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商业银行的经营与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石晓军,杜宝瑞[1](2022)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一个以中国经验为主的文献综述》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中国经验进行文献梳理,分5个方向分析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理论源头的研究文献,勾勒了金融影响经济与危机的基础理论轮廓。重点综述金融支持农业、传统产业升级及普惠金融与金融扶贫的中国本土经验,初步划分了中国金融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三个阶段。研究认为,文献提供了以下极具参考价值的洞见:第一,在中国,金融支持是一个体制性的制度设计,不能将金融支持简化为融资的提高;第二,中国金融体系的使命要与国家需求保持一致,服务于国家目标是第一位的;第三,要实现真正有效的金融支持,应匹配支持对象的根本特征而制定,没有适用于所有产业的统一模式;第四,应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大胆地进行理论和实践创新,才可能真正实现金融有效支持科技创新的目标。"十四五"期间,要真正解决好中国金融对中国科技创新的支持总体上不足的痛点问题。首先应重塑金融新型举国体制,本质上是形成更好地发挥政府型资金与市场型金融两种资源效能的金融新体制;其次,应构建有效支持三个关键着力点("补短板""拉长板"和"新业态")的中国科技金融体制机制。
曾康非[2](2021)在《X银行重庆分行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夏卫英[3](2021)在《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持续加强贸易封锁,不断扩大“负面清单”的企业范围,中美贸易摩擦的背后其实质是遏制我国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但在当今科技引领生活的新时代下,我们要想实现国家强盛、民族复兴,就必须摆脱科技发展的外部牵制,举全国之力不断壮大我国的科技实力,持续推动高科技企业做大、做强。2019年以来,我国频繁出台相应政策,大力鼓励国内科技企业全面发展,切实发挥“国产替代”功能。至此,科创类企业的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春天,也拉开了“绝地反击”的序幕。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科创类企业的蓬勃发展也为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城市商业银行(本文简称“城商行”)从自身长远发展需要考虑,应用前瞻眼光看待这一新生现象,提前规划布局,建立起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和业务体系,积极寻找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来源。在此背景下,本文综合运用企业融资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贷配给理论、风险管理理论等理论方法,首先对科创类企业融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然后,结合论文作者工作实际,系统分析了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重要性以及优势,为解决当前科创类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给出了思路;在此基础上,为系统构建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的业务体系,本文还充分借鉴了国内外商业银行在融资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并给出了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启示;最后,本文重点从组织结构、团队建设、产品服务、审批与评审机制、考核与评价、融资风控等方面,较系统构建了一套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体系。论文的研究成果,一方面拓宽了城商行的业务范围,优化了客户结构,提升了城商行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等理论的应用范围,能够为同类型银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提供案例指导;再者,能够较好解决科创类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效助力科创类企业做强、做大。
张文[4](2020)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法律规制》文中研究说明股权,作为股东向公司出资行为而享有的特殊权利,具有财产性权利和经营管理权利等多项权能复合的权利属性。正因股权具有财产的属性,因而可以成为股东为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标的之一种。股权的交换价值,亦或者说股权的流通性,在上市公司领域表现的最为明显,不仅如此,专门为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提供交易场所和辅助性服务的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提供了公开的市场和实时的转让价格,增强了上市公司股权的流通性。也正因上市公司股权具有较强的流通性,资金融出方愿意接受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标的,为其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上市公司股东利用其股权作为担保标的物进行融资行为,具有私法层面的合法性。但是,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股东高比例质押其股权、多家上市公司股东涉及股权质押交易,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上市公司股东屡屡出现股权质押违约的发生,多家上市公司股东面临平仓风险,大面积、高比例的上市公司股票平仓成为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达摩克里斯之剑。2018年10月,深圳政府宣布成立专项小组,筹集150亿元“风险共济”资金,帮助存在股权质押、流动性压力的上市公司化解风险,随后北京、珠海、浙江、成都、厦门等多个省市宣布“救援”本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但是,由政府发起的资金援助只能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实现短期内的纾缓,以缓解因市场风险给上市公司股东带来的流动性压力,并不能从本质上化解积存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亦无法有效的防范新增股权质押平仓风险。本文正是选取现阶段威胁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秩序和安全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为起点,通过历史的方法、域外比较的方法以及实证分析的方法,分析以上市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标的物的担保交易活动之法理基础,由此探究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的风险以及现有规则的不足,并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提出相应的制度完善建议,以期通过法律规制的方式,化解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的风险。通过法治化的路径,实现对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风险的长效管控机制。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展开对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风险化解法制规范的探讨,论文在结构上除去导论和结语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聚焦于当前资本市场中广泛应用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活动本身,通过背景的梳理、交易特殊性的分析,以及对交易活动的经济学视角下的分析,以期为交易活动法律规制提供基础。第一章共有三节,第一节梳理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背景,包括对这一交易活动历史沿革的梳理,以及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对应的经济基础和法律规制的演进。文章认为,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在现阶段的发展有其历史的原因,以及经济基础和法律制度的支持。从历史的视角看,我国改革放开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进步,我国建立了资本市场。在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即已出现了以股权作为担保标的物的股权质押贷款活动。当时以商业银行作为唯一的资金融出方,并且以股权作为担保标的物的质押贷款行为,符合传统担保法律制度的交易目的;同时,仅以我国《担保法》中有限的法律条文,亦足以满足当时股权质押贷款活动法律规制的需求。随着我国经济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开始着手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与此同时,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先后颁布,为巩固资本市场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构建发挥重要作用。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的流通性增强,同时鼓励投资者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交易,鼓励金融创新活动的开展,为我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必要的基础。我国资本市场在制度的支持下逐渐活跃,在制度上允许证券公司作为资金融出方,参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同时,资本市场的活跃也使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对流动性资金需求的增加,寻找更为便利、高效的融资方式。在制度完善和经济发展的共同作用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在我国资本市场迎来了扩张式的发展时期。在缺少必要的监管要求和法律规制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数量激增,市场参与主体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交易风险及担保物的质量,为当前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的发生埋下隐患。面对因资本市场波动而带来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平仓风险,监管者逐渐意识到该项交易对资本市场稳定带来的威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布相关监管规则,使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风险得以化解,并为日后交易的有序开展提供必要的法律引导。在简单商品经济背景下,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较为简单且数量有限,因而传统的股权质押式贷款活动足以满足当时经济发展程度下市场主体的交易需求。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体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经济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与这一经济发展相对应,市场主体的交易模式变得丰富且复杂化,在金融创新的大背景下,市场主体探索高效、便捷的融资途径,进而逐渐形成股权质押式回购的交易模式。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全球经济进入金融化的时代,我国或为主动或为被动地参与到经济金融化的历史进程中。在经济金融化的趋势下,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亦埋下了金融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到快速发展的阶段,并且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使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忽视了对安全的价值要求,为我国金融市场带来了安全的威胁。除了经济发展背景的因素,我国当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广泛开展的背后还有我国制度因素的影响,也即是法律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的约束。我国法律和监管机构,基于对上市公司、资本市场投资者等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性规范。但是上市公司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规避“减持规则”的约束,在缺少监管要求的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中,上市公司股东能够间接的实现减持的目的。因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成为上市公司股东新的“套利”方式。在分析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形成的经济背景和制度背景后,第一章第二节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特殊性进行法学视角下的分析。首先,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传统质押法律行为的“异化”。这一结论所暗含的基本观点即是: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传统担保法律制度中的质押法律行为为模板,但又不同于传统质押法律行为,发展出了新的交易模式以满足股东融资目的的实现。其次,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所涉及到的主体范围来看,呈现出结构性特征。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除了涉及到资金融出方和融入方两方交易主体外,还涉及到利益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以及金融市场中的投资者;除此之外,还涉及到为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辅助服务的证券公司、交易所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最后,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已不仅是简单市场经济下的传统为债权之担保而形成的交易模式,而演变为更具专业性、更为复杂的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活动。本节除了对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本身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外,还通过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对比,突显以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特殊性,以及其交易风险的危害性。第三节从经济学视角分析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所具有的经济属性,为后续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制的制度设计提供多维度的参考。在经济学视角下,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具有效率优势和公允性特征,能够为交易主体提供便捷且公平的融资方式和权益保护的基础,但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同样存在着第二类委托代理的问题,易于发生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大股东利用其地位和权利上的优势,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论文第二章在第一章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本身分析的基础上,对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以及对交易活动进行法律规制时,可能涉及到的价值冲突展开分析,以期为法律规制的具体规则设计提供价值指引。第二章共有三小节,第一节分析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所具有的负外部性,包括交易活动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以及对金融市场运行秩序和效率的影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大股东出于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而忽视了中小股东在上市公司中股东权利行使与利益保护,侵害中小股东权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大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对公司商誉、股票价格等带来的负面影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处置违约的上市公司质押股票会加剧证券交易市场的价格波动,影响金融市场稳定。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外部性的存在,成为其需要通过法律制度予以规制的必要性基础。第二节是在前述外部性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法律规制时可能涉及到的股东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的协调,以及法律规则的制定对交易效率价值与经济安全价值的平衡展开分析。从交易主体的权源上来看,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源于股东对其股权的自由处分之权利,其权利行使之自由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但是,从其交易行为的外部性来看,该交易行为的结果影响到众多其他主体的利益,因而在对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法律规制时,应当考虑到股东个人利益与其他主体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协调。同时,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有效率的融资模式,但在上市公司股东不当或过度融资的情形下,其结果将会对金融市场运行的秩序和安全带来威胁。对于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法律规制时,既要关注于给金融市场安全带来隐患的行为予以必要的规制,同时也应考虑到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所追求的效率价值的实现,法律规制的制度设计应当平衡交易效率与经济安全之间的价值冲突。第三节基于法律规制的利益协调和价值平衡的分析,论文提出应当以私法与公法协同共治的方式,有效实现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法律规制。基于利益协调及价值平衡的要求,本文认为以私法赋权的方式保护股东个人的自由和经济效率目标的实现,同时,以公法限权及增加义务的方式保障公共利益和经济安全的实现。通过私法和公法规制手段相协同的方式,实现对股权质押交易的有效规制,既保护个人权利自由,又维护公众利益的实现;既尊重交易效率价值的实现,又保障经济安全的价值追求。通过私法自治和公法规制的合力,形成有效防范和化解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的长效机制。论文第三章在前两章交易分析和规制理论梳理的基础上,对我国当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在实践中存在的风险进行类型化分析,并结合域外的相关法律规则,检视我国现有的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之法律规制及风险化解措施。第三章共三小节,第一节针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进行类型划分,本文将实践中主要出现的风险划分为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以及违约处置环节的风险三种类型,对于不同类型的风险应施以有针对的规制措施,以实现对现存风险的化解以及未来交易风险的防控。本文认为,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平仓风险,其原因来自于市场风险的客观存在。对于市场中本就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法律难以通过规制的方式予以防范和化解,需要相关市场参与主体自行作出判断,以减小因市场风险而带来的经济损失。而能够通过法律规制的方式有效规制是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以及通过有序处置违约股权,防范因大面积平仓行为而对金融市场稳定带来的威胁。基于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的类型化,对应地检视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及风险化解措施。第二节论文通过对比的方法,将我国现有制度与大陆法系传统担保法律制度中的权利质押制度,以及英美法系一元化的动产担保交易制度进行对比分析,以检视我国现有制度与域外制度的差异。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我国《担保法》与《物权法》在具体的规则设计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相比具有明显差异,其中较为突出的差异即是我国以物权法理论为统领的担保法律制度设计,未能充分考虑到商事领域、甚至金融领域中对担保制度的灵活运行,仅以传统民事法律规制作为担保法律制度设计的原则,难以满足商事、金融实践中主体对交易的灵活性、效率性的需求,制度涉及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中,担保交易作为商事活动中一种独立的交易模式,美国《统一商法典》专门规定了担保交易制度,并以“担保权益”这一一元化的概念统领以权利类型划分的质权、抵押权、留置权等具体的担保情形。相比英美法系一元化的担保法律制度体系,我国现有以民事权利划分为基础的担保法律体系难以进行简单的形式上的移植,但是英美法系以商事行为为视角,构建的担保交易规则能够为我国担保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同时,论文还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针对当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的纾困措施。就目前来看,各地方政府的纾困措施仅仅是针对因市场风险而引起的平仓威胁进行短期的“救助”行为,这一政府行为具有短期性,并不能形成对风险防范和化解的长效机制。另外,政府的干预不当还会产生更为严重的“政府失灵”,增加政府负债的同时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而要形成对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长效的法律规制手段,需要对现有规制措施和规制理念进行对应的完善,也即是对现已积聚平仓风险予以有序的疏导,以及对新增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未来风险的积聚。第三节基于前述对我国现有股权质押法律制度的检视,提出了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确立商事思维下的“股权担保交易”的概念。首先,以“股权”作为担保标的物的交易活动具有金融创新的属性,并且在实践中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以股权作为担保标的物的交易种类之一,除此之外还有股权收益权信托、股权收益权质押等多种情形,但在本质上都是以股权的经济价值作为融资交易开展的基础;其次,传统以民法规制理念和手段的担保法律制度规则的设计,难以满足金融实践中各方主体利益平衡及权益保护之需求;最后,“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也难以符合我国民法体系下法律关系种类的划分,从民法理论上看,“质押”与“回购”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难以统合在同一个交易活动之中。因此,本文提出以“股权担保交易”之概念,以概称实践中所有以股权经济价值作为担保标的物的交易活动。第四章即是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中的道德风险,提出构建多维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主体规制体系。通过对主体的规制,以控制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的风险,本文主要以上市公司股东内部协议的自律管理方式、金融机构作为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相对方的风险管控,以及证券交易所、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功能的有效发挥,多方的共同作用实现对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主体道德风险防控。本文提出以下思考路径:在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内部管理层面,上市公司股东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是上市公司的所有权人,因而股东之间为了实现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保护股东自身在内全体股东利益,通过协商形成对股东权利的必要限制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自治性规则的实现,需要上市公司股东具有一定的权益保护意识。我国公司实践中,股东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相较于英美国家公司股东的权益保护意识较弱,典型表现即是我国公司章程的同质化明显,未能充分发挥公司章程的个性化权益保护的作用。对此,我国《公司法》可以对股东自治下的权益保护作出必要的规则指引,以形成股东之间有效的自治管理。在金融机构作为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相对方的风险管控层面,金融机构作为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资金的融出方,除了能够为出质股东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资金外,金融机构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其行为受到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需要符合监管规则的要求,也即是说,金融机构需要承担必要的合规责任,而风险管控即是金融机构需要承担的一项重要的合规责任。一方面,金融机构作为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的相对方,享有检查、监督上市公司股东资金使用的权利,以实时监控风险。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作为被监管的对象,需要履行监管者对其风险管控的要求。因而,金融机构在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中的严格履责,亦能够有效防控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的风险。金融机构严格履责的重要的途径之一,即是对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的持续性跟踪,而对于金融机构的疏于履责行为应当承担必要的行政责任。在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层面,外部监管者只能以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的负外部性规制为限,因而其规制的手段较为有限。而外部监管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即是通过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则设定,约束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担保交易行为,同时为其他金融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决策信息,最大程度的减小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上市公司股东的道德风险。论文第五章聚焦于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违约处置风险,以同类股权相同处置措施,不同类型股权差异化处置规制为原则,完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违约处置,以期及时、有效的纾解因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大面积违约而引起的积聚风险。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风险的化解,一方面应当从根源上控制新增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风险,在未来更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风险的积聚进行必要的防范;另一方面,化解现已形成的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风险,其重要措施之一即是通过统一、有效、影响范围最小的处置方式,对现已违约的上市公司股权予以处置和疏通,以减弱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大面积违约处置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以及及时恢复因股东违约对其他主体经济造成的损害。对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违约处置的法律规制,首先应当对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的违约行为作出认定,以便及时识别风、减小损失的程度。除了一般借贷行为中债务人到期未能履约的行为,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合同增加了先兆性违约事件条款,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发生技术性违约,或者其他交叉违约的情形时,资金融出方能够及时识别上市公司或者股东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及时行使担保权,以减小担保权人经济利益损失。除了对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违约行为进行必要的提前识别,对于不同类型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其处置的措施也应具有差异性。对于场内股权担保交易行为,其主要的处置措施通过场内平仓的方式处置担保股权。但是实践中对于证券公司的平仓行为存在一定的争议,例如证券公司并未通过平仓方式,而是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其权益的实现,股东对于证券公司的诉讼行为提出异议;除此之外,对于证券公司怠于行使平仓权利而造成股东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证券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纠纷。本文认为,证券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场内股权担保交易的相对方,有权选择是否通过平仓的方式实现其资金安全的合法权益,对此,证券公司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同时,在股权担保交易违约情形已实际发生后,证券公司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控制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而因证券公司怠于行使权利而造成的损害进一步的扩大,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能向出质股东主张相应的赔偿。在场外股权担保交易活动中,一般上市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具有限售条件时,难以通过场内股权担保交易的方式实现融资需求,只能通过条件更为宽松的场外股权担保交易实现融资。在以限售股作为股权担保交易标的物时,我国学者曾对此有合法性争议,认为限售股之“限售”条件使标的股权不具有流通性,与担保法律制度中担保物“可转让性”的要求相冲突。但是,目前我国在司法裁判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即限售股在担保权实现时,其限制转让的期限已经届满,限制转让的情形消灭,债权人在特定股权之上的担保权益能够有效设立,股权担保交易活动有效且生效。从限售股的本质来看,该类股权具有流通性,只是在一定期间内流通性受到限制;其次,限售条件设置的目的在于对股东之外的其他主体的利益予以保护,而非股权本身不具有流通性,因此,对于限售股的处置,在满足保护相关主体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能够予以特殊的处置。因此,以限售股作为股权担保交易的标的物并不与传统担保法律制度中的“可转让性”相冲突。场外股权担保交易的另一个特殊性在于,资金融出方不具有强制平仓的权利,不能通过场内直接平仓的方式处置担保股权。因此,场外股权担保交易的违约处置,需要资金融出方选择诉讼程序、仲裁程序,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方式实现其权益保护。在具体的司法处置环节,对于有限售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我国司法机构也在积极探索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合作,制定有效且合理的违约处置制度,例如上海金融法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达成《关于协助上海金融法院办理上市公司股票司法强制执行的备忘录》,在证券交易所的配合下有效实现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的违约股权处置,以减小因处置担保股权对证券交易市场稳定的影响。
邱越月[5](2020)在《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策略研究》文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对农村金融尤其是农商银行的业务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区域发展不平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济工作重点。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内投融资体系出现逐渐显出“金融脱媒”现象。当下,金融机构日趋向零售银行转型,把银行零售业务打造成为全新利润拉动。本文基于商业银行营销策略的相关理论,结合当前J农商银行的零售业务的乡村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现状,运用PEST分析法、SWOT分析法,对J农商银行的零售业务的乡村市场营销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阐释了影响该业务发展的诸多因素,提出的优化方案着力于机制、创新、资金、人才、营销定位等方面。文章包含七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为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及营销策略的概述。第三章为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内部环境分析。第四章为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外部环境分析。第五章为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策略的选择与路径。第六章为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策略实施的保障实施。最后一章为结论与展望。本文通过对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现状分析,发现其乡村市场营销工作中,存在机制体制不完善、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缺少专项资金投入、后备人才储备不够、市场营销定位不准等问题。基于此,本文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找准市场定位、拓宽业务范围、打造智慧零售银行、多元化营销、积极融入乡村文化,等实操性较强的对策。文中还为对策的有效落地提出了考评、机构、技术、人员、理念、资金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对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策略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王树峰[6](2019)在《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提出现阶段国家已经从传统制造业、钢铁煤炭冶炼等重工逐步向智能制造业、环保产业、旅游产业等轻工业进行产业升级,银行业应把握这一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新机遇,增加自身核心竞争力,提高自身配置资源效率、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并适当降低资本以来,积极到参与市场竞争中去。针对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的发展战略进行分析探讨,从而更好的调动区域发展的积极性。通过以城市商业带动区域发展的形式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现象。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国际金融问题仍然非常突出,国际经济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发展,遇到重重障碍,南洋银行大连分行的管理层必须认识到自身所处环境并及时作出战略调整,改变现有经营策略,及时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适合自身发展的新战略,推动大连分行朝着新的方向迈进。本文首先提出了选题依据、研究思路和内容框架,选取适合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为后续论文研究提供前提条件。在论文写作前通过对金融机构相关理论和历史文献的翻阅整理和研究,全方位多角度地把握制定银行发展战略的管理理论作为支撑。通过模型的构建,对银行发展战略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发展目前客户关系管理活动、业务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水平都会对银行发展战略产生影响,通过模型的建立,对影响因素进行列举,并结合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量进行预测,通过预测结果发现,银行的发展潜力巨大,通过科学的发展战略制定与执行能够为银行持续发展带来帮助,进而结合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的实际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环境分析。通过运用PEST和SWOT分析模型,分析该行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及现有发展的优势和劣势;最后本文对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提出适合的发展目标及战略规划。期望通过研究能够转变银行发展方向,提升行业内部的竞争能力和银行综合实力,并提出了银行发展战略的保障措施。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要始终坚信经济稳步增长的理念,从银行自身出发进行内外部优劣势的分析,结合省市经济发展的经验,确定本行提供金融业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向。面对行业的新挑战和国内产值的升级,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要重新规划发展战略,通过内部转变,利用现有城市商业区域发展的外部条件充分发挥自身区域发展的调动性作用,本文所提出的对策建议不但能够为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战略的制定与执行带来帮助,也能够为同银行发展战略体系的优化带来帮助,使本文研究具有一定行业价值。
束兰根[7](2015)在《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通过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对于推进自主创新、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有着积极作用。在我国,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科技创新需要金融创新提供保障,金融的稳健发展也需要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给予支撑,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对推动地区经济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科技金融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就研究现状而言,“科技金融”一词主要是在实践中应用,国内学者虽然从科技金融的主要内涵、相关机制创新、科技与金融的互动作用等方面展开了一些研究,但目前尚未形成被广泛接受的明确定义。本文基于以往研究对科技金融进行了重新界定,将科技金融的内涵理解为科技产业与金融业的协同集聚,并在此基础上相互融合所形成的一种体系或业态。此外,现有针对科技金融体系的研究大多采用定性或是半定量的研究方式,缺乏科学严谨的论证过程,而在构建科技金融评价体系方面的研究在国内尚属空白。本研究主旨在于,聚焦中国当前科技金融实践的现实基础,对科技产业与金融业的协同发展机理深入剖析,并尝试运用2004-2012年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数据进行检验:一方面探讨影响科技产业与金融业协同发展的因素,另一方面研究科技与金融的协同发展对地区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影响程度。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首次借助Krugman[1]以及Venables[2]的分析框架,从产业集聚的视点出发,研究科技产业与金融业的协同集聚,并且创新性地构建科技金融协同集聚指数,作为衡量地区科技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本文的研究方法包括理论分析和经验分析,通过文献回顾、机理分析、指标测度和实证分析探究科技产业与金融业的协同集聚。在理论分析中,借鉴垂直关联模型的分析思路,尝试性地运用数理模型推导出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内在机理,在此基础上,结合现实情况,从产业关联、知识外溢、制度因素和空间互动共四个视角进行解释分析,提出综合猜想并加以论证。在实证检验中,利用2004-2012年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数据,首先利用空间误差模型,分析了影响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相关因素,与前文的理论模型相互印证;其次,构建了科技金融协同集聚与地方经济增长的关联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灰色关联模型实证分析了科技金融协同集聚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联效应;最后又通过计量回归进一步验证了科技金融协同集聚对科技产业和金融业发展的促进关系。研究发现:(1)科技产业与金融业的前后向关联、知识外溢、制度因素以及空间互动都会对科技金融的协同集聚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但它们各自对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影响程度会有差异,其中政府政策等制度因素对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影响程度最大;(2)银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协同集聚指标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联度最高,其次是保险业-高新技术产业协同集聚指标,及其他金融活动-高新技术产业协同集聚指标,与地区经济增长关联效应相对较不明显的是证券业-高新技术产业协同集聚指标。(3)科技金融协同集聚会显着促进科技产业以及金融业的发展,在1%的显着性水平下,科技金融协同集聚指数每提高1.0%,人均科技产业增加值会提高3.3%,而人均金融业增加值会提高1.8%。本研究从产业协同集聚的视角分析科技与金融协同发展的作用,一方面深化了科技金融的内涵,有助于把握科技金融发展趋势、加深认识科技金融体系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便于对比反映地区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的水平、优化地区对科技金融的投入和提升我国地区科技金融的运行效率,并最终为地区发展科技金融的实践提供参考和建议。当然,研究仍存在一定局限,需要在未来研究中继续探讨。
郑冰开[8](2013)在《科技与金融资源结合:理论及经验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各国之间的竞争变得愈加激烈,而未来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集中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能力方面。为了在未来竞争中掌握主动,世界各国尤其重视科技创新,依靠科技创新提高本国的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纷纷走向创新型国家之路。我国也不例外,为了顺应这一时代潮流,建设创新型国家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过程中,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极为重要的机制和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实现科技和金融良性结合。找到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整的结合模式,促使科技与金融结合运作的基本构架和组织保证,发挥不同的作用,相互协调,有序运转,才是关键所在。本文首先从典型事实入手,借鉴和总结国内外高新技术园区与金融资源相结合的经验;然后阐述熊彼特的创新、科技企业生命周期以及桥隧模式等相关理论,并且建立关于创新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来论证金融资本支持有助于企业创新;接着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角度经验证明了企业获取金融资本支持有助于自主创新;最后通过一个实际案例剖析科技金融结合的运行机制,阐明科技金融结合实际运作过程中金融系统的基本构架和组织保证,以及产生的实际效果。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首先,本文建立一个关于创新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来论证金融资本支持有助于企业创新。该模型解释了创新型企业积极参与金融资本会增加企业价值。结果表明金融资本的结构参数是如何决定增长率的,例如经验和金融资本的市场知识等因素。税收政策也能加强金融资本支持,促进经济增长。金融资本融资兼有产品创新和双重道德风险,相比于第一个最佳配置,在私人均衡中新企业涉及的金融资本的创新速度和程度都会较低。本文的分析表明公共政策收益中性的重建,通过从对资本成本的补贴中转移公共资金,以及减少金融资本支持企业的资本利得税。这些政策方法会从实际上刺激金融资本支持并且促进创新型增长。其次,检验金融发展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技术创新之间存在的关系,本文通过经验研究得出结论:企业金融发展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企业技术进步指数间的相关关系呈现很强的相关性,表现在同一时期,两者为负相关,而在下一时期,两者为正相关,也即两者融合的积极正效应有明显的跨期滞后,这很好解释了为什么要推动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必须要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有效扭转技术创新对企业的当期负面影响,提高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再次,以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每家公司上市之初的创新能力与创业投资之间的关系,并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结果发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一个重要源泉就是来自风险投资的融资支持,从而证明―风险投资有助于企业自主创新‖这一命题在我国是成立的;与外资背景相比,民营背景、政府背景和混合型背景风险投资对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更大的促进作用。四种不同背景的风险投资中,民营背景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作用最大;民营背景和混合型背景风险投资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创新能力正相关,而政府背景和外资背景都是负相关。总体而言,与政府和民营资本背景的风险投资机构相比,民营背景风险投资机构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表现出更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改进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完善国内自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完善市场化退出渠道。许多科技型企业的初始资金多来自风险投资,这些资金有利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戏能力,为这些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民营风险投资机构,完善自主创新战略体系。最后,通过一个科技银行的实际案例,阐述了科技金融结合的作用机制,科技金融结合实际运作过程中金融系统的基本构架和组织保证,进一步对科技金融结合的可能性以及实际效果做出回应,再一次证明了科技与金融结合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
王钲[9](2013)在《论商业银行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与风险防范》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获得了长足发展,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我国的经济结构正在进行重大调整,经济发展方式也发生了关键性的转变,发展文化产业将是推进这些工作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我国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不但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要求,而且将文化产业发展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来看待,指出了发展文化产业的必要性,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谋划好了具体的文化产业发展措施。在这个《规划》中,专门提出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加大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一些技术、资金等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无论是主板还是创业板都要大力支持。不断扩大技术、资金等条件成熟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如发行一些企业债券等。通过这些措施,为文化产业发展搭设好融资平台,刺激文化产业实现更快更健康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行业集群,其根本发展手段就是创作、创造、创新,核心价值在于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交易特征是知识产权实现或者是消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其最为关键的是实现文化与经济、科技这两个要素的融合,而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又是实现文化产业发展价值的最关键环节。但是,文化创意产业与一般实体经济部门是有差别的,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价值创造和实现方式与实体经济部门存在很大不同,因此,文化创意产业在融资的道路上必然困难重重。因此,作为商业银行,对新兴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支持和风险防范是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从分析商业银行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和风险防范,立足于寻找自身问题,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了商业银行对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支持和风险防范的合理化建议。
童藤[10](2013)在《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国际“创新型国家”的成功经验看,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关系可以称之为社会财富创新的两翼。在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结合也将构成中国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从耦合的视角出发,研究两者之间“共生、互动、匹配、协同的动态复杂关系,既是一个全新的视角,也具有理论与实证研究上的创新与挑战性。本文力图通过对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关系进行理论、实证与应用研究,为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共生、互动、匹配、协同”的发展提供相关理论与实证依据。全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为绪论,对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研究内容、主要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进行系统介绍;第二章探讨了耦合在经济学中的适用性,判定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关系并建立起以耦合研究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视角;第三章对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现象进行探究。从演化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现象进行归纳总结并做出分析,阐述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表现形式,并探讨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一般规律。第四章是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的机理研究,主要探析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内外部动因及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因果路径,此外还对两者的耦合机制、耦合风险问题进行了研究;第五章对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发展及耦合的现状分析进行了考察,分析了对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之上由一般分析过渡到基于不同层面的特殊分析。这些不同层面的研究主要包括基于企业层面的企业技术创新与金融安排创新、金融制度创新、风险投资的耦合研究;基于产业层面的中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与科技创新的耦合研究以及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典型案例分析。第六章构建了中国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评估指标体系。它是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实证研究的基础步骤。通过对已有的国内外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指标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结合已有的研究经验设计了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指标。在此基础之上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这些指标进行归类,最终构建相应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第七章对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度进行了实证分析。阐述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度的概念,提出了耦合度的评价标准和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度的计算方法,并基于MATLAB7.0,编制了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测度计算程序,对我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之间的耦合协调度进行了计算和分析。第八章主要针对第七章的实证结果探讨了中国金融创新-科技创新耦合优化路径选择及对策研究。第九章为全文的总结与研究展望,主要提出研究的结论与不足,并分别从理论、实证与应用方面展望将来的研究趋势。
二、论商业银行的经营与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商业银行的经营与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1)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一个以中国经验为主的文献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理论源头:金融与经济发展、增长、波动的关系 |
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中国经验 |
(一)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 |
1. 要素存量积累 |
(1)拓宽农业生产要素抵押担保范围和方式 |
(2)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 |
2. 要素配置效率提高 |
(1)横向配置效率提高 |
(2)纵向配置效率提高 |
(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研究 |
(三)金融增进农户福利的研究 |
(四)金融支持传统产业 |
1. 通过构建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支持传统产业 |
2. 引导金融资源流向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 |
3. 通过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支持传统产业发展 |
4. 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传统产业 |
5. 通过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融资制度环境支持传统产业发展 |
(五)普惠金融与金融扶贫 |
(六)金融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 |
四、启示与后续研究建议 |
(3)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方法 |
1.2.1 调查法 |
1.2.2 访谈法 |
1.2.3 文献法 |
1.3 研究的思路与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1 国外研究现状 |
2.1.2 国内研究现状 |
2.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企业融资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信贷配给理论 |
2.2.4 风险管理理论 |
第3章 科创类企业融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分析 |
3.1 科创类企业的定义及特点 |
3.1.1 科创类企业的定义 |
3.1.2 科创类企业的特点 |
3.2 科创类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
3.2.1 资金需求大且缺乏资质 |
3.2.2 融资成本高且银行惜贷 |
3.2.3 资金来源单一且不稳定 |
3.3 科创类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分析 |
3.3.1 企业投入大、风险高 |
3.3.2 企业轻资产且缺乏银行要求的风险缓释措施 |
3.3.3 企业急迫的融资需求难以得到银行的快速响应 |
第4章 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及优势分析 |
4.1 城商行基本概况 |
4.2 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重要性 |
4.2.1 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
4.2.2 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必要性分析 |
4.2.3 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分析 |
4.3 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优势 |
4.3.1 有较为专业的评审团队和风控能力 |
4.3.2 富有创新的经营管理模式和风险缓释技术 |
4.3.3 具有背靠地方政府的政策优势和信息来源 |
第5章 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经验借鉴 |
5.1 国外商业银行的经验借鉴 |
5.1.1 美国商业银行的经验借鉴 |
5.1.2 德国商业银行的经验借鉴 |
5.1.3 新加坡商业银行的经验借鉴 |
5.2 国内银行的经验借鉴 |
5.2.1 汉口银行的经验借鉴 |
5.2.2 杭州银行的经验借鉴 |
5.2.3 齐鲁银行的经验借鉴 |
5.3 经验启发 |
第6章 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的体系构建 |
6.1 组织结构与职能设计 |
6.1.1 总行层面 |
6.1.2 分行层面 |
6.2 专业化团队建设 |
6.2.1 加强内部人才选聘 |
6.2.2 积极引进社会人才 |
6.2.3 强化专业培训 |
6.3 全流程的产品服务设计 |
6.3.1 初创期产品服务设计 |
6.3.2 成长期产品服务设计 |
6.3.3 成熟期产品服务设计 |
6.4 审批与评审机制设计 |
6.4.1 建立信用评分系统 |
6.4.2 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 |
6.5 考核与评价体系设计 |
6.5.1 建立考核机制 |
6.5.2 考核结果应用 |
6.6 融资风控策略设计 |
6.6.1 建立多维度风险决策流程机制 |
6.6.2 有选择性的定位客户和地区 |
6.6.3 做好贷前贷后风险管理 |
6.6.4 增强融资的风险缓释措施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的总结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的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研究主要内容和框架 |
五、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经济学分析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背景 |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历史沿革 |
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产生的经济背景——经济金融化 |
三、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制度背景——公司股东“减持规则” |
第二节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特殊性 |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传统质押的“异化” |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主体的结构性 |
三、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金融属性 |
四、上市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差异 |
第三节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经济学基础 |
一、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效率优势 |
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允性特征 |
三、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第二类委托代理 |
第二章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制的法律价值取向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负外部性 |
一、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 |
二、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 |
三、对金融市场运行秩序和效率的影响 |
第二节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法律规制的利益协调与价值平衡 |
一、股东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 |
二、交易效率与经济安全的价值平衡 |
第三节 私法与公法协同的规制模式 |
一、私法以赋权的方式保护主体自由和经济效率 |
二、公法以限权及增加义务的方式保障社会利益和经济安全价值 |
第三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类型及现有规制的检视 |
第一节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风险划分 |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主体的道德风险 |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市场风险 |
三、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违约处置风险 |
第二节 我国现有规制措施与域外相关制度的对比与检视 |
一、大陆法系股权质押制度为模板的“担保物权” |
二、英美法系以担保交易为核心的一元化的担保权益 |
三、对我国现行法律对股权质押规制的检视 |
四、我国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风险纾困措施的局限性 |
第三节 确立我国商事思维下的“股权担保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准确识别以“股权”作为担保标的物的金融创新实践 |
二、现行以传统民法视域下构建的担保制度对股权质押规制的局限性 |
三、“股权担保交易”概念的提出 |
第四章 构建多维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主体的法律规制体系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东内部控制机制的发挥——自律管理 |
一、以股东自治为核心的股东协议 |
二、英美公司股东协议制度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东自治的启示 |
三、完善《公司法》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自律管理 |
第二节 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功能发挥——中间层控制 |
一、交易前调查对风险管控的作用 |
二、资金使用的持续监督 |
三、信息共享实现风险管控 |
四、风险管控规则的完善 |
第三节 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主体行为的约束——外部监管 |
一、美国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担保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信息披露的完善 |
第五章 完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违约认定规则 |
一、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一般违约情形 |
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先兆性违约事件条款 |
第二节 上市公司场内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违约处置——平仓 |
一、上市公司场内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特殊性 |
二、平仓处置的合法性基础 |
三、证券公司平仓处置权利的保护与约束 |
第三节 上市公司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司法处置 |
一、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特殊性 |
二、特殊民事诉讼程序的适用 |
三、限售股司法处置与传统担保理论的冲突与平衡 |
四、非限售流通股场外股权担保交易的特别处置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简评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及营销策略概述 |
2.1 商业银行及其零售业务概述 |
2.1.1 商业银行的特点 |
2.1.2 零售业务的含义和构成 |
2.1.3 零售业务的特点和意义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习近平总书记“三农”与乡村振兴思想 |
2.2.2 金融深化理论 |
2.2.3 金融中介理论 |
2.2.4 营销策略理论 |
2.3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营销策略的特点及分析工具 |
2.3.1 营销策略的特点 |
2.3.2 营销策略的分析工具 |
第3章 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的内部条件分析 |
3.1 J农商银行及其零售业务概况 |
3.1.1 J农商银行简介 |
3.1.2 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产品分类 |
3.1.3 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产品特色 |
3.2 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运营情况 |
3.2.1 资源方面 |
3.2.2 技术方面 |
3.2.3 其他方面 |
3.3 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机制体制尚不完善 |
3.3.2 创新发展能力不足 |
3.3.3 缺少专项资金投入 |
3.3.4 后备人才储备不够 |
3.3.5 市场营销定位不准 |
3.4 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拓展的SWOT分析 |
3.4.1 优势(S)分析 |
3.4.2 劣势(W)分析 |
3.4.3 机遇(O)分析 |
3.4.4 威胁(T)分析 |
第4章 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的外部环境分析 |
4.1 政治环境(P)分析 |
4.1.1 稳中求进的总基调 |
4.1.2 市场化改革导向 |
4.2 经济环境(E)分析 |
4.2.1 市场保持稳定并逐步放缓 |
4.2.2 乡村地区普遍脱贫 |
4.3 社会环境(S)分析 |
4.3.1 物产和生态资源丰富 |
4.3.2 社会文化强劲发展 |
4.4 技术环境(T)分析 |
4.4.1 移动支付发展不平衡 |
4.4.2 互联网金融带来机遇和挑战 |
第5章 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策略的选择与路径 |
5.1 营销策略的选择与分析 |
5.1.1 SWOT策略组合与分析 |
5.1.2 4C策略分析 |
5.2 找准市场定位,优化业务结构 |
5.2.1 进行广泛的乡村市场调研 |
5.2.2 以“精准稳”为乡村市场突破点 |
5.2.3 农村市场特色的零售业务产品 |
5.3 以乡村客户为向导,拓宽乡村业务范围 |
5.3.1 建立健全乡村客户信息数据库 |
5.3.2 大数据平台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业务体验 |
5.3.3 实现乡村客户资产的最优配置 |
5.4 促进科技金融创新,打造智慧零售银行 |
5.4.1 推进信用农户一卡通业务 |
5.4.2 进一步培育农村移动支付市场 |
5.5 积极融入乡村文化,深入找寻潜在客户 |
5.5.1 民俗活动日感恩客户活动 |
5.5.2 全力打造百福金融圈 |
5.6 多元渠道共同开展,大力宣传新型业务 |
5.6.1 发挥“金融夜校”平台优势 |
5.6.2 组织好金融知识下乡活动 |
5.7 积极投入社会公益事业,维护良好的品牌形象 |
5.7.1 主动参与乡村公益事业工作 |
5.7.2 继续推进“百福慈善”活动 |
第6章 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策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统一信息化考评机制 |
6.1.1 传导压实工作责任 |
6.1.2 完善差异化和分级评估机制 |
6.1.3 奖惩考核到位 |
6.2 建立高效率组织机构 |
6.2.1 持续推进系统内部管理机制优化 |
6.2.2 成立高水平营销策略委员会 |
6.2.3 建立专业化零售业务服务中心 |
6.3 紧跟金融科技的步伐 |
6.3.1 打通线上线下一体化金融服务渠道 |
6.3.2 加强信息技术系统优化建设 |
6.4 新零售业务人才战略 |
6.4.1 打造零售业务人才强队 |
6.4.2 出台高管人员履职档案管理办法 |
6.5 加快新时代理念转变 |
6.5.1 践行普惠金融的战略部署 |
6.5.2 明确金融行业的新时代担当 |
6.6 加大专项资金投入 |
6.6.1 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
6.6.2 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主要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理论概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企业战略 |
2.1.2 企业战略过程 |
2.2 银行战略管理理论 |
2.2.1 金融深化理论 |
2.2.2 商业银行治理理论 |
2.3 战略管理的分析工具 |
2.3.1 PEST分析法 |
2.3.2 波特五力模型 |
2.3.3 SWOT分析法 |
3 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
3.1 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现状 |
3.1.1 银行简介 |
3.1.2 经营情况 |
3.2 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趋势分析 |
3.2.1 预测方法 |
3.2.2 预测结果 |
3.3 影响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战略制定的因素评价分析 |
3.3.1 影响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战略制定的因素评价指标确立 |
3.3.2 影响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战略制定的因素评价 |
4 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环境分析 |
4.1 内部环境分析 |
4.1.1 收入能力分析 |
4.1.2 业务能力分析 |
4.1.3 风控能力分析 |
4.2 外部环境 |
4.2.1 政治环境 |
4.2.2 经济环境 |
4.2.3 社会环境 |
4.2.4 文化环境 |
4.3 行业环境分析 |
4.3.1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
4.3.2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
4.3.3 新进入者的威胁 |
4.3.4 替代品的威胁 |
4.3.5 行业的竞争程度 |
4.4 SWOT分析 |
4.4.1 优势 |
4.4.2 劣势 |
4.4.3 机会 |
4.4.4 威胁 |
4.4.5 发展战略的选择 |
5 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战略 |
5.1 战略目标及原则 |
5.1.1 战略目标 |
5.1.2 战略原则 |
5.2 战略重点 |
5.2.1 明确客户经营重点 |
5.2.2 不断充实业务内容 |
5.2.3 充分应用网络平台 |
5.2.4 优化业务转型机制 |
5.3 保障措施 |
5.3.1 发挥协同功能 |
5.3.2 提升同业业务水平 |
5.3.3 优化管理模式 |
5.3.4 加强客户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专家打分表 |
(7)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主要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1.5 研究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产业集聚与协同集聚理论研究与文献综述 |
2.1 产业集聚形成机制理论 |
2.1.1 新古典理论——从分工理论到外部性理论 |
2.1.2 新经济地理学——理论和模型突破 |
2.1.3 其他相关理论研究 |
2.2 协同集聚理论及实证研究 |
2.2.1 协同集聚理论 |
2.2.2 国外相关研究 |
2.2.3 国内相关研究 |
2.3 产业集聚与协同集聚理论文献对本文的启发 |
第三章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基础理论分析 |
3.1 科技与金融协同发展的过程 |
3.1.1 科技与金融协同的含义 |
3.1.2 科技与金融协同的产生 |
3.1.3 科技与金融协同的本质 |
3.2 科技与金融协同的发展现状 |
3.2.1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
3.2.2 科技支持金融创新成长 |
3.2.3 科技与金融的协同发展 |
3.2.4 科技金融发展的现实成果 |
3.3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概念及效应 |
3.3.1 科技与金融协同集聚的概念 |
3.3.2 科技与金融协同集聚的集聚效应 |
第四章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机理分析 |
4.1 理论模型 |
4.2 机制分析 |
4.2.1 产业关联的视角 |
4.2.2 知识外溢的视角 |
4.2.3 制度因素的视角 |
4.2.4 空间互动的视角 |
第五章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指标测度 |
5.1 科技产业集聚水平的测度和比较 |
5.1.1 科技产业集聚:整体测度结果 |
5.1.2 科技产业集聚:细分行业测度结果 |
5.2 金融业集聚水平的测度和比较 |
5.2.1 金融业集聚:整体测度结果 |
5.2.2 金融业集聚:细分行业测度结果 |
5.3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测度和比较 |
5.3.1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指标构建 |
5.3.2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整体测度结果 |
5.3.3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细分行业测度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6.1 空间计量 |
6.1.1 空间权重矩阵 |
6.1.2 空间相关性检验指标 |
6.1.3 空间计量模型 |
6.2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6.2.1 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
6.2.2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空间相关性检验 |
6.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关联效应的实证分析 |
7.1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与地方经济增长的关联效应分析 |
7.1.1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与地方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 |
7.1.2 模型与指标体系构建 |
7.1.3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与地区经济增长的关联性分析 |
7.2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与科技产业和金融业发展的关联效应分析 |
7.2.1 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
7.2.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指标的测度结论 |
8.2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机理实证的对比讨论 |
8.2.1 产业关联对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影响 |
8.2.2 知识外溢对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影响 |
8.2.3 制度因素对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影响 |
8.2.4 空间互动对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的影响 |
8.3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关联效应的实证讨论 |
8.3.1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与地方经济增长的关联效应 |
8.3.2 科技金融协同集聚与科技产业和金融业发展的关联效应 |
8.4 研究的理论贡献和实践启示 |
8.4.1 研究的理论贡献 |
8.4.2 研究的实践启示 |
8.5 进一步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简历与科研成果 |
(8)科技与金融资源结合:理论及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主题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章节间逻辑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主要创新点 |
1.7 概念解释 |
1.7.1 科技 |
1.7.2 金融 |
1.7.3 科技金融 |
1.8 研究不足和展望 |
2 文献综述 |
2.1 金融、科技与经济增长 |
2.1.1 金融与经济增长 |
2.1.2 科技、技术转移与经济发展 |
2.1.3 小结 |
2.2 全要素生产率、技术创新与金融发展 |
2.2.1 全要素生产率与金融发展 |
2.2.2 技术创新与金融发展 |
2.3 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机制和途径 |
2.3.1 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途径 |
2.3.2 国内相关研究 |
2.4 总结 |
3 科技与金融资源结合:典型事实 |
3.1 国内外高新技术园区模式 |
3.1.1 美国硅谷 |
3.1.2 日本筑波科学城 |
3.1.3 中关村科技园区 |
3.2 国外科技银行经验借鉴 |
3.2.1 硅谷银行发展模式 |
3.2.2 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模式 |
3.3 新模式的引入 |
3.4 本章小结 |
4 科技与金融资源结合:理论机制 |
4.1 SCHUMPETER的创新理论 |
4.2 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4.3 桥隧模式 |
4.4 理论模型 |
4.4.1 假设 |
4.4.2 产品 |
4.4.3 金融资本 |
4.4.4 均衡 |
4.5 创新、金融资本与增长 |
4.5.1 加入金融资本价值 |
4.5.2 均衡风险回报 |
4.5.3 技术创新和创业启动 |
4.5.4 比较静态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 科技与金融资源结合:基于间接融资的经验研究 |
5.1 问题提出 |
5.2 公司金融发展、技术进步与全要素生产率 |
5.2.1 模型设定及其说明 |
5.2.2 样本数据选取及其指标设定 |
5.2.3 实证分析 |
5.3 科技金融结合对微观企业绩效的影响 |
5.3.1 公司金融支持效率DEA分析 |
5.3.2 科技金融结合对企业绩效的实证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科技与金融资源结合:基于直接融资的经验研究 |
6.1 问题提出 |
6.2 样本、数据来源与变量设计 |
6.2.1 样本与数据 |
6.2.2 变量设计 |
6.3 风险投资与企业自主创新:回归分析 |
6.3.1 风险投资是否有助于企业自主创新? |
6.3.2 风险投资背景与企业创新能力差异 |
6.4 本章小结 |
7 科技与金融资源结合:一个案例分析 |
7.1 某银行科技支行的发展现状 |
7.1.1 行业环境 |
7.1.2 独特的商业模式 |
7.1.3 全新的风险控制机制 |
7.1.4 盈利产品 |
7.2 某科技支行面临的问题 |
7.2.1 来自供应方(银行)的困难 |
7.2.2 来自资金需求方的问题 |
7.2.3 市场环境存在的问题 |
7.3 案例启示:完善科技银行发展的几点思路 |
8 总结 |
参考文献 |
(9)论商业银行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与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研究综述 |
1.3 研究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相关概念 |
2.1 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
2.1.1 文化产业的含义 |
2.1.2 文化创意产业 |
2.2 文化创意产业融资 |
2.2.1 融资的定义 |
2.2.2 文化创意产业融资 |
2.3 商业银行支持文创意产业的内在动力 |
3. 我国文化创意行业发展及商业银行对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支持的现状 |
3.1 我国文化创意行业的发展现状 |
3.2 我国文化创意行业的发展困境 |
3.2.1 收益不确定性,潜在风险多 |
3.2.2 工作团队流动性大,不利于管理 |
3.2.3 不易进行价值评估,融资比较困难 |
3.3 商业银行对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支持现状 |
3.3.1 打通金融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通道 |
3.3.2 努力创新文化企业的信贷方式 |
3.4 商业银行信贷服务文化企业融资的主要障碍 |
3.4.1 银行和企业掌握信息的不对称 |
3.4.2 非价格手段的信贷配给制度 |
3.4.3 文化创意企业市场价值难以准确评估 |
4. 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需求及风险分析 |
4.1 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需求 |
4.1.1 我国文化创意企业存在的融资难点 |
4.1.2 我国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需求分析 |
4.2 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风险分析 |
4.2.1 行业风险 |
4.2.2 法律风险 |
5. 国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经验借鉴 |
5.1 英国 |
5.1.1 拓展中小企业筹资渠道 |
5.1.2 国家彩票基金模式 |
5.1.3 实行“政府陪同资助” |
5.2 美国 |
5.2.1 融资方式多元化 |
5.2.2 设立政策性专门机构 |
5.3 日本 |
5.3.1 民间资本融资 |
5.3.2 建立专业化金融机构 |
5.3.3 基于知识产权的融资机构和体系 |
5.4 韩国 |
5.4.1 政府加大文化产业预算 |
5.4.2 建立专门的文化创意产业部门 |
6. 商业银行对文创产业融资的支持与风险防范 |
6.1 商业银行对文创产业融资的支持 |
6.1.1 积极参与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项目 |
6.1.2 选择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提供金融支持 |
6.1.3 推出金融创新产品全面服务文化创意企业 |
6.2 商业银行对文创产业融资的风险防范 |
6.2.1 要将产品创新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发展业务 |
6.2.2 注重引入第三方作为融资的第二还款来源 |
6.2.3 密切关注文化创意行业的发展及时预警 |
6.2.4 建立风险推出机制,动态调整风险较高的文创企业 |
参考资料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关系的研究 |
1.2.2 耦合理论在经济管理学科中的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目的和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4.1 基本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关系的确立 |
2.1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概念与内涵 |
2.1.1 金融创新的内涵与特征 |
2.1.2 科技创新的内涵与特征 |
2.1.3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基本含义 |
2.2 耦合在经济学中的适用性分析 |
2.3 耦合视角的建立 |
2.3.1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关系的判定 |
2.3.2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关系的形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现象 |
3.1 金融创新-科技创新耦合的历史考察 |
3.1.1 金融创新历程 |
3.1.2 科技创新历程 |
3.1.3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演进历程 |
3.2 金融创新-科技创新耦合的表现形式 |
3.2.1 结构耦合 |
3.2.2 功能耦合 |
3.2.3 时空耦合 |
3.3 金融创新-科技创新耦合的一般规律 |
3.3.1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共生互动” |
3.3.2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聚散” |
3.3.3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竞合” |
3.3.4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协同”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机理 |
4.1 金融创新-科技创新耦合的因果关系 |
4.1.1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要素分析 |
4.1.2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域的确定 |
4.1.3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动因 |
4.1.4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因果路径 |
4.2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机制 |
4.2.1 金融创新系统和科技创新系统要素的互动机制 |
4.2.2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供需双方的匹配机制 |
4.2.3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系统发展的协同机制 |
4.2.4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系统耦合的保障机制 |
4.3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风险 |
4.3.1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原有风险 |
4.3.2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新增风险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发展及耦合的现状分析 |
5.1 中国金融创新的发展 |
5.1.1 金融产品及业务创新的发展现状 |
5.1.2 金融市场创新的发展现状 |
5.1.3 金融制度创新的发展现状 |
5.2 中国科技创新的发展 |
5.2.1 中国科技创新发展历程 |
5.2.2 中国科技研发资源配置的演变及发展 |
5.2.3 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 |
5.3 基于不同层面的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 |
5.3.1 基于企业层面的我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 |
5.3.2 基于产业层面的我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 |
5.3.3 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典型案例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指标体系的构建 |
6.1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评估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 |
6.1.1 金融创新评估指标体系 |
6.1.2 科技创新评估指标体系 |
6.1.3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评估指标体系评述 |
6.2 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指标体系设计思路和基本原则 |
6.2.1 指标设计思路 |
6.2.2 指标设计基本原则 |
6.3 金融创新及科技创新评估指标体系的确立 |
6.3.1 金融创新指标体系的构建 |
6.3.2 科技创新指标体系的构建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度分析 |
7.1 耦合度的理论分析基础 |
7.1.1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度定义 |
7.1.2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标准 |
7.2 金融创新-科技创新耦合测度模型的构建 |
7.2.1 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 |
7.2.2 灰色关联度耦合模型 |
7.2.3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度计算方法 |
7.3 金融创新-科技创新耦合的实证分析 |
7.3.1 数据采集与整理 |
7.3.2 金融创新-科技创新耦合度测算及分析 |
7.3.3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度结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的模式选择及对策建议 |
8.1 中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存在的问题 |
8.1.1 金融创新效率不完善阻碍科技创新 |
8.1.2 R&D经费内部结构失衡,基础研究比重偏低 |
8.1.3 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较高 |
8.1.4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
8.2 我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系统耦合模式选择 |
8.2.1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模式选择的目标 |
8.2.2 我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模式设计的基本框架 |
8.2.3 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耦合模式的运行 |
8.3 我国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系统耦合的对策建议 |
8.3.1 健全有利于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良性互动的法律法规等支撑体系 |
8.3.2 完善科技创新多元化金融支撑体系,实现供需双方资源匹配 |
8.3.3 发挥各部门功能优势,实现金融与科技系统高度协同 |
8.3.4 培育科技金融风险评估机构,率先掌控“新金融话语权”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9.1 全文总结 |
9.2 创新点 |
9.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四、论商业银行的经营与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 [1]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一个以中国经验为主的文献综述[J]. 石晓军,杜宝瑞. 深圳社会科学, 2022(02)
- [2]X银行重庆分行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研究[D]. 曾康非. 西南大学, 2021
- [3]城商行开展科创类企业融资业务研究[D]. 夏卫英. 重庆工商大学, 2021(09)
- [4]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法律规制[D]. 张文.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5]J农商银行零售业务乡村市场营销策略研究[D]. 邱越月. 南昌大学, 2020(01)
- [6]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发展战略研究[D]. 王树峰.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2)
- [7]科技金融协同集聚研究[D]. 束兰根. 南京大学, 2015(05)
- [8]科技与金融资源结合:理论及经验研究[D]. 郑冰开. 浙江大学, 2013(01)
- [9]论商业银行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与风险防范[D]. 王钲.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02)
- [10]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耦合研究[D]. 童藤. 武汉理工大学,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