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现五个突破 振兴江西财政(论文文献综述)
梁梦宇[1](2021)在《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并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2017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明确提出:“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处理效率与公平问题上更加重视公平,如何将乡村置于与城镇同等战略地位,如何客观测度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并认识其影响因素等,都成为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基于此,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理论为指导,以西方发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实践经验为借鉴,结合新时代中国现实国情,面对已经发生转化的社会主要矛盾、以协调城乡生产力水平为目标,探索“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首先,解析城乡融合发展蕴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本文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乡关系发展历程,借此把握城乡发展规律及城乡发展的阶段合理性,探寻城乡融合发展蕴含的内在逻辑,界定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内涵,总结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特点、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目标体系等,为新时代推进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指明方向。研究结果表明,城乡融合是我国生产力水平提升到一定高度对城乡关系发展演变提出的新要求;并且,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城乡发展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不论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城乡兼顾”乃至“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及固化”,还是改革开放以后的“城乡经济社会互动发展”,新世纪以来的“城乡统筹发展”、新时代的“城乡全面融合发展”,都是对走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道路的探索。这些阶段性演变背后体现的是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其中,生产力的发展可以奠定城乡关系发展演变的物质基础;反过来,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建立健全,会推动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基于此,新时代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需要破除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提高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需要统筹处理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的关系等。其次,构建评价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测算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潜在空间。本文利用2002-2018年省级面板数据,采用城乡耦合协调度模型,实证测算了中国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整体及31个省级行政单位(除港澳台)的城乡融合度都显着提升。其中,2002-2018年,中国的城乡耦合协调度从0.29提升至0.66;对应耦合协调等级,中国整体摆脱了“失调”等级,实现了从“中度失调”到“初级协调”的转变。这表明,2002年以来,“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等战略的实施,有效推动了中国城乡经济社会的互动互促发展。但整体而言,中国的耦合协调等级不高,因为多数省份目前仍处于较低等级的协调发展阶段,距离进入良好协调、优质协调发展阶段尚有较大差距;同时,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差异依然明显。再次,探讨城乡融合系统内各影响因素与城乡融合度之间的不确定性关系,找准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着力点。本文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以城乡融合度为参考数列,探究2007-2018年31个省级行政单位(除港澳台)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升的影响因素。具体来说,通过关联度排序,了解各因素在推进城乡融合度提升中作用的大小,为城乡融合发展实现路径的提出提供借鉴与参考。研究结果表明,城乡融合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并显着受城乡生产要素流动顺畅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交通及通讯设施完备化与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等多维因素影响。其中,城乡要素流动、城乡交通及通讯设施建设是影响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两个关键因素,新时代要进一步促进要素流动的顺畅化及基础设施的完备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是新时代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亟待加强的两个重要因素。然后,总结发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为新时代我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先导性与参照作用。考虑到城乡发展不平衡是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共同问题,城乡发展又受共同经济规律支配,本文考察了美英德法日韩六国的城乡融合发展实践,总结了其获取成功的经验。具体来说,一是健全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机制,打破要素流动障碍;二是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发挥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作用;三是以乡村为重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缩小城乡生产力水平的差距,并着力保护农村农民的利益。此外,各国注重开展统一的城乡规划,并将城乡发展的法治化贯穿其中,这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最后,提出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助力我国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在新时代背景下取得新突破。本文结合“解析城乡融合发展蕴含的内在逻辑、测算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探讨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及探索考察国外城乡融合发展实践等”得出的结论,从城乡要素流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交通及通讯设施与城乡经济发展四个维度出发,提出了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具体来说,一是通过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助力城乡要素流动的顺畅化;二是通过提高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助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三是通过重点实施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助力城乡交通及通讯设施的完备化;四是通过开拓农村现代化发展新空间,助力城乡经济发展的多元化。
刘欢[2](2021)在《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设文明,促进文明进步与发展是人类繁衍生息至今的孜孜追求与内在动因,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发展的重要目标。于中国而言,中国共产党一直在不断构建、完善、发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基于中国国情与农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底色在乡村文明,而乡村文明又集中体现在乡风文明水平上。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后,党就集中开始了乡风文明建设实践探索。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期里,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内容与形式不断迭代更新,收获许多实践成效。及至新时代,党和国家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使乡风文明建设能够站在新的历史坐标向更高处扬帆远航,进而为中国在不同文明交流借鉴中展现中国气派、体现中国特色、走出中国道路,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做出重要贡献。乡风文明建设受到国内外学界广泛关注与探讨,已取得诸多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主要集中分布在政治学、文化学与社会学,或者更为细致表现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乡村文化建设问题等具体领域,然而专注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研究乡风文明建设仍然是学界的欠缺之处。本文采用史论结合研究法,综合学科研究与系统研究相结合以及规范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视角,以战略性高度概述了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建设及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对中国乡风文明建设进行了历史考量,并系统化地研究了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思想资源、基本属性、现实境遇及路径选择,以期为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尽绵薄之力。具体来说,论文由七部分组成。第一章,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以此构成论文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二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概述。这一部分主要对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进行了概述,以及分析论证了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之间的内在逻辑。论文从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依据、目标要求与重大意义三方面完整概述乡村振兴战略,在区分文化与文明概念、文明乡风与乡风文明概念基础上,对乡风文明建设概念进行了整体性阐述。从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在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使乡风文明建设向深层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存在高度一致性三方面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第三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思想资源。这一部分重点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以及发达国家乡风文明建设思想四个方面对论文的思想资源进行归纳总结,为第四章、第六、七章的相关论述进行基础理论的铺陈。第四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属性。这一部分大致拆分为三个方面,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现实功能。其中,基本原则包括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切实立足乡村文明、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整体协调发展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着力消除乡村精神贫困等五方面。现实功能包括促进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乡村人居环境整体优化、繁荣与发展新时代乡村文化、推动乡村社会和谐有序发展、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水平等内容。第五章,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考量。这一部分从历史进程、主要特色及经验启示三方面考量了近百年来的中国乡风文明建设实践。历史进程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到新时代、新时代以来的乡风文明建设四个阶段。主要特色表现在鲜明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内容形式的继承发展性、突出实践的社会现实性三个方面。经验启示包括要强化党对乡风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激发内生动力、使乡风文明建设与乡村经济协同发展、重视教育卫生工作的移风易俗作用以及以充足的历史耐心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五个方面。第六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境遇。这一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机遇。主要包括乡村新型社会组织多样发展、乡村产业结构不断深入发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渐趋完善、乡村社会主流思想健康向上、农民科学素质培育不断加强等五方面。第二部分是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挑战。主要包括乡村党组织组织力不强、乡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佳、乡村文化出现衰落痕迹、乡村不良社会风气滋长、农民主体意识相对薄弱等五方面。第三部分是制约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因素。主要包括乡村党组织建设不完善、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式微、乡村文化传承发展受阻、乡村文化生态发展失衡、乡村教育发展相对落后等五方面。第七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这一部分分为五大内容。一是从突出乡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乡村党组织的模范作用、密切乡村党组织的群众联系等三方面筑牢乡风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二是从走出乡村集体经济认知误区、不断深化乡村集体产权改革、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等三方面夯实乡风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三是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文化、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传承发展提升优秀农耕文化等三方面打牢乡风文明建设的文化根基。四是从发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伦理价值、盘活乡村内生治理机制自治功能、因地制宜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实践等三方面培植乡风文明建设的社会土壤。五是从不断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优化提升乡村职业技能培训、转变乡村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等三方面增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农民力量。总之,通过系统研究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论文主要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论文提出应从“文明”高度深刻理解乡风文明内涵,从总体要求、核心主体、根本任务、现实基础及主要特点等方面概述了乡风文明建设。二是论文首次详尽梳理了近百年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进程,分析了其主要特色以及总结出其经验启示。三是论文丰富了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将“消除乡村精神贫困”纳入其中。四是论文在剖析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现实境遇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路径选择。
暴占杰[3](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而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对西藏贫困问题的治理实践是最为典型的代表。原因在于,西藏地处青藏高原,集我国边疆地区、边缘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落后地区于一体,加之和平解放前长期遭受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蹂躏,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贫困状况而言,西藏贫困人口多且分布广泛,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011年,西藏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作为国家战略安全屏障,西藏存在境内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威胁国家统一与安全的稳定问题。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将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解决西藏的贫困问题能够为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和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上述因素,西藏在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西藏的扶贫工作既在国家总的扶贫战略框架内开展,又有党中央、国务院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的推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偏重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下对西藏反贫困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而以中国共产党为研究对象,纵向宏观考察我们党在西藏扶贫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较为薄弱。2019年,西藏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不管是从学术视角来看,还是从时间节点来讲,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西藏乃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发展意义深远。有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西藏深度贫困这一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探讨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为主线,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学科研究法等方法。依托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西藏地方历史文献、着作、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料,并参考相关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方志等材料,历史地、系统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逻辑,进而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启示,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六章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展开研究。第一章是绪论。回顾了关于西藏贫困问题与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主题。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能从中把握学术界研究进展,找准研究角度,借鉴前人研究经验,趋避其研究不足之处。这样既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又可以避免重复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和述评,确立了从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贫困问题实践角度着手研究。第二章是关于西藏贫困问题的相关概述。对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念、贫困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从西藏区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地理、社会、宗教、民族等特点探讨西藏面临的贫困问题。纵向梳理西藏不同阶段的贫困特征,同时横向对比西藏贫困问题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差异。这既可以有效衔接下文中国共产党西藏贫困治理所做的有针对性工作,也凸显了西藏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性,同时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采取超常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西藏的扶贫工作。第三章是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理论上系统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思想,借鉴中国传统反贫困思想和国外有益的反贫困理论,能够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贫困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看,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扶持、支援和建设为此后的扶贫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该部分主要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中央和西藏地方扶贫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为标准,将西藏扶贫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包括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扶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深化阶段,分别论述中央政府以及西藏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这一章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具体阐述中央关于西藏的脱贫攻坚政策与西藏精准脱贫具体实践。本章与上一章节是文章的核心部分,这两章将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扶贫工作的演进脉络,历史经验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总结经验和启示提供研究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章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新时代西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战略规划,构建的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以及施策路径,并总结了脱贫攻坚阶段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梳理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反贫困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解决西藏贫困问题的经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的与时俱进,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还应该展望未来,明确今后推动西藏的扶贫工作和发展应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通过扶贫工作历史性地消除西藏绝对贫困问题,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创造了中国减贫治理的“西藏样本”,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探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路径,总结经验和启示,以期对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察应坤[4](2020)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文中研究表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山东实力派人物王鸿一联合了一批志趣相同者在北京创办了《村治月刊》,旨在全国推行以河北定县翟城村、山西村政为基本模式的“村本政治”。时人对此知识人群体以“村治派”称之。在王鸿一整合下,村治派不仅在学理上有吕振羽、梁漱溟、茹春浦等理论派人物鼎力加持,也获得了米迪刚、梁仲华、彭禹廷等地方自治力行者的实践响应,遂使村治思潮在全国渐成蓬勃之势。后在梁仲华、梁漱溟、孙则让苦心经营之下,村治派与其他团体相呼应,全国各地乡村建设运动纷纷兴起。以往的研究中,常常把“村治派”作为“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附庸来展开,未曾追溯村治派的起源,也没有考察它的发展历程,对于村治派的理论实践及其对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发挥的作用也没有专题的研究。本文将村治派从起源到巅峰再到沉寂的过程作一事实的梳理,以弥补、校正已有研究成果的不足及成见;同时将村治派置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的长时段历史进程中,清理出它的学理主线,并与政党介入、宗教介入的社会改革相对比,以探求儒家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自由主义三种思想指导下的乡村社会改革所呈现的不同面貌,进而观察国家力量渗透和基层社会改革张力下的近代中国乡村问题解决之道。村治思潮产生于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危机的大背景之下。20世纪初叶中国农村的衰败,本质上是中国传统社会受到外来力量的冲击造成的,这也是任何一个“后发外生型”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晚清民国政府为应对国际国内新局面,出台了若干地方自治政策,试图缓解社会危机,由此催生了三个区域的早期村治实验:河北翟城村治、山西村政和曹州府善后局设立。正是这种社会生态,促成了“村治派”的产生及其对中国农村出路的不懈探索。1929年,王鸿一联合米迪刚等人创办《村治月刊》,标志着村治派的正式形成。早在1922年王鸿一和米迪刚在推动实行西北垦殖时相识相知,并在“村落自治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这一认识上达成一致。米迪刚亲身参与并主导的翟城村治为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的思想体系提供了样本参考和理论借鉴。1924年,两人在北京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以村落为单位进行乡村改革,并提出了一套以村治实践为基础的建国方案,但在时局动荡之下,影响极为薄弱。1929年3月,在阎锡山、冯玉祥支持下,王鸿一集合米迪刚、吕振羽等一批理论家和社会活动家,号召“实现革命主义、恢复民族精神”,创办了《村治月刊》,并以此为大本营研究村治学理、推行村治实践。众多学校、媒体、社团纷纷响应,一时间研究与推广村治成为全国潮流。民主政治的激进化是村治派主张的歧出。吕振羽由“改良”转向“革命”和彭禹廷由“民主”转向“封闭”是民主政治激进化的两个方向。“民主政治之如何确立”,是《村治月刊社宣言》里的重要内容,作为《村治月刊》的主编和主要理论旗手,吕振羽最初将“民主政治”定位为“三民主义的村治”,主张“非暴力的革命建设”,这与王鸿一“全民政治”和米迪刚“民主传贤”的主张是一致的。随着社会情境和个人际遇的变化,吕振羽开始由“改良”转向“革命”,认为发动农民斗争、革命夺取政权才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正确路径。彭禹廷提倡以“缩小的三民主义”在宛西实施地方自治,后在多重重压之下,转向了一种封闭的权威性地方自治,最后以失败告终。与彭禹廷将地方自治缩小在局部的、封闭的、独立的空间范围不同,吕振羽更强调在一种更广阔的社会整体解决方案中来解决农村问题。两者之于村治派的歧出,恰恰是两种相反方向民主政治主张的激进化,由此得出的行动逻辑和实践行为也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后果。梁仲华和梁漱溟的倾力合作推动村治事业走向巅峰。在韩复榘的支持下,梁仲华和梁漱溟接续王鸿一开创的“村治”事业,先有河南村治学院、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相继设立,再有邹平、菏泽、济宁等实验县开办,乡村建设运动浪潮持续高涨。梁仲华负责乡建工作的组织与具体的行政事务,梁漱溟从社会与人心问题的逻辑出发,对“研究”“训练”“实验”等各项乡建具体内容进行理论建构和路径设计。村治派的理论主张有了广阔的实践区域,并把社会影响力扩散到了全国政商学各界,国民政府内政部以村治派的社会改革实践为参考,进行了全国县政改革设计和区域实验。在这种政治力量收纳、社会力量欢迎的态势下,乡村建设浪潮在全国兴起。三次全国乡村讨论会的举办标志着乡村运动的大发展和高涨,村治派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声望日隆。但在这种蓬勃壮阔的表象下,现实行政力量与社会改革运动的纠葛也在其中暗流涌动并日益激化。在政权对乡村社会的强力渗透和控制下,村治派的社会改革最终归于沉寂。菏泽成为第二实验县后,孙则让主导的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带动社会改革卓有成效,这一模式很快被韩复榘在全省区域推广以实现对乡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控制。村治派所秉持的乡村改革的独立性全面消解。1932年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确立设置县政改革实验区,山东省政府在原来邹平实验县基础上加设菏泽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并由王鸿一的学生兼同乡、时任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副院长的孙则让亲往家乡主持实验工作。孙不负众望,在应对黄河水灾的同时,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很快在地方治安、农村经济、乡村教育、地方自治等诸多方面取得显着成效。韩复榘从这一改革模式中看到了社会控制的极佳效果,遂令设立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其后在抗战形势下,又根据梁漱溟等制定的三年计划,于全省逐次设立行政专员公署。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施政区域和社会影响力迅速扩大,基层中间组织的设立,有效抑制了土豪劣绅、奉官为匪等恶劣势力在乡村社会的蔓延趋势。但此区域的扩大,更多体现了韩复榘主导的政府控制体系对基层社会的强力渗透。韩复榘被罢免后,新任政府主席沈鸿烈撤销了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村治派成员各分西东,从此沉寂。作为村治派改革成效的参照,考察国民党政权控制下以纯行政力量推动或是宗教合作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改革,考察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包括没有获得政权的早期海丰农民运动和获得局部行政权力的陕甘宁边区改革,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近代乡村改革无论是在何种意识形态指导下,乡村改革最初阶段的成效与尊重当地民众伦理情感认同的程度呈正向关联关系;乡村改革中政治权力介入呈现加强态势,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追求目标或是共存,或是后者让位于前者。乡村建设运动激起了巨大的理论波澜。针对村治派的理论与实践,诸多批评纷至沓来。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很多受到王鸿一的启发和影响,特别是“反对欧化俄化,恢复民族精神”这一主张,是对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的承继和发扬。村治派对于“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和社会组织基础”的看法有着高度的认识一致性。当时的着名评论家孙伏园观察认为“乡村建设为时代大势和国家命脉延续所需”,并把乡村建设运动与近代挽救国运衰败的五次大运动作为相互承接的脉络加以叙述。批评的声音主要来自于三个思想流派:东方文化主义派、自由主义西化派、左派经济学家。梁漱溟在与这三大派别的论辩中仍然坚持认为中国问题必须走理性解决之路即乡村建设道路,即坚持文化改造下的乡村建设路径,从正面培养公众意识,健全乡村团体组织,以新道德建设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梁漱溟在这些论辩中所展现出的变革、理性、独立的理论品质,正对应了村治派一贯对于道德原则的坚持和扞卫。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和拯救最终归于沉寂,但他们对农村社会的发现,是近代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一种有益尝试。村治派在“恢复民族精神,保持固有道德之乡村自治”这个大方向下的理论探索和社会实践,在长时间轴和多空间维度上呈现了近代知识人对于民族国家塑造的努力和创造中国本土现代性的冲动。虽然这种努力和冲动未曾成为当时社会发展的主调,但反思这一历史过程,可以更为理性地看到中国乡村社会发展改革的关键性法则。其一,尊重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为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其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总量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其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促进国家权力渗入与村落自主性之间的良性平衡。村治派对儒家伦理的坚守,在今天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进程中仍有其现实意义。如韦伯所言,革命的真正起因在于一种新精神的作用,“村治派”的主张在当时乡村社会边缘化的状态下提出,并抛开各种龃龉与桎梏而付诸实施,这是一种理性审视后逆流而上的奋勇行动。发现农民,认清乡土社会,这是王鸿一、米迪刚、梁漱溟等村治派知识人对近代中国现代转型的最大启蒙。
邢伟[5](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吕慧娜[6](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认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金恩焘[7](2020)在《数字乡村战略下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及“数字乡村”这一新的理念;2019年,中央又进一步制定“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助推乡村振兴的计划”。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在农业发展及农村经济社会中的应用,是为提高农民现代信息技能而内生的现代化转型发展路径。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使农业规模化、生态环保、生鲜电商、自媒体公众参与、用户消费体验等市场要素发生根本性变化,对农产品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对传统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新的挑战。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创新,涉及流通市场主体、流通商业模式、流通基础设施、品质溯源监督以及流通技术手段等多个维度,是实施数字乡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创新构建适应我国未来农业发展趋势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需求,成为本课题的重要研究目标。我国现有农产品流通体系是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枢的分散-集中-分散模式,主要以线下面对面大宗交易、极低冷链率的常温存储运输为主,存在流通环节过多、流通效率低、成本高、腐损高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弊端,导致农户手上新鲜优质农产品售价低与居民采购价格高、质量差的矛盾。结合理论学习和文献综述,通过对江西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考察与实践,本论文从农业生态包容、农业生产效率、城乡福祉差距、公众网络参与等视角,分析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的外部环境演变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紧扣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流通质量两个核心维度,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模型;引入自媒体舆情分析、监控、引导等新方法,探讨农产品安全治理的营销引导动力机制;以农村电商模式创新为提升流通效率起点,以冷链物流体系创新为提升流通质量突破口,运用系统动力学分析工具,完成生鲜电商平台设计与实践,探索构建新时代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通过实地考察与文献综述确定研究问题和研究路线。历经四年时间对国内多个省份及江西省内60多个县的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企业实地考察,深入掌握传统农产品流通弊端以及创新升级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利用文献计量方法对农产品流通领域相关文献进行统计分析,采用CiteSpace对农产品流通研究领域绘制知识图谱,数据显示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农产品供应链、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流通效率和流通成本是当前农产品流通研究领域的热点。通过文献检索分析对知识结构进行了补充和梳理,为系统了解农产品流通领域实情捕捉可靠数据,避免了传统归纳文献方法的主观性。在实地考察与文献综述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围绕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流通质量两个研究突破口,设计了以网络舆情为农产品流通安全治理的营销引导动力机制,以农村电商、生鲜电商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为农产品流通效率提升的途径,以冷链物流为骨干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产品流通质量提升的平台,构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中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的研究路线。第二、通过宏观环境演变格局的多视角分析,创新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价值导向概念模型。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必须宏观把握流通两端的外部环境演变格局。本论文重点从农业生产端的农业生态包容、农业生产效率和城乡需求端的城乡福祉差距、公众网络参与等环境要素入手,创新构建了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价值导向概念模型。在农业生产端,以粮食生产区为例研究我国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的空间包容性,确定了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支撑下实现新的粮食安全战略价值导向;分析农业生产效率区域差异演变及驱动因素,发现在农业规模化、土地托管、农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资本化等三农政策持续推动下,我国农业综合生产效率提升迅速、区域差异演变加快,但农业规模效率提升明显高于农业技术效率提升,这种失衡的演变规律暴露出比较严重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如农药残留导致的土地板结严重及催熟剂、增甜剂滥用等。这些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在于消费端对农产品安全的迫切需求和监督权,无法通过现有的流通体系传导到生产端。在城乡需求端,通过城乡福祉差异时空分异与政策研究,发现城乡居民福祉差距持续缩小,对健康食品、优质食品、特色食品的需求不断提升。通过对新媒体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研究,分析网络典型案例发生发酵及平息发展过程,以及与意见领袖深度访谈,提出两个舆论场及话语融合平衡模型,探究了消费者需求意见更广泛、低成本和较迅速的表达方式,推进公众对农产品安全的有效社会监督。第三、通过农村电商商业模式迭代创新过程,探究农产品电商企业组织体系创新。在对农村电商发展现状、问题、对策梳理的基础上,采用扎根理论质性研究方法,对案例企业四年的跟踪研究,案例企业通过混合制改革创新商业模式并搭建农村电商平台,实现效率机制和合法性机制耦合,带动农产品销售额、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经过混合制改革后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X+1”农村电商商业模式,聚焦整合工业品服务下行、农业生产资料下行的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的最先一公里的仓、运、网点等综合城乡共同配送资源,不仅保留了企业商业模式原有驱动因素,还获得了企业合法性和与国有企业资源优势融合的驱动因素,补充了商业模式创新的驱动因素理论,丰富农产品电商企业组织体系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的研究视角,为现代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电商企业组织体系创新提供了实践样板。第四、通过推动政策实施为导向构建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质量体系。冷链物流是我国农业产业中的一个硬短板,中央政治局会议将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列入补短板工程。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整体提升是真正解决农产品流通质量问题的根本和关键所在。以推动政策实施为导向,从政策顶层设计、行业总体规划的视角,在第四方物流和农村电商商业模式创新的基础上,以江西为例,依托供销合作社构建全省冷链骨干网,以图改善、解决冷链流通率较低、流通方式落后,体系不健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薄弱以及规模偏小、冷链物流没有形成网络等现实问题,为实现农产品高质量流通提供保障,提升农产品流通质量、缩短了农产品流通周期,从政策实践上推动了 115亿元的冷链流通体系的建设。第五、通过引入舆情处理机制,探索数字乡村战略下新媒体舆情与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研究。数字乡村战略使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日益趋向于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新媒体的崛起,也使得农产品安全更易受到舆论的监督。构建大数据舆情衍生规律模型,利用食品安全舆情倒逼农产品流通体系做出自我革新、自我完善。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率,通过用户反馈,寻找整个流通体系的问题症结,倒逼企业不断完善流通体系。针对网络舆情中网民行为分析,基于社会网络下新媒体舆情用户行为特征研究,发现微博大V等新媒体代表人士,对于推动网络舆情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采用Pajek软件,根据大数据环境下意见领袖相关特征对用户进行聚类分析,以此识别不同类型的新媒体代表人物。新媒体舆情的宏观环境演变为现代农产品流通营销引导体系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为农产品流通电商平台和信息化系统开发提供了重要依据。第六、通过前期理论研究,指导完成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生鲜电商平台的建设实践。综合考虑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价值导向,基于流通效率和流通质量提升、商业模式创新、冷链流通基础设施、舆情监督与溯源体系等综合设计理念,采取系统动力学方法,构建四点一面设计模型,完成生鲜电商平台系统要素分析、流率基本入树模型、系统反馈基摸分析等,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实现符合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生鲜电商平台,并跟踪平台运营一年以上,初步实现预期效果。综上所述,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具有流通中间环节少、流通效率高的特点,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农村电商商业模式以及冷链物流骨干网创新,避免了传统农产品流通体系弊端,提升了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了农产品流通损耗、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福祉,对数字乡村战略下推进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具有较强实践意义。在数字乡村战略背景下,从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三个外部宏观环境演变格局视角,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引入农产品电商商业模式迭代创新、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自媒体网络舆情引导机制等创新要素,围绕流通质量和流通效率创新设计新型农产品流通生鲜电商平台,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贡献和创新价值。整个研究过程中,分别采取了扎根理论、系统动力学、社会网络分析、文献计量分析等方法,工具上采用了 Citespace、Noteexpress、Pajek、Vensim、Xmind等,较好地将研究方法、研究工具有效应用于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问题研究中,对该领域其他研究者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研究累计发表了一篇一区SCI、四篇CSSCI和一篇中文核心,两份对策性建议报告获得省领导批示,获得十项企业联合研发的软件着作权。研究不足在于相关内容选择跨度较大,对多维度有机融合的整体性研究,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研究可以将冷链物流、农产品电商、网络舆情压力传导机制等多维度深度融合,作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深入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升级建设。
杨琴[8](2020)在《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乡村旅游业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经。一方面,旅游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向往的表达,旅游业是随着时代变迁、社会转型而衍生发展起来的朝阳产业,是实施启动消费、强化投资、稳定出口等供给侧改革的战略举措。另一方面,作为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和现代农业的价值延伸,乡村旅游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俨然成为新一轮市场投资的热点。其三,乡村旅游业不仅可以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还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然而,经济效益差却使得乡村旅游业呈现出开发火热但成长不足,进而资源开发泛滥、生态环境恶化、利益主体矛盾尖锐等问题。特别是在振兴乡村、建设新农村大背景下,作为农村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乡村旅游业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促进乡村旅游业高效、持续、生态与开放协调,已经成为全社会和各级政府的统一共识,研究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律,探究并实证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乡村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资源特色和有效投资,这是乡村旅游业供给创造需求的特殊性决定的;但相关文献的理论研究,却主要集中于乡村旅游资源空间分布、发展阶段、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针对这种关于乡村旅游业的供给行为及其内在机制的研究不足,本文运用半结构的田野实验方法,通过构建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结合微观博弈均衡及其拓展分析,我们揭示了乡村旅游业发展必须遵循供给侧改革的投入产出规律,得出了资源特色和投资力度(有效投资)是决定乡村旅游发展的两大核心要素。深入剖析了乡村旅游业成长的深层次理论问题及其微观供给机制,顺着这种逻辑进路,本文深入展开乡村旅游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实证检验,验证了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抓住资源特色和有效投资的差异化战略,发挥好经济发展、信息化、特色资源和政府保障等四个因素的正向显着性作用。最后,基于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生态位理论,本文给出了一个旅游业开发保护的特殊路径的案例分析,试图得出一种关于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全景式理论描述。研究发现:(1)乡村旅游业与传统产业的供需均衡不同,旅游业拥有独特的文化内涵,犹如优秀作品能够创生自己的观众一样,高质量的乡村旅游业供给也能创造自己的需求。(2)基于乡村旅游业的特殊属性,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需从微观主体合作协调、中观产业效率协同到宏观政府调控等三个层面构建分析框架。(3)乡村旅游产业正处于全面提质、转型的关键期,产业发展面临着重塑社会规范、转换价值结构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大压力,不仅受制传统社会规范的影响,就像乡村生活方式、交往模式乃至不愿被打扰的风俗习惯等;也受制人们思想意识价值观结构转换;更受制资源配置的比较效率,它们均制约着乡村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4)乡村旅游产业因产业集聚、产业融合、公平分配、价值表达、资源获取及居民生活方式转变等多方面的利益矛盾,亦制约着乡村旅游业发展。(5)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结论表明,全国仅有浙江省乡村旅游业质量值超过了“及格线”,多达23个省的乡村旅游业高质量测度值还未达到50%。(6)随着各利益主体博弈关系、特别是多方参与人的讨价还价博弈的三类解的动态博弈解得出市场条件、市场预期制约、投资效率以及政府产业政策等四因素,对于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微观机制有显着性作用。(7)无论是静态效率还是动态效率,都显示省级行政区域之间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关联度并不高,但综合效率呈现空间集聚效应。(8)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特色性资源、政府宏观调控对乡村旅游产业综合效率呈显着性正向影响,城镇化水平对乡村旅游产业呈现显着性负向影响。(9)实践中大多数成功的旅游开发与保护项目,本质上一定是跨学科背景的实践探索,而绝非某种单纯管理学的理论规划所能企及,景观型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如同乡村旅游业的普遍镜像案例,处理好景观与乡村旅游目的地之间的关系,让微观主体产生合力,才会有助于乡村旅游业产业效率的提升以及整体评价的提高,才会实现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本文的研究结论富含政策含义,为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制定乡村旅游业高质量政策提供了理论和实证依据。首先,坚持以差异化战略为主线推进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挖掘资源优势,寻求差异化主题;注重主题升级,实现差异化价值创新;强化共创共生,营造乡村旅游业氛围。其次,以现代化市场体系为导向实现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倡导政府简政放权;建立组织机构;构建合作平台;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再次,以完善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为保障推动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如加快建设资源“权利”保护制度;制定有效的乡村旅游发展布局规划;监督保护乡村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最后,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主线加快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大无形要素的投入;加大社会资本的引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税收激励。
李健[9](2020)在《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是社会发展重要的微观基础和基本单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最重要的活跃因素。公司是企业组织发展的高级形态,对促进经济发展与推进工业化的作用更加重大。公司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西方世界崛起与扩张的关键,他与公司发展的历程相伴而行。为了维持和巩固当时现有商业规则,近代西方诸国实施公司立法活动,至此西方世界出现真正意义上营利性法人的“公司”概念。对比西方世界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有其自身特点。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实践共经历六次变革:第一次变革是1872年具有公司法替代效用的《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第二次变革是1904年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中国首部《公司律》颁布;第三次变革是1914年首次邀请商人参与制定的《公司条例》颁布;第四次变革是1929年首次确立公司“营利”目的的《公司法》颁布;第五次变革是1946年确立以公司制发展国营事业目的的《公司法》颁布;第六次变革是1993年确立公司概念重新正式走入中国经济社会规定的《公司法》颁布。由于中国当代公司法的完善建设都得益于近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实践,所以本文以近代公司法颁布的时序为线索,针对与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所关联的特许公司制度《轮船招商局章程》以及四部公司法,对其公司发展状况、法律制度前提、利益集团博弈过程以及经济影响进行研究,进而揭示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演化规律。本文依据制度演化理论、演化博弈论进行研究,以公司法演化的时序为线索,从晚清公司制思想产生开始,商人进行公司实践发端,主要分析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的五个阶段过程,包括公司法律制度萌芽阶段商人实践与特许公司制度的替代、特许公司制度向准则公司制度的探索与转化、官商共同参与修律奠定近代公司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官商共同兴办工业完善公司法律制度、再到抗战期间统制经济下官商进行公司产权争夺导致公司法律制度走向异化,以及五个阶段过程中官僚、商人、其他集团多方博弈行为特征,最终得出评述性结论。本文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是绪论。第二章是提出公司法律制度萌芽、起步、初步发展、规范发展、异化五阶段演化模型。第三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萌芽阶段(1840-1872)。主要分析在无公司法的条件下,由于华商进行附股导致原有法律制度框架无法容纳新生经济因素,官僚制定《轮船招商局章程》的过程。第四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起步阶段(1872-1904)。主要分析在《轮船招商局章程》的示范下公司治理逐渐显露出官商集团监管经理人缺失问题,导致晚清工商业发展急需突破公司法律制度瓶颈,中央政府颁布《公司律》的过程。第五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初步发展阶段(1904-1914)。主要分析在《公司律》下公司内部道德风险问题与官剥商权情况,以及商人偷懒行为与机会主义,导致《公司律》无法使中国建立真正的经济自由民主,官僚与商人共同颁布《公司条例》的过程。第六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规范发展阶段(1914-1929)。主要分析《公司条例》缺失法人持股制度导致家族公司对外投资发展滞后,公司所承担的非营利性目的过多而影响公司发展,在涉及根本性商办公司改革方面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南京政府颁布1929年《公司法》的过程。第七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异化阶段(1929-1946)。主要分析1929年《公司法》以私企业为规范对象难以适应大力发展国营事业的需要,国民政府颁布1946年《公司法》的过程。论文第八章是结论。
姚科敏[10](2020)在《习近平科技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研究习近平科技观,对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研究,为实现新时代科技融合发展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提供理论指导,实现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目标,正确处理中国科技发展的现实问题,为世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综合法、系统研究法,在界定习近平科技观含义的基础上,探讨和论述了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形成历程与基本特征、主要内容,研究和阐述了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界定和探讨习近平科技观的含义、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是研究习近平科技观的一项奠基工作。习近平科技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代科学技术的新理念新观点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创新观、科技体制改革观、科技战略观、科技人才观、科技伦理观、科技全球治理观等方面。从思想渊源看,习近平科技观既吸取了中国古代科技思想的精华,又吸收了西方古今科技思想中有益的成分,做到了中西结合、古今贯通,因而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思想渊源。从理论基础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技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科技思想,为习近平科技观提供了科学而又坚实的理论基础。习近平科技观形成于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知识的持续积累大大推动了全球财富的增长、颠覆性科技的创新发展和应用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生活范式、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科技的双刃剑作用愈加凸显的国际背景下,形成于中国科技事业迅速崛起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的国内背景下。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可分为四个时期:萌芽阶段(1969年—1982年)、初步形成阶段(1982年—1993年)、形成轮廓阶段(1993年—2012年)和丰富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习近平科技观具有创新性、人民性、时代性、前瞻性、开放性、保障性等基本特征。习近平科技观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创新观、科技体制改革观、科技战略观、科技人才观、科技伦理观和科技全球治理观。其中,科技创新观是核心,科技体制改革观是动力,科技战略观是统领,科技人才观是关键,科技伦理观是保障,科技全球治理观是条件,上述六个方面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的逻辑整体。习近平科技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在于:习近平科技观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新境界,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理论的新飞跃,书写了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视角。其现实意义在于:习近平科技观是引领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遵循,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巨大动力,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二、实现五个突破 振兴江西财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实现五个突破 振兴江西财政(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溯源 |
1.2.2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内涵及关系界定 |
1.2.3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 |
1.2.4 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研究 |
1.2.5 小结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结构框架图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1.4.1 主要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城乡融合发展的逻辑解析 |
2.1 城乡融合发展的历史逻辑 |
2.1.1 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及固化阶段(1949-1978) |
2.1.2 城乡经济社会互动发展阶段(1978-2002) |
2.1.3 城乡统筹发展阶段(2002-2017) |
2.1.4 城乡全面融合发展阶段(2017-) |
2.2 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 |
2.2.1 追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 |
2.2.2 追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
2.2.3 追求城乡平等发展 |
2.2.4 追求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 |
2.3 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逻辑 |
2.3.1 适时调整城乡发展体制机制 |
2.3.2 适时调整国家发展战略 |
2.3.3 适时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 |
2.3.4 适时调整城镇与乡村关系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基础及存在问题 |
3.1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特点及价值目标 |
3.1.1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特点 |
3.1.2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目标 |
3.2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基础 |
3.2.1 综合国力显着增强且产业结构日趋合理 |
3.2.2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且城乡经济的二元性有所减弱 |
3.2.3 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持续提升且结构不断优化 |
3.3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
3.3.1 城乡生产要素流动不顺畅 |
3.3.2 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 |
3.3.3 城乡基础设施不完备 |
3.3.4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健全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新时代城乡融合度的测算及分析 |
4.1 数据来源及指标选取遵循原则 |
4.1.1 研究区域及数据来源 |
4.1.2 指标选取遵循原则 |
4.2 测算方法选择及指标体系构建 |
4.2.1 测算方法与思路 |
4.2.2 指标体系及变量说明 |
4.2.3 城乡融合度的测算 |
4.3 新时代中国城乡融合度的测算结果分析 |
4.3.1 新时代中国城乡融合度的省际差异 |
4.3.2 新时代中国与东中西及东北地区的城乡融合度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影响因素 |
5.1.1 城乡要素流动顺畅化 |
5.1.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5.1.3 城乡交通及通讯设施完备化 |
5.1.4 城乡经济发展多元化 |
5.2 研究方法选择及指标体系构建 |
5.2.1 研究方法与思路 |
5.2.2 指标体系及变量说明 |
5.2.3 灰色关联度的测算 |
5.3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结果分析 |
5.3.1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影响因素的省际差异 |
5.3.2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影响因素的地区差异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外城乡融合发展的经验借鉴 |
6.1 健全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机制 |
6.1.1 保障人口要素的合理流动 |
6.1.2 建立资金投入保障体系 |
6.1.3 注重盘活土地要素 |
6.2 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
6.2.1 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
6.2.2 开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 |
6.2.3 注重发挥社会民众的力量 |
6.3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
6.3.1 完善城乡之间的交通网络 |
6.3.2 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 |
6.3.3 改善乡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
6.4 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多元化 |
6.4.1 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
6.4.2 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
6.4.3 开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 |
7.1 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 |
7.1.1 健全人口要素合理流动机制 |
7.1.2 强化乡村振兴发展的资金保障 |
7.1.3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
7.2 提升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 |
7.2.1 强化政府的均衡配置责任 |
7.2.2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
7.2.3 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制度 |
7.3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联通水平 |
7.3.1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
7.3.2 完善城乡交通路网 |
7.3.3 提升农村信息化程度 |
7.4 开拓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新空间 |
7.4.1 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 |
7.4.2 优化城乡产业空间布局 |
7.4.3 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
7.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概述 |
2.1 乡村振兴战略概述 |
2.1.1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依据 |
2.1.2 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 |
2.1.3 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
2.2 乡风文明建设概述 |
2.2.1 文化与文明的阐述 |
2.2.2 乡风文明概念辨析 |
2.2.3 乡风文明建设阐释 |
2.3 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 |
2.3.1 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在要求 |
2.3.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使乡风文明建设向深层发展 |
2.3.3 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存在高度一致性 |
第3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思想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1.1 文明进步的基础是人的自由自觉活动 |
3.1.2 实现城乡融合是乡村发展的必由之路 |
3.1.3 建设社会主义需要重视乡村文化建设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2.1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攸关国计民生根本性问题 |
3.2.2 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
3.2.3 净化社会风气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目标 |
3.3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3.3.1 以农为本思想 |
3.3.2 道德教化思想 |
3.3.3 “和合”思想 |
3.3.4 乡村运动思想 |
3.3.5 乡村改造思想 |
3.4 发达国家乡风文明建设思想 |
3.4.1 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思想 |
3.4.2 重塑乡村伦理精神思想 |
3.4.3 提升乡村生活风貌思想 |
第4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属性 |
4.1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 |
4.1.1 坚定社会主义方向 |
4.1.2 切实立足乡村文明 |
4.1.3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
4.1.4 坚持整体协调发展 |
4.2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
4.2.1 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 |
4.2.2 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
4.2.3 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
4.2.4 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 |
4.2.5 着力消除乡村精神贫困 |
4.3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功能 |
4.3.1 促进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
4.3.2 带动乡村人居环境整体优化 |
4.3.3 繁荣与发展新时代乡村文化 |
4.3.4 推动乡村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
4.3.5 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水平 |
第5章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考量 |
5.1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进程 |
5.1.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的乡风文明建设 |
5.1.2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乡风文明建设 |
5.1.3 改革开放以来到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 |
5.1.4 新时代以来的乡风文明建设 |
5.2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特色 |
5.2.1 鲜明的政治性与人民性 |
5.2.2 内容形式的继承发展性 |
5.2.3 突出实践的社会现实性 |
5.3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经验启示 |
5.3.1 要强化党对乡风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 |
5.3.2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激发内生动力 |
5.3.3 使乡风文明建设与乡村经济协同发展 |
5.3.4 要重视教育卫生工作的移风易俗作用 |
5.3.5 以充足的历史耐心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
第6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境遇 |
6.1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机遇 |
6.1.1 乡村新型社会组织多样发展 |
6.1.2 乡村产业结构不断深入发展 |
6.1.3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渐趋完善 |
6.1.4 乡村社会主流思想健康向上 |
6.1.5 农民科学素质培育不断加强 |
6.2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挑战 |
6.2.1 乡村党组织组织力不强 |
6.2.2 乡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佳 |
6.2.3 乡村文化出现衰落痕迹 |
6.2.4 乡村不良社会风气滋长 |
6.2.5 农民主体意识相对薄弱 |
6.3 制约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因素 |
6.3.1 乡村党组织建设不完善 |
6.3.2 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式微 |
6.3.3 乡村文化传承发展受阻 |
6.3.4 乡村文化生态发展失衡 |
6.3.5 乡村教育发展相对落后 |
第7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 |
7.1 筑牢乡风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 |
7.1.1 突出乡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
7.1.2 发挥乡村党组织的模范作用 |
7.1.3 密切乡村党组织的群众联系 |
7.2 夯实乡风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 |
7.2.1 走出乡村集体经济认知误区 |
7.2.2 不断深化乡村集体产权改革 |
7.2.3 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 |
7.3 打牢乡风文明建设的文化根基 |
7.3.1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文化 |
7.3.2 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
7.3.3 传承发展提升优秀农耕文化 |
7.4 培植乡风文明建设的社会土壤 |
7.4.1 发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伦理价值 |
7.4.2 盘活乡村内生治理机制自治功能 |
7.4.3 因地制宜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实践 |
7.5 增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农民力量 |
7.5.1 不断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 |
7.5.2 优化提升乡村职业技能培训 |
7.5.3 转变乡村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后记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述 |
2.1 贫困理论基本释义 |
2.1.1 贫困的定义 |
2.1.2 贫困的标准 |
2.1.3 贫困的分类 |
2.1.4 扶贫的内涵 |
2.2 西藏贫困问题的基本状况 |
2.2.1 贫困人口较多且分布广 |
2.2.2 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 |
2.2.3 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严重 |
2.3 西藏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 |
2.3.1 严酷的自然生存环境 |
2.3.2 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 |
2.3.3 落后的基础服务设施 |
2.3.4 突出的健康风险问题 |
2.3.5 严重的精神文化贫困 |
2.4 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 |
2.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
2.4.2 筑牢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需要 |
2.4.3 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
3.1 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反贫困理论 |
3.1.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 |
3.1.3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反贫困的思想 |
3.1.4 西方学者关于反贫困的理论探索 |
3.2 实践基础 |
3.2.1 1949-1958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3.2.2 1959-1977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第4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 |
4.1 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1978-1993) |
4.1.1 出台西藏农牧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
4.1.2 改革制约农牧区发展的经济体制 |
4.1.3 初步开启西藏扶贫开发的新模式 |
4.1.4 体制改革阶段西藏扶贫成效总结 |
4.2 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
4.2.1 西藏扶贫攻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4.2.2 新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
4.2.3 扶贫攻坚阶段西藏脱贫工作成效 |
4.3 扶贫深化阶段(2001-2011) |
4.3.1 探索适宜西藏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
4.3.2 明确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 |
4.3.3 夯实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
4.3.4 扶贫开发政策落地与基本成效总结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发展的战略抉择 |
5.1.1 规划新时代富民兴藏路线 |
5.1.2 加快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 |
5.2 构建西藏精准扶贫的实施机制 |
5.2.1 西藏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 |
5.2.2 西藏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 |
5.2.3 西藏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 |
5.2.4 西藏精准扶贫的投入机制 |
5.2.5 西藏精准扶贫的退出机制 |
5.2.6 西藏精准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 |
5.3 明确西藏精准扶贫的施策路径 |
5.3.1 特色产业开发:撬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杠杆 |
5.3.2 易地扶贫搬迁:打破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 |
5.3.3 生态保护扶贫:破解“富饶的贫困”陷阱 |
5.3.4 大力发展教育:阻断西藏贫困的代际传递 |
5.3.5 社会保障兜底:兜住西藏脱贫攻坚的底线 |
5.4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工作成效 |
5.4.1 第六次座谈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
5.4.2 “三不愁三有三保障”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
5.4.3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创新与发展 |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历史经验 |
6.1.1 始终坚持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 |
6.1.2 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
6.1.3 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持续革新 |
6.1.4 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 |
6.2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对西藏未来减贫与发展的启示 |
6.2.1 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 |
6.2.2 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 |
6.2.3 在脱贫攻坚基础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6.2.4 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4)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一、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
第一章 村治思潮的时代背景及起源 |
第一节 20世纪初农村危机与地方自治政策推出 |
一、农村衰败无序:近代“中国问题灼点” |
二、晚清民初地方自治规约颁布:一剂良药还是虚幻泡影? |
第二节 村治实验的萌芽 |
一、早期翟城村自治 |
二、山西村政 |
三、曹州府善后局的设立 |
第二章 村治派的形成 |
第一节 米迪刚对翟城村治的主导及其实践理论的总结 |
一、翟城新政:旧文化网络和新法团主义的较量 |
二、村为起点“民主传贤”:中国社会修缮良法 |
三、“井”字结构新村布局:社会公共空间营造 |
第二节 王鸿一的“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主张与实践 |
一、“民族自信力”:民族自救运动的发动机 |
二、儒家伦理:揭橥民族文化重心 |
三、“村本政治”:中国民族出路 |
第三节 王鸿一与米迪刚的合作及村治派大本营的设立 |
一、实行西北垦殖: 纾困内地边疆农村民生 |
二、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乡村改革共和建国 |
三、出版《村治月刊》:研究学理推行村政 |
第三章 村治派的歧出:民主政治的激进化 |
第一节 由“改良”到“革命”: 吕振羽村治思想转向 |
一、三民主义的村治:非暴力的革命建设 |
二、村治理想的破灭:转向国家视角 |
三、革命夺取政权:发动农民斗争 |
第二节 从“民主”到“封闭”:彭禹廷领导下的宛西自治 |
一、自卫、自治、自富:民众自治共同体的内聚 |
二、不顾官厅、不顾法律、不顾手续:地方自治的封闭 |
三、“再造权威性自治”:局部地方专制的失败 |
第四章 走向巅峰:乡村建设浪潮的兴起与高涨 |
第一节 梁仲华主持下的村治派大集结 |
一、“思想阐发”与“人才储育”: 河南村治学院 |
二、“研究”“训练”“实验”: 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 |
三、组织与行政:梁仲华乡建工作的事功 |
第二节 梁漱溟领导下的“乡村建设运动 |
一、社会问题与人生问题:梁漱溟思想的逻辑出发点 |
二、乡村开出新组织:邹平实验县的改革设计 |
三、“政”“教”“富”“卫”合一:邹平实验实施及七大成效 |
四、玄学的理论与妥协的实践:理想与现实的纠葛 |
第三节 全国乡村运动大联合 |
一、成立联合组织为各地乡村工作人员一致诉求 |
二、三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的举行 |
三、有限度的联合与有限度的影响 |
第五章 政治权力强力渗透下村治派的沉寂 |
第一节 村治派主导社会改革独立性的消解 |
一、民众自卫训练:菏泽实验模式社会改革的有效性 |
二、从社会改革到社会控制:韩复榘设立山东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 |
三、全域推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逐次分区设置 |
第二节 国民党政权下的乡村社会改革实验 |
一、纯以行政力量促进农村建设:江宁和兰溪实验 |
二、基督教和国民党行政的乡村建设合作:黎川实验 |
第三节 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 |
一、适应性动员:前期海丰农民运动政治策略 |
二、“三三制”:陕甘宁边区改革资源总量控制框架 |
第六章 批评与回应:围绕村治派理论的争议 |
第一节 批评箭靶:村治为解决中国问题唯一办法 |
一、一脉相承之认识: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 |
二、进入主流视野:乡村建设是时代大势所需 |
第二节 东西之间:梁漱溟与其他派别的论战 |
一、融合东西方还是中国文化坚守:与东方文化派的辩论 |
二、农业工业孰先孰后:与自由主义西化派的交锋 |
三、阶级的融合还是斗争:与左派经济学家的论争 |
结语 |
一、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 |
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 |
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 |
四、儒家伦理固本开新:村治派中国乡村现代性出路的理论建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6)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数字乡村战略下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实践背景 |
1.1.2 学术背景 |
1.1.3 团队背景 |
1.2 问题界定、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问题界定 |
1.2.2 研究目的 |
1.2.3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
1.3.1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2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
1.3.3 研究难点、重点及拟解决的办法 |
1.4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图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图 |
1.5 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数字乡村战略下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研究文献的计量分析 |
2.1.1 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文献数量分析 |
2.1.2 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研究热点分析 |
2.1.3 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核心作者、核心期刊与研究机构分析 |
2.1.4 农产品流通研究的理论基础分析 |
2.1.5 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研究演化路径分析 |
2.1.6 研究启示 |
2.2 相关基本理论 |
2.2.1 网络舆情衍生规律研究 |
2.2.2 大数据与舆情治理研究范畴 |
2.2.3 农业生产效率 |
2.2.4 城乡福祉差距 |
2.2.5 农村电商 |
2.2.6 数字乡村战略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多视角下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的外部环境演变分析 |
3.1 农产品流通体系外部宏观环境供需两端现状分析 |
3.2 农业生产端对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驱动因素 |
3.2.1 研究方法 |
3.2.2 结果分析 |
3.2.3 主要结论 |
3.3 城乡消费端对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驱动因素 |
3.3.1 研究方法 |
3.3.2 结果分析 |
3.3.3 主要结论 |
3.4 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价值导向概念模型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数字乡村战略下农产品电商商业模式与组织体系创新研究 |
4.1 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现状五维模型分析 |
4.2 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的关键问题分析 |
4.3 我国农村电商治理对策:机制、模式、路径 |
4.4 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农村电商模式迭代创新的实证研究 |
4.4.1 研究设计和数据来源 |
4.4.2 案例分析 |
4.4.3 研究发现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字乡村战略下现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创新研究 |
5.1 江西省冷链物流体系现状分析 |
5.1.1 冷链物流服务的重要意义 |
5.1.2 冷链物流体系构建的积极因素 |
5.2 江西省冷链物流体系关键问题分析 |
5.3 科学构建江西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
5.3.1 总体空间布局构建 |
5.3.2 详细建设方案设计 |
5.4 江西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运营效益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数字乡村战略下新媒体舆情与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 |
6.1 两个舆论场的提出 |
6.2 两个舆论场新平衡背景下农产品安全治理困境分析 |
6.3 新媒体环境下关键节点代表人士识别与治理研究 |
6.3.1 分析方法和数据来源——以江西为例 |
6.3.2 数据处理与分析结果 |
6.3.3 基于新媒体舆情治理策略 |
6.4 基于扎根理论构建大数据舆情衍生规律模型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基于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的生鲜电商平台设计与实践 |
7.1 现状简述 |
7.2 “四点一面”模式的系统要素分析 |
7.3 基于实际调研确定流位流率系 |
7.4 “四点一面”战略模式的流率基本入树模型 |
7.5 “四点一面”模式的系统反基模以及反馈环分析 |
7.6 “四点一面”战略模式的系统反基模分析 |
7.6.1 公司销售额与其它因素的相互制约发展基模 |
7.6.2 客户数与其他因素之间的相互增强关系 |
7.6.3 农产品供给量与好评率的相互制约关系 |
7.6.4 投资量与好评率的相互增强关系 |
7.7 系统设计部分 |
7.7.1 系统分析 |
7.7.2 系统设计 |
7.7.3 关键技术 |
7.7.4 系统实现和运营效果 |
7.8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8)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乡村旅游业 |
1.2.2 高质量发展 |
1.3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回顾及述评 |
2.1 关于乡村旅游业的经济属性研究 |
2.1.1 供给决定需求的特殊性 |
2.1.2 乡村旅游资源的稀缺性 |
2.2 关于乡村旅游业的产业关联研究 |
2.2.1 乡村旅游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2.2.2 乡村旅游业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
2.2.3 乡村旅游业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
2.2.4 乡村旅游业对制度演进的作用 |
2.3 关于乡村旅游业的优化升级研究 |
2.3.1 旅游产业成长的演进因素 |
2.3.2 乡村旅游产业政策的研究 |
2.3.3 乡村旅游业的成长路径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基础 |
3.1 高质量产业发展的理论兴起 |
3.1.1 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源头 |
3.1.2 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 |
3.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理论 |
3.2.1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逻辑 |
3.2.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
3.2.3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特征 |
3.3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 |
3.3.1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微观经济机制 |
3.3.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中观产业效率 |
3.3.3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政府保障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
4.1 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
4.1.1 乡村旅游业阶段划分的原由 |
4.1.2 假日休闲的萌芽阶段(2002年以前) |
4.1.3 农村观光的起步阶段(2002年—2007年) |
4.1.4 农家乐旅游的成长阶段(2008年—2016年) |
4.1.5 投资带动的转型阶段(2017年至今) |
4.2 乡村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 |
4.2.1 中西部乡村旅游业开发不足 |
4.2.2 中部乡村旅游业的塌陷分布 |
4.3 乡村旅游业的问题与实验分析 |
4.3.1 半结构法访谈实验 |
4.3.2 访谈说明及其理论分析 |
4.3.3 实验呈现的三大发展压力 |
4.4 乡村旅游业的利益与矛盾分析 |
4.4.1 乡村旅游业的多主体利益矛盾 |
4.4.2 资源利用效率的利益冲突 |
4.4.3 一种产权理论的矛盾分析 |
4.4.4 “反公地悲剧”的经验例证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构建及评价 |
5.1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体系 |
5.1.1 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 |
5.1.2 构建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
5.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测算 |
5.2.1 权重的确定 |
5.2.2 指标评分标准 |
5.2.3 指标数据来源及处理 |
5.2.4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微观主体博弈分析 |
6.1 乡村旅游业的合作性质:核、联盟与解 |
6.2 乡村旅游业微观主体合作博弈的逻辑框架 |
6.3 公理化模型与均衡解 |
6.3.1 基本假设和变量设定 |
6.3.2 三类静态博弈最优解 |
6.4 基本模型的拓展分析 |
6.4.1 .市场内生分配率 |
6.4.2 .市场预判准确性 |
6.4.3 .项目投资效率参数 |
6.4.4 .政府产业政策效应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效率实证分析 |
7.1 研究设计 |
7.1.1 样本区选择 |
7.1.2 乡村旅游产业效率测度方法选择 |
7.1.3 指标体系与数据来源 |
7.2 乡村旅游业效率测度结果 |
7.2.1 静态效率分析 |
7.2.2 动态效率分析 |
7.3 乡村旅游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 |
7.3.1 基本回归模型 |
7.3.2 影响因素选取 |
7.3.3 数据说明 |
7.3.4 回归结果及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分析 |
8.1 路径分析的案例式方法论 |
8.2 社区参与资源保护开发的生态特征 |
8.2.1 社区参与的资源新定位 |
8.2.2 社区参与的空间依存性 |
8.2.3 社区参与的结构动态性 |
8.2.4 社区参与的演化变异性 |
8.3 旅游资源生态位的影响因子 |
8.3.1 需求因子 |
8.3.2 资源因子 |
8.3.3 技术因子 |
8.3.4 制度因子 |
8.4 社区参与资源保护开发的“四权”模型 |
8.4.1 基本假设与模型 |
8.4.2 最优解及其相关推论 |
8.5 案例——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开发 |
8.5.1 培育生态位主体 |
8.5.2 完善生态位定位 |
8.5.3 强化生态位扩展 |
8.5.4 产业生态位协调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促进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
9.2.1 以差异化战略为主线推进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2.2 以现代化市场体系为导向实现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2.3 以完善制度创新体制为保障推动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2.4 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主线加快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研究数据 |
附录B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9)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的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结构安排、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经济演化理论 |
2.1.2 制度变迁的演化理论 |
2.1.3 演化博弈论 |
2.2 分析框架 |
2.2.1 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制定的规则与过程 |
2.2.2 公司法律制度演化博弈的参与者行为 |
2.2.3 公司法律制度的博弈均衡与演化 |
2.2.4 具体分析方法与模型介绍 |
第3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萌芽(1840-1872):华商公司实践与《轮船招商局章程》的制定 |
3.1 《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的社会历史背景 |
3.1.1 “公司”语源考察 |
3.1.2 公司法律制度缺失的社会根源 |
3.2 华商公司的首次实践 |
3.2.1 西方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评说 |
3.2.2 近代华商公司的具体实践路径 |
3.3 《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3.3.1 晚清政府原有法律制度无法容纳新生经济因素 |
3.3.2 华商集团与洋商集团的竞争导致官商利益冲突 |
3.3.3 传统民营企业中的公司制度因素影响 |
3.3.4 官僚体制下传统官营制度的路径依赖 |
3.4 《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的演化博弈分析 |
3.4.1 航运业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3.4.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3.4.3 地方政府洋务派与华商集团、洋商集团的演化博弈分析 |
3.4.4 中央政府的立法行为选择 |
3.5 《轮船招商局章程》颁布的经济影响 |
3.5.1 通过发行股票达到了募集资金的目的 |
3.5.2 利用航运业达成了与洋商竞争的效果 |
3.5.3 社会上掀起了积极投资兴办公司的热潮 |
3.5.4 官督特许公司制度是公司法的初次探索 |
3.6 小结 |
第4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起步(1872-1904):官督公司没落与《公司律》的颁布 |
4.1 《公司律》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4.1.1 特许制度下官督公司的盛行 |
4.1.2 特许制度下官督公司的没落 |
4.1.3 特许制度下商办公司的崛起 |
4.2 《公司律》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4.2.1 晚清工商业发展急需突破公司法律制度瓶颈 |
4.2.2 官督公司模式的缺陷导致官商利益的冲突 |
4.2.3 官督特许公司治理实践推进法制化进程 |
4.2.4 《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扶持工商业法规化 |
4.3 《公司律》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4.3.1 晚清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4.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4.3.3 官僚经理与洋务派、股东集团的演化博弈分析 |
4.3.4 中央政府的立法行为选择 |
4.4 《公司律》颁布的经济影响 |
4.4.1 提高了工商业者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 |
4.4.2 约束了各级官吏改善官商关系 |
4.4.3 终结了官督商办公司模式 |
4.4.4 推动了民族工商业发展 |
4.5 小结 |
第5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初步发展(1904-1914):官商共同修律与《公司条例》的颁布 |
5.1 《公司条例》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5.1.1 《公司律》颁行后公司治理官剥商权局面的改善 |
5.1.2 《公司律》颁行后公司治理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 |
5.1.3 家族公司的创建 |
5.2 《公司条例》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5.2.1 《公司律》无法使中国建立真正的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 |
5.2.2 官督公司模式回光返照导致官商利益的冲突 |
5.2.3 《中华民国约法》倡导自由经济政策 |
5.2.4 《改定大清商律草案》开创立法调查先河 |
5.3 《公司条例》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5.3.1 民初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5.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5.3.3 官僚集团与商人集团关于修律的演化博弈分析 |
5.3.4 中央政府立法行为选择的转变 |
5.4 《公司条例》颁布的经济影响 |
5.4.1 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形成 |
5.4.2 家族公司规模的壮大 |
5.4.3 官僚与商人可以均衡博弈 |
5.4.4 民族工商业的黄金发展阶段 |
5.5 小结 |
第6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规范发展(1914-1929):官商兴办工业与1929年《公司法》颁布 |
6.1 1929年《公司法》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6.1.1 《公司条例》颁行后私人资本投资的扩张发展 |
6.1.2 《公司条例》颁行后家族公司企业集团的迅猛发展 |
6.1.3 《公司条例》颁行后官僚资本投资公司的热情高涨 |
6.2 1929年《公司法》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6.2.1 《公司条例》缺失法人持股制度导致公司对外投资发展滞后 |
6.2.2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政策导致官商利益冲突 |
6.2.3 《建设大纲草案》倡导重点发展国有经济政策 |
6.2.4 《训政时期经济建设实施纲要方针案》规定国家资本主义政策 |
6.2.5 《公司条例》奠基中国公司法体系 |
6.3 1929年《公司法》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6.3.1 民国中期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6.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6.3.3 官僚集团与商人集团关于立法的演化博弈分析 |
6.3.4 中央政府立法行为选择的转变 |
6.4 1929年《公司法》颁布的经济影响 |
6.4.1 公司法人持股制度的发展 |
6.4.2 投资控股公司的产生 |
6.4.3 民营经济得到鼓励与支持 |
6.4.4 公司营利目的的回归 |
6.5 小结 |
第7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异化(1929-1946):官商产权争夺与1946年《公司法》的颁布 |
7.1 1946年《公司法》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7.1.1 1929年《公司法》颁行后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 |
7.1.2 统制经济下国营公司向官僚垄断公司的转变 |
7.1.3 民营公司生存环境的转折与恶化 |
7.2 1946年《公司法》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7.2.1 1929年《公司法》难以适应大力发展国营事业的需要 |
7.2.2 抗战爆发统制经济政策导致官商利益的冲突 |
7.2.3 《特种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规定政府控制国家经济主体的合法性 |
7.2.4 《第一期经济建设原则》为战后政府与民资合办公司提供依据 |
7.3 1946年《公司法》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7.3.1 民国后期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7.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7.3.3 商人集团与官僚集团、官僚经理的演化博弈分析 |
7.3.4 中央政府立法行为选择的转变 |
7.4 1946年《公司法》颁布的经济影响 |
7.4.1 公司注册登记数量激增 |
7.4.2 国营公司规模空前扩张 |
7.4.3 有限公司与外资公司迅速增长 |
7.4.4 民营经济产权弱化与衰败 |
7.5 小结 |
第8章 评述性结论与现实启示 |
8.1 评述性结论 |
8.1.1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是后世公司立法对前世立法制度创新的结果 |
8.1.2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是官僚集团与商人集团持续博弈均衡的结果 |
8.1.3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是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相互转化的结果 |
8.1.4 官商集团谈判能力的差异变化是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成败的关键 |
8.1.5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保障较好的时期是商人集团公司发展的发达时期 |
8.2 现实启示 |
8.2.1 营业自由立法是激发企业活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 |
8.2.2 简政放权制度是完善政府职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保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习近平科技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2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 |
2.1 习近平科技观的概念界定 |
2.1.1 科技的含义 |
2.1.2 科技观的含义 |
2.1.3 习近平科技观的含义 |
2.2 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 |
2.2.1 中国古代科技思想 |
2.2.2 西方古今科技思想 |
2.3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基础 |
2.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技思想 |
2.3.2 中国共产党的科技思想 |
第3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与基本特征 |
3.1 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 |
3.1.1 萌芽阶段(1969 年-1982 年) |
3.1.2 初步形成阶段(1982 年-1993 年) |
3.1.3 形成轮廓阶段(1993 年-2012 年) |
3.1.4 丰富发展阶段(2012 年至今) |
3.2 习近平科技观的基本特征 |
3.2.1 创新性 |
3.2.2 人民性 |
3.2.3 时代性 |
3.2.4 前瞻性 |
3.2.5 开放性 |
3.2.6 保障性 |
第4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主要内容 |
4.1 科技创新观 |
4.1.1 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
4.1.2 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
4.1.3 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 |
4.2 科技体制改革观 |
4.2.1 推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
4.2.2 深化基础科学研究体制改革 |
4.2.3 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
4.2.4 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制度 |
4.3 科技战略观 |
4.3.1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
4.3.2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4.3.3 优先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
4.4 科技人才观 |
4.4.1 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 |
4.4.2 完善有效的引才用才机制 |
4.4.3 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 |
4.5 科技伦理观 |
4.5.1 使科技成果更充分地惠及人民群众 |
4.5.2 以绿色科技促进科技创新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
4.5.3 为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
4.6 科技全球治理观 |
4.6.1 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 |
4.6.2 提高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
4.6.3 发挥科技创新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作用 |
第5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
5.1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 |
5.1.1 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新境界 |
5.1.2 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理论的新飞跃 |
5.1.3 书写了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
5.1.4 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视角 |
5.2 习近平科技观的现实意义 |
5.2.1 引领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 |
5.2.2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 |
5.2.3 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遵循 |
5.2.4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巨大动力 |
5.2.5 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实现五个突破 振兴江西财政(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研究[D]. 梁梦宇. 吉林大学, 2021(01)
- [2]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研究[D]. 刘欢. 吉林大学, 2021(01)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D]. 暴占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4]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D]. 察应坤. 山东大学, 2020(08)
- [5]“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6]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数字乡村战略下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研究[D]. 金恩焘. 南昌大学, 2020(01)
- [8]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研究[D]. 杨琴. 湖南科技大学, 2020(06)
- [9]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研究[D]. 李健. 辽宁大学, 2020(01)
- [10]习近平科技观研究[D]. 姚科敏.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