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实体化建设(论文文献综述)
孙瑜香,李天国[1](2019)在《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演变、成就与经验》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制度初创、取消、恢复和探索、建立和发展、整合与加强等五个阶段描述了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演进历程;以调解和仲裁为重点,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在法律制度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化解、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坚持多元处理、改革创新、调解优先和仲裁独特优势等重要经验。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运转良好,体制机制和工作中虽存在一些问题,但并无重大制度缺陷;应在保持现有"一般案件一裁两审,部分案件一裁终局"制度框架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来充分发挥现有争议处理制度的优势,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稳定。
王雪飞[2](2019)在《劳动争议仲裁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X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早在2017年我国的十八大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该法案中对法制中国新图景进行了具体阐释与剖析。基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稳步发展,以及面临国内外经济的严峻形势。一方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各自的利益诉求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劳资矛盾呈现出表面与凸显化。另一方面,新增的劳动争议案件,不仅数量激增,而且案件性质趋于复杂化,同时在争议内容方面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而劳动争议的仲裁是降低维权成本的有效途径,加强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管理则显得十分必要。本文从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的意义分析,目前管理的现状调查与分析以及改进建议的提出三个方面进行了研究。首先,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经历了四个主要发展阶段,逐渐向去行政化发展,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作为一种便捷的维权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可以更加及时的完成仲裁。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改善和维护社会未定都十分重要。其次,本文以X市为例开展了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的调查研究。最终确定从三方协调机制、实体化建设水平、仲裁人员管理以及仲裁案件管理四个维度对其管理现状进行调查。其结果显示,大部分被调查人员在这四个维度的调查中都存在较多问题。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因素在于:缺少制度支撑、实体化建设缺少规范化指引、仲裁员的遴选和管理流程不足以及案件管理缺少联动等。最后,针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从三方协调机制、实体化建设水平、仲裁人员管理以及仲裁案件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在加强三方机制的协调方面可以优化仲裁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减少行政干预行为;在实体化建设方面,可以从办案流程以及信息化建设方面入手,优化劳动争议仲裁的软件环境和硬件环境;在人员的管理方面,在遴选、培训等方面实施更加规范化的管理,提高仲裁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在案件管理方面,明确仲裁案件的标准和流程,加强与监察、审判等部门的合作深度,使得案件更为顺利的流转,提高管理效率。
李彤[3](2019)在《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改革开放发展的四十多年来,我国在积极推进祖国建设的同时,也一直致力于劳动法治建设。随着劳动争议仲裁的回归,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先后实施,我国在劳动立法上不断迈向新台阶。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协商、调解、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并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济在发展,社会在发展,劳动争议的类型也在发生着多样的变化,随之出现了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与经济环境和社会需要不适应的情况。如何充分发挥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各制度的优势,弥补现存在的不足之处,使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能够以公平正义的方式解决争议,更好地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逐步优化和完善的关键所在。本文第一章通过叙述选题背景,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确立本课题的选题意义并设定完成目标。第二章以劳动争议为出发点,阐述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特点,在此基础上研究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特征,清晰地呈现出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基本框架,并对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必要性作出分析。第三章通过考察美国、德国、法国和日本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总结出非诉讼制度在争议调解中的重要地位,重视完善劳动立法,对劳动争议实行分类处理,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处理的高效性等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启示;第四章通过叙述近几年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在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发展现状,总结我国在劳动法治路上取得的成绩并对相关制度中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不足之处。第五章在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借鉴国外相关制度运行经验的基础之上,提出了重新激活劳动争议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作用、归还仲裁机构独立地位及推动诉讼制度精准发力等一些合理化建议,推崇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向协商“自动化”,调解“行政化”,仲裁“法院化”和诉讼“专业化”的趋势发展,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宋胜利[4](2019)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以政府为主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构在劳动人事关系领域面向社会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近些年来一直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的结构性矛盾一直困扰着争议处理机构。政府行政职能的扩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方机制的现实缺位,让政府行政部门不得不寻求通过实体化机构的方式来回应社会诉求,缓解社会压力。实践中实体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机构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仲裁队伍得以壮大,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仲裁办案效能大幅提升,切实增强了仲裁机构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职能是设置机构的前提,机构改革是职能重新调整的工具和产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让办案职能逐步从仲裁行政机构转移至新成立的仲裁办事机构,解决了职能重合的问题,但实然和应然、现实和理想总是存在一定差距。解决问题的办法反过来又成为制造新问题的源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产生了诸多理论和现实问题。如实体化缺乏顶层设计,法理基础不牢;办事机构形式独立实质并不独立;仲裁委员会三方机制形同虚设,办事机构成为事实上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行政机构与仲裁办事机构职能错位,形成“非典型双重领导”体制;诉讼规则和程序被大量引入仲裁,仲裁司法化倾向日趋明显;仲裁员队伍得以壮大却缺乏职业评价机制,上升渠道狭窄等。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实务工作者思想观念上的偏差,也有仲裁体制机制的阻碍:一是实务部门缺乏法治精神和制度精神,法律法规制度未得到切实遵守;二是政绩考核制度不健全、不科学,考核的结果导向主义不注重权力来源;三是专业化分工客观上衍生了部门本位主义,让部门协同变得困难;四是司法对仲裁的制约使仲裁机构从观念上和行动上向司法机构趋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出现的问题需要从完善体制机制上着手予以化解,包括通过立法统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确立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将仲裁行政职能重新收归行政部门;培养仲裁实务部门的制度精神;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和仲裁员职级管理制度;实体化仲裁委员会,改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体制,完善司法监督等。
赵磊,刘畅[5](2018)在《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恢复30年回顾与展望》文中研究指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恢复30年来,坚持"协商、调解、一裁、两审"制度设计的"初心",旨在于"快捷、高效、低成本"地处理劳动争议。回顾过去30年,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着成效,为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鉴于劳动关系协调特别是劳动争议三方协调机制未能完全落地等问题,未来应继续从体制、机制、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着力,改革创新发展,应对未来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张勇[6](2016)在《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方式探究——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例》文中提出劳动争议的妥善处理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石。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日趋完善,但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过长,处理结果的公正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建议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和劳动仲裁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改进办案规则与办案方式,建立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沟通渠道,发挥三位一体调解体系的作用,以优化劳动处理机制,促进稳定和谐社会的构建。
纪阳[7](2015)在《金州新区劳动争议仲裁管理调研报告》文中认为劳动争议仲裁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权益救济和保障制度,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卓有成效的做好劳动争议仲裁的管理,从容应对和妥善处理日益复杂的劳动纠纷进而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对当前我国在依法治国前提下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的权责分配,可以将劳动争议仲裁管理基本功能分为三方机制协调功能、仲裁实体化建设功能、仲裁员管理功能、案件管理功能。本论文主要采用调查问卷法对金州新区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对仲裁员、劳动者、企业三类受调查群体分别设计调查问卷,共发出调查问卷165份。对150份有效反馈数据分析发现,当前金州劳动争议仲裁的整体管理水平受到社会认可,但存在三方机制协调性不足、仲裁实体化建设仍不完善、仲裁员的聘任管理水平不高、仲裁案件管理机制仍有缺失的问题。经过分析发现,三方机制在体制上和实践上实现困难、仲裁实体化建设受到主客观因素的掣肘、劳动争议仲裁员选拔方式和流动方式不适当、仲裁案件管理机制过于孤立缺乏联动是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成因。笔者结合公共管理学理论基础提出,应当加强三方机制的平衡性、提升仲裁实体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规范仲裁员选拔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理机制的改进对策。
史一舒[8](2015)在《劳动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以诉讼资源的高效配置为视角》文中指出劳动仲裁在我国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呈现"诉讼化"趋势,政府、资方、劳方三方人员利用集体智慧共同参与、共同裁决实则为行政机关"独裁"。以高效解决纠纷为目标的劳动仲裁程序实则冗长复杂,劳动争议案件"久裁不决"现象屡见不鲜。在劳动诉讼阶段,从立案受理到法院审理作出判决,一系列同仲裁并无太大差异的程序需要从头再来,从而导致诉讼资源的浪费,甚至使劳动仲裁成为了拖延责任的手段。因此,两大程序之间需要衔接。在思路上,以诉讼资源的高效配置为视角,可从证据的采纳、专职仲裁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劳动仲裁机构的独立化建设三个方面入手来解决劳动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问题。
杨静[9](2014)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机制的构想》文中认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内部监督机制设置近乎空白,这十分不利于其自身的发展。在综合考虑了当前的立法现状、相关部门所作出的实体化建设以及人民法院的成功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本文建议建立审理监督委员会,以此弥补仲裁机构监督机制的缺陷。在符合当前立法精神和实际形势下合理设置审理监督委员会,势必能够更好的配合劳动仲裁和人事仲裁的机构整合,更好适应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
韩旭[10](2015)在《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等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劳动关系呈现出了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方式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长。现行仲裁工作制度在适用法律和与法院诉讼衔接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使得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呈现被动状态,不利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有效解决。本文以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为研究对象,采用了文献分析法、调查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等方法,首先,对劳动争议仲裁及劳动争议审判的相关基础理论进行阐述,分析劳动争议有效解决的重要意义;其次,以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开展的现状进行陈述,分析现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的原因;再次,对国内外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建设的现状进行阐述,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提出设计裁审衔接制度方案,阐述裁审衔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通过大连市裁审衔接工作的探索提供现行制度框架下裁审衔接的做法和启示,指出大连市要加强劳动争议的裁审衔接,应当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裁审联动制度、案件庭审观摩制度和裁审信息沟通制度等四个方面进行加强,进一步发挥好处理劳动纠纷的社会效应,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切实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实体化建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切实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实体化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演变、成就与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中国成立70年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
1. 制度初建(1949年-1956年) |
2. 制度取消(1956年-1986年) |
3. 恢复重建和探索(1986年-1992年) |
4. 建立和发展(1992年-2007年) |
5. 整合与加强(2008年至今) |
二、新中国成立70年取得的成就与经验 |
1. 取得的成就 |
2. 重要经验 |
三、当前体制机制和工作存在的问题 |
1. 关于争议处理制度模式的选择问题 |
2. 协商调解机制的作用发挥问题 |
3. 关于仲裁的性质和定位问题 |
四、进一步改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建议 |
(2)劳动争议仲裁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X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5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劳动关系 |
2.1.2 劳动争议 |
2.1.3 劳动争议仲裁 |
2.1.4 劳动争议仲裁管理 |
2.2 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的功能 |
2.2.1 有利于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 |
2.2.2 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2.2.3 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2.3 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的特点 |
2.4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历史演变 |
第三章 劳动争议仲裁管理情况调查设计 |
3.1 X市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现状 |
3.1.1 X市劳动争议仲裁流程管理 |
3.1.2 X市劳动争议仲裁人员管理 |
3.1.3 受理案件数量多 |
3.1.4 处理难度加大 |
3.2 劳动争议仲裁管理访谈 |
3.3 制定问卷调查表 |
3.4 采样范围及采样方式 |
3.5 调查问卷的信度与效度分析 |
第四章 X市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现存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市劳动争议仲裁管理面临的难题 |
4.1.1 合理规避,执法难严 |
4.1.2 无序讨薪,维稳无规 |
4.1.3 恶意恶性,制度有漏 |
4.1.4 陈旧管理,教育缺失 |
4.2 X市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现存问题 |
4.2.1 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协调性不足 |
4.2.2 仲裁实体化建设不完善 |
4.2.3 仲裁员的聘任与管理不足 |
4.2.4 仲裁案件管理机制存在缺失 |
4.3 X市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现存问题的成因分析 |
4.3.1 三方协调运行机制缺少明确制度支撑 |
4.3.2 仲裁实体化建设缺乏规范指引 |
4.3.3 仲裁员的遴选流程存在不足 |
4.3.4 仲裁案件管理缺少联动 |
第五章 X市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的改进对策 |
5.1 加强三方机制的平衡性 |
5.1.1 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运行机制 |
5.1.2 杜绝行政干预 |
5.2 提升仲裁实体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
5.2.1 完善办案程序 |
5.2.2 加强信息化管理 |
5.3 规范仲裁员选拔和管理机制 |
5.3.1 规范遴选机制 |
5.3.2 规范管理制度 |
5.3.3 区域分级管理 |
5.4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理机制 |
5.4.1 加强仲裁案件标准化建设 |
5.4.2 规范仲裁和监察案件合作机制 |
5.4.3 进一步加强裁审衔接 |
5.4.4 建立案件监督评估机制 |
5.5 提高诉讼审判效率 |
5.5.1 建立裁审联动协作制度 |
5.5.2 建立专门的劳动审判庭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3)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基本理论 |
2.1 劳动争议的概述 |
2.2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内涵 |
2.3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特征 |
2.4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构建的必要性 |
第三章 国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考察及对我国的启示 |
3.1 域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概况 |
3.1.1 美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
3.1.2 德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
3.1.3 法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
3.1.4 日本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
3.2 国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现状分析 |
4.2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4.2.1 劳动争议协商机制失灵 |
4.2.2 调解组织功能被忽视 |
4.2.3 劳动争议仲裁行政色彩浓墨 |
4.2.4 劳动争议诉讼制度地位不明确 |
4.2.5 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 |
4.2.6 重“裁审”轻“协调”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建议 |
5.1 激活劳动争议协商机制 |
5.1.1 确立工会法定职能 |
5.1.2 赋予和解协议民事合同效力 |
5.2 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作用 |
5.2.1 夯实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
5.2.2 设立政府主导的区域型调解组织 |
5.3 转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角色 |
5.3.1 给予真正独立的裁判权 |
5.3.2 形成全国性的仲裁网络 |
5.4 保证诉讼制度“精准”发力 |
5.4.1 设定劳动争议诉讼的终局地位 |
5.4.2 发展劳动争议诉讼专业化 |
5.5 优化劳动保障监察体系 |
5.5.1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 |
5.5.2 建立与劳动争议处理联动机制 |
5.6 重塑协、调、裁、审关系 |
5.6.1 改变劳动争议解决效益 |
5.6.2 实现非诉讼制度与司法的衔接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理论基础 |
(一)组织结构理论 |
(二)管理过程理论 |
(三)组织冲突理论 |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的实践与发展 |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的缘起 |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的发展历程 |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取得的成效 |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的问题与成因 |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出现的问题 |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
四、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问题的路径选择 |
(一)立法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
(二)重新配置仲裁行政职能 |
(三)培养仲裁实务部门制度精神 |
(四)完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
(五)建立仲裁员职级管理制度 |
(六)实体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结论与建议 |
(一)结论 |
(二)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5)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恢复30年回顾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历史沿革 |
(一) 破冰恢复期 |
(二) 探索”发展期 |
(三) 相对成熟稳定期 |
二、取得的成就 |
(一) 制度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
1. 法律法规定准则 |
2. 中央规范性文件定方向 |
3. 地方政策性文件定细则 |
(二) 机构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
1. 实体化建设基本完成 |
2. 专业性调解组织基本建立 |
3. 企业调解组织开始普及 |
(三) 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
1. 专职仲裁员“初具规模” |
2. 兼职仲裁员“一定比例” |
3. 调解员“基本覆盖” |
三、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
(一)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三方机制未能完全落地 |
2. 社会力量未能有效参与 |
3. 预防调解工作未能实质见效 |
4. 基础保障未能确保到位 |
5. 裁审未能有效有机衔接 |
6. 调解仲裁优势未能凸显个性 |
(二)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未来发展方向 |
1. 处理争议主体更加多元 |
2. 纠纷预防调解更加有效 |
3. 人才队伍更加专业 |
4. 仲裁个性更加显现 |
5. 探索建立劳动法院 (庭) |
(6)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方式探究——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概念与制度 |
二、承德市劳动争议处理基本情况及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
(一)承德市劳动争议处理基本情况 |
1.机构建设情况 |
2.劳动仲裁庭建设 |
3.案件处理情况 |
(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
1.建立调解制度,提高法律效力 |
2.改进劳动纠纷案件办案方法,提高仲裁效率 |
3.加强仲裁监督,规范办案行为 |
三、仲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过长,不利于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二)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相对滞后 |
(三)处理结果的公正性有待提高 |
四、关于完善劳动仲裁制度的思考 |
(一)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和劳动仲裁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
(二)改进办案规则与办案方式 |
(三)建立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沟通渠道,发挥三位一体调解体系的作用 |
1.建立健全相互独立、互为补充的工作机制 |
2.建立完善三位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一体化结构 |
3.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职能作用 |
(7)金州新区劳动争议仲裁管理调研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2 金州新区劳动争议仲裁管理情况调查设计 |
2.1 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的含义和基本功能 |
2.1.1 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的含义 |
2.1.2 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的功能 |
2.2 调查目的与调查方法 |
2.2.1 调查目的 |
2.2.2 调查方法 |
2.3 调查问卷的设计 |
2.3.1 被试样本的基本情况 |
2.3.2 调查问卷题项设计 |
2.3.3 问卷的发放回收 |
3 金州新区劳动争议仲裁管理调查结果分析 |
3.1 调查基本成果及简要分析 |
3.1.1 三方机制协调情况调查结果分析 |
3.1.2 实体化建设水平调查结果分析 |
3.1.3 仲裁员聘任管理水平调查结果分析 |
3.1.4 仲裁案件管理水平调查结果分析 |
3.2 金州新区劳动争议仲裁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1 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协调性不足 |
3.2.2 仲裁实体化建设仍不完善 |
3.2.3 仲裁员的聘任管理无序 |
3.2.4 仲裁案件管理机制仍有缺失 |
3.3 金州新区劳动争议仲裁管理问题成因分析 |
3.3.1 三方机制在体制上和实践上均难以实现 |
3.3.2 仲裁实体化建设受到主客观因素的掣肘 |
3.3.3 劳动争议仲裁员选拔方式和流动方式不适当 |
3.3.4 仲裁案件管理机制过于孤立缺乏联动 |
4 金州新区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的改进对策 |
4.1 加强三方机制的平衡性 |
4.1.1 削弱行政主导地位 |
4.1.2 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运行机制 |
4.1.3 杜绝仲裁案件行政干预 |
4.2 提升仲裁实体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
4.2.1 完善仲裁办案程序 |
4.2.2 加强仲裁信息化管理 |
4.3 规范仲裁员选拔和管理机制 |
4.3.1 规范仲裁员选拔机制 |
4.3.2 规范仲裁员管理机制 |
4.4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理机制 |
4.4.1 加强仲裁案件标准化建设 |
4.4.2 规范仲裁和监察案件合作机制 |
4.4.3 进一步加强裁审衔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表1:管理情况调查问卷(企业版) |
附表2:管理情况调查问卷(劳动者版) |
附表3:管理情况调查问卷(仲裁员版) |
致谢 |
(8)劳动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以诉讼资源的高效配置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缘起:背景、问题与研究进路 |
二、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的制度比较 |
(一)两大程序的制度比较及其隔阂 |
(二)两大程序之间隔阂的原因 |
三、两大程序有效衔接的解决方案 |
(一)借鉴美国劳动仲裁与诉讼经验,构建合理的证据采纳制度 |
(二)提高专职仲裁员的综合素质,实行专职仲裁员录用及考核测评机制 |
(三)加强劳动仲裁独立自主性和劳动仲裁机构的实体化建设 |
四、结语 |
(9)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机制的构想(论文提纲范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监督机制的现状及其困境 |
设立审理监督委员会的可行性分析 |
设立审理监督委员会的几点构想 |
(10)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劳动争议仲裁问题研究 |
1.2.2 国外劳动争议仲裁问题研究 |
1.2.3 国内外文献评价 |
1.3 关键词释义 |
1.3.1 劳动争议 |
1.3.2 劳动争议仲裁 |
1.3.3 劳动争议审判 |
1.3.4 劳动争议调解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2 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原因 |
2.1 现状概况 |
2.1.1 大连市行政部门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 |
2.1.2 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发展情况 |
2.1.3 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 |
2.2 存在问题 |
2.2.1 仲裁权威性弱化 |
2.2.2 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之间环节脱节 |
2.2.3 法院审判压力较大 |
2.2.4 审判资源与仲裁资源的浪费 |
2.3 原因分析 |
2.3.1 关于劳动争议的相关立法不完善 |
2.3.2 仲裁与诉讼分属不同的系统 |
2.3.3 仲裁与诉讼法律依据不同 |
2.3.4 仲裁程序中三方原则虚化 |
2.3.5 仲裁机构相关保障不足 |
3 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发展的解决方案 |
3.1 国内外经验借鉴 |
3.1.1 典型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模式 |
3.1.2 国内一些城市的先进经验 |
3.2 裁审衔接工作制度的方案设计 |
3.3 裁审衔接方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3.3.1 “一裁两审”制度的本质要求 |
3.3.2 提高办案效能的客观要求 |
3.3.3 改进仲裁机构和法院自身工作的现实要求 |
3.4 裁审衔接方案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
3.4.1 立法上确定裁审衔接方案的正当性 |
3.4.2 制度设计上裁审衔接方案的可操作性 |
3.4.3 实践中裁审衔接方案的社会效果 |
3.4.4 仲裁与审判衔接的保障制度 |
4 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对策研究 |
4.1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
4.1.1 确立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 |
4.1.2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
4.1.3 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 |
4.2 建立裁审联动制度 |
4.2.1 裁审联动协作制度 |
4.2.2 风险评估应急制度 |
4.3 建立案件庭审观摩制度 |
4.3.1 确立裁审开庭互听制度 |
4.3.2 确立裁审评判认定制度 |
4.3.3 由裁审双方共同组建合议庭制度 |
4.4 建立裁审信息沟通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四、切实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实体化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演变、成就与经验[J]. 孙瑜香,李天国. 中国劳动, 2019(10)
- [2]劳动争议仲裁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X市为例[D]. 王雪飞. 国防科技大学, 2019(02)
- [3]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法律问题研究[D]. 李彤. 延边大学, 2019(01)
-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研究[D]. 宋胜利.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5]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恢复30年回顾与展望[J]. 赵磊,刘畅. 中国劳动, 2018(02)
- [6]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方式探究——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例[J]. 张勇.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01)
- [7]金州新区劳动争议仲裁管理调研报告[D]. 纪阳. 大连理工大学, 2015(03)
- [8]劳动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以诉讼资源的高效配置为视角[J]. 史一舒.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5(01)
- [9]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机制的构想[J]. 杨静. 中国劳动, 2014(12)
- [10]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问题与对策研究[D]. 韩旭. 大连理工大学, 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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