一、机械工业高速增长必须居安思危(论文文献综述)
张伟伟[1](2021)在《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决策实践活动中创造和运用的方法系统。探究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是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从形成过程来看,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具有深厚的生成根基,在文化滋养、理论积淀、实践基础和个人条件的综合作用下逐渐生成,是一种复合式创新的产物。从构成要素来看,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是以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为子方法而构成的方法系统。从构成机理来看,子方法与子方法相互联系、子方法与方法系统相互依存、方法系统与系统环境相互作用,使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成为有机联系的系统整体。从实践运用来看,子方法的基本要求、方法系统的一般程序、综合运用的总体原则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运用要求体系,价值前提、价值内容、价值实现、价值评价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运用价值体系。
岳红玲[2](2021)在《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从国家大局出发,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出发,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提出底线思维方法论并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其目标直指解决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面临的新问题和老问题,提高党运用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底线思维是集原则性、科学预见性、主观能动性、辩证性有机统一的思维方法。任何理论都不是无源之水。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底线思维的基本思想的继承发展,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中底线思维智慧的创造性运用,是毛泽东思想关于底线思维的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底线思维的论述的创新发展。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围绕如何防范化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性风险这一主题呈现出丰富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第一,在政治领域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关乎道路、方向的问题上要立场坚定。第二,在经济领域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采取积极措施守住“六稳”“六保”底线,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在重大风险面前守住经济基本盘。第三,在意识形态领域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政治建设、哲学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引导,重视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坚守道德底线。第四,在社会领域强调社会政策要兜底,守住社会稳定底线、安全生产红线、国家粮食安全底线、18亿亩耕地红线、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等,这些底线事关人民利益和福祉、事关国家大局稳定,体现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第五,在生态领域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划定并守住三条控制线,保护生态系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第六,在党的建设领域党员干部要守住思想底线、初心底线、廉洁自律底线等,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第七,在外交领域坚决守住我国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底线;要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国际社会的竞争要守住道德底线和国际规范,实现国际社会间的良性竞争。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能力培养的重要论述包括:加强科学理论修养,坚持学以致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灵活运用科学思维方法提高化解矛盾、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练就过硬的防范风险的政治本领,科学研判风险,提高化解风险能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善于斗争,加强斗争历练,提高斗争本领。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的理论特色表现为:在理论品质上其核心要义是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活的灵魂是实事求是,其本质特征是忧患意识,其重要抓手是两手准备;在理论立场上,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立场,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战胜风险和挑战,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维护人民的利益出发,让人民群众满意;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问题就是矛盾,底线思维瞄着问题来、奔着问题去,充分估计最坏可能性、通过实际工作规避风险。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注重从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中发现问题;在筛选问题时注重统筹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全局性和局部性、必然性和偶然性、问题的当前和长远、问题的内部与外部等关系;在研究问题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坚持两点论和重要论的统一;在解决问题时坚持一切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以点带面开展改革试点、坚持从群众智慧中寻找应对问题的办法。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有利于探索和把握党的执政规律,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指针,为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邓伟[3](2020)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能源资源的战略保障基地,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已成为影响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我国共有262座资源型城市,占城市总量的39.9%,其中将近79%已陆续进入成熟期和衰退期,普遍存在产业结构失衡、经济增长乏力的严峻问题。在实践中,一部分资源型城市在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扶持下完成了转型工作,但大多数尚未摆脱对资源的依赖,其经济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影响因素复杂、转型效果参差不齐、转型内生动力不足、主导产业方向不明等,成为困扰资源型城市的难点、痛点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以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研究对象,以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现状与存在问题作为切入点,沿着主体、内容、客体三条主要脉络,对转型升级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理论分析:通过对转型主体职能的定位,构建了创新驱动体系的主体结构,完善了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动力模型;通过对产业结构内在规律及其与经济增长、生命周期、区域经济、主导产业相互关系的分析,探讨了转型升级时机与模式的选择策略;通过分析主导产业在破解资源、制度和技术锁定效应中的关键作用,确定了主导产业选择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的重要地位。在实证分析中,本文运用分位数回归分析法(QR)和68个地级资源型城市的面板数据,对影响转型升级的4类8个指标进行异质性分析。研究发现,科技创新指标对转型升级的影响最为显着,且存在异质性;其中区域异质性表现为:对东部地区影响超过其他地区;发展阶段异质性表现为:除衰退型外,科技创新对其他三类城市影响均显着。此外,其他指标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域异质性和发展阶段异质性。在案例分析中,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对案例城市转型效果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对主导产业的选择及其投入是案例城市转型效果欠佳的关键因素。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比较案例城市35个部门的投入产出效率,对主导产业的优选次序进行详细分析。结果表明,对于主导产业的选择,应从产业发展、竞争力、效益等角度,综合考虑其投入产出的效率值,并结合城市的产业基础、资源状况、发展阶段以及相对优势确定主导产业的优选次序。论文的创新点如下:(1)首次定义了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三大基本要素——主体、内容、客体。转型主体应包含一切利益相关者,尤其强调劳动者个人的作用,该主体在以往的研究中往往被忽视或依附企业主体存在。客体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资源型城市产业间形成的经济技术关系和数量占比关系、产业构成及资源在产业间的具体配置情况。内容指一切已经、或存在潜在可能性的,对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产生影响的相关因素的总和。对三大基本要素的界定,明确了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畴,为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系统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有助于以此为基础搭建结构清晰的理论分析框架,有的放矢的对转型升级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2)提出了创新体系内部主体结构及职能地位的设计。本文通过对主体结构及职能地位的设计,强调了“科技创新人才”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动力模型中的核心地位,完善了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动力模型,有助于解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创新驱动表面化和盲目化、动力源泉无法聚焦的难点与痛点问题。(3)本文将分位数回归分析法引入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分位数回归分析法克服了传统方法均值的局限性,给出被解释变量的全面信息,减小异常值对估计结果的影响。在应用中,一方面研究各影响因素在总体上的影响显着性及各分位点上的显着性,另一方面将分类样本代入模型,分析区域异质性和发展阶段异质性。这一方法从多个维度分析研究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影响因素及其异质性,使结果更加稳健有效、细致全面。
房慧颖[4](2020)在《涉人工智能犯罪刑法规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根据智能机器人的“智能”程度,我们可以将人工智能时代划分为三个阶段——普通智能机器人时代、弱人工智能时代和强人工智能时代。普通智能机器人、弱智能机器人和强智能机器人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人类大脑功能的替代。其中,普通智能机器人与弱智能机器人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深度学习能力,弱智能机器人与强智能机器人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独立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即是否能够在自主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实施行为。简言之,从普通智能机器人到弱智能机器人再到强智能机器人的“进化”史,其实就是一部机器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逐渐增强的历史,是机器人中“机器”的因素逐渐减少而“人”的因素逐渐增多的历史,是机器人从“机器”向“类人”乃至“超人”进化的历史,也是机器的“智能”逐渐增强并对自己的行为达到自控的历史。随着智能机器人的不断进化,人与智能机器人在对“行为”的控制与决定能力上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走过了普通智能机器人时代,正经历弱人工智能时代,并终将迎来强人工智能时代。正如霍金所言,“我们站在一个美丽新世界的入口,而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同时充满了不确定性的世界”。人工智能技术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人类社会带来种种“惊喜”的同时,也会引发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一方面促进技术进步、鼓励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守住不发生严重风险的底线,未雨绸缪、积极布局,努力探索人工智能时代涉人工智能犯罪的刑法规制路径,努力防控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风险、发挥人工智能技术的最大价值,为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为社会的和谐安全发展保驾护航,是刑法及刑法学者在人工智能时代始终应当肩负的任务和使命。根据内容布局,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在第一部分即本文第一章,笔者系统阐述了智能机器人的属性(包括伦理属性和法律属性);在第二部分即本文的第二章,笔者提出了在人工智能时代我们所面临的刑事风险及挑战;在第三部分即本文的第三章,笔者分析了为解决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及挑战,刑法及刑法学者应采取的立场与理念;在第四部分即本文的第四章,笔者阐述了应对人工智能时代挑战的理论和实践对策;在第五部分即本文的第五章和第六章,笔者系统阐述了在人工智能时代对犯罪论体系的省思和对刑罚论体系重构的设想。五个部分环环相扣、层层深入,从现象到本质,严格遵循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逻辑思路。具体如下。第一部分(第一章)是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对智能机器人的伦理属性和法律属性进行了研究和阐述。第一,关于智能机器人的伦理属性。在人工智能技术革新与大数据支持的背景下,机器人已经迈向高度智能化,目前已经能够独立自主地在人类事先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内实施行为,且其自主性程度正在飞速提高。目前看来,智能机器人与自然人的差异在于其不具有人类生命体,智能机器人与动物和普通机器的差异在于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人类大脑的功能。因而从伦理属性上可以将智能机器人定位为经程序设计和编制而成的“人工人”。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自然人与智能机器人的主从关系将慢慢淡化,智能机器人的主体地位正在逐步显现。我们应当正视这一社会伦理现象,考虑赋予其适当的主体资格与地位。第二,关于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属性。智能机器人具备法律人格的基础,将其作为法律主体对待不会对法律上“人”的概念产生根本冲击。法律上“人”的概念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时代的变革与理念的转变,法律上“人”的内涵与外延经历了不断的演进与变化。因此,将智能机器人作为法律上的“人”似乎是契合时代潮流的。事实上,虽然我国法律目前没有规定智能机器人的法律人格与权利义务,但在世界范围内早已有国家或组织针对该议题进行研究或立法。可见,立法上赋予智能机器人法律人格与权利义务并非完全不可能,世界范围内已有先行者的前沿立法活动。第二部分(第二章)是人工智能时代社会面临的刑事风险及挑战,对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从不同维度进行了研究和阐述。人工智能技术在为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为人类带来了诸多刑事风险,如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等。从“纵向”来看,在普通智能机器人时代、弱人工智能时代和强人工智能时代,社会面临刑事风险的类型和大小会存在显着区别;从“横向”来看,在当今的弱人工智能时代,传统犯罪会发生“量变”和“质变”。第一,从“纵向”来看,不同类型的智能机器人为人类社会带来的刑事风险存在本质区别。就普通智能机器人而言,普通智能机器人作为犯罪工具时,与一般工具无异;普通智能机器人作为犯罪对象时,可能会因普通智能机器人的特性而影响犯罪的性质。就弱智能机器人而言,弱智能机器人仍然只能在人类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内实施行为,其行为本质上是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者或者使用者行为的延伸,实现的是研发者或使用者的意志,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也应全部归责于研发者或使用者。对于其中的绝大部分刑事风险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可以进行有效的规制。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人工智能技术的井喷式发展和法律的滞后性也形成了不和谐的局面,“无法可依”的危害在某些领域已显露端倪。应为弱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者和使用者设定相应义务,并明晰二者的刑事责任承担路径。就强智能机器人而言,当强智能机器人超出设计和编制的程序,在自主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实施行为时,其已经完全超出工具的范畴。因为此时的强智能机器人已具有独立的意识和意志,其行为不再是研发者或使用者行为的延伸,甚至从根本上违背研发者或使用者的目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也不能当然地归责于研发者或使用者。在此状态下,强智能机器人完全可能在自主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独立作出决策并实施人类无法控制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尽管现行刑法尚未有规制,但是在应然层面,应将其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并针对其特点设立特殊的刑罚处罚方式。第二,从“横向”来看,人工智能时代传统犯罪的危害可能会发生“量变”和“质变”。其一,可能使得部分传统犯罪的危害发生“量变”。一方面,从犯罪危害的“广度”而言,人工智能技术可能使得犯罪行为的危害覆盖面积更“广”;另一方面,从犯罪危害的“深度”而言,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使得产品全面智能化,也可以使得犯罪工具以及犯罪手段更加智能,由此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可能更“深”。其二,可能使得传统犯罪的危害发生“质变”。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可能会导致新的犯罪形式产生;另一方面,智能机器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脱离人类控制,进而独立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第三部分(第三章)是人工智能时代应秉持的刑法的立场与理念,对刑法规制涉人工智能犯罪的正当性与适当性以及在人工智能时代应秉持的刑法理念进行了研究与阐述。第一,关于人工智能时代应秉持的刑法理念。现有的刑法规定难以妥善解决人工智能时代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刑法的保护机能,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繁荣,我们需要树立前瞻性的刑法理念,建立和完善适应人工智能时代要求的刑事立法和司法体系。前瞻性的刑法理念不同于缺乏可靠科学依据的科幻小说,不等同于盲目扩大犯罪圈,也不会导致刑罚的泛化使用。前瞻性的刑法理念可以为涉人工智能犯罪的刑法规制预留必要的解释空间和缓冲空间,避免刑法的修改过于频繁。使得刑法规定既能应对当前风险,又能适应未来发展,从而增强和延长刑法条文之生命力。第二,关于刑法规制涉人工智能犯罪的正当性与适当性。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所可能带来的风险,刑法应当及时介入,为社会稳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这是刑法规制涉人工智能犯罪的正当性所在。同时,刑法不应将人工智能技术视为“洪水猛兽”,禁止或阻碍其发展,刑法不应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绊脚石”,这是刑法规制涉人工智能犯罪的适当性要求。第四部分(第四章)是应对人工智能时代挑战的理论和实践对策,对涉人工智能犯罪刑法规制的路径进行了研究与阐述。针对在人工智能时代社会面临的“纵向”的和“横向”的刑事风险,分别确定不同的涉人工智能刑法规制路径。第一,从“纵向”来看,对于人工智能时代不同阶段的刑事风险应采取不同的刑法规制策略。在认定涉普通智能机器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时,需明确其与传统工具的不同,即人的意志通过程序在普通智能机器人身上得以体现,普通智能机器人所体现的意志就是人的意志,因此普通智能机器人可以成为诈骗类犯罪的对象。对于弱智能机器人而言,一方面,要为弱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者和使用者设立相应的风险防范义务,相关人员违反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并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在将弱智能机器人当成犯罪工具,利用弱智能机器人进行犯罪的情况下,如果研发者与使用者并非同一人,且研发者与使用者之间没有通谋时,需要细分不同情况来明晰研发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刑事责任分担方式。对于强智能机器人而言,将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外实施行为的强智能机器人作为行为主体与社会成员来看待,对其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予以刑罚处罚,是强人工智能时代规制强智能机器人行为的必由之路。同时,共同犯罪的形式和具体构成也完全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强智能机器人不能和研发者成立共同犯罪,但强智能机器人和使用者之间或者强智能机器人之间完全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第二,从“横向”来看,对于人工智能时代不同类型的犯罪应采取不同的刑法规制策略。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对涉人工智能犯罪的规制能力,我们可以将涉人工智能犯罪划分为现行刑法规定能够规制的涉人工智能犯罪、现行刑法规定规制不足的涉人工智能犯罪和现行刑法规定无法规制的涉人工智能犯罪三种类型。其一,针对现行刑法规定能够规制的涉人工智能犯罪,可能会存在规定过于模糊的问题,需要完善相关司法解释,从而对此类犯罪予以全面、准确评价。其二,针对现行刑法规定规制不足的涉人工智能犯罪,需要调整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将更新之后的行为方式纳入刑法条文的调整范围之内。其三,针对现行刑法规定无法规制的涉人工智能犯罪,需要设立新的罪名加以规制。根据研发者或使用者故意或者过失犯罪的不同情况,分别增设滥用人工智能产品罪和人工智能产品事故罪。第五部分(第五章和第六章)是人工智能时代刑法理论的重构,包括人工智能时代刑法中犯罪论体系的省思和刑罚论体系的重构。第一,关于人工智能时代犯罪论体系的省思。针对人工智能时代的犯罪理论难题,应对现有犯罪理论进行省思和重构。首先,关于强智能机器人的刑事责任主体资格难题。对具有自主意识和意志的强智能机器人能否成为刑事责任主体,学界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智能机器人已经完全不同于冷兵器时代的刀枪剑戟、热兵器时代的枪支大炮。即使是弱智能机器人,也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失控。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我们仍然坚持智能机器人只具有工具属性,即使在其完全脱离人类控制时,也只能将其作为普通工具对待,显然有些不合时宜、不切实际。既然强智能机器人可能在自主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实施行为,就应该用刑法理论重新“审视”强智能机器人的本质,如果其具备刑事责任主体相关的各种必备要件,就应赋予其刑事责任主体的地位。应当看到,“智能”只有自然人才具有,其他任何动物和物品均不具有“智能”,智能机器人与一般机器的区别就在于其具有自然人才具有的“智能”,也即人工智能实际上就是自然人创造了只有自然人才具有的“智能”。而建立在“智能”基础之上的“自由意志”又决定了智能机器人独立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存在,那么智能机器人的“智能”一旦全面达到甚至超过自然人的智能,其具有自由意志似乎就是一个不言而喻的结论。强智能机器人具有自由意志,也就具有了独立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应当被认定为刑事责任主体。其次,关于涉人工智能犯罪中研发者主观罪过的认定难题。由于弱智能机器人和强智能机器人可能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内或者范围外发挥自主性,在介入了使用者使用行为这个中间环节的情况下,对于其造成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如何判定研发者的主观罪过?这一问题值得探讨。认定涉人工智能犯罪中研发者的主观罪过,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认定在涉人工智能犯罪中研发者有无罪过;其二是认定在涉人工智能犯罪中研发者有何种罪过。前一方面的主要作用是防止不当处罚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者进而阻碍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后一方面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研发者故意将智能机器人作为代替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或者由于过失导致智能机器人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降低人工智能技术可能为社会带来的风险。准确认定涉人工智能犯罪中研发者的主观罪过,有利于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避免重罪轻罚或轻罪重罚,有利于在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防范涉人工智能刑事风险二者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点。当研发者设计了以实施犯罪行为为主要目的的智能机器人时,对于智能机器人造成的一切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研发者的主观罪过应被认定为直接故意。当研发者设计了以实施非犯罪行为为主要目的的智能机器人时,对于智能机器人造成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当研发者违反了注意义务且有刑法明文规定时,其主观罪过应被认定为犯罪过失,且应根据智能机器人的“智能”程度区分情况来确定研发者犯罪过失的认定标准。当上述危害结果由普通智能机器人造成时,研发者的过失类型为直接过失;当上述危害结果由弱智能机器人造成时,应参考管理过失理论确定研发者犯罪过失的处理标准;当上述危害结果由强智能机器人造成时,应参考监督过失理论确定研发者犯罪过失的处理标准。最后,关于刑法中行为内涵的难题。在弱人工智能时代,弱智能机器人的能动性融入到自然人行为之中;在强人工智能时代,强智能机器人自主实施行为,达到对行为过程的完全掌控。人工智能时代新场景中的“行为”对刑法中行为内涵的冲击主要体现在对智能机器人实施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中行为的第一个条件(即是否受人的意识支配)的考察和判断。如果将上述人工智能新场景中的行为纳入刑法中行为的范畴之中,会面临两点困境。其一,弱智能机器人在行为过程中能动性的融入是否会影响到人的意识对行为支配力的评价。认定一行为属于刑法中行为的第一个条件是“受人的意识支配”,对“支配”的通常理解是,人的意识在行为过程中起到100%的影响和作用。但是当弱智能机器人的能动性融入到行为过程中时,自然人对行为的影响和作用似乎就不再是100%了。其二,认定刑法中行为的第一个条件“受人的意识支配”是否必须将主体限定为“人”,能否是拥有与人类似的意识的其他主体?如果将强智能机器人超出人类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所实施的行为纳入刑法中行为的范畴之中,就意味着强智能机器人拥有了与实施刑法中行为的主体相等价的资格。这就更是对传统刑法理论上刑法中行为内涵的冲击。应当看到,融入弱智能机器人能动性的行为仍属在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行为;强智能机器人自主实施的行为与自然人在自主意识和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行为都是行为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以刑法中行为内涵的法理根基为判断依据,应将上述两种行为纳入刑法中行为的范畴之中,这是人工智能时代对刑法中行为内涵的应然拓展。第二,关于人工智能时代刑罚体系的重构。在确定了强智能机器人具有刑事责任主体资格的基础上,当强智能机器人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外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理应受到刑罚处罚。我国现有刑罚体系由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和权利刑等四大类刑罚构成,刑罚处罚对象及刑罚处罚方式均无法涵括强智能机器人。重构我国刑罚体系并将强智能机器人纳入刑罚处罚的范围符合刑罚的目的,同时也符合人工智能时代发展的需要且并未违背基本法理。建议增设能够适用于强智能机器人的删除数据、修改程序、永久销毁等刑罚处罚方式,并在条件成熟时增设适用于强智能机器人的财产刑或者权利刑等刑罚处罚方式。将强智能机器人纳入刑罚处罚的范围,本质上是对强智能机器人社会成员资格的承认,这是由其参与人类生产生活的程度、所处的经济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孙振琳[5](2020)在《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的重要论述研究》文中指出理想信念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团结奋进的精神旗帜,决定着政党治国理政的方向和道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理想信念问题,对新形势下如何认识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如何建构理想信念以及坚定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并且以高瞻远瞩的广阔视野和深谋远虑的政治智慧进行了严密的战略部署,形成了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的重要论述是在积极继承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思想,系统总结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理想信念建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同时深刻研判当代中国理想信念问题的新变化、新特点和新挑战,而逐渐形成的一套科学、完整而全面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本文通过全面搜集和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基础和主客观条件,全面阐释了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总结并概括出这一理论的基本特征和当代价值,力求对这一理论做出完整呈现。本文共分为以下六章内容:第一章,绪论。这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梳理了目前国内外对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以此为基础形成客观、全面的研究综述;明晰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并确定研究的基本方法。第二章,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基础和主客观条件。首先,明确了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想信念思想、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理想信念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理想信念思想;其次,从家庭环境、知青经历、从政道路等三个方面分析了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形成的主观条件;最后,阐释了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形成的客观条件,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理想信念建构的期许、社会转型期解决理想信念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对我国理想信念建构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把握。第三章,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这一章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即理想信念“地位论”、理想信念“价值论”、理想信念“建构原则论”、理想信念“建构主体论”、理想信念“重点群体论”、理想信念“建构路径论”。第四章,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这一章分别从三个方面予以阐释,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以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第五章,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的基本特征。这一章通过前文的概括和总结得出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的三个特征,即思维方法的科学性、工作导向的问题性、价值取向的人民性。第六章,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的当代价值。这一章从四个方面解读了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的当代价值,主要包括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的重要论述促进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思想新发展、铸牢了坚定共同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提供了新时代理想信念建构的科学指南、有力助推了中国梦的早日实现等。
李威[6](2020)在《XSY有限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回顾我国近四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发展历程,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沿用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工业文明发展模式。这种经济模式促使我国仅用三四十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国家两百年才能走完的路,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带来了突出的资源环境问题,资源枯竭、废弃资源围城、水土污染、雾霾频发等突出环境问题。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约束,我们必须摒弃传统工业文明发展模式,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在此背景下,循环经济概念于20世纪90年代末进入我国,被各界广泛认同,并进一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XSY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综合利用。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在兰州市回收行业占有主导地位。公司经过5年发展,已形成了废纸再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多方面的核心业务领域,并拥有完善回收网络体系。随着当前经济形势与政策的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发展也面临着企业融资造成股权混乱问题、企业内部产业物质循环问题、企业核心竞争力回收网络瓶颈问题、企业管理水平滞后等主要问题。本文以循环经济理论与管理学知识为指导,运用企业环境分析法对XSY有公司发展现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行业政策、行业特征的宏观分析及同类公司对比的微观分析,明确行业发展前景良好,解析了整个行业发展趋势,找准公司在西北地区市场领先的定位,明确公司在竞争日益加剧的行业市场中存在的回收优势和技术劣势,未来可能遇到被龙头企业兼并的生存危机,成为西北五省遥遥领先的霸主地位挑战机遇,为解决公司发展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对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运用相关管理学知识提出应对策略。从融资,到项目资源整合,从回收网络拓展,到企业文化建设,层层递进,逐步逐层解决公司发展问题。以项目融资或融资租赁模式为主,一个项目一个种模式,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协同发展能力;以公司项目的循环产业链模式为基础,运用产业链资源整理策略,布局二手车交易市场网点,打造闭合产业链条及高利润产品再造产业,实现产业与利润的双重效益;通过滚雪球等多种市场拓展模式开拓目标市场区域,将公司回收体系逐步由甘肃若干地区向青海、宁夏、新疆等地区进行回收模式及业务区域双重开拓。最后,利用知识管理与文化建设并行的策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为企业长远发展建立良好的制度体系。为保障策略的实施,在人力、财力、物资、宣传等多个方面进行保障,为应对策略的实施保驾护航。
林高松[7](2020)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军事制度,是国家开展兵役工作的法律保证。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兵役制度等重大政策制度改革,推进军事管理革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研究分析兵役法律制度所包含的法理价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本文按照“理性分析、历史沿革、价值定位、内外环境、完善之道”的逻辑顺序分五章展开研究。第一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理性认识。从兵役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兵役实体法律制度、兵役程序法律制度等为研究起点,对兵役法律制度的内涵外延进行科学界定,系统分析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和地位作用,为论文撰写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按照古代、近代和新中国等三个阶段系统梳理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发展脉络,系统分析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现状,从体系构成、实质内涵和主要问题等方面展开研究,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发展的新要求,兵役法律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现役军人制度更加适应现代化局部战争需要、退役军人制度更加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第三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定位。主要从五个方面对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所蕴含的法理价值进行全面阐述,一是兵役义务与兵役权利的价值整合,二是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有序统一,三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相互融合,四是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五是和平权与发展权的有序调整等,充分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第四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外环境。客观分析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既有有利条件、也有不利因素,这是新时代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根基。从五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防实力同步增强,二是我国总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局部战争威胁始终存在,三是信息化局部战争对兵员素质要求普遍提高,四是优待军人成为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在共识,军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五是军队独生子女兵员质量不容乐观,应征青年身体素质明显下降。第五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完善之道。主要从兵役法律制度建设角度提出一系列对策措施,力求为国家兵役机关开展兵役法律制度建设提供参考。一是科学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体系,二是大力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质量,三是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落实。加快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持续为国家提供优质的兵员补充,确保国家总体安全,进而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李国敏[8](2019)在《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战略风险 ——基于典型案例的系统分析》文中认为本文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认识和应对中国企业海外拓展面临的战略风险。对于企业国际化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其应对,国内外有了丰富的研究,但对于海外战略风险,人们并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我们认为固然战略风险与政治风险关系极其密切,但鉴于企业海外战略风险影响后果的特殊严重性,有必要予以专门而深入的研究。围绕上述核心问题,我们以复杂系统思维方法为主,同时运用历史考察、案例分析等方法展开全文。首先弄清企业国际化理论和中国企业的海外拓展史,重点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后的中国企业海外拓展情况,以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时代”背景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机遇。其次,着重对企业海外战略风险进行解析。在梳理企业国际化面临的各种风险基础上,以复杂系统思维方法探讨海外战略风险的特点,并对新时代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战略风险进行总体分析。企业海外战略风险往往由宏观国际环境格局或中观双边外交关系的重大变动所造成,具有宏观全局性、强烈的政治性和立体多维的关联性,呈现复杂的非线性因果关系和突变式涌现特征,其破坏性极大,并且可能持续发生不利影响。论文还对新时代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战略风险进行总体分析。接着以中兴通讯和华为两个中国高科技企业作为案例,分析在新时代、百年大变局背景下美国遏制中国政策对中国企业海外拓展造成的严重战略风险。本文还以国电投密松电站项目和中企利比亚项目为案例,分析国际国内政治等因素对于中企海外项目造成的战略风险。最后,论文就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战略风险提出了应对建议,并对新时代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利益和防范化解战略风险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程文[9](2020)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技术进步已成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力量之一,技术进步水平决定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国际竞争力。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来临,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召,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技术进步体现为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改进。技术进步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作为事实基础的存在,体现为技术人工物结构功能某一方面的效率和有效性的增强;二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价值选择,即技术进步的伦理取向,体现人类的一般价值维度。技术进步是技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技术进步体现的是劳动的主、客观因素之间物质结合关系的变革。技术进步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得到体现,技术进步也可以在技术产品中得到体现,从质的方面看,技术进步意味着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从量的方面看,技术进步意味着劳动主、客观因素的结合比例以及投入产出比例的变化,即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已有的技术基础、技术教育、技术人才和技术管理是影响技术进步的最主要因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是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技术进步的实践相结合,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进行中国技术进步的推动工作,并将在技术进步实践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用以进一步指导技术进步的相关思想。主要体现为包括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等五位党的主要领导人在内的技术进步思想,是五位党的主要领导人关于技术进步的本质和规律以及技术进步与其它科学及社会现象的关系的观点、认知的总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其中有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关于技术进步的功能、技术进步的动力、技术进步过程中的异化及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等思想为之提供坚实的基础;有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在发展历程中所显示的独创性、实用性、继承性和开放性的突出特点,以及鲜明的进步思想、创新意识和超越意识,为之提供重要启发;还有西方科技发展史中展现出的重视实验和发明创造,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和发展高科技,以及重视科学、技术、生产的一体化发展的技术进步思想为之提供重要的借鉴。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技术进步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并深化的,在革命战争时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和理论经验,完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奠基;在新中国头27年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逐渐形成;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逐步的发展和深化;十八大以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表现为在新时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创新发展。自延安时期以来,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指导我国的技术进步事业,总结提炼出了丰富的关于技术进步的功能、技术进步的途径、技术进步的主体以及技术进步的保障条件等方面的理论和思想,构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主要内容。在指导中国技术进步的事业中,各个方面的内容依据不同的时代特点和不同的具体国情而发展演进、逐步完善,体现出时代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现实性与人民性相一致、开放性与创新性相结合的特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技术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证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是指引我国技术进步事业各项工作的科学指南,是推动我国技术进步事业前进、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思想力量。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为大力推进我国技术进步事业实现新跨越、再造新辉煌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以及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为我国技术进步事业从追赶向并跑、领跑转变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研究告诉我们,明确技术进步的方向并给予支持至关重要,在新时代我们要落实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的思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技术进步命运共同体,以保证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实现和保障技术进步有利于增进全人类幸福的正确方向。
郑超华[10](2019)在《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文中研究说明实现民族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最伟大梦想,也是近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肩负的历史使命。为了完成这一艰巨的政治承诺和责任担当,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筚路蓝缕、砥砺奋进,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把历史接力棒传递到革命、建设和改革等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咬定青山不放松,矢志不渝为之接续奋斗。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要求结合起来,赋之以民族特色,在继承的基础上推动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学说创新性发展。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使命。当历史的接力棒传递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仅牢牢接住,而且领跑于时代,使中华民族迎来了强起来的历史性伟大飞跃,民族复兴展现出更加光明璀璨的前景。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梦想—愿景”与“使命—担当”的两套不同的话语体系,使民族复兴成为新时代的最鲜明主题,拓宽了民族复兴的新的研究视域和研究范式。“中国梦”一经提出,就引起了国内外各界人士广泛热议,中外学者亦对其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可以说,用“梦想—愿景”的研究范式来阐释民族复兴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是十八届党中央作出的理论贡献。自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重大命题以来,以“使命—担当”为视角探讨民族复兴日益成为学术理论界的新的研究热点、焦点,而这一研究也刚刚才起步。虽然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曾用“使命”来阐述民族振兴、民族复兴等问题,但新时代赋予了历史使命新的内涵和要求,则是需要加以对比区分、厘清界定和深入把握的。鉴于此,本研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为研究对象,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力图较为完整地梳理和归纳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学说的形成过程、基本原理、理论渊源,找到本研究命题的具体分析工具和分析视角,融通中华民族复兴之路的历史、现实与未来,对中国共产党担负的新时代民族复兴历史使命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全文结构分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共有五章,具体内容摘要如下:引言,简要介绍本研究的选题背景与意义、研究现状与述评、研究方法与思路、创新之处与本研究的限度。第一章,重点对政党使命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分析,深入挖掘使命的内涵、特征与功能,政党使命的来源、类型及价值,特别是较为全面地梳理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学说的理论渊源,由远及近、从大到小地从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和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形成发展中归纳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学说的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和理论地位,为中国共产党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提供重要原则参考和一般原理指引。第二章,重点从马克思主义政党本源出发梳理中国共产党对政党使命学说的继承和发展过程,明确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的实质内涵,从中国共产党的政党本质属性出发探讨分析其所肩负的对人民、对民族、对世界的三重伟大使命,并以这三重使命为出发点和分界点,梳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履行三重使命的伟大奋斗历程。第三章,重点分析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在新时代的呈现与意义,厘清新时代与历史使命的辩证关系,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复兴的重要论述为理论依据,阐述在“梦想—愿景”与“使命—担当”不同话语体系下实现民族复兴的不同时代要求,并从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精神力量、民心根本、生态底线、外部环境、历史责任、安全保障、领导核心等九个方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实现历史使命的生动演绎进行简要归纳,初步提炼中国共产党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的世界性意义。第四章,重点分析中国共产党实现新时代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结合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实现历史使命的战略构想,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梳理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的重要标志、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对民族复兴面临的国内外形势进行综合研判,梳理民族复兴征程中的重大机遇和巨大挑战,以期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化巨大挑战为重大机遇。第五章,重点分析中国共产党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的路径选择,紧密围绕新时代对民族复兴提出的新要求,从“政党—国家—社会”与“国际—国内—党内”两重维度的“大党建”视角出发,提出中国共产党只有统筹协调好“四个必须”和“四个伟大”、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两个大局”和“两件大事”、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等决定性要素,弘扬人类共同价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才能最终实现自身所肩负的民族复兴的新时代伟大历史使命。结语,主要是对本研究进行总结,并就进一步深化本命题研究进行展望。
二、机械工业高速增长必须居安思危(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机械工业高速增长必须居安思危(论文提纲范文)
(1)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缘起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相关研究 |
1.2.2 国外相关研究 |
1.2.3 有待拓展之处 |
1.3 理论基础 |
1.3.1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
1.3.2 现代决策理论 |
1.3.3 现代思维科学和现代系统论 |
1.3.4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
1.4 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2 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概念缘起和生成根基 |
2.1 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概念缘起 |
2.1.1 方法、思维和决策 |
2.1.2 决策思维方法 |
2.1.3 新时代 |
2.1.4 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 |
2.2 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生成根基 |
2.2.1 文化滋养 |
2.2.2 理论积淀 |
2.2.3 实践基础 |
2.2.4 个人条件 |
3 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构成要素 |
3.1 战略思维方法 |
3.1.1 战略思维方法是战略决策的必然要求 |
3.1.2 何谓战略思维方法 |
3.1.3 战略思维方法的运用范例 |
3.2 创新思维方法 |
3.2.1 创新思维方法是非常规决策的必然要求 |
3.2.2 何谓创新思维方法 |
3.2.3 创新思维方法的运用范例 |
3.3 辩证思维方法 |
3.3.1 辩证思维方法是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 |
3.3.2 何谓辩证思维方法 |
3.3.3 辩证思维方法的运用范例 |
3.4 法治思维方法 |
3.4.1 法治思维是依法决策的必然要求 |
3.4.2 何谓法治思维方法 |
3.4.3 法治思维方法的运用范例 |
3.5 底线思维方法 |
3.5.1 底线思维方法是风险决策的必然要求 |
3.5.2 何谓底线思维方法 |
3.5.3 底线思维方法的运用范例 |
4 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构成机理 |
4.1 子方法与子方法的相互联系 |
4.1.1 哲学基础: 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原理 |
4.1.2 现实依据: 决策活动类型的统一性 |
4.1.3 具体内容: 通过不同中介实现联系 |
4.1.4 模型呈现: 直观把握联系方式和内容 |
4.2 子方法与方法系统的相互依存 |
4.2.1 子方法制约着方法系统 |
4.2.2 方法系统主导着子方法 |
4.3 方法系统与系统环境的相互作用 |
4.3.1 方法系统的环境 |
4.3.2 相互作用的条件与中介 |
4.3.3 系统环境影响着方法系统 |
4.3.4 方法系统改变着系统环境 |
4.3.5 方法系统的演化 |
5 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实践运用 |
5.1 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运用范例 |
5.1.1 分析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依据 |
5.1.2 构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容体系 |
5.1.3 谋划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措施 |
5.2 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运用要求 |
5.2.1 运用子方法的基本要求 |
5.2.2 运用方法系统的一般程序 |
5.2.3 坚持综合运用的总体原则 |
5.3 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的运用价值 |
5.3.1 价值前提:具有价值的必要条件 |
5.3.2 价值内容:对不同主体的具体价值 |
5.3.3 价值实现: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有力武器 |
5.3.4 价值评价:方法系统不是万能的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及重、难点 |
第一章 底线思维的内涵和特征 |
第一节 底线思维的内涵 |
一、底线的内涵 |
二、思维的内涵 |
三、底线思维的内涵 |
第二节 底线思维的特征 |
一、原则性 |
二、科学预见性 |
三、主观能动性 |
四、辩证性 |
第二章 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重要论述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 |
第一节 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重要论述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底线思维的基本思想 |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底线思维的资源 |
三、毛泽东思想关于底线思维的论述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底线思维的论述 |
第二节 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重要论述的现实依据 |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 |
三、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的要求 |
第三章 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基本形态的重要论述 |
第一节 关于政治方面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 |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二、坚持党的领导 |
第二节 关于经济方面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 |
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
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 |
四、守住农业农村改革的“三条底线” |
第三节 关于意识形态方面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 |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 |
二、守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
三、重视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
四、守住道德底线 |
第四节 关于社会方面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 |
一、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
二、坚守食品安全底线 |
三、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 |
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
第五节 关于生态方面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 |
一、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 |
二、守住“三条控制线” |
三、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
第六节 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 |
一、牢守政治红线 |
二、牢守思想防线 |
三、牢守党的初心使命 |
四、牢守廉洁自律底线 |
第七节 关于外交方面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 |
一、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安全的底线 |
二、国与国要守住道德底线和国际规范 |
三、坚守军事底线 |
第四章 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能力培养的重要论述 |
第一节 加强科学理论修养 |
一、学以致用马克思主义哲学 |
二、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新思想 |
三、坚持科学思维方法 |
第二节 练就过硬的防范风险的政治本领 |
一、增强战略定力 |
二、警惕“灰犀牛”防范“黑天鹅” |
三、提高科学研判风险能力 |
四、提高化解风险能力 |
五、提高制度执行力 |
第三节 发扬斗争精神 |
一、发扬斗争精神是时代的需要 |
二、保持斗争精神并敢于善于斗争 |
三、加强斗争历练以增强斗争本领 |
第五章 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重要论述的理论特色 |
第一节 理论品质 |
一、其核心要义是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
二、其活的灵魂是实事求是 |
三、其本质特征是忧患意识 |
四、其重要抓手是两手准备 |
第二节 理论立场 |
一、坚守人民立场 |
二、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 |
三、让人民群众满意 |
第三节 问题导向 |
一、发现问题是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重要论述的起点 |
二、筛选问题是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重要论述的丰富 |
三、研究问题是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重要论述的关键 |
四、解决问题是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重要论述的归宿 |
第六章 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 |
第一节 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方法论 |
一、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思维方法 |
二、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工作方法 |
第二节 有利于党探索和把握执政规律 |
一、牢守纪律底线以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
二、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底线以夯实执政基础 |
第三节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指针 |
一、探索和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理论结晶 |
二、有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
四、丰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 |
第四节 为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
一、有利于清醒认识我国面临的形势 |
二、有利于抓住中心工作促进多条底线动态平衡 |
三、有利于补齐短板并筑牢底线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3)中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问题、目标与意义 |
1.1.1 研究问题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方法 |
1.2.2 技术路线 |
1.3 创新点 |
1.4 论文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
2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1 经济增长理论 |
2.1.2 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2.1.3 生命周期理论与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4 产业结构理论与主导产业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内外资源型城市相关的研究 |
2.2.2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内容研究 |
2.2.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方法研究 |
2.2.4 文献评述 |
3 基于主体-内容-客体的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理论分析 |
3.1 基本概念 |
3.2 我国资源型城市及其产业结构的形成 |
3.2.1 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分布与分类 |
3.2.2 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形成与特点 |
3.3 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要素的界定 |
3.3.1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主体 |
3.3.2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内容 |
3.3.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客体 |
3.4 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成因分析 |
3.4.1 转型升级主体职能定位产生的影响 |
3.4.2 经济增长与生命周期等因素产生的影响 |
3.4.3 资源型城市锁定效应产生的影响 |
3.5 构建三位一体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分析框架 |
3.5.1 构建主体明晰的创新动力模型 |
3.5.2 确定转型升级时机的科学方法 |
3.5.3 比较选择转型升级的适宜模式 |
3.5.4 结合主导产业有效破解锁定效应 |
3.6 本章小结 |
4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指标选择与模型构建 |
4.1.1 评价指标选择与数据 |
4.1.2 构建模型 |
4.2 总体样本回归分析 |
4.3 区域与城市异质性分析 |
4.4 实证结果的进一步解析 |
5 转型效果评价与主导产业选择:以衡阳为例 |
5.1 衡阳市的选择动因 |
5.2 衡阳市转型效果评价 |
5.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5.2.2 评价方法——层次分析法 |
5.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 衡阳市主导产业优选分析 |
5.3.1 主导产业优选模型的指标体系构建 |
5.3.2 基于DEA的主导产业优选模型 |
5.3.3 结果与分析 |
6 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清晰界定主体职能地位 |
6.2.2 精准把握转型升级时机 |
6.2.3 因地制宜选择转型升级模式 |
6.2.4 科学评估确定主导产业 |
6.2.5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总体策略 |
6.3 论文存在的不足与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涉人工智能犯罪刑法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和法律问题 |
第一节 智能机器人的伦理属性 |
一、智能机器人与自然人的关系 |
二、智能机器人道德应被赋予和认可 |
第二节 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属性 |
一、智能机器人的特性 |
二、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地位 |
第二章 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 |
第一节 人工智能时代不同阶段的刑事风险 |
一、普通智能机器人时代的刑事风险 |
二、弱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 |
三、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 |
第二节 人工智能时代传统犯罪的“量变”和“质变” |
一、人工智能时代传统犯罪的“量变” |
二、人工智能时代传统犯罪的“质变” |
第三章 人工智能时代刑法的立场与理念 |
第一节 人工智能时代应秉持前瞻性的刑法理念 |
一、人工智能时代需要革新刑法理念 |
二、前瞻性刑法理念与相应误区辨析 |
第二节 刑法规制涉人工智能犯罪的正当性与适当性 |
一、刑法规制涉人工智能犯罪的正当性 |
二、刑法规制涉人工智能犯罪的适当性 |
第四章 涉人工智能犯罪刑法规制的路径 |
第一节 人工智能时代不同阶段刑事风险的刑法规制 |
一、人工智能时代不同阶段刑事责任类型划分 |
二、普通智能机器人时代的刑事责任认定 |
三、弱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责任认定 |
四、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责任认定 |
第二节 人工智能时代不同类型犯罪的刑法规制 |
一、涉人工智能犯罪的类型划分 |
二、刑法规制不同类型涉人工智能犯罪的路径 |
第五章 人工智能时代刑法中犯罪论体系的省思 |
第一节 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主体地位的认定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准确认定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主体地位的重要性 |
三、强智能机器人与其他刑事责任主体没有本质差异 |
四、强智能机器人可能接受刑罚处罚 |
五、确立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主体地位不会违背罪责自负原则 |
第二节 涉人工智能犯罪中行为人主观罪过的认定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准确判定涉人工智能犯罪中研发者主观罪过的重要性 |
三、涉人工智能犯罪中研发者犯罪故意的认定 |
四、涉人工智能犯罪中研发者犯罪过失的认定 |
第三节 人工智能时代刑法中的行为涵义新解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准确确定人工智能时代刑法中行为涵义的重要性 |
三、刑法中行为涵义的法理根基 |
四、人工智能时代刑法中行为的应有之义 |
第六章 人工智能时代刑法中刑罚论体系的重构 |
第一节 人工智能时代我国刑罚体系重构的必要性 |
一、强智能机器人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原因 |
二、人工智能时代我国现行刑罚体系的局限性 |
第二节 人工智能时代我国刑罚体系重构的可行性 |
一、能够实现刑罚的功能 |
二、能够实现刑罚的目的 |
三、符合刑事立法规律 |
第三节 人工智能时代我国刑罚体系重构的设想 |
一、具体刑罚体系设计应坚持的原则 |
二、具体刑罚体系设计构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的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主要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基础与主客观条件 |
2.1 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想信念思想 |
2.1.2 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理想信念思想 |
2.1.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理想信念思想 |
2.2 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形成的主观条件 |
2.2.1 家庭环境孕育理想信念萌芽 |
2.2.2 知青经历深化理想信念认识 |
2.2.3 从政道路磨砺理想信念坚守 |
2.3 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形成的客观条件 |
2.3.1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理想信念建构的期许 |
2.3.2 社会转型期解决理想信念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 |
2.3.3 对我国理想信念建构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把握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3.1 理想信念“地位论” |
3.1.1 理想信念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和精神力量 |
3.1.2 理想信念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和执政地位 |
3.1.3 理想信念关乎个人健康成长 |
3.2 理想信念“价值论” |
3.2.1 增强“四个意识” |
3.2.2 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
3.2.3 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
3.3 理想信念“建构原则论” |
3.3.1 坚持党性原则 |
3.3.2 坚持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 |
3.3.3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
3.3.4 坚持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 |
3.3.5 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
3.4 理想信念“建构主体论” |
3.4.1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
3.4.2 注重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教育引导 |
3.4.3 坚持各方力量齐抓共管 |
3.5 理想信念“重点群体论” |
3.5.1 党员及干部群体 |
3.5.2 教师群体 |
3.5.3 青年群体 |
3.5.4 军人群体 |
3.6 理想信念“建构路径论” |
3.6.1 强化理论武装 |
3.6.2 深入推进党的建设 |
3.6.3 发挥宣传阵地重要作用 |
3.6.4 建设高素质理想信念人才队伍 |
3.6.5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
4.1 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
4.1.1 明确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真理 |
4.1.2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 |
4.1.3 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 |
4.1.4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
4.2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
4.2.1 深刻认识共产主义的科学内涵 |
4.2.2 明确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走向的必然趋势 |
4.2.3 把握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具有长期性 |
4.2.4 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辩证统一 |
4.3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
4.3.1 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定位 |
4.3.2 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 |
4.3.3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 |
4.3.4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的基本特征 |
5.1 思维方法的科学性 |
5.1.1 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 |
5.1.2 善抓矛盾的辩证思维 |
5.1.3 贯通古今的历史思维 |
5.1.4 与时俱进的创新思维 |
5.1.5 居安思危的底线思维 |
5.2 工作导向的问题性 |
5.2.1 扞卫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的主导地位 |
5.2.2 增强理想信念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
5.2.3 着力解决对理想信念的认识误区 |
5.3 价值取向的人民性 |
5.3.1 坚持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 |
5.3.2 注重满足人民精神需求 |
5.3.3 彰显人民主体地位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重要论述的当代价值 |
6.1 促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思想新发展 |
6.1.1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思想 |
6.1.2 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对理想信念的认识 |
6.1.3 拓宽了当代中国理想信念问题研究的新视野 |
6.2 铸牢坚定共同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 |
6.2.1 促进主流思想舆论良性发展 |
6.2.2 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6.2.3 提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新发展的强大信心 |
6.3 提供新时代理想信念建构的科学指南 |
6.3.1 明确了理想信念建构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 |
6.3.2 深化了对理想信念建构规律的认识 |
6.3.3 指明了理想信念建构的着力点 |
6.4 有力助推中国梦的早日实现 |
6.4.1 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可靠保障 |
6.4.2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
6.4.3 扩大中国梦的国际影响力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XSY有限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5.1 企业环境分析法 |
1.5.2 比较分析法 |
1.5.3 调查研究法 |
1.5.4 案例分析法 |
2 循环经济及经济管理的相关理论 |
2.1 循环经济的概念及原则 |
2.1.1 循环经济的概念提出 |
2.1.2 循环经济的内涵 |
2.1.3 循环经济的原则 |
2.1.4 循环经济的三层次发展途径 |
2.2 循环经济相关研究理论 |
2.2.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绿色发展理念 |
2.3 经济管理的相关理论 |
2.3.1 融资概念及方法 |
2.3.2 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 |
2.3.3 目标市场拓展战略 |
2.3.4 两网融合模式 |
2.3.5 企业文化 |
3 XSY有限公司现状及发展问题 |
3.1 公司简介 |
3.2 XSY有限公司现状 |
3.2.1 XSY有限公司股份体系 |
3.2.2 XSY有限公司项目体系 |
3.2.3 XSY有限公司的回收体系 |
3.3 XSY有限公司发展问题 |
3.3.1 XSY有限公司融资问题 |
3.3.2 XSY有限公司产业项目问题 |
3.3.3 XSY有限公司回收网络瓶颈问题 |
3.3.4 XSY有限公司管理水平问题 |
4 XSY有限公司发展环境分析 |
4.1 宏观环境分析 |
4.1.1 循环经济产业政策 |
4.1.2 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4.2 微观环境分析 |
4.2.1 优势 |
4.2.2 劣势 |
4.2.3 机遇 |
4.2.4 威胁 |
4.3 XSY有限公司发展环境总结 |
5 XSY有限公司发展问题应对策略 |
5.1 XSY有限公司融资及应对策略 |
5.2 XSY有限公司项目体系应对策略 |
5.3 XSY有限公司回收网络体系应对策略 |
5.4 XSY有限公司管理水平问题应对策略 |
6 公司发展保障措施 |
6.1 组织保障,成立公司发展推进小组 |
6.2 人才保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
6.3 资金保障,完善财务运作能力。 |
6.4 技术保障,强化技术更新 |
6.5 宣传保障,营造创业干事氛围 |
6.6 制度保障,强化监督落实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主要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理性认识 |
第一节 兵役法律制度的科学界定 |
一、相关概念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实体法律制度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程序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制度的法律特征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时代特征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容特征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地位与作用 |
一、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军事制度的重要内容 |
二、兵役法律制度是保卫国家安全的坚实基础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组织兵役工作的有效规范 |
第二章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我国古代兵役法律制度 |
二、我国近代兵役法律制度 |
三、新中国兵役法律制度 |
第二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现状分析 |
一、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 |
二、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实质内涵 |
三、我国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客观分析 |
一、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主要经验 |
二、我国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优劣之处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发展的新要求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定位 |
第一节 兵役义务与兵役权利的价值整合 |
一、依法参加兵役是公民和法人的基本义务 |
二、参加兵役人员依法享有各种基本权利 |
三、正确处理兵役权利与兵役义务的关系 |
第二节 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有序统一 |
一、兵役必须以实现国家价值优先 |
二、公民通常是实现个人价值优先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的调节器 |
第三节 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相互融合 |
一、国防是全体公民的国防 |
二、兵役实质是少数公民参加兵役 |
三、兵役法律制度是实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统一的平衡器 |
第四节 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
一、公平与效率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 |
二、兵役法律制度优先考虑军事效率 |
三、兵役法律制度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
第五节 和平权与发展权的有序调整 |
一、追求国家和平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基本目标 |
二、保障国家发展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价值追求 |
三、统筹和平权与发展权是兵役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外环境 |
第一节 国家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基础 |
一、经济实力 |
二、法治环境 |
三、军事改革 |
第二节 国家严峻安全形势是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
一、国家统一困境 |
二、周边事态纷争 |
三、西方大国遏制 |
第三节 信息化局部战争对兵员素质要求普遍提高 |
一、信息化局部战争成为未来战争的基本样式 |
二、高技术武器装备占据未来战场的主导地位 |
三、高素质的兵员成为信息化战争胜负的关键 |
第四节 优待军人成为兵役法律制度的内在共识 |
一、尊重军人共识 |
二、优待军人传统 |
三、军人权益维护 |
第五节 军队独生子女兵员质量不容乐观 |
一、独生子女成为军队服役主体 |
二、应征青年身体素质明显下降 |
三、入伍后退兵比例呈逐年上升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完善之道 |
第一节 科学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体系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 |
第二节 大力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质量 |
一、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 |
二、统筹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的规划计划 |
三、科学组织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的起草拟制 |
第三节 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落实 |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兵役法律意识 |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
三、严格组织对违反兵役法律制度行为的惩治 |
结语: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建设应处理的几个关系 |
一、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与其它军事政策制度之间的关系 |
二、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与新时代强军要求的关系 |
三、处理好兵役法律制度制定与实施的关系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8)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战略风险 ——基于典型案例的系统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核心问题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论 |
三、思维方法、创新与不足 |
四、论文的结构 |
第一章 企业国际化与中国企业的海外拓展 |
第一节 企业国际化与跨国公司 |
一、企业国际化的特点 |
二、经济全球化是企业国际化的主要外部条件 |
三、跨国公司 |
第二节 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及其初期实践 |
一、中国企业的早期海外拓展 |
二、“走出去”战略的提出 |
三、“走出去”战略的初期实践(2000——2010) |
第三节 中国企业海外拓展进入新时代(2010-) |
一、后危机时代 |
二、“一带一路”为中国企业海外拓展打开新空间 |
第二章 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战略风险分析 |
第一节 企业国际化面临的主要风险 |
一、非政治风险 |
二、政治风险的内涵与外延 |
第二节 企业海外战略风险的特点与类型 |
一、“战略”的基本含义是“全局性” |
二、企业海外战略风险的强烈政治性 |
三、企业海外战略风险的系统复杂性 |
四、企业海外战略风险的生成类型与严重危害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企业面临的海外战略风险 |
一、国际格局大变革带来企业战略风险 |
二、中国企业海外战略风险的若干形态 |
三、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海外战略风险比较 |
第三章 美国对华全面遏制与中国企业战略风险—以中兴通讯和华为公司为例 |
第一节 美国对华遏制战略的演变 |
一、美国对华战略敌视(1949—1971) |
二、美国对华战略接触与遏制(1972-2016) |
三、“美国优先”与特朗普政府对华全面战略遏制(2017-) |
第二节 美国对中兴通讯的两次制裁 |
一、中兴通讯的海外拓展及国际化战略 |
二、美国对中兴通讯的第一次制裁 |
三、美国对中兴通讯的第二次制裁 |
四、美国制裁中兴通讯的原因、影响和启示 |
第三节 美国对华为的全力“围剿” |
一、华为的海外拓展及国际化战略 |
二、“孟晚舟事件”及其影响 |
三、美国遏制华为手机和5G业务全球拓展 |
四、华为反制美国打压与自强自卫的应对策略 |
第四节 美国对华遏制造成中国企业海外战略风险 |
一、新时代美国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原因 |
二、中兴通讯与华为公司应对美国打压政策比较 |
第四章 中国企业海外项目遭受的战略风险—以国电投密松电站项目和中企利比亚项目为例 |
第一节 缅甸密松电站项目及其搁置 |
一、密松电站的设想与立项 |
二、密松电站项目的突然中止与长期搁置 |
第二节 密松电站项目战略风险的系统分析 |
一、缅甸国内复杂的政治社会因素 |
二、美西方因素与密松电站项目搁置 |
三、中方认识和处置密松电站战略风险之反思 |
四、“一带一路”倡议与密松电站项目 |
第三节 利比亚中企项目经受的战略风险 |
一、中国企业走进利比亚 |
二、“阿拉伯之春”与利比亚战乱 |
三、中企利比亚项目蒙受重大损失 |
第四节 中资密松项目与利比亚项目战略风险比较 |
一、密松项目与利比亚项目战略风险的相似之处 |
二、密松项目与利比亚项目战略风险的不同之处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战略风险对策 |
第一节 加强合规管理认清海外环境 |
一、中国企业要加强合规管理,提高国际化水平 |
二、认清东道国的政治状况及与中国的外交关系 |
三、认清中国对外投资国际背景的变化及其影响 |
第二节 中国企业应对海外战略风险的策略机制 |
一、战略风险预防性策略机制 |
二、战略风险分散性策略机制 |
三、战略风险补救缓解性策略机制 |
第三节 中国政府如何帮助企业管控海外战略风险 |
一、政府帮助“走出去”企业加强与东道国的互动 |
二、综合利用国内、国际双层法律手段防范战略风险 |
三、同东道国主要利益集团和民众建立友好和谐关系 |
结论 |
一、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战略风险是复杂的系统风险 |
二、防范化解战略风险需要危机意识与复杂系统思维 |
三、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前景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关于技术进步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技术进步的研究 |
(三)关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研究现状 |
(四)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三、技术进步及相关概念辨析 |
(一)科学与技术的关系 |
(二)技术进步的涵义 |
(三)技术进步与技术引进、技术扩散、技术创新 |
四、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的重点与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技术进步思想提供基础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技术进步思想 |
(二)列宁的技术进步思想 |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技术进步思想提供启示 |
(一)中国历史传统中技术进步经验的启示 |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创新理念及超越意识的启示 |
三、西方科技发展史中的技术进步思想提供借鉴 |
(一)重视实验以及发明创造 |
(二)重视基础理论研究以及发展高科技 |
(三)重视科学、技术、生产的一体化发展 |
第三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历史发展 |
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萌生(1921-1949) |
(一)重视普及自然科学知识 |
(二)积极发展科技教育事业 |
(三)尊重优待科技人才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形成(1949-1978) |
(一)“向科学进军”,注重科技规划 |
(二)倡导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 |
(三)提出“自立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技术进步方针 |
三、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初步发展(1978-1989) |
(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
(二)开放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成果 |
(三)改革科技体制,解放生产力 |
(四)尊重人才,重视教育 |
四、扩大开放时期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深化发展(1989-2012) |
(一)提出科教兴国战略 |
(二)提出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 |
五、新时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创新发展(2012-2019) |
(一)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
第四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征 |
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演进 |
(一)技术进步的功能 |
(二)技术进步的途径 |
(三)技术进步的主体 |
(四)技术进步的保障条件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主要特征 |
(一)时代性与实践性相一致 |
(二)科学性与人民性相统一 |
(三)自主性与开放性相结合 |
第五章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意义和启示 |
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意义 |
(一)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 |
(二)为我国技术进步事业从追赶向并跑、领跑转变提供强大思想武器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的启示 |
(一)明确技术进步的方向并给予支持至关重要 |
(二)落实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的思想是推进新时代技术进步事业的保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述评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之处与限度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限度 |
第一章 政党使命基本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使命的内涵、特征与功能 |
一、使命的内涵 |
二、使命的特征 |
(一)多元性和多样性 |
(二)完成性和延续性 |
(三)历史性和时代性 |
三、使命的功能 |
第二节 政党使命的来源、类型及价值 |
一、政党使命的来源 |
二、政党使命的类型 |
(一)以阶级属性为划分 |
(二)以政权关系为划分 |
三、政党使命的价值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学说的理论渊源 |
一、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的创立和发展 |
(一)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的创立 |
(二)列宁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的发展 |
(三)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学说的理论地位 |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形成和发展 |
(一)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形成 |
(二)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发展 |
(三)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理论地位 |
三、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学说的提出与形成 |
(一)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学说的提出 |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学说的主要内容 |
(三)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学说的理论地位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对政党使命学说的继承发展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对政党使命的历史自觉 |
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
(一)初心的内涵界定 |
(二)初心与使命的互通性 |
二、中国共产党对政党使命的三重界定 |
(一)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根本使命 |
(二)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历史使命 |
(三)中国共产党对世界发展的重要使命 |
第二节 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履行使命与奋斗 |
一、实现中国人民自由解放 |
二、实现中华民族独立自主 |
三、壮大世界和平民主力量 |
第三节 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履行使命与奋斗 |
一、领导中国人民共同致富 |
二、扞卫中华民族独立主权 |
三、维护世界和平民主环境 |
第四节 改革时期中国共产党履行使命与奋斗 |
一、领导中国人民奔向小康 |
二、领导中华民族振兴富强 |
三、推动世界和谐合作发展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的呈现与意义 |
第一节 新时代与历史使命的辩证关系 |
一、新时代的内涵及要求 |
二、历史使命的时代内涵 |
三、实现历史使命的时代要求 |
(一)“梦想—愿景”话语下实现民族复兴的时代要求 |
(二)“使命—担当”话语下实现民族复兴的时代要求 |
第二节 新时代对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的指归 |
一、民族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
二、民族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历史使命 |
三、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实现伟大梦想的光明前景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实现历史使命的奋斗 |
一、夯实民族复兴的经济基础 |
二、优化民族复兴的政治体制 |
三、提振民族复兴的精神力量 |
四、厚植民族复兴的民心根本 |
五、守护民族复兴的生态底线 |
六、营造民族复兴的外部环境 |
七、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 |
八、筑牢民族复兴的安全保障 |
九、锻造民族复兴的领导核心 |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的世界意义 |
一、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 |
二、科学社会主义仍然具有强大生机活力 |
三、夯实世界和平发展进步更坚固的地基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实现历史使命的机遇挑战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实现历史使命的战略构想 |
一、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的标志 |
二、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的时间表 |
三、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的路线图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实现历史使命面临的机遇 |
一、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
(一)中国内需不断扩大和提升 |
(二)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
(三)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 |
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 |
(一)新一轮科技革命新机遇 |
(二)新一轮产业变革新机遇 |
三、我国发展具备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 |
(一)世界格局总体趋于稳定 |
(二)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实现历史使命面临的挑战 |
一、维护良好外部环境的难度剧增 |
(一)经济全球化受到破坏 |
(二)世界和平稳定出现波折 |
二、危害民族复兴的因素明显增长 |
(一)国家安全受到威胁 |
(二)祖国统一面临严峻挑战 |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期 |
(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 |
(二)打好三大攻坚战迫在眉睫 |
四、巩固党长期执政地位压力加大 |
(一)执政外部环境日益复杂 |
(二)党建自身出现薄弱环节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实现历史使命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统筹“四个必须”与“四个伟大” |
一、始终坚持“四个必须” |
(一)必须坚持中国道路 |
(二)必须弘扬中国精神 |
(三)必须凝聚中国力量 |
(四)必须坚持和平发展 |
二、统筹推进“四个伟大” |
(一)必须高扬伟大梦想 |
(二)必须进行伟大斗争 |
(三)必须建设伟大工程 |
(四)必须推进伟大事业 |
第二节 统筹总体布局与战略布局 |
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
(一)正确把握总体布局内在逻辑 |
(二)抓紧抓牢五大建设基本要求 |
(三)狠抓落实各项建设重点难点 |
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
(一)正确把握战略布局内在逻辑 |
(二)系统处理四个全面各重关系 |
(三)时空推进战略布局全面落实 |
第三节 统筹两个大局与两件大事 |
一、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 |
(一)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
(二)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 |
(三)用好国际国内两类规则 |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
(一)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 |
(二)把安全作为巩固发展成果的保障 |
第四节 统筹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 |
一、深入推进伟大社会革命 |
(一)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 |
(二)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
(三)着力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 |
(四)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
二、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 |
(二)强化党员思想武装,补足精神之钙 |
(三)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巩固执政根基 |
(四)锻造党的铁军队伍,发挥先锋作用 |
(五)不断正风肃纪反腐,净化政治生态 |
(六)健全完善党内法规,提高制度刚性 |
第五节 倡导共同价值与共同命运 |
一、弘扬人类共同价值 |
(一)夯实和平发展这个条件基础 |
(二)运用公平正义这个手段原则 |
(三)致力民主自由这个根本追求 |
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一)培育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共同价值基础 |
(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论话语体系 |
(三)精准高效地传播弘扬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 |
(四)挖掘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深厚价值意蕴 |
(五)发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实践指导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机械工业高速增长必须居安思危(论文参考文献)
- [1]习近平新时代决策思维方法研究[D]. 张伟伟. 北京科技大学, 2021(11)
- [2]习近平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研究[D]. 岳红玲. 贵州师范大学, 2021(09)
- [3]中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D]. 邓伟.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4]涉人工智能犯罪刑法规制问题研究[D]. 房慧颖.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5]习近平关于理想信念的重要论述研究[D]. 孙振琳.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6]XSY有限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威. 兰州交通大学, 2020(02)
- [7]新时代中国特色兵役法律制度研究[D]. 林高松. 武汉大学, 2020(04)
- [8]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战略风险 ——基于典型案例的系统分析[D]. 李国敏.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9]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技术进步思想研究[D]. 程文.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10]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D]. 郑超华.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