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调研报告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调研报告

问: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
  1. 答:法律主观:
    辩护权是指导刑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被控告、被追究的犯罪,从事实、证据、法律、处刑等诸方面进行申辩、反驳档掘、反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的权利;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第一,完善律师参与权,将律师辩护延伸至侦查程序。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委托辩护律师,并赋予律师在部分侦查行为中的在场权。第二,完善律师调查取证权。一是规定律师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调查取证,同时取消辩护律师向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时要征得其同意并罩的限制,也不需要检察院、法院的同意。二是建立律师调查令、证人出庭令制度。第三,完善律师的阅卷权。规定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即可在检察机关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卷宗。同时引入程序性救济机制,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妨碍辩护律师阅卷的情形,规定律师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法院申请,由上级机关责令下级机关保障律师阅卷权。第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其一,建立公益律师制度,国家组建一支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公益律师队伍,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以保证队伍的稳定发展。其二,对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设定一定的条件,如规定有一定年限从业经验的律师方可担任指定辩护律师。第三,建立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考核及奖绝蠢闹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律师给予奖励,对不积极履行职责的律师设置一定的惩罚措施。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问:对律师权益保障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1. 答:现在的律师工作非常不好做,主要是调查的权利被限制的太严重。房屋饥友产高塌权证调不了,银行账户调不了,个人工资调烂念槐不了,我发现只有到公安机关调取身份证明时好使。
  2. 答:律师权益保障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律师执业洞脊肆权得不到应有保障,主要体现在刑事案件中的会见权,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权,在一些 部门的信息资源获取方面收到很大的限制,比如人口信息查询、工商注册信息(内档)、银行资产信息,房产信息、汽车信息等,在实际的执业过程中,很难获取这些信息,但是一些信息公司却能够得到非常全面的信息,这是不正常的情况。
    2、律师执业瑕疵行为得不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在目前维稳的大环境下,一旦有了投诉,马上采取各方面的方式压制律师,在一些非原则性的执业瑕疵中,律协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也往往采取较为严厉的处理,以求平息当事人的投诉,对于一些恶意的以投诉方式逃避律师费支付义务的当事人,也无原则的予以迁就,而不是给律师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3、实际生活当中野派,由于律师的职业特点,律师的收入往纳轿往是很不稳定的,一方面律师承担了很多的社会义务,另一方面,又将律师当成盈利性质的个体工商户对待,导致相当一部分律师的生活都很难保障。
    建议:一、加大对律师队伍的执业权的保障,在相关行政部门给律师以相对宽松的调查取证环境;二、公平合理的处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违纪和执业瑕疵过错,给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律师以支持和帮助;三、应当将律师和其他盈利单位进行区分,在税收和其他行政管理方面给予区别对待。四、建立律师执业保障制度,在律师因生病、受处罚停止执业期间给予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问:试述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如何加强权利的保障?
  1. 答:这里有键敏,自枝弯己看稿搭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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