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磁浮 在争议中走来(论文文献综述)
吴戈[1](2021)在《伊朗当代艺术中的当代性与民族性问题研究》文中提出
张金艳[2](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谢天[3](2019)在《金融商事合同无效认定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伴随着金融创新不断复杂化,以商事合同效力认定为突出争议焦点的金融商事纠纷,突破了传统的民商事法律框架,现有的合同无效认定规范处于供给不足或适用困难的状态,法学理论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最终导致司法裁判的标准混乱。本文立足于社科法学体系,试图通过运用源于利益法学理论的利益衡量方法,就金融商事合同的无效认定问题进行论述,并提出完善法律规范与裁判路径的相关建议。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论文第一部分提出本文“金融商事合同”的概念,指金融商事主体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投融资或金融服务所订立的合同,可以分为广义、狭义和新型金融商事合同三大类。在我国金融业受到强监管的背景下,金融商事合同行为所期的合法合规与营利之目标,是金融私法与金融公法的交叉结合点,从利益的角度分析,可以说金融商事合同的特征集中体现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认可与追求。对金融商事合同的效力做初步分析,就普遍的观点而言,金融行业特殊的准入资质、行政许可和合同目的三要素,是影响认定金融商事合同效力的特殊因素,但其实准入资质与合同无效并无直接必然的因果关联,缺少前置行政许可也只会导致合同尚不发生效力,法官的法律思维与金融商事行为的商事思维无法完全契合,可能会错误理解商主体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而影响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因此,在金融商事合同无效认定问题上,法官所遵循的裁判理念和依据其经验进行的分析与衡量十分重要。就认定新型金融商事合同效力而言,通过研究司法案例,当前存在促进金融创新、以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标准等多种不同的司法理念。论文第二部分结合对金融商事合同效力相关的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提出:我国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为主的合同效力认定规范存在立法缺陷,特别是第五项“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识别困难和目的解释下的法条竞合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前四项而避免适用第五项;同时第四项“社会公共利益”的内涵并不明确,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均存在将近似概念混用的情况,甚至法官在运用该项作出裁判时并不对所涉“社会公共利益”加以阐述和解释;加之金融监管规章数量众多,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金融领域内的金融商事主体的活动,但低位阶的行政性监管规范泛滥,一旦有由金融商事主体裹挟在纠纷争议中带入司法领域,容易导致对当前尚未形成成熟金融商事裁判体系的司法权的侵蚀,因为行政监管与司法应有明确的分工,司法本身并不应当具备本应归属于行政部门的金融监管职能。在实践中,因为前述立法、司法的困境结合金融商事合同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金融商事合同效力的司法认定陷入困境。第三部分提出:产生当下困境的本质原因有二,一是在我国法教义学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理论与实务界在一定程度上均认可限制法律开放性并维护同案同判的法律的规则本位思想,但少部分人也产生了向“规则至上”和“方法论本质主义”的法条主义偏离的倾向,体现为过于关注确定且具体的法的概念,而忽视了具有统一性和指导性的法的理念,过分追求完备的成文法体系和法律解释的理念,而忽视了对社会需求和实践经验的考量。这一倾向是不符合当前法律开放式体系建设的要求的,很可能导致耶林所说的“概念法学”,使法律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金融商事要求,最终形成滞后与僵化的结果;二是在司法裁判层面忽视了法是建立在现实的社会利益与经验之上的,在部分法律规范存在客观难以适用的情况下,法官在裁判中又具有主观规避或选择性适用的倾向,过于依赖三段论的逻辑性推理。还有很多法官在裁判文书中更体现出对金融监管部门的规章和其他行政性文件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性认定结果具有较大的“司法尊重”,在审理新型金融商事案件时的裁判理念也有倾向于政策逻辑之嫌。第四部分提出为解决前文所述的金融商事合同效力认定困境,应在完善合同效力认定规范的基础上,将利益衡量方法引入商事合同效力的认定,因为利益衡量的方法可以有效弥补金融商事领域突出的法律供给不足和滞后性,并且有利于平衡金融法律多元价值追求的局面,同时可以避免金融商事合同效力认定中的特有因素造成的裁判结论反覆。而后再进一步提出:在司法裁判中引入利益法学的利益衡量方法,应使得法官围绕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核心利益发挥积极作用,在金融商事合同效力认定问题上依照特定路径,将金融秩序与其他利益进行解释和衡量,考量合同所涉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合同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联性等因素,最终得出合同无效的裁判结果。当然,利益衡量方式并非无条件采取的,只可在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的范围内进行:属于法律和商事司法管辖的范围、非法律救济不能实现的案件、在同一法律关系内衡量。就法律层面而言,不应首先考虑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而应当将第四项“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限定和细化为“重大社会公共利益”,赋予司法者在特定领域内进一步细化和解释的空间。第五部分通过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下半年公布的两则适用利益衡量方式进行裁判的金融商事案件的裁判文书,将前文提出的利益衡量范式与最高院的裁判思路进行比对,试图将这一合理范式应用于指导金融商事合同效力认定的司法实践中。而后针对金融商事合同效力认定的司法裁判,提出应明确金融监管规章可作为法官在金融商事合同效力认定下的说理依据而不作为裁判依据,避免绕道社会公共利益条款实采监管规章否定合同效力的裁判,同时重视金融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衡量,因为社会公共利益在金融商事领域多体现为秩序价值,而这一价值正反映在国家的金融政策中。
陈程[4](2018)在《郑明河电影研究》文中提出郑明河作为一个美籍亚裔的艺术家,涉足多个领域,主要围绕着视觉和听觉感官展开她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求学期间,她以音乐人身份生活,而之后则以旅居的电影人身份为人所知。从1982年到2015年期间,郑明河共拍摄了8部电影作品,其中除了《爱情故事》与《夜间通行》改编自小说,其他作品均介于纪录片与故事电影之间,契合了她对“名称定义”的反抗。郑明河的作品拍摄的对象大多是亚非国家中被人所遗忘的女性,通过她们的表演以反抗西方语境中这些角色缺席的问题。她辗转于非洲、亚洲、美洲之间,摸索有效的手段以表现世界依靠语言建构真实的过程。本课题的研究目标是通过研究郑明河的电影作品,来挖掘其电影中所包含的多种形象元素与拍片思维。文章将重点分析郑明河电影的主题与美学特征,并将其作品与尼克尔斯的反身纪录片做对比研究,分析两者的观念和特点;并重点探究郑明河电影作品的叙事策略、郑在影片制作过程中的自我角色和表达方式,从观众、创作者、被摄者等多个角度来揭示以郑明河这一实验电影作者的创作观,并以“反思性表演”作进一步分析。本论文最大的期望便是能通过对郑明河作品的分析,为学界展示一个电影作者身份的郑明河,供所有致力于实验电影、纪录片以及人类学电影的创作者和研究者以参照。
张中弛[5](2017)在《真实与现实 ——余华小说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论文以余华的小说为研究对象,围绕“真实”和“现实”构建分析框架。余华的小说创作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以1987年发表在《北京文学》第1期上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为开端,以1990年发表在《长城》上的《偶然事件》为结束的中短篇小说创作阶段;2、以1991年第6期发表在《收获》杂志上的《呼喊与细雨》(后更名为《在细雨中呼喊》)为开端,到2006年出版的《兄弟》截止的长篇小说创作阶段;3、以2013年长篇小说《第七天》的出版为开端直至当下的创作阶段。以小说文本分析为基础,以余华本人的创作谈为辅助依据,本文认为在这三个阶段中,因为对“真实”和“现实”的理解不同,余华创作所关注的焦点有所改变。第一个阶段,余华追求个人的“精神真实”;第二个阶段,余华将“真实”同回忆中的“现实”以及当下生活中的“现实”相结合;第三阶段以《第七天》为标志,余华明确转向了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对此,本论文分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由第一章和第二章构成,在启蒙主义思想和存在主义思想层面分析余华的“精神真实”。本文认为,这一阶段余华主要以外国文学为阅读资源和创作模板,在川端康成、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卡夫卡等作家那里,余华读到了死亡、勇气和想象,结合其童年记忆,在先锋时期创作了大量以鲜血、暴力和死亡为主题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历史背景比较模糊,现实性不太突出。以模仿和超越这些作家为动力,此阶段余华的创作属于以个人主义为突出表现的精神书写,它表现为对历史深层结构、传统文化的批判,对生、死本身的深度思考以及理性与非理性的角逐。第二部分由第三章和第四章构成,是对余华以回忆中的现实为焦点的“自传”、“反自传”式书写和历史书写的论述。本文认为,这一阶段余华的童年记忆和当下思考之间由鲜明的对立关系逐渐转变为富有张力的融合的关系,作家以“现实”生活为创作立场,在一个稳定而长久的时间维度上,进行舒缓的叙事,小说的故事性骤然增强,为由一个单纯的“童年”视角向整体童年记忆的展开提供了基础。在“看与被看”的宏观结构下,以形变和夸张为主要叙述手法,余华书写了孤独与狂欢、相爱与相杀、苦难与幽默、性的禁忌与释放等富有张力的主题,在这种张力中表现出追求个人生活“真实”和历史“真实”的冲动。第三部分由第五章构成,是对余华批判当下社会“现实”的论述。本文认为,从《第七天》开始,余华搁置了自己的童年记忆,开始以坚决的批判态度直面当下社会,其最大特点就是一直被悬置的道德感回到小说之中,而于此同时,之前小说中的内在张力也因此消失。第四部分由第六章构成,是以话语理论为支撑,对余华创作策略的专门论述。本文认为,无论是余华的创作还是对余华作品的研究,围绕着“余华”及其作品的活动都是一场话语权的争夺。在这场争夺中,余华本人提出的“真实”和“现实”两个概念至关重要。本文以福柯的知识——权力理论为出发点,认为作为余华的自我阐释,“真实”和“现实”这两个概念本质上是他关于其作品知识生产的一部分。作为作品的拥有者,他天然地享有优先批评的权力,而他理解的“真实”与“现实”作为这种知识生产的核心“产品”,又反过来巩固了作家的话语权力。话语是知识和权力相互关联的平台。为了说明余华作品和余华研究中的这种现象,文章描述了余华小说的话语样式,论述了余华的话语策略。
祁春风[6](2016)在《自我认同视野下的“80后”青春叙事》文中指出本文的研究对象是“80后”作家的青春叙事。在自我认同理论视野下,认为“80后”青春叙事潮流产生的内在原因是:“80后”在相对传统、单一的文化环境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而在青春期遭遇了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巨变,进入后现代文化主导的多元文化环境中,他们原有的思想认知、价值体系被颠覆了,于是产生了自我认同的心理危机和文学书写。因此,纳入青春叙事潮流进行考察的“80后”作家,既涵盖了从“新概念作文大赛”起步的韩寒、郭敬明、张悦然、周嘉宁、小饭、马小淘、蒋峰、颜歌、霍艳、张怡微、七堇年等,也包括从青春文学市场成名的春树、孙睿、李傻傻、笛安、落落等,还包括通过纯文学期刊而成长起来的甫跃辉、郑小驴、孙频、文珍等。论文重点阐述“80后”青春叙事的自我认同主题,同时兼顾“80后”文学内外因素的关联性。首先,通过考察“80后”成长及其创作的社会背景,分析“80后”青春叙事的形成、艺术特征和自我认同主题的嬗变。其次,梳理青春叙事潮流的发展过程中,“80后”作家在多个层面上自我认同的书写:一是青春期“叛逆”的自我退却,二是伦理变迁中的自我重建,三是家族群体身份的追寻,四是城市化过程中的文化认同。由于“80后”作家对不同层面的自我认同主题各有侧重,论文在探讨作家群体特征时,力求凸显每个代表性作家的艺术个性。再次,从总体上论述和反思“80后”青春叙事的价值和局限。反思的目的不是否定“80后”作家对自我认同书写的意义和价值,而是从超越时代文化束缚、超越自我经验,以及文学主体性等更高的标准来看待和展望“80后”作家。以下是论文的整体框架:绪论部分明确了研究对象“80后”青春叙事的内涵和外延,并厘清了多个相关概念,指出选题的意义,考察已有研究成果的得失。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方法和思路。第一章从整体上论述“80后”青春叙事与时代文化巨变的关系。中国进入后现代文化主导的社会对于“80后”作家具有双重作用,一是消费社会等后现代文化症候促使“80后”在青春期发生了严重的自我认同危机;二是,此时文化工业的发展给予了他们从事文学创作的机遇,可以宣泄和表达自我认同的心理冲突。由于许多“80后”作家少年成名,他们进行青春叙事时仍处于青春期,或者刚刚走出青春期,相应地,在他们的作品中,隐含作者和叙述者也是青少年不是经历沧桑、有所感悟后回忆青春的成年人或老年人。在叙事特征上,“80后”写作是一种进行时、未完成态的青春叙事,既不同于“儿童视角”,又不同于“成长小说”。而“80后”青春叙事的自我认同主题,也随着“80后”的成长和自我认同危机的不同阶段而嬗变。第二章分析早期“80后”作家的“反叛”叙事,认为这种“反叛”是在多元文化环境下对中国教育体制和方式的批判,同时在自我认同上却出现自我的退却倾向。“80后”小说中的“反叛”,不是单纯的青春期心理逆反的表现,也不是文学史上表现新一代成长心理的“弑父”主题。韩寒的写作显示了一条从“差生”到社会边缘人的自我逃离之路,《三重门》只是“逃离”的开端,在其后的青春叙事中,韩寒塑造了一系列逃离社会角色的人物,从社会边缘人的视角表现和批评社会。郭敬明的写作则表现为退回童年的幻想。虽然童年期也有相对应的同一性发展危机,但相比之下,儿童主要面对的是父母,对于社会角色只是游戏性尝试,可以得到成年人更多的宽容和爱护。郭敬明在写作中像“小孩”一样放纵自己的情绪、情感,夸大人物的寂寞、忧伤和感动;同时努力制造一种“友情共同体”想象。这也是自我的退化,是一种软性的、温和的反叛和逃离。春树的“反叛”最为惊世骇俗,在《北京娃娃》等长篇小说中,她高扬所谓的“朋克’精神,反叛学校教育,反叛父母,寻求自由、放纵的生活。但她逐渐否定自我的朋克身份,亚文化只是她自我逃避的暂时“避难所”。早期“80后”作家的创作受到青春文学市场的巨大影响,但也开启了一代人对于自我认同的叙事。第三章阐述“80后”作家对情爱伦理变迁和自我心理调整的呈现。在“80后”实际的中学生活中,他们的爱情被学校和家长看作“早恋”,是被禁止的,而性爱几乎是堕落的代名词。一般而言,“80后”进入大学校园和逐渐走向社会后,才可以体验爱情和性爱。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消费主义的盛行,“80后,发现他们在童年时期、甚至中学时代接受和幻想的纯真爱情不见了。消费社会中传统伦理丧失,表面上爱情自由观流行,实际上性爱变得商品化和泛滥,人的爱欲发生了衰败和狭窄化。张悦然、周嘉宁等人深刻地描摹了“80后”心理中爱欲本能的巨大变化,同时也尝试着探讨自我的重建。张悦然早期青春叙事作品刻画了一种奉献自我、牺牲自我的爱情,以重写“童话”、书写“情结”等方式来表现强烈的传统的“爱”,却在2008年之后转向描写爱情消逝后现代都市男女的苍白的“性”。周嘉宁在《往南方岁月去》、《荒芜城》等作品中,也从热情、充沛地表达爱,转变为冷静地呈现繁华都市里人心的“荒芜”:爱情的虚无、亲情的消逝、人与人关系的冷淡和功利化。同时,张悦然和周嘉宁都在努力寻求自我拯救之道,周嘉宁最新的长篇小说《密林中》凸显了女性主体意识;而张悦然的短篇小说《家》等作品试图表现这代人的自我反省和自我拯救。第四章论述“80后”作家对家族身份的不同认同,并主要分析笛安、张怡微在“原子式”个体的体验中对家族生活的想象和重组家庭的身份认同。“80后”通过高考进入大城市的高等院校,或者出国留学,开始远离家族生活。而他们对家族身份的认同也发生了变化,李傻傻等来自乡村的“80后”作家更多地批判家族文化,认同去除家族“情义”责任、经济独立的现代个体。与此相反,颜歌、笛安等人在体验了后现代都市中“原子式”个体的乡愁和孤独后,开始讲述和想象家族生活。笛安创作的重心主要在于表现青少年追求纯粹爱情和完美自我,认同那些追逐梦想、不顾一切地成就自己的女性。但她的“龙城三部曲”《西决》、《东霓》和《南音》,讲述了北方城市“龙城”中郑家堂兄弟妹一起成长的故事,试图表现家族情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80后”试图重温家族生活和认同自我的家族身份的倾向。而张怡微的小说讲述自我在重组家庭中的身份认同,表现了一个从怨怼、伤感到宽容、理性的现代个体的成长,在当代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五章阐述“80后”作家在中国城市化快速推进以及文化全球化浪潮下对文化身份的认同。随着“80后”逐渐走出大学校园,成为大城市的“新市民”,他们在年龄和生理上步入了“后青春”时期,但在自我认同的层面还有文化身份认同问题。“80后”这一自我认同危机主要由于城市化快速发展后,以物质主义、消费主义为主导的城市文化,全面压倒了乡村文化。另一方面,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的发展,给跨国资本在全球扩张带来了更大的便利,造成了文化全球化对民族文化、地方文化的来势汹汹的侵袭。而“80后”在童年期和青春期曾受到乡村文化、传统文化、民间文化、地方文化的浸染,当他们步入社会,努力融入后现代文化主导的大城市时,便不得不进行自我的文化身份认同。文珍等“80后’作家描写了大城市“新市民”的文化认同过程,从迷失自我、出现“病态”到逃离之后宿命地认同了城市文化。颜歌代表了“80后”文化认同的另一种情况,他们在经历了大城市、甚至国外的生活后,与后现代文化逆向而行,回归民间文化、地方文化,讲述起自己在故乡小镇的成长体验,表现小镇生活和文化。而甫跃辉的小说表现出“80后”农家子弟进入大城市的心理典型,他们的文化身份认同徘徊在城乡之间。第六章从整体上反思“80后”作家对于自我认同书写的意义和局限。总体来看,“80后”对自我认同的叙事隐含着两个基本的特征:其一,对于激烈的心理冲突的真实呈现。其二,以文学的方式对抗着历史,即后现代社会及其文化的来临。因此,他们的青春叙事具有不可忽视的文学价值和意义。首先,“80后’青春叙事刻画了“80后”一代人痛苦的心理蜕变,烛照了社会经济和物质发展成就的背面。其次,“80后”青春叙事重视个体的体验,讲述自我认同的发展,反映了时代文化巨变的氛围中现代个体的艰难形成。再次,青年人自我认同危机的解决最终取决于社会危机的解决,“80后”对自我认同危机的表现称得上是一种提出问题的方式,而且对社会危机的解决也不无启迪意义。然而,“80后”青春叙事的思想局限性也十分显着,他们专注于自我的表达,对社会现实生活缺乏客观的、深刻的反映;他们有所认同之后的精神状态,不过是一种妥协和暂时的心理平衡,与“民族精神的重建”这一当代中国的思想目标距离尚远。于是,“80后”作家的思想局限性也造成了他们叙事艺术的困境,一是情感的泛滥造成了叙事的修辞化倾向;二是思想的匮乏造成了作品艺术模式的坍塌,一些“80后,,作家在试图营造象征和寓言的深层意蕴结构时,发生能指与所指的断裂。从“80后”创作的发展迹象来看,他们既在努力突破原有的题材和主题,又在丰富和深化青春叙事。结语部分强调对于“80后”青春叙事应该纳入纯文学价值领域和标准下考察,不应抓住其产生的市场化背景直接推入通俗文学、大众文学的领域,并指出“80后”作家是文学传统的传承和纯文学发展的重要一环。
邱华栋[7](2014)在《空间位移中的碰撞与回响 ——拉丁美洲小说与20世纪晚期以来的中国小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借助地理学的“大陆漂移”假说,评述“一战”之后现代主义小说的创新浪潮,即从欧洲波及北美洲和南美洲,进而波及亚洲直至整个世界的创新浪潮,探讨在这股创新浪潮中中国小说如何借鉴和创造性地转化拉丁美洲小说的艺术经验。小说的空间位移或地理迁移,作者称之为“小说的大陆漂移”。论文描述了“一战”以来世界文学发展的大致轮廓:从欧洲现代主义、美国文学的繁兴,到“拉美文学爆炸”,再至全球化、互联网时代的“无国界作家”和中国当代文学的勃兴,整个过程在时间与空间上,形成了一个彼此勾连的文学链条。这个发展的流脉既在小说的内部显现为结构、形式、语言、文学观念的变迁,从外部看,则演绎出小说地理学式的迁移——从欧洲到美洲,最后到亚洲和非洲。纵观文学发展史,世界各国文学的发展互相影响、彼此激发,一代代的大作家树立了写作的标杆和尺度,与此同时,他们也以伟大的作品造就了文学世界的座座高峰,等待世人通过阅读去靠近,并在大师的激发下,写出属于自己的独特作品。论文希望通过研究描述并揭示出这一激动人心的过程。论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绪论扼要概括了新中国成立之后对拉丁美洲文学的译介情况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概述了“一战”之后,文学创新的浪潮如何从欧洲肇始,扩展到北美、南美和亚洲,不断延伸,并形成了一股互相关联、“求新谋变”的创作潮流。这股“新浪潮”在时间上从“一战”结束一直持续到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跨度近百年;空间上则形成了从欧洲到北美洲,再到拉丁美洲,进而扩展到非洲和亚洲的“大陆漂移”,比如,从卡夫卡、普鲁斯特到威廉·福克纳,再到加西亚·马尔克斯,后至中国的莫言,他们之间就有着跨越时间和空间的联系。第一章重点论述了“拉美文学爆炸”现象前后出现的八个小说大家的作品,以及他们与欧洲文学的关系。第二章以二十个中国作家为例,详细探讨了他们所受的拉丁美洲文学的影响,以及他们如何创造性地转化外来的影响,实现中国当代文学写作的新变,并使之成为世界文学之“亚洲文学”中的重要环节。论文的第三章着重探讨了拉丁美洲文学在21世纪这十多年来对中国产生的后续影响和更为年轻的中国作家面对拉美文学的影响所做的回应。
崔雪飞[8](2014)在《现代绘画中重构手法的演变与表达》文中研究表明现代艺术是多元开放的艺术。绘画从传统发展到现代,不再只有传统的写实绘画一种形式,而是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时代在改变,人们审美观念也在改变,单一的绘画手法已不能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在整个艺术发展的道路上也是行不通的。因此,社会变得更加宽容,人们的接受程度也有了更大提高,倡导多样化的艺术道路,新的绘画手法不断涌现,在艺术发展的道路上绽放光彩。在众多的绘画手法中,重构手法成为了艺术家比较热衷的艺术手法之一。重构手法是在对传统写实手法的反叛中发展而来的。西方现代艺术从登上历史舞台开始,就以反叛的态度试图改变传统的绘画手法,尤其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写实手法的主导地位更是受到了很大的冲击,重构手法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受到了很多艺术家的青睐。本论文就是从重构手法的发展演变开始,通过对大量重构作品的鉴赏分析,找到重构性绘画作品的几种重要手法以及在现代绘画中的重要意义。论文第一章主要介绍了重构性绘画的艺术特征和发展演变。重构是与模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二者都同属于具象绘画的范畴,但展现给观者的视觉形象却是不同的。模仿性绘画追求形象的逼真写实,重构性绘画打破自然物像的形体约束,把艺术家的主观情感和心灵感受放在首位,重视艺术家情感的抒发。第二章介绍了重构性绘画的两种主要类型:造型重构与时空重构。造型重构是指把物象分解后的主观组合,主要变化体现在物象的形体上;时空重构是穿越时间和空间的组合,主要是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呈现出不合逻辑的、超越现实的异度空间。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几种常用的重构手法:造型重构中的分解组合手法,形体错位手法,悖理嫁接手法以及时空重构中的时间错位手法,空间错位手法,形象置换手法。第四章作为本篇论文的升华部分,重点介绍了重构性绘画的现代意义。重构性绘画独特的艺术魅力不仅为艺术家开拓了一个全新的艺术形式,同时也为观者带来了不一样的视觉感受,建构起一个超越现实的空间,拉近了艺术家和观者的心灵距离,在整个现代绘画中具有创造性的意义。重构手法虽然没有传统写实手法出现的时间久远,但却成为了现代艺术中一颗耀眼璀璨的明珠,重构性绘画的出现,是绘画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正是由于重构手法的出现,使绘画更具现代特色。重构不仅仅局限在绘画领域,也拓展到了其他艺术领域中,展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崔军[9](2011)在《回归工程实践: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改革研究》文中提出在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工程在解决与人类生活相关的复杂问题中起着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对工程师寄予厚望,对工程教育的改革尤为关注。当前,我国正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旨是在实现从工程教育大国向工程教育强国的转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的数量虽多,但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未来的工程师不能仅靠黑板、书本、公式演算和计算机仿真模拟等方式来培养。课程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因此,“如何改革我国的高等工程教育课程”成为笔者关注的实际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表明,工程教育当前正成为新兴的研究领域;高等工程教育的微观层面:“工程学习系统”,即课程与教学,是研究的潜在热点。我国工程教育课程研究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微观的课程与教学研究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从工程的角度研究课程急需补充”的局限。本研究跨越工程与课程两个知识领域,聚焦于从工程实践的角度研究工程教育的课程。通过文献综述,本研究提出的核心假设是:“回归工程实践”是当前我国工程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南针”;中心研究问题是:课程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回归工程实践。本研究围绕工程观、人才观和课程观的诉求与回应,提出了层次递进的4个子研究问题:①工程教育及课程是否需要回归工程实践;②课程需回归的工程实践是什么样的实践:③当代工程实践对工科毕业生能力有何要求:④工程教育课程如何改革才能满足该要求。为了深入回答上述问题,本研究应用“战略路径标定法”,选择历史、现实、未来、路径4个视角,各有侧重地回答工程教育课程从何而来、现居何处、意欲何往以及通达之路。研究乘承实用主义知识观,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混合研究策略,综合运用历史法、案例法、文本调查、问卷调查、访谈调查等研究设计,围绕研究问题收集、处理和分析文献资料与实证数据。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是:(1)从历史的角度看,国际.高等工程教育大体经历了面向工程实践的起源阶段、偏离工程实践的转型阶段和回归工程,实践的超越阶段;但我国工程教育偏离与回归的时间滞后于国外。当前,国际工程教育呈现出“回归工程实践”的总体趋势,但这种回归不是复原式的回归,而是螺旋式上升到“整体工程观”指导下的当代工程实践。历史研究说明了工程教育回归工程实践的必要性和指向性。(2)整体工程观视工程为复杂的生态系统,其整体的含义是:工程处于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大背景中;工程依赖技术与非技术的要索;工程产品的生命周期是构思、设计、实现与运行的整个过程;工程项目的实施包括工程前、[程中、工程后的完整阶段。“整体型”工程实践具有系统性、复杂性、多样化、综合性、应变性、创新性、全球化与可持续发展等特征。(3)国外大学工程教育课程改革的探索,说明了课程“回归工程实践”的必要性。国外课程的改革体现了整体型工程实践的部分特点,但其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拓展。国外课程所体现的工程实践特点,对工科学生既有技术能力的要求,又有较高的非技术能力要求。工程课程强调回归工程实践,并没有削弱科学与技术知识在工程教育中的重要性,而是强调课程应寻求理论与实践内容的平衡。(4)我国大学工程教育从课程设计和实施两个层面看,存在“强调工程科学、软化工程实践、脱离产业需求”现状:其主要问题有:课程目标脱离工业需求、课程结构分离工程能力、课程内容偏离工程实践、学生学习游离中心地位。这些问题与高等工程教育的的工程观、人才观和课程观指导的缺乏有关。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的现状与问题同样说明了课程回归工程实践的必要性。(5)社会对高等工程教育课程改革的诉求足通过利益相关者代言的。利益相关者对课程改革的诉求点足:回归工程实践是必然趋势;课程应回归到“整体型”工程实践。除了传统的技术能力外,当代的工程师和工科毕业生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交流、团队合作、灵活应变、信息、处理等非技术能力。我国工程教育课程现状与社会诉求口标之间尚有差距,课程需通过改革来弥补这些差距。(6)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改革应以工程观、人才观和课程观为理念指导,回归限“整体型”工程实践,着重构建“工程范式”的课程。课程应体现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技术与非技术、线性与非线性的平衡。时间,让学生尽早参与工程实践,进程安排符合实践的认知规律:空间上,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为课程实施提供真实的工程情境:深度上,强调集成的工程知识,体现工程的知识基础性和实践特征:宽度上,强调能力的包容,体现工程的产业性和时代特征。(7)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应以工科毕业生的“工程专业能力”为重建目标。本研究提出的“工程专业能力”框架,分为共性能力和个性能力两大类;共性能力又可分为技术能力和非技术能力。我国大学可因校制宜地以该能力框架来设定课程的预期学习结果,并参考我国企业雇主对工科毕业生能力的重要性和满意度的分类评价。课程内容的选择也应以培养学生的“工程专业能力”为导航,更多地体现当代工程实践的新特点。(8)课程结构的优化是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重构的重点。课程结构优化的方向是调整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关系。学科融合型、问题融合型、并列组合型和交替组合型4种结构均可实现面向工程实践的目的。课程结构优化的要素应从课程类型、学分比例、进程安排、场所配置和序变能力入手。设想中的“模块化的课程结构模型”分为6个模块:通识教育课程模块、自然科学课程模块、工程大类课程模块、工程专业课程模块、工程实践课程模块和顶峰课程模块。(9)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经验设计是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重构的难点。一方面,要区分工程学习经验的类型和学习者的类型,采取归纳式的学习方式:另一方面,要改革学习评价方式,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学习经验设计的难点在于如何为工科学生的学习提供真实的工程背景、工程问题与产业工作环境。论文最后提供了国内外工程实践类课程的6种教学模式,可作为我国大学工程教育课程面向工程实践的改革参考。本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改革的走向,应当以“整体工程观”为指导,回归“整体型”工程实践,着重构建“工程范式”的课程。工程范式的课程应从理念更新、目标重建、内容重组、结构优化、学习经验设计和教学模式选择等要素进行重构。本研究的新意在于提出了“工程范式”的课程设想、“工程专业能力”框架和“模块化的课程结构”模型。在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背景下,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为工程教育和大学课程两个研究领域提供知识积累;为国际高等工程教育课程研究,提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研究案例。其实践意义在于,为我国大学工程教育课程改革提供学术指导和实证依据。其政策意义在于,为大学管理部门的工程教育课程改革提供决策咨询;为我国当前正在实施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提供政策参考。
薛梅[10](2010)在《与面具共舞 ——追寻网络诗歌的矛盾体真相》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诗歌在网上。本文立足在网络诗歌借助于网络媒体传播、而首先是诗歌的基本特质来探讨网络诗歌的矛盾体真相。“戴着面具跳舞”,其双刃互生的矛盾本质属性使网络诗歌的发展充满悖论式的张力。目前对其存在反对和肯定观点都非常鲜明。针对这些对立、嘈杂的现实存在,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和调查法,在对当下网络诗歌研究观点进行梳理和分析、以及大量阅读网络诗歌作品和众多论坛、网站观察、浏览中,发现并确立诗歌与网络面具共舞的矛盾运动性,并从背离又牵制的衍生之路、消解又建构的人文情怀、沉溺又疏离的接受范式、以及压力与挑战的价值求索等四个视角来论证其矛盾运动性,以及双生互补的存在前景。首先,探讨其衍生之路。沿网络时代语境下文学场域中的诗歌场回溯历史踪迹,从传播方式的变革,即文字的诞生、纸媒以及电子传媒等发展来看;从生产方式的变革,即由传统模式进入现代消费模式来看,网络诗歌恰是绝处逢生、不容辩驳的走向兴盛。再从创作动机来看,网络诗歌现实世界与诗写者创作的在场性触发具有敞开与遮蔽的双重存在,鲜明体现了网络诗歌虚拟中的真实、真实中的虚拟其次,探讨其人文情怀。网络诗歌不仅仅是站在技术载体层面的一种诗歌传播途径,更应该是从人性、人文、人伦、人生的角度具有人文关怀的精神建构,比如自由意志、民主知识、平等交流、信仰担当的永恒冲动。从网络诞生的马甲、网名来看真实身份的遮蔽,从灌水、拍砖来看传统价值观的颠覆,应该说,网络诗歌结构了传统人文精神;从网络衍生的网站、论坛与民刊来看,这是网络诗歌存在的前提和标志,从诗群、网刊与博客来看,这是网络诗歌最有效的思想共享方式,这又起到了传统人文精神的建构:话语权对自由精神的敞亮、情感流对生命力的挥放、交互性对心灵期待的沟通。再次,探讨其接受范式。“触网而生”的网络诗歌,其发行量、阅读面、参与度、阅读方式都发生了改变,经典期待心理也变得繁复多样。从网络诗歌优秀作品来看其情境和语言上的独特性,来考察其生命本真的价值所在:生命的体验、生命的创造、生命的超越、生命的纯粹。然而,“与机共舞”的极端自恋或极端个人倾向,特别是私语、梦呓、怨语、秽语等口水诗的泛滥,呈现出网络诗歌的语言缺陷,因此需要理性呼唤心智的清醒,努力在日常生活的世俗追求中逃离出来,仰望人类诗歌理想的峰顶。最后,探讨其价值求索。网络诗歌从诞生之日到现在兴盛之时,经历了从误解到误读的过程。网络诗歌发展到今天,已经脱去误解的抵制,经由集体狂热的追逐,最终走向理性的崭新诉求,即网络诗歌向传统与主流的必要回归,重建精神的“伊甸园”。一方面呼唤网络诗歌“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情怀的确立和提升,并融入当下和谐社会的文化构想之中,从而看到网络诗歌回归大众的现实可能;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了网络诗歌未来发展的深深危机,并以“拿来”情怀作时代歌者,使诗歌借助互联网的传播,坚守民族情感和精神特质,走进全球化视域中的“网络文学村”。总之,网络诗歌一方面是其虚拟性所带来的洪水猛兽般不可遏止,另一方面又成为缓解生存压力不可替代的精神出口。网络诗歌阵地恢弘,诗写者的先锋姿态和现代性审美表达,都表明诗歌是一种高度自觉的文学活动。网络诗歌既是时间观念上的一个汉语诗歌名称,又是空间维度技术高度上的拥抱和占有,这在确认的同时也意味着净化,众多的同时也意味着芜杂,清楚的同时也意味着模糊,从而决定进入的可能,也同时决定进入的艰难。文学作为人学,诗写者的内心图景为我们构架了一个完整而富有生活气息的真实的诗意世界。网络诗歌的出现,并不是诗歌的远离,而恰恰是诗歌空间的扩大,套用王国维的话,是一时代有一时代之诗歌。作为一种言说的依据,网络对网络诗歌的开放性所带来心灵的诱惑与清醒、压力与挑战、反思与隐忧的双刃功能,我们始终坚信着“诗歌不会消亡”,网络诗歌还任重道远。
二、磁浮 在争议中走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磁浮 在争议中走来(论文提纲范文)
(2)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金融商事合同无效认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金融商事合同的内涵和特性 |
第一节 金融商事合同的特征与分类 |
一、商事合同的再分类 |
二、金融商事合同的特征 |
三、金融商事合同的类型 |
第二节 影响金融商事合同效力的因素 |
一、金融业的准入资质 |
二、管理行为的行政许可 |
三、合同的商业目的与法律性质 |
第三节 认定金融商事合同效力的司法理念 |
第二章 金融商事合同效力认定的困境 |
第一节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难以界定 |
一、“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识别困难 |
二、目的解释下的法条竞合 |
第二节 金融规章与法规效力位阶趋同 |
一、金融商事领域立法的规章主导 |
二、金融规章适用范围的扩张 |
第三节 社会公共利益的概念不明 |
一、社会公共利益的广泛与不确定性 |
二、司法实践中的社会公共利益概念模糊 |
第三章 金融商事合同效力认定困境的根源 |
第一节 规则至上的误区 |
一、法教义学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 |
二、由规则本位至规则至上的偏离 |
第二节 保守裁判的局限 |
一、保守裁判的具体表现 |
二、对保守裁判模式的批判 |
第四章 金融商事合同效力认定的利益衡量范式 |
第一节 金融商事领域利益衡量的优势 |
一、缘何引入利益衡量的方法 |
二、符合金融法律的价值追求 |
三、适应金融商事合同的特殊性 |
第二节 利益衡量的范围 |
一、属于法律和金融商事司法管辖的范围 |
二、非法律救济不能实现的案件 |
三、在同一法律关系内进行衡量 |
第三节 法官在利益衡量中的积极判断 |
一、法定的价值判断 |
二、个人的价值判断 |
第四节 利益衡量的具体方法 |
一、利益衡量的评价标准 |
二、金融商事合同效力中的利益衡量范式 |
第五章 利益衡量范式的具体应用 |
第一节 最高院的利益衡量思路 |
一、(2017)最高法民终529 号案 |
二、(2017)最高法民申2454 号案 |
第二节 金融商事领域利益衡量的特殊性 |
一、再议金融监管规章与合同法的适用 |
二、重视金融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衡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郑明河电影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现状 |
第一章 郑明河个人情况介绍 |
第一节 郑明河生平简介 |
第二节 郑明河作品梳理 |
第三节 郑明河电影作品中的主题 |
一、女性 |
二、“他者”文化 |
三、仪式 |
第二章 郑明河电影与反身纪录片 |
第一节 尼克尔斯的“嗓音”与反身理论 |
一、何为纪录片“嗓音” |
二、反身纪录片的类型原则与定义 |
三、非虚构电影作者的反思 |
第二节 郑明河作品中的反思策略 |
一、背稿式人物访谈 |
二、间离式的影像配乐 |
三、碎片化的影像 |
第三章 郑明河实验影像中的表演美学 |
第一节 从制作者走向表演者的作者 |
第二节 从“表演者”沦为表演装置的被摄者 |
第三节 参与螺旋型反思的观众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真实与现实 ——余华小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现状 |
第二节 研究对象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启蒙思想与余华的早期创作 |
第一节 一个人的启蒙:余华的“精神真实” |
第二节 《现实一种》:以血还血的伦理破坏 |
第三节 《一九八六年》:以暴易暴的历史和传统文化批判 |
第四节 余华同鲁迅的关系 |
第二章 存在主义思想与余华的早期创作 |
第一节 存在主义思想与“死亡”意识的形成 |
第二节 语言的“死亡隐喻”及其“反媚俗” |
第三节 从深化“启蒙”到意蕴的不确定 |
第三章 余华长篇小说的“自传”与“反自传”书写 |
第一节 童年与当下:余华长篇小说中的虚构与真实 |
第二节 相爱与相杀:余华作品中的家庭成员关系 |
第三节 “看”与“被看”模式下的孤独与狂欢 |
第四章 新历史主义观与历史和地理中的自我 |
第一节 新历史主义下的“性”与“情” |
第二节 幽默与苦难:历史负担的肩任与抛弃 |
第三节 “不确定”的语言:余华身份的落实与虚无 |
第五章 《第七天》:互联网时代的余华创作 |
第一节 《第七天》中的现实与真实 |
第二节 网络之网与批判之绊:余华创作的“真实”危机 |
第六章 作为话语策略的“真实”与“现实” |
第一节 “真实”与“现实”话语的形成 |
第二节 作为策略的“真实”与“现实”话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余华访谈》 |
后记 |
(6)自我认同视野下的“80后”青春叙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对象和意义 |
二、已有研究成果及局限 |
三、研究的方法和思路 |
第一章 后现代社会与“80后”青春叙事 |
第一节 文化工业与青春叙事 |
第二节 自我认同的危机与疗救 |
第三节 进行时、未完成态的青春叙事 |
第四节 “80后”青春叙事主题的嬗变 |
第二章 学校“围城”与自我退却的反叛 |
第一节 学校教育的批判 |
第二节 自我退却的反叛 |
第三节 超越亚文化 |
第三章 爱欲的衰败与自我的重建 |
第一节 “80后”的爱情书写与自我认同 |
第二节 爱欲的衰败史 |
第三节 人心的“荒芜” |
第四节 一种“大叙事” |
第四章 “原子个体”与家族身份的认同 |
第一节 家族文化与“80后”的成长 |
第二节 温情家族的想象 |
第三节 重组家庭的认同 |
第五章 城市化与文化身份的认同 |
第一节 “80后”青春叙事与城市书写 |
第二节 “新市民”的文化认同 |
第三节 回归小镇与地方文化 |
第四节 徘徊于城乡的文化游子 |
第六章 “80后”青春叙事的总体评价和反思 |
第一节 “80后”青春叙事的基本特征与价值 |
第二节 “80后”青春叙事的思想局限与艺术困境 |
第三节 “80后”文学展望:“流传后世的文字”?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空间位移中的碰撞与回响 ——拉丁美洲小说与20世纪晚期以来的中国小说(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中国当代对拉丁美洲文学的译介与研究 |
二、“一战”以后的欧洲现代主义小说家 |
三、“二战”之后北美文学的繁盛和1960年代的“拉美文学爆炸” |
四、全球化背景下“无国界作家”和中国20世纪晚期文学的兴起 |
第一章 “拉丁美洲小说爆炸”作家分析 |
第一节 幻想文学与元小说——以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为例 |
第二节 大地魂灵与“神奇的现实主义”——以阿斯图里亚斯和卡彭铁尔为例 |
第三节 鬼魂叙述与“魔幻现实主义”——以胡安·鲁尔福和加西亚·马尔克斯为例 |
第四节 文学壁画与结构现实主义——以卡洛斯·富恩特斯和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为例 |
第二章 拉丁美洲小说与中国20世纪晚期以来小说比较 |
第一节 地域文化、神奇魔幻与批判性 |
一、发现文学的地域之根——以贾平凹、韩少功为例 |
二、创造本土的魔幻和神奇——莫言和阎连科的文学世界 |
三、重述历史与民间神话:陈忠实和阿来 |
四、城市光谱和大地守夜:王安忆、张炜为例 |
五、藏地神灵与三秦异闻:以扎西达娃、杨争光为例 |
第二节 现实镜像、形式空间与语言 |
一、现实镜像与形式空间:以余华、刘震云为例 |
二、元小说与叙述迷宫:以马原、格非为例 |
三、内视宇宙与语言炼金:以残雪、孙甘露为例 |
四、神秘意象与声音肖像:以苏童、李洱为例 |
五、重构记忆与智力解谜:以范稳、麦家为例 |
第三章 21世纪第一个十年拉丁美洲小说与当代中国文学 |
第一节 罗贝托·波拉尼奥对当代中国文学的启示 |
第二节 巴尔加斯.略萨的访华与《百年孤独》新译本的出版 |
第三节 寻找实验小说的新边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 |
(8)现代绘画中重构手法的演变与表达(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重构性绘画的特征与演变 |
第一节 重构性绘画的艺术特征 |
第二节 重构性绘画的发展演变 |
第二章 造型重构与时空重构:重构性绘画的两种主要类型 |
第一节 分解后的主观组合——造型重构 |
第二节 穿越时间和空间的主观组合——时空重构 |
第三章 重构手法的主要表达方式 |
第一节 造型重构的三种手法 |
一、 分解组合手法 |
二、 形体错位手法 |
三、 悖理嫁接手法 |
第二节 时空重构的三种手法 |
一、 空间错位手法 |
二、 时间错位手法 |
三、 形象置换手法 |
第四章 重构性绘画的现代意义 |
第一节 重构性绘画建构起超越现实的自由空间 |
第二节 重构性绘画拓展了人的心灵空间 |
第三节 重构性绘画突显出创造性因素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部分美术作品 |
(9)回归工程实践: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词注释表 |
目录 |
图表清单 |
第一章 导论 |
1.1 实际问题与研究意义 |
1.1.1 宏观背景 |
1.1.2 实际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中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问题与概念模型 |
1.3.1 研究问题 |
1.3.2 概念模型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1.4.1 实用主义知识观 |
1.4.2 混合并行的研究策略 |
1.4.3 具体研究方法与设计 |
1.5 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1.5.1 研究思路 |
1.5.2 论文结构 |
1.6 术语定义与研究定界 |
1.6.1 工程与工程实践 |
1.6.2 高等工程教育 |
1.6.3 课程 |
第二章 工程实践:高等工程教育的偏离与回归 |
2.1 国外工程教育的起源 |
2.1.1 工程教育面向工程实践 |
2.1.2 面向实践的课程 |
2.1.3 工程教育起源阶段的特点 |
2.2 国外工程教育的转型 |
2.2.1 工程教育偏离工程实践 |
2.2.2 科学主导的课程 |
2.2.3 工程教育转型阶段的特点 |
2.3 国外工程教育的超越 |
2.3.1 工程教育回归工程实践的趋势 |
2.3.2 螺旋式地回归到"整体工程观"的实践 |
2.4 我国工程教育的偏离与回归 |
2.4.1 早期我国工程教育面向工程实践 |
2.4.2 当前我国工程教育的偏离与回归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外高等工程教育课程回归工程实践的改革探索 |
3.1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CDIO课程改革 |
3.1.1 课程改革愿景与目标 |
3.1.2 课程开发与课程设计 |
3.1.3 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 |
3.1.4 课程特点与改革经验 |
3.2 丹麦奥尔堡大学PBL课程改革 |
3.2.1 课程改革愿景与目标 |
3.2.2 课程开发与课程设计 |
3.2.3 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 |
3.2.4 课程特点与改革经验 |
3.3 英国伦敦帝国学院ELED课程改革 |
3.3.1 课程改革愿景与目标 |
3.3.2 课程开发与课程设计 |
3.3.3 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 |
3.3.4 课程特点与改革经验 |
3.4 回归工程实践:跨案例的聚类分析 |
3.4.1 课程回归的影响因素 |
3.4.2 课程回归的必要性 |
3.4.3 课程回归的指向性 |
3.4.4 课程回归的多样性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偏离工程实践的现状与问题 |
4.1 课程设计层面的调查与分析 |
4.1.1 教育目标与学习结果 |
4.1.2 课程结构及实践环节 |
4.1.3 学习经验与学习评价 |
4.1.4 与工程实践的关联度 |
4.2 课程实施层面的调查与分析 |
4.2.1 教育目标与课程结构 |
4.2.2 学习结果与课程效果 |
4.2.3 教学方式与学习经验 |
4.2.4 与工程实践的关联度 |
4.3 课程现状隐含的问题及成因 |
4.3.1 课程目标脱离工业需求 |
4.3.2 课程结构分离工程能力 |
4.3.3 课程内容偏离工程实践 |
4.3.4 学生学习游离中心地位 |
4.3.5 课程改革缺乏观念指导 |
4.4 回归工程实践:中外课程现状的比较 |
4.4.1 课程回归的必要性 |
4.4.2 课程回归的广度 |
4.4.3 课程回归的深度 |
4.4.4 课程回归的方式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当前社会对高等工程教育课程回归工程实践的改革诉求 |
5.1 我国大四毕业生对课程改革的诉求 |
5.1.1 工程思维与薄弱环节 |
5.1.2 学习经验与学习场所 |
5.1.3 课程类型与课程要素 |
5.1.4 课程评论与改革意见 |
5.2 我国企业雇主对课程改革的诉求 |
5.2.1 对工程能力的评价 |
5.2.2 对工程能力的期望 |
5.2.3 对工程实践的认识 |
5.2.4 对课程改革的建议 |
5.3 工程专业组织对课程改革的诉求 |
5.3.1 美国的工程专业组织 |
5.3.2 英国的工程专业组织 |
5.3.3 欧盟的工程专业组织 |
5.3.4 亚洲的工程专业组织 |
5.4 回归工程实践:利益相关者对课程改革的期待 |
5.4.1 课程需回归"整体型"工程实践 |
5.4.2 非技术能力与技术能力并重 |
5.4.3 我国工程课程现状与口标的差距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回归工程实践: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的重构 |
6.1 课程理念的更新 |
6.1.1 工程观:整体工程观视域下工程实践的新特征 |
6.1.2 人才观:与代及未来工程师职业的新形象 |
6.1.3 课程观:回归"整体型"工程实践的"工程范式"课程 |
6.2 课程目标的重建 |
6.2.1 以培养"工程专业能力"为课程目标 |
6.2.2 工科毕业生"工程专业能力"框架 |
6.2.3 课程目标重建的策略 |
6.3 课程内容的重组 |
6.4 课程结构的优化 |
6.4.1 课程结构优化的方向 |
6.4.2 课程结构优化的要素 |
6.4.3 模块化的课程结构模型设想 |
6.5 学习经验的设计 |
6.6 教学模式的选择 |
6.6.1 基于产品生命周期的CDIO模式 |
6.6.2 基于工程问题的PBL模式 |
6.6.3 基于工程项目的PjBL模式 |
6.6.4 基于工业经验的ELED模式 |
6.6.5 基于工作环境的校企合作Co-op模式 |
6.6.6 基于综合工程训练中心的平台模式 |
6.7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7.1 研究的回顾 |
7.2 主要结论 |
7.3 研究的贡献 |
7.4 相关建议 |
7.5 研究的局限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国外支持性文献清单 |
附录B:学生和雇主调查问卷 |
附录C:国内外专家访谈提纲 |
附录D:攻读博士学位的经历 |
(10)与面具共舞 ——追寻网络诗歌的矛盾体真相(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面具的前世今生:背离又牵制的衍生之路 |
(一) 厘清概念 |
(二) 生长范式 |
1 绝处逢生的虚实兼容 |
2 世界要素的双重存在 |
二 面具的魔幻迷情:消解又建构的人文情怀 |
(一) 人性极致 |
(二) 精神超越 |
1 颠覆下的优劣俱存 |
2 建构中的雅俗共融 |
三 面具的斑驳宿命:沉溺又疏离的接受范式 |
(一) 阅读期待 |
(二) 寻找“诗意的栖居” |
1 众妙之门的悲欢沉醉 |
2 先锋姿态的鱼龙混杂 |
四 面具的幻美之思:压力与挑战的价值求索 |
(一) 从误解到误读 |
(二) 向传统与主流的必要回归 |
1 重建精神的“伊甸园” |
2 以拿来情怀作时代歌者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四、磁浮 在争议中走来(论文参考文献)
- [1]伊朗当代艺术中的当代性与民族性问题研究[D]. 吴戈. 上海大学, 2021
- [2]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3]金融商事合同无效认定问题研究[D]. 谢天.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4]郑明河电影研究[D]. 陈程. 华东师范大学, 2018(01)
- [5]真实与现实 ——余华小说研究[D]. 张中弛. 华东师范大学, 2017(01)
- [6]自我认同视野下的“80后”青春叙事[D]. 祁春风. 山东大学, 2016(10)
- [7]空间位移中的碰撞与回响 ——拉丁美洲小说与20世纪晚期以来的中国小说[D]. 邱华栋. 武汉大学, 2014(12)
- [8]现代绘画中重构手法的演变与表达[D]. 崔雪飞. 山东师范大学, 2014(08)
- [9]回归工程实践: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课程改革研究[D]. 崔军. 南京大学, 2011(07)
- [10]与面具共舞 ——追寻网络诗歌的矛盾体真相[D]. 薛梅. 河北师范大学, 2010(06)