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性面临更大的挑战(论文文献综述)
尤达[1](2021)在《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国创剧人,英文为the creator of American TV soaps,sitcoms and series,原指提供故事创意或者完成试播集剧本向各大电视网推销的人,在实际生产中演变为美剧的创作主体,即具有创作剧本能力的执行制片人。从历史观之,电视时代的创剧人在美剧生产过程中流露出普遍性特点,由此形成的群体特征深刻影响着创剧人自身的演变:从身份的确立到群体的形成,再到阶层的固化。网络时代的创剧人致力于群体特征的变革,以此打破阶层的桎梏。立足创剧人文本的内容与形式观之,所谓“变革”与以往并非只是理念上的区分,在实践场域的分野十分明晰。创剧人既对美剧成规化生产模式进行大胆革新,又依据“自我”的觉感与体认进行个性化创造。更为重要的是,创剧人调和了成规与个性间的对立关系,在文本的内容选择上追求“他者互文”与“自我表现”的紧密结合,表现形式上注重制作范式与创作风格的高度统一,由此在作品中反映出多元且精彩的主题,满足受众不断增长和变化的娱乐需求。这便使得创剧人不再只是播出机构定义下一味媚俗的符号客体,而是被赋予对超越性的追求。本文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探讨美国创剧人群体的演变;从文本的内容选择与表现形式上深入考察网络时代创剧人的变革举措,指出其群体特征的两个维度;进而分析这两个维度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作用;最后基于媒介场域的变化探讨群体特征发生变革的外在成因,从创剧人心理探讨变革的内在动因。如此,形成了对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从表象到本质的考察。揆诸现实,这一研究的目的在于面对美剧在全球范围内卓越的传播力,从创作主体维度探寻美剧的成功之道,以求能在去芜存菁中有效“吸收外来”,为国产电视剧的发展带来启示意义。
李微[2](2021)在《社会工作介入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的研究 ——以北京Z创业孵化园为例》文中指出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伟大进程和实践已经充分证明,民营经济作为高度市场化的经济形式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民营创业企业数量激增,女性创业者群体崛起,活跃在经济市场舞台,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不断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女性创业者正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创业活动的高风险性和不稳定因素过多,一方面需要女性创业者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以适应不断变换的创业需求;另一方面,在我国传统文化背景和观念下,女性承担着事业与家庭的双重挑战,面临着众多性别因素带来的掣肘,遭受着比男性职工、男性创业者群体更严重的工作压力,为女性创业者群体带来了生理、心理、行为多重问题。社会工作作为提升个体福祉、解决社会问题的专业在解决女性创业者群体工作压力问题上将发挥重要作用。本研究选取北京Z创业孵化园区的民营企业女性创业者作为研究对象,运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参与式观察法分析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现状及成因,园区女性创业者正在遭受工作压力带来的生理、心理、行为负面影响,工作压力主要来自于职场性别困境、不理性认知、承担多种角色、社会支持不足、应对压力培训不足和创业活动本身特点。基于现状和成因分析,在社会支持理论、认知行为理论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基础上,以工作压力认知与识别、工作压力科学应对、社会支持系统拓展为重点,探讨通过开展正念减压支持小组如何有效缓解工作压力,并采用李克特工作压力量表进行前测后测及组员自评评估小组工作有效性。研究发现,小组工作专业方法介入后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有了明显改善,通过打造减压支持系统能够提高女性创业者归属感,小组工作方式是缓解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的有效途径。同时针对研究结论进行反思与建议,进而拓展社会工作及妇女工作实务领域经验,帮助女性创业者更好地投入日常生活和创业活动中,提高应对工作压力的能力,提升女性创业者福祉。
何妤如[3](2021)在《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渔业经过数年发展,先后解决了“捕鱼难”、“养鱼难”及“吃鱼难”等问题,奠定了渔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关治理手段也不断完善。渔业领域主要矛盾已从基本温饱和生计问题,转向更高层次的生境、人权、产权和公平等维度。然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渔业伦理研究并尚未得到应有重视。我国现代渔业治理体系中更强调管理和法律等“硬”手段,忽视了伦理道德的“软法”作用。当前政府和民间推行的多项渔业活动已呈现出鲜明的伦理特征,现代多目标治理场景需要引入价值判断加以权衡。如果说关涉伦理的讨论在中国过去的渔业治理中只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那么到了新时代,伦理研究就好比是万事俱备下的那股“东风”。传统渔业管理关注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制度突破。政策和法律固然重要,但不能包治百病,尤其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病”。它可以将电鱼、毒鱼、偷渔者绳之以法,却无法强制要求渔民必须善待生态环境、关心鱼类福祉。它可以明示、预防、规范和校正渔业的行为和后果,却无法指导渔业利益相关方的道德行为选择。它可以为失海渔民提供各类政策保障,却无法弥合渔民海洋纽带被切断后的心理创伤。它可以依照科学模型和数据制定总可捕量(TAC)目标,却无法对渔家妇女在职业、情感和生活上的遭遇加以同情和关心。正如决定技术的往往是非技术因素,涉渔法律和政策不应被指望能解决所有问题。倘若文化、伦理不能发挥价值规训作用,那么政策和法律也终将失范。当前,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公正已为时代大势所趋,现代渔业治理不仅要务实,也要务虚,以便从战略全局高度推进治理措施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实际上,人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影响会渗透到公共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可持续、负责任渔业的发展依赖于一个具有明确性的规则指引,在治理中开展价值性分析显得十分重要。国内外渔业资源的衰退趋势,以及不断涌现的现代性社会问题,让形而上学的价值回溯变得更为必要而迫切: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是什么?伦理判断有哪些原则和标准?何种治理才是伦理意义上具备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治理?如何破解渔业治理中存在的伦理困境?中国怎样利用已有道德资源和智慧应对渔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基于此种认识,本文从伦理视角出发,反思当前出现渔业生态和社会危机的根本原因,尝试建构渔业伦理的理论体系,详述渔业伦理的由来、定义、主要原则和类别。将抽象的伦理考量运用于对治理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符合渔业价值的治理范式,从渔业治理的“元层次”,谈到相关现代治理理论,再到针对治理实践的分析评估。现代渔业治理在追求各类目标时,容易陷入价值冲突的困境。本文针对治理实践中的普遍问题,提出“应然”层面的解决方案。伦理分析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我国现代渔业治理。因此,文章结合中国本土的涉渔道德资源和渔业实际状况,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渔业治理路径,以渔业领域的价值尺度和伦理基础为导向,为推动渔业的“天人合一”和协调发展提供了一种新视角、新理念和新思路。伦理学是哲学中关于道德的价值系统。生态伦理学的兴起从根本上触及了“为什么要对鱼谈伦理?”这一问题。“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论辩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人伦”语境,让“渔业”和“伦理”的结合有了学理上的支撑。道德共同体得到拓展,将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纳入道德考量范畴。但完全以生态为中心又会减损人类福祉,人与自然应当被视作一个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整体。“为己利TA”的价值取向既能为己谋福,也能在此基础上考虑利TA(既有属人的“他/她”,又有属自然的“它”)因素,因而是渔业伦理所追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善。渔业资源是渔业存在的基础,具有不确定性、波动性、竞争性、整体性、多样性等五大特性。从价值构成上看,它在使用、生态和选择等层面具有功效价值,在政治、社会、哲学、宗教、伦理、文化等层面具有非功效的内在价值。对渔业资源价值的充分认识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而鱼类为人类所提供的多元价值是人类养护渔业资源的基础。养护伦理强调的是如何科学人道地利用水生动植物资源。鱼类是否能够成为道德主体、权利主体甚至是诉讼主体成为环境伦理学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鱼的道德地位与福利越来越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渔业的伦理维度涉及“渔业”和“伦理”的互动关系。鱼类依次满足了人类基本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类在享受水生动物开发权利的同时,理应履行与之对等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人类自身和生态系统的长期福祉,须建立一套指导渔业行为、受到大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渔业伦理规范。渔业伦理以渔业现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研究对象,是指导渔业行为的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涉渔法律和伦理可共同为基于价值的渔业治理策略提供依据。渔业伦理学主要任务是通过得到普遍认可并经过实践检验的道德原则,对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开展事前指导和事后评判。在渔业伦理中,渔业正义是最高原则;渔业福祉、渔业自由和渔业公平是三大基本原则;而以《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为代表的伦理性国际文书,以及符合国家/地区具体渔况的纲要构成了具体原则。根据渔业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关系属性和所涉问题的不同特征,可将其分为生态伦理、社会伦理、产业伦理和科技伦理四大类别,这四大类在伦理要求上存在差异、各具特色,但都应服从上述伦理原则。将伦理原则和要求融合进现代渔业战略管理过程,可能会产生“为善者诸事顺”的良心效应,从而实现治理的最终目的——“善治”。为克服多元价值冲突带来的治理障碍,元治理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研究治理现象背后的治理逻辑,寻求协同发展科层、市场和网络治理组合的最优解:当参与式治理导致监管过于复杂、进入无休止协商状态时,就启动科层模式;当科层模式无法触及所有渔业问题或获得渔业利益相关方广泛接受时,就开启市场或参与式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起作出最终决策的元治理者的角色。可持续渔业治理研究中涌现出诸多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其中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管理和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管理成为研究热点,前者主要聚焦渔业生态系统方法、预防性原则等整体思维,而后者主要涉及管理策略评估,正当性理论,系统治理等理念工具。在构建起理念框架的基础上,根据新生物技术的实践伦理发展出的伦理分析矩阵,以及Rapfish评估工具,促进了对伦理原则遵守情况的考察,有助于为负责任渔业实践提供“良善之策”。现代渔业治理时常陷入一种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困境,众渔业利益相关方不得不在多项行动方针之间艰难行使选择权。遵循特定伦理原则选择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涉及违反其他某项伦理原则。可持续渔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出现在追求“天时”、“地利”、“人和”三大目标的决策选择过程之中。如何平衡现代人和未来人的资源利益是最首要、最核心的议题;渔业所涉水陆空间差异和相关社会生态问题构成了空间正义研究的一个典型样本;而人际关系中整体、长远利益与个体、短期利益的冲突影响到资源的公平分配,渔家妇女和小型渔业等弱势参与方应当得到更多的道德注意力。导致上述困境的原因既有人与人因抢夺野生资源所导致的公地悲剧或囚徒困境,又有在人与鱼道德地位孰高孰低的辩难中掉入的激进环保主义陷阱,还有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执行障碍。上述困境的破解之道不仅具有制度属性,也深刻地蕴含着价值属性。从制定目标,到开展决策,再到执行、监督和评估,伦理视角可渗透至治理的全部流程。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可从制定伦理目标和开展伦理决策着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增进民生福祉。我国的渔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离不开丰富道德资源的支持。生态方面,我国渔业治理史就是一部鱼类资源养护史,古今实践中折射出关怀鱼类福利、师法自然等生态感悟。社会方面,我国传统乡土社会文化里蕴含着包括群体意识和互助伦理、涉渔组织的参与式伦理在内的道德及礼俗规范。“三渔”问题是中国渔业发展面临的伦理性挑战,其本质是渔业的过密化,渔民的过溺化,以及渔村的过疏化。为解决渔业渔民渔村的问题,新中国开展了各项改革措施。新中国绿色渔业治理制度体系构建历程大体上可分为萌芽探索、改革攻坚与走向成熟三大阶段。在气候变化、疫情冲击、渔业资源衰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我国渔业治理者迎难而上,实现生计型治理→发展型治理→可持续治理的价值飞跃,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伦理的中国特色可持续渔业发展道路,培育出政府元治理者主导下,科层、市场和参与式治理协同开合的多元治理形态,形成了顺应自然、生态优先、以养为主、立体复合、科技导向、体系健全、应兜尽兜的发展模式。随着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不断提升,中国渔业发展在收获伟大果实的同时,也为未来可持续、负责任渔业发展积累了大量可贵的实践经验。在今后的渔业治理中,我国各渔业利益相关方应本着福祉、自由和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渔业的绿色转型发展。
叶延禹[4](2021)在《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的性别差异研究 ——基于文化、制度和组织特征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女性早已成为与男性同等重要的劳动者,但是在很多岗位上,女性的职业成就落后于男性。在已有研究中性别之间的职业发展差距通常被解释为源于性别歧视和人力资本差异。然而高校作为一个有高准入门槛和清晰考核标准的公共性组织,无论男性还是女性获得教职时都必须达到高校所要求的人力资本水平,晋升晋级时的考核标准清晰、公开而且往往可准确量化、不会因性别而异,但女性教师的职业发展总体上仍然落后于男性教师。根据2017年的《中国教育统计年鉴》,高校专任教师中女性比例已经达到一半,但女性教师在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校领导这些高级别的专业技术和行政领导岗位上和男性教师有明显差距。为什么在同等起点、规则清晰的职业竞争过程中,高校教师的职业发展出现了性别差异。本文的研究以文化过程理论作为分析框架,解释女性高校教师职业发展普遍落后于男性教师的影响机制。文化过程理论认为不平等是在一系列看似理所应当的、常规的具体过程中产生及再生产的。这些具体过程可以归纳为身份认同和理性化过程。身份认同是一个基于明确边界的群体分类过程,对不同属性的群体会形成不同的认同,由此导致不同群体的物质和机会占有的不同。理性化原则指的是为了追求效率最大化而形成的各种规则,根据理性原则设计的制度规则往往被认为是中立的、公平的。然而,当理性制度和某种身份认同相结合时,不平等便被合理化了(Lamont et al.,2014)。高校教师的职业发展过程中的性别差异是这两类文化过程的结合:性别观念建构了不同的性别行为规范和社会角色定位,比如高校中男性更倾向于被定位于从事学术发表,而女性被定位于从事教学和学生工作;教师的晋升结果是性别中立的、评价标准清晰的、可量化的晋升制度决定的,评价标准侧重于论文发表和科研项目,教学相对被忽视通常只是作为门槛性要求存在。当这两个不同的规范交互发挥作用时,将导致高校教师职业发展性别差异的产生。基于社会性别文化塑造了性别角色规范,理性化伴随现代化进程兴起,教师的职业发展发生于特定的组织情境,本文选择从性别文化、经济制度和组织特征的维度来对女性教师的职业成就为何落后于男性进行解释。本文的主要发现如下。从教师的性别组成来看,性别观念更平等的地区,高校教师中的女性比例更高。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地区高校教师中的女性比例更低。在组织层面上,高校排名越靠前,学科实力越强,女性教师比例越低。非综合型高校的女性教师比例显着高于综合类和师范类大学,人文学科中的女性教师比例显着高于其他学科。在教师职称晋升过程中,性别观念越平等的地区教授中的女性比例越高,这主要是由于性别平等观念促进了高校教师中女性比例的提高。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程度越高的地区,男性教师获得职称晋升的可能性更大。在组织层面上,高校对教师的学术能力要求越高,女性教师获得职称晋升的可能性越低。和人文学科相比,理科、工科和社会科学中女性教师获得职称晋升的可能性无显着差异,生命科学专业中的女性教师晋升可能性显着更高。在学院领导层中,性别观念越平等的地区学院领导中的女性比例越高,这是由于性别平等观念促进了教师和教授中的女性比例增加,间接提高了学院领导职位中的女性比例。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程度更高的地区,有资格担任学院领导的女性教师有了更多晋升机会。在组织层面上,社会科学专业的行政领导的女性比例显着低于其他学科。综合以上研究结果,本文发现文化过程理论能够有效地对高校中女性教师的职业发展落后于男性教师的进行解释:其一,文化上的性别刻板印象导致了高校教师群体的性别角色定位差异,性别观念的平等化有助于缩小高校教师在不同级别岗位上的性别比例差距,提高了高校教师、教授和领导职位中的女性比例;其二,绩效导向的考评制度为所有教师提供了基于功绩的竞争环境,由此形成了男性在职称晋升中的优势,由于这一考评制度是性别中立的,因此也合理化了学术科研领域中的性别差距。基于以上发现,本文指出,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保护立法,分担生育给女性带来的生理和心理压力,引导社会舆论尊重女性科技人才,为女性科研人才提供一个更加友好的工作环境,充分激发女性的学术潜能,缩小学术科研领域的性别分层现象。
张琪[5](2020)在《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调整私生活身份关系的家事审判活动中,离婚案件作为审判机关依夫妻一方之申请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带来主体间情感与伦理的双重震动。涉家暴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的暴力侵害的风险性以及与之关联的损害赔偿与子女抚养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类型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样态。司法实践显示,无论是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还是因其产生的离婚诉讼都显现出典型的性别权力烙印,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其经验在司法裁判中面临着被忽视的现状。而在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的研究中,基于理论的性别盲点,往往不能很好地解释家庭暴力的实质并为保护受暴女性免于暴力、实现女性人权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女性主义的分析可以提供一种理论与方法的独特视角,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司法困境,分析司法困境产生原因并提供解决与完善的途径。无论是联合国于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还是之后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以及1995年在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都明确将家庭暴力问题列为女性保护的重点问题。除此之外,现行的《婚姻法》,还有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立法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制,通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以及确立保障离婚自由的立法价值取向,为已婚受暴女性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援引。但在司法实践中,受暴女性常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与女性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犹如两条平行线缺乏交集,对于作为婚姻无过错方的受暴女性,其在实践中往往基于多种原因不能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经济救济。家庭暴力认定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一重司法困境。家庭暴力类型化的立法规制并不能概括受暴女性的实际经历,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女性受暴经验往往超越了法律规范对于女性经验的理解,这就造成了事实、理论、制度与实践之间的转化难题。法官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通常涉及到对家庭暴力类型、特征、程度、发生时限等多种因素的考察,当法官欠缺对家庭暴力以及受暴女性经验的理解时,则会造成对家庭暴力事实僵化的认定模式,在实践中以形式要件取代实质要件,造成明显的司法正义失衡。而法官对于证明标准高度“刑事证据化”的倾向,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标准的个体化差异等等,都导致受暴女性举证责任畸重。除此之外,受害者往往面临着基于待证家庭暴力行为特征、受害者自身意愿、客观原因的取证不能、专业法律资源的运用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取证困难。因此案件事实特殊性、法官执业能力水平、受害人举证限制是造成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离婚诉求实现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二重司法困境。受暴女性往往面临这样的疑问,即认定了家庭暴力事实是否意味着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呢?该问题实质在于,家庭暴力是否构成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其直接关系到受暴女性诉求能否实现。实践中,从司法说理的逻辑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案件中的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说理模式不仅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违背了常人的情感认知。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离婚诉求实现难,向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什么证据才能被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对证据的要求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变相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变相证明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才能确实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二是面对家庭暴力认定在司法确认阶段的消减现状,司法机关当如何落实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所规定的相应保护义务。权益保障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三重司法困境。司法裁判属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手段,除却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合乎情、理、法的司法反馈外,还要充分考虑判决后一系列的伦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虽然为保障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措施僵化导致的保护方式受限等情况。除却人身安全保障受限之外,受暴女性往往面临经济上的不利地位而未能通过判决予以弥补,部分裁判中所呈现的对施暴者不能“罚当其过”,不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暴女性却往往因养育子女等照顾义务而限制了自身发展。面对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裁判者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呈现的性别意识形态,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研究在提供相应解释时存在着理论的局限性。面对这种局限,女性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更是一种方法可以丰富和补充对受暴女性的家庭研究。女性主义提供了一种性别的视角还原了受暴女性的真实生活经历,指出性别不只是一个可以忽略或控制的变量,而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反思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正义和幸福等议题,指出女性的性别规范负担以及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往往并不会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提高而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女性主义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对父权制的批判,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实际上是父权制下的性别暴力,以及受暴女性为何会出现“受害者退缩”的情况;通过女性主义方法的运用可以发现理性中立的法律规范是为何以及如何造成受暴女性的不利地位,对女性经验进行关注与解读使我们发现女性在生育、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成员照顾等方面的无形负担以及家庭暴力带给其的破坏性影响。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法学实践推理的有益补充,使我们能够发现女性被忽略的经历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女性生存的不同样态。通过女性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现行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的规制局限是造成家庭暴力事实认定难的原因之一,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形式类型固化的表述方式,限制了法官对于法律适用的空间从而忽略了家庭暴力的本质特征。而一般性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导致法官基于中立的考量往往不能主动释明或依职权为受暴女性提供帮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以及父权制形塑下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偏好,体现了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双重作用,导致法官对家庭暴力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偏好,呈现出排除受暴女性个体经验的样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法官对受暴女性的认知优势地位的忽略以及基于认识论不公产生的偏见性认知,阻碍了法官对于受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的真实经历的获取,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家庭暴力后果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使得在家庭暴力理解与处置上呈现了典型的公私差异,导致了家庭暴力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被人为淡化,在现实中强化了受暴女性的不利处境。在女性主义看来,除却家庭暴力认定难对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外,尚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了法官对于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一是立法价值在个案中的冲突,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在秩序、自由、安全等价值中做出选择,其价值选择的位阶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新家庭主义”与“女性主义”所体现的不同的理论倾向,而法官对于秩序的优先考虑,实际结果则会以牺牲受暴女性安全为代价。二是法律家长主义对女性自治的干预,使得法官往往认为受暴女性作出的离婚判断并不那么符合自身发展的利益,法律家长主义意识与对受暴女性自治能力之间的认知冲突阻碍了女性实现离婚的自主选择。三是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使得女性被限制在性别规范当中,因受制于家庭生活中的照顾义务而不能实现从家庭事务以及家庭关系中脱离。在受暴女性的权利救济层面,受暴女性基于自身选择的适应性偏好,其权利救济的选择范围往往是受限的。而法官基于自我角色的限制,导致其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足以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而对于个案特殊性的忽略也常常导致法官未能及时有效的对受暴女性权利进行救济。因此面对受暴女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的种种司法困境以及其背后复杂的结构性成因,受暴女性对案件中司法正义的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受暴女性的保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通过保护与预防作为后盾,更需要在实践中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应当对意识到裁判不仅是对个案中个体经验的关怀,还应注意到其形塑了司法对女性人权保障的具体形态,以及对社会行为指引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对受暴女性的救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发挥作用,还应大力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发动社会资源形成系统性保障。
杨春林[6](2020)在《当代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崛起及其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民粹主义浪潮正席卷整个西方世界,这是当前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正经历深刻变化的最显着标志。尤其是在二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集中的欧洲西部地区,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全面崛起,冲击了战后形成的中左翼的社会民主党与中右翼的保守自由主义政党轮流执政的格局,影响了西欧各国的政策走向和欧洲一体化进程,同时也对整个西方的代议制民主制度和多元主义民主价值构成了重大挑战。本研究聚焦包括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丹麦、挪威、瑞典、芬兰等国在内的西欧地区,以这些国家的右翼民粹主义政党为研究对象,尝试探索以下几个问题的答案:如何识别一个“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它迅速崛起的背景和原因是什么?它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动员民众、获取支持的?它的崛起对西欧乃至整个西方世界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当前的民粹主义浪潮与西方民主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第一,通过确定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意识形态特征,标识出它在政治光谱上的位置。然而,民粹主义政党的意识形态往往是混乱的、模糊的、破碎的、游移的,本研究基于对民粹主义、民族主义的概念的考察和对左右政治划分的认识,提出了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以民粹主义为表,以民族主义为里”的核心特征,以此作为识别西欧地区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标准,将其与历史上世界其他地区的民粹主义和西欧左翼民粹主义相区别的同时,也突出了民粹主义作为一种策略的政治属性。第二,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崛起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前,这些政党在西欧各国只能算作是星星之火,在政党格局中处于边缘化的位置。而在九十年代之后,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右翼民粹主义政党一方面软化了极端民族主义立场以扩大选民基础,另一方面又以欧债危机、难民危机、恐怖主义事件等为契机,提出了反移民、反伊斯兰、反欧洲一体化等政策主张,尽管这些主张带有明显的反建制、反多元价值和排外主义的色彩,但却也填补了传统政党政治议题的空白,为其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争取到了政治空间和选民支持。其选民基础的碎片化分布也说明了这类政党的务实转型提高了他们的普遍动员力。如今,数量众多的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在西欧已呈燎原之势,不仅在各国开始联合组阁、进入政府或担当最大反对党,而且开始跨越国家相互站台并且在欧盟框架内寻求联合。第三,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崛起深深根植于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变局的时代背景之中。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并引发了欧洲的主权债务危机,严重拖累了西欧经济复苏和社会发展;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新兴产业革命浪潮的冲击,西欧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文化领域等方面的世界引领力被进一步削弱;数字革命引发了发达国家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和传播领域的“新媒体革命”,撼动着民主社会的根基;移民难民的涌入挑战了欧洲社会的“共识政治”,在面对危机时欧盟内部的矛盾,助长了保守民族主义浪潮的重新兴起;西欧战后中左和中右两翼政党轮流执政、在意识形态和政策主张上日渐接近的背后,是西方多党制度和代议民主制度代表性不足的问题。正是上述的这些方面为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崛起提供了契机,他们高举“民主”和“民族”两面大旗,通过一揽子“非政治正确”的主张赢得了部分选民的支持。第四,右翼民粹主义政党之所以能够获得民众的支持并且在选举中屡屡得手,离不开其极具煽动性的政治话语、高效的政治动员策略和务实的政治行动,这三者构成了右翼民粹主义政党“话语-策略-行动”的完整链条,体现了民粹主义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作为“激进民主理想”和“政治动员策略”的双重属性。第五,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崛起从各个层面对西方产生了冲击。在政党政治层面,它压缩了主流政党的政治空间,丰富了政党的政治话语和活动方式,拓展了政党竞争的空间,重塑了政党政治的生态;在政府层面,它影响了西欧各国政府在移民、福利、经贸、外交等方面的政策倾向;在欧盟层面,它为欧盟机制的有效运作和欧洲一体化进程增添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在社会和文化价值层面,它加剧了西方社会的分裂,冲击了包容的多元主义民主价值,也助推了大众抗议文化和运动的流行。最后,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在未来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民粹主义与西方民主的关系是复杂的,既不能简单将两者对立起来,也不能否定民粹主义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一方面,尽管民粹主义政党常常以追求“人民至上”的民主面目出现,但是这种激进民主理想追求却最终往往因为魅力型政治强人的出现而滑向威权政治的境地。所以该类政党仍然可能在未来构成对西方民主的重大威胁。另一方面,尽管民粹主义政党存在着“反建制”的立场,但这种批评性的立场恰恰为西方主流政党和代议制民主的自我调适注入了动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通过不断回应变化着的民众需求,不断克服一次又一次的危机,不断对自身进行适应性的变革,政党和制度才能够变得愈加成熟和坚韧。民族民粹主义浪潮的出现是当今世界处于大变局时代的反映,也必将会对世界格局的调整和国际共运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对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意识形态特征、政治话语、政治策略、政治行动、崛起的原因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在这个过程中综合使用了多种研究方法。首先,运用唯物史观将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置于“技术革命引发社会变革”的逻辑之下进行审视,力求突破传统的政党研究的局限,希望能够以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崛起现象为缩影去观察这个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变局的世界。其次,综合了多学科的知识和理论来解释了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缘何能在西欧异军突起又如何从多个层面冲击了西欧社会。再次,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在写作过程中尽量辅助具体的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实例和数据作为支撑,以使观点能够更具现实说服力。最后,本研究从历史的视角思考了民粹主义浪潮与西方政治变革、世界格局调整之间的联系。
田蕊[7](2020)在《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教育意蕴 ——基于企业女性管理者的质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念的深入贯彻,女性受教育水平显着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也日益彰显;同时,从世界范围来看,越来越多的女性可以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建设、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和工作权等,国内外妇女事业发展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进一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中职业地位的性别差距、促进女性卓越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关键所在;而在促进女性获得高层次职业地位过程中,除了依靠政策、制度等外部社会力量外,作为型塑人格与培养价值理念的教育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本研究采用案例研究方法,通过对13名企业管理层知识女性深度访谈,一方面,全面、生动地呈现了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动态复杂过程;另一方面,基于她们职业地位获得的经历,反观她们所接受到的教育,同时,鉴于教育对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影响具有连贯性,本研究很难割裂地分析某一种教育类型或教育活动对女性某一方面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因此,本研究将不同教育时空放在同一分析框架中,进一步将“教育意蕴”解构为三个层面,即教育的动力作用、阻力作用以及提升路径。研究的主要发现如下:第一,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4A”路径。知识女性自身特质(Attribute),即“双性化”特征、坚韧性、自信心、进取心,和所具备的能力(Ability),即对职场环境的适应力、对职业发展的规划力、对行动计划的执行力以及对自我提升的学习力,是她们获得高层次职业地位的内在保障。在追求职业地位过程中,知识女性会展开一系列积极行动(Action),包括物我互动——从容应对职场环境的“多重约束”、不甘于成为晋升“陪衬”、勇于尝试职场极限环境的挑战;人我互动——与领导之间“学会变通与坚持自我”的互动、与同事之间“获得工具理性与情感支持”的互动以及与下属之间“共促发展与相互支持”的互动;自我互动——冲破“玻璃天花板”、寻找“潜力发展区”与打造“核心竞争力”、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最终,知识女性实现了不同层次的职业地位目标(Aim),即“小我型”职业地位(物质性和精神性)和“大我型”职业地位(集体性和社会性)。第二,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教育动力。本研究从动力来源、作用路径及作用结果等三个方面,分析了不同时空的教育对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动力作用,具体地:(1)在生活时空的家庭教育中,知识女性通过家庭环境氛围的浸染、父母的身体力行和严格训练,知识女性在模仿学习、自我内化过程中,塑造了自身独特的性格品质、促进了情感的发展以及形成了基本的性别观念。(2)在学习时空的学校教育中,她们通过专业学习掌握基本的生存工具——扎实的专业知识,通过“第二课堂活动”获得综合职业能力的全面提升,通过积极的师生互动避免自己在课堂上被“边缘化”并帮助自己建立强大自信。(3)在职业时空的职后教育中,她们通过艰苦工作环境的磨炼学会职场生存,通过不断变化的工作挑战促进自我突破与持续前进,通过支持性人脉网络获得经验积累和情感支持。第三,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教育阻力。本研究从教育的负向功能视角,进一步分析了教育在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过程中产生的阻碍作用。具体地:(1)带有性别标签的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女性发展的低期待、对女性情感发展的忽视以及建立支配型亲子关系,限制了女性的发展、阻碍了女性积极情感的建立,同时,在无形中强化了她们的依赖性、弱化了独立性。(2)“去性别化”与“再性别化”的学校教育中,两性之间“均衡与同一”的背后隐藏着深层的性别不平等,并通过隐性校园文化对女性的性别观念进行了再塑造,同时,导致女性在课堂教学中的边缘化处境。这样的学校教育氛围使得女性忽视了性别不平等、强化了女性对传统性别观念的认同、导致女性产生“习得性无助”。(3)性别差异“合理化”的职后教育中,企业文化依然存在对女性的“轻视”,两性员工之间的教育与培训资源分配不均衡,同时,女性员工普遍缺乏工作导师的指导。最终导致女性员工无法充分提升能力水平、难以融入工作组织中的人际网络、缺乏工作和情感支持。第四,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教育提升路径。本研究基于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4A”路径、教育动力和教育阻力,进一步从教育观念和教育行动两个层面,为女性教育与人才培养提出了具体的教育提升路径,以期更好地助力知识女性获得高层次职业地位。在教育理念方面:不同的教育时空应构建基于“新型两性关系”的现代社会性别观、以“女性全面而卓越发展”为核心的女性素质教育观以及基于“自我发展”和“服务社会”的女性理想信念观。在教育行动方面:(1)在生活时空的家庭教育中,父母通过开展基于日常语言与行为互动的“濡化式”教育,促进女性现代社会性别观念和个人品质的形成。(2)在学习时空的学校教育中,基于秩序化学习时空,教师应将“现代社会性别观”融入课程设置,采用以“合作参与”为核心的教学法,并开展“关系性”教学实践;基于非秩序化学习时空,学校应为女性“参与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参与学生组织和社团的组织工作、参加社区和社会服务工作”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3)在职业时空的职后教育中,企业应将“现代社会性别观”融入企业文化,通过文化氛围的熏陶,实现对知识女性性别观念和职业情感的教育;通过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有挑战性的工作任务的考验与磨练,促进知识女性“品格的次级社会化”,并推动她们不断寻求自我突破与持续学习;企业还应促进女性员工与工作导师以及“女性命运共同体”之间的双向交流,使她们不断积累工作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职业能力以及持续获得情感支持。总之,知识女性在职业地位获得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她们能够积极适应职场环境、始终保持学习状态并不断寻求突破,这与她们成长发展所经历的不同时空的教育密不可分。本研究深入分析了教育在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中的动力作用并探寻行之有效的教育提升路径,对有针对性地开展女性教育与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任红荣[8](2020)在《新世代女性的处境与挑战:照顾与工作之间的抉择》文中研究说明人口老龄化日渐严峻导致老年照料需求增加,受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往往是女性承担老年家庭照顾责任,且绝大多数承担家庭照料责任的女性仍处于工作年龄。老年家庭照顾对于女性就业与工资收入的影响,向来是社会政策与研究者所关注的焦点之一。在缺乏社会政策支持时,女性想要兼顾家庭照料和工作将面临诸多的困难与挑战。特别是对于新世代女性而言,经历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结构的变迁和代际关系的转型等,与传统世代相比有较少的兄弟姐妹,受教育程度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可能会导致女性的照顾意愿和就业意愿发生变化,因而可能会导致家庭照顾对新老世代女性劳动市场表现的影响有差异。因此,本文利用中国健康营养调查(CHNS)追踪数据(panel data)1997-2015年的7期调查数据,利用Probit模型、工具变量法、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边界模型分析家庭照料对女性劳动市场表现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是否发生变化,新世代女性是否比他们的前辈做得更好?即新世代和传统世代在老年照料与劳动市场表现方面是否存在差异。主要探讨4个问题:(1)家庭老年照料对女性劳动市场表现的影响,包括劳动参与、周工作时间和工资收入;(2)家庭老年照料对女性劳动市场表现影响的世代差异;(3)家庭老年照料对女性劳动市场表现影响的异质性分析;(4)家庭老年照料对女性就业者效率工资的影响及世代差异。研究发现:第一,照顾老人对女性劳动参与有显着的“惩罚效应”,高强度照料对劳动参与负影响更大;这一负向影响存在显着的世代差异,即新世代女性照料老人的“惩罚效应”更大。第二,照顾老人对女性工作时间有显着的负向影响;且对于新世代女性来说,照料老人对工作时间的“惩罚效应”更大。第三,照料老人对工资收入有显着的“惩罚效应”,但这一影响无显着世代差异。第四,不同家庭照料资源的女性从事照料活动对其劳动市场表现影响有差异,在家庭照料资源较丰富时,照料老人对女性劳动市场表现无显着影响;家庭照料资源较少时,女性承担家庭照料责任经历的惩罚效应更大,且存在世代差异,即兄弟姐妹数量少时,传统世代女性照料者遭受更大就业惩罚,新世代女性在工作时间上遭受更大的“惩罚效应”。第五,照顾老人对女性的非效率工资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即照料老人会增大劳动者的非效率工资,也就是说,照料老人的劳动者更难达到理论最大工资;同时也发现照料老人对效率工资的影响也随时间变化,相对于老世代女性,新世代女性承担照料活动对其效率工资的负向影响更大。本文的创新点:(1)许多文献研究了家庭照料对女性照料者的就业和工资收入的影响,但是很少有研究分析这一影响是否随时间发生变化,尤其利用长期追踪的资料对上述影响的世代差异进行量化实证分析者相当少见。本文使用面板数据考察了老年照料的惩罚效应是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即新世代女性是否比他们的前辈做得更好?这项研究是第一次揭示新世代和传统世代在老年照料与劳动市场表现方面是否存在差异。(2)从效率工资角度考察家庭老年照料对工资影响。利用随机边界模型分析具有相同人力资本禀赋的女性就业者的所获得的实际工资与理论工资的差异,进一步分析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否受到家庭老年照料、职业等因素的影响,以检验是否提供家庭照料的女性就业者工资更难达到理论工资水平。
张栋[9](2020)在《新时期以来小说神话叙事研究》文中指出小说神话叙事,指作家借用神话的思维观念或叙述话语特征进行故事讲述的独特叙事形式。在小说神话叙事中,神话原型、神话结构、神话主题、神话模式等神话元素都被纳入到小说的情节设置与组织结构之中,且往往形成日常生活理性与神话逻辑的并置。“故事”与“话语”的融合,是小说神话叙事的重要特征,作家们以打破现实与虚构之间隔的话语方式,使其营造的故事不再是对现实世界的简单描摹,而是打破了客观现实与人类主观体验的界限,从而再造了一个糅合着人类神话想象与感性经验的审美世界。在神话思维的影响下,作家们在小说叙事主题的选择上更倾向于把某些具有典型意义的神话母题作为表现的中心,而且神话式情节也往往构成叙事的主要元素,并成为探索人类精神世界的核心中介。另外,对主要人物的神性塑造、对神话时空观的叙事借鉴等等,使小说神话叙事被赋予了独特的叙事外观,且产生了一定的叙事价值与审美价值。本文以叙事理论与小说创作实践相结合、叙事现象的整体纵览与叙事的个案分析相结合的论述逻辑,可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理论层面说明小说神话叙事的概念与理论形态,在对新时期以来小说创作的历史概览中,也能发现作家们在不同历史阶段对神话叙事要素的创造性发挥,这是神话叙事传统在当下延续的证明;第二部分是新时期以来小说创作的个案分析,本文结合当代文学的创作语境与作家不同的创作个性,充分阐释小说神话叙事在主题表达、内容更新、形式拓展等方面的特征;第三部分是总结部分,点明小说神话叙事作为一种独特的叙事手法与一般叙事的区别,以及其对于当下批评方法更新与批评范式转换的深刻启示。基于以上论述,本文主要形成了几种主要结论:第一,新时期以来中国当代作家对小说神话叙事的独特运用,是历史与现实因素协同作用的结果。历史地来看,神话是叙事文学的源头,先秦时期庄子的寓言化书写与屈原的《离骚》提供了神话叙事表现的初期形式,经过魏晋南北朝时的志怪小说、唐朝传奇,乃至明清的古典小说、以鲁迅《故事新编》为代表的现代小说神话叙事,中国的小说创作在故事的完整性、情节的戏剧性、叙事的系统性层面,与神话实现了更具深度的契合,因此神话叙事的诸多特质都能够完整地映现在小说创作中。从现实来看,在新时期以来的社会语境中,当代作家试图寻找到一种能够超越社会历史阈限与时空制约的新型表达方式,而神话作为一种能够反映人类行为永恒模式与世界本质性规律的话语,因此可作为当代作家现代理念表达的重要凭借。小说神话叙事不仅有独立的理论形态,而且能够适应不同语境中作家的表达需要,因此是一种具有可行性与灵活性的叙事方法。第二,贾平凹、张炜、莫言、韩少功等四位作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神话主题表达。贾平凹的《秦腔》《山本》等创作,以秦岭为叙事对象,着重发掘其中的神话意象;张炜则以《古船》《九月寓言》等开启了对于胶东大地的自然神话发现,并借此表现其对工业社会中自然命运的观照与人文思考;莫言对高密地区神话资源的发掘,则通过《红高粱家族》《生死疲劳》等小说呈现出来,具有现代意味的英雄书写与东方美学塑造,成为其创作的重要特征;韩少功则在《爸爸爸》《马桥词典》中着重探索南方神话中的神秘气质,他既借此还原自己的知青记忆,同时亦展开对人类社会中语言神话、集体神话等多种神话类型的理性思考。几位经典作家的神话叙事阐释,为小说神话叙事作为一种叙事方法的充分性、科学性、灵活性做了注解,同时也为其他作家的神话叙事提供了借鉴。第三,小说神话叙事的内容呈现与形式创新,是该叙事方法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在内容的表现方面,当代作家选择将叙事在历史、现实、未来等多重维度展开:迟子建、范稳等选择从历史的视角观照少数民族地区的神话嬗变;阿城、李杭育等寻根作家对中国边地的文化寻根开拓了神话叙事表现的现实情境;刘慈欣、王晋康等作家则开辟了神话叙事的未来书写形式,神话与科幻实现了精神与叙事层面的衔接,上述创作推动了人类的精神与心灵向一种自然、纯粹境界的回归。小说神话叙事的方法创新,则是通过对神话内蕴的思维方式的艺术再现,帮助读者从观念更新的层面重新认识神话。在这一方面,鲁敏、赵本夫等作家通过《奔月》《天漏邑》等创作对神话之象征、隐喻特质加以运用,以苏童、叶兆言等为代表的作家以原型重构的方式重新讲述传统神话,以及朱大可、王小波等作家通过《长生弈》、“时代三部曲”等创作实现神话作为知识分子思考中介的功能,皆突出了神话内涵多元、表现方式多样等多重特征。本文探究小说神话叙事的理论与创作实践问题,是试图描摹具有中国特色的神话叙事话语体系的一个部分,并以此为原点深入到更为系统的神话叙事批评话语构建之中。中国语境中的小说神话叙事,可总结出其作为启蒙的推动力、作为经验解构与建构的力量,以及作为时代价值言说主体的多重内涵,而这正是一种叙事话语能够与其他话语实现交流的重要前提。这是小说神话叙事话语探究的最终目标,它不仅能够推动叙事文学批评范式的转换,而且能够导向与人类经验相关的共同体话语建构。
陈欢[10](2019)在《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研究(1948-2018)》文中研究指明早期保教是保障儿童身心安全与健康、奠定儿童终身学习基础的社会公益事业,让所有儿童接受高质量早期保教是促进社会公平、培养未来人才的重大民生工程。但是,囿于公共财政与优质教育资源有限的现实约束,如何实现早期保教优质普惠是各国政府面临的难题。我国在过去的30年里推进了学前教育市场化,依靠社会力量实现了供给规模的快速扩大和普及水平的稳步提升。但同时也要承认,我国学前教育底子薄、欠账多,在市场化过程中又出现了“入园难”、“入园贵”和部分私立幼儿园价格虚高、过度营利等市场失灵的问题。在党和国家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全力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背景下,探索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耦合路径,是实现公办民办并举、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的必然诉求。英格兰0-5岁早期保教虽然也主要由社会力量供给,但通过强有力的政府干预,已经基本普及了优质的服务。本研究立足于我国学前教育市场失灵的困境,基于市场参与者有机联动的微观经济学视角,采用文献研究、实地研究的史料收集方法,以及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的史料分析方法,对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进程进行了历史研究。研究发现,英格兰政府从参与市场和塑造市场两个维度,构建了以直接供给、委托代理、规制管理、市场支持和市场信息五大干预杠杆为主轴的市场失灵干预框架。本研究根据该框架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及其与保教市场的相互作用关系,将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并通过对三大历史阶段的比较分析和对干预成效的评鉴,为我国新时代学前教育治理提出了启示与借鉴。全文主要分为五大部分:第一章对英格兰政府早期保教市场干预框架进行了学理分析。本章阐述了市场失灵的一般原因、表现以及政府干预的一般策略,并基于对早期保教服务私人与社会价值的分析,说明了早期保教市场失灵的特殊性、必然性和可采取的应对举措。英格兰早期保教市场干预框架的目的是通过建设“有为政府”实现“有效市场”,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规避市场失灵。第二章描绘了1948年至1997年,英格兰政府有限干预致使早期保教市场粗犷扩张的历史阶段。本章分别追溯了英格兰公立、私立早期保教服务的产生缘起,说明了公立供给兜底功能的由来,以及私立供给多样性的原因。英格兰政府为了保护儿童的安全,对私立早期保教强制注册和督导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由于规制管理十分有限而且不成系统,原生早期保教市场呈现学位供给地域均衡性差、保教质量稳定性低的特征。第三章呈现了1997年至2007年,英格兰政府全面干预促进早期保教市场走向成熟的历史阶段。在市场参与方面,儿童中心和早期卓越中心赋予了公立保教全新的时代意义,免费学位政策则通过购买私立部门的服务刺激了私立供给的增长。在市场塑造方面,初步建成了以法定质量标准、师资从业标准和注册督导制度为内容的规制体系,并确立了市场支持结构的基本形态。地方治理是这一阶段在中央统筹下产生的新事物,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历经了从伙伴关系成员到民主战略领导的转变。全面干预取得了卓越成效,推动了早期保教市场走向成熟,实现了质量的基本稳定和供需的基本平衡。第四章追溯了2008年至2018年,英格兰政府深化改革但引发早期保教市场发展困境的历史阶段。在市场参与方面,强化了公立部门的兜底功能,扩大了学位购买的范围并提高了拨款透明性,但整体参与程度因财政紧缩而降低。在市场塑造方面,不断修订以儿童为中心的法定质量标准及其配套的监管制度和师资要求,不断扩大家庭保教支出补偿范围。在地方治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协同委托市场管理流程,加强了保教信息互联网平台的建设,但解除了地方政府质量支持的法律责任。继承既有干预框架、深化市场作用的改革思路引发了早期保教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困境。第五章对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进行了评鉴,并提出了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本章基于政策工具理论,对1948年以来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政策工具的演变特征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虽然英格兰政府基本有效应对了市场失灵,但只有超越市场话语体系、深化政府才能突破当前的困境。基于英格兰经验,我国新时代学前教育在宏观治理层面应协调三大政策目标间的冲突、把握五大干预杠杆间的平衡;在中观治理层面,应注意坚守公办学前教育的价值归属、研发儿童中心的过程质量实践标准、健全注册督导制度、建设质量信息公共平台;在微观治理层面,地方政府应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切实推动供需平衡和有效支持质量提升。
二、女性面临更大的挑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女性面临更大的挑战(论文提纲范文)
(1)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身份与阶层:美国创剧人群体的演变 |
第一节 电视时代创剧人的身份界定(1928-1963) |
一、创剧人身份的探索:从发明家到电视人 |
二、创剧人身份的确立:首席编剧与执行制片人 |
第二节 电视时代创剧人的阶层分析(1964-1998) |
一、创剧人群体的形成:三大剧种创剧人群体 |
二、创剧人阶层的出现:三大阶层创剧人分布 |
第三节 网络时代创剧人的阶层突破(1999-2019) |
一、模型构建:多源异构数据下的第一阶层创剧人画像 |
二、画像分析:从第一阶层创剧人到创剧人“职业群体” |
第二章 他者与自我:网络时代创剧人文本的内容选择 |
第一节 他者互文:临摹现实文本下的客观写实 |
一、效仿现实生活:从真人真事中取材 |
二、互文经典作品:从文学与影视中取材 |
第二节 自我表现:“三重自我建构”下的主观抒情 |
一、对“个体自我”的探寻 |
二、对“关系自我”的定位 |
三、对“集体自我”的认知 |
第三节 紧密结合:创剧人文本内容层面的群体特征 |
一、他者故事中自我的汇入 |
二、自我镜像中他者的虚构 |
第三章 制作与创作:网络时代创剧人文本的表现形式 |
第一节 制作范式:视听电影化与叙事文学性 |
一、电影化影像策略:质感营造与“景观”制造 |
二、文学性叙事策略:叙事结构与叙事线索 |
第二节 创作风格:视听个性化与叙事风格化 |
一、个性化的长镜头与蒙太奇 |
二、风格化的“话语”建构 |
第三节 高度统一:创剧人文本形式层面的群体特征 |
一、制作范式中个性的凸显 |
二、创作风格中成规的体现 |
第四章 互构与升华:群体特征两个维度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作用 |
第一节 相互关系:成规与个性的互构 |
一、同源性:相近起源与发展 |
二、同构性:相互建塑和形构 |
三、共生性:互相依存与协作 |
第二节 共同作用:多元且精彩的主题 |
一、世界观的引导:个人信仰与哲学思辨 |
二、人生观的认同:女性主义、反同性歧视和反种族歧视 |
三、价值观的迎合:反英雄、非英雄与集体无意识 |
第五章 环境与心理:网络时代创剧人群体特征的成因 |
第一节 外在环境之变:媒介场域架构下的特征成因 |
一、网络时代媒介场域的架构变化 |
二、媒介与受众博弈下的底层逻辑 |
第二节 内在心理动因:“人类动机理论”下的特征成因 |
一、自我求生:生活困难者的生理需要 |
二、自我救赎:面临威胁者的安全需要 |
三、自我倾诉:身份认同困惑者的归属需要与情感缺失者的情感需要 |
四、自我证明:事业受挫者的尊重需要 |
五、自我实现:美国创剧人的终极追求 |
结语 |
第一节 从传播到效仿:美剧强大的影响力 |
第二节 在分辨中学习:现状、启示与反思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取得的成果 |
致谢 |
(2)社会工作介入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的研究 ——以北京Z创业孵化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2.2.1 理论意义 |
1.2.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工作压力研究综述 |
1.3.1.1 工作压力 |
1.3.1.2 工作压力性别差异 |
1.3.2 女性创业研究综述 |
1.3.2.1 女性创业研究 |
1.3.2.2 创业性别差异 |
1.3.3 社会工作介入女性工作压力的研究综述 |
1.3.4 文献评述 |
第2章 研究设计 |
2.1 研究问题及思路 |
2.2 核心概念界定 |
2.2.1 民营企业 |
2.2.2 女性创业者 |
2.2.3 工作压力 |
2.3 研究对象 |
2.4 研究方法 |
2.4.1 问卷调查法 |
2.4.2 访谈法 |
2.4.3 参与式观察 |
2.5 研究理论基础及其作用机制 |
2.5.1 社会支持理论 |
2.5.2 认知行为理论 |
2.5.3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第3章 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现状及成因分析 |
3.1 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现状 |
3.1.1 Z孵化园区被访女性创业者基本信息 |
3.1.2 工作压力对女性创业者心理、生理、行为的影响 |
3.2 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成因 |
3.2.1 职场性别困境 |
3.2.2 非理性认知 |
3.2.3 承担多重角色 |
3.2.3.1 创业中承担多重角色 |
3.2.3.2 创业与职业角色转变 |
3.2.3.3 家庭与事业难以平衡 |
3.2.4 社会支持不足 |
3.2.5 压力应对培训不足 |
3.2.6 创业活动复杂性与特殊性 |
3.2.6.1 宏观环境影响 |
3.2.6.2 民营企业创业困境 |
第4章 社会工作介入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 |
4.1 小组工作设计 |
4.1.1 小组背景 |
4.1.2 小组目标 |
4.1.3 小组设计思路 |
4.1.4 组员的招募和遴选 |
4.1.5 小组活动预计困难及应对策略 |
4.1.5.1 疫情影响 |
4.1.5.2 组员无法持续性参加小组活动 |
4.1.5.3 场地需求 |
4.2 介入与实施阶段 |
4.2.1 第一期小组活动 |
4.2.1.1 活动安排 |
4.2.1.2 活动过程及总结 |
4.2.2 第二次小组活动 |
4.2.2.1 活动安排 |
4.2.2.2 活动过程及总结 |
4.2.3 第三次小组活动 |
4.2.3.1 活动安排 |
4.2.3.2 活动过程及总结 |
4.2.4 第四次小组活动 |
4.2.4.1 活动安排 |
4.2.4.2 活动过程及总结 |
4.2.5 第五次小组活动 |
4.2.5.1 活动安排 |
4.2.5.2 活动过程及总结 |
4.3 小组工作评估 |
4.3.1 正念减压支持小组成效评估 |
4.3.2 正念减压支持小组介入过程评估 |
4.3.2.1 小组成员对小组活动效果的评估 |
4.3.2.2 小组目标达成情况 |
4.2.3.3 正念老师及小组督导评价 |
第5章 研究总结与反思 |
5.1 研究总结 |
5.1.1 促进女性创业者识别与舒缓工作压力 |
5.1.2 提供支持与尊重的环境 |
5.1.3 小组工作方法介入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舒缓现实可行 |
5.2 反思 |
5.2.1 对女性创业者个体需求的关注 |
5.2.2 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心理干预的结合 |
5.2.3 特殊时期的社工技巧拓展 |
5.3 研究局限性与建议 |
5.3.1 局限 |
5.3.1.1 小组工作干预的局限 |
5.3.1.2 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储备不足 |
5.3.1.3 研究普遍性问题 |
5.3.2 建议 |
5.3.2.1 增强女性创业者抗压意识,多种专业方法综合运用 |
5.3.2.2 完善社会支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多重角色 |
5.3.2.3 加强政策倡导,链接多方资源 |
附录1:参考文献 |
附录2: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现状调研问卷 |
附录3: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访谈提纲 |
附录4:工作压力李克特量表 |
附录5:女性创业者正念减压支持小组组员自评问卷 |
致谢 |
(3)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框架 |
第二章 渔业伦理的理论建构 |
2.1 渔业伦理的立论基础 |
2.1.1 逻辑起点 |
2.1.2 资源养护 |
2.1.3 可持续利用 |
2.2 渔业伦理的概念、地位和原则 |
2.2.1 概念溯源及研判 |
2.2.2 学科关联 |
2.2.3 相关原则 |
2.3 基本分类 |
2.3.1 渔业生态伦理 |
2.3.2 渔业社会伦理 |
2.3.3 渔业产业伦理 |
2.3.4 渔业科技伦理 |
第三章 基于伦理的渔业治理范式分析 |
3.1 渔业治理的元层次 |
3.1.1 合法性与正当性 |
3.1.2 渔业元治理 |
3.2 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 |
3.2.1 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治理理论 |
3.2.2 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治理理论 |
3.3 渔业伦理分析和评估 |
3.3.1 伦理分析矩阵 |
3.3.2 伦理评估工具 |
第四章 现代渔业治理的伦理进程 |
4.1 可持续渔业中的维度指向 |
4.1.1 时间维度 |
4.1.2 空间维度 |
4.1.3 人际维度 |
4.2 渔业治理之伦理难题 |
4.2.1 人与人的博弈 |
4.2.2 人与鱼的博弈 |
4.2.3 知与行的脱节 |
4.3 渔业治理之伦理突围 |
4.3.1 制定渔业伦理目标 |
4.3.2 开展渔业伦理决策 |
第五章 中国渔业治理的伦理议题 |
5.1 中国渔业道德基础与现代问题 |
5.1.1 中国传统智慧中的渔业伦理元素 |
5.1.2 中国现代渔业问题的伦理之维 |
5.2 中国现代渔业治理的绿色转型 |
5.2.1 发展阶段与模式进化 |
5.2.2 基于伦理的转型实践 |
5.2.3 未来发展的伦理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缩略语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的性别差异研究 ——基于文化、制度和组织特征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问题研究背景 |
1.1.2 本文的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2.1 探究教师职业发展中性别差异的影响因素 |
1.2.2 改善女性教师的职业发展环境 |
1.2.3 创造女性友好型的劳动环境 |
1.2.4 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性别 |
1.3.2 性别平等 |
1.3.3 高校教师的职业发展 |
1.3.4 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的性别差异 |
1.4 研究步骤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步骤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结构安排和主要贡献 |
1.5.1 论文结构安排 |
1.5.2 研究贡献 |
2.理解性别平等 |
2.1 性别认知的历史变化 |
2.1.1 传统社会中的两性关系 |
2.1.2 性别平等意识的觉醒 |
2.1.3 当代中国社会中的性别话语变化 |
2.1.4 现代社会中性别平等的基本主张 |
2.2 性别平等的理论溯源 |
2.2.1 理解社会平等 |
2.2.2 性别差异: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 |
2.2.3 性别不平等的发生:可行能力的剥夺 |
3.文献评述 |
3.1 劳动力市场中性别平等的研究综述 |
3.1.1 文化传统:性别认知的规范作用 |
3.1.2 制度因素:政治、经济与法律制度的影响 |
3.1.3 文化与制度因素的互相影响 |
3.2 性别平等的发生场域:家庭、组织和社会 |
3.2.1 家庭领域 |
3.2.2 组织领域 |
3.2.3 社会领域 |
3.3 高校教师群体的性别比较研究 |
3.3.1 学术科研领域的性别分布现状 |
3.3.2 阻碍女性教师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
3.4 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
4.研究框架与研究设计 |
4.1 前期调研和论题确定 |
4.1.1 资料收集 |
4.1.2 资料分析与总结 |
4.2 分析框架 |
4.2.1 过程理论:不平等的产生 |
4.2.2 基于文化过程理论的分析框架:文化、制度和组织环境 |
4.3 研究假设 |
4.3.1 文化假设:文化观念的规范作用 |
4.3.2 制度假设:劳动力市场的竞争程度 |
4.3.3 组织假设:组织的性别传统与工作能力要求 |
4.4 实证研究设计 |
4.4.1 样本抽样 |
4.4.2 变量定义与选择 |
4.4.3 数据分析模型 |
5.文化、制度和组织对高校教师性别结构的影响 |
5.1 对高校教师性别比例的影响 |
5.1.1 高校教师性别比例的基本分布情况 |
5.1.2 文化、制度和组织特征的影响 |
5.1.3 讨论与分析:高校教师性别组成的形成过程 |
5.1.4 小结 |
5.2 对高校教授性别比例的影响 |
5.2.1 教授性别比例的基本分布情况 |
5.2.2 文化、制度和组织特征的影响 |
5.2.3 讨论与分析:职称晋升过程中的性别平等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4 小结 |
5.3 对院级领导性别比例的影响 |
5.3.1 院级领导性别比例的基本分布情况 |
5.3.2 文化、制度和组织特征的影响 |
5.3.3 讨论与分析:学院领导晋升情况的性别比较分析 |
5.3.4 小结 |
6 讨论:女性教师职业发展为什么落后于男性教师? |
6.1 高校教师职业发展 |
6.1.1 文化因素对高校教师的性别平等的影响 |
6.1.2 现代化进程对性别不平等的影响 |
6.2 性别平等与无处不在的性别差异 |
6.2.1 性别差异的认知:从相似到差异 |
6.2.2 劳动力市场中的“文化滞后”现象 |
6.2.3 性别不平等的形成:性别中立的评估制度与无所不在的性别差异 |
7 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坚持性别平等原则,创造公平的教育和劳动环境 |
7.2.2 尊重性别差异,将性别主流化纳入政策方案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作者简历 |
(5)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受暴女性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面临的司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当前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司法现状 |
一、审判程序相关情况 |
二、当事人及审判结果相关情况 |
第二节 家庭暴力认定难问题 |
一、家暴行为界定难 |
二、家暴事实举证难 |
三、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个案呈现 |
第三节 离婚诉求实现难问题 |
一、家庭暴力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认定 |
二、基于结果考量的家庭暴力淡化处理 |
第四节 权益保障难问题 |
一、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保障现状 |
二、受暴女性的经济救济现状 |
第二章 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独特价值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限度 |
一、社会学研究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限度 |
二、传统法学研究对受暴女性经验的考察限度 |
第二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方法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方法对分析涉家暴离婚案件的特殊意义 |
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支持 |
第三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兴起概况 |
二、以平等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三、以差异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四、以多样性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第四节 女性主义法学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具体分析框架 |
一、对法律父权制基础的批判 |
二、对形式平等的关注与批判 |
三、对女性经验与价值的关注 |
第三章 家庭暴力认定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法律规范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规制局限 |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具体表述 |
二、现行实体规范对家庭暴力类型多样性的表述制约 |
三、现行程序规范对家庭暴力举证特殊性的规制缺失 |
第二节 父权制形塑下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偏好 |
一、父权制形塑下东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 |
二、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结构性作用 |
三、法官对家庭暴力认知偏好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法官对女性作为经验主体的忽视与偏见 |
一、法官对受暴女性作为经验主体认知地位的忽视 |
二、法官对受暴女性基于“认识论不公”的偏见 |
第四节 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一、公私分域下司法对暴力行为的干预差异 |
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第四章 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法官在个案决策中的立法价值选择 |
一、涉家暴离婚案件中蕴含的立法价值 |
二、法官在个案中的价值选择偏好 |
第二节 法律家长主义对受暴女性自治的干预 |
一、法律家长主义与女性自治的内在冲突 |
二、法律家长主义下的双重话语对女性自治的限制 |
第三节 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的限制 |
一、基于母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二、基于妻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第五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对受暴女性选择的适应性偏好的忽视 |
一、适应性偏好概念的理论内涵 |
二、适应性偏好对法官的影响 |
第二节 法官角色的自我限制 |
一、法官角色自我限制的表现形式 |
二、法官突破角色限制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法官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视角限缩 |
一、对受暴女性基于生理产生的脆弱性的忽略 |
二、对中国语境下代际暴力与婚姻暴力关联性的忽略 |
三、对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特殊性的忽略 |
第六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与实践 |
第一节 以家庭正义理论为指导的制度建设 |
一、家庭正义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精神 |
二、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框架 |
三、以丰富涉家暴案件专门规范为内容补充 |
第二节 以保障女性人权为目标的司法实践 |
一、强化法官反家暴知识培训力度 |
二、注重女性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三、提升法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第三节 以消除家庭暴力为宗旨的部门联动 |
一、公安机关强化好家庭暴力警情的规范处置 |
二、检察机关发挥好依法公诉及法律监督职能 |
三、相关部门及组织完善好反家暴联动机制运行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当代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崛起及其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相关概念及界定 |
第一节 民粹主义 |
一、作为意识形态的民粹主义 |
二、作为社会运动的民粹主义 |
三、作为政治策略的民粹主义 |
第二节 右翼民粹主义 |
一、左与右的划分 |
二、民族主义 |
三、民族民粹主义 |
第三节 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界定 |
一、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定义 |
二、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特征 |
三、左右两翼民粹主义政党的区分 |
第二章 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
第一节 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崛起的历程 |
一、边缘化阶段(战后到八十年代末) |
二、转型发展阶段(九十年代初到金融危机前) |
三、全面崛起阶段(全球金融危机以来) |
第二节 西欧主要的右翼民粹主义政党 |
一、激进右翼民粹主义政党 |
二、地方主义民粹主义政党 |
三、中右翼的民粹主义政党 |
第三节 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选民基础分析 |
一、选民性别分析 |
二、选民年龄分析 |
三、选民受教育程度分析 |
四、选民职业和阶级分析 |
第三章 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崛起的原因 |
第一节 数字革命: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崛起的技术动因 |
一、数字革命对人类社会的重塑 |
二、西欧政党政治的数字化变革 |
三、数字革命对西方民主的影响 |
第二节 经济危机: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崛起的经济背景 |
一、经济全球化、金融危机与经济的不平衡 |
二、欧洲一体化、欧债危机与福利国家困境 |
第三节 社会危机: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崛起的社会基础 |
一、低失业率背后的中产阶级萎缩 |
二、移民问题与难民危机的冲击 |
第四节 认同危机: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崛起的文化环境 |
一、文化本位主义与文化多元主义 |
二、欧洲穆斯林问题与文明的冲突 |
三、欧洲身份认同与民族文化冲突 |
四、传统媒体的衰落与新媒体革命 |
第五节 民主困境: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崛起的政治条件 |
一、非理性的政治人 |
二、意识形态终结论与左右翼的趋同 |
三、西方代议制民主的失衡 |
第四章 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话语、策略与行动 |
第一节 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政治话语 |
一、“人民”与“精英”:平民主义与反建制 |
二、“我们”和“你们”:排外主义与反移民 |
三、“固有”与“外来”:本土主义与反多元文化 |
四、“本国”和“他国”:孤立主义与反一体化 |
第二节 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政治策略 |
一、以魅力型领袖为活动轴心 |
二、以中下层选民为争取目标 |
三、以互联网技术为有力工具 |
第三节 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政治行动 |
一、参加竞选活动 |
二、参与政府组阁 |
三、推动全民公决 |
第五章 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崛起的影响 |
第一节 重塑了西方政党政治生态 |
一、加速了左翼政党的衰颓 |
二、引发了右翼政党的迷茫 |
三、改变了政党竞争的形态 |
第二节 影响了各国政府政策倾向 |
一、移民政策 |
二、福利政策 |
三、经贸政策 |
四、外交关系 |
第三节 阻碍了欧洲的一体化进程 |
一、欧盟框架下疑欧力量的增强 |
二、欧洲各国对欧盟态度的变化 |
第四节 挑战了多元主义民主价值 |
一、侵蚀了多元主义的政治共识 |
二、加剧了欧洲社会的文化冲突 |
三、助推了大众抗议的泛滥流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教育意蕴 ——基于企业女性管理者的质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与缘起 |
二、研究问题与内容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职业地位的研究 |
二、关于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研究 |
三、关于教育对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影响研究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社会互动理论 |
二、教育与个体发展关系的功能主义视角 |
第二节 研究过程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抽样 |
三、数据搜集与分析 |
四、研究伦理与效度 |
第三章 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4A”路径 |
第一节 目标(Aim):获得多层次的职业地位 |
一、“小我型”职业地位 |
二、“大我型”职业地位 |
三、“小我型”职业地位与“大我型”职业地位的关系 |
第二节 行动(Action):物我互动、人我互动与自我互动 |
一、物我互动:积极应对职场环境的挑战和阻力 |
二、人我互动:巧妙地处理人际关系 |
三、自我互动:在突破与超越中前行 |
第三节 能力(Ability):知识女性的核心竞争力 |
一、对职场环境的适应力 |
二、对职业发展的规划力 |
三、对行动计划的执行力 |
四、对自我提升的学习力 |
第四节 特质(Attribute):知识女性的“魅力人格” |
一、“双性化”特征 |
二、坚韧性 |
三、自信心 |
四、进取心 |
第四章 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教育动力 |
第一节 生活时空:知识女性获得的家庭教育 |
一、父母的“严格训练”塑造独特品格 |
二、父母的“身体力行”胜过一切 |
三、家庭环境氛围:培养独立与提供支持的土壤 |
第二节 学习时空:知识女性接受的学校教育 |
一、掌握生存的基本工具——“扎实的专业知识” |
二、从零到“零”:能力的全面提升 |
三、积极的师生互动:“老师的关注拉了我一把!” |
第三节 职业时空:知识女性践行的职后教育 |
一、职场环境的磨炼:学会职场生存 |
二、不断变化的工作挑战:突破与前行并存 |
三、支持性人际网络:经验积累与情感交流 |
第五章 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教育阻力 |
第一节 生活时空:带有性别标签的家庭教育 |
一、对女性发展的低期待 |
二、对女性情感发展的忽视 |
三、支配型亲子关系限制女性发展 |
第二节 学习时空:“去性别化”与“再性别化”的学校教育 |
一、“均衡与同一”背后的性别不平等 |
二、隐性校园文化对性别观念的再塑造 |
三、课堂教学中女性的边缘化 |
第三节 职业时空:性别差异“合理化”的职后教育 |
一、企业文化中对女性的“轻视” |
二、继续教育与培训资源分配的不均衡 |
三、缺乏工作导师的指导 |
第六章 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教育提升路径 |
第一节 教育观念 |
一、基于“新型两性关系”的现代社会性别观 |
二、以“女性全面而卓越发展”为核心的女性素质教育观 |
三、基于“自我发展”和“服务社会”的女性理想信念观 |
第二节 教育行动 |
一、生活时空:性别观念和个人品质初步形成的家庭教育 |
二、学习时空:以“赋能”为基础的学校教育 |
三、职业时空:品格次级社会化与职业地位获得的职后教育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致可能参加此项研究的知识女性的邀请信 |
附录B:个人基本信息调查问卷 |
附录C:个人深度访谈的提纲 |
附录D:访谈协议 |
附录E:非参与式观察记录表 |
附录F:其他人员访谈的提纲 |
附录G:访谈资料一级编码(贴标签)结果汇总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8)新世代女性的处境与挑战:照顾与工作之间的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提出问题 |
1.3 概念界定 |
1.3.1 老年家庭照料 |
1.3.2 世代 |
1.3.3 效率工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5.1 研究目的 |
1.5.2 研究意义 |
1.6 研究方法 |
1.6.1 文献研究法 |
1.6.2 定量研究方法 |
1.7 创新点 |
2.国内外相关文献评述 |
2.1 照顾与女性劳动市场表现的关系 |
2.2 老年照料惩罚研究的方法学议题 |
2.3 国内文献评述 |
3.研究设计 |
3.1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3.1.1 理论基础 |
3.1.2 分析框架 |
3.2 变量与数据 |
3.3 分析方法 |
3.3.1 Probit模型 |
3.3.2 固定效应模型 |
3.3.3 样本选择偏误 |
3.3.4 工具变量法 |
3.3.5 随机边界模型 |
4.老年家庭照料与女性劳动市场供给 |
4.1 老年家庭照料与劳动参与和工作时间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 老年家庭老年照料与女性劳动参与 |
4.2.1 老年家庭照料对女性劳动参与影响 |
4.2.2 老年家庭照料对女性劳动参与影响的世代差异 |
4.3 老年家庭照料与女性工作时间 |
4.3.1 老年家庭照料对女性工作时间影响 |
4.3.2 老年家庭照料对女性工作时间影响的世代差异 |
4.4 异质性分析 |
5.老年家庭照料与工资收入 |
5.1 老年家庭照料与工作描述性分析 |
5.2 老年家庭照料对工资收入影响及其世代差异 |
5.2.1 老年家庭照料对工资收入影响 |
5.2.2 世代差异 |
5.2.3 异质性分析 |
5.3 效率工资 |
5.3.1 照料老人与女性效率工资关系 |
5.3.2 世代差异 |
6.结论及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新时期以来小说神话叙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小说神话叙事现象与概念 |
二、研究历史与现状 |
三、选题缘由、目的与意义 |
第一章 小说神话叙事的理论形态与文学史呈现 |
第一节 小说神话叙事理论研究 |
一、作为理论形态的小说神话叙事 |
二、小说神话叙事的历史传统 |
三、小说神话叙事结构、类型与功能 |
第二节 中国神话叙事传统的当代延续 |
一、原始神话资源的当代再利用 |
二、文人神话叙事传统的当代拓展 |
三、民间神话叙事的小说转化 |
第三节 新时期以来的文艺思潮与小说神话叙事 |
一、新时期以来小说神话叙事现象概览 |
二、寻根思潮与神话再发现 |
三、大众化思潮与神话叙事的多元走向 |
四、新世纪以来的神话观念变迁与小说神话叙事更新 |
第二章 小说神话叙事的多维主题表达与典型化表现 |
第一节 神话意象的发掘——贾平凹的神话叙事 |
一、秦岭书写中的神话意象 |
二、神话意象的结构性意义 |
三、神话意象的现实底色 |
第二节 神话视阈下的自然观照——张炜的神话叙事 |
一、胶东自然环境的神话塑造 |
二、自然女神:神话视阈下的女性塑造 |
三、神话视阈下的生态伦理呈现 |
第三节 民间神话资源的化用——莫言的神话叙事 |
一、作为民间神话地域的高密 |
二、民间神话英雄的当代呈现 |
三、民间神话叙事的东方美学品格 |
第四节 文化之根的神话探求——韩少功的神话叙事 |
一、楚地巫风:作为神话起源的南方 |
二、语言的魔力:语言神话的起源与异变 |
三、记忆的迷失:集体神话的消解与重塑 |
第三章 走向多元:小说神话叙事内容的新型表现 |
第一节 民族精神根柢的神话发现 |
一、寻回被遗忘的精神世界:寻根小说神话叙事 |
二、神圣的精神领地:红柯边疆书写的神话韵味 |
第二节 少数民族神话的当代呈现 |
一、原始信仰的现代遭遇:以《额尔古纳河右岸》等为例 |
二、范稳“藏地三部曲”中多元民族的神话原型融合 |
第三节 再造神话:科幻叙事的神话品格 |
一、回归神话:刘慈欣“三体”世界的逻辑起点 |
二、神灵再造:王晋康小说中的人神辩证 |
第四章 作为“方法”的神话:小说神话叙事形式新变 |
第一节 象征与隐喻:神话叙事的话语形式 |
一、人类生存的寓言化书写:《天漏邑》与《朱雀》 |
二、女性命运的神话隐喻:《女娲》与《奔月》 |
第二节 重述神话:传统神话叙事的当下再现 |
一、“重述神话”国际项目与中国作家的叙事选择 |
二、方法革新:神话叙事原型的置换变形 |
三、重述的中西视野与叙事缺失 |
第三节 神话作为一种思考方式:学者神话叙事倾向 |
一、朱大可的“古事记”:神话视阈下的历史观照 |
二、精神的自足:王小波的个体性神话建构 |
第五章 小说神话叙事的当代启示 |
第一节 用神话“启蒙”:情感维系与精神救赎 |
一、小说神话叙事作为“启蒙”的方法 |
二、小说神话叙事的情感疗治功用 |
三、精神救赎:小说神话叙事的精神指向 |
第二节 解构与重建:小说神话叙事的两条路径 |
一、历史的解构:小说神话叙事对既往经验的打破 |
二、感性经验的重建:小说神话叙事的升华之路 |
第三节 小说神话叙事的现实意义与时代价值 |
一、神性书写与现实旨归:神话叙事的现实底色 |
二、讲好中国故事:小说神话叙事的时代价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研究(194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政府有效干预早期保育教育市场是多国难题 |
(二)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具有典型意义 |
(三)英格兰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具有借鉴价值 |
二、概念界定 |
(一)早期保教 |
(二)早期保教市场 |
(三)政府干预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早期保教市场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研究 |
(三)关于英格兰早期保育教育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意义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意义 |
五、研究过程与方法 |
(一)研究过程 |
(二)研究方法 |
六、论文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英格兰早期保教市场政府干预框架的学理分析 |
一、市场失灵的一般表现与早期保教市场失灵 |
(一)市场失灵的一般原因与常见表现 |
(二)早期保教市场失灵的原因与表现 |
二、政府干预的一般策略与早期保教市场政府干预 |
(一)政府干预市场的一般性策略与工具 |
(二)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策略解析 |
三、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路径选择与框架建构 |
(一)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耦合视角下的路径选择 |
(二)提供购买与监管引导:互动关系中的框架建构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政府有限干预致使早期保教市场粗犷扩张(1948-1996) |
一、战后英格兰福利国家的建立与女性的觉醒 |
(一)福利国家的全面建立与新自由主义改革 |
(二)女性独立意识的崛起与保教需求的增长 |
二、界定福利的边界:原生保教市场中的政府直接提供 |
(一)公立小学幼儿班教育取向及其历史溯源 |
(二)公立幼儿学校的保育取向及其历史溯源 |
三、守护安全的底线:原生保教市场中的政府规制监管 |
(一)原生早期保教市场萌芽发展的历史溯源 |
(二)私立保教供给强制注册制度的艰难探索 |
(三)保教督导制度从无到有从分权走向集权 |
四、有限干预的结果:保教市场供给不均衡质量不稳定 |
(一)多元供给应需而生,地域分布均衡性差 |
(二)保教实践多样,质量缺乏标准稳定性低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政府全面干预促进早期保教市场走向成熟(1997-2007) |
一、第三条道路理论与布莱尔的“新英国” |
(一)第三条道路推行的政治经济背景 |
(二)第三条道路指引新工党治国方略 |
(三)第三条道路关照下的保教新战略 |
二、革新公平的定义:保教市场成熟过程中的政府提供与购买 |
(一)成立早期卓越中心,树立保教质量典范 |
(二)推广综合儿童中心,打破贫困代际循环 |
(三)购买私立部门服务,强制增加保教供给 |
三、塑造有效的市场:保教市场成熟过程中的政府监管与引导 |
(一)明确注册督导责任主体与最低质量标准 |
(二)出台法定质量框架,监管保教过程质量 |
(三)改革专业发展路径,引导师资水平提升 |
(四)实行供需双侧投入,支持市场参与主体 |
四、创新地方的治理:保教市场成熟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角色 |
(一)作为伙伴关系关键成员,探索地方自治 |
(二)成为民主战略领导,管理当地保教市场 |
五、全面干预的成效:保教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且质量趋于稳定 |
(一)供需基本实现平衡,资本盈利能力触顶 |
(二)保教实践开始融合,保教质量趋于稳定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深化改革引发早期保教市场发展困境(2008-2018) |
一、政党更迭与财政紧缩的危机时代 |
(一)金融危机以后英国“消失的十年” |
(二)保育教育成为社会流动重要工具 |
二、强化市场的作用:后成熟保教市场中的政府提供与购买 |
(一)重申儿童中心干预功能,转向结果公平 |
(二)规范公立学位分配,精准扶持弱势儿童 |
(三)扩大服务购买范围,刺激供需二次增长 |
(四)免费学位拨款改革,不同部门公平竞争 |
三、维护市场的运转:后成熟保教市场中的政府监管与引导 |
(一)忠实儿童中心取向,持续修订质量框架 |
(二)健全注册督导制度,有效落实质量框架 |
(三)应对师资数量挑战,博弈质量提升路径 |
(四)补偿保教支出,鼓励家长延长就业时间 |
四、规范地方的治理:后成熟保教市场中的地方政府角色 |
(一)升级协同委托系统,完善市场管理流程 |
(二)构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服务型政府 |
(三)支持质量提升的经验与解除责任的争议 |
五、深化改革的影响:保教市场供需平衡质量稳定但成本高昂 |
(一)供给波动平稳,灵活满足市场多元需求 |
(二)供给成本高昂,威胁质量提升可持续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评析与启示 |
一、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演变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英格兰早期保教市场干预工具的演变分析 |
(二)英格兰早期保教市场干预工具的成因分析 |
二、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成就、困境与展望 |
(一)成就:有为政府有效应对保教市场失灵 |
(二)困境:质量提升以及供给可持续性受阻 |
(三)展望:深化政府主导超越市场话语体系 |
三、英格兰政府干预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深化改革的启示 |
(一)英格兰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宏观治理的启示 |
(二)英格兰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中观治理的启示 |
(三)英格兰经验对我国学前教育微观治理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女性面临更大的挑战(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D]. 尤达.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2]社会工作介入女性创业者工作压力的研究 ——以北京Z创业孵化园为例[D]. 李微. 北京建筑大学, 2021(02)
- [3]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D]. 何妤如. 上海海洋大学, 2021(01)
- [4]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的性别差异研究 ——基于文化、制度和组织特征的分析[D]. 叶延禹. 浙江大学, 2021(08)
- [5]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D]. 张琪. 吉林大学, 2020(04)
- [6]当代西欧右翼民粹主义政党的崛起及其影响研究[D]. 杨春林. 山东大学, 2020(07)
- [7]知识女性职业地位获得的教育意蕴 ——基于企业女性管理者的质性研究[D]. 田蕊. 天津大学, 2020(02)
- [8]新世代女性的处境与挑战:照顾与工作之间的抉择[D]. 任红荣.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9]新时期以来小说神话叙事研究[D]. 张栋. 兰州大学, 2020(01)
- [10]英格兰政府干预早期保教市场的历史研究(1948-2018)[D]. 陈欢.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