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裁审问题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裁审问题调研报告

问:如何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1. 答:1、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改变用人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构置,设立由乡镇劳动站为主导、该行业的专业人员、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参加的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2、实行仲裁自愿,裁审并列的法律程序。仲裁缺型自愿是指劳动争议调解伏皮猜机构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意调解,当事人可以共同协商将劳握李动争议交与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直接进入审判程序。裁审并列指仲裁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已进入诉讼的不得再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79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哪些程序,各自有什么特点?
  1. 答:劳动仲腊辩裁:特点是司法程序,复杂案件的首选;
    劳动监察,行政渠道,快捷,但轮闭缺是力度不够态备,复杂案件无法处理,一般适用于要求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补缴等!
问: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是什么?
  1. 答: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一调一裁两审制握前”。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乎改仲段顷清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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