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市实现双向跨市流通(论文文献综述)
周乐敏[1](2020)在《中国在岸、离岸债券市场与美国债券市场时变联动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持续扩大、我国资本项目有序开放,人民币国际化取得较大进展,人民币资产越来越受海外投资者青睐。与此同时,我国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也在逐步发展,一方面“债券通”的开放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在岸人民币债券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2019年境外机构持有在岸人民币债券较去年同比增长了32%;另一方面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人民币债券市场将与国际债券市场逐步接轨。在此背景下,研究中国在岸、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与美国债券市场间的联动关系,对进一步发展人民币债券市场、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研究中国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和美国债券市场之间的联动关系,本文先采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方差分解以及TVP-VAR模型分析三个市场之间的相关关系与时变效应,再运用DCC-GARCH模型对三个市场两两间时变的波动相关性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进一步分析。研究发现,尽管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同时受到中国在岸和美国债券市场的影响,但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对其的影响更大。在TVP-VAR模型中,不仅发现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对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冲击更加持久,从时变效应还可以看出随着中国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不断扩大,三个市场之间的互相冲击程度也在增强。在通过DCC-GARCH模型得出两两债券市场之间波动性相关系数后,发现三个债券市场间的联动传导效应仍然偏低,而市场间利差的扩大以及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开放程度的加深有利于提高离岸人民币债市与在岸人民币债市间、离岸人民币债市与美国债市间的联动性,其他因素如汇差、美元指数收益率等对市场间的联动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最后,根据本文的研究,提出应防范债市开放下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风险、审慎制定货币政策,同时继续推进离岸和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等建议。
秦菽檬[2](2020)在《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的溢出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绿色债券兼具债券特点和绿色属性,能为绿色项目或绿色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弥补绿色产业投资的缺口,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间的联系增强,绿色债券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的相关性使得绿色债券价格的变化与其他金融资产价格变化息息相关。因此研究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的溢出效应,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本文首先梳理了相关文献,概述绿色债券的相关概念,分析国际和国内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现状。其次分别从信息传递和行为因素两方面阐释了金融市场间溢出效应的形成过程。在此基础上分别运用VAR、DCC-GARCH和MVMQ-CAViaR模型,从均值溢出、波动溢出和极端风险溢出角度研究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分别与绿色债券市场间的溢出效应。实证结果表明:第一,就溢出效应的存在性而言,均值溢出效应和波动溢出效应存在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房地产市场与绿色债券市场之间,而极端风险溢出效应存在于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与绿色债券市场间。表明绿色债券市场与金融市场间存在一定的联动性。第二,就绿色债券市场对相关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而言,除了对债券市场存在均值溢出,绿色债券市场对其他四个金融市场均不存在溢出效应。反映目前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尚不充分,体量较小。第三,就相关金融市场对绿色债券市场的溢出效应而言,在五个金融市场中,从均值溢出角度看,对绿色债券市场产生最大影响的是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都能对绿色债券市场产生较弱的溢出效应;在极端风险溢出层面,只有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风险能溢出到绿色债券市场。这说明虽然目前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这种相关性还较弱,不利于政策的实施。第四,就市场冲击对其他市场的影响而言,股票市场、货币市场的冲击会对绿色债券市场的收益产生负向影响,而债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对其收益产生正向影响;股票市场的冲击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在险价值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对其在险价值产生负向影响。根据实证研究结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发行者、投资者、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角度分别提出政策建议:优化发行主体,创新绿色债券产品,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意识;改善投资者结构,培养环保意识,优化投资结构;应制定优惠财税政策,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深化金融体系改革;制定统一的绿色项目标准,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管理和金融监管。该论文有图18幅,表13个,参考文献104篇。
阮昊[3](2020)在《论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文中提出违约债券交易是一种以实质违约或有违约风险之虞的债券为交易对象的新型债券交易种类,因该种交易具有高风险性需以层次性制度体系防范风险。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经历了在市场化与非市场化间徘徊的过程,并集中体现在是否允许债券违约。债市发展初期,由于法制缺位、监管经验不足,初时发行企业债券未能妥善防范市场风险,导致出现大面积违约现象,甚至引发金融群体性事件。此后监管层出于规避风险的考量,在促进债市发展,丰富投资品种的同时以政府信用为发行主体背书,导致了长期“零违约”的非市场化现象。2014年超日信用债事件后逐步打破“刚性兑付”的市场惯性,债券市场逐步呈现“违约常态化”趋势,市场主体也已经逐渐适应市场转变并停止对政府不合理的期待。自2018年起至今,债券违约出现“新常态”,无论在数量、规模上都远超前些年,违约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债券市场运行基础在于风险定价机制,违约是市场正常现象。随着违约债券余额持续累积,催生出违约债券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不完备以及相关制度僵化,导致违约债券的后续处置并不顺利,随着时间推移风险亦不断累积,基于这些前提违约债券转让业务应时而生。此前,虽在法律层面未明文禁止违约债券交易,但由于两大交易所违约债券停牌制度以及配套交易制度缺失,导致该种交易一直处于被限制状态。违约债券交易不同于其他违约处置方式,是一种将风险消弭于市场的手段,既能够使想要进行风险管理的原债券持有者能够及时处理债券,又能给予风险偏好投资者以市场参与渠道。违约债券交易是制度变革后出现的交易种类,符合金融创新理论,蕴含根雕理论、冰棍理论,也是优化决策理论驱动下的产物。违约债券有着普通债券的“债性”及“券性”,是一种标准化有着流通能力的商事契约,又有着股票某些特性以及高风险性等不同于一般债券的特质。违约债券交易是高收益债券市场的一部分,美国高收益债券中“堕落天使”与违约债券具有同质性,都是属于“跌出来”的债券,因而对违约债券制度讨论可以借鉴高收益债券。违约债券交易对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也能够推进债券市场国家化。违约债券包含一般性风险。信用风险是最为常见的非系统性风险,无法完全消除但可以管理风险、分散风险,违约债券具有高信用风险,因其交易标的本身就是风险资产。对准备持有债券至到期的投资者来说,价格风险并不足为虑,但对打算在债券到期之前就出售的投资者来说,价格风险可能会带来极大损失。违约债券和其他债券一样与利率之间呈现反向相关关系,违约债券价格相较于其他债券对利率的变化不那么敏感,但对发行主体的信誉变化则敏感的多。流动性风险是投资者在需要时不能以合理价格,并无法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将债券出售的风险,违约债券交易市场限于规模及惯用交易模式有出现该种风险之虞。因违约债券一般期限较长且票息较高,该种债券的再投资风险比较高。违约债券交易标的具有高风险,容易产生次生风险。该种风险是一种试图应对风险而产生的一种新风险,是因风险溢出被传染而产生的风险,不妥善应对可能会成为系统性风险的雏形。违约债券具有权益债券特性,价格高低受公司基本面因素决定远大于利率水平且具有与股票媲美的流动性,规制内幕交易对违约债券具有相当重要意义。有学者认为内幕交易能够作为披露机制市场发布有价值的信息并能够缓解代理成本问题,因而能提升交易效率。事实上,只有当市场确认内幕消息后价格才会产生相应变化,而确认消息的方式一般是等待公布或发现价格有不同寻常的波动。允许内部人以内幕交易获利会变相鼓励其在公司经营中去尝试高风险项目,公司可能会因此而利益受损。此外,以公平市场理论、侵占理论或是信赖义务理论来规制内幕交易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虚假陈述需要考量信息的重大性、公开性以及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约债券对市场信息敏感程度相较于一般债券更强,虚假陈述不但容易影响交易效率,也有可能成为其他违规行为的推手。违约债券交易缔约方式呈现出系统性特征,交易双方都先要在己方竞争里脱颖而出才能获取缔约机会,形成缔约行为关联性。交易主体之间、交易主体与资金提供者之间等各市场主体通过金融契约而形成群落,并产生密切关联,风险防范不但要关注微观风险,还需要着眼于市场性风险。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需要对市场风险妥善监管。金融风险监管是市场失灵以及公共利益理论为基础。市场能够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但并不意味着仅依靠市场机制就能够持续促进经济发展。公共利益理论是为了抑制市场不完全性缺陷并维护公众利益,站在公正立场通过政府监管替代部分市场竞争,保障市场效益。法律自身局限性决定其具有不完备性,而后就需要解决剩余立法权以及执法权分配的问题,考量标准在于标准化程度以及预期损害大小。监管也是有成本的,金融领域的高标准化与强外部性决定了在该领域监管是适宜获取剩余立法权以及执法权的,即引入监管能够覆盖所产生的成本。然而,也有观点认为公共利益论的前提监管者是中立道德且有能力的并不成立。监管层并非完全中立的“理性人”,而是“经济人”,会被某些群体俘获而成为利益代表,监管规则也会为这些人服务,并非是单纯为了公众利益以及市场效率提升。传统风险管理理论侧重于识别风险并将其类型化,然后积极避免风险或处理风险。而金融风险理论则是旨在实现风险较小情况下获取较大收益或者收益一定条件下风险相对最小,在承认风险的情况下与风险和平共处。妥善管理金融风险需要及时识别风险、准确测算风险、客观评价风险并以多样化方式管理风险。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的作用是基础性的,但是并不代表所有的风险防范问题都需要依靠“立法论”来解决。法律解释是让纸面文字发出声音的过程,立法也是有成本的,因而风险防范规范应当在法律解释无法解决问题的前提下,再交由立法解决。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的核心在于使风险防范原则化,实现具体路径在于构建多层次风险防范规范体系。新修订之《证券法》里为债券制定了专门性规则,这是值得肯定的进步,但仍未摆脱名为“证券法”实为“股票法”,债券依然依附在股票规则之上的窘境。债券规则边缘化地位导致了从制度供给方面来说根本无法满足防范债券市场风险的需求,《证券法》中的规定未能体现债券特性以及反映债券治理逻辑,风险防范规则方面无论是“量”、“质”或者“针对性”上都有所欠缺。关于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特殊性规定仅存在于市场交易规则内的寥寥数语,无法满足市场实际需求。同时,我国债市风险防范方式行政色彩相当浓厚,处理违约风险最为惯用的方式就是政府兜底。主要以管制式防范风险措施,通过对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来消极避免风险,最终将会导致经济体系僵化、金融压抑。尤其对于违约债券交易这类依赖风险机制运行的交易,一旦采用这类防范风险措施将会导致交易无法运行。债券风险防范规则体系混乱,上位法缺失,差异化规则明显。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采用不同的规则标准,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使用三套各异的制度,监管机构间的监管竞次使得各债券制度差异化,风险防范制度无法统一会造成适用混乱,留下规则真空地带。中介机构承担市场“看门人”之职,应当发挥出其专业特性,起到提升市场透明度、缓解交易双方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分担市场风险等作用,在债市风险防范体系中承担重要角色。然而,从实践来看中介机构未能以市场实际为基础,反映交易主体需求,而是以行政监管部门要求为最高指令,未充分考虑其市场定位,过度发挥其理性经济人本性、贯彻功利主义,而忽略其对市场风险存在机构责任。美国高收益债券市场监管者认为违约债券虽然具有高风险但仍是债券的一种,没有必要单独立法。对违约债券的风险防范思路应当延续证券市场一以贯之的以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而非由监管层作出实质性判断。美国与欧盟都已形成完善、全面且层次分明的法律规定,并构建起良性的监管制度。TRACE系统是一种强制性报告制度,通过充分收集场外市场交易数据,以提高价格透明度,并进而提升市场整体透明度。既能够提升投资者对市场信息获取度,也能够增强监管机构对债券市场活动的监督效果。提升市场透明度并非全是赞美之声,也有观点认为这样做无意义且降低高收益债券市场运行效率。通过分析TRACE应用前后市场内幕交易风险数据的变化,可以得出增加市场透明度确实有助于规范市场行为防范风险。美国违约债券交易参与主体构成随规范修改而经历过较大幅度变化。关于是否要设置准入门槛,反对者认为垃圾债并不是金融机构可以投资的唯一高风险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证券可以适当在机构投资组合中配置。而支持者则以高风险性债券年限较长且受经济波动影响大为依据认为应当设置。信息披露是风险防范制度的核心,持续性披露、财务披露和持续报告义务是违约债券交易信息披露重点。评级机构身份经历过数次变化后成为承担“准监管”角色的市场中介机构,市评级机构出现利益冲突问题严重、自我信息披露不足且依赖经验化判断对金融创新产品预测能力不足等问题。违约债券有其风险生成特殊性,评级机构有针对性评级规则。风险管理工具能够释缓违约债券风险,更为主动的管理风险,但需注意避免风险沦为单纯投机工具且需要妥善监管。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需坚持市场化与法制化为根本路径。市场化风险防范机制是一种符合经济规律、市场规律,根据债券市场风险机理,以市场化方式作用于风险的制度。法制化就是将市场规则以及其他对交易各方约束的规定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使其能够拥有普遍适用的效力以及强制力保障,进而规范市场行为维持市场秩序。市场化与法制化理念之间并不是割裂开的,在风险防范机制中是相互作用的,二者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市场化是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良性的规则才能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促进市场发展。违约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具有“债性”以及“券性”,需要单一性规范与涉众性规范结合适用。单一性规范为违约债券风险防范之基础,涉众性规范侧重于防范市场整体性风险。同时,风险防范制度应当是针对性规范与统一性规范相结合。债市风险防范制度应当是统一的,统一性规范意味着理顺规范统一与监管统一之间的关系,并非仅能有一个监管机构与一套制度,而是应当妥善协调,同质性债券适用统一标准。违约债券并没有突破债券的本质属性且风险防范思路与普通债券并无二致,因而应纳入债市整体风险防范体系,并通过针对性规范应对违约债券交易风险特性。此外,需平衡金融安全与效率理念,如果仅出于防范风险目的来说,禁止交易就能够直接掐灭风险源头,没有交易自然就不会带来风险。债券市场是风险市场,防范风险可以与市场效率原则实现共存。安全理念是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性理念,防范风险的原因就是希望能够保障市场的安全运行。安全理念与效率理念应该统筹兼顾、力求协调,不可偏废。需构建多层次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在市场整体层次,应构建统一违约债券交易市场,将同质性债券放入统一市场交易,该市场容纳风险的能力相较于分裂交易市场更强,也拥有更优越的流动性。以完善的监管制度、集中有效的信息集中制度增加投资者信息获取度,并提升市场透明度,能够及时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并妥善管理风险。构建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应当以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投资者为价值取向,在政府与市场间妥善分工,构建层次性的预警机制。在市场规范层次,多层次规范体系是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各层次规则各有独特作用,现阶段着力改进自律规则是现实途径。在司法制度层次,同种类债券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也能够弥合监管与规则标准不一所带来的风险,完善司法制度保障各项风险防范制度能够顺利运行,并妥善发挥审判延伸职能实现多元化风险防范。在市场监管层次,监管统一并非是为了形式主义而是希望能够缓解监管真空、监管失灵等问题。更为现实的做法是增进监管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统一监管标准,减少重复监管。应改进债券市场监管执法,秉持适当性执法原则,既需要保持一定的谦抑性,又应该及时介入并以妥善方式执法,避免风险生成或者扩散。为加强执法监管效果,还需要提升债券监管机构透明度,并完善债券监管问责制度,有约束方能促使机构妥善履行职责。在市场中介主体层次,应完善信用评级制度构建,着力提升评级质量,并通过防止利益冲突、细化跟踪评级等规定来完善违约债券特殊性规则。由于长期以来的“零违约”市场,导致风险管理市场发育不良,应完善规则重点落实信息披露规则,为风险管理提供市场化工具。《证券法》以及《债券纠纷纪要》等已对受托管理人制度所暴露出的问题做出了制度回应。在市场主体层次,违约债券信息披露制度需要同时反应价格信号与偿债能力,在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上应作出针对性规定。设置适当投资者准入制度,避免没有风险承受以及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盲目进入市场,并积极引入多元化适格投资者参与交易。投资者风险预防机制通过规定投资者资金比例结构、单笔交易规模限制等措施成为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口。
张力[4](2020)在《基于“价格泡沫”视角的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大宗商品是我国十分依赖的物质基础,商品不断加深的金融属性引起了众多学者对价格泡沫的担忧,有鉴于此,将价格泡沫纳入到国内外大宗商品联动的研究显得很有必要。本文选取国内外期货市场上的有色金属品、农产品以及能源化工品中的部分代表性大宗商品为研究对象,首先构造出每个商品期货合约近十年的连续收盘价格序列,其次运用极大重叠离散小波变换(MODWT)方法、广义上确界ADF(GSADF)方法分别进行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间多分辨的联动分析和识别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价格泡沫,最后得出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在泡沫不同阶段的联动性。研究表明,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间存在联动性,在短期时较弱,而在中长期时较强,不同种类大宗商品期货市场间的联动强度也有所差异;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价格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泡沫现象,不同种类大宗商品期货价格泡沫程度有所不同;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出现价格泡沫现象时,国内外期货市场联动在该时期内最强,且在短期就十分显着,泡沫后市场间的联动比泡沫前更强。基于以上分析结论,本文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刘玉[5](2020)在《中国金融市场风险溢出效应研究 ——基于溢出指数模型的分析》文中指出21世纪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已进入快车道,在跨市场金融产品种类日渐丰富的同时,市场间的风险溢出也随之而来。对金融市场间的风险溢出效应进行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金融市场间的相互联系以及运作机理,从而提高应对金融市场间风险溢出的能力。本文首先对金融市场间风险溢出的机理进行总结,认为金融市场间风险溢出是由信息流通不畅、金融机构脆弱性、投资者行为等因素共同作用而成的。其次选取了股票、债券、货币、汇率以及黄金等五个市场来探究我国金融市场间的风险溢出效应。本文使用Diebold&Yilmaz(2012)改良过的的溢出指数来度量各市场间的风险溢出强度,并利用滚动窗口来观测不同时期各市场间风险溢出强度的变化。本文选取的样本区间为2005年7月到2019年6月,共计使用3133组数据,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分析了我国金融市场间的风险溢出效应。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各金融市场之间存在不对称的风险溢出,同时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对其他市场溢出较大;黄金市场由于接受指数最高,所以在各市场风险溢出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在多对溢出关系中,货币市场与股票市场、黄金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联动关系最强。为了保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检验了VAR模型滞后阶数的稳健性,得出的结果有力地支持了上述结论。最后本文从政策、市场以及投资者三个层面提出建议:在政策层面,应该出台相关规定提高市场信息透明程度,并且对于内幕交易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稳定;在市场层面,对于重点市场要加强监管,尤其是外汇市场、货币市场等溢出给予者。另外对于黄金市场这样的溢出接受者,我们要加强防范措施,避免遭受较强冲击。建立金融市场间风险动态监测机制,根据风险溢出情况发出预警;在投资者层面,投资者不应只关注单一市场,应关注全球市场动态,做好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选择。并且在提高自身金融知识水平的同时,做到不盲目跟风,保持理性投资。
黄婉瑶[6](2020)在《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联动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是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加快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于2007年6月正式成立。2017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上线。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与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之间的联动关系也愈受关注。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金融市场联动性的界定,梳理了不同货币属性的债券市场间联动关系以及同一货币属性的离在岸债券市场间联动关系的研究成果,并对联动关系的研究方法进行总结。然后,阐述离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现状,总结联动性的内在机理并提出研究假设。实证分析中,通过四个层次分析离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联动效应,即报酬溢出效应、波动溢出效应、时变动态相关结构、联动关系一致性及“债券通”对联动性的影响。结果发现,(1)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收益率对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收益率存在单向的信息引导关系;(2)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之间的收益率波动存在相互引导的关系;(3)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相关关系具有显着的时变特征,并具有持续性和长记忆性,联动关系呈增强趋势,但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4)两市场的动态条件相关系数在联动进程中存在着结构断点,且“债券通”在统计上并未如预期般显着增强离两市场的联动性。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锚定在岸债券进行开发与交易的债券衍生工具、积极扩容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完善“债券通”运行机制、有序推进人民币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等政策建议。
颜雨欣[7](2019)在《我国股市和债市的溢出效应及其影响因子分析》文中提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核心,二者的互联互通是保证货币政策有效实施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的关键,因此研究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溢出效应及其影响因子,一方面对于了解金融风险的传递有着参考价值,从而对于监管措施的制定提供理论和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对于投资者在构建资产组合和进行风险管理提供指导意义。本文首先通过回顾我国股市和债市的发展现状,并对上证综指和中债综合指数的收盘价进行简单的相关性分析,发现我国股债市场指数在不同的时段内表现为不同的变动关系。其次,本文构建了股票和债券溢出效应的仿射定价模型并研究了四类不同因子对于股债溢出效应的作用机制。随后,本文以2002年4月11日至2018年12月14日的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对数收益率为样本,首先建立VAR模型和非对称的BEKK-GARCH模型研究我国股债市场的溢出效应,其次通过DCC-GARCH模型拟合股债相关系数,并对宏观经济因子、不确定性因子、流动性因子、开放性因子与相关系数建立ARDL模型研究股债溢出性的影响因子。本文研究结果表明,我国股市存在对债市的单向均值溢出效应,两市之间存在双向的波动溢出效应;宏观经济因子和不确定性因子对股债相关关系影响显着,其中利率、利率非预期波动、工业增长率、经济政策不确定因子与其呈显着正相关关系,实体经济非预期波动与其呈显着负相关关系。针对实证结论,本文对投资者提出应该根据当前市场经济形态采取合适的投资组合策略,从而实现风险最小下的较高收益的建议;对监管当局提出应当改善市场分割局面,增强信息传递效率、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促进金融体系平稳运行、密切关注有关指标,引导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石启龙[8](2019)在《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市场操纵通过虚构市场供求关系控制价格波动以制造交易价差获利的内在机理一成不变,但具体的实施策略则受制于资本市场的结构。在资本市场隔绝结构中,市场操纵行为因被限制于单一市场而展现为传统的单市场操纵形态。随着金融衍生品的诞生开启了资本市场的融通趋势,股票市场与期指市场间的价格关联效应使跨市场操纵成为新动向,并形成交易型和信息型两种实施模式。其中,交易型模式利用股价指数的可操纵性,直接以交易行为虚构市场供求,控制市场价格,借助股票期现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牵引关联市场价格波动以获利;信息型模式通过向市场释放信息诱导交易的时点和方向,虚构市场供求,控制市场价格,借助股票期现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牵引关联市场价格波动以获利。国际资本市场的一体化融合催生出利用资本市场跨境价格关联渠道实施的更为复杂、隐蔽的跨境操纵实施模式。商品价格受供求影响的波动性是市场操纵的实施基础,控制价格波动以获利的机理使操纵行为蕴含价格波动风险,风险在资本市场隔绝结构中因被限制在单一市场内而显现非系统性。在资本市场融通趋势下,跨市场操纵的价格波动风险沿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释放,并在金融综合经营格局下跨行业、跨机构、跨市场系统性溢出,在现有基于金融分业体制和资本市场隔绝结构的监管法律制度下产生监管盲区,威胁金融安全,隐含市场和法治的双重危机。究其原因,一是监管权创设有欠缺,现有操纵行为监管局限于行为规制和事后惩治的微观层面,缺失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二是监管权配置不合理,以证监会为绝对权威的“倒金字塔”监管结构和低效监管协调机制抑制监管效率;三是监管权运行有障碍,市场分割式的操纵禁止规范框架缺乏整体监管视阈,造成跨市场监管缝隙,而价量控制的市场操纵本质认知疏离于操纵行为的实施机理和发展趋势。问题源于现有操纵行为本质认识囿于资本市场隔绝结构下单市场操纵认知,将市场操纵监管局限于投资者保护和事后惩治等微观行为监管层面,无法应对跨市场操纵价格波动风险的系统性演变。对此,市场操纵本质把握应从关注操纵结果的价格操纵和价量控制以及操纵行为的欺诈和市场欺诈延展至操纵的实施条件。滥用市场优势控制价格的市场操纵本质认知通过行为的前提和结果表征行为的操纵性,可以重构市场操纵监管内涵,在完善市场分割、行为规制、事后惩治的微观监管制度基础上,引入全局视阈、风险治理和事前防范的宏观监管制度,构建统合性监管制度框架。首先,防范是关键。在操纵行为监管制度设计中引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理念和制度,在立法中确定人民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责,并顺畅其监管视阈覆盖资本市场的法律途径。然而系统性风险概念的模糊使宏观审慎监管权存在滥用可能,对此,一是在监管权配置方面贯彻以权力制衡理念,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议事机制基础上构建高效的资本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强化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遏制监管行为偏差,构建监管资源高效配置、信息流动顺畅的“金字塔型”市场监管体系结构,在双边和多边层面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监管协作机制;二是在监管权运行方面限定监管权边界。围绕市场优势设置主动防御的信息监管制度,根据不同类型操纵行为的风险程度设置差异性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改进投资者分类监管制度,重点监测市场优势投资者;设置跨市场交易大额登记制度。其次,惩治是底线。惩治的正当性依赖于规范的科学性。跨市场操纵与单市场操纵具有相同内在机理和行为结构,只是借助跨市场价格关联渠道将原本局限于单市场内的价格控制行为和清仓获利行为分置于价格关联市场,并无实质独立性,可以纳入现有操纵禁止规范予以治理。但应修订现有市场分割的操纵禁止规范体系以应对跨市场操纵的新动向,一是加强立法衔接,弥合跨市场监管缝隙,确定《证券法》和《期货条例》为资本市场基本法和特别法,全面覆盖资本市场操纵行为;二是平衡规范的保障和保护功能,设置以行为模式为核心的“具体规范”规制已有操纵行为,以授权裁量为核心的“授权规范”涵射未来操纵行为;三是在“可替代”原则下通过危险犯、行为犯、结果犯等构成要件差异化设置,实现对跨市场操纵的有效监管。
赵雪瑾[9](2018)在《中国主要金融市场的风险测量、传染路径及预警研究》文中认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表示,需要加快建立统筹协调监管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金融市场是一个多层次且影响广泛的复杂网络,单个或局部的金融风险容易传导扩散并演变成全局性的系统性风险。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快,防范风险传染、加强风险预警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从现实监管层面来看,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缺乏跨市场视角评估和防范风险;从学术研究层面来看,现有研究主要聚焦于跨国或局部金融市场,较少系统地对一国内跨市场的风险传染与预警问题展开研究。本文基于宏观审慎监管需求,综合应用金融关联性理论、压力指数和非线性模型等理论与方法,以外汇、货币和股票市场为对象展开风险度量、传染及预警研究。主要研究工作与创新性成果如下:1.分别构建了考虑双向风险的主要金融市场风险指数,度量外汇市场汇率风险、货币市场流动性风险、股票市场波动风险,刻画了货币升值与贬值、货币流动性过剩与短缺、股指暴涨与暴跌的双向风险。提出了能够判断高中低三类风险的双向风险程度动态判定方法。实证研究表明,使用风险指数对中国金融风险动态测量结果与实际背景事件相吻合,风险指数相比现有的压力指数更具有效性。2.提出了多资产组合平衡模型研究主要金融市场间的联动和风险传染效应,并分析得出了以资本流动为传播媒介的市场间风险传染路径。从持有资产和货币需求两方面对资产组合平衡模型进行改进并提出多资产组合平衡模型,得到了货币、股票和外汇三类供应量变化影响下利率、股价和汇率的联动关系表达式。进而结合戈登模型和利率平价理论分析了流动性风险、股市波动风险和汇率风险三类风险冲击下利率、股价和汇率的风险传染效应,揭示了市场间联动与传染的理论递进关系。实证分析从多市场的双向波动溢出角度展开,发现了市场间存在不对称的联动效应。使用风险指数验证市场间资本流动对风险传染起到的传播媒介作用,结合资本流动的路线和市场联动关系获得了以汇率风险、信用风险和股市波动风险为起源的三条传染路径。3.构建了基于动态相关性的主要金融市场风险传染指数,定量刻画了市场间风险传染的程度。通过使用DCC-MGARCH模型计算不同金融市场价格变量的动态相关系数并合成风险传染指数,进一步依据风险累积和传染扩散的特点使用马尔科夫区制转换模型对传染程度进行划分。建立了中国主要金融市场风险传染指数,并与G20国家风险传染指数进行了对比分析。研究发现,风险传染指数具有广泛适用性,能够反映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危机时期增强的市场间风险传染效应。无论是全球性、区域性还是本土性的金融风险事件发生时,各国的风险传染指数均显着增长。4.提出了基于先行指标的主要金融市场风险预警指数。使用风险指数作为基准指标定量选取先行指标,并筛选出预警指标。通过分析发现,选取的先行指标所反映的市场间风险先行作用和传染效应与传染路径揭示的传染机理相一致。进而依据计算得到的时差相关系数构建主要金融市场短期和中长期预警指数。基于经典的信号分析法提出包含准确率、误报率和漏报率的预警有效性检验方法。研究表明,预警指数不仅能够对市场短期和中长期的风险状态进行预警,还可以对风险类型和程度进行区分。5.针对中国金融风险监管现状,提出了当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本文从市场间监管协调、跨市场数据共享以及风险控制手段等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具体可行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金沅震[10](2017)在《中国国债市场流动性水平测度》文中认为国债既具有财政功能,也具有金融功能。国债的金融功能会有助于一国资本市场的稳定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增强其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而影响国债金融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其市场流动性,但至今国内债券市场在流动性方面依旧存在一些问题,诸如银行间及交易所国债的交易机制、交易品种、投资者结构等尚有滞后之处,难以满足经济金融改革的需要,因此,研究国债市场流动性对当前的资本市场改革具有现实的意义。首先,其一,本文梳理国内外关于债券市场流动性研究情况,认为学术界尚无债券流动性的一致定义,但根据他们比较一致的认识,本文认为债券流动性是指在平稳债券价格变化的前提下,即时买卖债券的能力。其二,根据国内外学者对债券市场流动性指标的研究,通用的测量方法有价格法、交易量法、量价结合及时间法等。本文综合考虑债券价差数据难以获得,并参考他们所研究的指标体系,采用万德数据流动性指标,该指标涉及债券一定时期内成交量、换手率与成交天数,分别加权计算而出。本文在其基础上,以每个市场全部有效交易券种的成交量为权重得出市场流动性指标加权均值,然后对不同市场进行分析比较。其三,综合分析国债市场不同市场、期限品种国债的流动性变化趋势,探究其流动性变化的影响因素及原因。其次,本文的研究对象为银行间与交易所两大主要国债二级市场内可流通的国债。柜台市场因市场规模相对过小而未列入研究计划。研究方法上,采取基本的图表趋势分析及对比分析、历史分析等方法,找到直观的变化趋势与差异,然后结合宏微观层面分析得出结论。再次,本文研究分析认为与中国债市整体巨大的进步相比,国债市场发展的相对不足。结合国债市场流动性的历史变化情况来看,我国国债市场发展依然不充分,应有的金融功能发挥尚不完全。各分割的国债市场流动性表现不均衡,不同期限国债流动性的实际特征与理论并非完全一致。国债市场参与者、持有者结构等都差异很大。最后,本文研究发现,十八大以来,中国国债市场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而不断扩大规模,但与债市整体发展进步相比,又相对缓慢很多;流动性更是相对于金融债、企业债等严重不足,而且国债市场内部由于市场割裂,银行间、交易所两大市场的流动性差异也很大,交易所的流动性指标高于银行间的,但综合加权后,银行间依然居于主导地位。国债剩余期限品种方面,近几年趋于短期化,即临近交割的国债越来越多,理论上讲,未来国债流动性会增强,但实际分析时,有些关键期限非短期的国债流动性比短期的还要高。国债发行期限结构也需要继续平衡,短期国债发行量及发行频率与美国相比差距很大。交易制度上,2014-2016年,国债做市商制度的建设有了很大进步,但尚未成熟,还需继续完善。投资结构上,国债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差异很大,除了政府主导因素外,资本市场中各机构自身发展不足也是原因之一。此外,债券市场的开放及国债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也将对国债流动性的增强有所帮助。总之,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新时期国债市场实际数据,有针对性地对比分析,在国债流动性测量指标上作了一些必要的改进,结论上与市场实际趋势比较符合。所提建议也是针对国债市场微观结构因素的建议,希望随着改革继续深化,中国国债市场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金融功能,对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及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大助力。
二、债市实现双向跨市流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债市实现双向跨市流通(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在岸、离岸债券市场与美国债券市场时变联动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研究 |
2.2 不同国家债券市场间联动性研究 |
2.3 中国离岸、在岸债券市场间联动性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3 联动关系的理论分析 |
3.1 基本面角度 |
3.2 投资者行为角度 |
4 债券市场发展现状考察 |
4.1 中国在岸、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
4.2 在岸、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及美国债券市场发展特点及异同 |
5 实证分析 |
5.1 模型与数据 |
5.2 基本统计分析 |
5.3 时变VAR模型实证分析 |
5.4 DCC模型下联动性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6 结论与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的溢出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 论文的创新点 |
2 绿色债券研究现状及发展概况 |
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 绿色债券发展概况 |
3 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 |
3.1 溢出效应概念 |
3.2 溢出效应的形成机制 |
4 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溢出效应的计量经济学模型 |
4.1 均值溢出效应模型 |
4.2 波动溢出效应模型 |
4.3 极端风险溢出效应模型 |
5 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5.1 变量选取与样本数据 |
5.2 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均值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5.3 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波动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5.4 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极端风险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论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的意义价值 |
二、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违约债券交易概述 |
第一节 债券市场关于违约问题的变化历程 |
一、20世纪90年代企业债券违约事件 |
二、20世纪末至2013年债券市场“零违约”神话 |
三、2014年到2017年债券市场违约常态化趋势形成 |
四、2018年至今债券市场违约数量及规模出现“新常态” |
第二节 违约债券市场违约情况分析 |
一、整体违约率仍然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
二、违约主体性质多元化,民营企业占比较高 |
三、违约债券种类多样化 |
四、违约债券发行地域既有集中趋势亦有分散态势 |
第三节 违约债券 |
一、违约债券的定义 |
二、可交易违约债券范围 |
三、违约债券的“债性”与“券性” |
四、违约债券相较于普通债券所蕴含的特性 |
五、违约债券与高收益债券之间关系 |
第四节 违约债券交易 |
一、被限制的违约债券交易及产生的弊端 |
二、违约债券交易现状分析 |
三、违约债券交易制度分析 |
四、违约债券交易的经济学原理分析 |
五、违约债券交易的意义 |
第二章 违约债券交易风险 |
第一节 违约债券一般性风险 |
一、信用风险 |
二、价格风险 |
三、流动性风险 |
四、再投资风险 |
第二节 次生风险 |
一、以18洛娃科技MTN001为例 |
二、次生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
三、次生风险防范的逻辑 |
第三节 内幕交易风险 |
一、以Ft.HowardCorp案与HarcourtBraceJovanovich案为例 |
二、内幕交易对市场效率的损害 |
三、内幕交易规制的理论争议 |
第四节 虚假陈述风险 |
一、以 Miller v. New Am. High Income Fund 案2为例 |
二、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 |
三、虚假陈述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
第五节 系统性风险 |
一、系统性缔约 |
二、契约群 |
三、市场主体的群体性 |
第三章 违约债券风险防范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风险监管理论 |
一、风险监管理论基础 |
二、法律不完备理论 |
三、外部监管质疑论 |
第二节 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
一、理论概述 |
二、金融风险管理方法 |
三、金融风险管理悖论 |
第三节 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 |
一、法律规范化的原因与作用 |
二、法律解释论 |
三、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路径 |
第四章 违约债券风险防范制度之检视 |
第一节 风险防范规则匮乏且针对性欠缺 |
一、长期边缘化的债券规则 |
二、债券风险防范规则缺失且未能体现债券特性 |
三、缺乏符合违约债券特性的风险防范制度 |
第二节 风险防范方式行政色彩浓厚 |
一、行政式风险防范的表现 |
二、主要通过管制手段防范风险 |
三、行政式风险防范对违约债券交易的影响 |
第三节 债券风险防范规则体系混乱 |
一、两个市场,三套制度 |
二、三足鼎立的监管格局 |
三、上位法缺失与差异化规则 |
第四节 市场中介主体未能起到风险“减缓器”的作用 |
一、市场中介主体偏离预期定位 |
二、信用评级机构 |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
四、信用增进机构 |
第五章 域外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制度比较借鉴 |
第一节 违约债券风险防范制度概述 |
一、是否就高收益债券单独立法的争议 |
二、高收益债风险防范理念 |
三、高收益债券风险防范体系 |
第二节 市场透明度体系 |
一、TRACE系统 |
二、违约债券市场是否需要提升透明度的争议 |
三、TRACE 系统对市场风险防范的效果—以内幕交易规制效果为例 |
第三节 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主体制度 |
一、高收益债市场投资者结构 |
二、投资者准入制度的争议 |
三、受到限制的保险公司 |
四、完全禁止的储蓄机构 |
第四节 违约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
一、信息披露是风险防范制度的核心 |
二、违约债券信息披露规则 |
三、未妥善信息披露规则的惩罚措施 |
第五节 信用评级 |
一、信用评级机构角色的转变 |
二、评级机构监管制度之变化 |
三、针对高收益债券所作出的特殊性规定 |
第六节 风险管理工具 |
一、风险管理工具对违约债券市场的作用 |
二、信用违约互换自身的风险 |
三、信用违约互换的法律监管变化 |
第六章 风险防范制度应遵循的理念 |
第一节 坚持市场化与法制化为根本路径 |
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市场化与法制化的内涵与作用 |
三、市场化与法制化的互动逻辑 |
第二节 单一性规范与涉众性规范妥善分层与结合 |
一、债券特性决定了需要单一性规范与涉众性规范结合适用 |
二、单一性规范为违约债券风险防范之基础 |
三、涉众性规范侧重于防范市场整体性风险 |
第三节 针对性规范与统一性规范相结合 |
一、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制度应实现统一规范 |
二、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制度应纳入债市风险防范框架内 |
三、通过针对性规范适应违约债券交易特性 |
第四节 金融效率与金融安全平衡理念 |
一、金融效率原则 |
二、金融安全理念 |
三、效率与安全平衡 |
第七章 构建多层次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 |
第一节 市场整体层次 |
一、构建统一违约债券交易市场 |
二、提升市场透明度 |
三、构建市场风险预警机制 |
第二节 市场规范层次 |
一、完善多层次规范体系 |
二、规范统一的可能性与现实路径 |
三、现阶段以改进自律规则为主 |
第三节 司法制度层次 |
一、同种类债券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
二、改进制度保障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运行 |
三、妥善发挥审判延伸职能多元化风险防范方式 |
第四节 市场监管层次 |
一、统一监管的可能性与壁垒 |
二、应改进债券市场监管执法 |
三、完善债券监管问责制度 |
第五节 市场中介主体层次 |
一、信用评级机构 |
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
第六节 市场主体层次 |
一、针对性信息披露制度 |
二、投资者准入制度 |
三、投资者风险预防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基于“价格泡沫”视角的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大宗商品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回顾 |
1.2.2 大宗商品期货市场价格泡沫研究回顾 |
1.2.3 联动性方法及泡沫识别方法回顾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作用机理 |
2.1 大宗商品期货联动理论 |
2.1.1 大宗商品期货的联动效应 |
2.1.2 大宗商品期货联动理论基础 |
2.2 价格泡沫理论 |
2.2.1 价格泡沫 |
2.2.2 理性泡沫 |
2.3 价格泡沫对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联动性的作用机理 |
2.3.1 价格泡沫促进跨市套利增强联动性 |
2.3.2 价格泡沫加剧羊群效应增强联动性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模型构建 |
3.1 极大重叠离散小波(MODWT) |
3.1.1 小波变换 |
3.1.2 多分辨分析 |
3.1.3 极大重叠离散小波 |
3.2 泡沫识别与GSADF检验 |
3.2.1 GSADF检验量构造 |
3.2.2 泡沫周期识别 |
第四章 实证研究 |
4.1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4.2 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 |
4.2.1 国内外有色金属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 |
4.2.2 国内外农产品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 |
4.2.3 国内外能源化工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 |
4.3 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价格泡沫识别 |
4.3.1 国内外有色金属期货市场泡沫识别 |
4.3.2 国内外农产品期货市场泡沫识别 |
4.3.3 国内外能源化工期货市场泡沫识别 |
4.4 基于价格泡沫视角的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 |
4.4.1 基于价格泡沫视角的国内外有色金属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 |
4.4.2 基于价格泡沫视角的国内外农产品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 |
4.4.3 基于价格泡沫视角的国内外能源化工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5)中国金融市场风险溢出效应研究 ——基于溢出指数模型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基于GARCH模型的研究 |
1.2.2 基于溢出指数模型的研究 |
1.2.3 基于Copula及 CoVaR模型的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金融市场风险溢出机理分析 |
2.1 信息流通不畅导致风险溢出 |
2.2 金融机构的脆弱性导致的风险溢出 |
2.2.1 银行市场的脆弱性及其系统性风险 |
2.2.2 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及其风险扩散机制 |
2.2.3 金融体系的结构脆弱性及其监管自救 |
2.3 投资者行为导致的风险溢出 |
2.3.1 投资者风险偏好 |
2.3.2 投资者心理预期 |
2.3.3 投资者过于依赖经验 |
2.3.4 跨市投资者 |
第三章 实证模型构建 |
3.1 VAR模型建立 |
3.2 基于广义预测误差方差分解的溢出指数构建 |
3.2.1 定义溢出指数 |
3.2.2 解释溢出指数 |
3.2.3 参数选择 |
第四章 中国金融市场间风险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4.1 数据 |
4.1.1 数据选取 |
4.1.2 收益率及波动率计算 |
4.1.3 描述性统计和时间序列图 |
4.1.4 平稳性检验 |
4.2 中国金融市场间静态风险溢出 |
4.2.1 收益率溢出 |
4.2.2 波动率溢出 |
4.3 中国金融市场间动态风险溢出 |
4.3.1 动态总溢出指数 |
4.3.2 各市场风险溢出贡献率分析 |
4.4 稳健性检验 |
第五章 结论及建议 |
5.1 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2.1 完善披露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 |
5.2.2 关注重点市场,建立预警体系 |
5.2.3 完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
5.2.4 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联动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联动性的概念 |
1.3.2 不同货币属性的债券市场间联动关系的研究 |
1.3.3 同一货币属性的离在岸债券市场间联动关系的研究 |
1.3.4 金融市场联动性的测度方法及改进措施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结构 |
1.6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离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
2.1 离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发展概况 |
2.1.1 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 |
2.1.2 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前景良好 |
2.2 离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对比 |
2.2.1 市场规模 |
2.2.2 市场流动性 |
2.2.3 市场参与主体 |
2.2.4 债券期限品种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联动机理 |
3.1.1 宏观基本面联系 |
3.1.2 投资者行为的市场传染渠道 |
3.1.3 跨境资本流动传导 |
3.1.4 人民币国际地位变动的预期传导 |
3.2 研究假设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模型设计与变量选取 |
4.1 研究设计与理论模型 |
4.1.1 二元BEKK模型 |
4.1.2 时变Copula-DCC-GARCH模型 |
4.1.3 Bai-Perron检验法 |
4.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4.3 描述性统计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证分析 |
5.1 报酬溢出效应 |
5.2 波动溢出效应 |
5.3 时变动态相关特征 |
5.4 动态相关一致性及“债券通”的影响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锚定在岸债券开发离岸人民币债券衍生工具 |
6.2.2 积极扩容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 |
6.2.3 完善“债券通”运行机制 |
6.2.4 市场双向开放与防控风险并行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我国股市和债市的溢出效应及其影响因子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 |
1.4.2 本文不足 |
2 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
2.1 理论概述 |
2.1.1 投资组合理论 |
2.1.2 行为金融理论 |
2.1.3 有效市场假说 |
2.2 文献综述 |
2.2.1 股市与债市溢出效应的文献综述 |
2.2.2 股市与债市溢出效应影响因子的文献综述 |
3 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状况分析 |
3.1 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状况分析 |
3.2 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状况分析 |
3.3 我国股债市场指数的简单相关性分析 |
4 股市与债市溢出效应理论模型及其影响因子理论分析 |
4.1 股市与债市溢出效应的理论模型 |
4.2 股市与债市溢出效应的影响因子 |
4.2.1 宏观经济因子 |
4.2.2 不确定性因子 |
4.2.3 流动性因子 |
4.2.4 开放性因子 |
5 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溢出效应及影响因子的实证分析 |
5.1 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5.1.1 多元GARCH族模型 |
5.1.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5.1.3 统计特征 |
5.1.4 实证结果 |
5.2 我国股市和债市溢出效应影响因子的实证分析 |
5.2.1 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 |
5.2.2 数据来源及处理 |
5.2.3 统计特征 |
5.2.4 实证结果 |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对投资者的建议 |
6.2.2 对监管者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实证分析法 |
1.3.2 规范分析法 |
1.3.3 历史研究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跨市场操纵的可行性问题 |
1.4.2 跨市场操纵的本体论问题 |
1.4.3 跨市场操纵的监管法律制度 |
1.4.4 经济法理念和制度治理跨市场操纵的优势 |
1.5 研究逻辑思路与内容(图) |
1.6 难点与贡献 |
1.6.1 难点 |
1.6.2 创新 |
1.7 不足与展望 |
第2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的基本模式 |
2.1 跨市场操纵的生成逻辑 |
2.1.1 跨市场交易的界定 |
2.1.2 跨市场交易的类型 |
2.1.3 跨市场操纵的生成 |
2.2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模式 |
2.2.1 股价指数的可操纵性 |
2.2.2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的内在机理 |
2.2.3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之一:操纵指数权重股 |
2.2.4 交易型跨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之二:操纵期指合约 |
2.3 信息型跨市场操纵模式 |
2.3.1 资本市场的信息传递机制 |
2.3.2 信息型跨市场操纵的内在机理 |
2.3.3 信息型跨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 |
2.4 跨境型跨市场操纵模式 |
2.4.1 资本市场国际一体化进程 |
2.4.2 跨境型跨市场操纵的内在机理 |
2.4.3 跨境型市场操纵的实施策略 |
第3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的系统性风险演变 |
3.1 单市场操纵所蕴含风险的非系统性:以股票市场为例分析 |
3.1.1 市场操纵的价格波动风险 |
3.1.2 单市场操纵风险的表现 |
3.1.3 单市场操纵风险的特质 |
3.2 衍生品市场操纵蕴含风险的系统性端倪:以期指市场为例分析 |
3.2.1 期指市场的诞生 |
3.2.2 期指市场的特有属性 |
3.2.3 期指市场操纵风险的特质 |
3.3 跨市场操纵风险的系统性演变 |
3.3.1 资本市场的融通变革 |
3.3.2 跨市场操纵风险系统性演变的机理:跨市场信息传导机制 |
3.3.3 跨市场操纵风险系统性演变的渠道:跨市场价格关联机制 |
3.3.4 跨市场操纵风险的系统性展现 |
第4章 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的失灵 |
4.1 监管权配置的失衡 |
4.1.1 市场操纵监管主体的梳理 |
4.1.2 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缺位 |
4.1.3 监管协作机制有待完善 |
4.1.4 监管体制的“倒金字塔”结构 |
4.2 监管权运行的失范之一:操纵禁止规范滞后 |
4.2.1 市场操纵禁止规范的梳理 |
4.2.2 缺失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基本规则 |
4.2.3 市场分割的规范体系 |
4.2.4 逻辑混乱的规范结构 |
4.3 监管权运行失范之二:操纵行为实质认知失当 |
4.3.1 市场操纵实质界定的梳理 |
4.3.2 立法中价量控制界定的“似是而非” |
4.3.3 实践中交易量控制界定的“舍本逐末” |
第5章 市场操纵本质的新认知及监管创新 |
5.1 域外市场操纵本质认知的考察 |
5.1.1 欺诈理论 |
5.1.2 市场欺诈理论 |
5.1.3 价格操纵理论 |
5.2 既有市场操纵本质认知的困境 |
5.2.1 疏离于市场操纵的实施机理 |
5.2.2 隐含监管权力滥用的危险 |
5.2.3 局限于对市场操纵的微观监管 |
5.2.4 聚焦于对操纵者的事后惩治 |
5.3 市场操纵本质的新认知 |
5.3.1 对价格控制能力的关注 |
5.3.2 市场优势与操纵行为的关联 |
5.3.3 滥用市场优势控制价格 |
5.4 统合式监管框架设计及实施路径 |
5.4.1 统合式监管框架设计思路 |
5.4.2 统合式监管框架的实现路径 |
第6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风险监管法律制度构建 |
6.1 跨市场操纵的宏观审慎监管理念 |
6.1.1 宏观审慎监管释义 |
6.1.2 宏观审慎监管与跨市场操纵的契合 |
6.1.3 跨市场操纵宏观审慎监管的展开 |
6.2 域外跨市场操纵监管主体的梳理 |
6.2.1 美国的跨市场操纵监管的主体 |
6.2.2 英国的跨市场操纵监管的主体 |
6.2.3 日本的跨市场操纵监管的主体 |
6.3 跨市场操纵风险监管体系设计 |
6.3.1 建立资本市场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
6.3.2 完善资本市场的监管协作机制 |
6.3.3 改进资本市场的微观监管结构 |
6.3.4 推进资本市场跨境监管协作机制 |
6.4 跨市场操纵防御性风险监管法律制度设计 |
6.4.1 设置差异性的资本市场合格投资者制度 |
6.4.2 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分类监管制度 |
6.4.3 改进跨市场大额交易登记制度 |
第7章 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法律制度完善 |
7.1 域外立法规制跨市场操纵的样本梳理 |
7.1.1 设置专门的跨市场操纵禁止规范 |
7.1.2 统合市场操纵禁止规范 |
7.1.3 改进市场分割的操纵禁止规范 |
7.2 跨市场操纵的实质独立性分析 |
7.2.1 跨市场操纵策略的理论纷争 |
7.2.2 跨市场操纵的理论类型 |
7.2.3 跨市场操纵策略的独立性分析 |
7.3 我国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法律制度改进 |
7.3.1 弥合市场分割立法体系的监管缝隙 |
7.3.2 优化市场操纵禁止规范框架 |
7.3.3 设置多元化市场操纵行为构成要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中国主要金融市场的风险测量、传染路径及预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本文创新之处 |
1.4 章节安排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风险度量方法综述 |
2.1.2 风险传染研究综述 |
2.1.3 风险预警指标与模型综述 |
2.1.4 文献评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主要金融市场划分 |
2.2.2 金融市场关联性理论 |
2.2.3 金融危机传染理论 |
2.3 国内外重要的金融风险传染事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主要金融市场的风险指数构建与分析 |
3.1 考虑双向风险的风险指数构建 |
3.1.1 主要金融市场双向风险界定 |
3.1.2 主要金融市场风险指数 |
3.1.3 风险指数的双向风险程度动态判定标准 |
3.2 中国主要金融市场风险指数的实证分析 |
3.3 风险指数与已有压力指数的对比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主要金融市场的风险传染理论与实证分析 |
4.1 基于多资产组合平衡模型的市场联动分析 |
4.1.1 多资产组合平衡模型 |
4.1.2 主要金融市场的联动分析 |
4.2 基于戈登模型与利率平价理论的风险传染分析 |
4.2.1 利用曲线图推演的风险传染分析 |
4.2.2 主要金融市场联动与风险传染的内在联系 |
4.3 中国主要金融市场联动关系的实证分析 |
4.3.1 主要金融市场的波动溢出模型 |
4.3.2 波动溢出模型的实证分析 |
4.3.3 中国主要金融市场不对称的联动效应 |
4.4 中国主要金融市场的风险传染路径分析 |
4.4.1 不对称的联动效应与资本流动路线 |
4.4.2 基于风险指数的资本流动与风险传染关系检验 |
4.4.3 以资本流动为媒介的风险传染路径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主要金融市场的风险传染指数构建与分析 |
5.1 基于动态相关性的风险传染指数构建 |
5.1.1 主要金融市场风险传染指数 |
5.1.2 传染指数的程度划分 |
5.2 中国主要金融市场风险传染指数的实证分析 |
5.3 传染指数与现有方法对比分析 |
5.3.1 中国数据对比分析 |
5.3.2 G20国家数据对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主要金融市场的风险预警指数构建与分析 |
6.1 基于先行指标的风险预警指数构建 |
6.1.1 先行指标选取 |
6.1.2 预警指标筛选与预警指数合成 |
6.2 中国主要金融市场风险预警指数的实证分析 |
6.2.1 先行指标与跨市场风险传染效应分析 |
6.2.2 中国主要金融市场风险预警指数 |
6.2.3 预警指数的有效性检验 |
6.3 预警指数与现有方法的对比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防范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
7.1 金融市场监管的现实问题与对策 |
7.2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中国国债市场流动性水平测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债券市场流动性内涵的研究 |
(二)关于债券市场流动性度量指标的研究 |
(三)关于债券市场流动性影响因素的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及不足 |
(一)本文研究方法 |
(二)本文创新之处 |
(三)本文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中国国债市场流动性演变 |
一、中国国债市场发展历程与现状 |
(一)国债市场发展历程 |
(二)国债市场发展现状 |
二、中国国债市场流动性演变及其背景 |
(一)国债市场流动性演变 |
(二)国债市场流动性演变背景 |
第三章 国债市场流动性理论分析 |
一、国债市场流动性测量指标 |
(一)价格法指标 |
(二)交易量法指标 |
(三)量价结合法指标 |
(四)时间法指标 |
二、债券市场流动性影响因素 |
(一)市场交易品种有关的因素 |
(二)市场交易微观结构因素 |
(三)市场参与者相关因素 |
第四章 国债市场流动性统计分析 |
一、流动性测量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
(一)指标选取 |
(二)数据来源 |
二、国债市场流动性分析 |
(一)国债主要市场流动性变化趋势分析 |
(二)不同剩余期限国债品种流动性变化分析 |
第五章 国债市场流动性不均衡的原因 |
一、国债市场流动性影响因素 |
(一)宏观政策变化因素 |
(二)债市微观结构因素 |
(三)股市关联性因素 |
(四)其他因素 |
二、中国国债市场流动性不均衡的原因 |
(一)市场分割 |
(二)国债期限结构均衡性不足 |
(三)投资者国债持有结构不均衡 |
(四)做市商制度不够完善 |
第六章 改善中国国债市场流动性的相关建议 |
一、继续完善全国统一、多层次的国债二级市场 |
二、进一步均衡国债期限品种结构 |
三、平衡国债市场投资者结构 |
四、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 |
五、完善国债期货市场参与者结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债市实现双向跨市流通(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在岸、离岸债券市场与美国债券市场时变联动关系研究[D]. 周乐敏. 暨南大学, 2020(04)
- [2]绿色债券市场与相关金融市场间的溢出效应研究[D]. 秦菽檬.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3]论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D]. 阮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4]基于“价格泡沫”视角的国内外大宗商品期货市场联动性研究[D]. 张力. 安徽工业大学, 2020(07)
- [5]中国金融市场风险溢出效应研究 ——基于溢出指数模型的分析[D]. 刘玉. 河北大学, 2020(08)
- [6]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联动关系研究[D]. 黄婉瑶.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6)
- [7]我国股市和债市的溢出效应及其影响因子分析[D]. 颜雨欣.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8]股票期现跨市场操纵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石启龙. 辽宁大学, 2019(05)
- [9]中国主要金融市场的风险测量、传染路径及预警研究[D]. 赵雪瑾. 华南理工大学, 2018(12)
- [10]中国国债市场流动性水平测度[D]. 金沅震. 河南大学, 2017(06)
标签:债券论文; 债券市场论文; 溢出效应论文; 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论文; 交易风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