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调研报告

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调研报告

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1. 答:法律分析:国有资产出贺樱和租出借管理办法:中央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中央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无论是本单位实施,还是委托后勤服务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实施,都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法律依据:《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或核销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国有资产的出售收入、出让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本办法所称颂大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是指中央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中央行禅盯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以下统称为国有资产收入。
问:国有资产在什么情况下允许对外出租出借
  1. 答:租赁条件:
    (一)凡闲置的国有资产,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均可租赁;凡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如生产经营及腐蚀性物资存放)不得出租。
    (樱迅二)凡零星租赁的,实行一年一定;对整体租赁的,原则上一年一定,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年。
    根据《事业单位暂行办法》
    第八条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蚂扮)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
    (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闷颂灶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人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
  2. 答:《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国有资产租赁制度
    一、 租赁条件
    (一)凡闲置的轮毁岁国有资产,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均可租赁;凡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如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及腐蚀性物资存放)不得出租。
    (二)凡零星租赁的,实行一年一定;对整体租赁的,原则上一年一定,如遇特殊情况,可延腊睁长至三年。
    二、办法和程序
    (一)国有资(房)产出租,必须实行全社会公开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或续租。
    (二)国有资(房)产出租,事先必须报区局审批,出租方上报时具体写明承租方、承租生产经营项目、租赁底价及租赁年限等。
    (三)公开招租由出租方按有关规定自行余腔组织进行,经公开投标中标后,租赁双方必须签订协议书,写明安全生产责任条款,并报局备案。
    (四)企业内部实行承包资(房)产的,也必须在企业内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
    (五)原租赁到期的,如需续租或重新出租的,则必须按本制度办理。本局管理的资产租赁也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3. 答:租赁条件:
    (一)凡闲置的国有资产,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均可租赁;凡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如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及腐蚀性物资存放)不得出租。
    (二)凡零星租赁的,实行一年一定;对整体租赁的,原则上一年一定,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年。
    资产有下列情形改雹岩之一的,不得用于出租出借:
    (1)  正常履行单位职能所必需的。
    (2)  已被依法裁定查封、冻结的。
    (3)  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4)  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
    (5)  不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标准的。
    (6)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7)  货币性资金不能出借。
    扩展资料:
    国有资核御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肆雀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人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
    参考资料:
  4. 答:进行喊数资产评估后,将出租资产情况和承租方情况以及出衡渗蠢租具体条款咐陪等材料报送出租方上级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由上级单位根据资产额度及权限决定是否直接批复或继续上报上级单位核准。
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处理?
  1. 答:行政单位
    中央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是上缴中央国库,计入应缴国库款
    而中央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实行收闷册丛支两条线,是计入科目应交财政专户款
    一般行政单位
    固定资产一般不会出现出租和出借的情况,若是将闲置的固姿槐定资产经过审批后出租,则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 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还是应缴财政专户款)。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 非税收蚂樱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对于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都是要计入应缴财政专户款,清理费用计入相关支出(行政单位计入经费支出)。
    中央级事业单位的
    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计入应缴国库款,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也是实行收支两条线,计入应缴国库款
    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上缴中央国库,计入应缴国库款
    一般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计入其他收入科目)。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 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对于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都是要计入应缴国库款,清理费用计入相关支出(事业单位计入事业支出或者经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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