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企业案例调研报告

经济法学企业案例调研报告

问:经济法学的案例分析——合伙企业法 要求详细解析
  1. 答:王某、张某、李某与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共同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拟共同生产经营一种新式取暖设备,王某、甲各出资30万元,张某以其取暖设备专利作价出资50万元,李某则以其劳务作价出资20万元,对以上出资四合伙人经协商确定,不乱逗再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定为“光明”有限合伙厂,在申请登记期间,恰有一前陪团厂家急需取暖设备慧橘,于是四合伙厂便以光明有限合伙厂名义与该厂家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问上述内容哪些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解析:
    (1)合伙企业只能由自然人组成,而不能由组织组成,因此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不能作为合伙人。
    (2)合伙企业名称不能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在本案中光明有限合伙厂违反了此规定,易使人误解。
    (3)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而本案中,合伙企业尚未核发营业执照就以“光明有限合伙厂”名义订立合同,是违反《合伙企业法》的。
  2. 答:1、丁是合伙人。他的入伙得到了所有合伙人的同意,并且参雹山加了合伙的盈余分配。2、丁的入伙有效,应当分担合伙债务。3、合伙人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丁是合伙人,所以枝肆则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如有帮助,敬猛棚请采纳。
问:经济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分析
  1. 答:1,含好王德华聘用业务员周某不违反法律规定
    2,借款合同无效,周某违反了与王德华的约定,且给予周某好处费,说明个体户并非是善意第三人,核虚所以借款合同无效
    周某对因谈氏铅该合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与张三的合同有效。但根据规定,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虽然违反了约定,但是张三并不知道,所以张三为善意第三人。
    亏损的3万元,王德华有权要求周某承担赔偿责任
    4,该企业所欠债务由企业全部资金偿还,企业资金不足的由王德华以个人财产承担。但不得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以及家庭其他成员个人财产清偿。
  2. 答:1,聘用周某本身并无不妥,只是与周某签订的聘用合同或者***合同约定不够明确。对其***权限监督不到位。
    2.借款合同超越了***权限,但应属表现***。
    3,与周某的合同同样是越权***。
    4,企业债务,应该个人所有财产对企业债务赔偿,但世扰应该剔除属于其腊盯妻子李某个人财产的部分。
    个人理解,同问吧,希望有更好轮返和的答案。
问:关于经济法学中的公司法的案例分析题请求帮助,谢谢
  1. 答:鸿盛公司:先由其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它是签约的主体;
    李:在应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三水审计所:如果返碧备虚假证明是银行漏毁出具的,并且其本身已履行了法定验资程序,无过错,则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有过错,则在李不能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银行:如果虚假证明是其出具的,则在李不能承担责任慧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其出具的,则不用承担责任。
  2. 答:首先问问你:这是课本上的案例还是真是的“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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