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造新世纪电子商务(论文文献综述)
刘欢[1](2021)在《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建设文明,促进文明进步与发展是人类繁衍生息至今的孜孜追求与内在动因,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发展的重要目标。于中国而言,中国共产党一直在不断构建、完善、发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基于中国国情与农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底色在乡村文明,而乡村文明又集中体现在乡风文明水平上。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后,党就集中开始了乡风文明建设实践探索。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期里,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内容与形式不断迭代更新,收获许多实践成效。及至新时代,党和国家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使乡风文明建设能够站在新的历史坐标向更高处扬帆远航,进而为中国在不同文明交流借鉴中展现中国气派、体现中国特色、走出中国道路,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做出重要贡献。乡风文明建设受到国内外学界广泛关注与探讨,已取得诸多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主要集中分布在政治学、文化学与社会学,或者更为细致表现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乡村文化建设问题等具体领域,然而专注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研究乡风文明建设仍然是学界的欠缺之处。本文采用史论结合研究法,综合学科研究与系统研究相结合以及规范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视角,以战略性高度概述了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建设及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对中国乡风文明建设进行了历史考量,并系统化地研究了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思想资源、基本属性、现实境遇及路径选择,以期为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尽绵薄之力。具体来说,论文由七部分组成。第一章,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以此构成论文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二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概述。这一部分主要对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进行了概述,以及分析论证了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之间的内在逻辑。论文从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依据、目标要求与重大意义三方面完整概述乡村振兴战略,在区分文化与文明概念、文明乡风与乡风文明概念基础上,对乡风文明建设概念进行了整体性阐述。从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在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使乡风文明建设向深层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存在高度一致性三方面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第三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思想资源。这一部分重点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以及发达国家乡风文明建设思想四个方面对论文的思想资源进行归纳总结,为第四章、第六、七章的相关论述进行基础理论的铺陈。第四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属性。这一部分大致拆分为三个方面,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现实功能。其中,基本原则包括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切实立足乡村文明、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整体协调发展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着力消除乡村精神贫困等五方面。现实功能包括促进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乡村人居环境整体优化、繁荣与发展新时代乡村文化、推动乡村社会和谐有序发展、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水平等内容。第五章,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考量。这一部分从历史进程、主要特色及经验启示三方面考量了近百年来的中国乡风文明建设实践。历史进程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到新时代、新时代以来的乡风文明建设四个阶段。主要特色表现在鲜明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内容形式的继承发展性、突出实践的社会现实性三个方面。经验启示包括要强化党对乡风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激发内生动力、使乡风文明建设与乡村经济协同发展、重视教育卫生工作的移风易俗作用以及以充足的历史耐心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五个方面。第六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境遇。这一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机遇。主要包括乡村新型社会组织多样发展、乡村产业结构不断深入发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渐趋完善、乡村社会主流思想健康向上、农民科学素质培育不断加强等五方面。第二部分是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挑战。主要包括乡村党组织组织力不强、乡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佳、乡村文化出现衰落痕迹、乡村不良社会风气滋长、农民主体意识相对薄弱等五方面。第三部分是制约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因素。主要包括乡村党组织建设不完善、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式微、乡村文化传承发展受阻、乡村文化生态发展失衡、乡村教育发展相对落后等五方面。第七章,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这一部分分为五大内容。一是从突出乡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乡村党组织的模范作用、密切乡村党组织的群众联系等三方面筑牢乡风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二是从走出乡村集体经济认知误区、不断深化乡村集体产权改革、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等三方面夯实乡风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三是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文化、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传承发展提升优秀农耕文化等三方面打牢乡风文明建设的文化根基。四是从发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伦理价值、盘活乡村内生治理机制自治功能、因地制宜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实践等三方面培植乡风文明建设的社会土壤。五是从不断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优化提升乡村职业技能培训、转变乡村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等三方面增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农民力量。总之,通过系统研究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论文主要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论文提出应从“文明”高度深刻理解乡风文明内涵,从总体要求、核心主体、根本任务、现实基础及主要特点等方面概述了乡风文明建设。二是论文首次详尽梳理了近百年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进程,分析了其主要特色以及总结出其经验启示。三是论文丰富了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将“消除乡村精神贫困”纳入其中。四是论文在剖析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现实境遇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路径选择。
张晨瑶[2](2020)在《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文中认为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要求东北地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高地,明确了东北参与“一带一路”的方式和程度即深度融入,提升了新形势下东北在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中的站位,即建成国家开放合作高地。时隔一年,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时强调,东北地区要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提示东北要通过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进一步提升开放的水平和层次。从建设开放合作高地到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国家对东北地区在“一带一路”的定位逐步升级,期望逐渐提高。为此,东北地区在融入“一带一路”的过程中要努力贯彻新理念、注重拓展新领域,实现对外开放的高层次、高质量。丝路深耕,开放升级,“一带一路”倡议给东北地区开放发展提供了新舞台也提出了新要求,东北唯有强化优势、补齐短板,才能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过程中,尽快达到对外开放新前沿的理想境界。关于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学术界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主要是侧重于某一产业、某一领域的对接,和相对笼统的整体性研究,缺乏系统而完整、全面而细致的研究成果。本文以东北三省一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为切入点,分析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重要依托、拓展平台、推进路径,提炼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时代价值,力求逻辑严密、系统完整的展开东北地区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区域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整体开发阵容,以此撬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方向的主要驱动力量。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展开论述:第1章,绪论。概述了本文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总结了国内外目前对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这一课题的研究情况,综述现有研究成果,形成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2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以习近平关于“一带一路”重要论述作为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梳理从国家到东北各地关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政策依据。从历史渊源、文化底色、经济关联、跨境交往四个方面探究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第3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依托。全面分析了东北地区既有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包括辽宁沿海经济带、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沈阳经济区、哈长城市群的发展情况。评估发展现状、分析制约因素、提出对策建议,强化其依托作用以更好的承接“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机遇。第4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四方平台。系统阐释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在四个方向上的跨国战略平台,即东进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西拓连接中蒙俄经济走廊,南下撬动环渤海经济圈,北上开发北极航线,东进西拓南下北上构建东北全方位开放大格局。第5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路径。深入论证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开发,“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的时代契机、基本思路、重要价值、支撑条件、现存问题、实施方案等,以重大工程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第6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价值:塑造包容性全球化发展的中国范例:打造全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域示范,创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东北机遇。
魏诗洁[3](2020)在《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研究 ——基于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证据》文中认为促进贸易便利化和提升出口贸易技术含量是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广泛参与国际分工,实现了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不仅农产品出口额不断扩大,出口技术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但依然处于全球农业价值链“微笑曲线”的底部。随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升温,中美贸易摩擦不断蔓延,中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着较大挑战。扩大对外开放及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作为应对之策,中国需要继续深化“一带一路”合作,营造公平竞争和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打造一个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农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大力发展农产品贸易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共同诉求和重点合作内容。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在政策导向、基础建设、信息化服务和文化背景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贸易成本,阻碍了贸易的便利和畅通,影响出口数量和出口种类,进而妨碍到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本文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探讨如何推动贸易便利化以降低交易成本,扩大贸易规模和提升出口品质,进而提高农产品出口技术含量及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农业产业链升级和贸易高质量发展。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第一,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和新新贸易理论等和相关领域文献的梳理,借助机理分析及数理模型推导,考察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作用机制;第二,利用指数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对2011-2018年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实证测算,并展开国家及区域间的对比分析;第三,构建静态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和动态面板数据系统GMM模型,实证估计贸易便利化综合指标和各一级指标对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以厘清贸易畅通等等在农产品出口品质提升和结构优化中发挥的作用。通过以上分析,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2011-2018年间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整体的农产品贸易持续优化,贸易额和出口技术复杂度不断提升,但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的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差异明显,主要表现为东南亚农产品贸易流量显着高于其他区域,西亚北非的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远远高于最低的南亚,而加工型农产品出口技术含量最高,园艺类等农产品较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对比来看,中国堪称农产品贸易大国,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位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整体平均水平,并保持上升趋势。(2)总体而言,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贸易位于“不便利”的水平,虽在2011-2018年间贸易便利化水平稳步提升,但不同国家、不同区域之间差距较大。分区域而言,西亚及北非地区的贸易便利化程度最高,其次为中东欧和东南亚地区,明显高出东北亚、南亚和中亚。对于贸易便利化的构成要素而言,海关环境及规章制度的得分在2011-2018年间基本稳定,电子商务的得分则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最终超过原先得分最高的基础设施。中国在海关环境、规章制度、基础设施三方面得分均高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平均水平。(3)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对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从贸易便利化的四个一级指标来看,各构成要素对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不同,其中电子商务的便利水平提升对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促进作用最明显,其次为规章制度和基础设施,而海关环境的便利水平提升对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促进作用不显着。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推动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稳步提升的政策建议:(1)规范健全制度体系,营造优良营商环境;(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海陆空互联互通;(3)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形成互利互惠贸易网络;(4)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业从业者素质;(5)提高对外开放程度,促进农业前沿技术进步。
刘奕[4](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祁鸣[5](2019)在《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产业迅猛发展,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模式和流通方式,都给生产生活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为了把握电子商务产业等互联网经济发展浪潮下的新机遇,进一步带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扬州市政府正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本文对国内外关于政府在发展电子商务中职能与作用方面的文献进行了研究与摘选,介绍了“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理论,解释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理论,为本文研究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提供理论基础和理论支撑。本文研究了扬州市政府在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作用,对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具体作用进行了总结,对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存在问题与原因进行了梳理分析。扬州市政府的具体作用有,制定发展的政府指导方针、强化全社会电子商务意识、对市场的调控干预、创造良好的经济生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同时,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存在问题,主要在指导方针定位模糊、带动效应未达预期、调控干预不够精准、载体匹配度不高、对人才的培育和吸引不够重视等方面。结合政府干预市场、政府经济职能等相关公共管理理论,得出政府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利益博弈”与“道德风险”、全能型政府思维制约、面对信息化发展的新型政府治理能力尚未健全等原因。本文介绍了国内外政府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案例与启示,提出了完善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的具体改进对策,明晰产业发展的定位、提升全社会发展共识、提升调控干预的水平、重塑载体功能、围绕人才打造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若干举措。
杜庆昊[6](2019)在《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机器人、无人机等新产品不断升级,迭代速度原来越快;电子商务、网约车、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不断涌现,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改变;共享经济、云制造、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不断发展,数字经济正在重塑整个社会生态,已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数字经济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诸如隐私保护、网络安全、产权保护、消费者维权、行业垄断等问题不断涌现和放大,现有监管方式已无法适应数字经济的治理,如何做到同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与维护数字经济发展秩序,成为数字经济领域研究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从理论上看,传统的监管理念以政府监管为主,监管手段也以监管人员的线下监管为主,已经难以适应数字技术变化快、技术壁垒高、融合联通能力强的特点,政府监管面临前所未有的技术难题、信息难题、成本难题和法治难题。而数字经济的创新性、虚拟性、跨界性、流动性和平台性等特征,亟待多元主体发挥各自治理优势和作用,共同参与数字经济治理。从实践上看,首先,协同治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应用在对数字经济细分领域的治理,具备一定的经验积累;其次,一些发达国家互联网治理起步较早,在协同治理应用实践上取得了可借鉴的积极成效,而中国正在经历传统政府监管模式的转型,数字经济领域的协同治理格局尚未形成;最后,中国政府、企业和社会主体的治理水平已发育到一定程度,具备参与协同治理的能力。因此,无论是从理论和实践看,还是从国内和国外现状看,运用协同治理模式推动中国数字经济治理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必要性。构建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理论分析框架是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重要研究内容,也是指导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国内外一些学者从理论层面尝试了构建协同治理分析模型,从已有研究成果看,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分析模型是“JM模型”,也有国内学者将其进一步发展为“关系、互动与协同模型”。理论分析模型必须要与治理对象的实际相结合,才能焕发理论的光芒。考虑到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主体的复杂性,既要考虑不同类主体之间的协同,也要考虑同类主体内部的协同,仅政府内部就存在中央和地方、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的协同,因此本文结合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实际,对现有理论分析模型作了适应性修正,形成“关系、互动与协同模型(修正)”,重点增加了主体协同这一重要要素,以此为理论框架指导构建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关系协同、主体协同和机制协同。一是关系协同,这是实现协同治理的前提。要做到目标协同,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治理能力、增进人的福祉为协同共治的目标;要做到理念协同,以人民性、法治性、科学性的共治理念推动协同;要明确协同原则,既鼓励创新、又审慎包容;既强调自律、又坚持底线。二是主体协同,这是实现协同共治的关键。要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等主体各自在数字经济治理中的角色分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企业的自治作用和社会的共治作用;要重点做好同类主体内部的协同,实现主体内部职责明确、关系融洽,提高治理的效率和效果;要做好不同类主体之间的协同,重点实现组织网络、工作制度和技术平台的协同。三是机制协同,这是实现协同共治的保障。根据爱莫森的协同治理统一模型,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建立数字经济法律和规则体系协同机制、多元主体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机制、多元主体协调与利益平衡机制、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机制、国际合作治理机制等,以确保多元治理主体的实质参与、共同行动和高效协同。当然,数字经济与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是个新的不断发展的研究课题,推动数字经济治理研究还要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统计体系,明确数字经济的范畴和测算依据。此外,还要建立数字经济协同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为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效果的评判提供重要参考。
张金艳[7](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梅宇航[8](2019)在《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与贸易潜力研究》文中指出随着金砖峰会的胜利召开和落幕,金砖国家间合作再次成为世界焦点,金砖国家合作的走向牵动世界各国的神经,这一切皆缘由于金砖国家日益增长的影响力。目前,金砖组织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经济占全球GDP的23%,国际贸易占世界国际贸易比重的16%,对世界经济贡献占比超过一半并且人口占全世界的42%的巨型经济组织,在发展中国家乃至全世界都具有强大的话语权。而随着厦门会议取得丰硕成果,金砖国家组织发展前景更被人看好,将可能引领新一轮的全球复苏以及新型经济体的发展。金砖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影响力巨大,与此同时,金砖国家间的合作也是备受世界瞩目。金砖国家拥有很多相同点:众多的人口,幅员辽阔的土地,高速发展的经济,以及丰富的资源。但各国之间依旧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如何将金砖五国更好的揉合为一个整体,发挥各国在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实现各国间的互利共赢,是提升金砖国家整体在世界上的影响力的关键。而其中,实现金砖国家内部贸易便利化是提升各国发挥比较优势、实现互利共赢的有效途径。对以减少和消除国际贸易投资流程中的技术性和机制性障碍、改善贸易投资环境、改善资源配置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相关国家的贸易投资效率为终极目标的贸易投资便利化研究将对会金砖国家间的合作产生重要影响。论文正是基于贸易便利化体系构建角度研究探讨金砖国家的贸易合作与整体竞争力水平提升的相关问题与对策。论文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内容展开,论文首先在绪论部分介绍了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这一选题背景、选题意义,以及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和综述,同时对论文的整体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论文的第二章主要对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详细梳理了贸易便利化的概念、主要的国际组织机构对贸易便利化的评估情况,并将交易成本理论、国际贸易相关理论、国际投资相关理论以及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交叉与融合的相关理论作为贸易便利化的理论基础。论文第三章从理论分析向实证分析转化,详细探讨金砖国家贸易发展的演进过程,具体分为金砖国家整体贸易发展现状,金砖国家双边贸易发展现状以及贸易发展所遇到的瓶颈。论文第四章基于现状分析与问题归纳,研究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的建设问题,主要基于便利化指标体系的构建和便利化水平的测算两部分开展相关实证分析和模型构建。论文第五章研究了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发展进程,论文主要从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合作框架,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分析以及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的制约因素等方面展开分析,并在第六章进一步探讨了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贸易流量影响的实证分析。最后,论文的第七章对五个金砖国家贸易潜力分别进行测度,并根据课题实证分析所得的结果,论文第八章从促进贸易便利化组织机构和合作平台建设,完善贸易协作机制和体制改革、加快金砖国家供应链建设,提高跨边界合作绩效、推动金砖国家价值链建设,深化区域贸易合作、推进金砖国家自贸区建设,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等四个角度给出相应的政策意见。
陈文苑[9](2019)在《当代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及其实践逻辑 ——基于剑川白族木雕的田野调查》文中研究表明文化资本化是一个实践命题。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的实质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将民族传统工艺作为文化资本进行利用和开发。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关涉到传统工艺的未来走向,与文化的传承保护、民族文化的发展等息息相关,甚至与文化产业、文化战略都有着密切的联系。那么,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的具体实践行为包括哪些内容?实践的逻辑又是什么?实践过程中存在着何种规律?……对于这些问题,本文以剑川白族木雕作为典型案例,在详细的田野调查基础上,借助于口述史、历史文献、内部资料等材料,运用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文化资本——场域——实践”理论进行了深入探讨。文章在对剑川木雕发展历史、工艺流程、艺术风格进行概述的前提下,阐释了剑川木雕文化资本的概念、类型及其特征。又在此基础上,重点论述了剑川木雕文化资本化过程中的资本积累、市场运作以及资本博弈,并总结出了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的实践逻辑和基本规律。通过研究,文章认为:第一,当代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的实践行为具体包括资本积累、资本市场运作以及资本博弈这三种类型,而我们通常理解的资本市场运作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积累指资本的增长、完善和集聚,是在保留原先文化资本结构与内容基础上的增加,当代传统工艺文化资本的积累路径可分为教育培训、传播交流、市场调节以及权力引导四种;文化资本的市场运作指按照市场需求,对文化资本进行开发,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的市场运作方式包括产业化、旅游开发、节庆经济化、品牌化与会展商业化;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博弈是行动者之间围绕着文化资本而产生的一种互动行为,博弈的目的是为了占有更多的文化资本。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的博弈围绕着物质性文化资本和非物质性文化资本两方面展开,行动者所采取的博弈策略可以分成三种:维护、发展与争取。资本积累、市场运作与资本博弈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交织的联系。资本积累是市场运作的前提与基础,市场运作为资本积累提供了方向指引,而文化资本博弈则时常贯穿于资本积累以及市场运作的过程中,建立于理性基础上的博弈会推动资本的积累,也会促进文化资本的市场运作。第二,当代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有着属于自己的实践逻辑。实践被场域所控制,场域生产着实践,实践活动必须依附于所处的场域并以习性为作为内驱力。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在实践过程中建构起了特定的场域(初级场域),并衍生出了三种亚级场域:资本积累场域、市场运作场域以及资本博弈场域。文化资本在此三种场域下的具体实践行为和所采取的策略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但都必须遵守初级场域的规律,该场域形塑而成的核心习性是文化市场化习性,场域的基本规律是一种双线规律。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实践的逻辑图式可以概括为:在场域情境下,以延长传统工艺文化资本的生命周期为根本目的,按照双线规律的要求,通过形塑而出的核心习性生产实践。第三,双线规律是民族传统工艺资本化实践中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律。双线规律指的是传统工艺文化自主性发展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规律,这两种规律之间并不存在孰轻孰重之别。双线规律由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场域的特征所决定,它要求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必须以尊重文化发展规律为前提,在保持传统工艺文化基因的条件下,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合理、有序的进行实践。在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的实践过程中,不能忽视双线规律的要求,传统工艺文化的均质化、内卷化等问题的出现,其症结恰在于并未充分尊重双线规律。
韩欣宇[10](2018)在《城乡统筹背景下乡村住区发展与空间重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正经历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阶段,城乡社会经济面临剧烈的发展转型。特别是在城乡统筹背景下,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的乡村在城乡关系重塑中要素单向性外流,导致地域要素组织与功能结构演进出现诸多变动。乡村住区的发展与空间重构既是客观现实又是未来趋势,迫切需要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增强本土理论的知识贡献和规划技术的实施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论文研究了城乡关系变迁与乡村住区发展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和阶段特征,借助理论透视厘清城乡关系驱动下乡村住区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城乡要素重组对地域空间结构与功能演进的作用机理。进而重点研究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要素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功能结构调整的影响,提出解决现阶段乡村住区发展困境的整体思路。其次,根据城乡关系重塑与乡村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论文建构了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理论框架,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明确空间重构的理论取向,研究空间重构的概念内涵和运行机制,以及组织实施的内容、要素和层次。第三,结合空间重构的组织框架,论文建构了乡村住区综合评价方法,基于乡村住区发展的复杂性和重构的差异性归纳住区空间重构的类型及特征,进而研究乡村住区空间重构模式,从建设过程、动力机制和影响意义等方面总结创新发展经验,最后提出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实现路径和支撑策略。论文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城乡关系重塑是一种影响乡村发展的最具渗透力的驱动因素,主要通过影响要素组织方式和功能结构调整推动住区空间重构;2)城乡统筹阶段,城乡要素流动和配置的方式显着变化,导致乡村住区出现人口流失加剧、土地利用低效、发展资本不足和地域特色丧失等问题,应通过重塑乡村的地位与价值、优化地域资源利用方式和推进地方性空间生产等思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与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的转变;3)乡村住区空间重构是乡村发展的正向演进过程,应利用人为的空间干预与调控手段,优化系统的要素配置、空间演进和功能拓展,从而实现乡村自主发展能力和城乡协同发展水平的提升;4)在乡镇地域尺度下应用乡村住区综合评价方法,基于发展度和重构度识别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类型,发现不同类型住区呈圈层布局结构且重构需求差异显着;5)新时期乡村住区应采取“内外联动”的重构路径,通过提升存量供给水平、优化城乡产业分工和加强公众参与程度等方法,发挥空间规划的引导作用;采取加速资源整合、壮大集体经济和鼓励村社自治等手段,提升乡村自主发展能力。
二、营造新世纪电子商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营造新世纪电子商务(论文提纲范文)
(1)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概述 |
2.1 乡村振兴战略概述 |
2.1.1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依据 |
2.1.2 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 |
2.1.3 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
2.2 乡风文明建设概述 |
2.2.1 文化与文明的阐述 |
2.2.2 乡风文明概念辨析 |
2.2.3 乡风文明建设阐释 |
2.3 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 |
2.3.1 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在要求 |
2.3.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使乡风文明建设向深层发展 |
2.3.3 乡村振兴战略与乡风文明建设存在高度一致性 |
第3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思想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1.1 文明进步的基础是人的自由自觉活动 |
3.1.2 实现城乡融合是乡村发展的必由之路 |
3.1.3 建设社会主义需要重视乡村文化建设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2.1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攸关国计民生根本性问题 |
3.2.2 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
3.2.3 净化社会风气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目标 |
3.3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3.3.1 以农为本思想 |
3.3.2 道德教化思想 |
3.3.3 “和合”思想 |
3.3.4 乡村运动思想 |
3.3.5 乡村改造思想 |
3.4 发达国家乡风文明建设思想 |
3.4.1 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思想 |
3.4.2 重塑乡村伦理精神思想 |
3.4.3 提升乡村生活风貌思想 |
第4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属性 |
4.1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 |
4.1.1 坚定社会主义方向 |
4.1.2 切实立足乡村文明 |
4.1.3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
4.1.4 坚持整体协调发展 |
4.2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
4.2.1 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 |
4.2.2 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
4.2.3 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
4.2.4 开展乡村移风易俗行动 |
4.2.5 着力消除乡村精神贫困 |
4.3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功能 |
4.3.1 促进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
4.3.2 带动乡村人居环境整体优化 |
4.3.3 繁荣与发展新时代乡村文化 |
4.3.4 推动乡村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
4.3.5 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水平 |
第5章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考量 |
5.1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历史进程 |
5.1.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的乡风文明建设 |
5.1.2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乡风文明建设 |
5.1.3 改革开放以来到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 |
5.1.4 新时代以来的乡风文明建设 |
5.2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特色 |
5.2.1 鲜明的政治性与人民性 |
5.2.2 内容形式的继承发展性 |
5.2.3 突出实践的社会现实性 |
5.3 中国乡风文明建设的经验启示 |
5.3.1 要强化党对乡风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 |
5.3.2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激发内生动力 |
5.3.3 使乡风文明建设与乡村经济协同发展 |
5.3.4 要重视教育卫生工作的移风易俗作用 |
5.3.5 以充足的历史耐心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
第6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境遇 |
6.1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机遇 |
6.1.1 乡村新型社会组织多样发展 |
6.1.2 乡村产业结构不断深入发展 |
6.1.3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渐趋完善 |
6.1.4 乡村社会主流思想健康向上 |
6.1.5 农民科学素质培育不断加强 |
6.2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现实挑战 |
6.2.1 乡村党组织组织力不强 |
6.2.2 乡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佳 |
6.2.3 乡村文化出现衰落痕迹 |
6.2.4 乡村不良社会风气滋长 |
6.2.5 农民主体意识相对薄弱 |
6.3 制约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因素 |
6.3.1 乡村党组织建设不完善 |
6.3.2 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式微 |
6.3.3 乡村文化传承发展受阻 |
6.3.4 乡村文化生态发展失衡 |
6.3.5 乡村教育发展相对落后 |
第7章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 |
7.1 筑牢乡风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 |
7.1.1 突出乡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
7.1.2 发挥乡村党组织的模范作用 |
7.1.3 密切乡村党组织的群众联系 |
7.2 夯实乡风文明建设的经济基础 |
7.2.1 走出乡村集体经济认知误区 |
7.2.2 不断深化乡村集体产权改革 |
7.2.3 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 |
7.3 打牢乡风文明建设的文化根基 |
7.3.1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文化 |
7.3.2 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
7.3.3 传承发展提升优秀农耕文化 |
7.4 培植乡风文明建设的社会土壤 |
7.4.1 发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伦理价值 |
7.4.2 盘活乡村内生治理机制自治功能 |
7.4.3 因地制宜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实践 |
7.5 增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农民力量 |
7.5.1 不断提高乡村义务教育质量 |
7.5.2 优化提升乡村职业技能培训 |
7.5.3 转变乡村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后记 |
(2)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 |
2.1 习近平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论述 |
2.1.1 “一带一路”倡议的本质意蕴 |
2.1.2 “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内容 |
2.1.3 “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意义 |
2.2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依据 |
2.2.1 国家顶层设计 |
2.2.2 地方政策规划 |
2.3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 |
2.3.1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渊源 |
2.3.2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文化底色 |
2.3.3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经济关联 |
2.3.4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跨境交往 |
第3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依托 |
3.1 辽宁沿海经济带 |
3.1.1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现状概述 |
3.1.2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现存问题 |
3.1.3 针对辽宁沿海经济带现存问题的应对措施 |
3.2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 |
3.2.1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现状 |
3.2.2 当前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的制约因素 |
3.2.3 应对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现存问题的对策建议 |
3.3 沈阳经济区 |
3.3.1 沈阳经济区的基本态势 |
3.3.2 当前制约沈阳经济区发展的主要因素 |
3.3.3 解决沈阳经济区现存问题的基本路径 |
3.4 哈长城市群 |
3.4.1 哈长城市群发展情况概述 |
3.4.2 当前哈长城市群发展的制约因素 |
3.4.3 加快哈长城市群发展的重要举措 |
第4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四方平台 |
4.1 东进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 |
4.1.1 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现实基础 |
4.1.2 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制约因素 |
4.1.3 推进东北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
4.2 西拓连接中蒙俄经济走廊 |
4.2.1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优势条件与发展态势 |
4.2.2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主要瓶颈 |
4.2.3 优化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路径选择 |
4.3 南下撬动环渤海经济圈 |
4.3.1 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现状 |
4.3.2 环渤海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
4.3.3 撬动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的对策建议 |
4.4 北上参与北极航线开发 |
4.4.1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战略价值 |
4.4.2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现实挑战 |
4.4.3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基本策略 |
第5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路径 |
5.1 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推进方略 |
5.1.1 大连建设自由贸易港的优势条件 |
5.1.2 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战略价值 |
5.1.3 推进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对策建议 |
5.2 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推进构想 |
5.2.1 满洲里对外开放的历史沿革 |
5.2.2 满洲里开放发展的现存问题 |
5.2.3 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的品牌识别与塑造 |
5.3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 |
5.3.1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历史沿革和现实进展 |
5.3.2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重要战略价值 |
5.3.3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可行性分析 |
5.3.4 加快推进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开发的建议 |
5.4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 |
5.4.1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动力解析 |
5.4.2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主要挑战 |
5.4.3 推进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基本策略 |
第6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价值 |
6.1 塑造全球化包容性发展的中国范例 |
6.1.1 把握全球化模式深度调整下的历史机遇 |
6.1.2 提供东北亚各国共话发展的沟通平台 |
6.1.3 促进东北地区跨境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
6.2 打造全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域示范 |
6.2.1 完善国家区域经济总体布局 |
6.2.2 推进京津冀与东北地区协同发展 |
6.2.3 提升东北地区城市群整体实力 |
6.3 创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东北机遇 |
6.3.1 形成东北地区产业发展新动能 |
6.3.2 打通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大通道 |
6.3.3 开创东北地区对外贸易新局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研究 ——基于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标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与目标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2.1 贸易便利化 |
1.2.2 出口技术复杂度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存在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 |
1.4.2 主要存在的不足之处 |
2 贸易便利化影响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机理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贸易便利化 |
2.1.2 出口技术复杂度 |
2.1.3 农产品 |
2.1.4 “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交易成本理论 |
2.2.2 新新贸易理论 |
2.3 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机理分析 |
2.4 贸易便利化影响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数理模型推导 |
3 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农产品出口贸易流量和质量的现状分析 |
3.1 农产品出口贸易流量的时间演变及区域差异 |
3.1.1 基于农产品出口贸易流量的特征化事实 |
3.1.2 农产品出口贸易流量的区域差异 |
3.2 农产品出口技术含量的测算及分析 |
3.2.1 测度方法 |
3.2.2 测算结果及比较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算和分析 |
4.1 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构建 |
4.2 贸易便利化指数的测度 |
4.3 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度结果分析 |
4.3.1 整体层面和区域层面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分析 |
4.3.2 贸易便利化的构成要素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研究设计 |
5.1.1 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5.1.2 模型设定 |
5.2 数据检验与数据分析 |
5.2.1 平稳性检验及协整检验 |
5.2.2 多重共线性检验 |
5.2.3 相关性分析 |
5.3 实证分析与讨论 |
5.3.1 贸易便利化整体效应的实证结果分析 |
5.3.2 贸易便利化各一级指标的实证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5)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的文献综述 |
1.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研究 |
2.政府发展电子商务职能的研究 |
3.政府发展电子商务作用的研究 |
4.述评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实证分析法 |
3.比较分析法 |
4.个案调研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研究重点、难点 |
2.研究创新点 |
二、地方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的概念界定与理论支撑 |
(一)概念界定 |
1.电子商务产业 |
2.地方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 |
(二)理论支撑 |
1.政府干预经济理论 |
2.地方政府经济职能理论 |
三、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作用与成效 |
(一)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作用 |
1.出台了较为完备的政府指导方针 |
2.通过正面市场预期带动市场主体具体行动 |
3.通过目标奖励、成本补贴等市场机制实施调控干预 |
4.通过载体建设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生态 |
5.在物流、金融、人才、监管、推广等方面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
(二)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成效 |
1.指导作用明显,产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
2.市场动能迸发,相关产业成为全社会发展共识 |
3.调控干预有效,内外发展环境不断完善 |
四、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
(一)存在问题 |
1.指导方针定位模糊 |
2.带动效应未达预期 |
3.调控干预不够精准 |
4.载体功能匹配度不高 |
5.对人才的培育和吸引不够重视 |
(二)制约政府作用充分发挥的原因 |
1.政府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
2.“利益博弈”与“道德风险”蕴含政府失灵风险 |
3.全能型政府思维制约了形成社会组织推进产业发展的合力 |
4.面对信息化发展的新型政府治理能力尚未健全 |
五、完善扬州市政府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的对策 |
(一)国内外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案例与启示 |
1.国外案例 |
2.国内案例 |
3.总结 |
(二)完善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的对策 |
1.明晰产业发展的定位 |
2.提升全社会发展共识 |
3.提升调控干预的水平 |
4.重塑载体功能 |
5.围绕人才打造外部环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6)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社会形态从农业社会演变到信息社会 |
二、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 |
三、数字经济发展挑战社会治理能力 |
四、数字经济治理研究具有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 |
第二节 文献研究综述 |
一、互联网治理的发展演变 |
二、协同治理的研究综述 |
三、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相关研究 |
四、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二、应用价值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内涵及逻辑基础 |
第一节 数字经济治理相关概念界定 |
一、数字经济 |
二、数字经济治理 |
第二节 协同治理理论内涵 |
一、协同的内涵 |
二、治理理论 |
三、协同治理的内涵 |
第三节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逻辑基础 |
一、逻辑起点:防范和化解数字经济风险 |
二、现实困境:传统政府监管已不适应数字经济特征 |
三、动力引擎:数字经济治理需要多元主体参与 |
四、路径选择: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内在逻辑 |
第四节 本章小节 |
第三章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现状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外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现状分析 |
一、政府主体协同治理方面 |
二、非政府主体协同治理方面 |
三、系统协同治理方面 |
第二节 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现状分析 |
一、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注重战略制定 |
二、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格局尚未形成 |
三、数字经济治理主体的协同性亟待提高 |
第三节 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分析框架 |
一、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必然性 |
二、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模式理论分析框架 |
第四节 本章小节 |
第四章 数字经济治理的关系协同研究 |
第一节 数字经济治理目标的协同 |
一、直接目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
二、根本目标: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
三、最终目标:增进人的福祉 |
第二节 数字经济治理理念的协同 |
一、坚持人民性的价值立场 |
二、遵循法治的治理理念 |
三、注重科学性的治理导向 |
第三节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原则 |
一、国际互联网治理原则 |
二、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原则 |
第四节 数字经济治理议题的协同 |
一、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正当性 |
二、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边界性 |
三、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权力主体 |
四、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的国别特色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数字经济治理的主体协同研究 |
第一节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主体分析 |
一、政府主体分析 |
二、企业主体分析 |
三、社会主体分析 |
第二节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分析 |
一、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 |
二、发挥政府主体的主导作用 |
三、加强企业主体的自我规制 |
四、发挥行业组织和公民的共治作用 |
第三节 数字经济治理主体的内部协同 |
一、政府主体的内部协同 |
二、企业主体的内部协同 |
三、社会主体参与协同治理 |
第四节 数字经济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 |
一、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保障分析 |
二、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要素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数字经济治理的机制协同研究 |
第一节 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机制分析 |
一、协同治理机制分析 |
二、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机制的要素分析 |
第二节 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机制建设 |
一、共同行动保障:数字经济法律和规则体系协同机制 |
二、共享动机保障:多元主体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机制 |
三、实质参与保障:多元主体协调与利益平衡机制 |
四、高效协同保障: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机制 |
第三节 中国参与数字经济国际治理的机制建设 |
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
二、注重中国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协同 |
三、发挥新型国际组织的治理作用 |
第四节 本章小节 |
结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与贸易潜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
1.2.1 金砖国家组织相关研究 |
1.2.2 贸易便利化的相关文献 |
1.2.3 贸易潜力的研究 |
1.3 论文研究思路和内容安排 |
1.4 论文研究方法 |
1.5 论文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贸易便利化相关理论基础 |
2.1 贸易便利化对国际贸易影响的一般机理 |
2.1.1 经典的一般均衡贸易模型 |
2.1.2 贸易便利化与国际贸易的效用传递 |
2.2 贸易便利化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内部机理 |
2.2.1 贸易便利化与贸易成本的内在关系 |
2.2.2 贸易便利化对国际贸易的作用途径 |
2.3 贸易便利化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外部机理 |
2.3.1 实施贸易便利化的国际协调 |
2.3.2 贸易便利化的公共利益与社会成本 |
2.3.3 贸易便利化影响国际贸易的外部关联与相互异质性的关系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贸易发展的演进 |
3.1 金砖国家整体贸易发展现状 |
3.1.1 中国贸易发展现状 |
3.1.2 俄罗斯贸易发展现状 |
3.1.3 印度贸易发展现状 |
3.1.4 巴西贸易发展现状 |
3.1.5 南非贸易发展现状 |
3.2 金砖国家双边贸易发展现状 |
3.2.1 中国与金砖国家其他成员双边贸易分析 |
3.2.2 俄罗斯与金砖国家其他成员双边贸易分析 |
3.2.3 巴西与金砖国家其他成员双边贸易分析 |
3.2.4 印度与金砖国家其他成员双边贸易分析 |
3.2.5 南非与金砖国家其他成员双边贸易分析 |
3.3 金砖国家贸易发展瓶颈 |
3.3.1 金砖国家的经济结构滞后于经济发展 |
3.3.2 金砖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缺乏有力话语权 |
3.3.3 金砖国家在合作机制建设中存在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构建与测算 |
4.1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1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依据 |
4.1.2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 |
4.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贸易便利化体系的指标权重确定 |
4.2.1 建立层次结构模型 |
4.2.2 构造判断矩阵 |
4.2.3 计算判断矩阵指标最大特征向量 |
4.2.4 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 |
4.3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算 |
4.3.1 数据来源于处理 |
4.3.2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发展进程 |
5.1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比较与评价 |
5.1.1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总体水平评价 |
5.1.2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的分层次解析 |
5.2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的制约因素 |
5.2.1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的共识有待提升 |
5.2.2 贸易便利化工作涉及部门关联体系复杂 |
5.2.3 全球贸易保护新周期的负面影响 |
5.3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合作框架 |
5.3.1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合作的指导原则 |
5.3.2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合作的框架构建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贸易流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贸易引力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
6.1.1 模型设定 |
6.1.2 数据来源 |
6.2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贸易流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整体效应分析 |
6.2.2 分指标效应分析 |
6.3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俄罗斯贸易流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6.3.1 整体效应分析 |
6.3.2 分指标效应分析 |
6.4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印度贸易流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6.4.1 整体效应分析 |
6.4.2 分指标效应分析 |
6.5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巴西贸易流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6.5.1 整体效应分析 |
6.5.2 分指标效应分析 |
6.6 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南非贸易流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6.6.1 整体效应分析 |
6.6.2 分指标效应分析 |
6.7 金砖国家综合分析与比较 |
6.8 本章小结 |
第7章 金砖国家贸易潜力分析 |
7.1 贸易便利化与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的贸易潜力 |
7.2 贸易便利化与俄罗斯对其他金砖国家的贸易潜力 |
7.3 贸易便利化与印度对其他金砖国家的贸易潜力 |
7.4 贸易便利化与巴西对其他金砖国家的贸易潜力 |
7.5 贸易便利化与南非对其他金砖国家的贸易潜力 |
7.6 金砖国家贸易潜力综合比较与分析 |
7.7 本章小结 |
第8章 推进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对策建议 |
8.1 促进贸易便利化组织机构和合作平台建设,完善贸易协作机制和体制改革 |
8.1.1 促进贸易便利化组织机构和合作平台建设 |
8.1.2 完善贸易协作机制和体制改革 |
8.2 加快金砖国家供应链建设,提高跨边界合作绩效 |
8.2.1 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 |
8.2.2 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框架和合作机制 |
8.2.3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规制环境 |
8.3 推动金砖国家价值链建设,深化区域贸易合作 |
8.3.1 金砖国家基础设施和能力平台构建 |
8.3.2 金砖国家城市区域价值链构建 |
8.3.3 金砖国家价值链构建 |
8.4 推进金砖国家自贸区建设,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 |
8.4.1 巩固金砖国家自贸区建设基础 |
8.4.2 加快金砖国家自贸区建设规划 |
8.4.3 开创灵活和多元化的合作模式 |
8.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当代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及其实践逻辑 ——基于剑川白族木雕的田野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一)文化资本研究综述 |
(二)民族文化资本化研究综述 |
(三)剑川木雕研究综述 |
(四)以上内容研究述评 |
三、本文主旨、内容及重难点 |
(一)研究主旨 |
(二)主要内容 |
(三)重点与难点 |
四、理论观照与研究方法 |
(一)理论观照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六、相关说明 |
(一)概念界定 |
(二)田野点的选择 |
(三)田野经历 |
第一章 剑川木雕概述 |
一、剑川历史文化概要 |
(一)剑川历史概述 |
(二)剑川民间文化与雕刻艺术 |
二、剑川的木雕文化 |
(一)木雕与民间文学 |
(二)木雕行业崇拜 |
(三)木雕与剑川白族的文化认同 |
(四)木作的行规禁忌及制作技法 |
三、剑川木雕的历史及现状 |
(一)剑川木雕发展历史 |
(二)剑川木雕发展现状 |
四、剑川木雕的材料、工具及工艺流程 |
(一)剑川木雕的材料 |
(二)剑川木雕的工具 |
(三)剑川木雕工艺流程 |
五、剑川木雕的艺术风格与地域特征 |
(一)剑川木雕的艺术风格 |
(二)剑川木雕的地域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剑川木雕文化资本及其特征 |
一、剑川木雕文化资本 |
二、剑川木雕文化资本的类型 |
三、剑川木雕文化资本的特征 |
(一)双重属性 |
(二)高成本性 |
(三)惯力性 |
(四)传承性 |
(五)商业开发性 |
(六)易转换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资本积累:剑川木雕资本化实践的基础环节 |
一、物质性文化资本的积累 |
(一)产品种类渐趋多样 |
(二)工具设备连续更新 |
二、非物质性文化资本的积累 |
(一)木雕技艺不断突破 |
(二)文化荣誉与日俱增 |
三、剑川木雕文化资本积累的路径 |
(一)教育培训 |
(二)传播交流 |
(三)市场调节 |
(四)权力引导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市场运作:剑川木雕资本化实践的主要环节 |
一、剑川木雕的产业化 |
(一)生产的分工细化与技术进步 |
(二)产品种类与素材的多样化 |
(三)产值与规模的持续提高 |
(四)产业集聚初具规模 |
(五)产品销售方式的多元化 |
二、剑川木雕文化资本的旅游开发 |
(一)木雕文化资本的旅游产品化 |
(二)木雕文化资本与体验式旅游 |
(三)木雕文化资本与博物馆旅游 |
(四)木雕文化资本与人造旅游景观 |
三、剑川木雕的节庆经济化 |
(一)借助传统节日促进木雕产品销售 |
(二)打造新兴节日推动木雕产品营销 |
四、剑川木雕的品牌化、会展商业化 |
(一)剑川木雕的品牌化 |
(二)剑川木雕的会展商业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资本博弈:剑川木雕资本化实践的关键环节 |
一、物质性文化资本的博弈 |
(一)产品形式逐新趋异 |
(二)技法风格争巧斗艳 |
(三)材料工具囤积占有 |
二、非物质性文化资本的博弈 |
(一)区域文化荣誉的归属 |
(二)学校文化荣誉的竞争 |
(三)个人文化荣誉的博弈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剑川木雕文化资本化的实践逻辑 |
一、剑川木雕文化资本化场域的建构 |
二、剑川木雕文化资本化具体实践的逻辑 |
(一)资本积累实践以资本增量逻辑为内核 |
(二)市场运作实践以资本开发逻辑为内核 |
(三)资本博弈实践以资本占有逻辑为内核 |
三、剑川木雕文化资本化实践的根本目的 |
四、双线规律:资本化实践的基本规律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的实践行为 |
二、双线规律与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 |
三、资本化与民族传统工艺的传承与保护 |
参考文献 |
附录1:文中插图 |
附录2:田野调查日志(节选) |
后记 |
(10)城乡统筹背景下乡村住区发展与空间重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系统发展转型的时代背景 |
1.1.2 乡村发展与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议题 |
1.1.3 乡村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借助空间规划落实国家乡村发展相关政策 |
1.2.2 理论意义:城乡规划学科理论建设与完善的重要补充 |
1.3 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1 基本概念 |
1.3.2 研究范畴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与典型实践 |
2.1 国内相关研究与典型实践 |
2.1.1 针对乡村住区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 |
2.1.2 新时期国内乡村住区建设典型实践 |
2.1.3 国内相关研究与实践评述 |
2.2 国外相关研究与典型实践 |
2.2.1 针对乡村住区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 |
2.2.2 发达国家乡村住区建设的实践经验 |
2.2.3 国外相关研究与实践评述 |
2.3 本章小节 |
第3章 城乡关系变迁下乡村住区发展演变及规律 |
3.1 自然均衡阶段(1949 年以前):住区建设的历史基点 |
3.1.1 早期均衡城乡关系 |
3.1.2 住区系统基本形成 |
3.1.3 住区单元稳步生长 |
3.1.4 住区发展的制约因素 |
3.2 二元隔离阶段(1949~1978 年):国家总体性支配住区发展 |
3.2.1 二元结构下乡村封闭的发展环境 |
3.2.2 社会经济功能变迁分化住区格局 |
3.2.3 住区单元建设的主要内容及特征 |
3.3 城乡联系恢复(1978~2002 年):工业化与城镇化共同影响 |
3.3.1 城乡关系调整改变乡村发展环境 |
3.3.2 居住改善的需求推进住区建设 |
3.3.3 乡村工业化延续分散格局 |
3.3.4 乡村城镇化促进均衡集中 |
3.3.5 园区建设与土地供应紧张 |
3.3.6 村镇规划的介入与引导 |
3.4 城乡关系变迁下乡村住区的演变规律与机制 |
3.4.1 城乡相互作用决定住区发展趋向 |
3.4.2 要素重组驱动地域空间功能变迁 |
3.5 本章小节 |
第4章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的问题与调整 |
4.1 城乡关系进入反哺与统筹阶段 |
4.1.1 加强要素供给,改善发展条件 |
4.1.2 推进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 |
4.1.3 创新经营体制,破除制度壁垒 |
4.2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的限制因素 |
4.2.1 乡村劳动力流动加剧 |
4.2.2 农业基础地位降低 |
4.2.3 自主发展资本不足 |
4.2.4 自然生态本底恶化 |
4.3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
4.3.1 高流动性社会冲击生活基础 |
4.3.2 土地利用方式限制生产发展 |
4.3.3 外部冲击促成地域生境变迁 |
4.4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的调整思路 |
4.4.1 重塑乡村的地位与价值 |
4.4.2 优化地域资源配置水平 |
4.4.3 强化“地方性空间”生产 |
4.5 本章小节 |
第5章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理论的提出 |
5.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理论取向 |
5.1.1 国外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相关理论 |
5.1.2 国内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指导思想 |
5.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概念内涵 |
5.2.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概念 |
5.2.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特征 |
5.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运行机制 |
5.3.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理论模型 |
5.3.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目标规则 |
5.3.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作用机制 |
5.4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组织实施 |
5.4.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层次 |
5.4.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内容 |
5.4.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要素 |
5.5 本章小节 |
第6章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类型划分方法及特征识别 |
6.1 基于“发展—重构”的乡村住区综合评价方法建构 |
6.1.1 评价分析流程与方法选择 |
6.1.2 研究对象及相关资料来源 |
6.1.3 乡村住区发展水平评价方法及评测 |
6.1.4 乡村住区重构水平评价方法及评测 |
6.1.5 乡村住区“发展—重构”综合评价结果 |
6.2 基于“发展—重构”的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特征分析 |
6.2.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分布特征 |
6.2.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类型的识别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创新模式与实现路径 |
7.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创新模式 |
7.1.1 基于生活空间优化城乡聚居格局 |
7.1.2 基于生产空间激发产业经济活力 |
7.1.3 基于生态空间盘活山水田园资源 |
7.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实现路径 |
7.2.1 外部拉力:空间规划的引导路径 |
7.2.2 内部推力:自主发展的实施路径 |
7.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支撑策略 |
7.3.1 人:解除福利捆绑,培育职业农民 |
7.3.2 村: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7.3.3 产:挖掘存量土地的综合效益 |
7.3.4 景:人文自然开发与保护并举 |
7.4 本章小节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主要结论 |
8.2 研究的创新点 |
8.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四、营造新世纪电子商务(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村振兴视域下乡风文明建设研究[D]. 刘欢. 吉林大学, 2021(01)
- [2]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D]. 张晨瑶.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3]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研究 ——基于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证据[D]. 魏诗洁.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2)
- [4]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
- [5]扬州市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作用研究[D]. 祁鸣. 广西师范大学, 2019(04)
- [6]中国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研究[D]. 杜庆昊.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8]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与贸易潜力研究[D]. 梅宇航. 辽宁大学, 2019(05)
- [9]当代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本化及其实践逻辑 ——基于剑川白族木雕的田野调查[D]. 陈文苑. 中南民族大学, 2019(08)
- [10]城乡统筹背景下乡村住区发展与空间重构研究[D]. 韩欣宇. 天津大学,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