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宏观调控中的公债政策选择(论文文献综述)
胡荣誉[1](2021)在《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20年受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给我国以及世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因此学术界也开始针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展开了热烈讨论。有一些学者或政客认为是否可以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通过采用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措施和手段来有减弱解国内的经济下行的压力和财政困境,但是反对的观点主要是认为,财政赤字对货币化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它所能给人们带来的经济利益,它的政策和主张严重地损害了其财政纪律,与《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央行独立性”的规定严重不符,也与国际上所通行的货币原则不符。“财政赤字货币化”对普通大众来说,也许是个新鲜又陌生的名词,但是在经济学以及社会主义经济法律理论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概念来源已久,它主要倡导的是实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相互结合,并以中央银行资金为基础,通过政府来推动扩张性财政政策。财政赤字货币化由于本身属于一种经济政策,它有自己的一套法律理论体系作为支撑,所以其适用必然需要具备有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法律背景,权衡各个经济政策的优劣和好坏不能只就该理论的本身而言来观察,而是应当将其投放到整个经济环境之中去考察,权衡各种各样的风险。财政赤字货币化对于我们当前的经济环境来说既非“洪水猛兽”而全盘否定,但也无需将其“奉为圭臬”而加以完全适用,通过辩证地分析历史上的数次“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实例,通过域内域外所签订的国际条约、历史实践以及我国建国前后的失败和成功的经历的横纵向比较研究“财政赤字货币化”适用的制度前提,以及如何进行法律规制以及退出路径等分析得出对我国的有益启示。当然,我们对“财政赤字货币化”的适用的思考与讨论是建立在其属于“非常规政策”的前提下,即“有限制的使用”和“没有选择的最后措施”,法律规制的探讨重点首先还应当放在如何通过对目前我国已有制度的完善或者创新;此外,目前来看,这次疫情常态化的防控不属于我们所探讨的“特殊状态”或者“特殊时期”,能够用常规的经济政策解决,但是这足以引起我们对这种经济理论以及财政措施的在法律层面上的思考与讨论,使其更加具有透明性和可操作性,以便于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加棘手的风险和状况。当下我国正值“疫情常态化”的经济转型复苏期和《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的关键期,我们可以在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内外签订的国际条约的做法和实践经验,对在极特殊情况下适用“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制度和程序的法律规制提出看法和建议。
庞明川[2](2019)在《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实践转型与理论贡献》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八次大规模的宏观调控实践中经历了两个层次的四次转型,形成了双向调控、双轨调控、调控目标多元、调控手段多重、政策工具多样以及调控常态化等实践模式,并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最终构建起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理论范式,即总量调控与结构性调控相结合并以结构性调控为主的调控范式,以及在结构性调控中需求结构与供给结构相结合的调控组合。与发达国家宏观调控相比较,无论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存在重大差异。这种调控范式不仅弥补了西方主流理论仅包含总量调控的缺陷,为丰富和发展宏观调控理论贡献了中国智慧和经验,而且,结构性政策的推出也丰富和发展了宏观调控的政策框架体系。
龙小燕[3](2019)在《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时代、新常态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宏观调控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新要求,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作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最重要的两大经济政策,加强协调配合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阐述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基本概念、梳理相关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上,对比了我国宏观调控和西方国家干预、供给学派等理论的区别与联系,提出应统筹兼顾处理好短期与长期、供给与需求、总量与结构、速度与质量四大关系,构建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框架。两大政策应加强协调配合,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为核心导向,短期应着力熨平经济周期波动,适时适度发挥政府投资的需求管理优势,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长期应着眼优化经济结构,通过供给管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持续优质增长;同时应加强两大政策工具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政策合力。论文回顾了美国自大萧条后、日本和德国自二战后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发展历程,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各国运用两大政策应对金融危机的相关措施;介绍了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历史沿革;总结了各国运用两大政策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增长、利用国债助力实现两大政策目标的经验做法。论文运用不同的实证模型分析了两大政策在维护经济平稳增长、促进结构优化和加强政策工具协调配合的现状,探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首先,运用VAR模型分析实际GDP增速、赤字率与广义货币供给量M2的关系。研究证明,货币供给变化通常与GDP增速变化方向正相关;财政赤字率变化通常与GDP增速变化方向负相关。赤字财政政策短期可能会诱导货币供给增加,但长期会因挤出效应有损于经济增长;货币供给对赤字影响较小,但在增加产出的同时可能会造成通货膨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类型的组合形式取决于具体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的综合权衡。分析认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经济增长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两大政策效力都有期限约束;政府投资波动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宏观政策执行需把握好力度,尤其是应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在政策传导中发挥的巨大作用。第二,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就两大政策对全国及东、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分别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两大政策各自对各地区各次产业结构的影响力均不一样,在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中难以发挥合力。分析认为,单靠任一政策调整结构的作用有限,两大政策缺乏全面系统的协调配合机制,缺乏两大政策实施的配合端口,且各地情况和执行方式差异较大,效果不一。第三,从央行资产负债表角度分析,认为利用国债丰富外汇投资未能解决外汇波动带来的基础货币供给调节难题。运用VECM模型就国库现金对货币供应量流通中的现金(M0)、狭义货币供应量(M1)和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影响分别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国库现金对货币供应量的冲击总体有限:国库现金对M0变动影响的最大贡献率为35%,对M1变动的最大贡献率为10%,对M2变动的最大贡献率仅为6%。分析认为,我国央行持有国债占央行总资产的比重低、流动性弱,国债市场尚不完善,国债期限结构与发行管理难以满足央行公开市场操作需求等因素制约了国债各项功能的发挥。同时,国库现金预测的科学性、中央国库资金转化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管理有待提高。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着力从供给侧推进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结合我国面临的国内外新形势,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宏观调控总体战略基调、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基本机制及相关政策建议。两大政策短期应注重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发挥需求管理的优势,应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适当发挥政府投融资的优势,从需求侧维护总量基本稳定;利用国债优势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长期应注重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经济优质增长,发挥供给管理的优势,支持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增长动能转换,加大端口扶持力度推动相关市场经济主体改革和发展。在积极稳妥扩展赤字和债务规模、优化国债管理的同时,应利用国债打破外汇占款与人民币发行的直接联系,增加利用国债、国库现金调控货币供应量的主动权,完善人民币发行机制,促进国债和人民币国际化。
李丹[4](2017)在《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文中指出政府债务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且具备一定金融属性,作为不同层面的重要交界点,备受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关注,虽各有侧重但尚未就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达成共识。本文将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定位为“如何在通过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合理量化实现风险有效防控基础上,推进经济可持续增长的研究”,按照“确立问题→剖析问题→理论框架→理论推演→实证检验→理论拓展→现实总结”的逻辑架构展开系统性分析,侧重于如何实现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量化展开,基于政府债务负担和政府债务限度的综合考虑,构造一个有利于宏观调控的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分析系统框架,结合我国政府债务问题的现实特殊性采用财政反应函数展开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如何通过经济、财政以及金融不同层面的良性循环确保政府债务可持续,实现我国经济平稳持续增长。本文的主要工作如下:(一)本文的第1章首先确立研究的核心问题“如何实现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合理量化”,并对此进行三个层面的思考,第一,如何理解政府债务可持续性,以及其研究的主体或具体为政府债务范畴?第二,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框架,或具体为如何体现我国政府债务属性?第三,契合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理解的具体研究手段以及逻辑架构?按照此脉络,本章系统给出文中采用的政府债务相关概念以及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本质的理解,并按照“政府债务研究的财政视角、经济视角以及金融发展视角”对国内代表文献进行归并概总,以及遵循“政府债务风险、政府债务经济效应以及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主线对国外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进展进行梳理,最后结合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理解、我国政府债务属性以及契合研究手段,梳理全文研究逻辑。具体地,对应第一层次的思考,文中将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实质归结为政府债务负担和政府债务限度的综合体现,前者是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分析的基础,后者是政府债务风险的上限标准,两者间的空间即宏观调控在政府债务方面的政策回旋余地,作为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量化体现;同时,考虑到我国存在地方债风险转嫁中央政府的潜在可能,文中使用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广义政府债务概念。对应第二层次的思考,将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定位为一个涉及经济-财政-金融的综合性命题,不囿于就债务论债务,放置于大宏观框架中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基于财政反应函数确立从“政府债务负担和外生政府债务限度的研究”到“政府债务负担和内生政府债务限度的研究”的路线,并进一步纳入经济、财政以及金融层面的不同因素实现对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的拓展,对应第三层次的思考。(二)本文的第2章对应“政府债务负担和外生政府债务限度的研究”,纳入经济景气情况对我国政府债务风险进行测度,并结合外生静态政府债务限度分析,风险可控则政府债务可持续,将其作为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初级层面的量化。文中充分考虑到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影响,基于政府债务负担率遍历分布测度我国中央政府债务风险,并进一步基于马约经验风险外生上限测算出地方债风险临界值,间接测度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现对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初级量化。此外,通过政策模拟分析经济景气变化、经济增长、金融市场发展等因素对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影响。具体地,首先,通过宏观经济指标的聚类分析获得我国经济景气变化分布,具体划分为经济低迷、经济过热和经济常态。其次,基于经验递归模型获得我国中央政府债务负担率遍历分布,发现我国中央政府债务风险较小,但风险分布呈现出一定不对称性,当经济处于常态时,主要呈现出短期公共资金配置效率低的问题,而当经济低迷时则表现出债务螺旋倾向。最后,基于地方债风险临界分析发现,我国地方债实际存量整体上不断靠近临界点,扩张空间收窄,但风险尚处于可控范围。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地方债增长呈现出快于实际经济增长的超常规增长趋势,在未来十年存在风险集中爆发的可能。此外,经济景气是决定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本质因素,同时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受金融市场、政府预期与经济增长不同程度影响。(三)本文的第3章对应“政府债务负担和内生政府债务限度的研究”,探讨如何深入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量化,实现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的有序推进,其中关键在于如何体现政府债务限度的内生性。文中在考虑政府财政调整能力存在限度的基础上,基于我国基本财政-政府负债具体特征构建适用非线性财政反应函数,并结合政府预算约束获得内生性政府负债上限,进而通过分析财政反应阶段性变化、政府负债均衡点情况以及不同经济状态对应财政空间测算深化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量化研究。具体地,结合我国政府负债历史较短、负债水平相对较低的现实,以及表现出的基本赤字率随政府债务负担率先轻微上升后下降的财政反应特征,将其界定为“财政疲劳”初始阶段,即我国初现“财政疲劳”迹象,发现采用政府债务负担率的二次项函数能更好拟合我国财政反应现实。同时,我国财政调整成本尚未达到一个必要水平难以维持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即现阶段我国仍存在财政空间配合宏观调控。文中结合1981年-2012年经济景气情况对我国财政空间进行估算,发现我国财政空间呈加速缩减趋势,2010年出现触底倾向,且经济低迷时经济增长滞缓会进一步缩减财政空间。进一步结合经济仍处于相对低迷状态,对2016年我国财政空间进行估算,在1%显着性水平下,纳入经济增长的情形下存在10.4510.65个百分点的财政空间,而未纳入经济增长的情形则存在10.6310.83个百分点财政空间。(四)本文的第4章至第6章则对应我国政府债务是一个涉及经济-财政-金融综合命题的定位,基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分析的基础框架,进一步纳入不同层面的因素,将我国政府债务属性和理论框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拓展研究。具体地,文章主要包括财政后备设置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居民储蓄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以及金融市场发展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分别对应第4章、第5章和第6章,在梳理不同层面各因素影响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机理的基础上,具体围绕财政后备的合理配置、居民储蓄影响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净效应以及金融市场发展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间关联展开,并通过各因素对财政反应特征、财政空间产生的影响以及与财政调整间联动性,分析不同层面如何影响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具体地,本文的第4章侧重于财政层面纳入财政后备因素,政府进行财政后备资金的配置需考虑“收益性”和“成本性”共存的现实,即在缓解不确定性带来政府债务风险扩放的同时,也可能面临更加沉重的财政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通过释放财政政策空间,改善资金配置效率,但也面临资金安排过量降低使用效益的风险。研究发现,目前我国财政后备尚未达到最优存量,随财政后备金率提高,我国财政后备上升改善财政反应的“垂直效应”加速抵消增加财政调整成本的“水平效应”,纳入财政后备使得经济低迷时的财政空间上升8.85%,经济处于常态时上升8.59%,且现阶段提高财政后备改善财政反应的边际递减效应并不显着,政府可提高财政后备金率作为后危机时期我国财政缓冲构建的有效尝试。本文的第5章侧重于经济层面纳入居民储蓄因素,考虑居民储蓄影响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两面性,既具有作为政府债务融资的储备金职能,弥补财政账户,增强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同时又可能因过度储蓄削弱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使得经济总量和不断上升的政府债务难以匹配。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在过度积累倾向,居民储蓄的“储备金”效应被过度居民储蓄削弱经济增长动力的“资源闲置”效应覆盖,综合呈现出缩减可用财政空间趋势,当经济处于非常态时,居民储蓄呈现出财政调整的顺周期性进一步降低可用财政空间,和经济处于常态相比,使得财政空间缩减量增加1.33%。因此,有效转化我国居民储蓄,使其不断向既能作为财政赤字的国内资金缓冲项以保障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同时又能避免储蓄过高而难以实现系统内资金有效配置的最优值靠近,通过资源优化促进经济发展,是增大可用财政空间实现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重要途径。本文的第6章则侧重于金融层面纳入金融市场发展因素,基于金融市场流动性梳理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影响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直接渠道,包括稳定金融资产价格、改善中央政府融资环境以及缓解地方债到期偿付压力,展开金融市场发展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分析。研究发现,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主要通过“筹资能力”影响政府债务可持续性,无论是长期均衡还是短期动态调整均表现出改善政府融资环境、扩大政府债务相对规模的积极效应,且不易受财政政策冲击,不仅可缓解经济景气变化带来的长期均衡震荡,实现对周期性风险波动的主动防控,同时有助于改善财政调整,提高政府可承担的长期负债水平。同时,现阶段纳入金融市场发展使得政府财政空间上升2.4%,且不易受经济处于低迷状态时的消极影响。此外,历史上较大危机后,我国财政防范措施的不同会造成政府债务风险短期波动的显着差异。
袁小波[5](2015)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健全重庆市宏观调控体系的策略研究》文中提出自党的十八胜利召开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世界经济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大国经济政策的互动和博弈日益明显,国内发展的内涵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重庆市在中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处于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制约发展质量、区域和城乡不协调掣肘社会和谐、增长动力结构不合理影响发展潜力、环境保护压力大牵制发展速度等突出问题。目前,国内文献对省级宏观调控研究多是集中在某个专项调控措施的实施,而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体系对省级而言有着调控主体、调控目标、调控手段等方面的不同,在体系研究和政策实施效果方面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重庆市作为新兴直辖市,面对经济新常态下的宏观经济形势,健全政府宏观调控体系,对确保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立足相关文献、历史资料和统计数据,对重庆市宏观调控体系的构成进行了分析阐述,并对主要调控手段的作用影响、现状和问题进行了逐一研究,最终结合经济新常态的新要求,对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提出了解决建议。本研究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选题意义,研究方法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为研究综述及理论基础。主要介绍国内外文献综述、经济新常态下国家和重庆市宏观经济的表现,对国家和重庆市宏观调控历程进行了回顾。第三章是本研究的核心部分,首先对重庆市宏观调控体系的构成进行了简要说明,其次对所选的9个主要调控手段在参与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影响分析、现状分析和问题分析。第四章是提出对策。研究提出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健全重庆市宏观调控体系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以及五项调控策略。
刘建平[6](2014)在《转型时期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世界经济仍处于后危机阶段,各国经济复苏具有不均衡和不确定的复杂特征。中国率先实现了复苏,但面临着复苏动力不足,经济增长速度下滑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压力并存的复杂态势。宏观调控处于两难的境地,政策目标在保增长与结构转型之间难以取得均衡。这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从未遇到的新局势和困难,对中国宏观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对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在实践当中,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宏观调理论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解决了经济过热的问题,又产生过冷的问题;解决了通货膨胀的问题,又产生通货紧缩的问题。事实上,反周期的宏观调控政策反而可能会成为诱发下一轮危机的制度性因素。当前中国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是西方宏观经济理论,包括凯恩斯的失业均衡理论、现代非瓦尔拉均衡理论以及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等。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主要有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两种政策手段。经济实践当中这些传统宏观调控政策因为忽视差异化而呈现一刀切的常态,常常容易导致经济过冷与过热交替出现。探索和建立差异化视角下的宏观调控经济的理论体系,可以为传统的宏观调控增添新的手段,并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新的政策视角和工具。回顾历次宏观调控的实践以总结相应的周期性波动和宏观调控范式,探讨统一的宏观调控体系差异化问题以及相应的政策完善、思路和对策对于解决中国宏观调控面临的困境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中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在金融危机以来,面对中国经济所处的复杂局面,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中国宏观经济所呈现的态势一方面说明了政府应对危机的宏观调控措施得当,但另一方面也再次印证了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交替使用也面临导致经济的冷热反复的困境。通过探索宏观调控政策的差异化问题,可以在实践上丰富和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可以进一步明确宏观调控的空间指向和产业指向,实现宏观调控的有保有压,提高微观经济主体的适应性,从而提高宏观调控政策的政策效应,避免经济运行呈现大起大落式的周期性波动。本文系统研究了中国转型时期的宏观调控。回顾和分析了转型时期中国宏观调控的实践,以及在调控实践当中所采取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演变过程。研究了转型时期中国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规律、形成机制以及中国宏观调控的范式。重点研究了转型时期宏观调控政策的差异效应形成机制与影响以及转型时期宏观调控主体行为差异及影响等。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完善宏观经济调控的思路,并从区域政策入手,以空间和差异化的视角提出优化宏观调控的对策。本文界定了本研究涉及的“转型时期”、“宏观调控”等基本概念,梳理了西方国家关于宏观调控思想与理论的演变和发展过程,深入分析了一国政府必须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和管理的客观依据。本文系统回顾了转型时期中国政府进行的几次宏观调控的背景、过程和效果,总结了转型时期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演变,分析了转型时期宏观调控的部分缺陷。本文对转型时期中国经济周期性波动与宏观调控范式进行了总结,研究了转型时期中国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规律与原因,总结了转型时期中国宏观调控的目标选择、手段选择和应用、决策机制以及宏观调控范式的基本框架。本文分析了转型时期中国宏观调控的政策差异效应问题。总结了转型时期中国经济发展差异化的体现,包括区域发展差异化、产业发展差异化、城乡发展差异化以及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差异化等。分析了统一的财政货币政策与经济发展差异化的矛盾。研究了转型时期中国经济发展差异化的影响及形成机制。本文分析了转型时期中国宏观调控的主体行为差异问题,界定了转型时期中国宏观调控的决策主体、实施主体,包括目标差异、行为差异等。分析了决策主体和实施主体之间的不合作博弈行为的表现、形成原因以及对宏观调控产生的效应。本文分析了转型经济对宏观调控的要求。总结了转型经济在形成路径、发展主导模式以及总量和结构问题并存的特殊性。分析了转型经济因其特殊性而对宏观调控提出的系列要求。基于此,本文提出了完善宏观经济调控的思路和对策,提出了宏观经济调控要创新思路,把握好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关系,并充分发挥深化改革对宏观经济调控的牵引作用。同时,提出区域政策是宏观调控实现差异化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以及区域政策与产业政策相协调、构建统一货币政策框架下的区域货币政策、构建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财政政策的优化对策。
郭俊[7](2013)在《民国《银行周报》(1917-1949)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17年5月在上海创刊发行的《银行周报》“为我国银行界最早之言论机关”,也是民国时期最为权威的一本金融类刊物。它依托于上海银行公会,按照学术期刊的格式进行编排,其间不乏对学术问题的探究,也有对实务问题的分析,不乏对金融知识的介评,也有对其他经济问题的分析。它重视前沿金融理论的介绍,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论。它关注发达国家金融问题,通过研究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金融问题来吸取经验。它注重我国金融问题的分析,探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新金融制度以及金融改革。它关注我国宏观经济政策,通过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分析来解读民国时期政府的宏观政策能力和宏观政策手段。本文试从期刊创办的情况以及所涉及的内容,对其进行全面地、系统地分析,以期来展现民国时期我国金融思想脉络和特点。将史料与经济学的方法相结合,来考察期刊的学术贡献、历史影响极其现实价值。文章首先对《银行周报》进行了总体概况分析。《银行周报》于1917年5月创办,至1950年3月停办,以周刊的形式出版,期间从未有任何间断,共发行34卷1635期。周报以“报告金融消息,研究经济事情,俾供银行业者之参考。”为其宗旨,将金融实务与经济学、金融学理论相结合,体现出实用性与学术性相容的办刊特色,体现出《银行周报》在民国时期的金融学界的权威地位。《银行周报》有其强大的编作者阵容,编者团队大多具有银行工作的实践经验,作者群体涉及十分广泛,大都具有海外留学背景。《银行周报》的文章涉及诸多领域,其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理论、西方国家金融问题、我国金融问题、我国宏观政策问题以及合作经济问题、农村经济问题、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问题等。在对《银行周报》的整体框架描述之后,本文第三、四、五、六、七、八章分别对上述《银行周报》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分析,以期从中剖析出其反映的金融思想、经济思想。第三章分析对象是《银行周报》中关于金融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期刊涉及金融理论的考察和金融思潮的分析。笔者就分别对此进行研究,并从这些文章的介绍和评论中,寻找出当时这些金融基础理论的发展脉络和演变路径,以及这些理论对当时学术界的影响和对现实学术研究的启示。笔者以为,就历史作用上来看,《银行周报》上关于金融基础理论的文章能很好地反映民国时期现在金融思想发展的变化;就现实价值来看,《银行周报》上关于金融基础理论的文章,为我们现在研究金融思想提供了极大的史料支持。第四章以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业务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分析。期刊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我国金融机构概况的考察、金融业务的分析。笔者分别从这两个方面对我国的金融业务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评述,并以此勾勒出当时我国金融的整体状况。关于我国金融业务方面问题的研究,笔者以为有以下三点启示:一是《银行周报》上关于我国金融机构问题研究的文章,为研究现代金融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二是《银行周报》关于金融业务问题的研究,为研究现代合作金融和农村金融问题的研究提供借鉴。文章的第五章以我国金融体制与金融改革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分析。期刊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我国新金融制度的考察以及我国金融改革的分析。关于我国金融体制与金融改革问题的研究,笔者以为有以下三点启示:一是《银行周报》上关于我国新金融制度问题研究的文章,为研究现代金融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二是《银行周报》关于金融改革、金融制度分析,其中不乏有直到今天还有可供参考的意义。文章的第六部分分析了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问题。期刊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我国货币政策研究的考察和我国财政政策研究的分析,并期望通过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分业务析,来把握民国时期我国宏观调控的思想脉络。通过这一章的分析,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启示:其一,现代宏观调控不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产物,早在民国时期已有较为完备的宏观调控手段;其二,民国关于通货膨胀的调控手段和方式,放在当前政府宏观调控中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第七章以其他国家的金融问题为分析对象进行分析。所涉及的国家区域或国家主要有:日本、欧美以及俄国等。笔者以这些区域或国家的金融问题为考察对象,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从中总结出这些区域或国家的先进的金融思想。对其他国家的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给笔者有以下两点启示:一是西方发达国家较为完备的金融机构体系为其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二是西方国家的金融体系为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第八章对《银行周报》所反映的经济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分别对经济理论问题、我国合作经济问题、农村经济问题以及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这一章的分析,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启示:一是《银行周报》上关于经济理论的文章能很好地反映民国时期现代会计理论的传播的情况以及新兴学科财政学传播的情况;二是合作经济形式在民国时期已较为发达,厘清它的发展脉络,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合作经济。在文章的结语部分,笔者对《银行周报》进行了总体考察,分析了《银行周报》积极影响因素,即它的学术贡献、历史影响以及现实启示,同时也考察了《银行周报》存在的局限性,以期达到客观评价的目的。
石敏[8](2013)在《构建和完善我国国债法律制度的对策》文中研究表明现代公债起源于英国,对英国海外势力的迅速扩张和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国债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国债功能的不断扩大,许多发达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国债法律制度来保障国债市场的良好运行。在我国,国债是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在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着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公共建设资金以及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特别是作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它可以调节居民的收入分配,促进居民的收入公平,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为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国债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的规范和保障,即要制定一部国债法。国债法是调整国债在发行、使用、偿还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可以促进国债职能的法律化,并通过规范国债市场的各项活动,保障国债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国债功能的充分发挥,促进国债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随着国债市场的不断地发展和成熟,我国对于国债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这些都为国债法的制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以,我国国债法的制定是可行的。我国目前尚末出台国债法,国债的各项制度规定立法层级和法律效力较低,缺乏系统性、权威性和稳定性,有些制度规定还不完善、不协调,导致国债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国债的发行主体没有一部权威法律的明确规定,使得有些地方政府有可乘之机变相发行政府债券;国债规模增长过快,国债的品种期限结构不合理,加之对国债资金的使用监管力度不够,使得国债资金的投资项目收益较低,威胁着政府的财政安全。此外,我国没有一个高效统一的国债流通市场,国债市场被人为分割成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交易方式和交易主体比较单一,很不利于提高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增加交易量以及进行有效的风险规避;国债流通市场的分裂也造成了国债市场监管主体的混乱,严重影响监管的有效性。这些问题已严重制约了国债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国债功能的良好发挥。所以,我国建立一部国债法,完善各项国债制度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由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国债市场起步较早,它们在对国债市场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特别是美国和德国。美国建立了良好的国债流通机制,建立了健全f的一级自营商制度,完善了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方式,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进行风险规避,还建立了高效统一的国债托管清算体系;在对国债市场的监管方面,形成了集中统一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管全美债券市场,很值得我国借鉴;德国的国债市场是欧洲最为重要、流动性最高的政府债券市场,特别值得我国借鉴的是其对国债的管理,联邦政府全资控股成立了联邦则务代理公司,来具体负责国债的发行工作,同时其还可以以政府的名义在二级市场从事债券交易活动,稳定和活跃二级市场;此外,德国政府很重视对国债市场的风险防范,国债发行前后都特别重视对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的评估,并制定了若干风险防范指标,加强国库现金余额和债务余额管理,确保国家财政安全,国债的偿还也得到了保障,这一点也值得我国学习。有鉴于此,为了保障国债的有序运行和国债功能的良好发挥,我国必须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国债法律制度,要在构建国债法基本框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具体制度规定。首先要对国债立法的独立性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将国债立法与证券法区别开来;还要明确国债立法的目的;更要严格遵循宪法、法治、民主、科学以及财政健全的立法原则,保证国债法的制定能真正发挥它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重点是在国债制度的具体构建时,要综合考虑我国国债法律制度的现状以及国债市场的运行现状,结合美国和德国国债管理的一些成功经验来具体制定和完善我国国债的发行、流通、偿还、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国债法要明确我国国债的发行主体,要对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品种、期限结构等进行明确详细的规定;要构建高效统一的国债流通市场,通过法律规定明确国债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完善国债交易的场所、方式、规则等方面的规定;要对我国国债资金的使用及偿还做出明确的规定;要对国债市场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性监管做出明确具体的权限、职责等方面的规定,赋予它们相应的权力,明确它们各自的职责,特别是针对我国国债市场政府监管主体的混乱,可以尝试建立一个国债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管各个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率。此外,还要规定违反国债法律制度所要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全方位的制定和完善我国的国债法律制度。
徐澜波[9](2013)在《宏观调控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宏观调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用来诠释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个关键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宏观调控的尝试并将其常态化。在现代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和政府的行为需要法律和制度来规范而有所“克制”,以此民众的权利和利益才能得以尊重和保障。宏观调控作为国家和政府的行为也必须在法律和制度的“制约”与“规范”下得以有序、良性地运行,从而形成法治化的宏观调控。目前,我国社会各界对是否应当实行法治化的宏观调控,以及在肯定宏观调控应当法治化前提下对宏观调控法治化内涵中的相关问题还有不同的认识,有必要从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内涵与特点出发,根据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的法律调整对象理论、宏观经济调节理论、权力与权利起源和分类理论、国家行为与权力监督理论、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理论等,分析我国宏观调控法治化和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必要性、宏观调控手段规范化和宏观调控权配置的原则和方法、宏观调控权的政治和法律属性与宏观调控的可诉性;辨析宏观调控适宜于政策化调整、按宏观调控过程和阶段在国家机关之间配置宏观调控权、宏观调控手段等同于政府控制手段、宏观调控权的政治与法律属性是权利和权力与权利兼于一体、宏观调控是国家行为不具有可诉性等观点的认识误区。宏观调控法律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和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活动中所发生的一系列社会关系,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关键是规范、控制宏观调控权力的运行,以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宏观调控手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宏观调控手段搭配的不固定性、宏观调控严密而准确决策的困难性和宏观调控效果的不确定性等理由来否定宏观调控的法律化,既混淆了宏观调控的对象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也是违背法治基本要求的,是将法治和法律实用化、工具化;以设权、分权、责任追究而实现的宏观调控法治化是不全面的法治化或者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化,其设定的这种责任追究也是不全面的。宏观调控法律体系中如果缺少或者根本不需要这部分规范的话,就不是现代法治应有之义中的“法律化”宏观调控。规范的宏观调控内涵是“国家和政府运用经理论逻辑论证和实践证明的经济变量手段,直接作用于国民经济总量各构成,间接影响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各种再生产行为,以实现充分就业、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和公平分配等宏观经济协调发展目标的经济管理活动”。实现宏观调控法治化,必须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法律体系,依法明确宏观调控的主体及其宏观调控权范围、划定宏观调控的领域、明确宏观调控的手段、程序、法律责任等等。虽然将宏观调控权的政治和法律属性界定为兼具权力和权利特性的观点其基本立论是有客观基础的,特别是其强调权力来源于权利和利益、权力离不开权利的分析,符合权力是权利主体共同为维护权利而尊崇的社会公共力量这一权力产生的客观性;但是,其没有准确理解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以权力与权利的联系性取代了两者各自的本质属性,混淆了国家及其代表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调节经济的职能及其行为与由国家实现其经济调节职能而委托具体的社会经济组织(主要是国家投资的企业)从事特定的市场经营功能与行为,来实现具体的经济目的和指标两者之间的不同宪政属性。按照这种观点指导和规范我国宏观调控实践也会给宏观调控法治化造成一定的偏差,不利于实现我国宏观调控真正的法治化。财政手段和货币手段是典型的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宏观经济指标协调发展的规划应该成为宏观调控手段;产业政策缺乏自己特有的调节产业结构的措施和方法,难以成为独立的宏观调控手段;政府对汇率的控制和干预措施中有部分措施(中央银行参与市场外汇买卖)可纳入宏观调控手段;政府的价格干预措施不符合间接干预社会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特质,难以成为宏观调控手段;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主要是以既有的行政直接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目标、在客观对象等意义上所使用的,并非是调节宏观经济协调发展方法、措施意义上的宏观调控手段。与此相适应,在现代法治原则下,不管是一般国家管理意义上的还是宏观经济调控意义上的财政手段、税收手段的运用,要求赋予具有代议性的立法机关享有。运用货币手段进行宏观调控活动而需要民意监督和民意代表机关的代议与制约的要求,相对于运用财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活动的就低得多了,该权力往往由中央行政政府所属的或者独立的中央银行或类似于中央银行的机构所享有。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规划,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民利益,其编制、审批应由全民参与,因此规划宏观调控权应当由具有从形式和实质代表性的国家代议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享有。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并影响汇率的由中央银行参与外汇买卖的活动属于国家参与的市场活动,其既代表了国家的意图又具有一定的经济主体身份,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在我国将运用这一宏观调控手段的权利配置给我国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符合实施该手段的专业对口性、实施宏观调控行为的统一性以及实现宏观调控(货币)目标的便利性要求,有利于对中国人民银行运用汇率手段调节人民币与外汇汇率行为的规范化。宏观调控是一个概括性的具有较丰富内涵的行使国家公权力的行为,特别是宏观调控手段和措施的多样性决定了参与宏观调控的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的宪政性质有所不同,其所实施的宏观调控行为的宪政性质也有所不同,并因此承担不同的宏观调控责任后果;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内涵是宏观调控的法律责任。司法审查宏观调控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只能是宏观调控行为的合法与否,与宏观调控的内容如何、结果如何无关。从现代法治的应然性看,任何国家机关以及代行公权力的社会组织的宏观调控违宪、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都是不可豁免的。现有主张制定我国宏观调控基本法的着述过于强调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抽象理性理由和意义,对其中基于我国宏观调控立法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或弊端而需要宏观调控基本法予以调整和规制的必要性,没有进行具体事例的列举、分析、证明;并且,也未回答我国现有的用以调整运用货币、信贷、财政、税收、规划、汇率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所产生相关社会关系的单行法律、法规是否能够胜任现实宏观调控法治化需求的问题。单行的宏观调控法律、法规无法也不可能界定规范化的宏观调控概念,仅有单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无法对宏观调控目标及实施宏观调控手段的基本判断条件作全面性规范;完整配置宏观调控权力、明确宏观调控法律责任,建设宏观调控违法审查机制等需要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形成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需要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事关宏观调控权的配置、宏观调控的法律关系、宏观调控的绩效评估、宏观调控的监督管理、宏观调控的法律责任等。
史锦华,刘成杰[10](2013)在《债务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关系再认识》文中指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一直被视为政府干预经济,实现宏观调控的两种主要政策手段。但在债务条件下,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必要重新认识。该文梳理了主流经济学派关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特点、局限性和二者之间的协调配合模式;阐述了公债政策的"纽带"作用所导致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内在统一性,并以欧盟国家的"制度障碍"为反面例证进行了说明;进而从历史和现实角度,分析了债务货币化下的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的分立与统一问题,指出现实美国债务融资模式中美联储的"保驾护航"和直接"背书"独特功能发挥。最后,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对我国经济诸多方面的启示。
二、宏观调控中的公债政策选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宏观调控中的公债政策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1)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财政赤字货币化的问题审视 |
(一)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法律缺陷 |
1.与央行独立性原则要求存在冲突 |
2.赤字货币化破坏法律和财政纪律 |
(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财政风险 |
1.财政赤字货币化可能导致恶性通货膨胀并使经济陷入恶性循环 |
2.主权货币约束导致主权债务危机 |
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实践及法律规制 |
(一)域外央行支持财政的实践 |
1.财政赤字货币化的直接应用 |
2.财政赤字货币化的间接应用 |
3.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典型法律规制 |
4.小结 |
(二)我国财政赤字货币化政策实践及法律规定 |
1.解放战争时期国内公债 |
2.国内历史上采取变相财政赤字货币化政策决定 |
3.小结 |
三、财政赤字货币化政策对我国的启示及其法律规制的构建 |
(一)财政赤字货币化对我国制度的启示 |
1.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灵活配合度 |
2.增强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
3.完善我国国内已有的经济法治体系建设 |
(二)采取赤字货币化政策的法律规制构想 |
1.明确特殊情况下采取赤字货币化的制度前提 |
2.完善财政赤字货币化实施的监督机制 |
3.设定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规模及退出机制 |
4.设立违反规定的责任机制,发挥法律制裁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维护经济稳定,为“五位一体”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
1.2.2 发挥合力共同优化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
1.2.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共同实现宏观调控总目标 |
1.3 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1 宏观调控的基本概念 |
1.3.2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3 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
1.4 研究方法 |
1.4.1 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
1.4.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
1.4.3 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相结合 |
1.5 研究框架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创新点 |
1.6.2 论文难点与不足 |
2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相关研究 |
2.1.2 国内相关研究 |
2.2 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关于宏观调控的理论 |
2.2.2 经济周期理论 |
2.2.3 经济增长理论 |
2.2.4 凯恩斯主义流派 |
2.2.5 其他理论 |
2.3 财政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主要理论模型 |
2.3.1 IS-LM曲线——封闭经济下财政与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影响 |
2.3.2 米德冲突——单一政策无法兼顾内外均衡 |
2.3.3 丁伯根法则——不同经济目标需要不同的政策工具 |
2.3.4 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开放经济下财政货币政策效果不同 |
2.4 国内外理论与文献的启示与不足 |
2.4.1 我国宏观调控与西方国家干预等理论的联系与区别 |
2.4.2 国内外理论与文献的不足 |
2.5 构建宏观调控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框架 |
2.5.1 短期注重维护经济总量基本稳定,侧重需求管理 |
2.5.2 长期注重优化结构提高经济质量,侧重供给管理 |
2.5.3 加强两大政策工具协调配合,提高政策合力和效率 |
3 世界主要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经验与启示 |
3.1 美国各阶段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情况 |
3.1.1 “罗斯福新政”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2 二战期间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3 二战后至70年代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4 20世纪80年代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5 20世纪90年代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1.6 21世纪国际金融危机前财政与货币政策及其协调配合 |
3.2 日本各阶段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情况 |
3.2.1 财政政策的演进 |
3.2.2 货币政策的演进 |
3.2.3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3 德国各阶段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情况 |
3.3.1 二战后到60年代中期中性的财政政策和偏紧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3.3.2 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3.3.3 80年代初至2008年紧缩的财政政策与偏紧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3.4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主要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概况 |
3.4.1 美国应对金融危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4.2 日本应对金融危机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4.3 德国应对金融危机中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3.5 国际经验的启示 |
3.5.1 两大政策共同维护经济基本稳定 |
3.5.2 两大政策配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
3.5.3 充分利用国债功能助力两大政策实现各自目标 |
4 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历史沿革 |
4.1 从双松到双紧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1993年—1997年) |
4.1.1 从双松转向双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
4.1.2 两大政策共同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热 |
4.1.3 央行试行以国债为公开市场操作对象 |
4.2 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1998年—2004年) |
4.2.1 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
4.2.2 共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经济总体稳定 |
4.2.3 利用特别国债注资国有商业银行应对亚洲金融危机 |
4.2.4 国债期限结构受限央票成为公开市场业务主力 |
4.3 双稳健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2005年—2008年) |
4.3.1 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
4.3.2 两大政策引导经济结构调整 |
4.3.3 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储备进行投资 |
4.4 积极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协调配合(2008年—2011年) |
4.4.1 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
4.4.2 共同支持4万亿投资应对经济下滑 |
4.4.3 共同支持结构调整促进出口、投资和消费 |
4.4.4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逐步增加 |
4.5 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2011年—今) |
4.5.1 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 |
4.5.2 两大政策定向扶持相关领域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4.5.3 两大政策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
4.5.4 两大政策加大国债、国库现金工具协调配合力度 |
5 两大政策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与原因探析 |
5.1 实际GDP增速、赤字率及货币供给M2增速关系的实证研究 |
5.1.1 样本数据及计量方法 |
5.1.2 基本检验 |
5.1.3 VAP模型建立及检验 |
5.1.4 脉冲响应函数及方差分解 |
5.1.5 实证分析结论 |
5.2 原因探析 |
5.2.1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经济增长相互影响 |
5.2.2 政府投资波动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 |
5.2.3 货币政策目标与执行传导力度需合理把握 |
6 两大政策促进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与原因解析 |
6.1 样本数据及计量方法 |
6.1.1 样本数据选取及说明 |
6.1.2 计量方法 |
6.2 两大政策促进我国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1 两大政策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2 两大政策促进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3 两大政策促进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4 两大政策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6.2.5 实证分析结论 |
6.3 原因解析 |
6.3.1 单靠任一政策作用有限,难以发挥合力促进结构调整 |
6.3.2 两大政策缺乏协调配合的机制和端口支撑 |
6.3.3 各地差异较大,执行财政、货币政策的方式和效果不一 |
7 两大政策工具在协调配合中的实证分析及原因分析 |
7.1 国债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分析 |
7.1.1 外汇占款大幅波动使货币供给较为被动 |
7.1.2 外汇占款过多影响金融机构资金效率和货币政策有效贯彻 |
7.1.3 利用特别国债创新外汇管理仍未解决货币供给难题 |
7.1.4 利用“央票”等货币政策工具对冲“外汇”效率低于国债 |
7.2 国库现金对货币供给量的VECM模型实证分析 |
7.2.1 变量选择及单位根检验 |
7.2.2 国库现金影响流通中的现金(M0)的实证分析 |
7.2.3 国库现金影响狭义货币供给量(M1)的实证分析 |
7.2.4 国库现金影响广义货币供给量(M2)的实证分析 |
7.2.5 实证分析结论 |
7.3 原因分析 |
7.3.1 央行持有国债规模和比例过低 |
7.3.2 国债规模的安全区间难以确定,国债管理有待提高 |
7.3.3 国债市场尚不完善 |
7.3.4 缴税周期性特征使国库现金对货币供应量产生影响 |
7.3.5 国库现金预测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
7.3.6 中央国库现金进行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
7.3.7 两大政策缺乏协调配合机制 |
8 完善宏观调控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建议 |
8.1 宏观经济面临的国际国内新形势 |
8.1.1 国际经济新形势 |
8.1.2 国内经济新形势 |
8.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宏观调控的总体战略基调 |
8.3 构建宏观调控中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机制 |
8.4 短期维护经济基本稳定,发挥需求管理优势 |
8.4.1 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
8.4.2 发挥政府投融资优势,从需求侧维护总量基本稳定 |
8.4.3 利用国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
8.5 长期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侧重供给管理 |
8.5.1 两大政策协调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增长动能转换 |
8.5.2 推动相关市场经济主体改革和发展 |
8.6 加大两大政策工具协调配合力度,提高政策效率 |
8.6.1 积极稳妥扩展赤字和债务规模,进一步优化政府债务管理 |
8.6.2 善于利用国债、国库现金增加货币供应量调控的主动权 |
8.7 进一步完善其他制度供给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4)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基本赤字、政府债务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 |
1.3 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论文的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
第2章 我国经济景气变化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 |
2.1 政府债务风险遍历分布模型构建与求解 |
2.2 我国政府债务风险测度 |
2.3 政策模拟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财政空间与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 |
3.1 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模型构建 |
3.2 非线性财政反应函数在我国适用性分析 |
3.3 政府负债上限决定机制与财政空间测算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财政后备设置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 |
4.1 我国政府债务风险理性预期检验 |
4.2 我国财政后备设置经济效应分析 |
4.3 基于财政后备设置分析的我国财政缓冲构建探讨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居民储蓄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 |
5.1 居民储蓄影响政府债务可持续性机理分析 |
5.2 我国居民储蓄影响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净效应分析 |
5.3 纳入居民储蓄的我国财政空间测算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 |
6.1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影响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机理梳理 |
6.2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影响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实证分析 |
6.3 我国财政调整与影响机制联动性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取得科研成果 |
致谢 |
(5)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健全重庆市宏观调控体系的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方法及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2.1 研究方法 |
1.2.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3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3.1 创新之处 |
1.3.2 不足之处 |
2 研究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相关文献 |
2.1.2 国内相关文献 |
2.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2 经济新常态 |
2.2.1 国家关于经济新常态的演变及主要内容 |
2.2.2 重庆市经济在新常态下的表现 |
2.3 宏观调控回顾 |
2.3.1 省级与国家宏观调控比较 |
2.3.2 重庆市宏观调控历程回顾 |
3 重庆市宏观调控体系构成、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重庆市宏观调控体系的构成 |
3.2 所选手段对宏观调控的影响分析 |
3.2.1 规划对宏观调控的影响 |
3.2.2 投资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
3.2.3 财税政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
3.2.4 金融政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
3.2.5 土地政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
3.2.6 资源环境政策的背景及依据 |
3.2.7 深化改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
3.2.8 对外开放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
3.2.9 综合调控的必要性 |
3.3 所选手段参与宏观调控的现状分析 |
3.3.1 规划参与宏观调控的现状 |
3.3.2 投资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现状 |
3.3.3 财税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现状 |
3.3.4 金融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现状 |
3.3.5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现状 |
3.3.6 资源环境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现状 |
3.3.7 深化改革参与宏观调控的现状 |
3.3.8 对外开放参与宏观调控的现状 |
3.3.9 综合调控的现状 |
3.4 所选手段在宏观调控中的问题分析 |
3.4.1 规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问题 |
3.4.2 投资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问题 |
3.4.3 财税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问题 |
3.4.4 金融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中的问题 |
3.4.5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中的变化 |
3.4.6 资源环境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中的问题 |
3.4.7 深化改革参与宏观调控中的问题 |
3.4.8 对外开放参与宏观调控中的问题 |
3.4.9 综合调控中的问题 |
4 健全重庆市宏观调控体系的策略 |
4.1 目标要求及主要原则 |
4.1.1 目标要求 |
4.1.2 主要原则 |
4.2 调控策略 |
4.2.1 发挥好发展规划的导向作用和年度计划的推进作用 |
4.2.2 发挥好重大项目的载体作用 |
4.2.3 强化专项政策的协调配合 |
4.2.4 完善调控运行体制机制 |
4.2.5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保障措施 |
4.3 调控对策 |
4.3.1 坚持规划引领 |
4.3.2 发挥投资引导作用 |
4.3.3 发挥财税、金融、土地等要素保障作用 |
4.3.4 合理利用资源环境 |
4.3.5 坚持开放发展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转型时期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表目次 |
图目次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客观现象 |
二、宏观经济调控反周期管理的必然性 |
三、传统的宏观经济调控的缺陷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评述 |
第四节 研究框架和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六节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转型时期的内涵界定 |
二、宏观经济调控的内涵界定 |
第二节 西方关于宏观经济调控思想与理论的演变与发展 |
一、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思想 |
二、经济自由主义的政府干预思想 |
三、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调控理论 |
四、新自由主义的宏观经济调控理论 |
五、新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调控理论 |
第三节 宏观经济调控的客观依据 |
一、考虑公共福利和保证经济持续均衡协调发展的需要 |
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需要 |
三、避免经济负外部效应的需要 |
四、有效实现公共品供给的需要 |
五、避免收入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问题的需要 |
六、保证社会资源配置的成本最小化的需要 |
第三章 转型时期中国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回顾 |
第一节 转型时期历次宏观调控回顾 |
一、第一次宏观经济调控回顾 |
二、第二次宏观经济调控回顾 |
三、第三次宏观经济调控回顾 |
四、第四次宏观经济调控回顾 |
五、第五次宏观经济调控回顾 |
六、第六次宏观经济调控回顾 |
七、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宏观调控回顾 |
第二节 转型时期的货币政策 |
一、转型时期的货币政策目标 |
二、转型期的货币政策工具 |
三、转型期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
四、转型期的货币政策规则 |
第三节 转型时期的财政政策 |
一、转型时期的财政政策目标 |
二、转型时期的财政政策工具 |
三、转型时期的财政政策传导机制 |
四、转型时期的财政政策规则 |
第四节 转型时期的产业政策 |
一、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特殊工具 |
二、转型时期中国产业政策的演变及产业结构变迁 |
第四章 转型时期经济周期波动与宏观调控范式总结 |
第一节 中国经济周期性波动规律与原因 |
一、中国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规律 |
二、中国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原因 |
第二节 转型时期中国宏观经济调控范式总结 |
一、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选择特点与影响因素 |
二、宏观经济调控手段选择和运用的特点与影响因素 |
三、中国宏观经济调控决策机制 |
四、宏观经济调控范式的基本框架 |
第五章 转型时期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差异效应 |
第一节 转型时期经济发展差异化 |
一、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化 |
二、产业发展差异化 |
三、城乡发展差异化 |
四、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发展差异化 |
五、统一的宏观调控政策与经济发展差异化的矛盾 |
第二节 中国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差异效应形成机制 |
一、区域差异效应形成机制 |
二、行业差异效应形成机制 |
三、城乡差异效应形成机制 |
四、不同经济成分企业间的差异效应形成机制 |
第三节 中国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差异效应的影响 |
一、区域差异效应的影响 |
二、行业差异效应的影响 |
三、城乡差异效应的影响 |
四、不同经济成分企业间差异效应的影响 |
第六章 转型时期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差异效应 |
第一节 转型时期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决策主体与实施主体 |
一、关于政府的假设 |
二、中国宏观经济调控决策主体与实施主体的目标差异 |
三、中国宏观经济调控决策主体与实施主体的行为特征差异 |
第二节 中国宏观经济调控主体间的不合作博弈 |
一、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矛盾与博弈 |
二、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博弈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决策主体与实施主体不合作博弈行为的效应分析 |
一、积极效应 |
二、消极效应 |
第七章 转型经济对宏观经济调控的要求 |
第一节 中国转型经济的特殊性 |
一、形成路径特殊 |
二、发展主导模式特殊 |
三、总量和结构问题共存现象特殊 |
第二节 转型经济对宏观调控提出的要求 |
一、宏观调控要随着转型进程持续优化 |
二、宏观调控要处理好发展和制度改革的关系 |
三、宏观调控要处理好总量调控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 |
第八章 完善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思路和对策 |
第一节 完善宏观经济调控的思路 |
一、设定调控区间目标,创新调控新思路 |
二、调整和优化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
三、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宏观经济调控的对策 |
一、把区域政策作为实现差异化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途径 |
二、构建统一货币政策框架下的区域货币政策体系 |
三、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区域财政政策 |
参考文献 |
中文部分 |
英文部分 |
后记 |
(7)民国《银行周报》(1917-1949)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表目次 |
1 绪论 |
1.1 论文选题的理由及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以《银行周报》为研究对象的研究 |
1.2.2 以《银行周报》为史料的研究 |
1.2.3 简要评论 |
1.3 论文研究的主要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论文主要研究方法 |
1.4.1 历史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
1.4.2 对比研究和典型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 |
2 《银行周报》总体概况分析 |
2.1 《银行周报》的创办机构 |
2.1.1 上海银行公会的创办 |
2.1.2 上海银行公会的路线与活动 |
2.1.3 上海银行公会的职能 |
2.2 《银行周报》的创办始末与发行 |
2.2.1 创办始末 |
2.2.2 发行所处的历史阶段 |
2.2.3 发行总揽 |
2.3 《银行周报》的办刊宗旨与所处地位 |
2.3.1 《银行周报》的办刊宗旨 |
2.3.2 所处地位 |
2.4 《银行周报》的编者与作者简况 |
2.4.1 编者团队 |
2.4.2 作者简况 |
2.5 《银行周报》的栏目设置与文献统计分析 |
2.5.1 栏目设置 |
2.5.2 文献统计 |
3 《银行周报》关于金融基础理论研究的考察 |
3.1 金融理论的考察 |
3.1.1 关于货币学说的介评 |
3.1.2 关于币制理论的分析 |
3.2 金融思潮的分析 |
3.2.1 金融学发展脉络的分析 |
3.2.2 货币思潮的分析 |
4 《银行周报》的我国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之研究 |
4.1 我国金融机构概况的考察 |
4.1.1 关于证券业的介评 |
4.1.2 关于银行业的分析 |
4.1.3 关于信托业的分析 |
4.1.4 关于典当业的考察 |
4.1.5 关于保险业的分析 |
4.2 我国金融业务的分析 |
4.2.1 关于合作金融的考察 |
4.2.2 关于农村金融的分析 |
5 《银行周报》的金融体制及其改革之研究 |
5.1 推动我国新金融制度的考察 |
5.1.1 关于银行分行制度的考察 |
5.1.2 关于银行信用制度的分析 |
5.1.3 关于金融监管制度的考察 |
5.2 促进我国金融改革问题的考察 |
5.2.1 我国票据业改革的介绍 |
5.2.2 我国废两改元改革的分析 |
6 《银行周报》的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之研究 |
6.1 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研究的考察 |
6.1.1 关于中央银行相关问题的研究 |
6.1.2 关于我国货币政策调控问题的研究 |
6.2 关于我国财政政策研究的考察 |
6.2.1 关于我国公债管理问题的介评 |
6.2.2 关于我国财政管理问题的分析 |
6.2.3 关于我国税收管理的分析 |
7 《银行周报》的国际金融业的借鉴与介绍 |
7.1 日本金融问题研究的考察 |
7.1.1 关于日本银行业的研究 |
7.1.2 关于日本保险业的分析 |
7.1.3 关于日本信托业的研究 |
7.2 欧美国家金融问题研究的考察 |
7.2.1 关于英国金融业的研究 |
7.2.2 关于德国金融业的研究 |
7.2.3 关于美国金融业问题的考察 |
7.3 革命前后俄国金融问题研究的考察 |
7.3.1 关于俄国金融业整体的考察 |
7.3.2 关于俄国银行业的介绍 |
8 《银行周报》的经济问题之研究 |
8.1 我国经济理论问题的考察 |
8.1.1 关于会计学的评介 |
8.1.2 关于劳动经济学的评介 |
8.1.3 关于财政学的评介 |
8.2 我国合作经济与农村经济问题的考察 |
8.2.1 关于合作经济问题的分析 |
8.2.2 我国农村经济问题研究的考察 |
8.3 我国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问题研究的考察 |
8.3.1 关于我国国际贸易问题的介评 |
8.3.2 关于我国国际金融问题的分析 |
9 结语 |
9.1 《银行周报》的学术贡献 |
9.1.1 大力传播金融学的新知识 |
9.1.2 紧紧把握金融前沿动态 |
9.2 《银行周报》的历史影响 |
9.2.1 给民国时期处在摸索中的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以启发 |
9.2.2 加快促进当时金融改革 |
9.2.3 有效推进金融新制度的产生 |
9.3 《银行周报》的现实启示 |
9.3.1 办刊人员精于专业,对刊物认真负责的态度值得后人深思 |
9.3.2 贴近实际的办刊风格值得后人学习 |
9.3.3 开放民主的办刊方针引人思考 |
9.4 《银行周报》的局限性 |
9.4.1 地域局限性 |
9.4.2 政治立场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银行周报》重要文章目录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构建和完善我国国债法律制度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CONTENTS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国债立法相关理论分析 |
(一) 国债的涵义及表现形式 |
(二) 国债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及作用 |
(三) 国债立法的法理基础 |
二、我国国债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国债法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二) 我国国债法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
三、国外部分国家国债制度的考察 |
(一) 美国国债制度及其经验 |
(二) 德国国债制度及其经验 |
四、构建并完善我国国债法律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
(一) 强化国债立法的独立性 |
(二) 国债立法的基本宗旨 |
(三) 国债立法的基本原则 |
(四) 构建并完善我国的国债法律制度 |
参考文献 |
谢辞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宏观调控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 |
1.3 研究的思路、方法、内容 |
2 宏观调控的法律调整与政策调整之辨 |
2.1 宏观调控主要适宜于政策进行调整的主要观点及其理由 |
2.1.1 以“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来代替宏观调控全面立法的观点 |
2.1.2 以“适当赋权”和“问责”代替宏观调控全面立法的观点 #0 |
2.1.3 对宏观调控政策化观点的简要分析 |
2.2 经济波动的不确定性并不能否定对宏观经济规律已有的认知 |
2.2.1 宏观调控法所规范的宏观调控是国家和政府调节、干预经济的活动和手段 |
2.2.2 经济波动的不确定性并不能否定对宏观经济的规律可以认知以及国家干预经济之有效性 |
2.3 经济波动、宏观调控效果、宏观调控手段的搭配和选择不是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
2.3.1 经济波动并不能直接反映和表达人与人之间的共同联系 |
2.3.2 宏观调控的对象是经济波动 |
2.3.3 宏观调控手段搭配的不固定性并不能否认宏观调控所引起的社会关系变动的既定性和可抽象性 |
2.3.4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必然引起的目的性的、直接的、可抽象的利益变化的社会关系 |
2.4 西方国家政府宏观调控中的“相机抉择”并非否认宏观经济调控的法律化 |
2.4.1 西方国家“相机抉择”和“规则”之争的本质并非否认可对经济波动的认知和可对货币手段调节经济活动的规范 |
2.4.2 西方国家政府干预经济中的“规则”与我国宏观调控中的“法律”和“法治”并不完全同一 |
2.5 宏观调控的法律化——法治国的应然要求和我国宏观调控实际要求 |
2.5.1 法治国对国家和政府宏观调控行为或活动的要求 |
2.5.2 国家或政府干预市场失灵的现实要求 |
2.5.3 仅有设权、分权、责任追究而实现的宏观调控的法律化是不全面的 |
3 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内涵 |
3.1 界定“宏观调控”内涵的路径和标准 |
3.1.1 经济学界对于“宏观调控”的共识与分歧 |
3.1.2 经济法学界对于“宏观调控”的共识与分歧 |
3.1.3 科学、规范界定“宏观调控”的路径和标准 |
3.2 宏观调控的特性 |
3.2.1 宏观调控目标的社会经济宏观性和总体性 |
3.2.2 宏观调控手段的有效性 |
3.2.3 宏观调控行为的间接性 |
3.2.4 由宏观调控特性规定的宏观调控内涵 |
3.3 宏观调控法治化内涵 |
3.3.1 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必要性 |
3.3.2 宏观调控法治化理念和基础 |
3.3.3 宏观调控法治化要义及其分歧 |
4 宏观调控权的法律属性辨析 |
4.1 界定宏观调控权法律属性的各种观点梳理与分析 |
4.1.1 界定宏观调控权法律属性的各种不同观点 |
4.1.2 对前述观点的简要分析 |
4.2 将宏观调控权界定为权利是对权力和权利之本质与特性的误解 |
4.2.1 “权力只是政治学的概念而不是法学的概念”是对现代法学和法治的了解不够全面 |
4.2.2 “权力不能法治化”是对法治内涵的误解 |
4.2.3 “权力来源于权利并以权利为界”并不等于权力就是权利或者包含了权利 |
4.2.4 “权利能有效制约权力”不等于权力必须权利化 |
4.2.5 权力主体的正当维持利益不应当从权力行使和运行中取得 |
4.3 将宏观调控权界定为兼有权力和权利特性缺乏理论与现实基础 |
4.3.1 由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外的机构享有宏观调控权并不等于宏观调控权兼具权利属性 |
4.3.2 宏观调控权不属于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权力不能证明权力可以兼有权利特质 |
4.3.3 国家投资、政府采购等能够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不能证明宏观调控权具有权利属性 |
4.4 宏观调控权是国家的权力 |
4.4.1 界定宏观调控权政治和法律属性的依据 |
4.4.2 宏观调控的本质功能是国家调节经济的职能活动 |
4.4.3 宏观调控的对象具有公益性和公共物品属性 |
4.4.4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客观需要以国家公权力的方式予以保障 |
4.4.5 对宏观调控职能的不可放弃特性强化了宏观调控权的权力属性 |
5 宏观调控权配置论辨正 |
5.1 配置宏观调控权的依据 |
5.1.1 以权力的内涵、分类标准等概念为依据配置宏观调控权并不符合调控宏观经济的客观要求 |
5.1.2 以宏观调控的对象及其特性作为宏观调控权配置的依据缺乏客观性 |
5.2 确定宏观调控权的客观依据:宏观调控手段 |
5.2.1 宏观调控手段是配置宏观调控权的客观依据 |
5.2.2 哪些宏观调控手段的运用权力需要宏观调控立法予以配置 |
5.3 围绕宏观调控手段按照法治的基本原则配置宏观调控权 |
5.3.1 运用财政手段的宏观调控权力的配置 |
5.3.2 运用货币手段的宏观调控权力的配置 |
5.3.3 运用计划的进行宏观调控权力的配置 |
5.3.4 运用汇率手段的宏观调控权力的配置 |
5.3.5 宏观调控权力配置的小结 |
6 宏观调控的可诉性问题 |
6.1 主张宏观调控可诉性与主张宏观调控不可诉性主要理由的分歧 |
6.1.1 在应然层面的理由分歧 |
6.1.2 在实然层面的理由分歧 |
6.2 以宏观调控是国家行为或决策行为而否定其可诉性并不符合法治实质意义 |
6.2.1 不具有可诉性不是国家行为的一个本质特征 |
6.2.2 以“全局性”作为国家行为不可诉性依据既无科学性也与现代法治本质不符 |
6.3 宏观调控行为应不应该具有可诉性与能不能诉是两个范畴内的概念 |
6.3.1 以宏观调控是决策行为否定其可诉性既不符合宏观调控自然属性也有悖法治实质 |
6.3.2 宏观调控的内容和宏观调控结果不是宏观调控的司法审查内容 |
6.3.3 法院自身的经济判断力不丰富并不影响其对宏观调控进行合法性方面的司法审查 |
6.4 宏观调控可诉性内涵着的责任及其实现 |
6.4.1 宏观调控可诉性的内涵是其他责任不能替代的宏观调控法律责任 |
6.4.2 宏观调控法律责任的内容 |
6.4.3 宏观调控可诉性的实现 |
7 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与完善宏观调控法律体系 |
7.1 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必要性:既有论述及其评价 |
7.1.1 现有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之必要性论述的概括 |
7.1.2 对现有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必要性之论述的评价 |
7.2 制定我国宏观调控基本法的最根本的客观需求和理由 |
7.2.1 单行的宏观调控法律、法规无法也不可能界定规范化的宏观调控概念 |
7.2.2 仅有单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无法对宏观调控目标及实施宏观调控手段的基本判断条件作全面性规范 |
7.2.3 完整配置宏观调控权力,建设宏观调控违法审查机制等需要宏观调控基本法 |
7.2.4 形成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需要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 |
7.3 宏观调控立法的域外经验及其借鉴 |
7.3.1 美国宏观调控立法的主要特点 |
7.3.2 日本宏观调控立法的主要特点 |
7.3.3 法国宏观调控立法的主要特点 |
7.4 制定我国“宏观调控基本法”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
7.4.1 立法模式与名称 |
7.4.2 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基础理念与原则 |
7.4.3 我国宏观调控基本法的基本结构与框架 |
7.4.4 我国宏观调控基本法的核心内容 |
7.4.5 与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致谢 |
(10)债务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关系再认识(论文提纲范文)
一、主流经济学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理论 |
二、债务条件下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内在统一 |
1. 公债政策的“纽带”功能 |
2.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优化组合 |
3. 反面案例:欧盟国家的“制度障碍” |
三、债务货币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的分立与统一 |
四、经验总结与启示 |
四、宏观调控中的公债政策选择(论文参考文献)
- [1]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法律规制研究[D]. 胡荣誉.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0)
- [2]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实践转型与理论贡献[J]. 庞明川. 政治经济学报, 2019(02)
- [3]我国宏观调控中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研究[D]. 龙小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1)
- [4]我国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D]. 李丹. 吉林大学, 2017(09)
- [5]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健全重庆市宏观调控体系的策略研究[D]. 袁小波. 重庆大学, 2015(07)
- [6]转型时期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研究[D]. 刘建平. 武汉大学, 2014(06)
- [7]民国《银行周报》(1917-1949)研究[D]. 郭俊. 武汉大学, 2013(12)
- [8]构建和完善我国国债法律制度的对策[D]. 石敏. 山东大学, 2013(11)
- [9]宏观调控法治化问题研究[D]. 徐澜波. 中南大学, 2013(03)
- [10]债务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关系再认识[J]. 史锦华,刘成杰. 现代经济探讨, 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