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批已换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的公告(论文文献综述)
成瑞雪[1](2020)在《论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文中研究表明民族药医院制剂是民族药成药的主体部分,是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的主要支撑,也是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保障,医院制剂及其调剂市场的存在满足了少数民族患者的用药需求。调剂市场的发展,对延长民族药产业价值链、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建设、对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市场,均有重要意义。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调剂了民族医医院之间制剂的余缺,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药安全、充分、公平和有效的使用,有利于缓解少数民族患者的“看病难、看病贵”。本文运用系统抽象法,注重矛盾分析,结合田野调查材料全面考察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重要作用、市场结构、市场监管和市场发展趋势,为调剂市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民族药医院制剂是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主体涉及少数民族群众、民族医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由调出方、调入方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调剂价格等构成。拟调剂制剂具有商品化率低、可替代性弱、地域性强的特点。医院之间调剂制剂的程序、规则、范围都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制剂价格也由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由此形成了发育程度不同的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调剂市场进行了严格控制,从医院制剂注册、再注册和备案到管理制剂进入市场的数量、品种,再通过实施制剂调剂使用办法,管控着制剂市场的运行。药监部门对调剂程序的严格管控,缩减了制剂调剂规模、导致制剂市场调入调出不平衡、制剂调剂价格无法反映制剂供求关系、延长了制剂在调剂市场流通的时间、减少了医院利润,导致各民族医院内部出现大量的协定方剂以满足患者临床所需、增加民族医特色疗法提高医院收入,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在监管下具有显着的地方性和封闭性。从调剂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它最终会走向衰落,但还需要条件,这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按药监部门对调剂市场的过严控制,阻碍了市场发展,加剧了少数民族患者用药的矛盾,医院为保障患者用药与维持运营只能购入国准字成药和使用协定方剂。但根据少数民族患者收入水平,医保目录中所纳入的民族药品可报销的范围和比例来看,过快取缔调剂市场不可行,医院制剂“简、便、廉、效”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因此,应扩大制剂配制和调剂市场规模,定期将部分医院制剂申报为国准字成药,降低协定方剂申报为医院制剂的难度,在逐步发展中提高少数民族患者收入水平和民族药医保报销比例,为促进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最终消亡创造条件。
苏冬冬[2](2020)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在医药技术、医药经济和公共健康备受关注的当下,如何有效对医药发明进行专利保护,既可以激励医药技术创新和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又可以满足药品可及性和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实现,已成为国内外学界和产业界讨论的重点话题。目前,我国药品注册审批环节不审查拟上市药品的专利状况,导致上市后的药品面临着专利侵权和退市的双重风险。药品注册审批环节缺乏有效的专利争议解决机制,难以有效保护药品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制度上需要引入一种机制将药品的注册审批与专利权的保护相联系。美国1984年的《Hatch-Maxman法案》首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并在2003年的《医疗保险处方药改进和现代化法案》(MMA)中得到优化和完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包括程序链接和职能机构链接,涵盖简化新药申请程序、专利信息公示、专利声明、暂缓审批期、专利挑战机制、首仿药市场独占期等内容。我国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仅是对药品的审评审批与专利的权属状态之间的联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尚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我国既有规定过于简单宽泛,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实际运行效果不佳,难以满足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此,国家从宏观政策和立法层面提出要探索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这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讨论。为了保障医药创新政策的有效部署落实和立法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必要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设计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建构方案。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进行全方位和体系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本文通过全面梳理和分析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产生的缘由、创立的背景、发展历程、基本内容、发挥的功效,挖掘该制度所蕴含的宗旨和价值理念,剖析制度的内在运行机理及其缺陷,探寻该制度建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和重要影响因素,发现和解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协调与衔接问题,剖析制度运行中产生的竞争法问题,在对比分析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国家的立法实践、实际运行状况及其实施效果、所进行的革新举措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不同立法模式的优缺点,吸收、合理借鉴这些国家在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监管制度改革方面所进行的有益尝试、探索和经验,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医药创新政策和制度环境,确立我国的药品专利链接立法模式和构建出科学、合理、健全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完善我国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由六章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解读。本章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涵出发,厘清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含义及其适用范围,明晰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判断标准,梳理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产生缘由与演变过程,剖析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及其缺陷,确定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分析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容。本章的内容为全文探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奠定了基础。就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本身而言,其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促进新药研发和及时确定专利法律状态的正效应时,也具有阻碍仿制药竞争和危及药品可及性的负效应。第二章,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章通过深入剖析药品专利链接的制度逻辑及其合理内核,挖掘出该制度建立的正当性基础和基本价值取向,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医药产业政策的演变过程,探寻该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为药品专利权人提供了在药品上市前解决专利纠纷的途径,是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得以实现的手段之一。该制度遵循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契合利益平衡的立法旨趣、合乎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符合最优资源配置的要求和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立场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政策目标。该制度有助于强化药品专利权的保护,激励药品创新;有利于促进仿制药与创新药的充分竞争,实现医药产业的良性发展;有助于解决公民健康需求与药品供给不足的矛盾。该制度是解决我国药品专利保护不力、医药产业创新不足和高质量药品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国家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政策和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制度设计。第三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本章主要考察了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结合近年来签订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有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规定,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和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其后得到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响应和仿效实施。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基于本国实际和政策目标采取了不同的链接模式,且产生了不同的实施效果。美国将国内立法中的药品专利链接机制通过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推行。现阶段,由于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结构不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尚无法在国际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未来将会成为国际药品专利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准则。第四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法律制度。本章详细介绍了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配套的药品试验例外、药品专利期限延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制度内容,分析了这三个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制度本身的利与弊,以及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之间的关系。这几个制度实质上是围绕着药品专利保护与创新药研发之间的矛盾和药品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和社会福利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而展开。药品试验例外制度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并行实施,起到了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作用。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是药品专利链接的基础,药品专利链接是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延伸。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关的各个制度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平衡,能够起到共同激励创新药物的开发和加快仿制药及时上市的作用。第五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探讨了美国和加拿大在应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问题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也考察了欧盟在应对相关问题上的经验做法。从微观的角度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施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挖掘法院对同类案件作不同处理的法理依据,总结归纳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判定要件。针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医药产业发展实际、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提出了我国应对相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滥用主要表现为药品专利常青(药品专利不当登记)和反向支付协议两类典型行为。药品领域的专利常青、反向支付协议问题本质上反映了药品创新激励保护和市场自由竞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问题。运用反垄断法规制药品专利常青行为和反向支付协议行为具有正当性基础,对这些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应遵循合理分析原则,综合衡量其垄断行为对竞争的正负效应,以判定是否落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畴。第六章,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体系化思考。本章在梳理及评析现有药品专利链接模式,分析我国与药品专利链接相关的现行立法规定、实施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立法与实践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和法制环境,提出该制度在我国建构的基本设想和具体实施方案。我国与药品专利链接相关的现行立法规定主要存在规定缺乏上位法依据、规定不具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突出问题。在药品注册审批实践中因药品注册申报引发的专利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因而,在我国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需要补充制度创设的依据和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专利链接方案。同时,在具体制度设计时,需要立足我国实际、注重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与衔接,并建立相应的配套法律机制。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合理内核在于利益平衡,其通过一系列精巧的平衡设计,激励原研药企业继续研发新药并推向市场,鼓励仿制药企业挑战原研药企业的专利,使原研药行业与仿制药行业保持良性协调发展。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有效实施及其所追求的利益平衡价值目标的实现,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制约、配合和支撑,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促进原研药与仿制药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在中国语境下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应当警惕该制度滥用可能带来的反竞争风险。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应科学评估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利弊,克服制度本身的内在缺陷,消解该制度对药品可及性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王琛琛[3](2019)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持有权转让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多年来一直实行药品生产许可的药品注册许可制度,将药品生产许可与上市许可“捆绑”管理,只有拥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才能拥有药品上市许可的资格,药品的批准文号只发给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研制机构和其他机构不能获取药品上市许可。药品注册许可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不具有可转让性,因此没有财产权属性。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对药品知识产权所有权、上市许可权等民事权利处分权,以及药品研制、生产、流通资源合理配置提出更高的要求,原来的药品注册制度的弊端逐渐显露,原《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制度已不适应调整药品研制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其他相关主体有关药品上市的关系与行为的需要。2015年11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10个省(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试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扩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范围,使药品研究机构等主体得以获得药品上市许可的资格及相应权利,对我国药品管理、医药经济将产生重大影响。通过研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施行情况,以及2019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有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条款的规定,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重点分析,对既往药品技术转让数据统计并分析,解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持有权的权利属性,探讨持有权的转让可能遇到的问题,以期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持有权转让作出预判,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后续的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
吕鹏[4](2018)在《基于药品抽验来评价药品区域市场的安全性》文中研究表明目的:通过分析药品抽验数据对北京市药品区域市场安全性做出科学的评价。首先,以北京、天津、吉林等9个省市的省级层面药品抽验数据分析其药品市场在全国背景下的安全状况水平;其次,按药品类别分析,以北京市药品抽验为例,分析北京市的药品市场安全风险点存在位置;最后,构建省级层次和监管方向的风险信号评价模型,为药监部门了解药品市场风险,把控监管难点提供参考。方法:回顾性分析全国总体抽验、地方抽验以及天津、吉林、湖南、海南、广东、宁夏、贵州、甘肃、北京9省市2016、2017年度抽验情况,作此9省药品抽验相对于全国整体的比例报告比值比(PRR)分析,继而对国抽、地方、北京按药品分类进行比例报告比值比(PRR)分析,分析药品市场风险点存在情况,最后根据PRR定义,构建药品市场风险信号模型。结果:(1)北京、天津、吉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宁夏相对于全国整体抽验情况的 PRR 值,16 年分别为 0.15、2.24、0.59、NA、3.88、2.55、2.01、0.16、0.17;17 年为 0.034、1.06、NA、1.88、0.74、3.39、0.53、0.45、0.85。从统计学上,依据PRR≥2为风险检测标准,广东和海南分别为2016年和2017年风险信号最高,认为两省药品市场于该年度可能存在药品风险信号;其余省份PRR值小于2的省份,不存在风险信号,具体风险信号存在需要进一步分析。(2)按照药品分类,国抽、地方、北京化学药品2016、2017年度抽验PRR值分别为(0.5、0.6)、(0.67、0.17)、(0.89、0.43);国抽、地方、北京中成药 16、17 年度的 PRR 值分别为(0.27、0.76)、(0.82、0.36)、(0.15、0.84);国抽、地方、北京中药材和饮片 2016、2017 年度的 PRR 值分别为(4.05、4.8)(2.24、4.25)、(3.72、3.89);国抽、地方、北京生物制品2016、2017年度的PRR值分别为(0.09、1.03)、(1.35、0)、(0、0);国抽、地方、北京药品包装材料2016、2017年度的PRR值分别为(1.44、1.59)、(1.48、0.91)、(0、0);国抽、地方、北京药用辅料 2016、2017 年度的PRR值分别为(0.66、0)、(0、0.32)、(0、0)。从统计学上,依据PRR≥2为风险检测标准,国抽、地方、北京中药材和饮片的PRR值两年度均大于2,可认为全国中药材和饮片市场存在风险信号,北京市中药材和饮片市场亦存在风险信号。(3)得到省级药品市场风险信号模型和监管方向的风险信号模型结论:北京药品市场总体情况良好,但不可忽略的是中药材和饮片市场的药品质量问题,依旧需要值得加强关注和监管。利用风险模型用药品抽验数据预测药品市场风险信号存在与否。
刘忠娥[5](2017)在《北京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参数构建研究》文中认为目的: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是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的一种无因的且保持一定频次的行政监督方式,其监督内容是药品生产企业执行有关药品生产所有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的开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要求,是药品监管部门履职的一种体现。在以药品GMP为核心的庞大的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下,药品监管部门需要拥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按照法律法规条款逐条进行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然而,药品监管部门实际上人力物力有限,难以按照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所有要求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日常监督检查,因此,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限制下,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日常监督检查。因此,本研究要从以药品GMP为主体的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中筛选出关键条款,以此作为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的指标,基于筛选出的日常监督检查指标,构建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体系,并对指标体系赋以权重,形成北京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参数。方法: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体系的构建来源于三部分,分别是源于药品GMP的指标构建、源于其他法律法规的指标筛选、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构建。其中,源于药品GMP的指标筛选是通过事故树分析法构建事故树,将事故树的基本事件与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检查缺陷项目结合,由此得出日常监督内容;源于其他法律法规的指标筛选部分,本研究选择了从《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筛选指标,从中找出属于药品生产日常监督内容的条款。同时,将国家局、市局下发文件的落实情况和专项任务落实情况列为药品生产日常监督内容。由于药品生产特殊情况有多种类型,本研究只列出了四种药品生产特殊情况作为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但在实际药品生产日常监督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调整。本研究采用线性加权法确定指标权重,由于指标权重与专家打分、缺陷项目出现频次、事故树理论分析有关,因此,本研究将专家打分获得的单个指标权重、缺陷项目频次计算出的单个指标权重、事故树理论分析获得的单个指标权重进行线性组合,得出单个指标的组合权重。结果:1北京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体系组成。构建的指标体系分为四部分,分别为合法性、生产运营情况、变更及风险控制情况、药品生产特殊情况。合法性部分由生产条件合法性、注册条件合法性、其他法律法规符合情况3个指标构成;生产运营情况部分由21个指标组成,分别是人员培训情况、厂房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原辅料的储运质量管理情况、供应商审计情况、成品的储运质量管理情况、产品发运与召回情况、生产人员的操作情况、生产过程中间品的管理情况、产成品的放行情况、设备使用情况、环境监测及清洁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原辅料成品的检验情况、取样留样稳定性考察等情况、试剂对照品标准品培养基等管理情况、确认与验证情况、计算机化系统管理以及产品追溯情况、生产记录包装记录完整性情况、检验记录完整性情况、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自检情况;变更及风险控制情况部分由变更情况、偏差管理纠正预防措施OOS调查等情况、风险评估及控制情况、上次检查不合格项目整改情况4个指标构成;药品生产特殊情况由特殊药品管理情况、委托生产情况、委托检验情况、异地设立中药前处理提取及集团内共用前处理提取车间情况4个指标构成。2指标体系权重赋值结果。利用excel,从专家打分、缺陷项目频次、事故树理论分析三个方面分别得出了单个指标权重,再将三者得出的结果线性组合,得出了单个指标的组合权重。结论:1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纳了本研究成果,以此制发了红头文件。2针对构建的北京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参数,建议北京市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构建的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参数和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法律法规,从而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3基于构建的北京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参数,建议药品监管部门强化药品生产质量日常监管,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2016)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京食药监[2015]31号各区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局2015年第4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一、关于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延续持有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申请变更或者延续许可,应当向市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一律换发新版食品生产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2014)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中指出京食药监食流[2014]1号各区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要求,食品流通监管职责已经划入我局。我局对市工商局制定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规范《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工作规范(试行)》(京工商发[2013]40号)予以了整合修订,2013年12月23日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十八次局长办公会领导集体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8](2012)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四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对我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阶段性划分和深入解读、评价,我们可以从宏观上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进程、现有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把握。但是,这些仅仅是理论上的论述与总结,时至今日,全国各地现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的立法到底有哪些?每一部立法又有哪些具体条文涉及动物保护的哪些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相关着述或法律汇编中并未有所展示。为了弥补这个缺失,本课题组再一次对我国现行有效的动物保护立法进行全面梳理,
滕顺祥[9](2010)在《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机制与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各个行业中的应用更加迅速,基于互联网的行业发展形成了新的产业链条,同时也使得互联网的治理趋于复杂。随着互联网在各行业应用规模不断扩张,互联网治理的滞后性阻碍了我国互联网应用行业的快速发展,甚至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特别是对金融业、电子商务业等行业而言,由于这些行业的主营业务对互联网依赖度高并不断增强,随之而来的风险也在加大,基于互联网的行业治理变得重要而紧迫。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各行业与互联网的关联度分析,为不同关联度的行业构建相应的治理模型,为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提供理论及实施依据。本文运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以及系统动力学等研究方法,以产业经济学基本理论为指导,构建了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机制与策略。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通过建立互联网与相关行业的关联模型,按照关联度的强弱,将现有行业分为强关联行业、弱关联行业,便于确定不同行业的治理需求。通过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各个行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的指标数据,本文选取了具有互联网应用行业发展特征、经济规模属于我国的支柱性产业的行业,如电子商务业、软件业、信息通信业、网络媒体业、金融业、装备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和物流业、采矿业等行业作为本文实证研究的对象。(2)在建立“互联网—行业”关联模型的基础上,构建基于互联网的行业治理的总体框架,建立以法规因素、政策因素、技术因素、关联度、行业自律等为自变量的行业综合治理机制。根据互联网强关联以及弱关联行业的治理需求,分别探讨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的硬治理和软治理机制。(3)分析我国互联网及相关行业在政策法规、技术环境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发展现状,针对强关联和弱关联行业的不同需求,分别从行业政策法规、技术环境和行业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4)通过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与治理效度模型,分别对互联网强关联行业(电子商务业、软件业、信息通信业、网络媒体业和金融业)和弱关联行业(装备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冶金业和采矿业)进行评价研究,以论证“互联网——行业”关联模型以及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效度模型的有效性。
海剑[10](2009)在《反渎风暴》文中认为写在前面2009年1月,北京京西宾馆。本年度中纪委第一次工作会议如期召开。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尤为强调指出:"要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批已换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的公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批已换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的公告(论文提纲范文)
(1)论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政府控制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 |
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研究的新领域 |
三、系统抽象法在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中的运用 |
第一章 民族药医院制剂市场调剂的重要性 |
第一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及其地位 |
一、民族药成药的主体部分是医院制剂 |
二、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品种 |
三、民族药医院制剂在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中的主体地位 |
第二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是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体系的支撑 |
一、医院制剂在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体系中占重要地位 |
二、医院制剂在各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中发挥的作用 |
三、医院制剂在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中的用药范围 |
第三节 医院制剂的市场调剂是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的保障 |
一、民族医医院的结构及其分布 |
二、民族医医院调剂使用制剂的原因 |
三、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调剂制剂所占比重 |
第四节 医院制剂的市场调剂是少数民族患者用药的重要保障 |
一、少数民族患者大多愿意接受民族医治疗 |
二、民族地区常发病、多发病民族药有独特疗效 |
三、少数民族患者使用民族药医院制剂药费低 |
第五节 医院制剂调剂有利于民族医医院的发展 |
一、能增加制剂调出医院的收入 |
二、有利于提高民族药医院制剂的生产质量和水平 |
三、制剂调剂有利于民族医医院特色的形成 |
第二章 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结构 |
第一节 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调出方和调入方 |
一、调出方(卖方) |
二、调入方(买方) |
三、调入方和调出方买卖制剂的特点 |
第二节 调入方与调出方的调剂协议与批准 |
一、买卖双方协议的达成 |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
三、制剂调剂是一个有严格监管的市场 |
第三节 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价格 |
一、制剂的调剂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执行 |
二、医院制剂调剂价格的评价 |
三、民族药品市场内部价格变化对调剂市场产生的影响 |
第四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一、调剂市场主要涉及藏、蒙、维吾尔族药医院制剂 |
二、五藏区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三、八蒙区蒙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四、维傣彝苗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第三章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控制 |
第一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的注册与再注册 |
一、对民族药医院制剂注册的要求 |
二、有效期与再注册 |
三、高昂的注册与再注册成本阻碍民族药医院制剂发展 |
四、注册困难限制了市场调剂制剂的品种与结构 |
第二节 对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控制 |
一、对每一笔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的批准 |
二、调剂市场监管阻碍市场正常运行 |
三、大量院内协定方剂产生和民族医特色疗法产生 |
四、制剂调剂市场行政控制地方性和封闭性突出 |
第三节 从注册制到备案制的转变缩小了制剂调剂市场规模 |
一、备案制的出台及其主要内容 |
二、备案制必将导致调剂市场规模缩减 |
第四章 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发展的趋势 |
第一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消亡的条件 |
一、中药医院制剂所走过的道路 |
二、民族药国药品种数量必须增加 |
三、医疗保险和少数民族收入水平提高 |
第二节 现阶段必须扩大民族药医院制剂配制和调剂市场 |
一、民族药国药品种数量有限 |
二、市场是民族医医院之间调剂制剂余缺的唯一途径 |
三、扩大制剂配制和调剂市场满足少数民族患者用药需求 |
第三节 为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消亡创造条件 |
一、定期将部分民族药医院制剂申报为国准字成药 |
二、降低医院协定方剂申报为医院制剂的难度 |
三、逐步增加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中的国药比重 |
四、提高民族药医保报销比例和少数民族收入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2)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解读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含义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适用范围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溯源与发展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背景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正式确立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缘由及标准 |
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运行机制及缺陷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缺陷 |
第四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定位及作用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定位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作用解析 |
第五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药品可及性 |
一、对药品价格的影响 |
二、对医药产业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提升我国医药行业创新能力与产业发展的需要 |
一、我国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现状分析 |
二、我国医药行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 |
三、我国医药政策的演变 |
四、我国医药产业的总体评价 |
五、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 |
第二节 保障公民健康权与生命权的重要途径 |
一、药品取得是公共健康的重要保障 |
二、利于解决药品短缺这一现实问题 |
第三节 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规则制定的需要 |
一、提升我国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 |
二、我国对药品专利国际规则变革的需求 |
第四节 制度移植可行性的多维分析 |
一、遵循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 |
二、契合利益平衡的立法旨趣 |
三、合乎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 |
四、符合最优资源配置的要求 |
五、因应公共政策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第一节 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效果 |
三、评价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效果 |
三、加拿大与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异同 |
四、评价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情况 |
三、评价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
一、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 |
二、国际药品专利规则的未来走向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前景展望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法律制度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 |
一、药品试验例外的创立 |
二、药品试验例外的正当性及制度功用 |
三、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相互制衡 |
四、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的冲突与解决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 |
一、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
二、药品专利期限延长的制度评价 |
三、药品专利链接与专利期限延长的关系 |
四、我国的制度因应 |
第三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数据保护 |
一、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创立与发展 |
二、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制度评价 |
三、药品试验数据保护与药品专利链接的关系 |
四、我国的制度因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法律规制的理论溯源 |
一、创新激励与自由竞争之间的差异性 |
二、创新激励与自由竞争之间的协调性 |
三、专利法与反垄断法适用的竞合及取舍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表现形式 |
一、药品专利常青 |
二、反向支付协议 |
第三节 药品专利常青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典型国家的规制路径之考察 |
二、我国的规制路径之选择 |
第四节 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一、典型国家的反垄断执法实践之考察 |
二、我国对典型国家执法经验的现实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体系化思考 |
第一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的规定及实践之评价 |
一、我国现行药品专利链接规定之梳理 |
二、我国现有实践之考察 |
三、我国现行规定及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本质定位与立法选择 |
一、药品专利链接模式梳理与评介 |
二、推行以利益平衡为核心的强保护模式 |
三、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规范设计 |
一、补充制度设计的法律依据 |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衔接 |
三、药品专利链接的具体操作流程 |
四、药品专利信息的公示 |
五、暂缓审批期的设定 |
六、专利挑战制度的设计 |
七、首仿药市场独占期制度的设计 |
第四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
一、与药品试验例外制度的衔接 |
二、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衔接 |
三、与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衔接 |
四、与诉前禁令制度的衔接 |
五、与药品专利诉讼制度的衔接 |
六、与专利行政处理制度的衔接 |
第五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机制之完善 |
一、简化药品上市审批程序 |
二、适当提高医药发明可专利性标准 |
三、修改和完善专利无效程序 |
四、建立首仿药替代制度 |
五、完善药品价格管控机制 |
六、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持有权转让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绪论 |
1.1 相关概念 |
1.1.1 药品批准文号 |
1.1.2 药品注册制度 |
1.1.3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
1.1.4 试点 |
1.2 背景研究 |
1.2.1 国内研究文献主要观点梳理 |
1.2.2 国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基本情况 |
1.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分析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4.3 统计分析法 |
1.4.4 综合研究法 |
第二章 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概述 |
2.1 药品注册管理历史 |
2.2 药品注册许可制度下批准文号的财产属性 |
2.3 药品批准文号的财产属性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的认定 |
第三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
3.1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主要内容 |
3.2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讨论 |
3.3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数据统计分析 |
3.4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批准文号的财产属性 |
3.5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问题 |
3.6 相关案例分析 |
3.7 药品注册许可制度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委托生产的关系 |
第四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权转让 |
4.1 药品技术转让与药品批准文号转让的关系 |
4.2 药品技术转让品种的数据统计分析 |
4.3 药品技术转让与一般技术转让的区别 |
4.4 药品上市许可转让需求 |
4.5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对持有人制度下转让可能的影响 |
4.6 受“限中令”影响中成药转让基本无市场需求 |
4.7 未生产的中成药品种的可转让性 |
4.8 生物制品的可转让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答辩委员会名单 |
(4)基于药品抽验来评价药品区域市场的安全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我国药品抽验的情况分析 |
1 药品抽验情况简介 |
2 药品抽验政策的发展 |
3 药品抽验现状 |
4 我国药品抽验面临的问题 |
5 欧盟与美国药品上市后检验模式 |
6 药品抽验结果应用 |
第二节 比值比的应用 |
1 比值比的概念 |
2 比值比的提出与应用 |
3 比值比的计算 |
4 药品抽验引入比值比概念 |
第三节 药品区域市场安全性 |
1 药品区域市场 |
2 药品安全的评判标准 |
3 北京的药品市场基本情况 |
前言 |
第二部分 药品抽验数据的收集与统计 |
1 药品抽验数据收集 |
1.1 确定收集范围与时间 |
1.2 抽验数据的收集方式 |
1.3 两年度国家药品抽验 |
1.4 两年度地方抽验数据 |
1.5 两年度北京抽验数据 |
2 总结 |
第三部分 比值比分析 |
1 全国抽验总体情况 |
2 各省省抽不合格比值比的计算 |
2.1 吉林省抽验不合格比值比的计算分析 |
2.2 天津抽验不合格比值比的计算分析 |
2.3 湖南省抽验不合格比值比的计算分析 |
2.4 广东省抽验不合格比值比的计算分析 |
2.5 海南省抽验不合格比值比的计算分析 |
2.6 贵州省省抽验不合格比值比的计算分析 |
2.7 甘肃省省抽验不合格比值比的计算分析 |
2.8 宁夏省省抽验不合格比值比的计算分析 |
2.9 北京市抽验不合格比值比的计算分析 |
2.10 小结 |
3 讨论 |
4 药品分类的比值比分析 |
4.1 国家药品抽验各类药品的比值比计算 |
4.2 地区抽验各类药品的比值比计算 |
4.3 北京市抽验各类药品比值比计算 |
4.4 北京药品市场的风险分析 |
4.5 小结 |
第四部分 风险信号模型的建立 |
1 风险信号的判定 |
2 省级药品市场风险模型的构建 |
3 监管方向风险模型的构建探讨 |
4 依据风险信号模型判断北京药品市场安全 |
第五部分 讨论 |
1 讨论 |
2 风险信号模型对监管的指导作用 |
第六部分 对药品抽验工作建议 |
1 明确风险定位,加大探索性研究力度 |
2 提高抽验队伍风险意识,适应新的药品监管形势 |
3 发挥技术支撑优势,探寻药品风险存在位置 |
4 理清风险责任主体,确认责咎归属 |
5 扩大抽验覆盖面,提高风险发现率 |
6 提高风险处理及时性,风险最小化处理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附表1 |
附表2 |
附表3 |
(5)北京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参数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我国现行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法律手段 |
第二节 药品生产企业监督行政手段 |
第三节 药品生产日常监督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四节 事故树分析法 |
第五节 指标权重确定方法研究 |
前言 |
第二部分 北京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参数构建部分 |
第一章 北京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体系的构建 |
第一节 源于药品GMP的指标筛选 |
第二节 源于其他法律法规的指标筛选 |
第三节 药品生产特殊情况的指标构建 |
第四节 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体系构建结果 |
小结与讨论 |
第二章 北京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权重的确定 |
1 专家咨询法计算单项指标权重 |
2 缺陷项目频次计算单项指标权重 |
3 事故树理论分析计算单项指标权重 |
4 指标组合权重确定 |
小结与讨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机制与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3 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1.3.1 产业发展理论 |
1.3.2 产业关联与融合理论 |
1.3.3 产业安全理论 |
1.3.4 产业治理理论 |
1.3.5 产业管理理论 |
1.3.6 网络经济与互联网规制理论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关联性研究 |
2.1 基于互联网的相关行业 |
2.1.1 互联网相关行业分类 |
2.1.2 互联网环境下的配套行业 |
2.1.3 互联网环境下的引致行业 |
2.1.4 互联网环境下的其它相关行业 |
2.2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关联模型 |
2.2.1 "互联网-行业"关联分析的必要性 |
2.2.2 "互联网-行业"关联模型 |
2.2.3 "互联网-行业"聚类分析 |
2.3 基于"互联网-行业"关联度的行业划分 |
2.3.1 强关联行业 |
2.3.2 弱关联行业 |
3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机制与策略框架 |
3.1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影响因素 |
3.2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治理需求及现状 |
3.2.1 强关联行业治理需求 |
3.2.2 弱关联行业治理需求 |
3.2.3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现状 |
3.3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机制 |
3.3.1 行业综合治理机制框架 |
3.3.2 治理主体 |
3.3.3 治理主体间的决策分析 |
3.4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策略 |
3.4.1 治理策略 |
3.4.2 强关联行业的硬治理 |
3.4.3 弱关联行业的软治理 |
4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外部治理—政策法规环境的完善 |
4.1 互联网及其相关行业政策法规环境现状 |
4.1.1 国外互联网政策法规环境 |
4.1.2 国内互联网政策法规环境 |
4.1.3 我国互联网政策法规存在的问题 |
4.2 不同关联度行业的外部环境需求 |
4.2.1 强关联行业的外部环境需求 |
4.2.2 弱关联行业的外部环境需求 |
4.2.3 不同关联度行业的外部环境需求比较 |
4.3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政策环境的完善 |
4.3.1 宏观政策环境的完善 |
4.3.2 中观环境的完善 |
4.3.3 微观互联网运行环境的完善 |
4.4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法规环境的完善 |
4.4.1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法规框架 |
4.4.2 传统法规与互联网法规的比较 |
4.4.3 互联网专制法规体系构建 |
5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内部治理——行业自律环境的完善 |
5.1 互联网及其相关行业自律现状 |
5.1.1 国外行业自律情况 |
5.1.2 国内行业自律现状 |
5.1.3 行业自律的推动力——网络道德建设 |
5.2 不同关联度行业自律模式分析 |
5.2.1 强关联行业的自律模式 |
5.2.2 弱关联行业的自律模式 |
5.2.3 不同关联度行业的自律模式比较 |
5.3 行业内部治理的自律环境构建 |
5.3.1 构建行业治理信息共享机制 |
5.3.2 建立互联网的伦理价值系统 |
5.3.3 制定行业自律实施指导策略 |
6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技术环境的完善 |
6.1 互联网及其相关行业技术环境现状 |
6.1.1 国外技术环境 |
6.1.2 国内技术环境 |
6.2 不同关联度行业技术环境需求分析 |
6.2.1 技术环境需求 |
6.2.2 技术环境需求比较 |
6.3 互联网及相关行业治理技术环境的完善 |
6.3.1 网络硬件技术环境的完善 |
6.3.2 管理技术环境的完善 |
7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评价 |
7.1 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评价指标体系 |
7.1.1 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 |
7.1.2 评价方法的选用 |
7.1.3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立 |
7.2 基于互联网的强关联行业综合治理评价 |
7.2.1 强关联行业综合治理效度与评价 |
7.2.2 强关联行业综合治理改进建议 |
7.3 基于互联网的弱关联行业综合治理评价 |
7.3.1 弱关联行业综合治理效度与评价 |
7.3.2 弱关联行业综合治理改进建议 |
8 结论与创新点 |
8.1 主要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附录 B |
附录 C |
附录 D |
附录 E |
附录 F |
附录 G |
附录 H |
附录 I |
附录 J |
附录 K |
附录 L |
附录 M |
附录 N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反渎风暴(论文提纲范文)
写在前面 |
渎职猛于虎! |
第一章小小土地爷引发的官场大地震 |
新理念下的批租土地风潮 |
老板吃肉喽啰喝汤 |
政坛“明星”差点栽给开发商 |
“共享”情人搭建的利益“铁三角” |
第二章惊天的税收“黑洞” |
刚参加工作四年的吴芝刚 |
小学学历的泥瓦工陈学军 |
一拍即合 |
渎职犯罪凸现在案件背后 |
第三章外商凭空赚了一个亿 |
招商引资有猫腻 |
回避招标埋祸根 |
以“代建制”擅自发包 |
交通局长前“腐”后继 |
第四章学者型高官的黯然谢幕 |
李达昌其人 |
挪用1000万美元 |
不当省长当教授 |
数亿元“大陷阱” |
在拿下“中川国际”后向李达昌伸手 |
用父女情和师生情俘虏李达昌 |
第五章梦断“蓝田神话” |
帮了别人, “双规”了自己 |
决策者说, 帮蓝田上市差点变成幕后推手 |
受贿者说, 帮女儿买股票变成自己受贿证据 |
渎职者说, 帮企业贷款变成滥用职权 |
刻骨铭心, 终于知道法律是铁面无情 |
第六章司法腐败新标本 |
案发当事人家属举报 |
第一宗罪:为律师“勾兑”案子 |
第二宗罪:收取当事人感谢费 |
第三宗罪:大肆贪污, 使石狮蒙羞 |
第四宗罪:与胞弟联营“司法家族企业” |
背叛的不止是法律 |
第七章药监之殇 |
郝和平:第一根被点燃的“导火索” |
卒子和掮客:药监局窝案的“催化剂” |
王国荣:和药厂老总联手炮制假药 |
曹文庄:“学以致用”的法学博士 |
卢爱英:聚沙成塔 |
郑筱萸:失去“药效”的药监局局长 |
第八章“裸体做官”者的滑铁卢 |
庞家钰其人 |
8次爆管之痛的“祸民工程” |
违规创造“政绩”, 国家损失三个多亿 |
知情人数次举报 |
真相水落石出 |
“裸体做官”现象 |
仅仅谩骂是不够的 |
第九章制造上海社保案的“漩涡中心” |
仕途轨迹 |
“面疙瘩”区长 |
拉帮结派的小圈子 |
各种角色粉墨登场 |
边腐边升的“典型” |
两面人 |
三声“对不起” |
尾声 |
四、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批已换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的公告(论文参考文献)
- [1]论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D]. 成瑞雪.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
- [2]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D]. 苏冬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持有权转让的研究[D]. 王琛琛. 江西中医药大学, 2019(06)
- [4]基于药品抽验来评价药品区域市场的安全性[D]. 吕鹏.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8(04)
- [5]北京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标准化指标参数构建研究[D]. 刘忠娥.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7(08)
- [6]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J].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01)
- [7]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J].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39)
- [8]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四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A].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2012
- [9]基于互联网的行业综合治理机制与策略研究[D]. 滕顺祥. 北京交通大学, 2010(09)
- [10]反渎风暴[J]. 海剑. 中国作家, 2009(06)
标签:药品论文; 药品生产论文;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专利实施许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