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区划地名工作调研报告

县级区划地名工作调研报告

问:区划地名处
  1. 答:机构负责人:
          刘春萍
          职责:
          处室名称及其主要职责
          区划地名处
          拟订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及行政区划总体布局。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丛乎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市县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组织和指导地名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承办由省直接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城乡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处室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A岗人员
    姓 名
    职务
    岗位职责简介
    B岗人员
    姓 名
          周 龙
          处
          长
          主持区划地名处工作
          朱世彪
          陈济云
          副处长
          下派任农村磨郑岩工作指导员
          朱世彪
       瞎御   一级调研员
          负责地名相关工作
          张小荷
          柯笑寒
          二级调研员
          负责区划、界线相关工作
          陈雨希
          陈雨希
          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数字化改革工作,承担区划、界线相关工作
          柯笑寒
          张小荷
          试用期公务员
          承担地名、数字化改革工作
          朱世彪
    处室联系电话:87050295
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准的地名报送哪里备案
  1. 答:县级以上批准的地名报送上一级人民***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
    《地名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9月1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地名巧笑哪命名、更名后,由批准机关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升仔)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地名报送国务院备案,备案材料径送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孝码准的地名报送上一级人民***备案,备案材料径送上一级人民***地名行政主管部门;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名报送上一级人民***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地名报送同级人民***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问:县级以上人民***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
  1. 答:《地名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地名管理能力建设。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地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地名管理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三)对涉嫌存在地名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涉嫌地名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监运高督检查中发现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违缓亮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必要时可以采取约谈措施,并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名扰悄宽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等情况进行评估。
县级区划地名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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