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益相关者治理与中国上市公司的企业信用(论文文献综述)
时军[1](2020)在《薪酬差距对我国上市公司外源融资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薄弱一直困扰着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融资渠道的拓展作为资本结构研究的主要核心问题,其对公司融资能力的提高,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成长的稳健性,以及公司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目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内源融资受到公司盈利能力和规模的限制,且筹集资金时间较长,因此,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关注如何有效合理地开展公司外源融资活动,其主要是围绕着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进行研究。目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阶段,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尚待完善,商业信用融资能够有效地缓解公司融资压力,拓宽公司融资途径,促进公司资金周转使用,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外源融资方式,其对降低公司融资约束,优化资金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本文将商业信用融资纳入公司外源融资渠道开展进一步研究。由于现代公司主要特征是“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导致在资源委托方(即资源所有者)和资源受托方(即资源经营者)之间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Jensen和Meckling,1976),薪酬契约制定的有效性可以作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公司治理机制之一。科学、合理地制定薪酬差距,是公司薪酬激励机制的重要研究内容,也是公司薪酬政策是否有效、可行的判断依据。由于薪酬差距会对公司高管和员工日常工作的积极性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到公司绩效,导致在资本市场中向公司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传递出的公司偿债、营运、盈利和发展能力信息受到影响,最终会影响公司进行外源融资的效果。但是,目前学术界还缺乏关于薪酬差距对公司外源融资的影响研究,且学术界针对薪酬差距所产生激励效果的研究尚没有统一结论,其究竟会对公司外源融资渠道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验证。目前,对薪酬差距和外源融资的研究范畴还缺乏权威、一致的界定,且已有研究很少考虑薪酬差距对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因此,本文以锦标赛理论和行为理论为基础,结合代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对已有研究的文献进行系统梳理,探索出本文的研究空间。其次,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薪酬差距和外源融资方式的发展趋势,探究研究薪酬差距影响外源融资的必然性,对两者之间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再次,从三个维度开展薪酬差距对外源融资的影响研究:第一维度是薪酬差距对债权融资的影响;第二维度是薪酬差距对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第三维度考虑薪酬差距对股权融资的影响。最终,对本文的实证结果进行稳健性验证和进一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通过以上研究,本文主要结论为:(1)实证检验我国上市公司薪酬差距对债权融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债权融资水平方面,公司外部和内部高管员工相对薪酬差距越高会显着降低负债融资比率。债权融资期限方面,公司高管员工外部薪酬差距中值、高管团队和高管员工相对薪酬差距与长期负债比率呈现显着负向关系。债权融资方式方面,公司外部和内部高管员工薪酬差距与长期借款比率均呈现显着正向关系。实证检验进一步区分了公司产权性质,国有企业能够加强高管团队和高管员工外部薪酬差距中值与负债融资比率的负向效应;高管员工外部薪酬差距中值、高管员工相对薪酬差距对长期负债比率的负向效应被加强,说明在国有企业中,薪酬差距越高,高管会建立有利于自身谋利机制,削减公司债权融资,提高其薪酬操纵的便利性。股权制衡度高的公司,会加剧公司外部和内部高管员工薪酬差距对长期负债率负向效应,高管团队外部薪酬差距中值对长期借款比率的正向效应被减弱。此外,考虑了行业竞争程度,采用垄断度进行分类,发现垄断程度较高的行业会增强高管员工外部和内部薪酬差距对负债融资比率、长期负债比率的负向效应,对长期借款比率的正向效应会被减弱;将公司注册地划分为东部及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发现位于经济发达的东部及沿海地区的公司高管员工相对薪酬差距对负债融资比率负向效应被加强,高管员工外部薪酬差距中值和相对薪酬差距对长期负债比率的负向效应被减弱,高管团队外部薪酬差距中值对长期借款比率的正向效应被加强。(2)实证检验发现公司高管团队、高管员工薪酬差距的增加会降低商业信用融资水平。国有公司会加剧公司薪酬差距与商业信用融资水平的负向效应;股权制衡度高的公司,会削弱公司高管员工外部薪酬差距中值与商业信用融资水平的负向效应;处于高垄断行业的公司,高管团队相对薪酬差距与商业信用融资水平的负向效应会加强;处于经济发展较好地区的公司,高管团队和高管员工相对薪酬差距与商业信用融资水平的负向效应会减弱。(3)实证检验我国上市公司薪酬差距对股权融资的影响。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薪酬差距与股权融资水平呈现负向效应,随着公司外部和内部薪酬差距的增加,公司的股权融资水平会下降。实证检验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国有公司中、垄断度较高的公司和处于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的公司中,高管团队、高管员工相对薪酬差距对股权融资水平的负向效应均会得到加强;股权制衡度较高的公司中,高管团队相对薪酬差距对股权融资水平的负向效应会减弱。综上分析,基于对我国上市公司薪酬差距对外源融资渠道影响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为:完善薪酬激励相关法律规章建设,提高法律法规执行的有效性;完善资本市场公司商业信用融资相关规范,完善商业信用监督体系,净化商业信用融资环境;设定合理的岗位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差异,科学制定薪酬差距,构建适合本公司的薪酬差距体系;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明确奖惩标准,制定合理的公司管理层晋升机制;明确公司管理层责权,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合理制衡公司股东控制权;增加公司高管薪酬透明度,完善公司高管薪酬信息披露制度;公司还应注重树立诚信为本、规范经营的理念,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商业信用融资的吸引力。
雷跃川[2](2020)在《债务融资、融资约束与高管薪酬 ——基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文中提出经济赶超战略的执行使我国形成了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并使金融市场长期处于抑制状态。这种经济战略在帮助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非金融企业杠杆率过高以及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且无法在短期内从根本上解决。在此背景下,企业如何从自身出发采取措施加以应对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高管薪酬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经营发展的方方面面,在债务问题凸显的情况下,如何设计出合理的薪酬契约加以应对,从而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值得深入探究。论文以2006-2018年我国A股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在国内外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的方法,对不同来源、期限的债务对高管薪酬契约的影响,以及融资约束的调节作用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1)商业信用增加体现了公司的规模与实力、高管的社会资源,同时也带来了债务风险。因此,出于激励高管努力工作、获取具有稀缺资源的人才以及风险激励的目的,高管的现金薪酬会随着商业信用的增加而增加。与现金薪酬不同,由于股权薪酬在发挥缓解代理冲突、人才保留以及风险激励作用的同时也使高管财富暴露在风险之下,高管股权薪酬的作用效果是边际递减的,会随着商业信用规模的增加先升高,后降低,呈现出“倒U”型关系。但是样本中多数观测值位于转折点左侧,即整体表现为边际递减的正向影响。(2)高管股权薪酬会随着短期借款在银行借款中比例的增加先升高,后降低,呈现出“倒U”型关系。但这种关系产生的原因有别于商业信用,是股东对高管风险激励与债权代理冲突权衡的结果。因而样本中大多数观测值位于转折点右侧,整体表现为边际递增的负向影响。高管现金薪酬则是会受到银行的约束,随着短期借款在银行借款中比例的增加而降低;长期借款为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但约束力较低,股东(董事会)会基于降低高管机会主义行为的目的而设置薪酬契约,因此高管股权薪酬以及现金薪酬都会随着长期借款在银行借款中比例的增加而增加。(3)进一步考虑融资约束的调节作用发现,融资约束削弱了转折点左侧商业信用对股权薪酬的正向影响,促进了转折点右侧商业信用对股权薪酬的负向影响以及商业信用对现金薪酬的正向影响;在银行借款方面,融资约束削弱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对高管薪酬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企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郑凤玲[3](2020)在《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商业信用融资与投资效率 ——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事件的爆发以及相关社会责任政策的陆续出台,学术界开始研究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后果,但是现有研究更多的集中在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企业绩效的影响。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发展尚不成熟,信息不对称及代理问题引发的非效率投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企业投资行为的因素众多,但是目前研究社会责任表现对投资效率影响的文献较少,本文试图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考虑到社会责任表现除了可能直接影响投资效率外,其作为评价企业的重要非财务组成部分,也会对融资活动产生影响,而融资情况也会制约企业的投资活动,因此,本文将商业信用融资这一重要的负债融资方式纳入研究框架中,探究其是否是社会责任表现影响投资效率的间接作用路径之一。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构建了社会责任表现、商业信用融资与投资效率的理论联系,并选取2010-2018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和讯网公布的社会责任表现得分作为社会责任表现的衡量标准,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作为商业信用融资的衡量标准,以Richardson(2006)残差模型作为投资效率的衡量标准,实证检验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社会责任表现与投资效率显着正相关,良好的社会责任表现有助于企业投资效率的提升;(2)社会责任表现与商业信用融资显着正相关,良好的社会责任表现有助于企业商业信用融资利用率的提升;(3)商业信用融资在社会责任表现与投资效率的关系中充当部分中介作用,商业信用融资是社会责任表现影响投资效率的间接路径之一;(4)产权性质在社会责任表现、商业信用融资与投资效率的中介效应中发挥调节作用,在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商业信用融资在社会责任表现与投资效率的关系中发挥着更明显的中介传导效果。本文的研究创新性的将社会责任表现、商业信用融资、投资效率纳入一个研究框架,构建了社会责任表现影响投资效率的中介效应检验模型,拓展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影响投资效率的路径。这有助于增强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经济后果的认识,提高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性,促使其积极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中,提高融资能力,改善投资效率,使企业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此外,本文的研究也为政府等监管部门提供了经验数据,有助于其进一步发挥好引导作用,为企业经营营造更好的市场化环境。
祝雅柠[4](2020)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文中提出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是金融市场的“灰犀牛”,几乎每一次金融危机都与其密切相关,如何解决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一直以来都是金融监管领域的重要命题。2008年金融危机使学术界与金融监管部门意识到金融机构行为监管已经不足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故提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以进一步完善与强化金融监管。2019年,帕特里克·博尔顿(Patrick Bolton)等四位欧洲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发表《金融体系终于稳健了吗?近十年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回顾与评估》研究报告,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金融监管改革尚未有效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并未遏制其过度风险经营倾向。实际上,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法律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形成与运作产生重要影响。实践中,金融监管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缺乏自足性,通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解决其道德风险问题是后危机时代金融法与公司法交互与融合的重要命题,须针对金融机构的特殊公司治理改革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从而改变其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进一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尽管,我国金融系统并未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我国特殊金融市场体制存在极为突出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并且,我国金融市场化正进入提速期,民营资本不断进入银行业,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可兑换的推进使金融业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与更宽领域开放,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与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意味着更高的制度要求与更国际化的视野。本文以我国金融市场为研究背景,结合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存在的本土问题,借鉴域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理论成果与制度改革经验,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制度改革研究:突破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从而为我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转型、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提供法律保障。本文对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规制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道德风险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却被广泛适用于法学领域研究。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道德风险并非风险而是由事后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产生或扩大风险的行为机制。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是激励相容理论,即对代理人的奖惩与其行为相关信息相联系,从而将委托人的成本与收益内部化为代理人的成本与收益,换言之,通过激励机制促使代理人为委托人利益行事。法律作为重要的激励机制之一,其通过要求行为人对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使相关社会成本与收益转化为私人成本与收益,从而通过个体行为的最优选择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优状态。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是多元的,包括金融安全网的设立、金融市场的创新等,其法律制度根源则是权利义务的失衡。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其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人意志的影响,相较于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行为法维度上的权利义务失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在组织法层面形成的权利义务失衡亦不容忽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既有传统的命令与控制型监管,也逐步确立了金融机构后设型监管,前者包括金融机构资本监管与结构性监管等措施,后者则是围绕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的董事会构成、董事、高管薪酬奖励等公司治理监管措施。但是,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与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错位、现代公司法激励机制缺失体系化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权利义务失衡,使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激励相容作用极为有限。并且,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与规制上存在本土化问题,即金融市场存在突出的政府隐性担保,且其正处于市场化提速期,金融体系的结构性变革、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进一步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但目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规制仍依赖于金融监管的强化,对我国金融机构隐性道德风险的规制效果极为有限。因此,有必要基于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特点,改革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重塑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权力配置、行为规则与权利义务安排,以填补金融监管空隙,调整金融机构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从而进一步解决我国政府隐性担保与金融市场化交织为主要发生机制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的确立当下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公司的时代”,任何一种单一理论都不可能为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提供全部答案。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基于其与传统公司治理实践的客观差异,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需要理论上的演进指导制度上的改革。股东利益至上被认为是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英美等国在后危机时代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监管与立法上的改革,仍深受股东利益最大化理论的影响,聚焦于股东与经营者代理利益冲突,通过股东赋权强化监督经营者行为,实现股东与经营者利益的统一,实质上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利益以何为准的问题上给出与股东利益至上理论截然相反的答案。但是,以德国为代表,适用利益相关者保护公司治理目标的公司法国家,其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同样差强人意,一方面,利益相关者理论受制于难以界定利益相关者范围的固有问题,不仅存在较高的制度成本,还易引发金融机构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后危机时代,诸多学者围绕利益相关者理念提出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思路,即以董事信义义务制度为依托,引入债权治理。但是,与非金融业公司债权人风险厌恶不同,金融监管与金融安全网机制形成了债权人的风险中立,其缺乏激励与能力参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然是一个更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英国学者安德烈亚斯·科基尼斯(Andreas Kokkinis)基于安德鲁·凯伊(Andrew Keay)提出的实体最大化与可持续发展(EMS)公司治理理论,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提出金融可持续发展(Financial Sustainability)理论,以规制道德风险,遏制金融机构过度风险经营,从而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该理论对以公司治理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具有重大的理论启发: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终极目标,立足于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体系化地重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克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制度内生因素,从而为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对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股东有限责任是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根源,公司人格否认适用条件缺乏预测性与可操作性、法官对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审慎态度、非自愿债权人集体行动困境等问题使其在实践中适用范围极为有限,难以解决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以2008年金融危机为背景,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为场域,影子银行的产生与扩张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兴起表明,金融机构特殊性实质上改变了股东有限责任的理性预设,从而加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最终导致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负外部性问题产生的社会成本高于其带来的制度收益。实际上,相较于非金融业公司股东有限责任,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立法确认较晚,但其发展迅速,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不断积聚金融系统性风险,现有商事风险分配与控制机制不足以解决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故通过考察与梳理金融法与公司法学者提出的股东有限责任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股东双倍责任、股东比例责任、选择性股东责任、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比例责任以及股东加重责任,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金融体制特点以及相关立法现状,以类型化金融机构为前提,以“事实状态预设、权利与义务规则以及法律后果”为逻辑结构,重构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即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股东加重责任,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股东比例责任。四、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以2008年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市场实践为研究场域,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造成董事治理职责与激励机制的结构性扭曲,形成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实践与理念的偏差,从而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在路径依赖理论框架内,通过检视与反思金融机构内部公司治理改革实践,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强化对道德风险的规制作用极为有限,有必要在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重塑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进一步改革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考察并分析既有董事信义义务制度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直接扩张董事勤勉义务适用范围、引入董事诚信义务与董事公共治理义务;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结合金融立法现状,在不完备法律理论指导下,重置“强监管、弱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以渐进主义法律改革模式,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嵌入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规则,构建董事信义义务三元结构体系。以区分银行业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前提,前者应引入董事公共治理义务以解决我国银行依赖政府隐性担保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后者则通过引入董事诚信义务,纳入债权人利益,构建董事信义义务的三元结构,以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目标,从而起到规制道德风险的作用;反思与重构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构建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制度,使其成为实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目标,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依托。五、金融机构监事会职能完善对道德风险的间接规制相较于其他行业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运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具有重要作用,应在“强化监事会实质性监督权力、优化监事会与独立董事会监督权限配置以及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制度”问题上作出实质性的制度改革。与德国等国一样,我国监事会制度固有缺陷使其面临严重的公司治理困境,造成监事信义义务制度虚置,且我国公司监事会还存在独立性缺失、公司法激励与约束制度的结构性扭曲等本土化问题。以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结合我国公司内部特殊的监事会——独立董事复合监督结构,借鉴德日等国监事制度相关立法经验,通过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监督职责赋予其实质性的监督权力;构建针对监事会监督职能特点的薪酬制度与信义义务制度,确保监事会独立性的同时,激励其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从而在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上发挥金融机构监事会内生的、间接的规制作用。
邓秀媛[5](2020)在《违规处罚对企业并购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上市公司违规事件频繁出现,不仅损害了以投资者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权益,阻碍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影响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为有效约束公司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监管机构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因各类违规问题受到处罚的上市公司也不断增多,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特殊群体。这些受到违规处罚的企业不仅面临可能的法律制裁和诉讼,更重要的是在信息化环境下,监管机构公开发布的违规公告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会对企业的声誉资本造成严重损失。众多利益相关者可能撤回对公司的支持及资源,造成公司价值下降的同时,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筹资、投资等各类财务活动的开展。在违规处罚对于企业财务活动的影响中,对于筹资活动的影响已形成大量研究成果,然而现有文献对于违规处罚后企业投资活动的调整缺乏足够的关注。本文以企业最核心的投资活动之一——并购活动为研究对象,探讨违规处罚对于企业并购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在中国市场“新兴+转型”背景下,基于“声誉损失--声誉修复”的理论视角,以2008-2017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于违规处罚与企业并购倾向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然后,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检验了违规企业发起并购的声誉修复机制;最后,本文研究了违规企业的并购对于企业绩效的影响。本文主要的研究结果如下:第一,就违规处罚对于企业并购倾向的影响方面,研究发现:(1)在我国,违规企业会更倾向于发起并购,并且其并购频率更高,并购规模也更大;(2)从企业股权性质来看,相比于资源禀赋较为丰富的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在违规处罚后更会具有并购倾向;(3)进一步研究发现,不同程度和类型的违规处罚事件对于企业的声誉修复行为会带来不同的影响,严重违规以及信息披露违规对于企业并购倾向的正向影响更为显着;另外,违规处罚对于企业并购行为的影响具有长期效应。本文结合理论分析和经济转型期的现实情境,致力于分析企业在被违规处罚后积极发起并购活动的声誉修复动机,发掘企业应对监管处罚的中国逻辑。第二,关于违规企业发起的并购通过何种机制修复声誉,研究发现:(1)相对于违规后未并购的企业,违规后发起并购的企业权益融资成本更低,表明在资本市场上,违规企业的并购能够缓和企业与关键的资本提供者——股东的关系;(2)相对于违规后未并购的企业,违规后发起并购的企业来自供应商的商业信用额度更高,以及对客户的销售收入更高,表明在产品市场上,违规企业的并购能够缓和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的关键利益相关者——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3)进一步研究发现,在资本市场上,违规企业发起并购在提升企业融资规模方面也能够起到积极作用;(4)在产品市场上,违规造成的声誉损失及后续并购带来的声誉修复在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和客户方面表现更为明显。本文认为,违规企业的并购活动能够通过缓和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或者说,减弱企业在面临声誉损失时,遭受关键利益相关者惩罚或制裁的程度,进而起到一定的声誉修复作用。第三,违规企业的并购绩效方面,研究结果表明:(1)相对于违规后未并购的企业,违规后实施并购的企业当年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更高,说明违规企业的并购行为能够带来较好的短期绩效;(2)从并购类型来看,横向并购对提升违规企业的短期绩效产生更显着的影响;(3)进一步分析指出,由于企业资源的有限性,违规企业并购投资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占其他类型的投资活动,尤其是会导致研发投入规模的下降;(4)违规企业并购后三年的绩效出现“反转”,企业的长期绩效相对较差。综上所述,本文的研究结论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在受到违规处罚后,会被动地接受到来自各利益相关方的负面评价或消极反应,也有部分公司会采取主动措施,如以调整并购决策的方式进行应对,以挽回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并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而这样的行为能够在短期内达到一定的效果,并有利于提升企业绩效。相较于以往研究,本文的主要创新与贡献可归纳为如下几点:首先,本文关注到我国企业在受到违规处罚后会更倾向于发起并购的特殊现象,并深入探讨了这种现象产生的现实情境、理论解释、作用机制及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深化了对企业行为的认识。从违规处罚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影响来看,大量文献关注到违规后的融资活动,而对投资活动的变化缺乏足够的重视,少量研究涉及到违规后企业投资的分析,也是以融资作为中介,认为违规造成企业融资受限,投资也因此缩减。现有文献较少直接和系统的以违规处罚与企业投资为对象进行的研究,也忽略了作为决策执行者的企业在面对处罚产生的声誉冲击时,在投资方面的主动调整。本文探讨了违规处罚对于企业核心的并购投资所产生的影响,拓展了以往理论文献的分析视角。其次,本文研究了在违规处罚情境下企业更倾向于实施并购的内在动机,为并购动机理论的研究增加了新的经验证据。传统的并购动机研究所提出的如追求协同效应、管理者过度自信等动机从企业及其高管的角度进行分析,而近期的文献愈加关注外部环境因素对于企业并购的影响。研究发现,金融危机、并购潮、国家体制环境、行业管制、政治晋升机会、各类评选活动等环境因素都会引发企业并购决策的调整。本文基于中国资本市场的现状,研究了企业在受到违规处罚背景下的并购决策,从声誉修复的角度出发,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去理解和评估并购背后的行为逻辑和决策机制,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拓展和延伸。再次,本文的研究提出当企业在面临违规处罚所造成的声誉损失危机时,会采用调整并购行为的方法以应对和补救的新观点,丰富了声誉修复领域的研究内容。企业如何修复受损的声誉是现有声誉研究中重要的未解决问题。相关文献认为,企业会通过改善公司治理、变更高管、更换审计师、增加慈善捐赠、自愿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以及采取企业更名等内部和外部行动积极反应,以缓解违规处罚所产生的负面声誉冲击。本文的研究指出,发起并购是企业重要的声誉修复方式之一,在违规处罚情境下实施的并购有利于挽回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上关键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减弱声誉损失的负面影响,丰富了相关的文献研究。最后,本文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现实贡献。从监管机构角度,本文的结论提示监管机构需要就违规处罚后企业的应对措施合理预期并有针对性地引导与监督。我国证券市场上监管趋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规处罚案件的数量持续增加;二是违规处罚会带来更为严重的经济后果。然而随之而来的现象是,受到处罚的违规公司越来越多,成为一个特殊而庞大的群体类型,并且这些违规公司会采取措施以应对处罚的负面影响。因此,监管机构在通过增加企业违规成本的方式降低违规概率之外,也应该对企业在受到处罚后的行为决策给与一定关注,以避免监管处罚的治理作用被弱化或扭曲。从企业角度,本文探讨的问题帮助企业理解和选择违规处罚的应对措施。当企业面对违规处罚所造成的声誉损失时,应对措施的重点应当落在内部改进还是外部形象塑造,或是如何协调两种不同方向的行动,才能有针对性地改善和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根源上防止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对于缓解违规处罚的负面效应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从投资者角度,本文研究结论也提醒资本市场投资者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在违规后的应对策略应有深刻的理解,帮助其甄别企业行为的真实价值。
杨邱洋[6](2020)在《公司治理、大股东行为与债券违约》文中提出自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GDP由高速增长转入低速增长。特别是去杠杆、调结构以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巨大压力。在产能过剩以及企业负债率攀升的背景下,同时信用收缩周期叠加,风险不断积累,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逐渐增多。本文试图探究公司治理、大股东行为与债券违约风险之间的关系。选取过去几年间上市公司违约债券数据和其他非违约上市公司所发行债券共3673组数据进行分析,其中将公司治理分为公司内部治理和公司外部治理,分别探究其与债券违约风险的关系。本文以债券违约与否作为被解释变量,公司内部治理、外部治理、大股东行为作为解释变量。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发现内部治理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公司主体性质是否为国企、外部董事比例与债券违约风险负相关,董事长总经理二合一变量与债券违约风险正相关。外部治理变量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市场化指数与债券违约风险负相关。大股东行为变量中股权质押比例、定向增发次数与债券违约风险正相关。本文通过研究系统地分析了公司治理和大股东行为与债券违约风险的关系,丰富了债券违约研究中非财务因素对债券违约的影响。同时,本文研究结果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和预测以及监管机构进行风险管控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邹晓囡[7](2020)在《公司治理特征与信用评级的关系研究》文中认为信用评级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衡量公司风险、反映公司绩效的指标,信用评级一直以来受到广泛的关注。根据信用评级水平的高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可见,信用评级无论对于银行等债权人,还是对于政府监管部门,以及企业主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究竟有哪些因素会对信用评级产生影响呢?公司治理特征作为一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指标又会与信用评级之间存在何种影响机制呢?为了更好的了解公司治理特征与信用评级之间的关系,本文展开了较为细致的研究。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法、规范分析法及实证研究法对公司治理特征与信用评级之间的关系展开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实证方面,本文选择了753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选用2014-2018年五年连续数据,采用目前使用较少的有序Probit模型展开研究,从董事会、股东大会、管理层及监事会四个层面综合考量了公司治理特征与信用评级之间的关系。此外,在变量选择上,并未忽略财务指标对公司信用评级的影响,也并未将公司治理特征与财务指标割裂,而是将二者综合考量,这一做法更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最终,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综合考虑财务指标与公司治理指标后,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占比、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管理层规模、监事会持股比例、监事会规模均与公司信用评级呈现显着正相关关系,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公司信用评级呈现显着负相关关系,而股权制衡度与公司信用评级的关系并不显着。对于制造业企业而言,股权制衡度与公司信用评级呈现出显着的负相关关系,而非制造业企业的实证结果则表明监事会规模与信用评级之间的关系并不显着。与已有文献相比,本文将信用评级指标赋值处理,直观反映公司治理特征对信用评级的影响效果;将前人较少研究的监事会特征也纳入研究体系中,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丰富与监事会特征相关的文献;综合考虑财务指标与公司治理特征指标,实证研究更具科学性。但是本文也有不足之处,比如并未就地域以及市场化程度等因素展开研究,这有待日后的进一步研究与完善。
刘一涛[8](2020)在《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对代理成本的影响研究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债权治理的视角》文中认为在不同时期的治理环境变化下,公司治理研究的重心也在不断地改变。从早期对股东与管理层的权利分割的关注到大股东与外部分散中小股东的权利分配,最后再到公司实控人与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安排问题,每个两权分离的视角都代表了一类委托——代理问题,而这个重心转移的过程也是内部代理成本的外化过程。债权人既是公司外源融资的主要提供者,也是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主要参与者,所以提升公司债权治理的效率不仅保证了债权资产的安全,对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限制三类权利分割产生的代理冲突也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论文以中国上市公司债权治理的视角为基础,研究了为企业提供债权资金的金融机构如何通过其筛选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上市公司的债权融资规模和债权融资结构产生影响,并通过实证分析检验了两种机制对中国上市公司中的经理人代理成本、控股股东代理成本,以及债权融资代理成本均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债权人筛选机制是双方在缔约前对潜在债务人的约束行为,即资金需求者为满足债权人的风险偏好,需要释放能够达成契约的信号。而债权人的监督机制是在双方契约达成后形成的,即双方已经建立了债务——债权关系,并且必须遵守和履行在契约的约束下产生的权利与义务。两种治理机制在受到公司内部治理、产权控制、外部环境等治理环境因素的影响,以及债权融资规模的边际因素的影响后,对三类代理成本的治理效用也是变化的。所以,论文从影响公司债权治理的环境因素的维度、债权融资规模边界的维度和债权人参与债权治理机制的维度分析了这三个维度如何相互联系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代理成本和债权融资代理成本产生治理效应,以此给予处在这个空间中不同点上的资金供求双方做出投融资决策的参照。
高树军[9](2020)在《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结构性改革、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变革成为主旋律;全要素生产率持续回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去产能、去杠杆、控债务、控地产、强环保呈现新常态;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国企改革开启管资本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建立为地方国资公司转型发展带来新机遇与挑战。地方国资公司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是由地方政府通过整合公共资源、资产、土地作价等形式设立,以城市经营收益、公共服务收费、财政资金等作为公司收入来源,承担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融资职责的特殊国有企业。论文以地方国资公司为研究对象,以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等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依据国资公司的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行为等特性,将我国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划分为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和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等三种模式,并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三种治理模式的效能进行评价。根据效能评价结果,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进化路径、拓展路径和跨越路径等三条路径,并分析论证了三条路径的适用条件和关键影响因素。通过路径选择的基本条件、特有条件及其属性的分析判断,采用Rough Sets计算方法,计算得到不同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的决策约简规则。针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存在的风险,构建了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指标体系,并运用ANP-Fuzzy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基于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不同路径的风险规避策略。论文最后以HF国资公司为例开展实证研究,验证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以及风险评价等研究结论。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地方国资公司存在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等三种不同的治理模式;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趋势是由低效能向高效能方向递进;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在转型过程中需要注重防范转型风险和制定科学的规避措施。论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三种治理模式的效能进行评价,并根据效能评价结果,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进化路径、拓展路径和跨越路径等三条路径,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提供可供操作的实践方案;二是采用Rough Sets分析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展开论证,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的选择方式,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选择适宜的转型路径提供切实有效的工具和方法;三是构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体系,并运用ANP-Fuzzy模型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不同路径的转型风险进行评价,提出规避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的措施。
梁伟[10](2019)在《企业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与平衡的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利益冲突与平衡是破产程序中恒久的话题,利益冲突与平衡充斥于破产重整规范与司法实践的各个角落,几乎不可能总结出全部的冲突样态与平衡路径。这一方面是因冲突类型的繁杂,很难全部囊括;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变动随时改变重整中的利益博弈状态,进而随时衍生出新的冲突。但破产重整程序作为破产程序框架下的子项目,以利益相关者的经济人理性为基础,通过再建企业并释放企业的持续经营价值(Going Concern Value)的制度价值却未发生变化。当陷入财务困境但具有可持续经营价值的企业,亟需要破产重整进行拯救时,却因利益冲突而阻遏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这便需要反问,究竟为何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失去理性的经济思考,而排斥重整程序?虽然主要建立在个案分析之上的研究,不能发现全部的利益冲突类型,并且建立在个案研究基础上的解决路径也可能是相对狭隘的,毕竟债务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之间存在差异,企业的债务结构、盈利状况、经营模式、市场前景、企业文化等均存在差异,恰如莱布尼茨所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但对个案深入的剖析可以发现冲突的真实样貌,最直观的了解到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的面相,在此基础上的平衡路径可以为其他案件提供一定的建议和参考。破产重整程序是市场竞争失败主体拯救本位程序,司法介入下利益相关者协商博弈平台的制度架构能够促进市场化主导资源配置的实现,但在利益协商与博弈的过程中却存在着冲突。冲突的化解与利益平衡的实现是破产重整制度功能发挥的手段和方式,利益平衡的实现可从社会结构维度推动破产重整制度功能的发挥,既包括社会行为维度的指引功能,也包括社会文化维度的转化功能,甚至是社会经济维度的资源配置转变与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功能,但这均需以利益平衡的实现为前提。企业财务困境造成债务人财产不能满足于各方的需求,进而从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将可能爆发激烈的利益冲突,如何实现利益平衡是破产重整程序需要解决的问题。角色多样与利益诉求重合是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复杂的表征,探明利益冲突的实然面相是实现破产重整中利益平衡的必然选择,以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及诉求为视角进行实证分析,既包括以数据为主的分析去解构企业的财务困境与可持续经营价值现实,也包括田野调查发现利益相关者的真实诉求,实证研究能够穿透重整司法实践与制度规范间的迷雾,明晰债权人、债务人及战略投资人等利益群体的诉求,以及行政权、审判权等角色在重整程序中的真实样态。但破产重整程序不可能对全部利益冲突逐一化解,利用破产重整程序实现企业拯救,保留与释放债务人企业的可持续经营价值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也能够实现重整制度的价值功能,而在此目的之下,对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利益冲突类型化,对应其成因探索体系化的解决路径。首先是债务人财产与破产重整利益平衡的关联,毋庸讳言,财产的价值归属是利益相关者博弈的目标,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基于财务困境的现实,财务困境的现实背后是债务人财产价值和变现能力的有限与不足。人具有逐利的本质,以债权人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争夺有限的债务人财产,以满足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实施利己的策略,在重整博弈中发生利益冲突。所以,实现破产重整中利益平衡的基础就是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并进行妥当的分配。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一直未上升到破产法基本原则维度,但破产法相对非破产法的重要特征就是基于破产撤销权、自动冻结制度等以实现债务人财产保值为目标的制度设计,其背后的逻辑是以实现债权人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下的实质公平追求。而挖掘债务人企业破产期间继续经营能力,能有效的实现债务人财产增值。对债务人财产的分配需以非破产法规则为基础确定权利人,锁定权利人范围,并以破产期间时间轴上坐标为尺度,对破产重整前、重整期间及重整完毕后的权利人进行有序的分配与清偿,从而实现破产重整程序制度背后的实质公平和效率价值。破产重整程序利益平衡的实现需要市场化和法治化路径为指引,以债务人财产分配和债务人企业拯救为目的的利益平衡路径也需要在上述框架下实现,重整程序这一司法平台的制度建构要求审判权主导并负责应对重整中利益的冲突,努力实现重整中利益的平衡。可在集体行动逻辑之下,因为重整程序中规范不完备、冲突剧烈而造成审判机关对重整程序持审慎态度。企业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关乎地方经济发展、职工安置等多重因素,行政权难免不对其产生关注,但行政权的介入会冲击审判权的中立地位,使利益偏离平衡的天平而向某一方倾斜,进而损害其他权利主体的利益。此外,破产管理人的履职受到法院中心主义的影响,而弱化了其自身功能,究其根源在于缺少市场化与科学化的履职评价体系,而变成行政领导式履职,与市场化要求相悖。破产重整利益的平衡需要外部公权力介入的保障,也需要内部管理人权力的积极行动,权力在行政权、审判权与管理人之间能否进行妥当的配置影响着重整程序的成功。审判权基于纠纷裁判者的司法权威性而享有破产重整程序主导权,而其正确运用破产宣告权、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等实现程序控制以克服审慎态度是其正确样态;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备之时,破产重整程序无法有效的借助市场,弱化重整功能,行政权应以辅助破产重整程序成功和企业拯救为目的,从程序主导权的享有者退化为程序失灵时的弥补者;而管理人则应以市场化为基础,以积极能动的履职去实现自身收益的最大化,在重整程序中妥当利用商业判断规则,并建立以债务人财产价值为基础的评价标准,以激励管理人积极履职,来实现各方的利益平衡。最后是重整中利益平衡的实现路径,利益平衡的实现是利益的分配过程,破产重整中利益的分配需要接受利益位阶的调整,按照利益位阶的不同进行不同的保护,并将权利人以不同的债务人财产进行清偿。公共利益、群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是重整中利益的三个位阶层次,在权变理论下,金融债权保护被上升到社会公共利益的范畴予以关注,而群体利益保护也加入了程序参与权,以保障其信息的对称,最后才是通过克服僵化性的一致原则去对个体利益实现保护。针对不同利益位阶中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在重整规范不完备的空白地带,凭借管理人的积极履职与行政权的协助,在审判权的主导之下探索诸如和解式重整的路径,克服僵化的思路去实现重整中的利益平衡,以达到推动破产重整程序成功,保护企业可持续经营价值及发挥重整制度功能的目的。
二、利益相关者治理与中国上市公司的企业信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利益相关者治理与中国上市公司的企业信用(论文提纲范文)
(1)薪酬差距对我国上市公司外源融资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框架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框架 |
1.2.2 研究内容 |
1.3 关键概念界定 |
1.3.1 外源融资相关概念 |
1.3.2 薪酬差距相关概念 |
1.3.3 公司产权性质概念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贡献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外源融资研究的文献综述 |
2.1.1 债权融资的影响因素 |
2.1.2 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因素 |
2.1.3 股权融资的影响因素 |
2.2 薪酬差距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 薪酬差距影响外源融资相关文献综述 |
2.3.1 薪酬差距对债权融资的影响 |
2.3.2 薪酬差距对股权融资的影响 |
2.3.3 薪酬差距对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 |
2.4 公司产权性质影响外源融资的文献综述 |
2.5 文献评述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薪酬差距影响外源融资相关理论分析 |
3.1 锦标赛理论 |
3.1.1 锦标赛理论内容 |
3.1.2 锦标赛理论与外源融资 |
3.2 行为理论 |
3.2.1 行为理论内容 |
3.2.2 行为理论与外源融资 |
3.3 代理理论 |
3.3.1 债务代理成本理论 |
3.3.2 管理层防御理论 |
3.4 公司治理理论 |
3.4.1 公司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
3.4.2 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延伸 |
3.4.3 公司治理理论运行机制与原理 |
3.4.4 公司治理理论与外源融资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薪酬差距对债权融资的影响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1.1 薪酬差距与债权融资 |
4.1.2 薪酬差距、产权性质与债权融资 |
4.1.3 本章理论分析模型 |
4.2 研究设计 |
4.2.1 变量选择和定义 |
4.2.2 模型构建 |
4.2.3 样本选取和数据收集 |
4.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2 相关性分析 |
4.3.3 多元回归分析 |
4.3.4 稳健性检验 |
4.3.5 进一步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薪酬差距对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薪酬差距与商业信用融资 |
5.1.2 薪酬差距、产权性质与商业信用融资 |
5.1.3 本章理论分析模型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选择和定义 |
5.2.2 模型构建 |
5.2.3 样本选取和数据收集 |
5.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多元回归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3.5 进一步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薪酬差距对股权融资的影响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薪酬差距与股权融资 |
6.1.2 薪酬差距、产权性质与股权融资 |
6.1.3 本章理论分析模型 |
6.2 研究设计 |
6.2.1 变量选择和定义 |
6.2.2 模型构建 |
6.2.3 样本选取和数据收集 |
6.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2 相关性分析 |
6.3.3 多元回归分析 |
6.3.4 稳健性检验 |
6.3.5 进一步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7.3.1 研究局限 |
7.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债务融资、融资约束与高管薪酬 ——基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高管薪酬的影响因素 |
2.1.1 内部利益相关者 |
2.1.2 外部利益相关者 |
2.2 债务治理与债务风险 |
2.2.1 债务治理 |
2.2.2 债务风险 |
2.3 融资约束及其经济后果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3.1 概念界定 |
3.1.1 高管人员与高管薪酬 |
3.1.2 债务来源 |
3.2 理论分析 |
3.2.1 权衡理论 |
3.2.2 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优序融资理论 |
3.2.3 金融抑制理论 |
3.2.4 委托代理理论 |
3.2.5 最优契约理论 |
3.2.6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2.7 理论评述 |
第4章 研究假设与研究设计 |
4.1 研究假设 |
4.1.1 商业信用与高管薪酬 |
4.1.2 银行借款与高管薪酬 |
4.1.3 融资约束的调节作用 |
4.2 研究设计 |
4.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2 模型设定 |
4.2.3 变量定义 |
第5章 实证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5.1.1 描述性统计 |
5.1.2 相关性分析 |
5.2 回归分析 |
5.2.1 商业信用与高管薪酬 |
5.2.2 银行借款与高管薪酬 |
5.2.3 融资约束的调节作用 |
5.3 稳健性检验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启示 |
6.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3)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商业信用融资与投资效率 ——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意义与预期创新 |
1.3.1 研究意义 |
1.3.2 预期创新 |
2 相关研究的文献述评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2 社会责任表现与投资效率的相关研究 |
2.3 社会责任表现与商业信用融资的相关研究 |
2.4 商业信用融资与投资效率的相关研究 |
2.5 概括性评论 |
3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说 |
3.1 理论基础与分析思路 |
3.2 研究假说与逻辑论证 |
3.2.1 社会责任表现与投资效率的关系 |
3.2.2 社会责任表现与商业信用融资的关系 |
3.2.3 商业信用融资的中介效应 |
4 实证研究设计 |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 代理变量设计 |
4.2.1 被解释变量的代理变量选择与构造说明 |
4.2.2 解释变量的代理变量选择与构造说明 |
4.2.3 中介变量的代理变量选择与构造说明 |
4.2.4 控制变量的选择与构造说明 |
4.3 基本检验模型设计 |
5 实证研究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 |
5.2 相关性分析 |
5.3 回归分析 |
5.3.1 社会责任表现与投资效率关系的实证分析 |
5.3.2 社会责任表现与商业信用融资关系的实证分析 |
5.3.3 社会责任表现、商业信用融资与投资效率关系的实证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替换投资效率模型中主要变量的计量方式 |
5.4.2 社会责任表现工具变量检验 |
5.4.3 行业调整变量 |
5.4.4 替换中介效应检验模型 |
5.5 拓展性分析 |
6 结论、建议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前提问题:廓清规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基本认识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内涵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表现 |
三、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危害性 |
第二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理论探析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信息经济学解释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法理解释:权利义务失衡 |
三、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的本土化问题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检视与反思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基本原理:激励相容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实践的困境与局限 |
三、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及其法律意义 |
四、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公司治理路径 |
第二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 |
第一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股东利益至上理论 |
一、股东利益至上的理性基础与理论范式 |
二、股东利益至上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股东利益至上的价值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基本原理 |
二、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适用迷局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基本原则 |
一、原则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应服务于社会整体利益 |
二、原则二:以金融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
三、原则三:金融可持续发展下改革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 |
第三章 直接规制股东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有限责任 |
一、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机理 |
二、股东道德风险的公司法规制:公司人格否认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检视与改革 |
一、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沿革 |
二、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异化与规制虚空 |
三、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限度突破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反思与重构 |
一、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路径选择与立法模式 |
二、金融机构股东责任规则的建构思路 |
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规则设计 |
第四章 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第一节 传统公司治理中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 |
一、全球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实践视阈下董事激励与约束的法律考察 |
二、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检视 |
三、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反思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一、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必要性 |
二、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方案 |
第三节 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强化 |
一、我国金融领域监管与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重置 |
二、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立法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司法路径 |
第五章 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监事职能完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原理与现实困境 |
一、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 |
二、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监事会监督职能之完善 |
一、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制度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职责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本土化问题与制度改革 |
一、金融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的法律供给现状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法律制度评估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制度改革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5)违规处罚对企业并购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论文结构 |
1.4 研究创新与贡献 |
2.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相关概念界定 |
2.1.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1.3 资源基础理论 |
2.1.4 企业危机管理理论 |
2.1.5 信号传递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违规处罚及声誉损失的相关研究 |
2.2.2 声誉修复的相关研究 |
2.2.3 企业并购的相关研究 |
2.3 研究述评 |
3.上市公司监管制度背景与违规处罚现状分析 |
3.1 上市公司监管制度背景 |
3.2 上市公司违规处罚现状分析 |
4.违规处罚与企业并购倾向 |
4.1 问题提出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2.1 企业违规处罚的负面后果及其应对措施 |
4.2.2 研究假设 |
4.3 研究设计 |
4.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3.2 变量定义和模型设计 |
4.4 实证结果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多元回归分析 |
4.4.3 基于股权性质的调节效应分析 |
4.5 进一步分析 |
4.5.1 违规处罚严重程度的分析 |
4.5.2 违规处罚原因类型的分析 |
4.5.3 违规处罚对企业并购影响的长期效应分析 |
4.6 稳健性检验 |
4.6.1 变量替换 |
4.6.2 内生性问题 |
4.6.3 样本选择问题 |
4.6.4 控制高管特征因素 |
4.7 本章小结 |
5.违规处罚、企业并购与声誉修复——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机制检验 |
5.1 问题提出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资本市场的声誉修复 |
5.2.2 产品市场的声誉修复 |
5.3 研究设计 |
5.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2 变量定义和模型设计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多元回归分析 |
5.5 进一步分析 |
5.5.1 融资额度的分析 |
5.5.2 供应商和客户规模的分析 |
5.6 稳健性检验 |
5.6.1 变量替换 |
5.6.2 内生性问题 |
5.6.3 样本选择问题 |
5.7 本章小结 |
6.违规处罚与企业并购绩效 |
6.1 问题提出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1 企业并购动机与并购绩效 |
6.2.2 企业声誉与并购绩效 |
6.2.3 研究假设 |
6.3 实证研究设计 |
6.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3.2 变量定义与模型设计 |
6.4 实证结果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多元回归分析 |
6.4.3 基于并购类型的调节效应分析 |
6.5 进一步分析 |
6.5.1 并购市场绩效分析 |
6.5.2 母公司绩效分析 |
6.5.3 企业投资方向分析 |
6.5.4 并购长期绩效分析 |
6.6 稳健性检验 |
6.6.1 变量替换 |
6.6.2 内生性问题 |
6.6.3 样本选择问题 |
6.7 本章小结 |
7.研究结论、不足与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的政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目录成果 |
(6)公司治理、大股东行为与债券违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文献综述简析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理论分析 |
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 委托代理理论 |
2.3 利益相关理论 |
2.4 “隧道效应”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研究设计 |
3.1 研究假设 |
3.1.1 内部治理假设 |
3.1.2 公司外部治理假设 |
3.1.3 大股东行为假设 |
3.2 样本选取及数据处理 |
3.3 变量衡量 |
3.3.1 被解释变量 |
3.3.2 解释变量 |
3.3.3 控制变量 |
3.4 模型设计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实证研究 |
4.1 描述性统计与均值检验 |
4.2 相关性分析 |
4.3 LOGISTIC回归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稳健性检验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公司治理特征与信用评级的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国内外相关文献回顾及评述 |
2.1 关于公司信用评级的研究 |
2.2 关于公司治理的研究 |
2.2.1 股东大会特征与公司信用评级的关系研究 |
2.2.2 董事会特征与公司信用评级的关系研究 |
2.2.3 管理层特征与公司信用评级的关系研究 |
2.2.4 监事会特征与公司信用评级的关系研究 |
2.3 财务特征与公司信用评级的关系文献回顾 |
2.4 其他因素与与公司信用评级的关系文献回顾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公司治理特征对信用评级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信用评级和公司治理概念分析 |
3.1.1 信用评级及其内涵 |
3.1.2 公司治理及其要素分析 |
3.2 公司治理与信用评级关系的理论基础 |
3.2.1 委托代理理论 |
3.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2.3 经济人假设理论 |
3.2.4 现代管家理论 |
3.2.5 资源依赖理论 |
3.2.6 现代组织理论 |
3.2.7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公司治理特征对信用评级影响的研究假设 |
4.1 董事会特征对公司信用评级影响的研究假设 |
4.2 股权特征对公司信用评级影响的研究假设 |
4.3 管理层特征对公司信用评级影响的研究假设 |
4.4 监事会特征对公司信用评级影响的研究假设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公司治理特征对信用评级影响的研究设计 |
5.1 变量选择及来源 |
5.2 变量设计及含义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解释变量 |
5.2.3 控制变量 |
5.3 模型构建 |
5.3.1 多重共线性检验 |
5.3.2 基本模型构建 |
5.3.3 稳健性检验模型构建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1 描述性统计 |
6.2 多重共线性检验及消除 |
6.3 有序Probit回归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进一步研究 |
6.6 对策建议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成果和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8)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对代理成本的影响研究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债权治理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内容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五节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六节 论文的结构安排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相关基础理论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债权治理的研究现状与具体内容 |
第三章 中国债权人治理与金融发展的历史过程 |
第一节 中国金融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 |
第二节 中国企业部门杠杆率与投资贡献率 |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债务结构的变化 |
第四章 债权人参与治理对经理人代理成本的治理效应 |
第一节 债权人筛选机制对经理人代理成本的治理效应 |
第二节 债权人监督机制对经理人代理成本的治理效应 |
第五章 债权人参与治理对控股股东代理成本的治理效应 |
第一节 债权人筛选机制对控股股东代理成本的治理效应 |
第二节 债权人监督机制对控股股东代理成本的治理效应 |
第六章 债权人参与治理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治理效应 |
第一节 债权人筛选机制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治理效应 |
第二节 债权人监督机制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治理效应 |
第七章 结论 |
后记 |
参考文献 |
(9)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地方国资公司的相关研究 |
1.3.2 公司治理研究 |
1.3.3 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研究 |
1.3.4 公司转型风险研究 |
1.3.5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地方国资公司 |
2.1.2 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模式 |
2.2 地方国资公司的功能与特征 |
2.2.1 地方国资公司的功能 |
2.2.2 地方国资公司的特征 |
2.3 公司治理研究的相关理论 |
2.3.1 产权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4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 |
2.3.5 约束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
3.1 市场主导型治理模式 |
3.1.1 英国:市场导向的单层董事会主导模式 |
3.1.2 美国:市场治理的单层董事会控制模式 |
3.2 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 |
3.2.1 韩国:政府主导的单层董事会模式 |
3.2.2 新加坡: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治理模式 |
3.3 法人主导型治理模式 |
3.3.1 德国:监事会掌控的职工参与模式 |
3.3.2 日本:主银行相机治理模式 |
3.4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与启示 |
3.4.1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 |
3.4.2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 |
4.1 地方国资公司发展状况 |
4.1.1 地方国资公司的发展历程 |
4.1.2 地方国资公司的数量变化 |
4.1.3 地方国资公司的结构状况 |
4.2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的类型 |
4.2.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的划分依据 |
4.2.2 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 |
4.2.3 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 |
4.2.4 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 |
4.3 基于Logistic回归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 |
4.3.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理论 |
4.3.2 QD市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的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 |
5.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原则与方向 |
5.1.1 转型的原则 |
5.1.2 转型的方向 |
5.2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设计 |
5.2.1 基于RCSP范式的转型路径演化 |
5.2.2 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 |
5.3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1 A to AE进化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2 AE to E拓展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3 A to E跨越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4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5.4.1 转型路径选择的原则 |
5.4.2 路径选择的条件与决策属性 |
5.4.3 基于Rough Sets的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及其规避 |
6.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风险识别 |
6.1.1 风险因子 |
6.1.2 风险成因 |
6.2 基于ANP-Fuzzy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 |
6.2.1 转型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 |
6.2.2 ANP-Fuzzy模型的建立与评价 |
6.2.3 基于多变量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预警 |
6.3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规避 |
6.3.1 A to AE进化路径风险规避 |
6.3.2 AE to E拓展路径风险规避 |
6.3.3 A to E跨越路径风险规避 |
本章小结 |
第7章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实证研究 |
7.1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及转型动因 |
7.1.1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 |
7.1.2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动因 |
7.2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7.2.1 HF国资公司A to AE进化转型路径选择 |
7.2.2 HF国资公司AE to E拓展转型路径选择 |
7.3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 |
7.3.1 HF国资公司A to AE进化转型风险评价 |
7.3.2 HF国资公司AE to E拓展转型风险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8章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8.1 全文总结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 A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调查问卷 |
附录 B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调查问卷 |
附录 C 地方国资公司访谈提纲 |
(10)企业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与平衡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立法表 |
案例表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利益冲突的成因:利益主体与诉求多元化 |
第一节 破产重整中利益内涵的阐释 |
一、利益的内涵阐释 |
二、法律维度的利益阐释 |
三、破产重整中的利益冲突阐释 |
四、破产重整中的利益平衡阐释 |
第二节 破产重整利益冲突的案例剖析 |
一、A企业的破产概况 |
二、债务人的利益诉求 |
三、债权人的利益诉求 |
四、其他主体的利益诉求 |
五、法院的审慎态度 |
六、地方政府的积极介入 |
七、破产管理人的能动性不足 |
第三节 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的类型解析 |
一、债务人财产供给的不足产生无序分配 |
二、公权力介入时的重整程序控制权争夺 |
三、利益相关者多样化造成利益位阶不清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利益平衡的价值:社会结构中重整功能实现 |
第一节 社会群体行为导向维度功能 |
一、私权意识回归 |
二、商业风险分配 |
三、实质正义实现 |
第二节 重整文化构建维度功能 |
一、拯救文化对传统债文化的替代 |
二、公共本位对私利本位的替代 |
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维度功能 |
一、宏观经济政策落实 |
二、优化资源配置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利益平衡的基础:财产保值增值与有序分配 |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的实现 |
一、规则设计实现债务人财产保值 |
二、继续经营实现债务人财产增值 |
三、重整成功实现债务人财产溢价 |
第二节 债务人财产分配的受益主体 |
一、债务人企业的债权人 |
二、债务人企业的出资人 |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主体间的有序分配 |
一、债务人财产清算价值:归属重整完成前债权人 |
二、债务人财产重整溢价:归属出资人与重整后债权人 |
三、债务人企业隐性资产:归属重整后出资人 |
四、企业重整后经营收益:归属出资人与重整后债权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利益平衡的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 |
第一节 正确介入的行政权:辅助重整成功 |
一、行政权过度介入的惯性 |
二、行政权过度介入的成因 |
三、行政权正确介入的尺度 |
四、行政权正确介入的样态 |
第二节 克服审慎态度的审判权:主导重整程序 |
一、审判权审慎态度的剖析 |
二、重整程序审判权主导实现 |
第三节 市场化履职激励的管理人:完成重整事务 |
一、管理人履职评价体系不完备 |
二、不完备评价体系的表现形式 |
三、管理人履职评价方式的转变 |
四、市场化评价标准激励管理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利益平衡的路径:利益位阶下的权益保障 |
第一节 破产重整的利益位阶 |
一、破产重整中利益位阶的内容 |
二、破产重整中利益位阶的重配 |
第二节 利益位阶重配下权益保障弱化 |
一、实践维度维护公共利益难 |
二、规范维度排斥利益群体参与 |
三、观念维度个体利益保护僵化 |
第三节 特殊主体权益保障的路径探索 |
一、金融债权利益保障探索 |
二、和解式重整群体利益保障探索 |
三、其他主体权益保障探索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四、利益相关者治理与中国上市公司的企业信用(论文参考文献)
- [1]薪酬差距对我国上市公司外源融资的影响研究[D]. 时军. 吉林大学, 2020(03)
- [2]债务融资、融资约束与高管薪酬 ——基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D]. 雷跃川.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08)
- [3]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商业信用融资与投资效率 ——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的实证分析[D]. 郑凤玲.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4]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D]. 祝雅柠. 吉林大学, 2020(08)
- [5]违规处罚对企业并购的影响研究[D]. 邓秀媛.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6]公司治理、大股东行为与债券违约[D]. 杨邱洋.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7]公司治理特征与信用评级的关系研究[D]. 邹晓囡.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0(06)
- [8]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对代理成本的影响研究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债权治理的视角[D]. 刘一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9]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D]. 高树军.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10]企业破产重整中利益冲突与平衡的问题研究[D]. 梁伟. 吉林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