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治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建立治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对建立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赵育[1](2021)在《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困境及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小学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基础,中小学生是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中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牵动着整个社会的神经。经过多年的整治,我国中小学校园安全已经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然而在校园周边地区却依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危及中小学生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这些隐患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指出,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在学校周边探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以此为背景,本文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分析河南省校园周边环境对中小学生安全产生的影响,认真剖析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的困境及成因,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路径的角度出发,研究适合河南省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的构建,以期能够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为政府、学校、社会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小学生安全保驾护航。本研究主要围绕四个部分的内容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总述,主要阐明本研究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的、研究重难点、创新点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等,并对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分析。第二部分是理论研究,主要阐述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明确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中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的概念界定;并以非传统安全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习近平社会治理观点作为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调查研究,也是本研究的核心部分,对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的基本内容展开论述。首先,通过问卷法、访谈法和观察法等调研方法,辅以案例分析法分析了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安全形势,详细论述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问题,探讨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的困境;其次,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困境的成因,包括社会因素带来困扰与挑战,学校安全管理缺失,治理主体难以形成合力,未成年人自保能力不足,家庭安全管理不当几个方面;最后,对前文进行分析整合,探讨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的路径,提出了政府主导、学校主体、企业竞争、公共参与四位一体的建立路径,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协同治理,才能使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取得切实的成效。第四部分是结语,对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的建立进行总结,分析了本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对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未来的展望。

刘源泉[2](2020)在《新时代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治建警是我国公安工作的优良历史传统,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推动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政治素养的根本性建设。新时代,政治建警的统领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提升,公安机关面临新问题、新要求,如何在思想和实践上顺应时代发展形势,推进政治建警的不断深入,已经成为十分重要的课题。因此,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研究,提升基层公安民警的政治素养和忠诚品格,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首先,从政治的概念出发,明确了政治建警的含义,并对新时代、基层公安机关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适用于制度变迁理论分析的必要性和适用性。其次,在制度变迁视域下,基于不同社会时期制度环境的变化和政治建警其政治性的路径依赖,将建国以来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发展历程划分为:1949-1978年的初始期,1979-1991年的逐步发展期,1992-2012年的加速发展期,2013-2019年的全面发展期。每一阶段政治建警的发展都受到当时政治、法律等环境的影响,其具体的思想理念、制度机制、方式方法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延续性和内在逻辑。接下来总结了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在抓牢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密切警民关系、依法从严治警、坚持从优待警、塑造公安文化六个方面的经验成就。在理论层面进行了对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历程的制度分析,即发展的动力是受到利益因素和对党忠诚及现实使命的推动,发展的方式是以强制性变迁为主的,强制性和诱致性变迁并存的方式,发展的路径是“路径依赖”下的渐进性变迁。再次,分析了新时代下的中国社会对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明确了新时代下公安机关基于自身职责使命所提出的的新要求,即坚持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加强公安机关的制度意识、完善政治建警的制度机制、提升政治建警的智能化水平。总结出新时代下基层公安机关推进政治建警的思想观念有待更新、制度建设存在欠缺、运行机制需要完善、方式方法存在不足的问题最后,提出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对策建议,一是思想观念上要积极转变;二是制度建设上要逐步完善;三是运行机制上要不断健全;四是方式方法上要主动创新。

黄雷[3](2020)在《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模式研究 ——以SD警察学院为例》文中研究表明2000年公安部颁布《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并施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警务化管理取得巨大成就,成为当今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通行模式。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与我们熟知的军事化管理同宗同源,但它与军事化管理又存在差异,与公安机关的警务化管理亦存在差别,它是顺应社会进步和国家变革的产物,是符合当今公安院校学生特色的独特的学生管理模式。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公安招录体制改革、大思政格局、时代主题的变化都对新时期的警务化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警务化管理面临新的挑战。本文着眼于警务化管理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的养成教育,探讨其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效能,以及警务化管理在培育公安院校大学生职业意识和在公安高等教育中起到的作用。本论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来源以及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综述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现状,说明了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第二部分是相关理论阐释,主要从理论层面阐释了警务化管理的发展历程、内涵外延、基本内容以及主要类型;第三部分是主要功能分析,在分析公安院校学生特性基础上,探讨了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的作用;第四部分是现状概况分析,概述SD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的基本情况,以参加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大型安保活动为例总结SD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的成果,提出SD警察学院在学生警务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五部分是对策思考分析,主要从政府支持、学校举措、队伍建设、学生践行等层面提出加强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模式的具体对策。

杨丹[4](2020)在《高铁应急救援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高铁技术是铁路的一项重大技术成就,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科技和工业水平。近年来,我国高铁大规模建成运营,不断攻克技术难题,这些消息振奋人心,但是,在取得技术进步的同时,安全风险也随之而来。纵观国内外,高铁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冷冰冰的数据和图片令人痛心。2011年“7·23”动车追尾事故使铁路部门和铁路企业深陷生存危机,尤其是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暴露的问题,警醒我们构建迅速、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法律制度是保护旅客人身安全、降低事故损失的关键措施。我国目前高铁应急救援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具体案例梳理深入分析问题及其成因,并提出完善高铁应急救援法律制度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主要研究内容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列举了七个典型的国内外高铁突发事故,详细介绍了事故的经过、原因和救援过程,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出高铁应急救援的共性特点,包括救援时间的紧迫性、救援情况的复杂性、救援过程的破坏性和救援业务的专业性;并分析了救援难点所在,包括难以及时开展救援、难以专业化开展救援、难以有序开展救援和难以有效开展救援。第二部分主要从“人员”、“装备”、“技术”、“管理制度”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我国现阶段高铁应急救援存在的问题。“人员”方面的问题主要是高铁应急救援队伍数量有限、专业技能不强;“装备”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装备数量不足及装备不够先进;“技术”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现有施救技术、调度指挥技术及通信技术难以满足现实需求;“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应急救援新闻发布制度不够完善、区域联动不够畅通以及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第三部分主要从“体制机制”、“管理制度”、“法律保障”、“社会基础”四个方面深入剖析了我国现阶段高铁应急救援问题产生的原因。“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主要是铁路与地方的交叉体制增加了救援协调难度、各类主体间的协同机制及应急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及预案的针对性有待加强;“法律保障”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应急法治建设基础薄弱、应急救援法律责任规定不明晰及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性不足;“社会基础”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应急救援教育基础薄弱、宣传普及不到位及支撑产业发展不够成熟。第四部分主要从“专业化队伍建设”及“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高铁应急救援法律制度的对策。“专业化队伍建设”方面的对策主要是构建以消防部门为中心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规范制度及应急救援队伍的能力提升制度;“专业化装备建设”方面的对策主要是完善应急救援专业化装备配置制度、管理制度及使用制度;“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对策主要是完善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信息化建设制度及区域协调信息化建设制度;“规范化管理制度”方面的对策主要是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灵活机动的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制度及科学规范的应急救援资金管理制度。

王顺[5](2020)在《主办侦查员制度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构建对于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加强侦查队伍规范化建设、创新刑事侦查运行机制以及完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主办侦查员制度的相关概念切入,首先通过介绍主办侦查员制度设立前的历次侦查责任制改革,包括探长负责制、主办警官责任制以及主办侦查员责任制,分析早期实践未能形成可推广模式的原因,据此提出构建主办侦查员制度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必要性。其次,选取四川丹棱县“133+”模式、陕西洛南县三级侦查员模式以及安徽来安县积分量化制模式,对主办侦查员制度在上述典型试点地区的制度运行效果进行分析,包括制度主要内容、运行效果以及面临的现实困境等,以便为当前制度的完善提供思路和经验。而在构建和完善具体制度之前,有必要解决困扰历次改革且在侦查理论和实践中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包括主办侦查员的身份定位、等级划分、案件适用范围以及主办侦查员与行政领导的关系问题。最后针对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构建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建立严格的主办侦查员遴选机制,包括对主办侦查员的遴选范围和比例、遴选条件和程序以及主办资格等级问题进行探讨。二是针对侦查实践中出现的权责不明等问题,完善主办侦查员权责制,厘清主办侦查员的权限范围。一方面对主办侦查员大胆放权,保证其办案权的独立行使,规定主办侦查员应享有案件范围内的任何权力,如审批决定权等。同时为体现权责一致原则,明确主办侦查员应对侦办案件全程负责、终身负责。当然,落实办案责任终身制并非一味扩大主办侦查员的司法责任,要正确把握好正常行使职责职权与依法免责的关系。三是构建规范的主办侦查员考核体系,包括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以及合理确定考核时机等。考核结果与职业待遇挂钩,建立严格的主办侦查员退出机制。四是完善主办侦查员激励保障体系建设,落实长效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主办侦查员履职保护责任机制。为提高主办侦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主办侦查员岗位津贴制度,并设立办案绩效考核奖金。规定主办侦查员岗位同政治待遇、评优评先挂钩,对具有主办侦查员岗位经验且考核结果优秀的侦查员优先提拔领导岗位。五是优化监督制约机制,包括建立主办侦查员个人执法档案制,强化内部监督,增加外部渠道,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错案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强化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此外,公安机关还应不定期组织执法培训,以提高侦查人员的执法规范能力。

王锟[6](2019)在《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文中指出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主要组成之一,就如同其他公权力一般,该权力极易因为被滥用而发生异化,表现为警察权失范的现象层出不穷,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侵害,有悖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警察行为准则。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因为警察权益保障的不足,暴力袭警、阻碍警察正常履行职务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导致警察权力的正常行使遇到各种各样的诘难。如何能有效破除这种困局,成为本文研究的论题,契合当下研究热点并紧扣时代背景,文章将研究的视角确定在法治公安这一全新的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政法机关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搭建出了法治公安的顶层架构,而法治公安的基本内容应仅仅围绕这一顶层设计进行展开。文章从行政法的角度运用行政权的控制理论和行政优益权理论作为解读法治公安的理论支撑,创新性地对法治公安作出新解。本文由导论、五个章节和结语七部分组成,主体结构安排是:第一章阐述了法治公安的形成和基本理论,详细论证了法治公安的核心内容是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论文第二章、第三章的内容紧紧围绕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的警察权控制展开论述,而论文第四章、第五章的内容则以法治公安另一核心内容即警察权益保障为主线展开研究。文章的基本内容如下:论文的导论部分通过对民众热论已久的雷洋涉嫌嫖娼案为例,通过对雷洋案中警察执法存在的九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从个案分析折射出影响我国警察权规范、正常运行的根本原因就是警察权未得以有效的控制和警察权益未得以充分的保障。建设法治公安的价值追求就是通过规范警察权的规范、正常运行来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目的。论文的第一章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话语体系的梳理,就法治公安的提出进行了系统性地介绍,再通过对现有关于法治公安理论探讨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和论证了法治公安的内涵、法治公安的本质特征与核心内容,在得出法治公安的核心内容既是警察的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这一基本论断后,对于这两个核心内容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警察权力控制是以权力控制理论为支撑,通过警察角色的方式形象地研究警察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所具备的特征:一是奉行古典自由主义的“守夜人”警察角色;二是奉行国家主义的“监护人”角色;三是奉行现代自由主义的“经理人”警察角色,并以此论述我国警察的实然状态和应然归属,得出我国警察应当采用“经理人”角色的判断。警察权益保障是以行政优益权理论为支撑,所谓行政优益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或是履行职责,赋予行政主体职务上或物质上的优先权力和物质生活受益条件。警察权益保障的研究内容正是国家保障警察有效地行使警察权所需要的优先权和物质生活受益条件,在厘清警察权益保障的概念和类型的基础上提出警察权保障的现实意义。论文的第二章中围绕着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警察权控制展开论述,引入了警察权失范的概念,并将“警察权失范”定义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法律规范和合理性要求行使警察权而产生的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在对实际中发生的警察权失范现象进行了分类研究,将其表现形式概括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错误地履行职责、通过“立法”扩权和违反法定程序共六大类。经过对警察权失范的具体表现全方位地剖析之后,警察权失范的原因是:公民价值理念得以迅速提高、警察权自身过于“强大”与“自主”、公民权利弱小、行政复议监督制约作用不足等,通过我国警察权与域外警察权的比较后,我国警察权自身过于“强大”与“自主”是警察权失范的根本原因。论文的第三章立足于我国警察权失范的原因,从警察权的立法控制、司法控制、社会控制、内部控制等四个方面深刻地阐述警察权控制的进路。立法控制警察权的进路包括:一是坚持科学立法,结合实践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快立法进程,构建系统性的警察行政程序制度。司法控制警察权包括:一是明确司法审查的统一标准,坚持全面审查原则;二是引入比例原则,促进合理性审查机制的完善;三是警察行政处罚接受事前司法审查。社会控制警察权是从社会舆论监督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是健全法律规定,增强社会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二是提升舆论报道的客观真实性,营造积极的警务舆论。内部控制警察权是从警务督察制度完善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是树立正确的警务督察理念;二是规范警务督察的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警务督察的职能权限;三是健全警务督察的法律规范;四是切实加强警务督察的责任追究力度。论文的第四章紧紧围绕法治公安的另一核心内容即警察权益保障展开论述。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考察了警察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和警察权益受到侵害的实际表现,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得出警察权益未得以充分保障的七个方面的原因分别为:转型期中的社会失范导致执法环境恶化、警察维权意识薄弱、警力配置不足、警察执法理念有偏差且执法专业性不强、警察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警察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警察执法装备保障机制不健全。论文的第五章是对警察权益保障的优化路径进行探讨。该章通过比较研究的方式进行展开,因此文章先详细介绍了域外警察权益保护的概况,分别执法权益保护、临战物质保障、设立警察权益保护组织、职业薪酬待遇保障、伤亡抚恤保障、休假保障、医疗及职业心理干预保障等七个方面进行论述。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之上,针对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健全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制度的具体路径,主要是从我国警察体制的完善、健全警察权益职业制度制度保障、明确警察权益司法救济制度、健全警力资源配置制度、健全警察执法物质保障制度、建立维权机制的组织保障、健全警察教育培训保障制度等方面展开研究并提出完善建议。在上述各项保障措施中,当务之急就是对《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立法完善。

李小中[7](2018)在《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研究》文中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巡视工作实践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巡视方面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以来,巡视领域的理论研究蓬勃兴起。但从实践发展需要来看,巡视的研究仍然相对滞后。目前的部分研究成果在路径模式、方法手段方面比较单一、缺少多元化,研究的结果存在趋同化,理论阐释和实证分析都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案例的分析研究更是不足。本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思想,在系统梳理巡视制度的发展脉络和演进路径的基础上,运用政治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主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视角,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视角,对巡视理论尝试作一些诠释。同时,尝试运用实证研究,利用搜集到的公开资料和案例,对巡视的实践价值,以及巡视制度设计和实践层面的创新路径进行研究分析,旨在更好地推动巡视制度完善和巡视工作创新,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作一些探索研究。从历史发展演进看,巡视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巡视与古代巡视虽然呈现一定的历史传承性,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党内巡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经历了萌芽发生,确立与推行,以及期间遭受挫折,为巡视制度的发展积累了历史经验。新中国成立后,巡视工作在曲折中不断探索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出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恢复建立和完善党内巡视制度变得极为迫切。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可以根据需要派出巡视工作小组。1996年中央纪委第一次派出巡视组。1996年到2002年为党内巡视初步展开时期。通过这段时间的巡视试点掌握了大量真实情况,取得明显效果,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之后,巡视工作制度框架逐渐形成。《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巡视的方式方法、监督的重点对象等。党的十七大将巡视制度写入党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制度化进程加速。《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式颁布施行,标志着巡视工作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十八届党中央在一届任期内首次实现巡视“全覆盖”。党的十九大和新修改的党章对巡视巡察制度作了强调和规定,巡视巡察具有了党内最高合法性。2018年,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全面展开,巡视工作开启新的航程。巡视工作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方面。基本观点有: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反腐败的组织化安排,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有力手段,是遏制腐败问题的重要治本之策。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思想具有鲜明的理论特色和深远的实践意义。本文还尝试从学理层面阐释党内巡视,一是制度惯性论:对历史制度文化的传承与批判;二是政党适应论:对外部环境的积极回应;三是政治净化论:党内自我净化的有效机制;四是政治整合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有效疏通机制;五是政治调节论:地方党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机制。从功能分析角度看,当代巡视制度具有“政治体检”功能、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功能、政治保障功能。党内巡视工作从发端到演进,从中央到地方,巡视制度不断完善,实现了历史性发展和飞跃,在助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从工作实践来看,巡视工作在探索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实践范式,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制度机制日益完善,常规巡视工作流程逐渐清晰,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巡视触角向下延伸,巡视巡察“双剑合璧”效应不断显现。如同其他制度一样,巡视制度的发展必然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巡视制度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必须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工作闭环管理,真正推动巡视发现问题的有效解决。实践中,要探索党内巡视与其他监督形式相衔接相结合的路径模式。一是基于关联度分析的结合路径,包括基于权力关联度的路径选择,基于责任关联度的路径选择,基于利益关联度的路径选择,基于信息关联度的路径选择。二是基于实践层面的结合路径,包括巡视监督与其他党内监督制度相结合,巡视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以及横向之间的监督相结合,巡视监督与执纪执法相结合,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加强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思维、制度化规范化的路径、信息化公开化的手段,不断拓展巡视功能,探索与其他监督制度深度整合的有效路径,真正做到精准发现问题、深入研判问题、联动解决问题、跟踪落实整改,形成巡视工作的完整闭环,最大化地释放巡视制度的红利,充分发挥其在新时代党的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张小兵[8](2018)在《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制度研究》文中认为主办侦查员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执法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主办侦查员制度是公安机关遴选主办侦查员,对其实施分类管理,建立主办侦查员办案组织,明确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侦查、落实办案责任、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并有着完善的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和职业保障制度做支撑的新型司法责任制的总称。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与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制度并列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个地道的中国问题。虽没有现成的路径依赖,但从域外的有关侦查员的遴选、培训、职权、职责、监督及职业保障等执法管理中,可汲取诸多经验借鉴与智力支持;在此基础上,笔者还通过实证考察研究的方法,从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找出的侦查员整体素质、群众满意度上升的共性成效,也找出法律依据的不足、员额标准不科学、遴选方式不完善、权责不明晰、保障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运用博弈论的相关理论,解构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遇冷的形成机理,运用斯沃特距阵(SWOT)分析法来探讨侦查员“逆向选择”突围路径,从主办侦查员行为的策略优化视角入手,探寻整体推进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办法。为了更加有利于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持久、深入以及相关工作的开展,遵循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权利运行规范化、职权职责法定、责权利一致等基本原则就十分必要。在上述基本原则的指引下,探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主办侦查员制度模式,即设计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相适应的主办侦查员职能实现路径模型,就有必要做好策略优化,真正建立科学的主办侦查员遴选制度体系,打造以主办侦查员为核心,协办侦查员、刑事技术人员等警务辅助人员为辅的侦查员分类管理体制,应用执法信息动态研判平台,实现执法办案业绩的动态评价、精细评判;科学划分主办侦查员侦查办案权限和其主办的案件全程负责、终身负责的责任;厘清优化侦查职责职权运行体系,构建“大侦查”部门机制下独任主办侦查员、主办侦查员办案组和专案组3种基本办案组织形式下的公正高效侦查运行机制;完善执法管理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对主办侦查员在侦、在办案件进行实时、动态、全程监督,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规范;综上所述,笔者在主张《人民警察法》修订时明确主办侦查员的法律地位,并以公安部部长令行政规章形式进一步明确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同时,还提出在省一级建立独立于公安机关的主办侦查员惩戒委员会负责审查主办侦查员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探索建立侦查员依法履职保护机制、经济利益、奖励以及免责等职务保障制度,保障主办侦查员依法履职,实现最大限度地调动主办侦查员的积极性等建议,着眼于提高公安机关侦查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进而实现“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一改革的总体目标。

郑青[9](2015)在《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研究》文中指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检察权运行的基本载体,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伴而生、紧密关联。检察权运行的规律和特点,决定了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具体形式和构成要素,反过来,检察权的有效运行也需要一套设置合理、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作为载体和保障。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检察机关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宏观层面的检察系统、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检察办案的基本单元,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廓清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内涵与外延,剖析其本质特征和运行规律,对于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促进检察组织体系健全完善,保障和促进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负有重要职责。检察权的有效运行需要一套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模式为组织保障。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发展呈现新趋势,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包括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伴随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以及相关法律修改完善,检察机关面临着职能拓展、任务加重、约束趋紧、办案难度加大等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使得加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显得尤为紧迫、极为重要。从实践层面看,我国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规定并不完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我国检察机关实行以“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办案“三级审批制”。几十年来,这种办案模式和组织形式虽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难以适应法治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期待。为此,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地方检察院相继推出了主诉、主办、主任检察官等制度,在完善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近期,中央启动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加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各试点地区也紧密结合实际,在完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但必须看到的是,这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没有成熟经验和固定模式可以遵循,亟待从理论层面给予指导和智力支持,确保办案组织建设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检察工作实际。从理论层面看,我国学术界直接以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为题的研究成果并不多。目前,对办案组织的研究多从两个方面切入:一是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角度,将办案组织作为司法责任制的一个方面进行研究;二是从完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角度,探讨办案组织建设与检察组织体系建设的关系。理论界和实务界大多认同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检察权运行的基本载体,其健全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但对何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如何优化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没有统一意见。由于研究视角不一,研究方向不明确,导致对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基本概念、主要特征、基本类型上缺乏基本共识,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办案组织建设的实践探索。基于以上考虑,笔者结合长期检察工作实际,立足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的现状和改革要求,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解读现行办案组织形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完善的意见建议。在理论上,尝试提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基本概念,分析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中需要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在实践中,侧重分析办案组织建设的历史沿革、目前状况、改革动向,尽可能地提出科学、理性的改良样本。本文分六章对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进行研究:第一章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概述。以“组织”和“检察组织”的概念为逻辑起点,递次解读“组织”和“检察组织”的内涵和外延,进而界定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这一概念。深入剖析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案件承办权、决定权统一,权力与责任相对应这一本质,推导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应当是由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或检察官所领导和负责,若干检察人员参与和协助,依法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和承办(执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对稳定的执法办案单元或团队。依据不同的标准,分析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类别,并指出各自的适用范围。第二章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历史发展。概括总结了清末、民国、革命根据地、建国初期、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等时期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的历史沿革,在梳理各阶段办案组织的构成要素、主要形式、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对不同时期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进行了总体评价,特别指出目前“三级审批制”下办案组织的合理性和不足。第三章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比较研究。首先,以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为蓝本,以分析组织要素为方法,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进行比较研究,得出一定的规律性认识,总结可学习借鉴之处。其次,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司法改革文件规定,分析研究我国现行审判组织的主要类型、构成要素与改革动向,比较审判组织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异同。第四章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改革的实证分析。区分三个阶段,系统总结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地方检察院在办案组织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成效。运用文本分析和实证数据,根据本文对办案组织的定义,对各种实践样本的组织形式进行概括和横向比较,总结有益做法,分析不足及主要原因。第五章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理论基础。首先,以组织学原理为基础,从组织结构、组织环境、组织变革、组织文化等方面,论述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需要遵循的组织理论。其次,对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中涉及的检察权属性、检察官独立、检察一体化、检察官的客观义务等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深入阐述,分析研究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中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律。第六章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的构想。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应当实现从科层制向扁平化、从行政化向适度司法化、从内设机构为中心向以检察官为中心三个转变。通过剖析组织主体、组织权力、组织结构、组织运行等组织要素,以及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相互关系,提出办案组织重构的基本设想和路径选择。

蔡养泉[10](2015)在《人文关怀视域下的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警察职业道德教育是一项针对从事警务工作的个体而进行的系统化的道德教育,其目的是使警察个体能够在职业实践中形成完善职业人格和高尚的道德品格,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于安全的需要”,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然而,近几年来,我国警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现实表现却并不尽如人意,比如出现了警察权力腐败问题、徇私枉法问题、冷漠执法问题、服务态度恶劣问题、职业倦怠与心理压力过高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也使得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为解决此问题,各级主管部门从不同层面上提出了各种规范和要求,也实施了大量以提高道德素质为主旨的活动和实践,但在如何将警察的外在规范和要求内化为道德品质和素养,再落实于职业行为和实践的问题上,始终没有取得新的突破。因此,本文试图确认人文关怀在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中的基本价值,并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文关怀思想为指导,用人文关怀的新视野关注警察个体的需求实际,综合运用警务理论、伦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管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等多学科知识,通过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方法、历史考察与逻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实证分析的方法等,尝试以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人文关怀问题为切入点,以警察个体需求与人文关怀的内在关联为主线,探求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创新与发展。本文在承认社会对警察需求的合理性前提下,找到警察个体需求与人文关怀的内在关联基础上,意图从个体需求的视角揭示职业道德教育与人文关怀结合后所带来的新课题,并由此出发,对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理念创新、观念转变、内容拓展、方法原则、实现途径、环境保障等方面进行具体的探讨,从而完成对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突破上的尝试。本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包括:第一、从哲学和历史学的角度对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人文关怀视野进行解读,通过分析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人文关怀取向的现实可能性,实现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与人文关怀内在关联的第一步。通过对人文关怀思想的哲学阐释,明晰了马克思主义人文关怀的科学内涵;通过对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历史考察,确立了加强我国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时代价值;通过对职业道德的社会要求、以人为本的社会背景、主体教育思想的社会趋势、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意蕴等的分析,为人文关怀思想融入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实现可能性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二、从现实的角度分析我国警察职业道德的现状,进而指出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僵化和人文关怀的缺失是造成道德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高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阐述加强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教育的观念、内容体系、方法论原则、师资培养、环境保障等方面进行人文关怀的全面改造,意图找到提升警察职业道德教育活力和效能的突破口。第三、分析了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对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内容体系的构建与拓展。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内容体系的核心与精髓,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是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内容体系的具体要求,警察职业道德范畴是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内容体系的外延扩展。对教育内容的明确与科学的解释是对警察个体做好道德教育的根本和前提。第四、分析了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对警察个体主体能力提升的新拓展和人文关注。警察个体主体能力的培养涉及的方面很多,但就警察职业道德教育领域而言,最重要的还是表现在主体道德选择能力和道德修养能力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对警察职业领域中的道德冲突的分析,将道德教育的目光引入到造成警察个体思想困惑的实践领域;另一方面,通过对修养的关注,提升警察个体的道德境界和自律能力。第五、分析了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对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外环境保障进行了探讨,对警察个体学习、转化道德规范和要求的动力、需求、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从内外两个方面探讨了警察个体执法环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二、对建立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建立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困境及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述评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现状述评
    第三节 研究设计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重难点与创新点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二章 学生安全区域制度的内涵及理论基础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一、学生安全区域制度
        二、中小学校园周边安全
    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非传统安全理论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三、习近平社会治理观点
第三章 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的困境
    第一节 校园周边安全形势调查设计
        一、调查目的
        二、调查对象
        三、调查方法
    第二节 校园周边安全形势调查结果
        一、校园周边安全环境
        二、校园周边安全法律法规关注与实施
        三、校园周边安全治理主体
    第三节 中小学校园周边安全问题分析
        一、交通安全问题分析
        二、治安安全问题分析
        三、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分析
        四、消防安全问题分析
第四章 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困境的成因
    第一节 社会因素带来困扰与挑战
        一、城镇化的影响
        二、市场化的影响
        三、网络化的影响
        四、全球化的影响
    第二节 学校安全管理缺失
        一、安全教育观念滞后
        二、安全教育专业教师匮乏
        三、承担安全压力过重
        四、安全管理权力具有局限性
    第三节 治理主体难以形成合力
        一、校园周边法治保障不充分
        二、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缺乏长效性
        三、治理主体责任划分不明确
        四、普通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不高
    第四节 未成年人自保能力不足
        一、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淡薄
        二、中小学生防范技能匮乏
        三、青春期叛逆心理波动
    第五节 家庭安全管理不当
        一、忽视家庭安全教育
        二、过度呵护未成年人
        三、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
第五章 建立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的路径
    第一节 政府主导的行政路径
        一、构建中小学生安全区域治理部门联动机制
        二、构建中小学生安全区域治理监管机制
        三、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区域法律保障
    第二节 学校管理的主体路径
        一、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二、做好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三、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节 企业竞争的市场路径
        一、推进市场化安保运行机制
        二、积极鼓励市场筹集资金
        三、转变学校周边企业经营理念
    第四节 公共参与的社会路径
        一、增强社区责任意识
        二、促进家庭积极参与
        三、发挥媒体正面效应
        四、鼓励非营利组织参与其中
第六章 结语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A 中小学校园周边安全治理调查问卷
附录 B
附录 C 河南省3市7所中小学校园周边安全问题观察记录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致谢

(2)新时代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
        1.1.3 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文献回顾
        1.2.2 研究述评
    1.3 概念界定
        1.3.1 新时代
        1.3.2 基层公安机关
        1.3.3 政治建警
    1.4 研究的基本构思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1.4.3 创新点
    1.5 本文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2 理论分析框架
    2.1 制度变迁理论
        2.1.1 制度变迁
        2.1.2 制度变迁的条件
        2.1.3 制度变迁的方式
        2.1.4 影响制度变迁的因素
    2.2 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政治建警的必要性和适用性分析
        2.2.1 必要性分析
        2.2.2 适用性分析
3 建国以来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经验分析
    3.1 建国以来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发展历程
        3.1.1 1949 -1978年新中国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初始期
        3.1.2 1979 -1991年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逐步发展期
        3.1.3 1992 -2012年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加速发展期
        3.1.4 2013 -2019年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全面发展期
    3.2 建国以来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经验成就
        3.2.1 抓牢思想教育坚定政治信仰
        3.2.2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治建警
        3.2.3 依法从严治警净化政治生态
        3.2.4 树立宗旨意识密切警民关系
        3.2.5 坚持从优待警强化职业认同
        3.2.6 塑造公安文化营造良好氛围
    3.3 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历程的制度分析
        3.3.1 政治建警的动因
        3.3.2 政治建警的方式
        3.3.3 政治建警的路径
4 新时代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面临的新要求
    4.1 新时代下的中国社会
    4.2 对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提出的新要求
        4.2.1 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4.2.2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4.3 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要求
        4.3.1 坚持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
        4.3.2 加强公安机关的制度意识
        4.3.3 完善政治建警的制度机制
        4.3.4 提升政治建警的智能化水平
    4.4 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存在的问题
        4.4.1 思想观念有待更新
        4.4.2 制度建设存在欠缺
        4.4.3 运行机制需要完善
        4.4.4 方式方法存在不足
5 新时代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对策建议
    5.1 明确思想观念
        5.1.1 增强“四个意识”
        5.1.2 树立“四个自信”
        5.1.3 坚定“两个维护”
    5.2 加强制度建设
        5.2.1 健全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制度
        5.2.2 构建常态化的教育引导制度
        5.2.3 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5.2.4 完善政治建警保障制度
    5.3 健全运行机制
        5.3.1 健全聚焦问题的监督防范机制
        5.3.2 健全规范合理的考核评估机制
        5.3.3 健全科学明确的主体责任机制
    5.4 创新方式方法
        5.4.1 丰富新媒体技术运用
        5.4.2 借助心理咨询方法
        5.4.3 抓好教育实践方法
结论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致谢

(3)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模式研究 ——以SD警察学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选题来源
        1.1.2 研究背景
        1.1.3 研究目的
        1.1.4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3 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思路
        1.3.3 研究方法
        1.3.4 可能的创新点
第2章 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模式的理论阐释
    2.1 警务化管理的发展历程
    2.2 警务化管理的内涵外延
    2.3 警务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2.3.1 思想政治教育
        2.3.2 内务、纪律、队列管理
    2.4 警务化管理的基本类型
第3章 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的主要功能
    3.1 公安院校学生的特性
        3.1.1 政治意识与职业意识发展不平衡
        3.1.2 学生学风的特点
        3.1.3 警务技能与体能发展不平衡
        3.1.4 学生心理积极与消极并存
    3.2 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的作用
        3.2.1 落实公安改革要求
        3.2.2 推进公安院校现代化建设
        3.2.3 培养高水平公安人才
第4章 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的现状概况——以SD警察学院为例
    4.1 SD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模式介绍
    4.2 SD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的成果--以参加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大型安保活动为例
        4.2.1 优化了学生管理制度
        4.2.2 完善了学生管理内容
    4.3 SD警察学院在学生警务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3.1 警务化管理模式落后
        4.3.2 警务化管理理念有待转变
        4.3.3 警务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缓慢
        4.3.4 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有待加强
第5章 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模式的对策思考
    5.1 政府支持:完善政策法律促进警务化管理的发展
        5.1.1 完善法律法规转变管理理念
        5.1.2 制定人才录用标准促进警务化管理模式改革
    5.2 学校举措: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警务化管理进步
        5.2.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促进管理标准化
        5.2.2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促进管理标准化
        5.2.3 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5.3 队伍建设:加快学管队伍建设推动警务化管理方式转变
        5.3.1 建立学管队伍选拔标准
        5.3.2 制定岗位职责标准
        5.3.3 建立职业发展制度
    5.4 学生践行:勇立潮头争当标兵
        5.4.1 提高警务化管理认识
        5.4.2 投身警务化管理实践
结束语
致谢
参考文献

(4)高铁应急救援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述评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的主要方法
        (三)研究的创新点
第二章 高铁应急救援典型案例梳理分析
    一、高铁应急救援典型案例梳理
        (一)德国艾雪德高速动车组重大脱轨事故
        (二)“7·23”甬温线特别重大交通事故
        (三)D3206次动车组列车晚点事故
        (四)日本福知山线脱轨事故
        (五)美国洛杉矶铁路事故
        (六)7·24西班牙列车脱轨事故
        (七)南京南站高铁“卡人”事件
    二、高铁应急救援的特征
        (一)救援时间的紧迫性
        (二)救援情况的复杂性
        (三)救援过程的破坏性
        (四)救援业务的专业性
    三、高铁应急救援的难点
        (一)难以及时开展救援
        (二)难以专业化开展救援
        (三)难以有序开展救援
        (四)难以有效开展救援
第三章 高铁应急救援存在的问题
    一、高铁应急救援“人员”存在的问题
        (一)应急救援队伍数量有限
        (二)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不强
    二、高铁应急救援“装备”存在的问题
        (一)应急救援装备数量不足
        (二)应急救援装备不够先进
    三、高铁应急救援“技术”存在的问题
        (一)应急救援现有施救技术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二)应急救援调度指挥技术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三)应急救援通信技术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四、高铁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应急救援新闻发布制度不够完善
        (二)应急救援区域联动不够畅通
        (三)应急救援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第四章 高铁应急救援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高铁应急救援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原因
        (一)铁路与地方的交叉体制增加了救援协调难度
        (二)各类主体间的协同机制不够完善
        (三)各类应急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二、高铁应急救援问题产生的管理制度原因
        (一)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
        (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不够规范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针对性有待加强
    三、高铁应急救援问题产生的法律保障原因
        (一)应急救援法治建设基础薄弱
        (二)应急救援法律责任规定不明晰
        (三)应急救援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性不足
    四、高铁应急救援问题产生的社会基础原因
        (一)应急救援教育基础薄弱
        (二)应急救援宣传普及不够到位
        (三)应急救援支撑产业发展不够成熟
第五章 完善高铁应急救援法律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高铁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建设制度
        (一)构建以消防部门为中心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规范制度
        (三)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能力提升制度
    二、完善高铁应急救援专业化装备建设制度
        (一)完善应急救援专业化装备配置制度
        (二)完善应急救援专业化装备管理制度
        (三)完善应急救援专业化装备使用制度
    三、完善高铁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制度
        (一)完善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信息化建设制度
        (二)完善应急救援跨区域协调信息化建设制度
    四、完善高铁应急救援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应急救援新闻发布制度
        (二)建立健全灵活机动的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制度
        (三)完善科学规范的应急救援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5)主办侦查员制度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主办侦查员制度概述
    一、主办侦查员的概念
    二、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内涵
    三、我国主办侦查员制度建立前的侦查责任制探索
        (一)早期对侦查责任制的探索
        (二)早期实践未能推广的原因分析
第二章 构建主办侦查员制度的理论依据和现实需求
    一、主办侦查员制度的理论依据
        (一)刑事诉讼配合制约原则
        (二)权力规范化运行理论
        (三)警察自决权理论
    二、构建主办侦查员制度的现实需求
        (一)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侦查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三)创新刑事侦查运行机制的有效途径
        (四)完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的必然要求
第三章 我国主办侦查员各试点地区的制度运行效果分析
    一、我国主办侦查员各试点地区的主要内容
        (一)四川丹棱县“133+”模式
        (二)陕西洛南县三级侦查员模式
        (三)安徽来安县积分量化制模式
        (四)我国主办侦查员各试点地区的共性特征
    二、主办侦查员试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侦查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二)案件质量得到较大提高
        (三)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上升
    三、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中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主办侦查员的遴选机制仍不规范
        (二)主办侦查员的职责职权尚未厘清
        (三)激励保障机制无法满足长久需要
        (四)监督制约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
第四章 我国主办侦查员制度构建之前提
    一、主办侦査员的身份定位
    二、主办侦查员的等级划分
    三、主办侦査员制度的案件适用范围
    四、主办侦査员与行政负责人的关系
第五章 完善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构想
    一、构建主办侦查员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执法原则
        (二)权、责、利相一致原则
        (三)比例原则
    二、建立严格的主办侦查员遴选机制
    三、明确主办侦查员职责职权
    四、构建规范的主办侦查员考核体系
    五、完善主办侦查员激励保障制度
    六、建构主办侦查员监督制约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

(6)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研究的缘起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相关概念辨析
第一章 法治公安的形成及相关基本理论
    第一节 法治公安的源与流
        一、法治公安的提出:基于中国政治话语体系的梳理
        二、法治公安的概念:基于对现有理论研究的梳理
        三、法治公安新解:以人民为中心之警察的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
    第二节 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权力控制
        一、权力控制理论
        二、角色视角下的警察权
        三、我国警察角色的实然状态与应然归属
    第三节 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二:权益保障
        一、行政优益权的基本理论
        二、警察权益的内涵和类型
        三、警察权益保障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 我国警察权失范问题的实证考察与成因分析
    第一节 关于警察权失范的基本概念
        一、关于失范的界定
        二、关于警察权失范的概念
    第二节 当前警察权失范的具体表现
        一、超越职权
        二、权力滥用
        三、不作为或怠于履职
        四、错误履行法定职责
        五、行政立法进行随意扩权
        六、违反法定的程序规定
    第三节 警察权失范的原因
        一、警察权失范原因的现有学术观点
        二、警察权失范的主要原因
        三、警察权失范的根本原因
第三章 警察权控制的进路
    第一节 立法控制的不足及应对
        一、立法控制警察权不足之分析
        二、立法控制警察权的应对
    第二节 司法控制警察权存在的局限性及完善
        一、司法控制警察权的局限性
        二、司法控制警察权的完善
    第三节 社会舆论控制的缺陷及完善
        一、社会舆论控制警察权存在缺陷
        二、社会舆论控制警察权的完善
    第四节 内部控制:警务督察制度的阙如和健全
        一、警务督察制度之阙如
        二、警务督察制度的健全
第四章 警察权益保障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第一节 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现状考察
        一、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
        二、警察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考察
    第二节 警察权益遭受侵害的原因分析
        一、转型期中的社会失范导致警察执法环境恶化
        二、警察维权意识薄弱
        三、警力配置不足
        四、警察执法理念有偏差,执法专业性不强
        五、警察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
        六、警察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
        七、警用装备保障不健全
第五章 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域外警察权益保护概况
        一、执法权益保护
        二、临战物质保障
        三、设立警察权益保护组织
        四、职业薪酬待遇保障
        五、伤亡抚恤保障
        六、休假保障
        七、医疗及职业心理干预保障
    第二节 健全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相关制度
        一、我国警察体制的完善
        二、健全我国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三、明确警察权益司法救济制度
        四、健全警力资源配置制度
        五、健全我国警察执法物质保障制度
        六、建立维权机制的组织保障
        七、健全警察教育培训保障制度
    第三节 我国警察权益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
        一、修订完善《人民警察法》
        二、修订完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三、完善“袭警”犯罪的刑事立法
        四、修订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7)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问题与缘起
        1.1.1 巡视制度问题
        1.1.2 党内巡视研究的意义
    1.2 相关研究综述
        1.2.1 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学方法研究
        1.2.2 巡视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
        1.2.3 巡视制度的实证研究
        1.2.4. 与巡视关联的反腐败国际比较研究
    1.3 研究方法思路、创新与局限
        1.3.1 研究方法和思路
        1.3.1.1 研究方法
        1.3.1.2 思路结构
        1.3.2 创新与局限
第二章 党内巡视的历史发展和现代化演进
    2.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产生发展
        2.1.1 建党初期党内巡视的萌芽发生
        2.1.2 党内巡视在土地革命时期的确立与推行
        2.1.3 抗战时期的党内巡视工作
        2.1.4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特点
    2.2 新中国成立后到党的十八大之前党内巡视工作的探索发展
        2.2.1 弱化时期:1949年—1978年
        2.2.2 新探索实践时期:1978年—2002年
        2.2.3 逐步规范时期:2002年之后
    2.3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制度化加速
        2.3.1 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
        2.3.2 巡视工作条例的创新完善
        2.3.3 党的十九大开启巡视工作新航程
第三章 党内巡视的官方阐释和学理分析
    3.1 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思想
        3.1.1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
        3.1.2 巡视是反腐败的组织化安排
        3.1.3 巡视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有力手段
        3.1.4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治本之策
        3.1.5 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思想的理论特色和实践意义
    3.2 党内巡视的几种学理分析
        3.2.1 制度惯性论:对历史制度文化的传承与批判
        3.2.2 政党适应论:对外部环境的积极回应
        3.2.3 政治净化论:党内自我净化的有效机制
        3.2.4 政治整合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有效疏通机制
        3.2.5 政治调节论:地方党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机制
第四章 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的巡视功能分析
    4.1 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提出和时代内涵
        4.1.1 “从严治党”向“全面从严治党”的迈进
        4.1.2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理念的发展
    4.2 当代巡视制度的功能分析
        4.2.1 “政治体检”功能
        4.2.2 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功能
        4.2.3 政治保障功能
    4.3 大数据分析视角下的巡视功能
        4.3.1 巡视工作舆情关注度分析
        4.3.2 舆情关注度与巡视功能的正相关
        4.3.3 引导群众理性参与巡视工作
第五章 巡视工作的实践范式和地方探索
    5.1 常规巡视工作流程解析
    5.2 巡视机构和巡视队伍结构
        5.2.1 巡视领导体制
        5.2.2 巡视组
    5.3 巡视工作方法机制
    5.4 巡视工作配套制度保障
        5.4.1 巡视工作中长期规划
        5.4.2 工作规程和流程再造
        5.4.3 “三个不固定”制度
        5.4.4 巡视整改落实制度
    5.5 巡视实践中的“热词”
        5.5.1 巡视“热词”清单
        5.5.2 巡视“热词”背后的问题透视
        5.5.2.1 问题清单中的存量事物
        5.5.2.2 存量问题的“新变异”
        5.5.2.3 问题清单中的新类型
    5.6 市县巡察工作实践:巡视触角的延伸
        5.6.1 巡察是巡视体系的制度化补充
        5.6.2 巡察工作成效的现状分析
        5.6.3 巡视巡察“双剑合璧”
    5.7 江苏巡视实践探索
        5.7.1 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5.7.2 坚守政治巡视定位
        5.7.3 细化配套制度规定
        5.7.4 用好巡视工作报告
第六章 巡视制度面临的形势和创新完善的路径探析
    6.1 巡视制度面临的内外环境
        6.1.1 政治文化环境
        6.1.2 信息网络环境
    6.2 巡视制度执行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6.2.1 制度设计层面
        6.2.2 巡视专业化方面
        6.2.3 巡视目标和对象方面
        6.2.4 巡视人员监督方面
        6.2.5 巡视信息沟通机制方面
        6.2.6 巡视成果运用转化方面
    6.3 客观评价巡视制度价值
        6.3.1 从时效的角度来看
        6.3.2 从权力监督的角度来看
        6.3.3 从实践功能的角度来看
    6.4 闭环理念与巡视工作优化路径
        6.4.1 闭环理念
        6.4.2 基于关联度分析的优化路径
        6.4.3 基于实践层面的优化路径
        6.4.3.1 与其他党内监督制度相结合
        6.4.3.2. 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以及横向之间的监督相结合
        6.4.3.3 与执纪执法监督相结合
        6.4.3.4 与审计监督相结合
第七章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8)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主办侦查员制度提出
        1.1.3 选题的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评析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创新点
第2章 我国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理论基础
    2.1 主办侦查员制度内涵
        2.1.1 主办侦查员的概念
        2.1.2 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概念
        2.1.3 主办侦查员制度的主要内容
    2.2 主办侦查员制度的价值
    2.3 主办侦查员制度的理论依据
        2.3.1 权力运行规范化原则
        2.3.2 价值论原则
        2.3.3 责权利一致原则
        2.3.4 警察自行处置权理论
第3章 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渊源和发展
    3.1 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渊源
        3.1.1 主办侦查员制度构建的时代背景
        3.1.2 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演进
    3.2 主办侦查员制度发展的两个阶段
        3.2.1 主办侦查员制度构建的早期探索
        3.2.2 新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及现状
    3.3 个案分析——H省L市试点的模式和经验
        3.3.1 L市公安局主办侦查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及运行效果
        3.3.2 L市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后续发展与经验
    3.4 新一轮主办侦查员制度基本特点
第4章 我国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取得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4.1 我国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
        4.1.1 大幅度提高侦查员的整体素质
        4.1.2 促进侦查员职业化发展
    4.2 现行试点主办侦查员制度存在的制度及实践问题
        4.2.1 现行试点主办侦查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4.2.2 主办侦查员制度缺陷带来的实践问题
    4.3 现行主办侦查员制度运行不畅的博弈论解析
        4.3.1 作为分析工具的博弈论
        4.3.2 分析模型的构建
        4.3.3 分析模型的运用
        4.3.4 SWOT分析
第5章 域外侦查员管理制度及对我国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借鉴
    5.1 域外侦查员执法管理考察
        5.1.1 美国警察执法管理
        5.1.2 英国警察执法管理
        5.1.3 日本警察执法管理
        5.1.4 我国香港地区警察执法管理
    5.2 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5.2.1 建设科学完备的执法管理制度体系
        5.2.2 合理配置警力资源
        5.2.3 赋予警察充分的职业保障
        5.2.4 惩戒制度的正规化
        5.2.5 构建智慧警务
        5.2.6 加强教育培训
第6章 我国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总体构思、基本原则和构建
    6.1 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总体构思
        6.1.1 改革的总体目标
        6.1.2 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基本策略
        6.1.3 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6.2 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6.2.1 权力运行规范化原则
        6.2.2 职权职责法定
        6.2.3 责权利一致原则
    6.3 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的构建
        6.3.1 建立主办侦查员的独立职位制度
        6.3.2 构建和完善主办侦查员遴选制度
        6.3.3 重构主办侦查员考核制度
        6.3.4 完善和厘清主办侦查员责权制度
        6.3.5 优化侦查办案组织结构
        6.3.6 完善主办侦查员办案监督机制
        6.3.7 构建和完善主办侦查员职业保障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件一: 《H省L市案件数量计分的标准》
附件二: 2016年调查问卷一
附件三: 2016年调查问卷二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记

(9)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研究对象的提出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四、文章框架和主要内容
第一章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概述
    第一节 组织
        一、组织的概念及评述
        二、组织要素
        三、组织结构
    第二节 检察组织
        一、检察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检察组织结构的概念及形态
        三、检察组织类型
    第三节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一、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二、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要素
        三、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类型
        四、办案组织的结构要素
第二章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清末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一、办案组织的制度设置
        二、各地办案组织的探索和实践
    第二节 民国时期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一、北洋政府时期办案组织的制度设置
        二、南京政府时期办案组织的探索和实践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一、陕甘宁边区办案组织的制度设置
        二、其他革命根据地办案组织的探索和实践
    第四节 建国初期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一、办案组织的制度设置
        二、办案组织的异化
    第五节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的办案组织
        一、办案组织的制度设置
        二、办案组织的实践与探索
        三、恢复重建时期办案组织建设的评价
第三章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之比较
    第一节 域外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
        一、法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二、德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三、日本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四、美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五、台湾地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第二节 我国法院的审判组织
        一、我国法院的审判组织形式
        二、审判组织的改革
    第三节 启示与借鉴
        一、域外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启示与借鉴
        二、我国审判组织改革探索的启示和借鉴
第四章 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改革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主诉(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
        一、审查起诉部门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
        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
        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
        四、主诉(主办)检察官制度下办案组织的实际运行
    第二节 各地主任(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
        一、模式分析
        二、评价
    第三节 司法责任制试点改革下的办案组织探索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建设
        二、上海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建设
        三、广东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建设
        四、吉林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建设
        五、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下的办案组织建设
        六、评价
第五章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组织理论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
        一、组织结构理论
        二、组织环境理论
        三、组织文化理论
        四、组织变革理论
    第二节 检察理论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
        一、检察权复合性与办案组织
        二、检察一体与办案组织
        三、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办案组织
        四、客观公正原则与办案组织
第六章 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建设的基本构想
    第一节 办案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从国情出发
        二、遵循检察权运行的基本规律
        三、遵循组织运行的基本规律
    第二节 办案组织构建的基本方向
        一、由科层制向扁平化转变
        二、办案组织由行政性向适度司法化转变
        三、办案组织由以副检察长为中心向以检察官为中心转变
    第三节 办案组织要素的重构
        一、办案组织的主体要素重构
        二、办案组织的权力要素重构
        三、办案组织的结构要素重构
        四、办案组织运行机制重构
    第四节 办案组织与内设业务机构
        一、办案组织与内设业务机构的关联性
        二、比较研究分析检察机关内设业务机构设置与办案组织
        三、办案组织与内设业务机构的设置
    第五节 办案组织重构的路径
        一、积极开展前期摸底调研
        二、积极凝聚改革共识做好改革前期准备
        三、拟定方案选择试点实施渐进式推进
        四、固化成果,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检察工作规则
参考文献
    一、中文译着
    二、中文着作
    三、中文论文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10)人文关怀视域下的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 问题的缘起
        (一) 现实依据: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 理论依据:加强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研究是学科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 研究现状综述
        (一) 国内研究现状
        (二) 国外研究现状
    三、 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一) 主要内容
        (二) 研究方法
        (三) 创新之处
    四、 研究意义
        (一) 理论意义
        (二) 现实意义
第一章 人文关怀与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理论探析
    一、 人文关怀的思想来源及内涵
        (一) 西方人文主义思潮中的人文关怀思想
        (二)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人文关怀思想
        (三) 马克思主义的人文关怀思想
    二、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历史嬗变及内涵
        (一) 西方警察职业道德的发展概述
        (二) 中国警察职业道德形成与发展
        (三)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与特征
    三、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人文关怀的理论阐释
        (一)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本质与人文关怀
        (二) 以人为本理念的广泛确立
        (三) 主体性教育思想的兴起
第二章 人文关怀在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分析
    一、 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
        (一) 我国警察队伍中出现的职业道德问题
        (二) 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分析
    二、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发展现状
        (一) 公安院校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现状
        (二) 在职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现状
        (三)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面临的时代挑战
        (四)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三、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人文关怀的重要意义
        (一)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实现人文关怀具有现实可能性
        (二) 人文关怀是警察个体实现自身发展的迫切需求
        (三) 人文关怀是回归警察职业道德的教育本质的必然途径
        (四) 人文关怀是时代发展和社会现实对警察职业道德教育提出的必然要求
第三章 人文关怀视域下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的完善
    一、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实现人文关怀的整体思路
    二、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实现人文关怀应遵循的原则
    三、 人文关怀视域下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的完善
        (一) 教育内容完善中的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确立
        (二) 教育内容完善中的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修订
        (三) 教育内容完善中的警察职业道德范畴的明确
第四章 人文关怀视域下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对主体能力的培养
    一、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对主体道德选择能力的培养
        (一) 解决警察职业道德冲突与选择问题的重要意义
        (二) 警察职业道德冲突与选择问题的分析思考
    二、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对主体自我修养能力的培养
        (一)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的关系
        (二) 警察个体道德自我修养的含义与内容
        (三) 警察个体道德自我修养的内容与途径
第五章 人文关怀视域下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内部激励环境建设
    一、 警察内部激励环境建设的历史进程
    二、 新时期警察个体的需求分析及意义
    三、 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内部激励环境建设的基本途径
        (一) 警察激励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
        (二) 警察激励环境建设的主要途径
第六章 人文关怀视域下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外部执法保障环境建设
    一、 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 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的含义与内容
        (二) 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分析
    二、 加强警察执法权益外部保障环境建设的意义与途径
        (一) 加强警察执法权益保障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 加强和改进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环境建设的途径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四、对建立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小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困境及路径研究[D]. 赵育. 信阳师范学院, 2021(09)
  • [2]新时代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研究[D]. 刘源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3]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模式研究 ——以SD警察学院为例[D]. 黄雷. 南昌大学, 2020(01)
  • [4]高铁应急救援法律制度研究[D]. 杨丹.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20(04)
  • [5]主办侦查员制度构建研究[D]. 王顺.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D]. 王锟.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7]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研究[D]. 李小中. 南京大学, 2018(06)
  • [8]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制度研究[D]. 张小兵. 湘潭大学, 2018(04)
  • [9]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研究[D]. 郑青. 武汉大学, 2015(01)
  • [10]人文关怀视域下的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研究[D]. 蔡养泉. 山东师范大学, 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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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治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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