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德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论文文献综述)
俞雪娇[1](2021)在《我国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研究》文中提出
解旭[2](2014)在《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研究》文中指出科学技术的创新与竞争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俨然已代表着国家科技水平的核心竞争力量。囿于我国科技创新起步较晚的现状,针对科技创新领域的世界格局,我国制定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科技发展目标。如何从法律制度上鼓励科技创新,规制那些以科技创新为名而实施的垄断行为,从而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实力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鼓励科技创新的合理性分析为基础,通过对国内外科技创新领域反垄断除外制度的发展及现状进行剖析和对比,以一种新的角度为我国科技创新领域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重点在于对研究背景,选题意义以及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的介绍;第二部分以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追求分析为基础,并结合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鼓励科技创新的途径对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合理性进行论述;第三部分通过对国内外科技领域滥用反垄断除外制度具体案例的分析,来探究那些以科技创新为名实施垄断行为的企业的动因,以便从根本上剖析出现此种滥用行为的原因;第四部分通过对域外发达国家的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进行比较和分析为我国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并针对完善办法提出几点具体的措施。
吴凤琴[3](2013)在《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反垄断法是我国一部重要的经济法,2008年颁布以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允许特殊领域在特定的情况下存在垄断行为的法律制度,它其实是对垄断的积极作用的肯定,使得反垄断法更为完善,协调了反垄断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维护了有效竞争。各国纷纷重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也是力求政治、经济达到最佳平衡点的必然选择。我国反垄断法中的适用除外制度对多方面都作了相关规定,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知识产权等,但是许多规定都过于原则,不够完善,给司法实践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因此,本文立足于反垄断法,结合我国国情,从适用除外制度规定的不完善之处着手,对该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设想。本文分了四部分,分别从理论、国外的制度比较、我国现状以及对我国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理论分析着手。介绍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和特征等基础理论,接着从社会公共利益价值、公平效率价值和有效竞争价值三个方面对适用除外制度的社会价值进行分析,然后阐述了该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其次,主要对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立法体例、适用范围、以及执行程序和主体进行阐述,基于发达国家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我国在考虑现状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适用除外制度。.再次,结合全球背景,结合我国国情深入阐述我国制定适用除外制度时应该考虑的现实因素,进而归纳总结了反垄断法中有关适用除外制度的相关规定,虽然立法起步晚,但是还是有一定成就的,当然,不足之处不能忽略,在适用范围上和程序上都有较大缺陷。最后,笔者衔接第三章,针对缺陷提出自己的构想,具体到立法模式、适用范围以及程序上的完善。在立法模式.上建议我国采用混合模式,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在适用范围上,分别从特定行业、特定组织和人员、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知识产权、对外贸易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一些措施;在该制度的适用程序上,从执法机构和执法程序两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杜艳[4](2013)在《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在各个国家的反垄断法中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国的反垄断法中,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在特殊的行业领域,这些行业领域主要是涉及本国的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贯彻国家的经济产业政策,对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反垄断法的条款具有原则性强以及弹性大的特点,禁止限制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为其提供自由公平的竞争环境,在经济法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并不是禁止所有的限制竞争行为。利益衡量在反垄断法上占有重要位置,限制竞争行为不仅有促进竞争的好处(即其积极效果),又有排斥或者限制竞争的害处(即其消极效果),相比之下积极效果大于消极效果时,反垄断法就可以网开一面,对此类限制竞争行为予以适用除外。反垄断法上的适用除外制度就是由此而来的,是一项非常特殊的制度。1各国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不尽相同,在立法表现形式、适用除外情形以及适用除外程序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本文旨在对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主要是对美国、欧盟、德国、日本等反垄断法比较发达和完善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比较,针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中还存在的不完善的地方,吸收他们的先进之处,以达到弥补自身不足的效果,从而使我国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更加的成熟和完善,在实践中操作性更强。
刘朋[5](2013)在《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反垄断法被誉为“经济宪法”,在通过限制垄断来保障公平竞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世界上首部反垄断法即美国的《谢尔曼法》对垄断呈现出全面的否定态度,该法认为垄断与自由竞争格格不入,因而对垄断进行全面的限制。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范围内竞争加剧,人们逐步认识到垄断并不必然带来负面的后果,而放任自由竞争的行为,却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在某些行业或某些领域允许垄断形态的存在,反而会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提高社会整体福利,因此陆续在反垄断法中添加了适用除外制度作为补充。在千呼万唤和反复利益博弈中我国的《反垄断法》也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已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经营者集中等方面的规定反映出我国对于反垄断法立法的日益重视,但是我国反垄断法还处于纲领性文件的阶段,不仅适用除外的范围不够全面、不够明确,而且在执法机关和程序的可操作性上仍显不足。笔者在对已有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研究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一般原理进行分析,从明确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着手,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特征以及价值取向进行分析评价,并从内容上和程序上对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作出横向对比,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现状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发展趋势,提出适合我国发展的该制度的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的建议。
秦梦莹[6](2012)在《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是指在一些特定的行业或者领域中,我国法律基于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的全面考虑,允许存在一定的垄断行为,而反垄断法却对此不予追究的特别法律制度。因此,适用除外制度是各方面利益权衡、博弈、妥协的结果,尤其指的是经济效果,一旦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给国家经济带来了利大于弊的效果且符合反垄断法中对适用除外规定的条件时,反垄断法将对此特定的行业或者领域网开一面,不再予以适用反垄断法的禁止性规定,从而免于追究其法律责任。可以说,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是对垄断积极作用的保护及认可,是对反垄断法的补充与修正,可以有助于更加深刻的认识反垄断法的作用和性质,是促进市场有效竞争、维护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当今各国也均凭借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来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实现国家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协调的发展。而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因此,对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研究将更具有深远而重大的社会现实意义。我国已于2007年8月出台了反垄断法,其中关于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的设计既有实体上的也有程序上的,内容上也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给予了相关的规定,但我国反垄断对适用除外的规定有许多过于原则、不合理的地方,还尚不够完善。因此,本文以现行反垄断法为基点,从其规定中对适用除外制度的不足之处着手,结合我国实际运用情况,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构想。本文分别从四个部分对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加以系统探讨和论述。首先本文在第一部分以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含义基础理论分析为起点,研究了适用除外和豁免的不同含义,并提出自己的看法,采用了对适用除外和豁免不再加以区分的观点,因为两者均是对反垄断法中相关规定的不适用,都将导致垄断行为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都是法律基于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的全面考虑。接着又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基本特征和存在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述,然后以社会公益价值、公平与效率价值为角度对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价值取向阐述。其次,鉴于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起步较早,不仅其立法较为完备;而且执法水平较高、司法活动也更为频繁;并且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因此本文归纳整理并研究分析了美国、德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反垄断适用除外的立法模式、适用范围及适用程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再与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力求寻找出主要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可以给我国带来的启示,以期在比较法的意义上去促进我国的学术探讨及司法实践。然后,在对我国反垄断法进行充分研读后,归纳总结了散见在各个章节中关于适用除外的规定,对现有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规定及其立法沿革进行了具体介绍,尽管我国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起步较晚,但是也取得了显着的成就,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存在的不足之处亦十分尖锐,故笔者针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现有规定,分别从立法模式、适用范围、适用程序、政策目标等多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分析意见。最后,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是基本国情,提出完善我国现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若干意见,包括对我国立法模式的选择,建议采用适用我国经济发展的混合立法模式;在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范围方面,分别从特定行业、垄断协议、知识产权及对外贸易这四个领域提出了一些较为具体的完善措施;在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具体适用程序方面,以执法机构和执法程序为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完善建议,以期可以正确适用并逐步完善我国的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
郑景元[7](2011)在《论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反垄断法上的适用除外》文中提出我国反垄断法对农村信用社应该实行区别对待。经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后,农村信用社若符合垄断构成要件,则必须接受反垄断法乃至行业管理法的规制。但基于特殊设立要件,在政治、经济乃至社会方面所具有的制度价值,与反垄断法在解决市场与政府双失灵问题上所具有的相同功能及其对社会公共利益所具有的积极意义等考量,农村信用社若经过认定不符合垄断行为要件,则反垄断法可对其适用除外。当然,农村信用社应否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可通过各种适用除外的识别方法来加以检验。
安海明[8](2011)在《试论科技进步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的合理性》文中研究指明卡特尔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出现已有一百余年,对其认识,经历了一段否定、补充、修正与完善的过程。卡特尔出现初期,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只片面地、极端地认识到了其消极、负面的影响,在理论与立法上将其全盘否定。时至今日,理论与立法得到长足发展,对卡特尔的认识也更为正确。卡特尔作为垄断的形式之一,具有同垄断一样的正反两方面作用。某些类型的卡特尔,其负面作用大于正面作用,而某些类型的卡特尔,如科技进步卡特尔,往往可以给国家、企业、消费者等带来众多好处。本文以科技进步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的合理性为研究对象,以经济学与法学的理论为基础分析为何反垄断法应当对科技进步卡特尔作出适用除外的规定,试通过分析其他反垄断立法、司法较为发达的国家的经验,对我国的科技进步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的合理性进行更进一步的求证,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达到上述目的,本文在内容上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作为本位写作的出发点与前提,对什么是适用除外制度,以及适用除外制度本身有什么合理性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从科技进步本身着手,分析科技进步的合理性。具体包括科技进步的概念、内容。其后,进一步根据科技进步的内容、特征、作用分析其合理性。第三部分,科技进步卡特尔的性质与构成要件。本部分内容具体包括两部分。是科技进步卡特尔的基本理论问题,什么是科技进步卡特尔;二是科技进步卡特尔的构成要件分析。第四部分,科技进步卡特尔的合理性分析。本部分分别从经济学与法学两个角度去分析科技进步卡特尔的合理性,是什么样的原因使科技进步卡特尔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所规定。
邵俊[9](2011)在《中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在立法上有了初步的规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也相应建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与特征入手,指出了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比较国外主要国家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建议。围绕“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这一论题,本文主要在四个部分中作了重要论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概述”部分:作者提出了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概念的个人认识,归纳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特征,介绍了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本内容——政策目标和适用范围,明确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本情况。“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存在的问题”部分:作者本着批判性的态度,指出了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在立法体例、适用范围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明确了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问题之所在,为进一步解决问题指明了目标。“国外主要国家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部分:作者对国外主要国家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体例、适用范围和执行进行比较,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国外主要国家在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上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建议”部分:在明确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存在问题,借鉴国外主要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针对立法体例、适用范围和执行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在立法体例上,采取以反垄断法专章规定为主、以单行例外法和其他规定为辅的形式;在适用除外范围的界定上,借鉴美国形成的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范围作灵活规定;在适用除外的执行方面,借鉴德国和欧共体的程序,具体规定适用除外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批准程序等,并建立与之配套协调的反垄断适用除外的监督和救济机制。总之,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必须从立法体例、适用范围和执行程序上不断完善其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才能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孔文倩[10](2010)在《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法律思考》文中研究说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对某些特定行业、领域或在特定条件下,允许一定的垄断组织、垄断状态或垄断行为可以合法存在的法律制度。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对垄断的积极作用的认可和保护,是维护有效竞争、追求反垄断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统一的必然选择。各国借助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推动技术革新、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国家平衡政治、经济、政策利益的理性选择。我国反垄断法在社会各界的千呼万唤中,于2008年8月实施,该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经营者集中等方面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反垄断立法规制的主要内容,但反垄断法对于适用除外制度的规定尚不完善,仅仅是对个别经营者集中类型进行了规定,辅之以笼统地对知识产权等特殊行业的适用除外规定。本文是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一次系统论述。首先介绍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础理论。从法理学、经济学和政策学三个方面论述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从社会整体效益价值、公平与效率价值、道德价值三个角度进一步分析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取向。然后通过分析反垄断与适用除外冲突原因,找到两者的最佳契合点,从而使适用除外制度可以发挥最大的功效。比较分析美国、欧盟、德国和日本关于适用除外的立法、司法实践,去粗取精,使其对完善我国适用除外制度起到借鉴作用。在研究基础上,分别从适用除外的立法模式、适用除外的范围以及适用除外的程序控制三个方面对我国的立法进行检讨。最后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立足国情,借鉴先进经验,对我国立法模式、适用范围、执行程序提出完善建议:在立法模式上增加兜底条款,制定可以予以适用除外的一般标准等;细化适用范围的条款;在程序控制上应该采取申请-审查-批准模式,并完善异议制度。通过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理论分析及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制度规定的比较研究,对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反垄断法适应除外制度,促进我国规模经济的发展,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保护我国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均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理论创新方面,本文分析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与豁免在概念、适用范围、调整对象、获得程序以及发展趋势等诸多方面存在的差别。
二、美德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德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2)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2.1 研究方法 |
1.2.2 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科技创新适用反垄断除外制度的理论依据 |
2.1 反垄断除外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
2.1.1 有助于提高社会整体的经济效率 |
2.1.2 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
2.2 鼓励科技创新是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价值追求的目标之一 |
2.2.1 知识产权适用反垄断除外制度之理论依据 |
2.2.2 改进研发技术垄断协议适用反垄断除外制度之理论依据 |
2.3 反垄断除外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途径 |
2.3.1 反垄断除外制度对知识产权的促进 |
2.3.2 反垄断除外制度对垄断协议的鼓励 |
第三章 科技领域滥用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案例与问题 |
3.1 科技领域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案例 |
3.1.1 “3Q之战” |
3.1.2 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审查微软案 |
3.2 案例反映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3.2.1 具有科技垄断优势企业的反竞争心理 |
3.2.2 具有科技垄断优势企业可能实施的滥用行为 |
3.2.3 成因分析 |
第四章 域外经验与法律对策 |
4.1 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经验与机制比较 |
4.1.1 发达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之经验 |
4.1.2 相关国家知识产权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机制比较 |
4.2 域外改进研发技术垄断协议适用反垄断除外制度的经验 |
4.3 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模式 |
4.4 完善我国科技领域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范围 |
4.4.1 改进研发技术的反垄断适用除外 |
4.4.2 知识产权的反垄断适用除外 |
4.5 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程序 |
4.5.1 执法机构 |
4.5.2 执法程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第一章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本理论分析 |
1.1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 |
1.2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特征 |
1.2.1 适用除外制度具有变动性 |
1.2.2 适用除外制度效力的适用性具有严格性 |
1.2.3 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形式的多样性 |
1.3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分析 |
1.3.1 社会公共利益价值 |
1.3.2 公平和效率价值 |
1.3.3 有效竞争价值 |
1.4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分析 |
第二章 主要发达国家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之比较研究 |
2.1 立法体例之比较 |
2.1.1 为适用除外制度专门立法 |
2.1.2 在反垄断法中专章规定适用除外条款 |
2.1.3 在其他单行法律中规定适用除外的条款 |
2.2 主要内容之比较 |
2.2.1 特定行业、特定组织的适用除外 |
2.2.2 关于对外贸易的适用除外 |
2.2.3 关于知识产权的适用除外 |
2.2.4 关于限制竞争协议的适用除外 |
2.3 执行主体和执行程序之比较 |
2.4 主要发达国家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章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现状及思考 |
3.1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现状 |
3.1.1 制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现实因素 |
3.1.2 我国反垄断法中关于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规定 |
3.2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不足之处 |
3.2.1 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范围规定的不全面 |
3.2.2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程序上的缺陷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若干建议 |
4.1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立法模式的完善 |
4.2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适用范围的完善 |
4.2.1 特定行业 |
4.2.2 特定组织和人员 |
4.2.3 垄断协议 |
4.2.4 经营者集中 |
4.2.5 知识产权 |
4.2.6 对外贸易 |
4.3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适用程序的完善 |
4.3.1 执行机构的选择 |
4.3.2 执行程序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4)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第一章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概述 |
一、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概念及与豁免概念的关系 |
二、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经济学基础 |
(二)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法学基础 |
(三)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政策学基础 |
第二章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立法形式的比较 |
(一) 美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形式 |
(二) 德国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形式 |
(三) 日本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形式 |
(四) 欧共体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形式 |
二、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适用范围的比较分析 |
(一) 自然垄断领域的适用除外 |
(二) 银行业和保险业领域的适用除外 |
(三) 农业领域中的适用除外 |
(四) 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适用除外 |
(五) 对外贸易领域中的适用除外 |
三、 美、德、日、欧共体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执行机构及执行程序的比较 |
(一) 美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执行机构及执行程序 |
(二) 日本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执行机构及执行程序 |
(三) 欧共体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执行机构及执行程序 |
(四) 德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执行机构及执行程序 |
第三章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完善建议 |
一、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现状 |
(一) 立法概况 |
(二)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范围 |
二、 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立法现状的评析 |
三、 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 立法技术方面的建议 |
(二)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执行机构的建议 |
(三)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执行程序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与创新点 |
第一章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 |
第二节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本特征 |
一、内容上的不固定性 |
二、适用除外的规制性 |
三、适用对象的行为性 |
四、立法形式的多样性 |
第三节 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基本作用 |
一、适用除外制度是对反垄断法的补充 |
二、适用除外制度是对现实经济政策的回应 |
第四节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多元价值取向 |
一、社会公益的价值 |
二、公平公正价值 |
三、帕累托最优的价值 |
第二章 主要发达国家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比较研究 |
第一节 适用除外内容的比较 |
一、特定行业的适用除外 |
二、特定组织和行为的适用除外 |
三、卡特尔的适用除外 |
四、对外贸易的适用除外 |
五、知识产权的适用除外 |
第二节 适用除外的授予程序比较 |
一、美国的执法机构和程序 |
二、德国的执法机构和程序 |
第三章 我国现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评析和完善 |
第一节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评析 |
一、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政策目标 |
二、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成果 |
第二节 我国现行适用除外制度内容上的不足和完善 |
一、特定行业的适用除外 |
二、经营者集中和垄断协议的适用除外 |
三、知识产权的适用除外 |
第三节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主体和程序的完善 |
一、执法机构 |
二、执法程序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一、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一般理论分析 |
(一)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含义 |
(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本特征 |
1.适用除外在立法形式上的多样性 |
2.适用除外在效力上的相对性 |
3.适用除外在对象上的特定性 |
4.适用除外在内容上的不确定性 |
(三)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分析 |
(四)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分析 |
1.社会公益价值 |
2.公平与效率价值 |
二、主要发达国家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之比较研究 |
(一)立法形式之比较 |
1.制定单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法律法规 |
2.在反垄断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适用除外条款 |
3.在其他单行法规或者条例中规定适用除外的条款 |
(二)主要内容之比较 |
1.关于特定行业、特定组织以及人员的适用除外 |
2.关于限制竞争协议的适用除外 |
3.关于对外贸易的适用除外 |
4.关于知识产权的适用除外 |
(三)执行主体及程序之比较 |
(四)主要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三、我国现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现状及思考 |
(一)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政策目标 |
(二)我国反垄断法中关于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规定 |
(三)我国反垄断法中关于适用除外制度规定的不足之处 |
1.从内容上看,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范围的规定不够全面 |
2.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程序上的缺陷 |
四、完善我国现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若干意见 |
(一)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模式完善 |
(二)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范围及其完善 |
1.关于特定行业的适用除外 |
2.关于垄断协议的适用除外 |
3.关于知识产权的适用除外 |
4.关于对外贸易的适用除外 |
(三)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程序及其完善 |
1.执法机构 |
2.执法程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论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反垄断法上的适用除外(论文提纲范文)
一、对主要国家农村信用社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考察与借鉴 |
二、我国农村信用社局部垄断行为应适用除外的理由 |
(一) 基于农村信用社法人设立要件的特殊设计 |
(二) 基于农村信用社在政治、经济乃至社会方面所具有的制度价值 |
(三) 基于农村信用社与反垄断法在解决“双失灵”问题上的相同功用 |
(四) 基于农村信用社对增进社会公共利益所作的贡献 |
三、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反垄断适用除外的识别 |
(一) “适用除外”与“适用豁免” |
(二) “固有行为”与“衍化行为” |
(三) 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 |
(四) 证权除外与设权除外 |
(8)试论科技进步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的合理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意义 |
一、适用除外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
(一) 何谓反适用除外制度 |
(二)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合理性 |
二、科技进步的合理性分析 |
(一) 科技进步涵义之我见 |
(二) 科技进步内容的合理性 |
1. 科技创新与科技应用 |
2. 科技进步内容合理性的体现 |
(三) 科技进步特征的合理性 |
1. 综合性 |
2. 适合时代要求,能积极地促进社会发展,能够对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
(四) 科技进步作用的合理性 |
1. 改进技术 |
2. 研究开发新产品 |
3. 提高产品质量 |
4. 降低成本 |
5. 增进效率 |
三、科技进步卡特尔的性质与构成要件 |
(一) 科技进步卡特尔的概念 |
1. 何谓卡特尔 |
2. 何谓科技进步卡特尔 |
(二) 科技进步卡特尔的构成要件 |
1. 主体为经济上和法律上相互独立的复数企业 |
2. 主体之间存在共谋或协调的意思联络 |
3. 具有促进科技进步的目的或效果 |
4. 没有显着地、不合理地损害有效竞争 |
5. 具有不稳定性 |
四、科技进步卡特尔的合理性分析 |
(一) 科技进步卡特尔具有经济学上的合理性 |
1. 经济学上的论证——垄断的两面性 |
2. 科技进步卡特尔所带来的效益——经济学分析 |
(二) 科技进步卡特尔具有法学上的合理性 |
1. 符合合理原则的精神 |
2. 符合社会福利的价值 |
3. 符合效率的价值 |
4. 符合公平的价值 |
5. 符合我国科技需要发展的国情和反垄断法的政策性特征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 |
(9)中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概述 |
(一)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与特征 |
(二) 我国反垄断法使用除外制度的基本内容 |
二、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立法体例存在的问题 |
1、 未直接使用“适用除外”概念 |
2、 条款分散,不够集中 |
3、 内容较为原则,不够具体 |
4、 体例不完整,缺乏配套规定 |
(二) 适用范围存在的问题 |
1、 适用除外对象不够明确、具体和完整 |
2、 适用除外情形过于笼统 |
3、 适用除外效力不够明确 |
(三) 适用除外执行存在的问题 |
1、 适用除外的执行主体及其职权空而不实 |
2、 适用除外的具体操作缺乏程序规定 |
三、 国外主要国家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 |
(一) 适用除外制度立法体例之比较 |
(二) 适用除外制度适用范围之比较 |
(三) 适用除外制度执行之比较 |
四、 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建议 |
(一) 适用除外立法体例的完善 |
1、 立法原则 |
2、 立法形式 |
(二) 适用除外范围的完善 |
1、 特定行业 |
2、 特定组织和人员 |
3、 特定行为 |
4、 知识产权 |
5、 对外贸易 |
(三) 适用除外执行制度的完善 |
1、 执行主体 |
2、 职权范围 |
3、 执行程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谢辞 |
个人简历 |
(10)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一般理论分析 |
(一)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概述 |
1. 国内部分学者对适用除外与豁免的学理解释 |
2. 适用除外与豁免的比较 |
(二)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理论基础 |
1. 经济学基础 |
2. 法理学基础 |
3. 政策基础 |
(三)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取向 |
1. 社会公益价值 |
2. 经济效益价值 |
3. 有效竞争 |
(四)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范围 |
1. 自然垄断行业 |
2. 国家特许行业 |
3. 特殊卡特尔领域 |
4. 对外经济贸易领域 |
5. 知识产权领域 |
二、反垄断与适用除外的冲突与协调 |
(一) 反垄断与适用除外的冲突原因及表现形式 |
1. 反垄断与适用除外的冲突原因 |
2. 反垄断与适用除外冲突主要表现 |
(二) 反垄断与适用除外冲突的协调 |
1. 协调标准 |
2. 协调方法 |
三、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国际比较 |
(一) 立法体例比较 |
1. 美国适用除外制度立法体例 |
2. 德国适用除外制度立法体例 |
3. 日本适用除外制度立法体例 |
4. 欧盟适用除外制度立法体例 |
(二) 适用对象比较 |
1. 特定行业 |
2. 特殊卡特尔 |
3. 国际经济贸易 |
4. 知识产权 |
(三) 执行主体及执行程序比较 |
1. 美国执行主体及执行程序 |
2. 德国执行主体及执行程序 |
3. 日本执行主体及执行程序 |
四、对我国现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思考 |
(一) 构建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存在的现实因素 |
1.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立法背景 |
2. 从我国现实的情况出发,结合国情,因地因时制宜 |
(二) 对我国现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相关规定的评价及思考 |
1. 我国反垄断法中对适用除外制度的规定 |
2. 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存在问题的思考 |
五、完善我国现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若干建议 |
(一)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立法模式的完善 |
(二)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适用范围的完善 |
1. 自然垄断行业 |
2. 中小企业经营者集中和垄断协议 |
3. 国家特许行业 |
4. 纵向垄断协议 |
5. 特定组织和人员 |
6. 对外经济贸易 |
7. 知识产权 |
8. 行政垄断 |
(三) 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执行程序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美德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研究[D]. 俞雪娇. 吉林财经大学, 2021
- [2]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与科技创新关系研究[D]. 解旭. 西北大学, 2014(09)
- [3]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D]. 吴凤琴. 河南师范大学, 2013(S2)
- [4]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研究[D]. 杜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2)
- [5]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D]. 刘朋. 复旦大学, 2013(03)
- [6]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D]. 秦梦莹. 河南大学, 2012(10)
- [7]论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反垄断法上的适用除外[J]. 郑景元.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1(03)
- [8]试论科技进步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的合理性[D]. 安海明. 昆明理工大学, 2011(05)
- [9]中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D]. 邵俊. 福州大学, 2011(06)
- [10]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法律思考[D]. 孔文倩. 吉林财经大学, 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