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调研报告

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调研报告

问:红白理事会的职责与制度
  1. 答:法律分析: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 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带团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红白理事会进一步规范理事会成员行为,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厚养薄葬,减轻了村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第八点 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开展好家风建设,传承传播优良家训。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推广与保护耕地相适应丛袜、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提倡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防止一部分人侵害另一部分人的权益。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村规民约有效实施蠢郑橘,对违背村规民约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进行合情合理的规劝、约束。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
问:移风易俗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答:移风易俗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村规民约流于形式问题。
    有的村规民约未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缺乏民意基础,群众关注度不高:有的村规民约内容千篇一律,脱离村情民情,难以解决实际问题:有的村规民约没有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落实上也缺乏有效监督,执行效果较差。
    二、红白理事会作用弱化问题。
    有的村红白理事会机制不健全,功能不实,甚至形同虚设;有的不严格执行管理和运行制度,未能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有的红白理事会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在村中缺乏威望,群众的认可度不高。
    三、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伏李乎问题。
    有的家庭在迎婚嫁娶中索要高档房、车、高价彩礼等,有的家庭在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参军等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有的家庭在办理丧事时大摆宴席、铺张浪费。
    移风易俗的简介:
    儒家美学用语。指文艺具有改变社会风气、风俗的审美功能。
    语出《荀子·乐论》:“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平和,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荀子认为,音乐可以使民心向善,深深地感动人,使社会风气和习俗得以改变。因此礼乐兼用,才能使社会安定。
    荀子强调声色之欲,与生俱来,只能“心止之也”。但对于心,只能用乐来感染,通过乐促使人的情感自然而然地发生变化,进而达到人们的思想道德面貌的改变,最终实现影响整个民族性格、整个社会风气的社会扰备功能。
    儒家的关于文艺具有移风易俗的社会功能的思想,在中国美学史上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在汉代缺悉《毛诗序》、魏晋时阮籍的《乐论》以及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中对文艺的移风易俗的作用都有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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