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带病提拔调研报告

防治带病提拔调研报告

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措施
  1. 答:法律分析: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原因有很多,但与选拔任用工作责任不明确、不落实、难追究有很大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首要的就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意见》就压实选人用人工作责任作出新的规定。主要有: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棚拦缺,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责任。二是将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规定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探索试行这一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家反映,这是一个有效管用的好办法,有利于强化和落实责任。三是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明确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要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同时,《意见》还在最后明确衡野提出“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自觉。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第三条 注重分析研判。充分运用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根据干部一贯表现,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线索,查找问题。根据问题线索,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对干部有关问题及其链辩性质、程度等进行会诊辨析、筛查甄别,作出判断。对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要重点研判。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党委(党组)书记应当注意听取研判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参加专题研判,全面深入掌握干部情况。
问:带病提拔如何调查和追究责任
  1. 答:“带病提拔”如何追责? 设立“倒查”机制
    《责任追究办法》设立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规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裂塌坦,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肆桐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追究方式有哪些? 调离岗位至降职 按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责任追究的衫粗方式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5种措施。纪律处分主要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作出。其中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答:这个要看是带什么病,而且还要分析该被提拔的干部是否故意隐瞒扰穗,如果是故意缓态卜隐瞒病情,那就不能追究责任了,至于调查也就闭森只能看以往病史分析
问:什么是带病提拔
  1. 答:干部“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亮笑铅升野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
    带病提拔是敬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是群众对一些有腐败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的约定俗成的说法。
    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干部“带病提拨”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所滋长和曼延,已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
    扩展资料:
    防止带病提拔的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要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
    二、深化日常了解。
    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
    通过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
    参考资料来源:
  2. 答:所谓干部“带病提拔”,就是指干部在进入新的岗位或提拔到更高一级职务前,本身就存在咐闹着一定问题稿瞎(如政治、经济、作风等衡敬罩方面),在没有得到纠正和处理的情况下,继续得到使用甚至提拔的一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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