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小川: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还有“重头戏”(论文文献综述)
徐忠[1](2018)在《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中国货币调控方式转型》文中认为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货币政策调控方式应该从以货币数量调控为主转向货币价格调控为主。对货币调控方式理论、国际经验和中国间接货币调控转型的全面梳理表明,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速推进和基本完成,由于金融创新和脱媒迅猛发展,我国传统数量为主货币调控有效性日益下降,亟须转向价格型调控方式。西方国家和西方经济学有关货币数量与货币价格调控方式的争论,都是针对相对成熟和稳定的经济体系而言的,而我国仍属于转型过程中的不发达经济体,经济结构也不稳定,货币调控方式选择和转型须服从和服务于高质量发展转变,属于全新实践而且更为复杂。中国二十多年间接货币政策实践始终面临着政府过度关注经济增长和预算软约束部门、金融监管体制不健全、金融市场深度不够等因素制约,仍需深化发展金融市场微观基础、制度保障和产品功能等金融市场体系。为及时有效应对流动性冲击和利率扰动,货币价格调控下中央银行的利率决策空间和政策操作自主性也亟待提高,并在制度上予以保证。今后应在协调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基础上,加快各项深化改革措施,有效缓解各项约束条件,大力培育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推进货币价格调控方式转型,更好地促进新常态下经济金融的高质量发展。
黄蓓[2](2016)在《改革背景下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市场化改革日益深入的背景下,政策性银行由于资产规模庞大,其如何前行对深化金融改革至关重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二十余年来,通过发放各类贷款等方式支持了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建设,推动农业和农村区域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同时,由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政策性银行目前面临的任务和经营条件亦随之变化,部分政策性业务在政策性银行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愿意介入,逐步转化为商业竞争。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竞争关系也因此日益加深。例如,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按照政策性执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长达10-20年;由于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贷款期限一般在2-3年,若国家开发银行也做期限较短的项目,这样和商业银行的业务就重叠了,产生了竞争。特别是由于商业银行融资成本高于政策性银行,如果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同一个领域竞争的话,商业银行显然居于下风。不仅如此,如何进行改革也是多年来困扰政策性银行、甚至阻碍其发展的大问题。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启动商业化改革,但同时一直承担着大量的政策性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坚持政策性银行的定位,但在自营性业务的范围界定和规模限制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始终不能确定,业务发展受到制约。2015年4月1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的批复》、《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此次批复将国家开发银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商业化改革画上句号,意味着国家开发银行向政策性银行的回归。批复还提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而中国进出口银行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批复的方案确立了中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和运营的基本框架和思路,有利于我国政策性金融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然而,相关批复仅表明了政策性银行运营的总体方向,与政策性银行相关法律的空白尚未填补。而改革中的关键点,如机构的定位、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的划分以及资本金约束指标等也一一浮出水面。基于上述问题,本文拟以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以政策性银行的改革进路为视角,在对国外政策性银行相关制度进行一定比较借鉴的基础上,对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体系进行构建,确立政策性银行内部运营法律制度,同时设计外部制度环境以支持政策性银行正常发挥其应有功能。本文共分为五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研究了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的现实起点——即政策性银行的改革进程。我国三家政策性银行都有各自的发展道路。国家开发银行曾在2007年大刀阔斧地进行商业化改革,也在多年后的实践中发现,作为其重要资金来源的国开债券信用问题无法解决,这条道路似乎难以再继续;尽管改革时宣称是进行商业化,是否转型为商业银行迟迟未有定论,导致了监管机构也只能暂时将其作为一家特殊机构进行监管,但实际上并未针对国家开发银行设置特殊监管指标,国家开发银行的改革经历了从商业化转型到定位为开发性金融的过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则是面临着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的问题,为获得资金来源,农业发展银行重视开拓商业性信贷,使得政策性信贷业务边缘化,严重影响了其政策性职能的发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发展中则是存在其经营业务与另两家政策性银行存在重叠,而且与农业发展银行类似,亦缺乏低成本的运营资金来源。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或是改革探索中所呈现的特点为在经营方面从保本微利到追逐盈利,资金来源方面侧重于发行债券,拓展政策性业务的同时兼营商业性业务。从比较的视野分析,国外政策性银行改革并非根本性否定政策性金融,而是为了提高政策性金融的运营效率,同时严格遵从立法先行的原则。以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最新进展来说,否定商业化改革、进行市场化运作的路径是正确的,开发性金融仅是从提高政策性金融银行运行效率的角度提出的,其理论所强调的市场化运作只是政策性金融运作的一种手段,并未脱离政策性金融的范畴。改革过程中遇到种种问题,究其根源是改革于法无据。第二章探讨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立法理念重塑。政策性银行的改革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改革与法治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两大主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目标,同时提出了“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主席在近年来的讲话中多次强调改革与法治之间的重要关系,提出“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政策性银行改革应当以法治思维确立改革方案,以法治方式改革进程,以法治实践巩固改革成果。政策性银行立法需要以经济学理论支撑,政策性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是建立在政府干预理论基础上,同时金融约束理论、准公共产品理论也为其存在提供了深入论证。政策性银行立法同时需要保障其功能的发挥。弥补市场失灵的补充功能和主动指引市场的引导功能则是其有别于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特有功能。政策性银行的立法定位之一,是其位于政府与市场之间,具有法律授权的经济调控职能,同时需要对政府干预权力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法律控制,从而防止出现政府行为替代政策性银行的自主行为。政策性银行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因此政策性银行法应当属于经济法-宏观调控法-金融调控法的范畴,其立法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同时还要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性银行的立法除了要具备自身逻辑的自洽性之外,还必须以政策性银行为中心,关注其作为主体与外部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上的衔接。作为政府进行金融调控手段之一,政策性银行与政府的关系格外紧密。政府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坚强后盾,同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领导。政策性银行则为政府经济政策、社会政策服务,成为政府发展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政府为政策性银行提供财政支持,政策性银行则在政府产业政策的指导下自主经营,同时接受政府监督。中央银行则是对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和融资支持,在我国,中央银行还核准政策性银行的债券发行。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应当是一种优势互补的关系,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具有成熟布局的机构网点和结算网络,可以代理政策性贷款业务。第三章作为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的总论部分,先是对现行与政策性银行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关于三大政策性银行主体和行为的基本规范,主要是国务院的《决定》、《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和三大行的内部规定,还包括一些针对商业银行下发的但政策性银行需要遵照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我国政策性银行运行所依据的规定散见于国务院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系统性差,而且确定性弱,我国政策性银行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和特殊主体,其经营活动必须纳入法制轨道。根据我国的立法研究情况以及立法的紧迫性,可以先制定统一的政策性银行法,再根据各家政策性银行的特点制定适用于各行的行政法规,在立法时注意兼顾规定性与灵活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在政策性银行法中应当明确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公益法人,特别是从2007年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后,其身份一直处于不明确状态,游离于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应当明确尽管其具有开发性金融的特点,但其仅是在经营时采取了一些可用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本质上应当仍属于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政策性原则与公共性原则、安全性原则、自主经营与适度干预原则、不主动与商业银行竞争原则。政策性银行法的宗旨是维护政策性银行及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政策性银行的行为、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金融风险、通过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支持,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保障政策性银行的健康发展。第四章构建我国政策性银行内部运营法律制度。政策性银行要规范化运作,首先需要明确政策性银行的权力机构设置。目前各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建立了董事会,但内部如何运作缺乏具体规定,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未建立现代化的公司治理构架,官方网站和该行年报的相关信息并未体现该行设立董事会,从架构上看更像是行政机关。可以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即决策出资、执行出资,由董事会独立行使决策权,同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董事会的构建思路上可以参考非竞争性领域国有公司的董事会组成,由政府董事、独立董事和内部董事组成,董事会的职权和义务也需要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同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降低代理成本,促使董事会更好履职。政策性银行进行特色化经营,需要明确其与商业银行是互为补充,而且三家政策性银行之间也有各自的业务范围。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如何划分的问题,不仅在中国存在,在世界其他国家亦存在激烈的争论。政策性银行兼营商业性业务存在一定必然性,如其发挥引导功能吸引商业银行进入未成熟市场后,尚未退出时的兼营;此外,由于资本补充以及考核方面配套制度不完善,政策性银行具有经营商业性业务的主观冲动。要对经营商业性业务进行一定的比例限定,明确业务范围,同时进行分账管理、分账核算。但最终路径上,政策性银行应当在成熟时机果断退出商业性业务。为保证政策性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完善资本和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对政策性银行适用资本充足率的指标,建立充实资本的长效机制,由政府定期或依据申请不定期的增加财政拨付资本金,允许政策性银行按照年度盈余提取公积金,通过税收安排给予一定税后优惠。此外,加强信贷业务中的风险管理,形成系统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同时使风险损失补偿制度化。第五章论述政策性银行改革外部制度环境的跟进。应当建立适合政策性银行的金融监督机制,明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各自履行相关监督职能。机构监督方面,政策性银行法人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都属于重要事项,应当由国务院批准;重要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持续监督等,除董事长、政府董事、监事需要由国务院直接任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董事会提名,报银监会审核或备案。业务监督方面,需要适用审慎监管原则,为防止内部经营人员任意适用分账核算方法,将亏损的商业性业务计入政策性业务中,应当对分账经营进行监督。随着我国政策性银行债券发行量的迅速增长,应当对债券发行实行比目前严格的条件。绩效评价机制也应当制定适用于政策性银行的,以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性质和宗旨为依据,考核上以社会效益为主、财务效益为辅。国家应对政策性银行予以财税支持,包括建立多元而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同时财政需要及时对其进行资本补足。根据税收法定主义,对政策性银行施以税收优惠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同时税收优惠政策应当随着政策性银行业务范围的调整而变化。政策性银行在兼营商业性业务时不应当再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除非兼营获得的盈利转增资本,用于政策性业务经营。在出资人虚位的情况下,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受制于考核指标而冒险营利,或滥用权力为自己牟利。为此,建立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亦是保障政策性银行改革顺利进行不可或缺的。此外,尽管政策性银行由于其性质应当较多地受到政府的干预与管理;但另一方面,政策性银行作为独立法人,在拥有权利的同时应当在权限范围内独立承担责任。应当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3](2013)在《国际货币金融每日综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周学东[4](2013)在《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最优路径研究》文中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是带有根本性的改革,也是核心的改革,并且贯穿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始终。国企改革的进程,曲折而艰辛。有关国企改革的理论探索和争论也始终未停止过。在国企改革中,产权制度创新不单重要,且不可规避。它既是一个传统的经济学命题,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基于上述原因,本文把国企产权改革路径选择作为研究对象。国企改革源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开放战略,而1997年中共十五大确定的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国企改革最终将方向确立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产权改革的主要方式确立为股份制,这既是国企改革的最优路径,也是基于实践探索做出的最优选择。本文运用产权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最优路径研究发现,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产权,其效率存在很大的体制性差异。导致这一差异的根源在于,传统的国有企业隐藏着较高的“相对成本”;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或“政府”的附属物,其与企业职工通过“身份确认”,无形中建立了一种“隐性契约”,并由此承担无限责任。非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因产权结构不同,与国有企业相比,“相对成本”较低,与企业职工也并无“隐性契约”。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成本也显着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这是股份制作为“最优选择”的产权理论基础。在改革工具选择上承包经营、兼并、关闭、破产、出售等均是重要选项,而政策性关闭破产这一工具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也发挥了无以替代的作用。依照这样的路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文中采用时序主成分分析法,对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进行了案例分析,从一个侧面验证了上述结论。因此,从改革路径角度,运用产权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国企改革成效进行系统归纳和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基于上述思考,整个研究分为九章:第一章,概要介绍了本文使用的基本理论、概念,选题理由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提出国企改革应该继续深化,重点是施行“三次改革”——即功能性改革。第二章,分析了国企改革的动因和历史背景,认为改革是多因素引发的,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取向,必然要求对企业这一经济微观的基础进行适应性改革。第三章,系统梳理了1978年以来国企改革基本历程。从这一历程可以清晰发现,国企改革特别是产权改革,是渐进的,是伴随着思想、理论的突破、创新,不断推进的探索的过程。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客观上将国有企业与市场、效率联系起来,决定了改革的路径选择。第四章,择要归纳了国企改革取得的成效。本章应用实证分析方法证明;这场持续30余年的改革是成功的,而且是巨大的成功。在上述基础上分析了:为什么国企改革,最终把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的方向,并将股份制作为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式。在成效实证研究和改革方向、方式分析中,完成对“最优路径选择”这一重大问题的理论回答。第五、六两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在前述四章的基础上,这两章分别从“产权”和“效率”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为什么会选择股份制这一主要的改革方式。这两章不仅对不同类型的产权的性质(即属性)进行分析,也对不同类型的产权及与其相对应的企业的“效率”进行分析和比较。这部分内容尝试引入“相对成本”这一概念,并设计出一套指标体系,用以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的效率问题。这两章的研究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产权界定得越清晰,交易成本越低,产权效率相对越高。同时,在分析过程中,也解释了单一股东结构的私营企业无法成为企业主要组织形式的原因,即“管理半径”和“企业规模”之故。第七章,重点介评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基本情况和成效。本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国企改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管国有银行数量并不多,但占有的国有资产比重却可与非金融类国有企业旗鼓相当;第二,国有银行采取的改革是建立在非金融类国企改革的基础之上的,两者的改革,具有内在逻辑关系。本章采用时序分析法和主成分分析法,对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改革的成效进行了系统的实证分析。相对而言,对国有大型银行系统性的实证研究比较匮乏,因此,这章的案例研究具一定独创性。第八章,结合前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概括了作者有关国企改革乃至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基本观点和政策建议。本研究既是作者对改革实践理论思考的结晶,也期望能为关注国企改革的同仁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王珺威[5](2011)在《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是现代银行制度的核心,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已日益成为全球经济金融稳定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尤其是如何完善中小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更是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变的全球性金融危机造成了世界范围内的动荡与衰退,对全球银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金融危机中,导致全球银行业遭受巨大损失,尤其是国外许多知名的投资银行纷纷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机制存在严重的缺陷。因此,改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和战略决策,完善监督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己成为国内外学者对银行业改革的重点和重要课题。虽然我国金融机构在本次金融危机中所受的冲击较小,但我国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机制还存在不完善之处,一些根本问题尚未得到合理解决。因此,我国必须深入了解本次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及所带来的启示,直面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现状以及发展模式上面临的风险和瓶颈。目前,虽然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形似而神不似”是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阻碍公司治理正常运转的缺陷和问题依然存在,如公司的股权结构、决策体系、监督体系、激励约束机制、风险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方面均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基于这一背景,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现状,特别是针对目前“形似”而非“神似”的突出弊端与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进行了重点研究和探讨。在对国内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模式比较和分析的基础上,作者从制度、管理、文化和治理评价四个方面较为全面深入地提出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革思路和未来发展。同时深入地探讨了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一些关键性、深层次的问题,不单纯从学术的角度,而主要从实践者的角度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并且重点结合了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和三菱银行的案例。这些案例的分析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目的在于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再进步,以强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促进商业银行持续健康的发展。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研究方法和跨学科研究方法。本文的主要内容与结构如下:第一章是引言部分。该部分在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的基础上,对本文的研究范围和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阐明了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最后对本文的框架以及创新和不足之处进行了介绍。第二章是相关理论与研究成果的综述。本部分从公司治理的理论及最新发展出发,主要对商业银行治理机制和治理环境进行较为系统的文献回顾与评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为文章后续的理论以及案例分析提供了依据。第三章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国际实践与趋势进行了探讨。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提出的基础上,对国外四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模式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并重点对金融危机中所暴露出的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以及国际新动向进行了总结。以上为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建设与未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第四章描述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革与实践。本章分别阐述了国有银行、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革历程,总结了我国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所取得的成绩,重点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和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虽然我国银行业公司治理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善,主要有:股权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决策体系职责边界不清;监督体系独立性不够;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存在弊端;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全。而上述缺陷可从主观认识、经营者角色定位、历史沿革和文化上得以诠释,所以其未来的改革与发展也需从目前现状开始,并与其他方面的改革与变化同步。本章是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未来发展与进步的基础。第五章重点分析和比较了国外商业银行和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新模式。本章主要从股权结构、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董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设置情况和高级管理层、激励约束机制这四个角度出发,对国外商业银行和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差异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提出了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新模式:股权结构多样化;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落实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强化董事会职能,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逐步发展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第六章在总结国内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未来与发展,从制度、管理、文化和治理评价四个层面提出了改革的建议。主要的改革建议有:完善制度首先要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其次是要完善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激励约束制度,再次结合我国国情,处理好高管层、董事会和党委会之间的关系;提升管理主要是指完善商业银行的经营决策、监督、激励、信息披露等四种机制,以及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率;培养文化要构建先进的公司治理文化、健康的风险文化、承担合理社会责任的文化,以及适应和引导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过程的文化;最后有效开展公司治理评价,督促商业银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第七部分是结论。综合本文研究结果得出基本结论,并结合论文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今后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研究方向。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研究角度的创新。以往的研究大多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制度和管理效率这两方面的改善。但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国内外的研究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着重强调同时从制度、管理与文化三个角度来完善和改进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尤其强调了我国的文化环境和企业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提出制度、管理和文化三者的关系是:完善制度是基础、改善管理是关键,文化建设是保证,三者缺一不可。第二,研究思想的创新。以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研究对象大多是我国全体商业银行,忽略了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尤其金融危机过后,如何提高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成为了研究热点。本文以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对国外和国内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和分析,进一步提出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新模式和完善对策。此外,受研究时间和篇幅所限,本文主要存在以下两点不足,以待今后的研究中继续深入。第一,全文仅是阐述了国外大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国际实践,缺少对国外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分析和比较。第二,本文缺少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完善对策的实证分析和检验。
朱盈盈[6](2011)在《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效果的实证研究》文中认为2003年底,中国银行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为了应对“入世”挑战,在监管层的鼓励和推动下,中资银行加快了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步伐。注资——重组——引资——上市,国有银行产权改革由此破局,战略引资成为其中的关键环节。然而,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每一步都是在争议和期冀中前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亦不例外。一方面,监管层和部分学者对此寄予厚望,希望以引资为契机换机制、换管理、换技术,提升中资银行整体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学者对于国有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必要性和交易价格提出质疑,对于引资可能带来的金融安全问题表示担心,对于战略引资的效果颇为怀疑。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很激烈,但是,这些争论大多围绕国有股权是否被“贱卖”、战略引资是否威胁中国金融安全展开,很少关注中外资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具体模式和内容。特别是对于战略引资效果这一根本性问题,现有文献的研究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够,相关经验证据非常缺乏。有鉴于此,本文基于中外资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现实情况,综合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借助计量分析工具,对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效果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分析。首先,剖析了战略引资的制度背景,回顾了外资入股的发展轨迹,梳理了战略引资的现状和特点;以此为基础,紧扣关于战略引资的四点主要争论对现有文献进行了归纳、总结和有针对性的评述。分析认为: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是中国银行业改革和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监管层鼓励和支持的改革路径;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呈现出鲜明的特点;如果将金融安全定义为金融资源的控制权,那么在现有制度和法律框架下,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不会威胁中国金融安全;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国有商业银行在引资过程中存在股权“贱卖”;战略引资的效果需要深入研究。其次,在规范分析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利用2006年底前完成战略引资的19家银行在引资前、后各三年的数据,从“引资”、“引智”和“引制”三个方面全面考察了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短期效果。实证结果表明:战略引资后,中资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明显增强,创新能力和经营效率显着改善,但业务结构的变化并不显着,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在短期内也没有明显提高。简言之,“引资”已达目的,“引智”初显成效,但“引制”的效果尚待观察。最后,基于中国银行业的面板数据,在控制选择性偏差和相关变量下,进一步考察了战略引资对中资银行创新能力和信用风险水平的影响。实证分析表明: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在短期内显着提升了中资银行的创新能力;中资银行的信用风险水平与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显着负相关,但整体而言,由于外资“少数股权”的限制,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积极作用有限。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科学地评价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可以为探索银行业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合理路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马立珍[7](2010)在《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成就举世瞩目。然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并没有解决好农业问题,“三农”问题突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需要多方面的支持,金融支撑至关重要。金融支持不力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与长期实行重城轻乡政策导致二元经济结构相对应,我国的金融领域亦呈现出明显的二元性特征:发达的、现代的城市金融和传统的、落后的农村金融同时并存。落后的农村金融无法满足农民基本的生产和生活信贷需求。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撤出,只剩下农村信用社独力支撑局面;广大的农村几乎享受不到政策性金融服务的恩泽;信贷供求严重失衡,只有少数农户能享受到正规金融部门提供的信贷服务;信贷资源稀缺,农村信贷服务寻租现象普遍。贷款农户除了要支付贷款利息,还要额外支付一笔获得贷款的人情费、好处费。较低收益率的农业,无力承担高成本的信贷服务。正规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农民只能求贷于利率较高的民间金融,间接刺激了农村民间金融的活跃,从而导致在农村金融内部出现正规金融组织与民间金融并存的二元结构,即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着“双重二元性”特征。金融约束严重地束缚着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农业发展。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却远远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出现多次反复,城乡金融的二元性加剧。自1979年开始陆续恢复和建立农村金融机构,并进行了农村信用社和农业保险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基本上是无果而终,而且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经营亏损,难以为继。农业保险机构的商业化改革,导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出现萎缩局面。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浪潮中,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防控金融风险成为整个金融改革的目标,致使1996年提出的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再次被偏离。国有4大商业银行纷纷撤出农村,农村信用社独力支撑着农村金融局面,农村金融发展陷入困境。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一些重大的思想误区的突破,建设新农村目标的提出,尤其是日渐显现的农村金融约束问题,使得国家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步伐加快、力度加大。200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展开;各地围绕新一轮金融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2006年12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之后,涌现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一批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打破了农村金融市场由农村信用社独家垄断的局面,农村金融初现多元化的竞争迹象。但是,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局面依然存在。从各地反馈出的信息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状态欠佳,存在着许多问题。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小额贷款公司因不能吸收存款存在发展的持续性问题,农民参与资金互助社积极性不高。这些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还很稚嫩,无力与农村信用社及大型的商业银行抗争。另外,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除了资金互助社,都是商业性的机构,提供信贷服务的收费较高,低收益的农业难以承受。受利润驱使,这些金融机构信贷投向的非农化意识强烈。农村金融改革并非是一个单纯的市场化问题,并不是靠市场化推进,就能解决农村金融的根本问题。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村金融比城市金融具有“高成本”、“高风险”的致命弱点。只有采取有力措施化解了农村金融的“高成本”、“高风险”难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面临的发展困境。目前从国外的基本经验看,建立完善的农业政策金融服务和发达的合作金融是发达国家成功解决农村金融支持问题的主要作法。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就像“二元”经济结构是每个国家发展的必经阶段一样,金融的二元性也普遍的存在于各个国家的一定时期。经济的“二元”性必将导致金融的“二元”性,资金的逐利性驱使资本从低收益的传统部门流向高收益的现代产业。如果没有国家的必要政策干预和介入,这种金融的“二元”性不会减弱,只能增强,其结果会导致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强化经济结构的“二元”性。金融支持是发达国家支持本国农业的重要手段。农业生产的天然弱质性和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基础产业地位,使各国都对本国的农业进行支持和保护。发达国家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了更强的协调发展能力。他们通过对农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及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本国农业的竞争力,成功解决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发展中国家或因财力所限,或因政策不当,没有对农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问题突出。借鉴发达国家金融支持农业的成功经验,总结一些发展中国家在“三农”问题上的重大教训,对完善我国的金融支农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极为必要。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三农”问题的突显以及农村金融改革的推进,国内外学者对我国农村金融空前关注,相关的研究着述甚多。国外学者关注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并根据中国的实践素材,丰富他们的金融发展理论。国内学者跟踪金融发展理论的演变动态,即时评说,并与中国农村金融的实际相比较,介绍发达国家成功解决“三农”问题、农村金融问题的着述较多。遗憾的是以西方经典理论为指导的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改革并不成功,西方一些着名学者为发展中国家开出的良方妙计并不灵验,一些国际上公认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却难以奏效。如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是国际公认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成功经验,但不知为什么,中国的合作金融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发展不起来,已经建立的,多是有名无实,难以发挥为农民服务的效力。建立完善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是发达国家解决农业问题的成功经验。但是,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效果却难如人意。在梳理了西方经典的金融理论以及广泛涉猎了众多学者的着述后,这些困惑依然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借鉴国外经验需要坚持系统性原理,要为某些政策措施的推行创造系统性的环境条件。当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最急需的系统环境就是建立政策金融与合作金融的有机配合关系。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对农村“多予、少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发展时期。如何“多予”、“反哺”和“支持”?建立完善的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是切入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完善的农业金融支持体系的对策思路是:㈠坚持正确的改革目标及原则。农村金融改革应以建立合作金融为基础、政策金融为重要保障、商业金融为补充、充分发挥民间金融重要作用的多层次、不留服务空白的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注重法律手段、鼓励金融创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是农村金融改革应坚持的重要原则。㈡加大政策金融支农力度,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㈢扶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建立多层次的合作金融体系。㈣出台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政策,促使商业金融参与农村金融服务。商业金融与政策金融应有明确的界限分工,不应让商业金融承担政策金融职能。㈤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充分发挥民间金融支农的重要作用。对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应坚持分类治理原则。本论文在系统地梳理了农村金融经典理论、广泛涉猎和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主要发达国家和个别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系统回顾了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历程,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农村金融改革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金融支农体系的对策建议。
俞冬来[8](2009)在《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给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促使我国政府对金融风险问题提高警觉性,并采取了积极的救助措施,使金融领域的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如通过降低金融业营业税率、加大呆账核销力度、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等措施,使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出现了明显的好转。根据加入WTO的承诺,从2006年底起我国的金融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国有商业银行也遭遇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为了尽快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政府通过汇金公司于2003年底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并实施股份制试点改革,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全面加速。2005年4月,政府动用150亿美元对工商银行进行注资,2008年政府再次动用190亿美元对中国农业银行进行注资。因此由政府救助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已经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本论文从银行脆弱性理论和问题银行外部性理论入手,分析了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一般理论,为我国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理论支持。在此基础上,论文提出了我国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原因,分析了我国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手段及其有效性,对美国政府在金融危机期间救助金融机构的过程及其启示进行研究,并对今后我国政府完善救助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提出了具体的建议。除导论外,本论文主要由五部分构成,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理论基础。银行业的高风险性和存款人的挤兑行为决定了银行的脆弱性,而传染性则使得脆弱性进一步加剧。问题银行具有负外部性,表现为问题银行的存在影响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不利于经济的发展、造成财政政策扭曲、加大货币政策的实施成本、可能会引发经济危机。因此,问题银行的负外部性引起私人风险向公共风险转化,市场出现失灵,这说明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必要性。政府救助问题银行较为普遍的做法包括剥离不良资产、注资、注入流动性和税制改革等。政府救助问题银行应当遵守一些基本原则,如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维护银行体系稳定的原则、根据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相机抉择的原则、防范道德风险避免公共资金滥用的原则。政府救助问题银行需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救助收益大于救助成本,救助行为才是有效的,在收益确定的前提下,政府应尽可能降低救助成本。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为研究我国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我国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原因。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变迁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新中国成立以后经历了“大一统”银行体系、国有专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控股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对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进行有效的金融支持,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和体制转轨;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也经历了重大的改革和发展,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中发挥了主体地位。国有商业银行在为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其自身面临的制度风险和信用风险也越发突出。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成因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具有特殊原因:救助行为是政府作为所有者的义务、是政府归还历史欠账的需要、是政府隐性担保显性化的需要、也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第三部分,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方式及其效应分析。主要介绍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以来,政府对其进行的救助,其一是政府注入资本金,具体包括1998年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注资、2004年以来数次外汇储备注资和通过税制方面的改革间接为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其二是处置不良资产,包括利用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冲销不良资产、增加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拨备核销不良贷款以及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本部分对各种救助行为从微观和宏观方面进行了效应分析。总体而言,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救助成效显着,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不良资产下降、盈利能力提升,不仅经受住2007年以来金融危机的考验,还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是,政府救助行为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如救助成本过高、市场化手段运用不够、道德风险较为严重等。第四部分,美国政府救助金融机构的过程及启示。主要研究从2007年开始的次贷危机进而演变成金融危机的过程中,美国政府对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如何进行救助,并从中得出相应的启示,包括坚持“大而不倒”救助原则、体现有所取舍的原则、救助政策要适时改变、股权注资要优于其他救助方式和政府救助要把握时机并要有针对性等。第五部分,完善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构想。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议,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自身要理顺关系、深化改革、加强监管,防范和控制风险;二是要改革和完善我国政府救助问题银行机制,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政府救助主体、建立和完善问题银行救助机制以及建立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机制等。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专门研究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或金融风险的文献很多,也有不少研究财政风险的文章涉及国有商业银行风险,但这些研究或者偏重金融领域,或者偏重财政领域,本论文则将财政和金融问题有机结合,对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专门的研究,从选题到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均具有创新意义。2.本文对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集中回答了政府为什么要救助问题银行、政府如何救助问题银行、如何评价政府救助问题银行效果等问题。3.本论文对国有商业银行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和风险成因作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四大特殊原因:政府作为所有者的义务、政府归还历史欠账的需要、政府隐性担保显性化的需要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4.自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救助行为,但现有的研究多数只针对单一救助政策进行探讨,本论文则对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正、负效应从微观和宏观不同层面进行了全面分析。5.在分析了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经验和不足基础上,借鉴美国政府救助金融机构的做法,论文提出了完善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构想,既要从国有商业银行方面理顺关系、深化改革、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也要在风险既成时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政府救助主体、建立和完善问题银行救助机制以及建立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机制等途径改革和完善我国政府救助问题银行机制。但是,由于本人的知识局限性和所掌握的研究资料的有限性,本文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1.我国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效应分析中由于无法判断国有商业银行综合评价中各种指标的改善有多少是由于政府救助所导致的,有多少是由于其他原因所导致的,因此对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正面效应缺乏足够的、深入的分析,进而会影响对政府救助机制的完善和改进。2.在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机制创新的研究中,作为市场化的主要举措是国有资本的退出,但在本轮金融危机期间,各国政府纷纷对金融机构进行国有化,因而在本文的研究中没有考虑国有资本退出的问题,但产权清晰的资本结构是建立市场化救助机制的重要前提。总之,本文对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所提出的政府救助机制及其相关措施还有待于实践的验证、完善和丰富。本人希望以此为起点,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对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张令骞[9](2009)在《中国政策性金融体制异化与回归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策性金融至今仍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成为各国现代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一方面,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尤其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农业生产和对外贸易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中国经济体制进行了较大变革,经济结构处于不断变化与调整之中,政策性金融体系与业务已经不能适应这种发展与变化的要求,部分传统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受到挑战,新的政策性金融领域有待逐步开拓。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策性金融在2004年后开启了改革之旅,并成为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之后的又一个热点话题。从改革的取向和进程来看,决策者没有把中国政策性金融的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有机结合起来,而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背景下,选择了与之极不相称的改革路径——商业化。目前,国开行已经转型为商业银行,上市指日可待;农发行和进出口银行在国开行的示范效应下,收缩政策性业务,扩大商业性业务,商业化之势似乎不可逆转。不论从中国政策性金融实践的自我审视来看,还是与国外政策性金融发展经验的比较来看,中国政策性金融已发生了明显的异化。本论文以中国政策性金融异化为切入点,首先对中国政策性金融的实践进行了回顾、梳理与评价,指出中国政策性金融既存在因重视社会效益而忽视经济效益产生的低效率,又存在因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产生的低效率;既有与商业性金融非协调合作的低效率,又有适应性差导致的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并就政策性银行转型的问题作了进一步讨论,使读者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改革有一个全面而清晰的认识。其次,归纳了中国政策性金融异化的种种表现,即在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总量与结构方面,资源配置宏观与微观主体、宏观与微观目标方面,资金缺口与其财务自动补偿机制方面,政策性金融的宗旨任务与其综合实力方面,政策性金融的公共性与市场性方面,国家对政策性金融全力支持与适度监管方面,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实际需求与政策性金融改革方向方面等均产生了背离甚至是严重背离。再次,从国家在政策性金融发展中的职责缺位与越位并存、市场化思维的引导与路径依赖、政策性金融的理论弱化与扭曲、制度的嬗变与背离、认识的误区与误导、内部人控制和利益集团的博弈等六个方面对中国政策性金融体制异化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尤其对市场化运作、新开发性金融及其理论作了重点剖析,全面揭露了新开发性金融的本质及其存在的风险。第四,从政策性金融异化后其发展的方向不可控,政策性金融异化对金融发展的负效应、对经济发展的负效应、对国家与社会发展的负效应等四个方面阐述了中国政策性金融异化的后果。第五,从10个方面探求了政策性金融存在与发展的理论依据,对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在概念边界、业务范围和经营目标等方面作了的比较,说明了政策性金融是不可或缺与不可替代的;并从中国的现实国情离不开政策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中国应长期存在两个方面说明中国的政策性金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第六,通过对国外政策性金融及其发展趋势的考察分析,总结出国外政策性金融运作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第七,从增强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自履约机制着手,提出了应加强政策性金融法制建设、变更政策性金融外部监督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绩效评价体系、完善政策性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动态调整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等六个方面的建议。同时,设计了重构中国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框架,论证了中国政策性金融业务应由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承担,并对现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进行了探讨,最后提出了新建一批急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议,包括政策性区域性开发银行、中小企业银行、住房信贷银行、农业保险公司以及存款保险公司等。
李利明[10](2009)在《中、建、工行股改纪实》文中研究表明一场脱胎换骨的改造历程,一次不能回头的金融体制改革2003年3月17日,十届全国人大会议结束后,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在次日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金融改革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降低金融不良资产率,政府已经作了很大的努力,包括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成立了四家金
二、周小川: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还有“重头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周小川: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还有“重头戏”(论文提纲范文)
(1)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中国货币调控方式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货币政策的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理论、国际经验与中国货币调控方式转型 |
(一) 有关货币政策调控方式的理论与国际经验 |
(二) 中国的间接货币政策:由数量到价格的调控方式转型 |
1. 由计划直接管理向数量为主的间接货币政策调控 |
2. 通货紧缩和流动性过剩时期的货币政策调控 |
3. 经济新常态和流动性格局变化下的货币政策调控 |
4. 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与货币价格调控方式转型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
三、中国货币价格调控方式转型的实践困境与挑战 |
(一) 政府过度关注经济增长, 经济中仍存在大量预算软约束部门, 央行货币政策始终是易松难紧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始终未处理好监管与央行的关系, 监管与行业发展职能没有分离, 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倒逼央行政策放松 |
(三) 金融市场创新和市场发展仍存在很多不合理管制, 金融市场深度相对有限, 严重制约金融机构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 影响利率政策传导效率 |
(四) 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仍须深化, 外汇市场广度深度依然有限, 影响了利率调控的政策自主性 |
四、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中国货币价格调控方式转型 |
(一) 深化金融市场发展, 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
(二) 深化金融市场发展, 畅通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机制 |
五、结论性评述 |
(2)改革背景下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动态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及其评析 |
第一节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历程 |
一、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分离商业性和政策性业务 |
二、国家开发银行的改革——从商业化到开发性 |
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准政策性业务的创设 |
四、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改革——坚持政策性定位 |
五、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特点 |
第二节 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分析与评价 |
一、比较视野下的分析 |
二、改革的评价 |
第二章 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法律理念重塑 |
第一节 法治:政策性银行改革的路径选择 |
一、改革与法治:当代中国社会的两大主题 |
二、于法有据: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 |
三、政策性银行改革的法治框架 |
第二节 政策性银行立法的内在逻辑 |
一、政策性银行立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二、政策性银行的功能 |
三、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政策性银行的立法定位之一 |
四、立足社会公共利益:政策性银行的立法定位之二 |
第三节 政策性银行立法的外部衔接 |
一、政策性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
二、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关系 |
三、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 |
第三章 我国政策性银行立法的基本框架与原则 |
第一节 我国现行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的评价 |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梳理 |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的评价 |
第二节 政策性银行法律体系的构建 |
一、政策性银行法律体系 |
二、政策性银行法构造模式设计 |
第三节 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国家开发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范畴 |
二、政策性银行系公益法人 |
第四节 政策性银行法的基本原则和宗旨 |
一、政策性银行法的基本原则 |
二、政策性银行法的宗旨 |
第四章 我国政策性银行内部运营法律制度的设计 |
第一节 政策性银行的权力机构设置 |
一、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权力机构设置的现状分析 |
二、政策性银行权力机构设置的完善 |
三、政策性银行董事会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第二节 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与运营结构 |
一、关于政策性银行是否可以兼营商业性业务的问题 |
二、政策性银行业务范围的确定 |
三、政策性银行运营结构的构建 |
第三节 完善政策性银行的资本和风险管理制度 |
一、建立政策性账户充实资本的长效机制 |
二、完善政策性业务账户的风险管理制度 |
第五章 我国政策性银行外部制度环境的跟进 |
第一节 监督制度 |
一、建立适合于政策性银行的金融监督机制 |
二、监督主体 |
三、机构监督 |
四、业务监督 |
第二节 财税支持 |
一、资本补足 |
二、税收优惠 |
第三节 法律责任 |
一、明确法律责任之必要性 |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责任制度的梳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国际货币金融每日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美国经济金融 |
(1) 野村:美债遭抛售的幕后黑手——“萨默斯恐慌” |
(2) 美国能源革命推动燃料出口 |
(3) Hilsenrath:下任美联储主席需致力于解决内部分歧 |
欧洲经济金融 |
(1) 希腊财长计划取消房屋止赎限制恐引发政治风险 |
(2) 暴力冲突持续, 欧盟考虑切断对埃及50亿欧元援助 |
(3) 芬兰危机再拷问欧元困局 |
日本经济金融 |
(1) 日本7月从中国进口创出新高 |
(2) 日本上调消费税或导致日元贬值 |
中国经济金融 |
(1) 光大证券今早再摆“乌龙” 超低价卖出1000万10年期国债 |
(2) 尹中立:“8·16”事件暴露股市四大漏洞 |
(3) 国务院要求超额完成今年铁路建设投资计划 |
(4) 房企再融资暗开闸:市场反应显示明紧暗松 |
(5) 影子银行金融黑洞中的利益纠葛 |
全球五大央行观察 |
(1) 美联储7月会议纪要前瞻 |
(2) 欧洲央行:被指“食言” 市场利率未达预期 |
(3) 英国央行:卡尼将如何“指引”英镑走势? |
(4) 日本央行:从实际利率的角度评估日本央行的目的 |
(5) 中国央行:稳健货币政策不会大调整 |
人民币国际化态势 |
(1) 人民币国际化宜水到渠成 |
(2) 贸易金融双驱动人民币国际化 |
(4)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最优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基本理论和概念的界定 |
一、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基础 |
二、科斯定理与当代产权经济学 |
三、交易成本理论 |
四、科斯产权思想的启示及理论上的借鉴意义 |
五、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 |
第二节 选题理由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
三、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关于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 |
二、国内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理论综述 |
三、国外国有产权改革理论研究综述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革的动因及历史背景 |
第一节 亏损之困:转轨中的难点 |
第二节 体制性之困:所有者“虚化” |
一、产权关系分析 |
二、国有产权管理成效分析 |
三、投资决策失误、浪费具有体制性根源 |
第三节 监管之困:失效与失控 |
一、问题的根源 |
二、“代理人”概念的抽象与具体之分 |
三、问责制的缺乏和失效 |
四、典型案例 |
第四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背景 |
一、经济中心转移 |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
第三章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主要历程 |
第一节 1978年—1984年期间的改革:放权让利 |
一、标志性事件及思想理论的创新与突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
二、主要改革举措 |
第二节 1984年—1992年期间的改革:承包经营 |
一、标志性事件及思想理论的创新与突破: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
二、落实《决定》的主要政策措施 |
三、改革的局限性 |
第三节 1992年—2002年期间的改革:改革攻坚阶段 |
一、1992年—1997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二、1997年—2002年:寻找多样化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
第四节 2002年—2008年期间的改革:建立国有出资人制度、改革国有银行和垄断行业 |
一、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 |
二、金融改革取得突破 |
三、《企业破产法》修改完成并颁布实施 |
第五节 2008年以来的改革:应对金融危机冲击 |
一、金融危机的应对 |
二、金融危机以来的反思和国有企业定位的再思考 |
第四章 改革成就及最优路径 |
第一节 改革成就 |
第二节 最优路径选择 |
一、目标和方向选择:现代企业制度 |
二、理论支撑和最优路径:股份制 |
第三节 国企改革的工具选择 |
一、经济责任承包制:不改变产权的改革 |
二、兼并:一种过渡性工具 |
三、关闭:政府的行政介入 |
四、破产:市场化的退出机制 |
五、出售:产权改革的基础 |
第四节 配套制度的建立与配套改革 |
一、社会保障体系 |
二、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
三、顶层设计与顶层推动 |
第五章 最优路径选择的基础:不同类型产权的法律及经济分析 |
第一节 国有产权及国有企业:抽象的、集合的产权 |
一、所有者 |
二、权利的行使及其有效性 |
三、代理成本 |
四、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
五、“权利”与“权力”的滥用 |
六、公共产品及相关的国有产权 |
第二节 集体产权及集体企业:模糊的产权 |
一、城市集体企业 |
二、农村集体产权与乡镇企业 |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体产权 |
第三节 私有产权及私有企业:分散的、清晰的、排他的个人产权 |
一、私有产权的概念及演进 |
二、私有产权的核心 |
第六章 产权、效率与所有制选择:不同类型企业的经济分析 |
第一节 不同类型企业经济分析的指标体系 |
第二节 不同类型企业的效率分析 |
一、股东体制的差异 |
二、经营动机或目标集中度的差异 |
三、决策机制灵活性的差异 |
四、人工成本的差异 |
第三节 不同类型企业的效率比较:相对成本的提出 |
第四节 不同类型企业的社会效益的进一步比较 |
一、私营企业的劣势和体制性弊端分析 |
二、股份制的体制性弊端分析 |
三、不同类型企业就业贡献度的分析 |
第七章 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及成效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国企改革与银行改革的关系 |
第二节 基本过程 |
第三节 取得的成效 |
第四节 改革效果的实证分析 |
一、改革效果评估的依据和目的 |
二、评估的对象 |
三、评估的时间范围及主要内容 |
四、评估方法及结果 |
五、评估结果的经济学分析 |
第五节 基本经验 |
第六节 以股份制为制度选择发展民营银行 |
一、政策意图及投资民营银行的动机分析 |
二、民营银行的法律属性 |
三、民营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及存款保险制度 |
四、治理结构 |
第八章 结论 |
论文附录部分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5)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公司治理的内涵界定 |
1.2.1 公司治理的定义解释 |
1.2.2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
1.3 立论依据及研究方法 |
1.3.1 立论依据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结构安排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点 |
1.5.2 本文的不足 |
2 相关理论及研究成果综述 |
2.1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 |
2.1.1 股权结构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制度安排 |
2.1.2 公司治理机制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组织与管理要素 |
2.1.3 风险管理和银行绩效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目标 |
2.2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理论及其发展 |
2.2.1 公司治理的理论 |
2.2.2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理论的最新发展 |
2.3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2.3.1 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
2.3.2 国内研究成果综述 |
3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国际实践与趋势 |
3.1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 |
3.2 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实践 |
3.2.1 美国花旗银行的公司治理模式 |
3.2.2 英国汇丰银行的公司治理模式 |
3.2.3 德意志银行的公司治理模式 |
3.2.4 东京三菱银行的公司治理模式 |
3.3 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评析 |
3.3.1 英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评析 |
3.3.2 德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评析 |
3.3.3 两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 |
3.4 本次金融危机后银行公司治理的教训 |
3.4.1 金融危机凸显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缺陷 |
3.4.2 金融危机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启示 |
3.5 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发展趋势 |
4 中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革与实践 |
4.1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革历程 |
4.1.1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革历程 |
4.1.2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革历程 |
4.1.3 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革历程 |
4.2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取得的成效 |
4.3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差异与缺陷 |
4.3.1 股权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 |
4.3.2 决策体系职责边界不清 |
4.3.3 监督体系缺乏独立性 |
4.3.4 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
4.3.5 风险管理体系存在弊端 |
4.3.6 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 |
4.4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差异的原因 |
4.4.1 认识上存在较大偏差 |
4.4.2 经营者角色定位不同 |
4.4.3 历史沿革不同 |
4.4.4 不同文化差异的影响 |
5 中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模式选择 |
5.1 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
5.2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
5.2.1 股权结构的比较 |
5.2.2 股东和股东大会的比较 |
5.2.3 董事、董事会、监事、监事会设置情况的比较 |
5.2.4 高级管理层、激励约束机制的比较 |
5.3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新模式 |
5.3.1 股权结构多样化 |
5.3.2 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落实了独立董事制度 |
5.3.3 董事会职能进一步强化,并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 |
5.3.4 逐步发展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
6 完善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
6.1.1 优化股权结构 |
6.1.2 完善董事会制度 |
6.1.3 完善监事会制度 |
6.1.4 建立有效的管理层约束机制 |
6.1.5 正确处理管理层、董事会与党委会之间的关系 |
6.2 提升公司治理的管理能力 |
6.2.1 完善经营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规范性和独立性 |
6.2.2 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果 |
6.2.3 完善激励机制,逐步使经营者和股东利益趋向统一 |
6.2.4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
6.2.5 强化银行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
6.2.6 提高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率 |
6.3 加强公司治理的文化建设 |
6.3.1 构建先进的公司治理文化 |
6.3.2 创建健康的风险文化 |
6.3.3 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及建立勤勉优质投资者关系的文化 |
6.3.4 应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中发挥引领作用 |
6.4 有效开展公司治理评价,督促商业银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
7 结论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效果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主要概念界定 |
1.2.1 中资银行 |
1.2.2 战略投资者 |
1.2.3 合格的战略投资者 |
1.2.4 引资银行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战略引资的背景、现状与文献评述 |
2.1 引言 |
2.2 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背景 |
2.2.1 中国银行业改革 |
2.2.2 金融危机和金融开放 |
2.2.3 监管层的鼓励和推动 |
2.3 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现状和特点 |
2.3.1 外资入股步伐加快、比例提高、规模扩大 |
2.3.2 外资入股路线变宽,但战略意图贯穿始终 |
2.3.3 境外战略投资者呈现多元化特征 |
2.3.4 入股安排体现“引资”、“引智”、“引制”多管齐下 |
2.4 关于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争论和评述 |
2.4.1 要不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 |
2.4.2 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会不会危害金融安全? |
2.4.3 是不是贱卖国有银行股权? |
2.4.4 能否真正帮助中资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竞争力?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战略引资效果的实证分析:基于引资银行数据 |
3.1 引言 |
3.2 引资效果的度量 |
3.2.1 引资效果检验指标 |
3.2.2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3.2.3 描述性统计 |
3.3 实证研究设计 |
3.4 实证结果 |
3.4.1 回归结果 |
3.4.2 稳健性检验 |
3.5 实证结果分析 |
3.5.1 “引资”效果分析 |
3.5.2 “引智”效果分析 |
3.5.3 “引制”效果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3.7 附录 引资银行的财务重组情况及其检验 |
第四章 战略引资与中资银行创新能力 |
4.1 引言 |
4.2 实证研究设计 |
4.2.1 中资银行创新能力的度量 |
4.2.2 控制变量 |
4.2.3 模型设计 |
4.3 数据和样本 |
4.3.1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4.3.2 描述性统计结果 |
4.4 实证结果 |
4.4.1 回归结果 |
4.4.3 稳健性检验 |
4.5 实证结果讨论和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战略引资与中资银行信用风险 |
5.1 引言 |
5.2 研究假设 |
5.3 研究方法和数据说明 |
5.3.1 模型设定和变量定义 |
5.3.2 数据和样本 |
5.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4.1 回归结果 |
5.4.2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工作与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攻博期间完成的论文 |
作者攻博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和获得的科研奖励 |
(7)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对农村金融体系整体的研究 |
1.2.2 关于农村政策性金融 |
1.2.3 关于农村商业性金融 |
1.2.4 关于农村合作金融 |
1.2.5 关于农村民间金融 |
1.2.6 关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
1.2.7 简要评论 |
1.3 论文的研究对象、基本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对象 |
1.3.2 基本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农村金融基本理论概述 |
2.1 现代金融发展理论 |
2.1.1 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 |
2.1.2 金融约束理论 |
2.1.3 简要评述 |
2.1.4 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应用分析 |
2.2 农村金融理论 |
2.2.1 农业融资理论 |
2.2.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2.3 不完全竞争市场论 |
2.2.4 农村金融理论的简要评述 |
2.2.5 农村金融理论在我国的实践 |
第3章 境外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与经验借鉴 |
3.1 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 |
3.1.1 美国的农村金融体系 |
3.1.2 法国的农村金融体系 |
3.1.3 日本的农村金融体系 |
3.1.4 德国的农村金融体系 |
3.2 发展中国家(地区)农村金融的实践探索 |
3.2.1 印度的农村金融体系 |
3.2.2 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模式 |
3.2.3 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 |
3.2.4 泰国的农村金融体系 |
3.2.5 中国台湾地区的农村金融发展 |
3.3 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金融支农的现状与问题 |
4.1 改革以来金融支农体系发展历程回顾 |
4.1.1 金融支农体系的建立与形成阶段(1979-1996 年) |
4.1.2 金融支农体系的调整阶段(1997-2002 年) |
4.1.3 金融支农体系的改革与完善阶段(2003 年以来) |
4.2 我国金融支农的现状与问题 |
4.2.1 政策金融支农现状——政策性金融服务缺位 |
4.2.2 合作金融支农现状——农村信用社难当重任 |
4.2.3 商业金融支农现状——国有商业银行不为 |
4.2.4 民间金融在农村经济运行中的地位与现状——有实无名 |
4.2.5 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未能形成有效合力,金融支农乏力 |
4.3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存在的问题 |
4.3.1 没有一个明确的、贯彻始终的改革目标 |
4.3.2 对农村金融的高成本、高风险特点认识不足,改革中未能实行城乡有别的农村金融改革政策 |
4.3.3 对农村合作金融的扶持不够,对策失当 |
4.3.4 对民间金融缺少必要的规范和保护 |
4.3.5 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滞后,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
4.3.6 农村金融的市场化改革滞后 |
4.3.7 未能以法律手段推动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金融支农体系的对策建议 |
5.1 农村金融改革应坚持正确的目标及指导原则 |
5.1.1 建立以合作金融为基础、政策性金融为重要保障、商业性金融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
5.1.2 建立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分工协作、不存在服务空白的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
5.1.3 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法律体系,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巩固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
5.1.4 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
5.1.5 解放思想,鼓励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中的金融创新 |
5.2 完善政策性金融支农体系 |
5.2.1 农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 |
5.2.2 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对策思路 |
5.3 扶持合作金融发展,充分发挥合作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 |
5.3.1 建立多层次的、规范、发达的合作金融体系是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基本目标 |
5.3.2 加大对合作金融组织的扶持、保护力度,是合作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
5.3.3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将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改造为规范的合作金融组织 |
5.3.4 规范、引导、扶持民间合作金融组织发展,将其改造成规范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
5.4 进行相应的体制、制度调整,充分发挥商业金融支农的积极作用 |
5.4.1 出台相应的激励或约束政策,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增加农业信贷服务 |
5.4.2 尽快明确农业银行的身份性质,为规范农业银行的支农行为奠定基础 |
5.4.3 深化农村金融的市场化改革,培育、发展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
5.5 规范、保护民间金融发展,充分发挥民间金融支农的重要作用 |
5.5.1 区分民间金融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 |
5.5.2 进一步降低、甚至取消农村金融的准入门槛和壁垒,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渠道 |
5.5.3 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 |
总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系统性银行风险研究 |
1.2.2 问题银行的研究 |
1.2.3 问题银行的救助研究 |
1.3 采用的研究方法 |
1.3.1 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的方法 |
1.3.2 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的方法 |
1.3.3 比较研究的方法 |
1.3.4 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
1.4 逻辑结构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框架结构 |
1.5 主要创新和不足 |
2. 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理论基础 |
2.1 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动因 |
2.1.1 银行脆弱性 |
2.1.2 问题银行负外部性 |
2.1.3 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必要性 |
2.2 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概念、方式和原则 |
2.2.1 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概念 |
2.2.2 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方式 |
2.2.3 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原则 |
2.3 政府救助问题银行成本—收益分析 |
2.3.1 政府救助的收益和成本要素 |
2.3.2 政府救助问题银行的成本—收益分析 |
3. 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原因 |
3.1 国有商业银行的地位和贡献 |
3.1.1 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变迁 |
3.1.2 国有商业银行的主体地位 |
3.1.3 国有商业银行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贡献 |
3.1.4 国有商业银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
3.2 国有商业银行风险分析 |
3.2.1 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表现 |
3.2.2 国有商业银行风险形成的经济学分析 |
3.3 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具体原因 |
3.3.1 救助国有商业银行是政府作为所有者的义务 |
3.3.2 救助国有商业银行是政府归还历史欠账的需要 |
3.3.3 救助国有商业银行是政府隐性担保显性化的需要 |
3.3.4 救助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 |
4. 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方式及其效应分析 |
4.1 政府注资国有商业银行 |
4.1.1 政府注资国有商业银行的方式 |
4.1.2 政府注资国有商业银行的有效性 |
4.2 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 |
4.2.1 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 |
4.2.2 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有效性 |
4.3 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整体效应分析 |
4.3.1 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正面效应 |
4.3.2 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负面效应 |
5. 美国政府救助金融机构的过程及其启示 |
5.1 美国金融危机的产生与发展 |
5.1.1 美国金融危机的简单回顾 |
5.1.2 美国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 |
5.2 美国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救助 |
5.2.1 金融危机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
5.2.2 美国政府救助金融机构的过程 |
5.2.3 美国政府救助金融机构的评析 |
5.3 美国政府救助金融机构的启示 |
5.3.1 坚持“大而不倒”的救助原则 |
5.3.2 政府救助政策体现有所取舍的原则 |
5.3.3 政府救助政策要适时改变 |
5.3.4 政府注资要优于其他救助方式 |
5.3.5 政府救助要把握时机并要有针对性 |
6. 完善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的构想 |
6.1 防范和控制国有商业银行风险 |
6.1.1 理顺关系,消除国有商业银行制度风险 |
6.1.2 深化改革,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
6.1.3 加强持续监管,完善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 |
6.2 革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机制 |
6.2.1 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政府救助主体 |
6.2.2 完善问题银行救助机制 |
6.2.3 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化机制 |
6.2.4 防止道德风险,避免政府注资滥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中国政策性金融体制异化与回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导论 |
1.1 异化与回归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基本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论文框架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概念界定 |
2.1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2 有关概念的界定 |
2.3 其他有关说明 |
3 60 余年体制变迁何以走向异化 |
3.1 1949 年以前的“政府金融” |
3.2 1949 年至1993 年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超政策性金融” |
3.3 1994 年以来机构分设之后的现行政策性金融 |
3.3.1 现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产生及初步发展时期(1994-1998) |
3.3.2 现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分化及多元化发展时期(1998-2004) |
3.3.3 政策性银行改革与转型时期(2004 年至今) |
3.3.4 对现行政策性金融体制效率的评价 |
3.3.5 关于中国政策性金融转型问题的讨论 |
3.4 小结 |
4 中国政策性金融体制异化的表现 |
4.1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总量、结构相背离 |
4.2 资源配置的宏观与微观主体、宏观与微观目标相背离 |
4.3 政策性金融的宗旨任务与其综合实力相背离 |
4.4 政策性金融的公共性与市场性相背离 |
4.4.1 业务范围由“有型”变为“无型” |
4.4.2 经营原则由不与商业性金融竞争变为大面积竞争 |
4.4.3 经营手段由形式上的市场化运作变为实质上的市场化改造 |
4.4.4 经营目标由保本微利变为追求利润最大化 |
4.5 政策性金融的资金缺口与其财务自动补偿机制相背离 |
4.6 国家对政策性金融的全力支持与适度监管相背离 |
4.7 国家与社会的实际需求与政策性金融的改革方向相背离 |
4.8 小结 |
5 中国政策性金融体制异化的原因 |
5.1 国家职责的缺位与越位 |
5.1.1 国家职责的缺位 |
5.1.2 国家职责的越位 |
5.2 市场化思维的引导与路径依赖 |
5.2.1 市场化运作是金融机构微观运营管理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 |
5.2.2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中的“市场化悖论” |
5.2.3 中国政策性金融改革对国有企业改革与金融体制改革的双重路径依赖 |
5.3 理论的弱化与扭曲 |
5.3.1 现行中国政策性金融发展中理论渗透不足 |
5.3.2 新开发性金融对政策性金融理论的不当替代 |
5.3.3 新开发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的比较 |
5.3.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理论创新与社会责任 |
5.4 制度的嬗变与背离 |
5.4.1 政策性金融制度的嬗变 |
5.4.2 政策性金融制度动态不一致性 |
5.5 认识的误解与误导 |
5.5.1 社会各界对政策性金融认识的几种误区 |
5.5.2 短识主义对政策性金融的误导 |
5.6 内部人控制与利益集团博弈 |
5.6.1 内部人控制 |
5.6.2 利益集团的博弈 |
5.7 小结 |
6 中国政策性金融异化的后果 |
6.1 中国政策性金融异化后发展的方向不可控 |
6.2 对金融发展的负效应 |
6.3 对经济发展的负效应 |
6.4 对国家与社会发展的负效应 |
6.5 小结 |
7 中国政策性金融的发展任重而道远:理论依据及客观需求 |
7.1 政策性金融不可或缺、不可替代 |
7.1.1 政策性金融存在的理论依据 |
7.1.2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不同质性 |
7.2 中国政策性金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
7.2.1 中国的现实国情离不开政策性金融 |
7.2.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政策性金融 |
7.2.3 中国政策性金融将长期存在 |
7.3 小结 |
8 国外政策性金融的实践:考察分析及经验借鉴 |
8.1 国外政策性金融的考察分析 |
8.1.1 不同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现状 |
8.1.2 不同经济金融环境下政策性金融的特点 |
8.1.3 国外政策性金融的发展趋势 |
8.2 国外政策性金融运作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8.2.1 国外政策性金融运作的经验 |
8.2.2 国外政策性金融运作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
8.3 小结 |
9 中国政策性金融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国家责任履行及体系构建 |
9.1 增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自履约机制 |
9.1.1 加强政策性金融法制建设 |
9.1.2 建立政策性金融科学评价体系 |
9.1.3 变更政策性金融外部监管体系 |
9.1.4 完善政策性金融的风险补偿机制 |
9.1.5 动态调整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 |
9.2 重构中国政策性金融体系 |
9.2.1 建立中国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框架 |
9.2.2 中国政策性金融业务应由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承担 |
9.2.3 现存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 |
9.2.4 新建一批亟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
9.3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中、建、工行股改纪实(论文提纲范文)
巧用外汇储备破题 |
财务重组之路 |
搭建“三会”挂牌创立 |
漫漫引资路 |
IPO风云 |
背水一战 |
中央汇金公司简介 |
公司简介: |
四、周小川: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还有“重头戏”(论文参考文献)
- [1]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中国货币调控方式转型[J]. 徐忠. 金融研究, 2018(04)
- [2]改革背景下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研究[D]. 黄蓓. 华东政法大学, 2016(07)
- [3]国际货币金融每日综述[A].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 2013年国际货币金融每日综述, 2013
- [4]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最优路径研究[D]. 周学东. 武汉大学, 2013(05)
- [5]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研究[D]. 王珺威. 东北财经大学, 2011(06)
- [6]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效果的实证研究[D]. 朱盈盈. 电子科技大学, 2011(12)
- [7]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D]. 马立珍. 中国人民大学, 2010(10)
- [8]政府救助国有商业银行研究[D]. 俞冬来. 西南财经大学, 2009(01)
- [9]中国政策性金融体制异化与回归研究[D]. 张令骞. 辽宁大学, 2009(01)
- [10]中、建、工行股改纪实[J]. 李利明. 农村金融研究, 2009(01)
标签:政策性银行论文; 金融论文; 商业银行论文; 国有商业银行论文;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