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反倾销争端解决机制与入世后中国的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朱杰进,魏宇航[1](2021)在《中国入世二十年:从艰难融入到部分引领》文中认为本文从历史和理论相结合的视角探讨了中国与世贸组织的互动,提出从艰难融入到全面适应再到部分引领是中国与世贸组织关系发展演变的三个阶段,而化解市场经济地位与发展中国家地位这两大身份认同困境是贯穿三个阶段推动中国角色转变的内在逻辑和主要动力。在艰难融入阶段,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主要体现在中国复关/入世谈判中的选择性保障条款和反倾销条款等极具争议性的条款上,而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则主要体现在金融、保险、电信等领域市场的开放和准入义务上;在全面适应阶段,中国开始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来应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以及所谓的"中国改革停滞论",扞卫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同时也通过坚持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规定,扞卫了作为发展中国家所享有的制度性权利;在部分引领阶段,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坚定维护了发展中国家身份的原则立场,策略性地"以开放求发展"的姿态追求和实现新型国家利益,开始在电子商务和投资便利化等世贸组织新兴议题中发挥引领作用。
孙舒[2](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刘清兰[3](2019)在《WTO规则视角下的中美贸易冲突研究 ——以美国301调查的合法性为切入点》文中认为中美两国自建交开始就一直摩擦不断,但是基于各种利益交织,以及得益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存在,中美双方一直都处于斗而不破,合作与竞争的状态,但自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以来中美之间的交往开始有了新的转变,迎来了新的挑战。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要求UCTR就中国有关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的法律、政策、做法发起“301”调查。2018年3月UCTR公布对华“301”调查报告,指责中国窃取美国商业秘密以及中国有关技术转让等规定对美国的知识产权造成侵犯,并据此调查结果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限制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这一举动使得中美贸易冲突在新一轮的知识产权争端的影响下愈演愈烈,中美关系进入白热化阶段。中美两国是经济互补性极强的国家,在经济方面呈现出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状态,因此,此次中美贸易冲突的爆发将会危及两国的经济利益,制约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造成两国国民不必要的生活成本增加。同时,中美两国作为全球前两大经济体,对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二者的冲突将会影响现有的WTO多边贸易体制发展和稳定,对整个全球经济链造成冲击。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经济朝着更加开放、健康、有序的状态发展,因此,及时止战才能更好的发展全球经济,发展自身经济,造福两国乃至全球民众。
吴玲[4](2012)在《论中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应对反倾销的问题研究》文中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为各成员提供的一个解决各类纠纷和维护成员依法享有其利益的制度,而WTO反倾销争端解决是为解决世贸组织内各成员之间倾销与反倾销争端的一种手段。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上很多国家频繁地利用反倾销手段来保护本国的贸易,致使国际贸易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阻碍。为了使国际贸易顺利地进行,世贸组织为其成员提供了一个多边体制框架下解决争端的一个场所,其法律文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和《反倾销协定》开始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随着人们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不断了解和实践,争端解决机制也得到了完善,提交到争端解决机构的反倾销诉讼案件不断增多。WTO争端解决机制成了很多国家解决该国反倾销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严重的国家,我国本应该是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最多的国家,但是实际上,比起我国的贸易伙伴国美国和欧盟,我国在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上显得比较落后。入世十多年,我国在参与反倾销争端解决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也显现出了一些问题。2009年,中国在与欧盟的紧固件反倾销诉讼案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自此,我国更加重视起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在现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我国参与WTO反倾销争端解决的现状究竟是什么样的,取得了哪些成就,还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进行研究。本文主要以定性分析为主,采用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首先文章着重介绍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为全文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了我国参与WTO反倾销争端解决的状况,包括我国作为申诉方、应诉方和第三方三个身份参与争端解决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又分析了我国在运用WTO反倾销争端解决机制中取得的成就,以及我国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既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升我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能力的对策。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对于中国要积极参与WTO反倾销争端解决的背景进行了分析,确定了分析我国运用WTO反倾销争端解决机制所存在问题的研究意义;分析了国内外对该议题的研究现状;以及说明本文研究思路、创新点和不足点。第二章:介绍了WTO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争端解决的机构、解决争端的运作程序及反倾销争端解决的程序概况,为本文定下了理论基础。第三章:分析了中国参与WTO反倾销争端解决机制的现状,包括中国作为申诉方、应诉方和第三方三个身份下参与反倾销争端解决的状况。以表格的形式向我们展示中国参与争端解决的现状,反倾销争端在其中占的位置,并且向我们列举了中国参与争端解决比较重要的案例,对案例发生的过程和解决程序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最后就整个中国参与WTO反倾销争端解决的特点进行了分析。第四章:分为两个部分进行分析,一是对中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应对反倾销取得的成就;二是对中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应对反倾销出现的问题。主要是以归纳总结的方式进行分析,取得的成就包含三个方面:国际影响力方面、诉讼经验方面和对诉讼对象的影响。对问题进行分析时总的包括两个方面,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细分之下,包含四个方面:诉讼主体方面、诉讼的准备工作方面、国内的法律法规方面及国外的法律法规方面。在对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时就欧盟的基本反倾销法中对我国不利的部分进行了注重介绍。第五章:针对第四部分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首先是主体能力方面,从法律人才、行业协会及政府三个角度去提出建议;其次是诉讼的准备工作方面,从源头上减少反倾销诉讼,主要是出口产品本身需要进行增值,进行产品升级;再者是法律法规方面,这里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是我国国内的反倾销法律需要完善,二是我国国内的反倾销争端解决机制也需要同步更新,三是运用外交手段来使我国在与成员国诉讼时有更有利的身份地位。
王晓妍[5](2012)在《贸易自由化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最根本的特征,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贸易自由化则是经济全球化在贸易领域的表现。它以市场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为前提,以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为背景,以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广泛实施为主要内容,以各国政府行政干预的弱化及国际间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为标志,它是一个不断推进和演变的过程。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贸易自由化不仅影响到国际贸易的发展规模和速度,而且影响到世界资源的有效配置。国际贸易的快速增长促进了国际分工的深化与拓展,要求各种商品和要素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以求得更加合理、有效的配置。在这种动态的过程中,各国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都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和歧视性待遇,建立更自由的贸易环境,以促进本国的产业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但是,贸易自由化对发达国家和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并不相同,所获得的利益更是相差甚远。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尽管贸易自由化为其提供了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发挥比较优势、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条件,但由于长期经济发展水平低,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加之近年来在国际贸易中出现的大量名目繁杂的贸易壁垒,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潜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其民族产业往往受制于国外激烈的竞争,被剥夺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产业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随着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中战略地位的提高,产业安全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产业安全是经济安全和发展的基础,是国家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最根本的出发点,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这一问题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对于产业安全的界定,本文认为,产业安全在本质上是指一国国民使其现有的或潜在的产业权益免受危害的状态和能力,产业安全的标志是一国对其产业是否拥有创始权、控制权、调整权和发展权,且以发展权的拥有作为主要判断标准。在影响国家产业安全的诸多因素中,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贸易自由化与投资自由化成为威胁产业安全的主要诱因,同时也可以说是引发产业安全研究热潮的起源。目前,对于投资自由化与产业安全问题的研究较为普遍和系统,而对于贸易自由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贸易自由化与产业安全问题的研究很少,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进行分析论述的。从根本上讲,产业国际竞争力是影响产业安全的关键因素,产业安全取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比较弱,在国际市场竞争中面临的风险也就更大。尽管WTO多边贸易体制允许采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来维护产业安全,但这些措施对产业安全提供的保护是暂时的,从长远看,如果产业国际竞争力弱的状况不能从根本上得以改善,那么产业安全所受到的威胁就不可能消除。产业国际竞争力是国家产业安全的最根本保障。发展中国家为维护本国产业安全,既要考虑要素禀赋所导致的国内各类产业的比较优势和劣势,在国际贸易中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又要考虑如何加快培养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本国产业国际竞争力,并从确保国家产业安全的角度出发,对各类产业的发展进行必要的规划和协调,制定针对不同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是国家制定相关战略和政策的重要依据和目标,是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最大限度趋利避害的关键所在。而从国家产业安全角度考虑产业发展和产业竞争力的增强,更是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制定相关战略和政策的重要原则之一。实现产业国际竞争力与产业安全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发展中国家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维护产业安全的最佳路径。本文对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探讨了贸易自由化与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发展的关系,并着重研究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影响;分析WTO相关规则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维护带来的双重影响,并详细阐述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发达国家贸易政策与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安全维护,提出发展中国家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防范风险、趋利避害,确保产业安全的重要性和有效途径。对韩国、印度、墨西哥等国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实施的政策措施的经验进行总结,旨在为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产业安全维护的借鉴和启示。最后从中国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产业安全问题入手,分别针对中国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产业安全状况进行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有效维护中国各产业安全的对策。指出产业国际竞争力与产业安全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发展中国家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有效维护产业安全的最佳路径,并具体从宏观层面提出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维护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政策建议。
龚柏华[6](2011)在《中国入世十年主动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实践述评》文中研究表明自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的十年内,中国主动或被动地参与了WTO争端解决机制。本文首先对中国入世十年以来参与WTO争端解决的实践进行了总体评价,然后就中国入世十年来作为申诉方主动参与WTO争端解决案例做了述评。本文认为,入世十年来,中国在WTO争端解决诉讼上,基本维持着攻少守多但又不失均衡的状态。中国发起争端解决的案子主要集中在贸易救济领域,起诉案子的质量有待提高,需要各方更深入地发掘欧盟等国违反WTO规则的措施。
杨砚犁[7](2011)在《WTO争端审查标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审理争端案件的过程中,一般会对当事方的国内法或者当事方当局的裁定作出判断,由此产生了国家主权与WTO管辖权之间的冲突。两者间如何进行权力分配,是WTO争端审查标准所要解决的问题。中国近年来涉案量急遽上升,并出现了为履行争端解决机构报告被迫修改国内法的立法实践,这使得对此问题的研究十分迫切。本文结合近年来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运用规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分析了现行审查标准规范和中国涉案案例,并针对中国诉讼参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论文首先介绍和分析了WTO争端审查标准的基本理论,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审查标准的内涵解决审查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并对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区分。第二,审查标准与其他程序规则的关系,包括审查标准与WTO争端解决机构管辖权、证据规则间的联系、区别等。第三,审查标准的发展趋势。它以发展的视角分析了从GATT时期到多哈回合谈判三个时期的审查标准。之后,对WTO争端审查标准进行了规范分析,主要分析了《反倾销协定》第17.6条和DSU第11条。通过分析《反倾销协定》第17.6条,可以发现:对于此类案件的事实证据、事实结论和法律问题的审查,争端解决机构分别采用了适当性标准、客观公正标准和从头再查标准。通过分析DSU第11条,发现对此类案件,无论是事实问题还是法律问题,争端解决机构均采取了客观标准。而通过对比分析这两个法律条款,得出结论:相较于反倾销事实问题,专家组在非反倾销案件事实问题上,享有上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在法律问题上,无论反倾销领域或非反倾销领域,争端解决机构均采取了从头再查标准。最后,分析了中国涉案争端中体现的审查标准及从审查标准角度考虑的中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对策。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审查标准问题在案件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实际问题:对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对成员方国内法的解释权,对管辖权之管辖权等。通过对案例的反思,得出结论:DSB对审查标准问题的基本立场是反倾销类案件,明确列明;非反倾销类案件,讳莫如深;DSB审查标准的明晰程度与审查机构的司法能动性成反比;DSB将对国内法进行补充解释作为事实审查的一种方式。最后,针对中国在应对审查标准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汪小雯[8](2009)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中国国际贸易环境与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入世对于中国来说无疑是一项巨大的成就。中国入世的收益和动机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长期制度上的收益和中短期国际贸易环境改善方面的收益。中国入世已有八年,多边贸易体制WTO对中国的国际贸易环境到底有着怎样的影响?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人们总是倾向于从某一方面的具体情况出发来概括整体的情况,并没有较为系统的分析范式和评估方法。本论文试图从理论、实践和实证三个方面来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来探索和研究多边贸易体制下中国的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问题,并且试图对这个问题做出初步的回答。全文共分为六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在导论中首先对论文写作的背景、意义、研究目的、方法、思路和主要的创新之处予以阐述;其次对相关的文献研究综述进行了梳理综述,相关的文献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多边贸易体系GATT/WTO的经济学分析、实证研究以及对中国入世的研究。第二章是理论分析。在本章中我们首先分析了多边贸易体制下的政策理念,然后使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分析多边贸易体制对贸易政策的制定进而国际贸易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我们沿用这个模型对中国入世的国际贸易环境和福利收益进行了分析,得到了入世后本国福利水平是否能得到提高直接与国际贸易环境的改善相关的结论。此外,我们还分析了入世后福利收益可能出现不对称的情况。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微观实践的考察。我们考察了WTO所允许和中国在《入世议定书》中承诺的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条款在中国入世后的使用情况,试图通过这些贸易限制措施在实践中的使用情况来分析其对中国入世后的国际贸易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第五章是实证评估。在本章中,我们使用了引力模型测算了100多个WTO成员国对中国出口从1995~2007年等量关税的变化情况,从实证的角度来评估中国贸易环境的变化。从测算的结果来看,入世对于中国国际贸易环境的改变是存在国别差异的,总体上说,中国入世后的国际贸易环境在大部分国家市场体现出的是稳定,并且在稳定的基础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论文的第六章在前面理论分析、实践考察和实证评估的基础上论述了多边贸易体制WTO下的中国的贸易政策制定的实践和策略选择,我们主要从多边的、区域的以及双边的三个方面论述了这个问题并从这三个角度出发,提出了较为具体的策略建议。
王宏[9](2008)在《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定》达成以前,国际反倾销法并没有对反倾销措施的实施设置任何期限,是否终止、何时终止反倾销措施成为各成员方自由裁量的范畴,这就使得反倾销措施被无限延长,从而对于国际贸易造成了不利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协议同意引入日落复审条款。日落复审的裁定直接关系到反倾销税征收的最终期限,也在客观上决定了反倾销措施的强度和效果。但日落复审规则仍不完备,仍然可以成为延续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的重要手段,这使得日落规则成为了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限制了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另一方面作为一种自由贸易体制中的缓冲,为遭受歧视性价格冲击的成员方国内市场提供了临时性的保护。论文首先对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脉络作了疏理,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价值并将其与其它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加以比较分析。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是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的一种,区别于行政复议制度、反倾销行政调查制度以及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也不同于反倾销其它行政复审制度。论文接着分析了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实体性规则,对反倾销日落复审的主体、范围和裁定作了阐释。反倾销日落复审的主体可以分为基本主体和其它主体,基本主体是指具体负责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的主管机关,而其它主体在日落复审中则是起到了协调配合的作用。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范围包含反倾销税令和价格承诺。反倾销税令的发布必须建立在以前裁决的基础上,一般是根据终裁决定作出。价格承诺是指进口成员方主管机构在经过调查并作出倾销及其造成的损害均存在的肯定性初裁后,被指控倾销产品的生产者和出口商协商达成的一种协议。从1994《反倾销协定》第8条有关价格承诺的规定来看,价格承诺显然不同于征收反倾销税,两者在性质、效力、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同时,根据该协定第11.3条的规定,日落复审的内容同样适用于价格承诺,价格承诺协议通常应在期满5年后终止。日落复审中的“可能性裁定”与原始调查中的裁定并不相同。裁定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即“可能性裁定”是日落复审裁定的重要标准,也是确定倾销或损害继续或重现的依据。“可能性裁定”是一个预期裁定,要求主管机关必须对假设终止反倾销税后倾销或损害是否会再度发生作出预测,并根据预测作出裁定。原始反倾销调查中,主管机关需要根据已取得的证据材料证明倾销造成了损害的事实,才能确定倾销成立。而在日落复审中,只要证明了撤销反倾销措施后存在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就可以决定继续采取反倾销措施。“可能性裁定”可以分为“倾销可能性裁定”和“损害可能性裁定”两种。日落复审“可能性裁定”需要考量的因素非常多且各成员方的做法各不相同。除此之外,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中还存在特殊情形下的裁定,当利害关系人弃权或不合作,或者出口商有规避行为时,主管机关可以依据特殊规则作出裁定。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程序规则相当重要。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程序主要包括启动、申请、信息收集、调查、期限以及证据规则。1994《反倾销协定》第11.3条关于反倾销日落复审启动的规定并不明确,导致了各成员方的不同理解和做法。相较欧美及我国的规定,美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启动方式最为特殊,不仅区别于其它各成员方,而且也不同于美国的其它行政复审制度。更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启动方式显然与WTO反倾销协定的规定不同。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请人的范围与其它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的申请人范围并不一致。在WTO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申请规则上,有权提起日落复审申请的主体是“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但是什么是“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各成员方理解各异。比较欧美对申请的时间和申请书内容的规定,可以看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请人——“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其范围应与反倾销原始调查的范围严格一致。尽管在反倾销调查中,大部分收集的信息都可以作为证据的来源,但是反倾销法中的“信息”与“证据”并不能完全等同,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成为证据,应当与证据相区分。在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调查规则上,将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调查方式与反倾销原始调查的调查方式相对比,发现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调查方式与反倾销原始调查的调查方式是一致的。在期限规则上,反倾销税的征收在届满5年后即应当自动终止。然而在日落复审中,这一期限又存在着例外情形,5年的期限有可能被延长。实际上,日落复审中规定的5年反倾销税征收期限并非是实质意义上的反倾销税征收最终期限。由于缺乏统一的日落复审程序中的具体执行期限的规定,欧美中的具体做法表明:何时取消征收最终反倾销税属于各成员方自由裁量的范畴。反倾销日落复审和反倾销调查对证据规则应有同样的要求,在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查时,都要求其提供“充分的证据”。在日落复审中运用的证据标准一般要比原始调查中规定的低,日落复审只需证明一种可能性就可以了,它的裁定是预测性的,只要有证据支持一种合理判断就能够作出裁定。另外,主管机关自行发起的调查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发起的调查在证据上的要求并不一致。在自行发起的调查情况下,要求主管机关提供正当的、充分的证据,而在利害关系人申请发起的调查中只要求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的证据但并不要求其证明其证据的正当性。复审与原始调查是两个不同的程序,不能简单地将适用于原始调查的规则挪用于复审。此外,在日落复审之中,无论是主管机关、申请人还是利害关系人都负有一定的提供证据的证明责任。在特殊情形下,主管机关可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规则作出裁决,这一规则下的证据有特殊的规定。论文最后对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指出目前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和现行规则存在着缺陷,针对这些问题在立法和实践两个方面给出了立法建议和具体对策。
侯连琦[10](2008)在《倾销的规避与反规避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外提起的对华反规避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我国企业出口在国际竞争中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甚至受到被驱除国际市场的严重威胁。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直面接踵而至的严峻挑战,深入研究倾销的规避与反规避问题就显得尤为迫切与必要。本文对倾销的规避与反规避制度的研究与分析就是在我国入世后,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和贸易摩擦的日渐频繁的情势下,从比较借鉴的角度所展开的尝试性探讨。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的冲击下,随着关贸总协定下的多边贸易谈判的不断发展,各国的关税逐渐降低,出口商为了增加其竞争能力,也有意将产品倾销到进口国。与此相应的是,各国又纷纷通过征收反倾销税等贸易保护措施抵消国际贸易中低价倾销行为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以便为本国的国内工业提供持续有效的救济。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出口商往往是通过生产方式和贸易方式的改变来减少或避免被征收反倾销税。诸如此类的规避行为使各国及WTO反倾销法的目的无法实现。在国际贸易的制度实践中,各国又开始了反倾销法的立法尝试,并且为了维护反倾销法的有效作用,各国也持续性的关注立法的实际效果并及时修订反倾销的相关法律规范,增加了反规避条款的特别规定,以期通过法定的措施对此类规避行为进行限制或制裁。从世界范围看,制定反规避法的国家或地区主要是欧美等发达国家。但是,由于各国对反规避制度的概念、内容及适用范围等存在颇多争议,迄今为止还没有统一的国际反规避法律规则。曾经制定统一国际反规避立法的第一次尝试就由于各国的立场不一,无果而终。即邓克尔草案中的反规避条款最终被删除。值得欣慰的是,在其后的多边贸易谈判过程中,反规避问题又被列入反倾销议题。且不论其成效如何,单就反倾销议题本身而言,就足以证明反规避问题已被国际社会所普遍关注与承认。此前草案中反规避条款的最终删除,只能说明在国际贸易领域还缺乏一个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反规避规则。同样关注反规避问题的中国,已经开始了对规避与反规避的立法尝试。这主要体现在我国《反倾销条例》第55条的相关规定之中。然而,由于立法基础的薄弱和理论研究的不足,我国反规避立法的相关条文还过于粗糙和简陋,其可操作性值得怀疑,事实上也不足以保证规避行为的频繁发生。因此,因此放宽我们的视野,吸收与借鉴目前欧美反规避立法和邓克尔草案中的反规避条款的最新成果,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出详尽而完善的反规避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的讨论就是基本因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建构性思路,就规避与反规避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展开的初步论述。文章认为,面对国外对中国产品频繁的反规避指控,中国政府与所涉企业应采取积极的贸易对策和法律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指控:必要时运用适当的规避方法进行合理的规避,使受到倾销的产品重新打回国际市场。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深入了解欧美等国的现行反规避制度的相关立法;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规范我国原产地规则;实施出口产品差异化策略,打造非价格竞争优势;充分利用欧美的量化标准,合法规避反倾销税;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企业改革;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积极参与反规避多边规则的谈判和制定;充分重视反倾销、反规避预警机制的作用。论文前言主要介绍了反规避制度产生,然后介绍了本文研究的方法并详细介绍了反规避问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最后介绍了研究意义、当前国内主要研究状况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研究规避,主要介绍了规避的种类并对一般法律规避和贸易救济法上的规避进行区分。第二章论述了反规避制度的合法性及其制度的性质,同时对反规避制度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即贸易保护主义。第三章介绍了欧共体反规避制度,重点分析了欧共体反规避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实体法和程序法相关规定。第四章介绍了美国反规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欧共体、美国的反规避立法比较研究,对欧共体和美国的反规避条款进行了条分析,然后详细地分析了它们的相似与不同之处。第五章研究了WTO体制下的反规避问题,介绍了邓克尔草案中的反规避条款,分析了反规避条款与WTO《关于反规避的决定》对多边统一的反规避规则的影响。第六章是本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本章主要是关于完善我国反规避立法的思考及相关建议,对完善我国反规避立法的必要性、应遵循的原则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二、论反倾销争端解决机制与入世后中国的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反倾销争端解决机制与入世后中国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入世二十年:从艰难融入到部分引领(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和理论分析框架 |
二、中国的复关/入世谈判:艰难融入 |
(一)准备阶段:1986-1989年 |
(二)接触阶段:1992-1994年 |
(三)实质性谈判阶段:1995-2001年 |
三、入世后中国与世贸组织的互动:全面适应 |
(一)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
(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
(三)多边贸易谈判机制 |
四、当前中国与世贸组织谈判:部分引领 |
(一)电子商务 |
(二)投资便利化 |
五、结 语 |
(2)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3)WTO规则视角下的中美贸易冲突研究 ——以美国301调查的合法性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中美贸易冲突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中美贸易摩擦的现状与问题 |
一、中美双边贸易与投资的现状 |
二、中美货物贸易摩擦 |
三、中美服务贸易摩擦 |
四、中美贸易差额 |
第二节 中美贸易冲突的原因 |
一、中美贸易冲突的经济根源 |
(一)国际经济竞争 |
(二)贸易保护主义 |
二、中美贸易冲突的政治原因 |
(一)特朗普政府“美国利益优先”战略 |
(二)美国国内“精英的美国”与“传统的美国”激烈博弈 |
(三)中期选举 |
三、中美贸易冲突的其他原因 |
(一)国际分工、产业新格局 |
(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
第二章 中美贸易冲突导火索——美国“301”调查 |
第一节 美国“301条款”的立法背景及发展历程 |
一、立法背景 |
二、发展历程 |
(一)《1974 年贸易法》第301 节 |
(二)《1979 年贸易协定法》 |
(三)《1984 年贸易与关税法》 |
(四)《1988 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 |
第二节 美国“301条款”的立法内容及基本程序 |
一、立法内容 |
(一)“一般301条款” |
(二)“特别301条款” |
(三)“超级301条款” |
二、“301”调查基本程序 |
(一)发起调查 |
(二)磋商 |
(三)贸易代表作出决定 |
(四)实施措施 |
第三节 WTO规则下的“301”调查的合法性研究 |
一、“301”调查行为的本身合法性分析 |
二、“301”调查制裁措施的违法性分析 |
(一)“301”调查制裁措施是对WTO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违反. |
(二)“301”调查制裁措施是对WTO自由贸易原则的违反 |
(三)“301”调查制裁措施是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违反 |
第四节 2018 年对华“301”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
一、不公平技术转让 |
二、中国的歧视性许可 |
三、对外投资 |
四、未经授权侵入美国商业计算机系统窃取网络知识产权和敏感技术信息 |
五、中国的其他法律、政策和实践 |
第三章 中美贸易冲突下的知识产权问题 |
第一节 中美知识产权争议 |
一、1991 美国对华“301”调查 |
二、1994 美国对华“301”调查 |
三、1996 美国对华“301”调查 |
四、2017 年美国对华“301”调查 |
第二节 从欧共体诉美国“301”条款案看中美知识产权冲突 |
一、案情简述 |
(一)双方主张 |
(二)争议焦点 |
二、专家组报告 |
三、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借鉴意义 |
第三节 WTO规则视角下的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分析 |
一、《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承诺 |
二、入世后中国知识产权法的修订 |
(一)《专利法》的相关修订 |
(二)《商标法》的相关修订 |
(三)《着作权法》的相关修订 |
三、WTO规则下的2017 年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
(一)“市场换技术”政策本身并非强制技术转让,是合同意思自治体现 |
(二)援引TRIPS授予权利的例外规定抗辩 |
(三)中国技术进口规定符合WTO差别待遇原则 |
(四)中国采取反制的国际法依据 |
第四章 中美贸易冲突的解决建议 |
第一节 磋商 |
一、合意方式化解纷争保护当事人利益 |
二、磋商程序是对司法程序解决争端的补充 |
第二节 贸易报复 |
一、中止减让关税 |
二、非关税措施 |
第三节 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建立中美双方争端解决机制解决纠纷 |
一、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二、尝试建立中美双方争端解决机制解决纠纷 |
第四节 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积极推动《中美双边投资协议》的签订. |
一、加快建立以《外商投资法》为基础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建设. |
二、推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 |
三、逐步取消或放宽外商投资限制,营造公平的外商投资环境 |
第五节 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降低关税,消除非关税避垒 |
一、主动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 |
二、降低金融、通讯、互联网服务市场的门槛,加强网络安全执法和监管 |
三、加快进入WTO《政府采购条例》 |
四、建立中美自由贸易区 |
第六节 中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二、加快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建设 |
三、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 |
四、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法院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论中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应对反倾销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对WTO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的研究 |
1.2.2 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状况的研究 |
1.2.3 中国应对反倾销诉讼状况的研究 |
1.2.4 小结 |
1.3 研究思路和创新点 |
2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概况 |
2.1 WTO体制下争端解决的机构和运作程序 |
2.1.1 WTO体制下争端解决的机构 |
2.1.2 WTO体制下争端解决的运作程序 |
2.2 WTO体制下反倾销争端解决的程序 |
2.2.1 WTO体制下的反倾销争端解决程序 |
2.2.2 基本程序与特别程序的关系 |
3 中国参与WTO反倾销争端解决活动的现状 |
3.1 中国作为申诉方参与的案件 |
3.2 中国作为应诉方参与的案件 |
3.3 中国作为第三国参与的案件 |
3.4 对中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总体评价 |
3.4.1 参与WTO争端解决争端机制的意识加强 |
3.4.2 我国的申诉率低 |
3.4.3 申诉案涉及的国家相对集中 |
3.4.4 申诉大都处于上诉阶段,应诉大都处于专家组阶段 |
4 中国参与WTO反倾销争端解决取得的成就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
4.1 中国参与WTO反倾销争端解决取得的成就 |
4.1.1 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
4.1.2 提高了我国的诉讼技巧 |
4.1.3 通过胜诉使贸易伙伴国修改国内法律 |
4.2 中国参与WTO反倾销争端解决面临的问题 |
4.2.1 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的主体能力相对不足 |
4.2.2 参与争端解决机制的准备工作比较欠缺 |
4.2.3 我国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待改进 |
4.2.4 贸易伙伴国国内立法对我国的不公平性 |
5 中国更好地参与WTO反倾销争端解决的建议 |
5.1 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参与主体的作用 |
5.1.1 整合行业资源,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 |
5.1.2 大力培养相关的法律人才 |
5.1.3 政府积极发挥它的主导力量 |
5.2 从源头上减少我国参与反倾销争端解决的次数 |
5.3 完善国内反倾销法律法规和争端解决机制 |
5.4 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施加积极影响,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贸易自由化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学者的研究 |
1.2.2 国内学者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2 相关理论综述 |
2.1 经济安全与产业安全相关理论 |
2.2 有关贸易自由化与产业安全问题的理论 |
3 贸易自由化与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 |
3.1 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 |
3.1.1 国际贸易增长趋势 |
3.1.2 国际贸易格局变化趋势 |
3.1.3 国际贸易主体变化趋势 |
3.1.4 国际贸易结构变化趋势 |
3.1.5 国际贸易政策变化趋势 |
3.2 贸易自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取向 |
3.2.1 贸易自由化的基本特征 |
3.2.2 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自由化进程 |
3.2.3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取向 |
3.3 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影响与推动 |
3.3.1 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贸易规模的影响 |
3.3.2 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贸易差额的影响 |
3.3.3 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贸易安全的影响 |
4 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影响 |
4.1 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
4.1.1 贸易自由化促进发展中国家产业发展的路径 |
4.1.2 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的影响 |
4.1.3 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
4.1.4 产业国际竞争力、产业安全与贸易自由化之间的互动关系 |
4.2 贸易自由化影响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路径 |
4.2.1 经济制度环境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影响 |
4.2.2 市场竞争环境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影响 |
4.2.3 贸易环境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影响 |
4.2.4 金融环境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影响 |
4.3 WTO相关机制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 |
4.3.1 WTO与产业安全相关机制 |
4.3.2 WTO相关机制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维护 |
4.3.3 发达国家滥用WTO相关机制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影响 |
4.4 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 |
4.4.1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特点 |
4.4.2 《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
4.4.3 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主要表现 |
4.4.4 服务贸易自由化影响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路径 |
4.4.5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影响——以金融业和电信业为例 |
5 发达国家贸易政策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 |
5.1 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 |
5.1.1 管理贸易成为对外贸易政策的主导内容 |
5.1.2 新形式的贸易壁垒成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 |
5.1.3 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鼓励出口 |
5.1.4 倡导“公平贸易”和“对等贸易” |
5.1.5 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
5.2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 |
5.2.1 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 |
5.2.2 技术性贸易壁垒使发展中国家出口成本增加 |
5.2.3 技术性贸易壁垒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相关产业构成控制 |
5.2.4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波及和连锁效应使发展中国家损失扩大 |
5.2.5 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 |
5.3 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 |
5.3.1 给发展中国家的相关产品出口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
5.3.2 可能阻碍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 |
5.3.3 可能不利于发展中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 |
5.4 劳工标准贸易壁垒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 |
5.4.1 劳工标准贸易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规模 |
5.4.2 劳工标准贸易壁垒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成本 |
5.4.3 劳工标准贸易壁垒阻碍外商直接投资 |
5.5 发达国家不公平竞争行为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 |
5.5.1 发达国家农产品补贴与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安全 |
5.5.2 发达国家倾销行为与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安全 |
6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发展中国家维护产业安全的举措 |
6.1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韩国维护产业安全的举措 |
6.1.1 韩国的政策调整及其对产业发展的促进 |
6.1.2 韩国对重要产业的保护和扶持 |
6.2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印度维护产业安全的举措 |
6.2.1 印度的政策调整及其对产业发展的促进 |
6.2.2 印度对重要产业的保护和扶持 |
6.3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墨西哥维护产业安全的举措 |
6.3.1 墨西哥的政策调整及其对产业发展的促进 |
6.3.2 墨西哥对重要产业的保护和扶持 |
6.4 韩国、印度、墨西哥维护产业安全的经验 |
6.4.1 实行渐进有序的贸易自由化 |
6.4.2 保护和扶持需与产业结构升级相结合 |
6.4.3 完善国内相关法律体系 |
6.4.4 形成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有效互动机制 |
6.4.5 灵活运用多边贸易规则 |
6.5 韩国、印度、墨西哥维护产业安全的教训 |
6.5.1 贸易自由化进程过快不利于产业发展 |
6.5.2 国家过度干预带来负面影响 |
6.5.3 过分依赖国外市场构成产业安全隐患 |
7 贸易自由化与中国的产业安全 |
7.1 中国的产业结构与产业安全 |
7.1.1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产业结构的演变与问题 |
7.1.2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产业结构问题对产业安全的负面影响 |
7.2 中国的农业产业安全问题 |
7.2.1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农业产业安全状况 |
7.2.2 “入世”给农业产业安全带来的挑战 |
7.2.3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维护农业产业安全的问题 |
7.2.4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维护农业产业安全的对策 |
7.3 中国制造业的产业安全问题 |
7.3.1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制造业产业安全状况 |
7.3.2 “入世”给制造业产业安全带来的挑战 |
7.3.3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维护制造业产业安全的问题 |
7.3.4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维护制造业产业安全的对策 |
7.4 中国的服务业产业安全问题 |
7.4.1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服务业产业安全状况 |
7.4.2 “入世”给服务业产业安全带来的挑战 |
7.4.3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维护服务业产业安全的问题 |
7.4.4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维护服务业产业安全的对策 |
8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结论 |
8.2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维护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的政策建议 |
8.2.1 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规则 |
8.2.2 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 |
8.2.3 构建和完善维护产业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
8.2.4 建立符合国情的产业安全管理体制 |
8.2.5 建立完善的产业安全预警机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中国入世十年主动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实践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入世十年来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实践的总体评价 |
二、入世十年, 中国作为申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个案述评 |
1. 入世后中国参与起诉第一案——美国某些钢铁产品进口最终保障措施案 (1) |
2. 入世后中国首起单独起诉美国案——美国对来自中国的铜板纸征收初步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案 (3) |
3. 入世后中方作为申诉方首起转败为胜案——美国对来自中国某些产品最终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案 (5) |
4. 入世后中国作为申诉方第一起在专家组阶段“完胜”案——美国某些影响中国禽肉进口措施案 (1) |
5. 入世后中国胜诉欧盟第一案——欧盟对来自中国的某些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 (1) |
6. 入世后中国起诉美国特保措施案——美国影响进口自中国的某些客车和轻型卡车轮胎案 (2) |
7. 入世后中国首起挑战欧盟反倾销措施案——欧盟对来自中国的某些皮鞋反倾销措施案 |
8. 入世后中国挑战美国反倾销归零做法——对来自中国的某些冷冻虾的反倾销措施案 |
结语 |
(7)WTO争端审查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本研究课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审查标准的基本理论 |
2.1 WTO争端审查标准的内涵 |
2.1.1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性质探讨 |
2.1.2 不确定的审查标准含义 |
2.1.3 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划分 |
2.1.4 审查标准的实质 |
2.2 审查标准与WTO程序规则的关系 |
2.2.1 审查标准与管辖权 |
2.2.2 审查标准与证据规则 |
2.3 审查标准的发展趋势 |
2.3.1 GATT时期的审查标准 |
2.3.2 乌拉圭回合统一审查标准的争论 |
2.3.3 多哈回合对审查标准的影响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WTO争端审查标准的规范分析 |
3.1 WTO反倾销案件的审查标准 |
3.1.1 反倾销事实问题审查标准 |
3.1.2 反倾销法律问题审查标准 |
3.1.3 相关的部长决定和声明 |
3.2 WTO非反倾销案件的审查标准 |
3.3 两种审查标准的比较 |
3.3.1 事实问题审查标准的比较 |
3.3.2 法律问题审查标准的比较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涉案争端审查标准分析及对策 |
4.1 中国涉讼情势与涉讼利益 |
4.2 中国涉案争端审查标准分析 |
4.2.1 中国汽车零件案的审查标准 |
4.2.2 欧盟反倾销措施案的审查标准 |
4.3 案件反思 |
4.3.1 DSB对审查标准的基本立场 |
4.3.2 审查标准与DSB的司法能动性 |
4.3.3 审查标准与证据规则 |
4.4 中国参讼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4.4.1 中国参讼存在的问题 |
4.4.2 中国的对策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多边贸易体制下的中国国际贸易环境与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三节 概念的界定 |
一、国际贸易环境 |
二、中国的国际贸易 |
第四节 相关研究综述 |
一、多边贸易体系GATT/WTO的经济学理论 |
二、GATT/WTO多边贸易体系的实证研究 |
三、与中国入世相关的研究 |
第五节 研究的思路、方法与论文结构 |
一、论文的研究思路 |
二、论文的研究方法 |
三、论文的创新点 |
四、论文结构和主要内容 |
第二章 GATT/WTO体制下的国际贸易环境 |
第一节 GATT/WTO体制下的贸易政策理念 |
一、GATT/WTO的渊源和作用 |
二、GATT/WTO框架下的贸易学说和政策理念 |
第二节 WTO体制的经济学分析 |
一、模型的设定 |
二、贸易协定的价值和目的 |
三、贸易协定的福利收益分析 |
第三节 中国入世的福利收益分析 |
一、中国入世的国际贸易环境与福利收益分析 |
二、中国入世后的国际贸易环境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入世后中国国际贸易环境变动的实践考察(一)——反倾销措施的应用 |
第一节 反倾销措施的使用情况 |
一、反倾销措施在WTO成员国中的使用 |
二、针对中国出口的反倾销使用情况 |
三、受反倾销影响的中国出口行业 |
第二节 入世与反倾销歧视性的变化 |
一、整体反倾销歧视性的变化情况 |
二、反倾销歧视性的国别(地区)变化情况 |
第三节 入世与反倾销强度的变化 |
一、反倾销强度指数 |
二、中国遭受反倾销强度指数的测算 |
三、小结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入世后中国国际贸易环境变动的实践考察(二)——特保条款、保障措施和反补贴措施的应用 |
第一节 特定产品过渡性的保障机制条款 |
一、特保条款产生的背景和特点 |
二、特保条款在实践中的使用 |
三、过渡性纺织品和服装的保障条款在实践中的使用 |
第二节 《保障措施协议》下的保障措施 |
一、保障措施在实践中的歧视性 |
二、保障措施在实践中的使用 |
第三节 《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下的反补贴措施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国际贸易环境的实证评估:贸易环境的测度 |
第一节 贸易环境和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测度 |
一、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定义和分类 |
二、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测度方法及困境 |
第二节 实证模型和数据 |
一、模型 |
二、数据来源和参数的选取 |
第三节 测度结果及评价 |
一、OLS结果评价 |
二、等量关税的计算以及结果评价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WTO体制下中国贸易政策的实践与选择 |
第一节 WTO体制内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 |
一、中国在WTO贸易争端中的实践情况 |
二、针对性地运用争端解决机制 |
第二节 WTO多边贸易体制内的区域战略 |
一、中国在区域自由贸易的实践情况 |
二、中国区域自由贸易的深入战略 |
第三节 特定问题的双边方式突破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科研成果 |
(9)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导论 |
第一节 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 |
一、反倾销行政复审的含义 |
二、反倾销行政复审与行政复议 |
三、反倾销行政复审与反倾销行政调查 |
四、反倾销行政复审与司法审查 |
第二节 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历史沿革 |
一、GATT 第6 条的立法精神 |
二、1979 年《反倾销守则》第7 条、第9 条 |
三、1994 年《反倾销协议》第11 条 |
第三节 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价值 |
一、反倾销日落复审规则 |
二、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价值 |
第四节 日落复审制度与其他反倾销行政复审制度的比较 |
一、日落复审与期中复审 |
二、日落复审与新出口商复审 |
第二章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主体 |
第一节 基本主体 |
一、日落复审主管机关与原审主管机关 |
二、日落复审主管机关的性质 |
三、欧美中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基本主体 |
第二节 其它主体 |
一、基本主体与其它主体的关系 |
二、欧美中日落复审的其它主体 |
第三章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范围 |
第一节 反倾销税令 |
一、反倾销税征收的一般原则 |
二、追溯征收 |
三、预期征收 |
第二节 价格承诺 |
一、价格承诺的含义 |
二、价格承诺的一般规则 |
三、价格承诺的复审特殊规则 |
第四章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裁定 |
第一节 关于日落复审裁定的一般依据 |
一、WTO《反倾销协定》的规则 |
二、美国规则 |
三、欧共体规则 |
四、中国规则 |
第二节 倾销可能性裁定 |
一、倾销幅度计算 |
二、微量倾销 |
三、倾销可能性裁定结果 |
第三节 损害可能性裁定 |
一、损害可能性标准 |
二、可能性裁定依据的时间范围 |
三、损害可能性裁定考虑因素 |
四、累积评估 |
第四节 特殊情况下的裁定 |
一、弃权或不合作 |
二、基于规避决定的裁定 |
第五章 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程序 |
第一节 启动 |
一、启动的方式 |
二、启动的时间 |
第二节 申请 |
一、申请的资格 |
二、申请的时间 |
三、申请书的内容 |
第三节 信息收集 |
一、复审中“信息”一词的理解 |
二、信息的收集范围 |
第四节 调查 |
一、问卷调查 |
二、实地核查 |
三、听证会 |
四、资料的披露与保密 |
第五节 期限 |
一、终止最终反倾销税令或中止协议的期限 |
二、区分回复的特殊复审执行期限 |
三、单一程序的复审执行期限 |
第六节 证据 |
一、证实复审必要性的证据标准 |
二、证据的范围 |
三、证明责任 |
四、可获得的最佳信息 |
第六章 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现状与趋势 |
第一节 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
一、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
二、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
第二节 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现状 |
一、历史演进 |
二、现行主要规则 |
三、存在缺陷 |
第三节 我国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实践 |
一、我国对原产于加拿大等国的进口新闻纸反倾销日落复审案简析 |
二、我国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日落复审案简析 |
第四节 完善我国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立法建议 |
一、完善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的生成模式 |
二、加强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设计 |
第五节 应对国外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具体对策 |
一、政府应提供全面系统的指导 |
二、各方应关注国外日落复审动态,适时介入相关程序 |
三、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
四、企业应善于申请运用日落复审制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附表 |
后记 |
(10)倾销的规避与反规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论文选题的背景 |
二、论文选题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
三、研究的内容 |
四、研究的方法 |
第一章 贸易救济法上的规避 |
第一节 法律上的规避 |
一、规避概念 |
二、一般法上的规避形式 |
第二节 贸易救济法上的规避 |
一、救济 |
二、贸易救济制度 |
三、贸易救济制度的特征 |
四、贸易救济法上的规避及其形式 |
第三节 一般法上的规避与贸易救济法上的规避的关系 |
一、所涉及的领域不同 |
二、两者规避的法律不同 |
三、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
四、两者实施规避的手段不同 |
第二章 反规避制度及其价值 |
第一节 反规避制度的性质 |
一、反规避制度与行政法 |
二、涉外行政法与反规避制度性质的确立 |
第二节 反规避制度与贸易保护主义的关联 |
一、贸易保护主义及其根源 |
二、贸易保护主义对反规避制度实施的影响 |
第三节 反规避制度的价值及其合法性 |
一、反规避制度的价值 |
二、反规避制度的合法性 |
第三章 欧共体反规避制度 |
第一节 欧共体反规避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欧共体反规避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二、欧共体反倾销制度的统一对反规避制度确立的影响 |
第二节 欧共体反规避实体法 |
一、规避行为的定义 |
二、规避行为的构成要件 |
三、规避行为的种类 |
第三节 欧共体反规避制度的程序规定 |
一、立案 |
二、调查程序 |
第四节 欧共体反规避制度与原产地规则 |
一、原产地规则的含义及其作用 |
二、欧共体原产地规则立法对规避行为认定的影响 |
第四章 美国反规避制度 |
第一节 美国反规避制度的建立 |
一、美国早期的反规避制度 |
二、美国现代反规避制度的建立 |
第二节 美国反规避实体规则 |
一、美国反规避制度中规避的种类 |
二、原产地规则在规避行为认定中的作用 |
三、美国反规避制度中关于规避行为认定的条件 |
第三节 美国反规避程序规则 |
一、关于反规避调查程序的启动 |
二、反规避调查程序 |
第四节 欧美反规避制度比较 |
一、欧美的反规避制度相同之处 |
二、欧共体与美国反规避制度的差异 |
第五章 WTO 反规避制度的建立 |
第一节 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反规避问题的提出及讨论 |
一、反规避问题的提出 |
二、反规避非正式小组及其讨论的议题 |
第二节 WTO 框架下反规避制度合法性分析 |
一、反规避制度符合WTO 发展方向 |
二、反规避制度的建立是对WTO 法律制度漏洞的弥补 |
第三节 《邓克尔草案》 |
一、《邓克尔草案》的产生 |
二、《邓克尔草案》关于规避行为的界定 |
三、规避行为的种类 |
四、欧美反规避制度与《邓克尔草案》相关规定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反规避争端解决——改锥案 |
一、案件基本情况 |
二、争端当事方的主要论点 |
三、DSB 的见解 |
第六章 中国反倾销法之下的反规避制度 |
第一节 中国反倾销法之下的反规避立法现状分析 |
一、中国反规避制度的建立 |
二、规避行为的种类 |
第二节 中国反规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我国反规避法立法层次低 |
二、反规避条款操作性不强 |
三、反规避制度适用范围的缺陷 |
第三节 中国反规避制度的完善 |
一、借鉴欧美及《邓克尔草案》相关规定 |
二、实体内容的完善 |
三、程序内容上的完善 |
第四节 CEPA 实施中的反规避问题 |
一、CEPA 的原则与目的 |
二、CEPA 带来的倾销与反倾销之下规避问题 |
三、CEPA 之下反规避问题的解决 |
第五节 中国应对规避与反规避的对策 |
一、中国应对来自外国反规避之诉的对策 |
二、外国出口商规避我国反规避制度的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详细摘要 |
四、论反倾销争端解决机制与入世后中国的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入世二十年:从艰难融入到部分引领[J]. 朱杰进,魏宇航. 国际观察, 2021
- [2]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3]WTO规则视角下的中美贸易冲突研究 ——以美国301调查的合法性为切入点[D]. 刘清兰. 深圳大学, 2019(12)
- [4]论中国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应对反倾销的问题研究[D]. 吴玲.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
- [5]贸易自由化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安全问题研究[D]. 王晓妍.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
- [6]中国入世十年主动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实践述评[J]. 龚柏华.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2011(05)
- [7]WTO争端审查标准研究[D]. 杨砚犁.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1(05)
- [8]多边贸易体制下的中国国际贸易环境与效果研究[D]. 汪小雯. 南开大学, 2009(11)
- [9]反倾销日落复审制度研究[D]. 王宏. 苏州大学, 2008(03)
- [10]倾销的规避与反规避研究[D]. 侯连琦. 苏州大学, 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