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托模式的演进与改善(论文文献综述)
李德明[1](2020)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及各主体博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网络信息安全已成为信息时代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与其他安全要素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并上升为直接影响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有序发展的全局性战略地位,是国家总体安全的基石。鉴于信息技术本身的特殊性,特别是信息和网络无界性的特点,使得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具有系统性强、涉及范围广泛、重要程度高等特点。信息安全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管理与控制问题。因此,站在更高的层次,从管理学的视角出发,而非单纯的技术视角,全面系统地研究我国信息安全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具有重大的研究意义和研究价值。本论文首先介绍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发展现状,重点分析了我国信息安全监管目前取得的成就及面临的挑战和威胁。介绍国外发达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的经验,分析了中外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的差异。进而,通过引入政府监管理论,基于政府扮演的双重角色,一是基于履约理论政府与用户存在合同关系,二是政府与用户是不存在合同关系这两种情况下,政府与用户在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中的角色如何定位、收益如何定义、合作关系如何确立,进行博弈分析。包括信息安全监管的目标、主体、内容、方法及功能,分析了在不同模式下的主客体关系和相应角色。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信息安全监管系统的运行原则及思路,详细介绍了我国信息安全监管体系的三个维度和五个层次,构建了我国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框架并对监管体系的功能及其蕴含的新理念进行了深入分析。然后依据信息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提出了基于层次分析法与熵权法相结合的信息安全监管效果模糊综合评价方案,以减少评价过程中的主观性,使评价更加合理准确,并通过实例研究验证了该方案的有效性,可为政府信息安全监管工作的进一步提升提供参考。论文最后主要从组织、管理及技术三个方面为我国信息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建议。本论文研究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两点:(1)提出了在多学科有机结合下的系统性的研究方案。本论文对信息安全的整合了成体系的信息安全监管体系理论框架。分析了影响我国信息安全的主要因素,构建了我国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剖析其运行机理,并借鉴典型发达国家信息安全监管的基本经验,提出我国信息安全监管政策建议。这是理论上的创新。(3)构建了服务政府管理的信息安全监管模型。本论文研究问题的提出是在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工作中形成的,既是国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又是关系到我国信息安全的重大理论与社会实践问题。本选题摒弃浮于表面、可操作性差的“建议”形式,而是从机制研究结论和模型仿真结论等理论出发,构建一个模块化、层次化、全方位、多角度、可操作性强的信息安全监管模型,服务于政府管理部门。这是实践上的创新。
薄萍萍[2](2019)在《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研究》文中认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证券市场制度又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中的关键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资本市场是中国改革的方向,因此完善证券市场治理体制成为发展资本市场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解决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要注重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证券服务机构在证券市场中的制度设计初衷是负责核查、验证、审核公司信息,保证上市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于公司价值准确定位、公司风险防控及治理以及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把控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但是,实践中由于其约束机制及权责划分的缺陷,导致其作用发挥不甚理想。因此,作为功能发挥的外在保证,对证券服务机构监管则显得尤其重要,如何通过监管外强约束、内生动力是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重要目标。第一章: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论框架。本章主要是从证券服务机构自身出发进行界定剖析,目的是为提升监管机制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首先从理论上界定证券服务机构的范畴与特征,其所具备的信息传递性、专业性、独立性、可责性以及集群性特征,是界定证券服务机构权责的基础,也是监管的重要标准与目标,对其内在特性的分析是展开证券服务机构权责分析的前提,也是最终监管实现的目标追求。其次,对证券服务机构作用发挥的历史成因进行分析。证券服务机构的产生及发展是各种因素结合的结果,从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特征出发其需要证券服务机构发挥信息的传输作用,而从交易成本降低的角度来看,证券服务机构可充分利用自身能够连接交易各方以及决策制定者的优势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最后从公司监管挑战的角度来看,证券服务机构作为外部监督,是对目前广泛采用的公司内部监督策略的一种创新,通过对监管与被监管这一关系本质的改变,提升公司监督效率。这些都是证券服务机构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样也是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重要依据。反之,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从本质上来讲,就是要保证其能够充分发挥传递信息、降低成本以及带动创新的作用。最后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约束机制进行分析。有效监管的前提是对监管对象自身的约束机制进行全面把握,这是实现监管“有牙齿”的重要方面。证券服务机构的约束机制主要有声誉约束机制、责任约束机制,各项约束机制各自发挥作用的前提与方式各不相同,声誉约束机制主要是在证券服务机构行业内部,是一种具有内生性、自发力量的约束形式。而责任约束机制则是一种通过外在力量实现总体平衡的约束方式。两种不同的约束机制,分别代表市场与国家两种不同的约束力量。第二章:证券服务机构之功能定位及责任厘清。本章主要是对证券服务机构的功能与责任进行界定,分别从宏观的功能定位与微观的义务类型两个层面进行分析。监管虽是常态化的,但是不同的监管措施采取的标准却不尽相同,具体则要根据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履行情况也即“勤勉尽责”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把握,证券服务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第三方执行机制,是交易双方的中介,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交易双方各自所承担的义务具有一定重叠性,并且在各证券服务机构间亦有重叠,那么证券服务机构作为第三方侵入的程度需要严格考量,需要在内部监督失效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其监督职责。同时从证券服务机构最大效用发挥的角度考虑,职责分担的目标应当是震慑与引导作用兼顾,以此为前提设定不同的监管要求。所以,这就决定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性质,从执业角度分析,具有明显的服务性,但是从其策略选择角度来讲,则具有明显的被动性。但是证券服务机构在职责配置方面的存有各种困境,宏观层面是市场与政府之间的职责混淆导致证券服务机构作用发挥过程中对市场与政府力量的控制调节不到位;中观层面是机构之间由于自利本性以及竞争缺乏导致的共谋问题;微观层面则是机构自身职责设定的层层矛盾。实践中对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内容主要是勤勉尽责的义务,进行类型化分析,则包括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及谨慎义务。第三章: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实证检视与现状反思。本章的思路逻辑遵循从微观现状到宏观设计对当前的监管进行抽丝剥茧式的分析。首先从目前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处罚案件情况入手,对现行的监管处罚手段进行整体分析。其次对目前有关监管的现状进行反思,主要从立法与执法两个层面进行分析。最后,由微观的现状分析上升到当前监管失范的原因分析,主要包括法律关系错位、市场化秩序扭曲、自律监管缺失以及责任机制不到位四个方面。法律关系错位从证券服务机构所处法律地位与其所承担的投资者保护义务之间的矛盾境地出发进行分析,而市场化秩序扭曲主要从目前证券服务机构行业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行业垄断产生,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声誉机制作用的发挥。自律监管缺失主要是针对目前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过于注重行政监管,而缺乏对自律监管的运用现状,而无论是从证券服务机构自身的机构特性还是目前存在的监管问题来看,我国证券服务机构加强自律监管都具有必要性。最后从违法成本的角度考虑,目前的责任约束机制导致违法成本过低,因此很多证券服务机构选择铤而走险。第四章: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念选择。对于制度建设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制度的建设理念,即一个制度为实现何种目标而建立,为实现该目标的制度应当具有何种功能,以及这些功能通过何种机制来实现。对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理念定位的基础是政府管制与市场约束之间的力量博弈,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理念需要在考察现有监管基础、监管对象特征以及监管目标定位的基础上确定政府与市场的力量界限,同时还要在综合公司能力、融资标准等因素的情况下满足监管适应性的要求。而证券服务机构良好监管的标准则需同时满足前瞻性、灵活性以及强制性的特征,以“成本—收益”为核心进行监管合理局限的划分。同时在新时代背景下,注重市场与政府作用的平衡是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方面,在市场化前提下,政府如何发挥最大效用是监管效果实现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注重政府的角色定位,另一方面则要注重市场监管方式的扩大。从目前政府与市场的替代性来看,市场仍不具有取代政府的前提,政府作用发挥更大程度应当定位于市场裁判者地位。而对于市场监管的扩大则主要依赖于自律监管的扩大,通过行业自律增强监管有效性,这是与市场要求相契合的。第五章: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的完善。从理论与实证两个角度出发,目前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既要注重基础法律关系的处理,同时要注重制度机制的构建,首先针对委托关系错位的问题,要从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本意出发,实现证券服务机构委托由私人性向公共性的转变。其次,从现有监管模式类型考虑,行政监管在模式构建上几乎已经穷尽其能,可以考虑扩大发挥自律监管的效用发挥,设立专门的证券服务机构协会作为自律组织,有效避免现行自律监管的缺陷,保障自律监管的效果。最后,责任约束机制应当是监管中最具有惩戒性的部分,但是事实是目前的责任机制根本不具有威慑性,一方面要建立全面的责任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优化现行的过错责任原则,尤其是在交叉引用情况下的责任进行区分,同时要注重免责情形的适用。
李媛媛,郑石桥[3](2016)在《企业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理论框架和例证分析》文中提出基于股东审计需求的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包括直接聘任和间接聘任两种模式,不同的股权结构下,外部审计师的聘任机制不同,当大股东存在且不参与企业管理时,大股东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当大股东存在且参与企业管理时,应该由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当没有大股东时,应该由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小股东通常没有行动能力,只能是间接聘任——由一定的机构代表小股东聘任外部审计师,这种代表机构通常是公司治理机构中对大股东有制衡力量的机构,审计委员会是其典型代表。
李晓光,张路坦[4](2013)在《审计合谋:理论综述与启示》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将审计合谋理论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评述。审计合谋的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主要探讨了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托代理模式及审计师的激励与惩罚对审计合谋的影响;审计市场供需视角重点讨论了审计市场的无序竞争、审计市场分割对审计合谋的影响;审计合谋的特殊形式——审计意见够买视角则着重探讨了审计师轮换和审计收费与审计合谋的实证研究。分析了审计合谋理论研究的困境与出路。
陈铭聪[5](2013)在《公民参与行政任务研究》文中认为在民主与法治国家中,公私合作应该被视为一个重要的政府改革措施,象征政府职能从公部门的朝向私部门移转的现象,展现出公、私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的动态关系。不过,公私合作必须建立在坚实的法治基础上,不仅需要在文化与观念上着手,更需要制度上的配合。我国八二年《宪法》公布至今也才三十余年,社会发展已经从经济性发展逐渐走向政治性发展;但是,相关的法治建设尚未完备,法治观念的形成都尚未成熟,公私合作的实践经验更是缺乏。因此,在我国的社会环境是否已经满足公私合作所应该具备的硬件和软件环境,颇值得深思。本论文分几个方向来探讨。第一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基本概念。探讨行政任务私部门化的问题,而公私合作的产生,可以说是行政任务私部门化的结果。随着现代福利国家的产生,公部门执行行政任务在事实上与财政上已经被过度苛求;例如,因为承担过多的行政任务而产生大量的执行赤字;因为行政组织体制上的不合理导致行政效率普遍低下;因为国家财政拮据的冲击,以致公部门无法独立负担执行行政任务所需的财政支出。现代福利国家的公部门在执行其行政任务时已遭遇到重大困难,于是引入私部门的参与,将部分行政任务移转私部门,希望能以公私合作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第二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模式。即是说明公私合作的方式。本论文将公私合作的模式分为五种,分别是法定模式、授权模式、委托模式、私法模式、特许模式,并说明在公私合作中,公、私部门之间的角色,以及具体的合作模式。第三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考量。本论文从公私合作制度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权利保障问题、私部门的参与问题、公部门的选择权问题、公私合作的范围问题与救济问题等。第四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法律责任。公私合作并不代表公部门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部门仍应该负责,不过负担何种责任?在此基础上,更可以清楚地界定公部门在将行政任务私部门化之后相关的法律责任归属,这又涉及《国家赔偿法》或《侵权责任法》之间的适用问题。另外,在特许经营方面的公物问题,相关国家赔偿责任该怎么界定?我国法律应该如何适用?第五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案例。主要是介绍近年来发生在台湾地区的一起公私合作的案例,并深入研究其所衍生的公私合作的问题。第六章探讨公私合作的法律规范。由于公私合作,现代公部门的角色逐渐从管制的、产出的,转变为担保的、合作的角色。但是,借由公私合作的手段,这并不意味着公部门就不负责该当的行政任务的执行,因为公私合作只代表公部门功能的转变;因此,当公私合作时,必须建立一套法律规范。第七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演进趋势。在“合作国家”理念促使下,公共建设的公私合做法律关系,开始受到广泛重视。然而,依照现行法制的设计,此属于政府采购法的范围,其属性可以定性为行政合同。但是,此等合作合同往往涉及重大投资和公共利益,故将其置于政府采购法规范架构下的正当性受到挑战,传统的行政合同理论似乎无法应付这种新衍生的问题。因此,“行政合作法”将是未来行政法的新亮点。最后是提出结论。鉴于公私合作之后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本论文建议在推行相关政策与建构相关制度时,必须确保以下事项可以实现:确保权利的保障、确保权限与责任分明、确保公私合作的资格、确保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有效的救济程序。
张薇[6](2010)在《我国证券市场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研究》文中指出审计意见购买直接影响证券市场会计信息的真实、有用性,关系到证券市场秩序的维护以及公司产权所有者利益的保护,对于审计意见购买在特定证券市场环境及其动态变迁下的行为特征与规律的深入研究,既能丰富审计理论,又为独立审计行业的监管和良好证券市场秩序的形成提供重要参考。本文沿着审计意见购买的“诱因——动机——行为——治理”的逻辑展开论述,综合运用动机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进化博弈论、协同演化理论等理论与方法,以2004年以来的证券市场环境作为研究背景,选取2004至2008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运用无序多项Logistic模型、有序多项Logistic模型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进行实证检验。全文通过动机理论勾勒出整体框架,首先区分了我国证券市场环境中影响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制度与非制度因素,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对制度诱因和非制度诱因加以分析。然后对审计意见购买需要及其引发的资本市场、非资本市场动机加以区分,实证检验发现资本市场、债务契约和管理层薪酬动机是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购买的主要动机,可能的意见购买路径有变更审计师、审计收费和非年报审计收费。进一步的实证检验表明变更审计师、审计收费(包括相对高额审计收费和大幅异常增长的审计收费)和非年报审计收费这些单一路径以及变更审计师分别与审计收费、非年报审计收费结合形成的复合路径均可成功购买审计意见。审计技术和审计委托制度都是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对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在审计技术变迁不同阶段的博弈分析和最新审计准则在实施前后意见购买行为结果的实证检验均表明新审计技术在采用初期并不必然带来意见购买行为的弱化。同时,博弈分析发现随着审计师对审计技术的掌握、熟稔,新审计技术追加成本和协调成本将逐渐减少,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对产权所有者行权和经营管理者行权两种典型审计委托模式的进化博弈分析发现前者优于后者,对我国2004年以来中央企业审计委托权模式改革后意见购买行为结果的实证检验也支持这一结论。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选、聘”分离审计委托模式,运用进化博弈分析得出这一模式能够兼顾审计市场秩序与产权所有者利益,从成本与效益的角度来看,不失为一般企业折衷而现实的选择。最后本文提出了“协同演化治理观”,已有关于审计意见购买治理观点从本质上来看均属于“制度治理观”,对审计技术于意见购买治理的作用有所忽视,独立审计系统具有协同演化系统的全部特征,并存在审计技术与制度、独立审计系统与社会环境、独立审计系统内组织与个体等多层级和多向协同演化关系,对审计意见购买的治理可以采用更为全面而系统的“协同演化治理观”,以提高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杨婧易[7](2010)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与审计质量相关性研究》文中认为一、上市公司现行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一)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的历史演进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由最初的管理层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发展到由公司股东担任委托方,最终形
许庆涛[8](2010)在《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审计关系再定位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受托责任”也已从受出资人之托演变为受公众之托。据此,法律为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设定了严苛的社会公共义务及责任。与此不相称,确认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现行模式不但没有逐步社会化,反而更加商业化——由股份公司的管理者间接选择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自己的经营活动。该模式的一个直接不良后果是后者容易被前者所“俘获”,难以成为公众的“看门狗”。针对该模式的弊端,国内外研究者先后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但都不尽有效。原因在于即便认识到上市公司的利益群体不断扩大,也认识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公益性和涉他性,但碍于传统委托关系的理论,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审计者与被审计者的利益关联和冲突。要彻底解决上市公司购买审计意见的问题,必须首先重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关系,以信托理论建构三方关系,明确注册会计师的义务来源和审计目标。然后从委托模式上着手,通过理性的制度安排,排除让“讨饭的人”保持尊严的制度尴尬。本文共四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定位的演进,探讨了审计、注册会计师的产生和定位演进,并实证分析了立法对注册会计师社会义务的回应和规定。第二部分主要对现行会计师事务所的委托模式进行了再思考。独立性成为各国对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要求,但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和收入来源于客户,这就迫使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迎合客户才能获得利益。这种尴尬的定位和利益冲突,导致注册会计师很难挺起腰杆做人。此部分重点论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社会义务属性,但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与其“衣食”来源的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模式却没有跟进,仍然是在旧有的委托理论下按照委托人——受托人的二元结构设计。此模式,必然不利于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以此为线,该部分具体分析了间接委托模式的弊端和矛盾。第三部分提出了信托理论是建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公众三方关系的新思路。并探讨了信托的产生、法律关系构架、本质。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公众三方关系的理论定位,以信托理论建构三方关系,不但可以解释注册会计师的义务来源,而且可以为破解国家干预失灵、个体力量弱小导致的市场失灵提供一条思路。注册会计师不仅对委托人负有义务,而且肩负着对社会的法定义务。提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除了提高道德修养、增强职业操守外,更主要的是以“善”的制度,明确注册会计师受委托人之托,为信托目的——社会利益服务。
崔德超[9](2009)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审计委托模式有效性研究 ——基于维护独立性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独立性是审计职业的灵魂,而安然公司的轰然倒塌使独立性这一永恒的话题再次成为职业界、投资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在“后安然时代”,纽约大学的罗恩(Joshua Ronen)教授首先提出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其目的在于建立一套使得审计者与股东的利益激励一致的机制,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审计者独立性差的难题。这种全新的审计体制受到了会计审计学界的积极关注。本文从研究审计委托模式的理论渊源入手,阐述了审计委托模式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论述了审计独立性的涵义的基础上,指出了审计委托模式对审计独立性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契约设计原理、有效性及其在我国应用的可行性进行一些探讨。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独立性威胁进行了三分类并给出了计量的模型,并在附录中提出了检验FSI中的审计委托模式比现行审计委托模式有效的想法。
刘颖[10](2009)在《审计利益联盟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审计利益联盟是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为了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丧失基本的执业独立性要求,迎合被审计单位财务造假、歪曲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而做出的虚假鉴证或虚伪陈述,最终导致有预谋的“审计信息失真”行为。本项研究,通过对审计利益联盟形成原因的理论分析,依据行为理论及风险因子理论,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从行为主体和风险因素两个角度建立审计利益联盟成因关联性测度指标体系,并选用网络层次分析法(ANP)进行模型运算,找出目前我国审计利益联盟成因中的关键因素,并从这些关键因素入手为遏制审计利益联盟的发生从新的视角给予思路上的对策指引,为促进审计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审计委托模式的演进与改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审计委托模式的演进与改善(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及各主体博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分析 |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总结 |
1.3 论文的研究方案及方法 |
1.3.1 研究方案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研究的技术路线及创新点 |
1.4.1 研究技术路线 |
1.4.2 创新点 |
1.5 论文的组织结构 |
2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案 |
2.1 信息安全理论 |
2.1.1 信息安全 |
2.1.2 国家信息安全 |
2.2 政府监管理论 |
2.2.1 政府监管概述 |
2.2.2 政府承担信息安全监管的理论依据 |
2.3 信息自由相关理论 |
2.3.1 获取信息自由权 |
2.3.2 网络言论自由权 |
2.3.3 网络隐私权 |
2.3.4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模式 |
2.3.5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 |
2.3.6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评价 |
2.4 本章小结 |
3 合同关系下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研究 |
3.1 研究问题分析 |
3.2 协议前履约关系 |
3.2.1 政府的收益与反应函数 |
3.2.2 用户的收益与反应函数 |
3.2.3 政府与用户间的动态博弈模型及其求解 |
3.2.4 政府与用户间的博弈模型及其求解 |
3.3 协议后履约关系 |
3.3.1 博弈双方的收益函数 |
3.3.2 博弈模型构建 |
3.3.3 博弈均衡的确定 |
3.4 研究结论 |
3.4.1 政府对网络使用权的优惠对于信息安全监管的启示 |
3.5 本章小结 |
4 无合同关系下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研究 |
4.1 研究问题分析 |
4.2 委托代理关系下模型的建立 |
4.2.1 模型的影响因素 |
4.2.2 模型的数学描述 |
4.2.3 模型的建立 |
4.3 模型求解 |
4.4 模型分析与讨论 |
4.5 研究结论 |
4.6 本章小结 |
5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模式研究 |
5.1 不存在任务重叠的多任务委托代理 |
5.2 考虑任务重叠的多任务委托代理 |
5.3 政府作为代理人的进一步讨论 |
5.4 各主体关系博弈给监管体系构建思路探索 |
5.5 技术层面上安全监管的难点分析 |
6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研究 |
6.1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思路 |
6.2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模型构建 |
6.2.1 整体框架 |
6.2.2 三个维度 |
6.2.3 五个层次 |
6.3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模型运行步骤 |
6.3.1 信息源采集 |
6.3.2 网络信息安全评估 |
6.3.3 网络信息安全预警 |
6.3.4 网络信息安全控制 |
6.3.5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效果评价 |
6.4 我国网络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平台设计 |
6.4.1 总体架构 |
6.4.2 操作子平台 |
6.4.3 分析子平台 |
6.4.4 决策子平台 |
6.5 本章小结 |
7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效果评价 |
7.1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主体评价体系构建 |
7.1.1 构建目的 |
7.1.2 构建原则 |
7.2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7.2.1 指标体系 |
7.2.2 监管组织 |
7.2.3 监管机制 |
7.2.4 监管技术 |
7.3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效果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7.3.1 评价思路 |
7.3.2 权重赋值 |
7.3.3 评价过程 |
7.4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效果评价实证研究 |
7.4.1 基于AHP的指标权重确定 |
7.4.2 熵权法修正指标权重 |
7.4.3 计算指标隶属度 |
7.4.4 监管效果综合评价 |
7.5 本章小结 |
8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政策建议 |
8.1 监管组织政策建议 |
8.1.1 提高安全意识 |
8.1.2 重视人才培养 |
8.2 监管机制政策建议 |
8.2.1 加强顶层设计 |
8.2.2 完善法律法规 |
8.3 监管技术政策建议 |
8.3.1 优化安全技术 |
8.3.2 践行主动防御 |
8.4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变迁史 |
二、证券服务机构监管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 |
第一章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论框架 |
第一节 证券服务机构的内涵 |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范围界定 |
二、证券服务机构的共性分析 |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作用发挥的历史成因 |
一、中介制度的兴起 |
二、交易成本的降低 |
三、公司治理监管挑战的选择 |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约束机制分析 |
一、声誉约束机制 |
二、责任约束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证券服务机构之功能定位与责任厘清 |
第一节 证券服务机构责任的功能定位 |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前提:内部监督失效 |
二、证券服务机构职责分担目标:震慑与引导兼顾 |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特殊性 |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性质 |
二、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分配困境 |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内容 |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行为标准 |
二、证券服务机构义务的类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实证检视与现状反思 |
第一节 对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实证检视 |
一、证券服务机构监管处罚案件数量综述 |
二、处罚手段综述 |
第二节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现状反思 |
一、监管法规立法情况 |
二、监管法规的立法缺陷 |
三、监管的执法漏洞 |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失范原因分析 |
一、法律关系错位:投资者保护义务的尴尬处境 |
二、市场化秩序扭曲:市场竞争不充分 |
三、自律监管缺失:自律的功能弱化 |
四、责任机制不到位:违法的成本过低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念选择 |
第一节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理念定位及要求 |
一、证券服务机构理念监管的意义 |
二、政府管制与市场约束的博弈:理念定位的基础 |
三、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适应性要求 |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正当标准 |
一、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良好标准 |
二、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合理局限:以成本-收益为视角 |
三、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模式的选择 |
第三节 市场化前提下政府的最大效用发挥 |
一、政府角色的定位——市场的裁判者 |
二、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式——自律监管的扩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委托关系的重构:由私人性向公共性的转变 |
一、公司委托模式的非适当性 |
二、公共介入模式的功能性构建 |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自律治理的扩大: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 |
一、自律监管的框架 |
二、监管职能的自律性 |
三、监管执法的自律性 |
四、自律监管的不确定性展望 |
第三节 责任约束机制的完善:执法与司法的双重要求 |
一、建立全面的责任制度体系 |
二、优化现行过错责任原则 |
三、关于责任机制的反思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3)企业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理论框架和例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文献综述 |
三、理论框架 |
(一)股权结构、股东行动能力和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类型 |
(二)大股东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 |
(三)小股东间接聘任外部审计师 |
四、例证分析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外部审计师聘任的规定 |
(二)中央企业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 |
(三)中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 |
(四)美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聘任制度 |
五、结论和启示 |
(4)审计合谋:理论综述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审计合谋研究的理论逻辑与视角 |
(一)委托代理理论视角 |
(二)审计市场竞争:供需视角 |
(三)审计合谋的特殊形式:审计意见够买 |
三、结语 |
(5)公民参与行政任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目的 |
三、 研究思路 |
四、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公私合作的基本概念 |
第一节 公私合作起源与目标 |
第二节 公私合作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公私合作的基本原则 |
第四节 公私合作的类型 |
第五节 相关名词分析 |
第二章 公私合作的模式 |
第一节 法定模式 |
第二节 授权模式 |
第三节 委托模式 |
第四节 私法模式 |
第五节 特许模式 |
第三章 公私合作的考量 |
第一节 权利保障问题 |
第二节 私部门的参与问题 |
第三节 公部门的选择权问题 |
第四节 公私合作的范围问题 |
第五节 救济问题 |
第四章 公私合作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述 |
第二节 公法上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私法上的法律责任 |
第四节 特许关系的法律责任 |
第五章 公私合作的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案例分析 |
第二节 政府特许经营 |
第三节 特许经营行为的双阶关系 |
第四节 特许经营协议的性质 |
第五节 对双阶理论的省思 |
第六章 公私合作的法律规范 |
第一节 对法定模式的规范 |
第二节 对授权模式的规范 |
第三节 对委托模式的规范 |
第四节 对私法模式的规范 |
第五节 对特许模式的规范 |
第七章 公私合作的演变与立法趋势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演变 |
第二节 行政合作法制化 |
第三节 行政合作法的基本考量 |
第四节 行政合作法的主要内容 |
第五节 公私合作的愿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6)我国证券市场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缘起 |
1.2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2.1 文献回顾 |
1.2.2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主要内容介绍 |
第二章 审计意见购买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动机理论 |
2.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3 博弈论与进化博弈论 |
2.3.1 博弈论 |
2.3.2 进化博弈论 |
2.4 协同演化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审计意见购买的诱因分析 |
3.1 审计意见购买动机过程 |
3.2 我国审计市场环境分析 |
3.2.1 我国审计市场主要制度环境 |
3.2.2 我国审计市场主要非制度环境 |
3.3 审计意见购买诱因的理论分析 |
3.3.1 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 |
3.3.2 契约理论的分析 |
3.3.3 交易费用理论的分析 |
3.3.4 产权理论的分析 |
3.4 各类诱因对审计意见购买动机的影响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审计意见购买动机与实施路径的实证检验 |
4.1 研究假设 |
4.1.1 审计意见购买动机假设 |
4.1.2 审计意见购买路径假设 |
4.2 变量与模型 |
4.2.1 变量设置 |
4.2.2 模型 |
4.2.3 样本选取 |
4.3 实证过程 |
4.3.1 描述性统计 |
4.3.2 单变量分析 |
4.3.3 多元回归分析 |
4.4 本章研究结论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结果的实证检验 |
5.1 研究假设 |
5.2 研究设计 |
5.2.1 模型的导入 |
5.2.2 模型与变量 |
5.3 实证过程 |
5.3.1 描述性统计与单因素分析 |
5.3.2 实证结果 |
5.4 敏感性测试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技术变迁下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研究 |
6.1 审计技术的历史演进 |
6.2 审计技术变迁下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博弈分析 |
6.2.1 一般模型与假设 |
6.2.2 审计技术变迁前的博弈 |
6.2.3 审计技术变迁初期的博弈 |
6.2.4 审计技术变迁中后期的博弈 |
6.3 审计技术变迁下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结果的实证检验 |
6.3.1 研究假设 |
6.3.2 研究设计 |
6.3.3 描述性统计 |
6.3.4 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制度变迁下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研究 |
7.1 审计委托模式的演变 |
7.1.1 产权所有者行权模式 |
7.1.2 公司经营管理者行权模式 |
7.1.3 审计委员会行权模式 |
7.1.4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行权模式 |
7.2 两种典型审计委托模式下的进化博弈分析 |
7.2.1 模型的基本假设 |
7.2.2 产权所有者行权模式下的进化博弈分析 |
7.2.3 经营管理者行权模式下的进化博弈分析 |
7.2.4 两种典型审计委托模式的比较 |
7.3 两种典型审计委托模式下意见购买行为结果的实证检验 |
7.3.1 研究设计 |
7.3.2 实证过程 |
7.4 我国一般企业的审计委托模式的改进 |
7.4.1 一般企业审计委托模式改进的主要观点 |
7.4.2 "选、聘分离"审计委托模式的设计 |
7.4.3 "选、聘分离"审计委托模式的进化博弈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基于协同演化观的审计意见购买的治理 |
8.1 制度治理观的缺陷 |
8.2 独立审计系统的协同演化特征 |
8.2.1 独立审计系统内的"互动体" |
8.2.2 多层级性和嵌入性 |
8.2.3 双向或多向因果关系 |
8.2.4 非线性与正反馈 |
8.2.5 历史重要性与路径依赖 |
8.3 独立审计行业的协同演化关系 |
8.3.1 技术与制度的协同演化 |
8.3.2 独立审计系统内组织与个体的协同演化 |
8.3.3 独立审计系统与社会环境的协同演化 |
8.4 协同演化观下审计意见购买的治理 |
8.4.1 分类治理诱因,弱化各类意见购买动机 |
8.4.2 严管合谋路径,加强审计主体行为监察 |
8.4.3 提高审计技术,形成全行业可置信威胁 |
8.4.4 形成自治机制,促进事务所自律与互勉 |
8.4.5 完善公司治理,改革会计审计委托模式 |
8.4.6 统筹环境因素,提高治理的效率与效果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主要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创新与局限性 |
9.2.1 主要创新点 |
9.2.2 研究的局限性 |
9.3 后续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7)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与审计质量相关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上市公司现行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 |
(一)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的历史演进 |
(二)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的其他设想 |
二、新型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
(一)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运作机制 |
(二)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优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
(三)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缺陷及推行障碍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推行的缺陷及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三、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 加强对财务报表保险业务的宣传力度 |
(二) 建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推行所需要的外部环境 |
(三) 利用审计资源, 降低融资成本 |
(四) 加强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推行力度 |
(五) 规范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信息披露机制 |
(六) 实行理赔过程透明化, 力争公平求偿 |
(8)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审计关系再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
三、本文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注册会计师审计定位的演进 |
一、审计起源——委托契约的产物 |
二、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扩展——注册会计师的产生 |
三、注册会计师定位演进——社会义务的视角 |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委托模式的再思考 |
一、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委托模式下的利益纠葛 |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囚徒困境” |
(一) 生存或者死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做的选择 |
(二) 审计行业激烈竞争导致的弱肉强食 |
(三) 我国审计的特殊性——为民审计 |
三、审计独立性——公认的价值准则 |
四、立法对注册会计师社会义务的回应 |
五、国内外提出的解决思路 |
第三章 解决问题的新思路——信托理论 |
一、思路的转变——委托理论无法科学构建三方关系 |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新定位——以信托理论构建三方关系 |
(一) 信托的产生 |
(二) 信托法律关系构架 |
(三) 信托的本质 |
(四) 信托理论构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审计关系 |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信托定位相关问题探讨 |
一、审计关系的信托财产问题 |
二、审计关系中的“双重所有权”问题 |
三、信托理论构建三方关系的可行性 |
(一) 理顺三方关系 |
(二) 扭正错位的定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审计委托模式有效性研究 ——基于维护独立性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2 独立审计需求的理论基础 |
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 审计需求信息假说 |
2.3 审计需求信号假说 |
2.4 审计需求保险假说 |
3 独立审计委托模式的分类 |
3.1 股权集中条件下的直接委托模式 |
3.2 以资本市场为纽带、股权分散条件下的间接委托模式 |
4 审计委托模式与审计独立性 |
4.1 审计独立性的涵义及其重要性 |
4.2 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对独立性威胁的三分类 |
4.2.1 制度性威胁 |
4.2.2 道德性威胁 |
4.2.3 行为性威胁 |
4.3 审计委托模式对审计独立性的重要影响 |
4.4 现行审计委托模式下独立性问题 |
4.5 审计委托模式的改变 |
5 财务报表保险制下的审计委托模式及其独立性问题 |
5.1 财务报表保险制的基本内容 |
5.2 财务报表保险制的基本特征 |
6 FSI 制中的有效性分析 |
6.1 FSI 制中审计委托模式下的独立性问题 |
6.1.1 保险者的独立性问题 |
6.1.2 审计者的独立性问题 |
6.2 FSI 制度下代理成本 |
6.3 关于FSI 审计委托模式下提高独立性有效性实证检验的想法 |
7 相关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审计利益联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引言 |
1.1 历史回顾及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3 论文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4 论文研究假设 |
第二章 审计利益联盟理论基础及成因分析 |
2.1 审计利益联盟问题的提出 |
2.1.1 联盟的概念及分类 |
2.1.2 审计利益联盟的内涵 |
2.2 审计利益联盟的行为特征 |
2.3 审计利益联盟成因分析 |
2.3.1 审计委托模式分析 |
2.3.2 行为主体分析 |
2.3.3 监管环境分析 |
第三章 审计利益联盟成因关联性测度指标的构建 |
3.1 测度指标建立的理论基础 |
3.1.1 行为模式理论 |
3.1.2 风险因子理论 |
3.2 测度指标选择的原则及依据 |
3.2.1 测度指标选择的原则 |
3.2.2 测度指标选择的依据 |
3.3 审计利益联盟成因关联性测度指标 |
3.3.1 行为主体角度 |
3.3.2 风险因素角度 |
第四章 基于 ANP 的审计利益联盟成因关联性测度 |
4.1 数学模型的选择 |
4.2 网络层次分析法 |
4.2.1 网络层次分析法基本原理 |
4.2.2 网络层次分析法的运用步骤 |
4.2.3 网络层次分析法的优点 |
4.3 数据收集与整理 |
4.3.1 专家调查问卷说明 |
4.3.2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4 测度结果分析 |
第五章 测度结果拓展分析与对策建议 |
5.1 测度结果拓展分析 |
5.1.1 从监管模式角度 |
5.1.2 从博弈论角度 |
5.1.3 从经济学角度 |
5.1.4 从管理学角度 |
5.2 遏制审计利益联盟行为的对策建议 |
5.2.1 加强立法 |
5.2.2 加大惩罚力度 |
5.2.3 规范公司上市审批 |
5.2.4 加大舞弊被查风险 |
5.2.5 建立第三方审计委托模式 |
5.2.6 进行审计收费改革 |
5.2.7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
四、审计委托模式的演进与改善(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及各主体博弈研究[D]. 李德明.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2]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研究[D]. 薄萍萍.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3]企业组织外部审计师聘任机制:理论框架和例证分析[J]. 李媛媛,郑石桥. 商业会计, 2016(22)
- [4]审计合谋:理论综述与启示[J]. 李晓光,张路坦. 财会通讯, 2013(30)
- [5]公民参与行政任务研究[D]. 陈铭聪. 苏州大学, 2013(09)
- [6]我国证券市场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研究[D]. 张薇. 中南大学, 2010(11)
- [7]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与审计质量相关性研究[J]. 杨婧易. 财会通讯, 2010(10)
- [8]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审计关系再定位研究[D]. 许庆涛. 中国政法大学, 2010(01)
- [9]“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审计委托模式有效性研究 ——基于维护独立性的视角[D]. 崔德超. 兰州商学院, 2009(04)
- [10]审计利益联盟问题研究[D]. 刘颖. 华北电力大学(河北), 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