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执法体系改革调研报告

乡镇执法体系改革调研报告

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答:法律分析:1、执法制度建设滞后,执法依据不够充分;
    2、颂信地方执法各自为政,执法范围不够统一;
    3、进一步强调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
    4、进一步局樱迅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了桐此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1. 答: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关系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为加快构建职责清晰、责权一致、高效有序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3月29日备困春,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委县 督查局、县司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成立联合考核组对乡镇综合执法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核过程中,县司法局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文书印尺族章仿耐的使用等问题作出同步指导。明确指出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规范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全面公布权责清单和处理决定,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管理,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充分发挥 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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